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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1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各类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是指对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用承包者的活动。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招标:
政府和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总额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其他投资项目,投资方选择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可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和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设项目;
(二)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之外的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其他建设项目由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实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审查招标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确定招标方式,审查标底;
(三)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由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建筑工程的招标,可以按建设项目招标,也可按单位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分别招标,也可以总体招标。
第八条 招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凡不具备前款条件的,其招标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国家、部门、地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落实达到年计划的60%以上;
(二)已经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批准征用土地和拆迁;
(三)已经办理了报建手续,领取了工程发包许可证;
(四)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还应具备必要的勘察设计资料和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进度要求等;
(二)必要的资料和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
(四)明确的标底;
(五)招标者的责任、招标有效期;
(六)主要建材、设备、成品、半成品供应方式、数量、加工订货情况及其价格变化调整办法;
(七)招标公告和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
(八)对特殊工程的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九)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十)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十一)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的日程安排;
(十二)合同主要条款;
(十三)招标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在招标投标固定场所张贴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向四个以上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对不适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未成功的,可以实行议标,但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二条 招标程序:
(一)招标单位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二)招标单位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三)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进行招标答疑;
(四)招标单位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审查投标标书;
(五)招标单位召开开标会议,公布标底;
(六)招标单位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七)招标单位发送经过核验的中标通知书;
(八)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因特殊情况需补充新的内容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七日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由招标单位负责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泄露标底。
第十五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计价方法、取费标准和工期定额;
(二)依据招标工程的技术资料、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
(三)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价格信息及调整系数。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凡具备承包能力,符合投标规定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第十七条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公告后或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明、资质等级证书;
(二)企业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期密封送达招标单位。投标书须有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印鉴和签字。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不得以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第四章 定 标
第二十条 招标单位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宣布标书的主要内容,公开标底。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应视为废标:
(一)未密封的;
(二)无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鉴和签字的;
(三)主要内容不清的;
(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者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组织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参加定标的人员,由招标管理机构从评标组织的全部人员中抽签决定;其中招标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评标定标应根据合理报价,完成时间,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和设备优势以及资信、业绩等综合条件,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工作,不得指定承包者。
第二十五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五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各未中标单位。
第二十六条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与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与标书确认的条款,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招标、中标单位应按规定标准交纳管理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责令其补办手续,也可责令停止招标或宣布招标无效,并按照《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一)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而进行招标的;
(二)应招标的建筑工程未招标而确定承包方的;
(三)泄露标底的。
第二十九条 投标单位投标后,招标单位终止招标的,应补偿投标单位的损失。
第三十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起执行。
关于修改《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1997年10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责令其补办手续,也可责令停止招标或宣布招标无效,并按照《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一)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而进行招标的;
(二)应招标的建筑工程未招标而确定承包方的;
(三)泄露标底的。“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管理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建筑工程招投标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很多,具体的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人、评标、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当事人、建筑市场及建筑市场主体、串通招标等。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投保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串通招标是指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或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等。
