资产负债的含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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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的含义

资产负债的含义范文1

所得税会计准则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1913年美国颁布《所得税法》,确立了以经营收益作为计税基础的原则,但税法上的“收益”与会计上的“收益”通常不一致,因此会计学界都在为如何协调两者的不一致而努力,其讨论的焦点都是如何协调和处理税法和会计准则对收入费用的确认计量口径与时间上的不一致所导致的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导致的暂时性差异。

一、应付税款法

(一)含义与特点。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一种方法。在此方法下,某一特定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相等。其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此方法只反映时间性差异对当期纳税的影响,而不通过递延方式反映时间性差异对未来会计期间的影响,也无需在未来期间转回纳税影响。此方法简单易行,但是,其利润表所得税费用与收入不配比,资产负债表也未能客观反映企业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情况。

(二)起源与运用。1954年,美国颁布的收入法案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这主要是出于税法目的的考虑,可使企业的前期所提折旧大而减少前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实现折旧的抵税作用所带来的时间价值。出于会计目的计提的折旧一般采用简单易行的直线法。但这必然产生出于税法目的和出于会计目的所计提折旧之间的重大差异,从而导致应纳税所得额与税前会计利润出现差异,因此产生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所得税的分摊问题,即每期应付所得税是否应作为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所得税也应同其他费用一样在各期间进行分配。

1944年,美国会计师协会中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AP)了第23号公告(ARB23),这是第一个建议对实际发生的应付所得税进行分摊的权威性会计公告,并首次明确了所得税的费用性质,提出了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概念。1953年的会计研究公告第43号(ARBs43)和1958年的第44号(ARBs44)则正式将所得税分摊作为财务会计的一条重要原则。采用“当期计列法”(即应付税款法)作为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这种规定一直持续到1959年。

我国在1994年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5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征求意见稿、2000年12月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但由于它的局限性,已被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我国新准则所淘汰。

二、递延法

(一)含义与特点。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影响额的一种方法。递延法本质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强调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但是在此法下, 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是按照产生时间性差异时期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确认,而不是用现行税率计算所得。因此,其所得税费用与收入在税率发生变化时仍不能配比,同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递延税款余额也并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

(二)起源与运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其的第6号意见书(APB Opinions No.6)中明确表示,企业只能在“递延法”与“债务法”之间选择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1967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前身)了第11号意见书,取消了以往的“当期计列法”(即应付税款法),改用“全面分摊法(Comprehensive Allocation)”,要求采用递延所得税法来核算所得税,目的是将所得税费用和当年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在全面分摊法下,不论递延所得税是否由于相应环境发生变化能否转回,所有时间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额都将被确认为递延项目计入资产负债表。

197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了第12号公告《所得税会计》,要求纳税主体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处理所得税会计。我国在旧制度中也允许采用递延法。但由于递延法的局限性,现已被IASC、FASB和我国新准则所淘汰。

三、利润表债务法

(一)含义与特点。利润表债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影响额的一种方法。它与递延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当所得税税率变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这种进步能够保证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是按照现行税率计算的结果,从而使所得税费用与收入在税率发生变化时保持配比关系。

但此法与递延法一样,以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为中心,以利润表为基础,侧重时间性差异,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记入递延税款。在核算时,首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适用所得税税率±税率变动对以前递延税款的调整数),然后根据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倒轧出本期的递延税款。可见,利润表债务法本质仍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其注重利润表的当期所得税费用,而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为倒轧数。因此,在利润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递延税款余额并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

(二)利润表债务法的运用。由于利润表债务法相比于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具有注重所得税费用与收入配比、税率变化时按现行税率调整递延税款余额等优点,因此利润表债务法很快被广泛运用。1959年,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制定机构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其的第6号意见书(APB Opinions No.6)中明确表示,企业只能在“递延法”与“债务法”之间选择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在1989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ED33),建议采用利润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我国在旧制度中也允许采用利润表债务法。

但由于利润表债务法过于注重利润表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与收入的配比,而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只是倒轧数,仍旧无法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余额代表收款权利或付款义务,不能真正意义上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真实反映主体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利润表债务法现已被IASC、FASB和我国新准则所淘汰。

