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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1
1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
公司无形资产作为一种非固定资产,它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财务制度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掌握和具备的虚拟存在的但是又可以直接进行操作的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流通区域划分,它可概括为经济类无形资产、生产类无形资产以及直销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划分,它可分为第三方无形资产、牵连类无形资产以及实际操作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来源渠道进行划分,它可分为收购无形资产和私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划分,它可分为间接操作无形资产以及直接操作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评析
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选择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类,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接下来,笔者将就这三种评估方法进行简要概括和阐释。
2.1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收益法作为评定无形资产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它主要以鉴定被鉴定资产的未来收益和利润来计算其实际价值,最终它将被运用到鉴定资产市值的过程中。它能将企业资产换算为实际价值,最终归纳总计值,得到准确的无形资产鉴定值。资金收益总计法和收益换算法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企业预估无形资产未来收益、回馈以及鉴定资产的重要指标。收益法有着自身的显著优势,它解决了无形资产形成资金的预估程序,而且消除了无形资产发展资金的分歧。
2.2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成本法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此种方法估算无形资产数值的基础是单纯再顾买资金或形成资金。再购买资金法主要运用在无形资产的鉴定过程中,它能消除不必要的降价和消耗。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
3.1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
企业要获得相对稳定、持续的固定收益,依靠无形资产是难以实现的。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知识技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的周期逐渐缩短,它所能提供的经济寿命也难以预估,这在无形中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所以,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坚持贯彻《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相关规章制度,还要尽可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评估考核体系是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得以开展的理论依据,缺乏必要的依据则会导致评估结果失去科学性和有效性。
3.2未正确把握评估范围及对象
无形资产涵盖面广,学科繁多、行业复杂,许多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它,最终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低估或者不估现象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屡次出现,合资企业因此钻了空子,无偿使用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第二,企业股份制过程中存在问题,一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记账和评估,而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自然被排除在外,而另外一些企业却走向了完全对立的一面,他们将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都无限放大,导致评估人员无法准确把握无形资产,而且大部分信息被政府封锁,难以找到有效的评估参数,导致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降低。
3.3评估程序混乱,评估市场无序
受历史及现实因素的制约,我国评估市场一直处于混乱状态。首先,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不容乐观,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其次,市场准入门槛偏高,导致垄断现象的存在,而且相关利益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助长了乱评估和评估不公的不良风气长期存在;最后,评估实践和评估理论与社会发展严重脱节,尽管中评协、财政部作出了一系列调整策略,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新行业和新领域,无形资产评估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3.4评估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
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无形资产的评估没有案例可循,可比性较差;第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导致无形资产的动态性加强;第三,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清,在权益变动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评、高评、低评、漏评以及不评等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形资产将逐步被无形资产所取代,企业经济利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无形资产,企业要争取主动地位,就要拥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要发展,就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评估,为无形资产评估提供依据。
4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措施
4.1进一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
无形资产或者有形资产主要有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等三种评估途径。无形资产创造的成本和它所创造的收益水平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不同的评估途径会有不同的评估结论。由此可见,企业要保有战略眼光,在选取评估途径时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从科学的眼光出发,实现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的最优组合,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2尽可能选择科学合理的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企业只有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保证结果的精确和科学。同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法案颁布,它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评估师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目前,我国尚缺乏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所以要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奠定资产评估工作坚实的组织基础。