二、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决策和实施两个阶段分别由行业和地方管辖,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标准,且标准互不相认。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现状不利于多元化、多层次招投标体系的建立,不利于市场竞争功能的发挥。
其次,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承包方、中介机构。然而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市场主体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我国的招标机构也不成熟,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不能为招标单位提供评标、定标等相关的优质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本土建筑企业和外来建筑施工企业政策差距明显。注册登记难、投标难、中标难、经营难,各地方政府对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增加了各种条目的摊派费用,使本就经营困难的外地企业雪上加霜,步履维艰。
四是建筑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市场主体的行为得不到规范,很容易导致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获取不法收益不惜损害他方的利益现象发生。
五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不能有效运转,招投标过程的手段、程序,工作方式等都是机制的内容不能形成对主体行为的约束,不利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维持。
六是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我国建筑产品的价格却是在国家先关规定的指导下形成的,根本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最后是招投标方式繁琐、冗长,在我国,一个完整的投标程序包括三个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投标阶段、评标定标阶段,共有19个小项的内容。整个招标投标程序异常繁琐复杂、耗时耗力,造成资源的浪费不说,更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三、解决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策略建议
首先建立统一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改变现存的多部门监管的现状,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的监督、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招标采购中心。
其次,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一是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管,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完整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二是对建筑施工方行为的监管,从道德和市场两个方面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三是对中介组织机构行为的监管,建立和完整中介组织机构的市场准入和推出制度,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市场净化机制,建立中介组织机构及其人员信誉评价制度,定期对其进行信誉评价,并予以公布,有利于中介组织机构的自律和管理。
三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降低招投标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有利于政府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行互联网招投标的前提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网络系统,方便发包方、承包方及中介机构在网络上进行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业务开展。
四是建立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导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市场竞争为主导的建造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且以此为基础进行投标竞价。有利于投标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并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竞争,最终形成一个良性的建造产品价格市场机制。
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约束机制,工程担保是建造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方面,工程担保的推行,有利于规范我国建筑行业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的完善。工程担保的模式和类别有很多种,国际上通用的是以保函形式的保证担保,我国实行的是银行出具保函进行保证担保模式。其工作的重点是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及我国国情,从更深层此的探索和完善我国担保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机制。
六是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运行机制,为了完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必须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完善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度,组建完全独立的招标机构,加强招标机构的管理,提高其从业人员素质等。为充分发挥招标机构在规范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体制,加强对招投标的体制建设工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规范招投标过程中各方主体行为,为招投标工作的运行提供思想指导和策略指导。
参考资料
[1]姜宏梁. 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及量化管理[D]. 重庆大学 2008
[2]梁永泽. 基建项目招标管理模式研究[D].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0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最早出现在十八世纪的西方世界,属于竞争规范和选择行为范畴,但其在中国的兴起时间却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而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的运行时间也较短。基于此,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如下特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特色化;全国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法规体系与地方性互补;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管理体系的标底中心化。
1、我国建筑招投标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国内经济建设中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竞争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思潮。我国的招标制度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按照时间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招标制度基本建立。在八十年代,我国招招标投标主要处于在宣传以及实践之中,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一种探索。第二阶段:招标制度进行规范发展时期。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我国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于招标的管理以及规范工作,同时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规以及规章,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要变为以邀请招标为主要,当前该阶段是我国招标投标发展史之中作为重要的时期,招标制度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全国的招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也给不断完善我国的招标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第三阶段:招标制度逐渐完善。从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运行以及健康发展,我国全国各地逐渐考试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依据我国投资主体的特点已经明确规定我国的招标方式不包括议标方式,其实一个十分重要的转变,其标志着我国的招投标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2、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对策