不同的是,英国会计准则FRS19仍旧采用利润表债务法,这与其采用时间性差异不采用暂时性差异的认识有关。

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含义与特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原理与利润表债务法相似,在所得税税率变更时,也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但它们的理论基础与核算对象却大不相同。与利润表债务法以收入费用观为理论起点,以利润表为基础,注重收入费用配比,侧重时间性差异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为理论起点,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注重资产负债的真实反映,侧重暂时性差异。在此法下,按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其纳税影响数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使资产负债表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能真实地反映其预计转回时的金额,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在核算时,首先计算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然后倒轧出利润表中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见,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资产负债观为基本理念,注重资产、负债的真实与客观。只有在这种方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方代表其真实的收款权利或付款义务。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用。198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用资产负债法来对当年和以前年度由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得税的影响进行核算。1987年12月颁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96号《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992年被FAS 109取代)中率先提出了暂时性差异(Temporary Differences)的概念,用以取代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第11号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APB Opinion No.11)中使用的时间性差异(Timing Differences)。1991年6月,委员会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保留了96号公告中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和报告所得税的规定。

1994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再次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ED49),该征求意见稿基本上采纳了美国109号公告所提出的处理方法,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1996年10月国际会计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其所采用的方法和原则与再次的ED49提出的要求基本一致,用暂时性差异这一概念取代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确立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会计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2006年颁布的,2007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也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目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已成为代表所得税会计处理国际惯例的主导方法。

五、结论

资产负债的含义范文2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摘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财务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资产负债表的一个补充和说明,但是在运用过程中有着很多的注意事项,尤其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本文结合实际情况,谈一下新准则下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认识。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日;调整事项;新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147-01

一、资产负债表基本含义

1.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在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以下几个问题:12月31日为我国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怎样确认会计年度,其在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都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制度,提出对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可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认的年度会计当作凭据;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指的是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相同于机构准许财务会计报告报道的日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全部有利和不利的事项,即在会计核算中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利或不利事项采用相同原则实行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盖时间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括的日期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之间。在这个期间内对上市公司而言涉及了几个时间,包含注册会计师完成拿出审计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制造日、董事会准许财务会计报告能够对外具体公布日、公布日对外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1.整改相关项

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出于得到全新或更一步的凭据,依据资产负债表日以阐明存有编制状况的会计报表不拥有实用性,对资产负债表日要依据新出现的情况所表现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甚至所有者权益实行整改。

2.税务处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新准则全都执行会计所得税处理,对于原本核算所得税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相关项,此法采取会计处理时只需思虑两个层面。同时,资产负债表法可拿出更加实用、周到的会计所得税信息,对所得税费用其核算更是精准和简练。在进行资产负债表13后企业所得税整改时只需思虑两点因素:企业可否汇算已清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企业应按此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是否纳税已整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纳时,在年终依据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企业能够算出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费用,在下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能够选择计算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作为日后整改相关项。因为只要思虑以上两个层面,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降低了会计处理的难度。在会计处理中出于上述两个因素,可能出现下面三个状况。企业未执行年终所得税清缴汇算,未纳税整改。在此种情况下,如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等所得税清缴汇算日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未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体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要交所得税的,能够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不过因年终已确定了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动,应整改原有早已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顺延。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已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表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所得税应交的,不可以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而应通过所得税资产顺延或资产负债科目顺延体现,和第二种情况类似,因已确定了年终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应整改原本已经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及其所得税费用顺延。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所谓非整改相关项,指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这情况根本不存在,然而过后才发生的相关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产生的相关项,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但对外提供为了更有用的会计信息,需要以恰当的方法披露这些事项,作为这些事项非调整相关项。非调整相关项的特征是:资产负债表日并没产生或存有,根本是期后产生的相关项;对分析和理解财务会计报告有极大影响的相关项。出于非调整事项在会计处理上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所以,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发生的非整改相关项,资产负债表日不可以整改的财务报表,但出于事项重大,需要会计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产生的非整改相关项,通常涵盖下面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很大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资产负债表日后债券发行和股票乃至其余巨额债务;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处理子公司或企业合并。

参考文献:

资产负债的含义范文3

关键词:会计处理;资产负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难点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区分以下事项:

1.区分日后事项与非日后事项

依据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有些事项的发生对报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不构成影响或者影响很小,在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可不说明,也并不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这样的事项就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非日后事项。

2.区分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

准则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但是并没有包括所有的日后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会计人员作出判断。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作为日后事项都是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并且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所谓调整事项,是指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表明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应依据新发生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人、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调整事项的特点是: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得以证实的事项;②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谓非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该状况并不存在,而是日后才发生的事项,虽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为了对外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披露这类事项,这类事项作为非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的特点是:①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日后发生的事项;②对理解和分析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这两类事项的区别在于:调整事项是事项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资产负债表日后提供了证据对以前已存在的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而非调整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存在,但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才发生。这两类事项的共同点在于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对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3.区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必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两者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主要区别是含义不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同,性质和发生时点不同,会计处理不同。但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相互涉及,相互渗透。所以在执行本准则时要重点区分,加以把握。

4.区分有利事项和不利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利事项,或可能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不利事项,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上凡遇有存在风险和不确定的情况时,对收益的处理和列报损失通常采取谨慎态度。所以,在区分有利事项和不利事项时,应遵循稳健性原则。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些企业为完成当年的财务任务和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会计数据上粉饰财务成果。

2.调整各项准备。某些企业为调节利润,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按规定比例故意多提少提各项准备;或者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调整而不调整,人为调整利润指标。

三、几点建议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制止人为调整利润等现象的发生,建议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因此必须正确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按《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告应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提供附注说明。

(一)正确认识事项的性质

在企业内部不仅会计人员,而且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外部的市场监督机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都应认识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财务报告的组成内容。

(二)全面规范披露内容

为便于理解和操作《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资产负债表事项在定义的基础上又作了举例说明,说明了日后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但并没有列举详尽。实务中,会计人员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判断原则,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并对非调整事项进行全面披露。

(三)会计调整时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为了使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有用,而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调整事项很多,但是有几条原则是调整时必须遵循的。

1.调整事项必须是确实存在的事实,而不能凭会计人员的主观推测作出调整。2.调整时必须注意对应关系,不能只作单方面调整,而且调整过的会计报表仍然要保持平衡关系。3.调整报表只能作为正式报表补充的附件,不得破坏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报表体系。

(四)建立多层次的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建立经办、复核、坐班主任、会计辅导等多层次的内部会计监督体系,使各项业务活动都置于严格的监管之下。

(五)强化内部审计

要选配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充实到审计队伍,对会计业务进行定期专项审计,对发现有异常的事项随时审计。建立以审计、税务和财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尤其是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金融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外部会计监督。通过建立起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创造必要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尚远红.《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分析与建议[J].2008(14).

[2]张翠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会月刊,1998(12).

[3]王润,田甜.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例解[J].财会通讯,2009(09).

资产负债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暂时性差异  影响因素  确认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18——所得税》要求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一、暂时性差异在所得税核算中的作用

        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观的前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用了资产负债观,所得税费用是在以税务口径的利润认定应交所得税的基础进行调整得来,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而递延所得税确认是以暂时性差异的存在为前提,通过确认或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来实现的。

        暂时性差异是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基础。资产负债表法认为:若由于资产、负债价值确认会计与税上的存在差异,使本期税上较会计上多交的所得税,而后期由于本期已交而不再交或少交,经济利益将少流出,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一方面按以后少交的所得税额确认为一项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方面在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冲减当期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若资产负债价值确认会计与税上的存在差异,使本期税上较会计上少交税,少交的税将在以后期间内多交,引起以后期间由于多交所得税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资产负债表日,一方面按以后可能多交所得税金额确认为一项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另一方面在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增加当期所得税,分录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这种资产负债价值确认税上与会计上的差异就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的确认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的关键。

        二、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前提及影响因素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一致,税上的资产、负债的价值(计税基础)和会计上的资产、负债价值(账面价值)可能不一,这样就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造成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因素主要有:

        1、折旧或摊销差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等税与会计规定不一致,使得会计上计提折旧(摊销)额与税上允许计提的折旧(摊销)额不一致,产生折旧(摊销)差异,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