4.3合理界定评估估价范围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以基本计价原则为基础,保证无形资产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成本性支出是计价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没有将无形资产使用期限考虑在内,具体收益没有明确,它只是简单的将自创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转化为实际支出值,而评估价值也只是简单的参考外购过程中的费用及相关支出,有着显而易见的缺陷和局限,所以不能给出确切的未来收益值,所以,企业在成本计算的基础上,要将无形资产使用若干年之后的可能收益按一定比例对其进行估价价值,这种方法将资产收益和价值之间的密切关系考虑在内,例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者扩产增收,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如果该专利技术缺乏合适的市场资料,或者不能单纯以市场确定其价值,那么企业在确定资产评估价值时就可以参考无形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能创造的成本降低额和销售净额,从而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价值变动。此外,企业还可以在计价方式中加入技术寿命,假如多项不同的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相互组合形成一个混合体,那么它将形成一个技术性较强的无形资产,或者说,该专利的技术寿命决定了其效率,该项资产的计价要以其技术的技术寿命为主要衡量指标和标准。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要做好无形资产产权权益的认定工作,综合考虑程序、期限、周期、效益以及成本等各项因素,保证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4.4科学地匹配评估参数
在评估参数确定过程中,企业必须贯彻落实统一原则,实现相关参数和经济利润的有机统一。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要科学匹配和规范折现率的选用和收益期、评估无形资产涉及到收益率的种类以及无形资产的基本条件等,保证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杜绝计算口径的差异和概念模糊,减少无形资产误评发生的可能性。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要科学选取合适的预期收益率种类,然后在选用的计算口径和收益指标概念的指导下选择相匹配的折现率,而且还要将评估无形资产的种类、所处阶段、属性以及类型等相关信息弄清楚,始终明确无形资产所处的阶段。比如,在具体的取证阶段、研发阶段、初试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评估价值受选定参数、评估方法和实施期限的影响。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相关部门必须首先弄清楚选择性发明专利、应用性发明专利、组合性发明专利、改进性发明专利以及首创性发明专利等,其次要明确其究竟属于方法发明专利还是产品发明专利,深入了解无形资产的性质和所处过程,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
4.5寻求有效的评估法律支持
无形资产管理不同意一般工作,它所涉及的方面极广,要切实保证其有序、规范的进行,所以,企业相关部门要坚持资产评估过程的法制化,始终贯彻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切实提升无形资产评估和管理水平。具体而言,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相关法律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并建立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机构,保证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同时,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律性较强,必须安排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且要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将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落到实处,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最后,要对无形资产的公布和认定工作制定法律规范,明确无形资产评估责任,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既切实降低评估机构的金融风险,又保护好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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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淑红.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探析[J].中国外资,2009,(7):79.
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2
我国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现状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简单说是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特许权等,从权属关系上应该属于国家所有的无形资产。1993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2006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结合上述定义,技术类无形资产,就不仅指专利、专有技术,还包括技术类商标、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科技类著作权、科技成果和以技术为核心的整体企业的商誉、商标等。
当前,我国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有形资产一样,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而且在管理程序上基本没有区别,这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而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了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也基本上是按此执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2011年,财政部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财教[2011]18号和财教[2011]127号),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的,由所在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按照科技成果价值在800万元以下、8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三种情况。规定科技成果收益分段按比例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统筹用于科研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其余部分上缴中央国库。
教育部作为国有资产授权主管部门,对直属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放权。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批后报教育部及财政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并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高校、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其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高校对其拥有的科技成果的处置仍然遵循财政部的规定。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从现行管理规定来看,财政部强调对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审批,而教育部则在授权范围内,给予了高校一定程度上的自主审批权,即500万元以下价值的国有资产处置,由高校自主审批报教育部备案,这与财政部的800万元以下价值资产处置应由授权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不完全相符。