2.1、政府统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由前文可知,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部分重叠、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基于此,本文认为政府应该统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即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应该基于专业分工受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属性允许其来源多样化,如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私人或企业投资、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等,但建设项目应全权交由政府建设项目主观部门统一管理,且此管理应该覆盖整个建设项目规建的始终,即从项目规划到项目竣工交验。需注意: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及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是被囊括在其中的。针对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主管部门,其应该基于宏观角度就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作出相关举措,即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机制,以此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规则,并严格监督机制,以确保该机制被有效落实。
2.2、使用电子招投标技术
在传统招标投标平台中,由于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产生许多不确定性。新的法律条款和规范在招标投标中不能及时有效地落实,不仅给投标企业带来潜在风险,也给行政主管部门增加管理难度。而电子网络信息传播无边界的特点,决定了招标投标电子化对招标投标信息实行“三公”和接受社会监督是十分有效的。在一个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上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能降低业务操作难度,避免业务规范执行的偏差,减少招标投标过程的风险。
2.2.1、实现高效、快捷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
在以前的招标投标过程之中,有诸多内容要求招标机构向不同的主管单位报送、审批以及备案。则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标机构只要求把文件资料通过网络平台上传,如此则就可以实行网上申报,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网络做好审批备案工作,不仅仅可以有效节省时间,进而对工作效率的提升也有一定的帮助,而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以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可以不断优化全部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流程,并且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可以有效提升评标专家的评标效率,这样就可以缩短整个项目招标投标的时间周期。
2.2.2、确保招投标活动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为网络具备开放性、普遍性以及交互性,与其他媒介相比较而言可以有效体现出公开、公平以及公正的原则。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能增加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公平竞争。并且,在加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靠性以及安全性保障的基础之上,应该及时避免招标投标活动之中暗箱操作。不断建立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答疑、中标、评标结果公示都应该及时在平台上,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出现寻租行为,而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之中每一个步骤都要求得到及时公开,可以方便招标人、投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对于全部招标过程的时效性以及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以及掌握,不断提升招标投标的参与度以及竞争性。
2.3、采用科学、严谨的评标办法
科学、严谨的评标办法主要表现在招标文件要有严谨、科学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再将项目内容、标准、质量和工程量清单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同时要防止合同漏项。设置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有些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没有约定或投标保证金设置过低,投标人先以较低的价格取得中标价格,在合同谈判中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抬高合同价款或改变工程范围等实质内容。在使用上述手段达不到目的时,拒绝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是提高投资项目效益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必须针对招标市场出现的问题,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逐步完善法规的建设、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杜绝各种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4、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明确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优化升级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国家现行有关制度皆要求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严禁人为地更改此规定的范围。若建设项目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管辖范畴,其不得被划定为行政强制执行范畴,而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将此类项目划分到形成管理程序内,但可被划定到后续行业管理程序内。规范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直接关乎到建设项目市场化的问题,且是建设项目市场内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务必要督促和鼓励施工企业建设及管理“工、料、机”等要素,以此实现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机械化施工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践证实,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简化建设项目市场行政管理程序和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运作水平。
3、结语
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这是工程建设市场之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企业依据实力以及水平得到工程项目的主要手段,进而可以得到经济效益;并且也是业主单位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造价、加快进度的最佳方法;在这个过程之中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最大动力。我们从业人员应该不断努力,招投标市场的秩序定能健康快速地发展。进而不断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以及水平,对于招标程序进行规范,建立有效的监控机能,才可以切实实现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陶颖.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2]顾红艳.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J].浙江建筑,2012,03:63-65.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4
关键词:招标;投标;风险;报价决策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ccupies the position of play a decisive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a's modernization. City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of development cannot do withou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While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proces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directly related the fairness and openness, and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has a direct or indirect contact.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from several different angles o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more detail.
Keywords: bidding; bidding quotation decision-making; risk;
引言:以招标方式在我国的变化为依据,整个招标投标的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初步建立。八十年代,我国招标投标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阶段: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