        2、资产减值损失。会计上,在资产负债表日,一项资产有减值迹象需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这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而税上规定资产减值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税上不认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不会改变资产的计税基础,这就产生了税与会计的差异。

        3、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发生变化计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资产的价值为公允价值;而在税上,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论公允价值是否变化,均不改变资产的计税基础,这就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三、暂时性差异分类及确认

        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笔者认为,可从计税基础、账面价值的含义入手区分两种差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表示以后期间,税上较会计上可多抵扣,此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被称为可抵扣差异;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表示在以后期间,税上较会计上少抵扣,少抵扣意味着多交税,此时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被称为应纳税差异。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金额。负债账面价值-负债计税基础=未来可抵扣金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分类和确认方法可归纳如下:

        在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需要注意的有:

        1、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此外,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差异是时点数,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期末数,而不是本期发生数。

参考文献:

[1] 周洁,解析新所得税准则中的暂时性差异[j],商业会计,2007(11).

资产负债的含义范文5

【论文关键词】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

abstract:the new income tax standard issued in 2006 requires balance sheet to adopt liability method. it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to measure differences. differences are prominent between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popular income tax accounting adopted in most chinese enterprises. so how to implement the new standards will be a problem to which most enterprises have to face up.

key words:temporary differences;timing differences;balance sheet liability approach;income a/c debt method 

2006年我国财政部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废止了应付税款法等我国现行会计事务所采用的方法,要求企业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1]。可以看出,对暂时性差异的理解、确认、计量及其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是新准则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核心问题。

一、暂时性差异的含义

新准则在引入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概念的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所谓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2]。由于资产的计价金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步费用化,会计核算上的资产计价金额与所得税法上资产计价金额之间的差异,从资产的整个使用期间来看将逐步消失,所以这些差异都是暂时性的,不存在永久性差异。如果存在暂时性差异就表明资产或负债将在未来期间导致所得税流入或流出企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将这一影响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4年)、《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1995年)及《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以下简称旧制度)中规定企业可以选用的三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损益表债务法,它以损益表为基础,强调时间性差异的形成与转回及其对所得税的影响。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3]。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相比都能够在未来期间转回,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均需递延或分配到以后各期,但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显著的区别。

(一)核算理念不同

会计界对收益理解由“收入/费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观”,是促使损益表债务法发展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重要原因。时间性差异正是基于“收入/费用观”,侧重从收入和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期间内的差异,根据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仅反映了对所得税费用的本期影响额。而暂时性差异是基于“资产/负债观”,侧重于从净资产变动的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日累计差异金额,根据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分别代表实际预交的所得税资产和应交的所得税负债,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含义。例如: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1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计税确认的折旧费每年20万元,财务会计确认的折旧费每年25万元。从时间性差异角度分析: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为5万元。从暂时性差异的角度分析,第一年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75万元(100万元-25万元),固定资产税基为8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累计暂时性差异等于5万元(80万元-75万元);第二年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0万元(75万元-25万元),固定资产税基为60万元(80万元-20万元),累计暂时性差异等于10万元(60万元-50万元),第二年实际发生的暂时性差异为5万元(10万元-5万元)[4]。

(二)核算范围不同

由于损益的变动必然导致净资产变动,所有影响损益的会计事项都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出来,因此基于资产负债表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包括旧所得税会计规范中所称的所有时间性差异,还包括其他因对资产或负债进行直接调整而产生账面金额与其税基不一致的非时间性差异,以及会计上虽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而产生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等。它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税收的影响,可以促使企业对报告日的财务状祝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更加恰当的评价,提高预测价值。

三、暂时性差异的确认和计量

(一)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在确认暂时性差异时,必须要先正确理解计税基础这一概念。计税基础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一项资产的确认意味着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以流入企业经济利益的形式收回,新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税法上允许抵扣该经济利益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税法允许作为成本、费用或损失于税前列支的金额。在资产的初始计量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其计税基础。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由于税收制度的改革和财务会计独立性的增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因为税法和会计准则规定不同而产生差异。一项负债的确认意味着该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通过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企业流出来清偿,新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从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来看,诸如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等一般负债项目的确认和偿还并不影响当期损益和所得税的计算,因而负债的账面价值通常情况下与计税基础是一致的。两者产生差异的因素主要源自计提费用所形成的非现实负债,如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入账的预计负债、对外提供担保预提的或有负债等。