现行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我国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但是,现行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要求有不适应之处,客观上已经成为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特殊性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技术类无形资产区别于实物资产之处,主要是无形的,以知识、商誉等形式存在。由于这一特点,使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其他的一些特殊性:一是寄生性,只有依托于某个主体,无形资产价值才能体现出来;二是潜在价值难以衡量,技术类无形资产必须在使用中才能体现出价值,而且与不同生产要素的结合,会产生不同的价值;三是无形资产是在知识创造过程中形成的;四是更新速度快,技术类无形资产与房屋等有形资产和土地等无形资产不同,房屋和土地都会随着需求因素变化,产生自发的增值。技术类无形资产如果不进入生产环节,那么其价值不会得到体现,而且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技术类无形资产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最终一无所用。
因此,技术类无形资产与实物资产是不同的,对其管理应符合无形资产的特征,本着管好、用好的原则,在管理原则中突出“用”的原则,在使用中体现价值、创造价值的作用。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权限与实际需求不符,阻碍了成果转化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围绕促进科技成果的创造与应用进行的一整套产权制度安排。当前,在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上,对知识产权创造形成的激励较为有效,而面向产业化应用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不足,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了大量不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权利高度集中于资产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成果完成人对知识产权的自主处置和收益权不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知识产权应用须与知识产权创造相结合的原则。当前,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组成的管理链条上,权利高度集中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的权利较小。而在成果转化的实际工作中,链条的后端是实际的参与者和完成者,也最有积极性和动力去实现成果的转移和转化.这在客观上要求成果转化的权利更多地集中于后端。由于当前资产处置的权利在管理上主要集中在前端,导致后端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只能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或者采取很多规避的措施,出现“地下转移”(即不经过审批程序,通过其他方式寻求转移)的现象。
国有资产审批程序过于繁琐,评估成本高,提高了成果转化的难度
如前所述,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显著的时效性,在科技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转化的时机稍纵即逝。而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上,审批程序繁琐,时间过长,难以与市场需求相衔接。另一方面,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客观上导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很难判断相关资产转移的合理性,其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很难通过审批。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正常的程序是形成决议、评估、交易、审批等。而技术类无形资产并不是标准化的商品,成本难以衡量,价值缺乏参照物,尤其是由于不可能形成标准化的交易市场,因此,评估本身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在采用收益现值法时,对收益的预计也难以根据市场来衡量。因此,评估本身与市场脱节,不仅流于形式,还增加了交易成本。一些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在处置过程中,评估所花费用往往要超过专利转让可能带来的收入,产生“入不敷出”的现象。
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对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不足,导致对科研人员奖励等难以落实到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高校和科研院所实现的成果转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取得的收入应上缴国库,但是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技术转移的支出要经过审批。这实际上将技术转移过程分解为两个过程,一个是技术转移取得收入的过程;二是与技术转移相关的支出过程。技术转移的收入过程虽然完成,但与技术转移相关的奖励、成本等的支出难以得到保障,客观上削弱了科研人员奖励的激励效果,相关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都成为一纸空文。“收支两条线”,还使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技术转移的部门难以形成有效的资本积累,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自主发展机制难以形成。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与政策建议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本质上是产权制度的安排
由于现行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在管理上存在种种不足,客观上阻碍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根据我国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承担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后,获得科技成果的所有权。高校和科研院所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虽然是相应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所有者,由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他们只具有对所属资产的受托管理权。这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虽然按照法律规定拥有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但是并不能真正自主处置的根本原因。
但是,从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出发,本着以用为主的原则,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又要求使成果拥有单位具有一定的自主处置权,这就要在国家与成果拥有单位之间进行一定的产权安排。
当前,虽然很多从事成果转化的实践者希望将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全部授权给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但是在操作中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最主要的,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决策者并不是所属资产的真正所有人,如果把资产所有权全部授权给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其资产的处置也只能最终由国有资产的人来决定,同样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的机会主义行为,比如低价转让科技成果、损害成果完成人的利益等,而这正是国有资产管理所着力避免的。