招标前期工作要准备充分
比如某工程招标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不够成熟完善,设计深度和广度不够,如项目总承包招标时基坑施工,部分装工程,新增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的部分项目设计没有完成,无法作为计价和施工的依据,没有纳入招标范围,到后面施工阶段才进行分包,该部分造价没有得到充分的报价竞价,致使这部分的项目造价水平偏高。二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精确,不完整,深度不够,作为承包计价依据的工程量清单,当时图纸设计不全,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时间较仓促,错漏较大,结算时对比发现清单的工程量漏算,造成的预算出现较大误差。
工程施工实施阶段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控制,工作重点应是新增清单子目及清单子目工作内容的审核。因为在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过程中单价一般不再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同时清单工程量漏项或工作内容出现遗漏,也成为造价控制的难点。该工程的清单工程量的错算、漏算及其它的一些原因,造成了控制工作较困难,充分的前期工作是招标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根据实践,笔者以为招标人在施工招标前期尤其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设计要先行
对技术复杂要求独特的项目要先请专家或专业单位进行方案论证,然后再请设计单位设计,有了成熟的施工图后才能招标,坚决杜绝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
2、对施工技术方案要有底
对复杂独特的项目可以试行请专家根据设计、根据用户单位需求、根据现场条件事先做到心中有数,简单项目也要事先研究好技术方案。
3、对建筑市场要有所了解
了解施工企业的普遍现况以及有关建筑市场行情、技术规范、行政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多留意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等。二、正确选择投标报价决策方法
投标决策方法的选择对是否中标起关键作用。我国现阶段建筑项目施工招投标报价都是以工程量清单法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法投标报价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生存型策略
投标报价以克服生存危机为目的,可以少考虑利润,甚至不考虑利润而争取中标。这主要是由于投标人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投标人的生存危机,这时投标人应以生存为重,只要能暂时维持生存度过难关,就会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2、竞争型策略
投标报价以竞争为手段,以开拓市场、低盈利为目标,在精确计算成本的基础上,充分估计各竞争对手的报价目标,以有竞争力的报价达到中标的目的。投标人在以下几种情况,应采取竞争型报价策略:试图打入新的地区;开拓新的工程施工类型;投标项目风险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附近有本企业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营状况不景气,近期接受到的投标邀请较少;竞争对手有威胁性。
3、盈利型策略
这种策略是投标报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佳盈利为目标。下面几种情况可以采用盈利型报价策略,如投标人在该地区己经打开局面、施工能力饱和、信誉度高、竞争对手少、具有技术优势并对招标人有较强的名牌效应、投标人目标主要是扩大影响,或者施工条件差、难度高、资金支付条件不好、工期质量等要求苛刻等。
三、合理低价中标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应积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并将其作为评标的首要原则。所谓低价中标就是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如果它低于成本时也可不予中标。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关键在于定价要合理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与此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换句话说,在评标时要尽量避免过低的成本报价,进而有效避免中标单位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以次充好、而偷工减料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加大招投标市场管理力度,规范主体行为
1、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加强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和处罚力度。
2、要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及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企业资质的严格审查,对非法转包、分包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投标单位违法挂靠或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进行严惩。
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管理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采取相应对策和方法中断风险源,使风险不致发生或发展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回避,可以选择放弃来回避;可以利用合同条款进行回避;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回避。
(1)放弃
放弃,即从根本上杜绝风险源。例如,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就认识别某项工程的风险巨大,可以选择放弃投标,回避工程承包的风险。但在回避风险的间时,也放弃了可能获得的盈利。
(2)利用合同条款回避
风险回避亦可采用积极的方法,充分利用合同条款进行凶避,即力争通过合同谈判,对有关合同规定或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使之有利于风险回避,例如,业主愈期支付风险的回避,通常在招标文件中只规定了月支付证书在工程师签字后业主应支付的期限,却未规定业主到期不支付应如何处理,对业主愈期支付缺乏约束,使承包商曲临业主愈期支付的风险。
承包商在合同谈判中应努力争取在合同中补充愈期支付要加付延误期的融资费的规定,利用这一条款,必能有效地回避业主愈期支付的风险。再如,外汇风险的回避,承包商可通过合同谈判,在合同的有关文件里合理确定外汇比例、明确固定汇率、约定以某种硬通货支付等,来有效回避外汇风险。
(3)采取措施回避
针对承包商垫付资金的风险,承包商对采取尽量使用企业原有设备、材料;尽量使用工程现场已有设施;尽量在工程当地租赁设备、设施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为工程购置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的费用支出,力争把这笔资金支出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最好是控制在工程预付款的数额以内),以回避资金垫付的风险。
2、风险减轻
风险减轻,是指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遏制已发生风险事故的发展态势及范围,将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小化。譬如,业主在承包商严重违约时,没收承包商的履约保函、在确认承包商无力继续履行工程合同时,立即撤换承包商;承包而在业主严重违约时,要求业主付款保证担保的担保人赔付款项、并采取索赔、停工、撤出工程现场等举措,都是减轻风险、降低损失的措施。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定的方式将风险转嫁出去,以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是风险管理重要措施。风险转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偿方式,即投保转移,支出一定的费用进行保险或保证担保,有偿地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或招保人;另一种是无偿方式,即协议转移,通过分包、转让等协议,无偿地将风险转移给他人。
4、风险利用
风险利用,是指对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选择合适的机会,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处理,以达获利目的的风险管理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全部风险都能利用,只有投机风险才有利用的可能。主要是:政局失稳、对外关系紧张、法律不健全、外汇风险、货币贬值、合同缺陷、合同翻译问题、工程变更、图纸提供不及时等风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慎重地加以利用。
风险利用一般须按照分析风险利用的价值;计算风险利用的成本;判断承受风险的能力;制定风险利用的措施方案;妥善、灵活地实施方案的程序进行,力争达到最终获利的目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风险控制,而风险控制则主要研究风险转移,综上所述,四种风险管理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当局风险转移。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5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bidding as a most competitive procurement method, to promote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but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project bidding is not a long time, the domestic business of bidding problems still exi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特点