(二)目前常见的暂时性差异

根据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又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高,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低,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者的差额作为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应计算交纳所得税,从而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要将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低,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高,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两者的差额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表现为支付的所得税额减少而使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要将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计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实际执行的税率计量。如果预期实现或清偿年度的税率尚未正式公布,则应采用已公布的税率计量,不预测未来税法或税率变动。

根据差异的内容,暂时性差异包括两类情况:一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b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余额50万元评估增值5万元,尚可折旧年限为5年,则会计当期计提的折旧为11万元,但按照税法认定可计提的当期折旧只能是10万元,也即其账面价值为55万元,但计税基础只有50万元,从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二是指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如,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会计上将确认前的研发费用直接进入当期损益,但按税法的规定无形资产要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将来再逐期摊销,即税务部门允许在未来期间作为抵扣项目的金额,与零账面金额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编辑整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2007年首次执行新准则时,企业应首先对所有资产、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再逐项比较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是否存在暂时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并对其所得税影响追溯调整年初留存收益。我们可以在所得税会计准则实际应用中,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分析测试与上述暂时性差异事项相关的资产、负债项目,据以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和所得税费用,方便所得税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的含义范文6

关键词:非对称安排免疫资产负债管理

一、引言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商业银行经历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Asset-liabilitymanagement)[1]重大历变过程。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发展到现在形成了多种管理模型,其中不仅有效率前沿模拟、久期匹配(或称免疫)、现金流量匹配等单一目标模型,还有动态财务分析模型、随机规划与随机控制、多重限制决策模型等多重目标模型。这些模型都从资产负债合理安排的角度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了指导建议,但很少涉及现有资产负债非对称安排的风险评价;如何对资产负债结构非对称风险进行评价、确定风险损失的数量和症结所在,对商业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达到合理经营目标会更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面临非对称的风险

资产负债管理重要目标是在股东、金融管制等条件约束下,使利差最大或利差波动幅度最小,从而保持利差高水平的稳定,以便更好的实现最大化收益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银行管理者一方面根据预测利率的变化积极调整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即运用利率敏感性、期限结构、VAR分析等理论作为依据,适当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或避免损失;另一方面是运用金融市场上金融期货、期权、利率调换等保值工具,弥补资产负债不合理安排的损失。银行在对资产负债调整过程中,出现结构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由此而产生的风险成为了困扰商业银行的难题,也是商业银行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从资产与负债的结构来看,可以将不对称划分为期限不对称和规模不对称两种形式,而且这两种情况还经常相伴而生。期限不对称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资产与负债的寿命或距到期日(重新订价日)的实际时间不一致,规模不对称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资产与负债比例安排不合理。无论是期限不对称还是规模不对称都会使得商业银行极大的风险之中,本文从期限不对称的角度分析商业银行的风险,从而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安排给出较为合理的指导意见。

三、非对称风险分析模型建立

1.模型中主要参数的确定及模型的适用范围

(1)模型中主要参数的确定。期限:模型中期限的确定利用了“持续期”的基本概念,模型中用D来表示。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持续期是指一种有价证券的寿命或距到期日(重新订价日)的实际时间,是衡量利率风险的指标,即金融资产的现值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反映。②持续期中体现了净值的观念,银行作为信用中介机构,业务中包含了一系列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构成了银行的负债和资产,银行的净值为某资产现值与负债现值之差。③持续期直接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对银行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程度,同时包括了价格风险和再投资风险。④许多专家主张在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不应以资产负债的到期日作尺度,而应以资产而负债的期限作为标准。

数量:在期限确定之后,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会出现一定差额,期限短的负债(资产)将对期限长的资产(负债)产生影响,期限短的负债到期后需要长期限的资产来保证支付,因此对期限长的资产产生收益潜在损失,由此模型中风险资产的数量主要由负债数量期限组合与单项资产期限对比关系来确定。

C(风险资产数量)=(约束条件:单项资产期限Cdi<组合负债期限)