国外在处置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根据美国《拜杜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获得政府资助承担科研的机构拥有所产生的专利所有权,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政府才有权拒绝将此所有权授予科研机构。虽然科研机构拥有专利所有权,但政府还是保留了一些条件和规定,根据这些规定,科研机构只能将其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而不能转让专利所有权,科研机构对授权的发明权利的转让在没有经过联邦同意的情况下是被禁止的;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披露有政府成分,并在放弃任何相关专利申请之前通知政府;与发明者共享专利所产生的收入,但比例可以由各机构自行决定;无偿授予美国政府使用这些专利的权利等。可见,美国政府对获得政府资助科技机构的授权并不是完整的所有权,科技机构对专利等的处置权也限于授权他人使用,而不能转让专利所有权。这与美国的大学等自主处置所拥有财产的权利是相区别的。
一些国家为了促进某些特定产业发展,倾向于给予科研单位对国家研究开发成果一定的自主处置权。比如,韩国2000年通过的《技术转让促进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政府为了促进技术转让和事业化,必要时对参与技术转让和事业化的机关,可以不适用国有财产法的规定,有偿或无偿地使用国有设备和器械。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长官对国家研究开发成果,属于国家的知识产权,认为对产业发展特别需要时,可以不适用国有财产法规定,与财政部长官协商,对该研究开发事业的投资者,可以无偿转让其知识产权或对实施者免除全部或部分实施费。
从国外关于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的处置权来看,适应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的公共属性以及促进成果应用的需要,一些国家在放宽对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给予公共研究实验室等发明机构专利处置权和管理权,甚至采用强制应用的办法,来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
对我国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的建议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仍将是我国经济的主体。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现阶段,应在国有资产管理的体系框架内,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实现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的目的。
一是本着促进应用的原则,对技术类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通过立法程序或者实行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处置权,标准可参照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处置权规定,也可适当放宽。
二是进一步完善技术许可方式,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不转让所有权的前提下,自主进行技术的许可转让。技术的许可,本身是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的一种重要的方式,通过技术的许可,可以在不改变资产权属的前提下,充分盘活和用好技术类无形资产。
三是应本着促进应用、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审批程序,明确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评估确定价值,也可以通过公开交易的市场程序来确定价值,尽量简化审批的程序,加快审批流程。
四是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通过技术许可取得的收益,允许自主支配,并主要用于奖励和支持成果转化工作;对于通过技术所有权转让取得的收益,应允许按照一定的比例留存单位,其余上交国库。
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3
[关键词] 国有股权 资产评估 完善对策
资产评估是对国有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评估。由于国有股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因此,对国有股权的评估显得比较复杂,而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恰恰显得比较薄弱。
一、国有股权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于国有股权的评估的认识不够到位。有时候甚至存在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补办资产评估手续的情况,使得国有股权的资产评估流于形式,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对国有股权评估的内容不完整、不科学。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较为困难,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漏估、定价不准和虚假评估的现象,而使国有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远远低于现实的价值。无形资产从形象上看它不具有实物性,一般都依附于有形财产,当被依附的有形资产发生变化时,对应的无形资产才会发生变化。从价值上看,它具有不完全确定性,企业无形资产实际价值随时间的变化幅度要大于有形资产的变化幅度。而且无形资产的流失具有很大隐蔽性,客观上无形资产流失了,在财务报表上却不能发现有什么对应的数字变化,也不会在管理场所发现少了什么实物。
3.资产评估机构不独立,公正性较差。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组织虽然近年来得到较大发展,但管理相对滞后,还很不完善,行政干预行为时有发生。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一些行政部门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已手中,于是各自为政,令出多门,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评估市场的混乱给评估机构可乘之机。这些机构有的是社会中介组织,但也有的是依托其行政主管机关,,或是上级主管衍生新的所谓“中介组织”。他们垄断某一行业的评估市场,使其他机构失去竞争机会,违背评估的市场规律,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同样的国有股权,在不同的评估机构评估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差异。 这些无形资产评估机制的不完善,给国有股权转让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4.评估标准不统一,方法不科学,误差大。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无形资产评估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有无形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无形资产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超过国际认可的20%的可接受界限,人们对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心存疑虑。
5.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
二、国有股权资产评估诸问题产生的原因
同国有股权转让审批程序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一样,评估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既有法律层面上的原因,也同样有实践上的原因。