工程项目一般金额大,技术复杂,合同条件严密,履约周期长,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风险都比较大,因此招标的规则和程序复杂,尤其是投标人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较多的时间进行详细的投标准备。
1、特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属于一级密封价格拍卖,即所有投标人将自己的报价以及其它承诺条件如工期等密封后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启封后,在满足其它承诺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按其报价获得工程的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主要有公开
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评标方法。目前通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法,前者便于业主综合各方面的条件选择满意的承包商,但由于招标人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此政府工程采购招标要慎用,以免出现串通招标行为;后者在严格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招标人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此主要用于政府工程采购的招标。(1)综合评标法通常采用打分的形式,即在商务、技术条件合格的基础上,将工程报价、质量、工期以及投标人信誉、优惠条件、安全生产等作为打分项目,由评标人员打分,加权评价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人。(2)最低价中标法。最低价中标是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投标商成为中标者。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
1、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2、评标与定标。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函;⑵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⑷投标价格;⑸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4、招标。公开招标应当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⑺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⑻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预审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三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完善招投标制度的措施
1、完善招投标规则。首先要严格依法行政, 进行规范管理与监督。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其次是要加强招投标市场建设的问题。要努力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是中介机构的规范问题。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招标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招标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建立竞争有序、运作规范的招标市场,使招投标事业规范健康地发展。要建立招投标统计制度,建立统一的综合性政府招标评标专家名册库,依法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名册库进行规范管理。
2、提高招标投标信息透明度。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3、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以此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并根据现行计价定额,结合本身特点,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单价和总价进行投标。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总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4、坚强监督机制。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站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积极主动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招标的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况且又是资金投放密集区。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运作机制,尽可能地减少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
参考文献:
[1] 许程洁,张兴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J]. 低温建筑技术. 2012(0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6
[关键字]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
1、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事实证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具有充分的优势,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价格,在投标环节采取一视同仁的自主报价体系,将最终定价权放在企业手中,施工企业则为了成功竞标、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工程报价。同时中标价格也能较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水平,施工技术、材料进场、管理能力等在投标过程中被作为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也促进了施工企业更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
3、1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各自为政、分地区定额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时期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陈旧的管理方式无疑增加了地区割据现象、不合理评估现象、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可能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格局的建立,因此我们只有扭转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目前,我国在房屋建筑、市政等方面已做出了成功的尝试,建立了基础性定额与工程量计量标准规则,基于以上的成功经验我们只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特征做合理的改进,则统一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模式建立指日可待。
3、2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
3、3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编制
为了使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科学,招标单位及机构应在编制前进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在了解施工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工程自然情况的基础上为预算编制、清单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图纸会审,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才能使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设计合理,充分体现招标的宗旨。
3、4全面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3、5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约束管理发挥根本作用
统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依赖于有效监管机制的约束与规范,因此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充分发挥投标的有力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策略能有效的激发投标人的责任心,使之在日常的专业工作中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监督职能,并运用事前公告制度及时的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改进。当然,对于招投标人的信用管理也不可缺少,我们可通过资格预审方法、统一评分规则考核招标人的专业能力,从而保证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的透明度、可信度,使招标工作环节有序、公正、健康、高效、经济的全面发展。
4、结语
总之,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充分的认清其实施的必然优势,根据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合理的改进、构建统一的管理模式、引入电子评标系统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最终使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的有理有据、以公正、公平、公开、健康的发展态势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循环并使之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