风险系数:与数量确定一样,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出现差额后,期限短的负债(资产)将对期限长的资产(负债)收益产生影响,短期内到期的负债项目需要动用长期资本项目保证支付,因此对期限长的资产产生潜在收益损失(应该收入而不能收入的损失),损失的系数为C涉及资本的组合利率,用RATE表示。

(2)模型的适用范围。在资产负债期限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负债先于资产到期,需要用其他资产或提前变现资产的方法来弥补资金缺口需要,因此出现资产不能得到全部收益而产生的潜在损失。

2.模型的建立

通过对上述参数分析,确定如下模型公式:

其中(1)

表1模型中各参数含义如下

3.关键指标值的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的持续期的计算

其中分别为第i项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权重和持续期

其中分别为第j项资产在总负债中的权重和持续期

组合利率的计算

其中分别为第i项资产在目标总资产中权重和利率。

四、非对称风险分析模型验证

表22004年12月31日xx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数据(单位:百万元)

资产负债非流动性分析:资产项目中9、10、11、12项是基本不具有流动性的,负债项目中9、10、11项是不具有流动性的。

资产负债高度流动性分析:资产项目中1、2、3、4、5项都具有非常强的流动性,第7、8项具有中等流动性,第6项(贷款)具有较差的流动性。负债项目中2、3、4、5、6、8项具有较强的流动性,1、7具有较差的流动性。

资产负债抵补分析:

流动资产项目:1+2+3+4+5+7+8=4931(百万)

流动负债项目:2+3+4+5+6+8=3437(百万)

流动资产项目-流动与负债项目=1494(百万)(2)

从上表来看贷款占总资产的54%,长期投资占总资产的24.5%;存款占负债的82%,同业及金融机构占比8.4%。由于长期投资流动性非常差,因此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存贷款管理。这家商业银行存贷款的存期比例如表2所示。

由于(2)式中差额与负债中活期存款基本一致,因此在进行风险分析时不考虑活期存款对贷款资产的影响。计算模型中的关键指标值:

按照模型中组合利率的确定原则,贷款资产项目一年、三年期持续期限均小于负债组合持续期,因此在利率确定时不考虑此两项资产,因此组合利率仅涉及五年、十年期贷款资产,结果为:

风险资产组合利率(5)

风险资产数量(6)

根据公式(1)百万元

表32004年12月31日年末存贷款及长期负债结构表(单位:百万元)

结论分析:从实证分析的结果来看,由于商业银行对资产负债期限安排不合理,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巨大的潜在损失;上述模型中因期限安排不合理而造成的潜在损失约占利息收入的13.75%(如果商业银行得到全部贷款收益为4038百万元),对于利息收入占全部收入60%~80%的商业银行来说,损失近六分之一利息收入意味着巨大的损失。可能将商业银行置于亏损的边缘。工商银行2005年利息收入达到约1300亿元,利润为约330亿元;如果按照损失五分之一利息收入测度,盈利状况将大打折扣。

五、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风险免疫策略

以上模型仅仅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的损失分析,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还要面临利率变化而产生的资产负债净值变化的损失;因此资产负债的风险免疫策略还应该重点考虑期限限不对称潜在损失和利率变动资产负债市值的损失两个方面。

商业银行为规避上述两项风险,可以合理安排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期限结构最大限度的合理配比,尽量减少结构安排导致不对称损失和市值变动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商业银行要对资产负债业务进行创新,稳定负债资金来源和期限来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以将短期存款用于发放中长期贷款的“短存长贷”现象比较普遍,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现象非常严重;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中,具有被动负债比例高、主动负债比例较低、短期负债占比过高、中长期负债占比较低等特点;针对我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特点,商业银行要从自身负债业务特点出发,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借鉴国外创新成果,积极地开发新型金融产品。通过吸引新的客户群体、拓展业务领域、增强竞争力的核心手段,资本业务创新、存款证券化、利率浮动型存款、个人理财产品开发工具创新,保持负债业务的相对稳定性,避免资本市场、利率市场化、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诸多因素对我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约翰?马歇尔[美]:金融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

[2]黄宪陈春艳赵伟: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模型的新发展[J].经济学动态,2006,3:79~83

[3]娄祖勤: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资产风险管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4]程乐砚刘胜会: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论自律性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及组合优化模型[J].科技与管理,2004,1: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