1.立法层面上的原因。立法上的不完善,总是造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中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资产评估方面,虽然我国有针对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但是却缺少专门针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对于国有股权如何进行评估,只能找到一些原则性的法律,而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以至于国有股权在评估过程中出现不准确的现象。例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仅仅是规定“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从法律规定看,这句话的弹性太大,不符合法律严谨性的要求,从实际操作看,也容易给有些企业有机可乘,与某些资产评估结成联盟,侵吞国有资产。
2.实践层面上的原因。首先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对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手段缺乏。认为对国有资产的保值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而对于股权等无形资产,则不加重视,这导致了在评估过程中实际执行管理职能的机构往往是混乱的,相互扯皮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在这种没有明确的管理和负责机构的状况下,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无形资产的流失显然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是否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仅仅由评估机构单方面做出决定,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认定。没有监督机制,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是很可能失真和失范的。无形资产评估的监督机制就是要求有多方面的监督,包括政府部门的监督、技术部门的监督、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等。最后,评估机构自身的原因。主要体现为缺乏专职的权威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缺乏专门的、独立的工作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同时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也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情况。
三、完善的对策
我国从改革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国外竞争日益激烈,无形资产已受到了越来越多理论界与实业界的关注,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也就显得越发重要。 因此,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1.加快无形资产评估细则的制定。国家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许多具体项目没有具体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因而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往往容易引起评估结论偏离规范的现象。目前我国只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这只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般准则,具体的分类和分项的无形资产评估细则还没有出台,在评估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明确的约束和指导,所以,我国应该抓紧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细则,特别是有关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细则。
2.形成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鉴于国内还没有形成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多是调整账面价值不科学的做法。应该建立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和评价体系,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的评估,反映其公允的价值。具体的措施可以在综合的评估机构下设专职的无形资产评估部门,或者设立只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独立机构,在进行整体企业评估时采取多家评估事务所联合评估的方式。
3.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 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 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执业人员能够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4.采用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评估实践中主要使用的是收益法,使用收益法主要是确定科学精确的收益期限、收益年限和折现率。由于我国关于收益预测技术的不完善以及无形资产交易的可比较案例较少的缘故,所以评估人员在评估实践中往往无所适从。目前,国际上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较多,如在评估商誉和商标价值采取倍率法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这种方法是英国老牌商标评估机构经多年实践探索得出的,对于我国的商标评估有一定的借鉴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我国经济对外交流的增多,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也有必要符合国际惯例,评估方法应该采用国际通用方法。
5.加强无形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督和约束。解决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出现评估缺失和不规范的问题,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目前我国主要由财政部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果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一定的审核,没有建立普遍性的监督机制。故此,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地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果,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防止单一评估机构的主观偏差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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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开墅 汤奥博:《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法制化》.《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3]参 见:《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
[4]吴天宝等著:《国有企业改革比较法律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90页
[5]王景生:《国企改制中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原则》.载《经济论坛》,2005年第7期
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4
摘 要 CBA篮球职业联赛无形资产开发对扩大联赛知名度,推动联赛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观察法等研究方法,结合CBA篮球联赛无形资产开发问题研究现状进行分析,旨在为联赛无形资产开发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和现实依据。
关键词 篮球联赛 CBA 无形资产 开发 现状
从1995年开始,中国篮球就进行竞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职业化进程,联赛逐步走向市场化。随着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规模的不断扩大、结构的日益复杂和影响力的日渐提升,联赛也遇到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其中重要一点就是盈利困难。
一、CBA篮球职业联赛无形资产情况
2009年6月,中国篮协CBA联赛工作总结会上公布了这样一组数字:2008-2009赛季,除了排名垫底的上海和云南队外,其余16支球队共收入1.505亿元,但总支出则高达2.65亿元,也就是说保守估计CBA各参赛队本赛季亏损已经超过了1亿1500万元人民币。在2011年4月27日结束的CBA决赛广东以4比2击败新疆赢得总冠军欢呼雀跃之时,我们也要看到虽然广东队一直都是CBA经营最好的球队,但受制于CBA整体市场化水平,广东俱乐部仍未达到完全职业化,收入很大部分依赖夺冠后的政府奖金,如果连续数年不夺冠,在收入和影响力上广东队将遭到重挫。而反观NBA职业联赛球队,经过多年的经营,形成了一个联盟和俱乐部层面的盈利模式,包括全国电视转播权的出售、政府的公共资助、广告与赞助收入、新成员加盟等,花样翻新、不一而足、收益巨大。其平均收入由1998-1999赛季的4210万美元提升到2007-2008赛季的1.27亿美元,增长了3倍。
二、有关体育无形资产概念与特征的研究
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体育理论界对于体育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特征的研究却也提出了一些较成熟的理论。在对体育无形资产特征的研究中,围绕竞技体育、体育场馆等方面,对体育无形资产的特征进行了总结。具有代表性文章如下:
鲍明晓在《体育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中提出体育无形资产是指存在于体育运动中的、具有体育特质、受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地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
杨年松在《体育无形资产初探》中界定体育无形资产为:是指由特定主体(国家、事业单位、企业、个人)拥有、控制或使用的、没有实物形态、以知识形态存在、具有持续获利能力的一切体育资源。
三、有关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与经营的研究
关于此类文献的研究,有的是从总体上对我国现有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与经营状况进行研究,有的时对具体某一项目的无形资产开发现状及对策进行论述,然后针对现状提出开发与经营对策。相关文章如下:
吴学勇等在《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现状及对策研究》一文认为转变观念、建立激励机制、培养专门人才是加强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经营开发的先决条件。
戴晨的关于《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化无形资产界定研究》,针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在公司化过程中,不同形式的体育无形资产如何作价入股的问题展开探讨。
钟秉枢,邱招义在《对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基本问题的研究》一文中,对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的概念、表现形式、内容、特征、分类等进行了界定。
四、有关职业体育竞赛无形资产的研究
对体育竞赛无形资产研究较多集中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问题上,也有少量文章从整体角度对体育竞赛无形资产进行的研究。有关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研究有学者从不同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力图从国际背景下来开展研究,起点较高。相关文献如下:
顾晓霞在《体育竞赛的无形资产》一文中应用经济学的观点,对体育竞赛的无形资产概念、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及无形资产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在分析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体育竞赛无形资产的经营。
张立等的有关《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研究》从国际视角,将电视转播体育赛事和营销转播权分为萌芽、争议犹豫、初步探索和繁荣发展4个历史阶段。
五、有关体育无形资产评估与核算的研究
对体育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和对体育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研究论文相对较少,相关文献如下:
刘可夫,王敏敏撰写的《体育无形资产评估基本程序和主要方法》该文介绍了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时应遵循的程序、运用的主要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罗民生,胡利军的有关《青少年运动员人力资源的成本、价值及其评估方法的研究》该文将青少年运动员人力资源成本的构成分为取得成木、开发成本、使用成本和保障成本。认为青少年运动员人力资源价值的实质即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的价值,包括其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影响其评估值的因素包括如下七个方面:青少年运动员人力资源的成本、效益、寿命、青少年运动员运动水平的成熟程度、青少年运动员开发的投资风险补偿、价格支付方式和市场的供需状况。
参考文献:
[1] 李元伟.李元伟篮坛风云路[M].北京:中国书店.20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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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鲍明晓.体育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M].北京:体育人民出版社.2000.
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5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科技信息传播速度迅速,我国传统经济时代收到冲击,经济时代不断朝着知识化系统化发展。科技信息技术不断投入企业生产,传统经济时代无法精确纪录无形资产,无法准确核对公司账务,不利用记录企业实际投入成本,以及收益情况。再加上,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企业生产销售的重要动力和要素,需要企业重视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工作。本文针对无形资产起源以及相关概述,分析无形资产对企业生产的重要性,根据我国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探析现行我国无形资产会计核算。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概述;改进意见
一、无形资产核算的含义
我国采用的无形资产采用会计理论和会计计算方法根基于杨汝梅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在我国的译本是由国内著名的会计学家施仁夫翻译的,并在1926年发表于著名会计学家潘序伦《立信会计丛书》,开始在我国广泛传播。并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无形资产的重要性,无形资产是强化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企业重视核算无形资产,能够实现国际会计管理趋同。无形资产是企业生产销售成品过程中,所租赁使用的人力、物力以及科技资源,实现生产、管理、销售,这类型的资产是看不到具体物态形状,属于非货币长期无形资产。从直观区分角度出发,可以将无形资产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可辨认无形资产,另一种是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在可辨认无形资产中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著作权。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则包括商界经营信誉,主要是指企业从产生发展以来,在行业内取得的口碑、信任度等综合得出的。当前,企业能控制计算无形资产。第一,依靠无形资产投入成本能够被精确计算;第二,无形资产整个生产销售环节产生的收益,有可能流入企业。这就需要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掌握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例如,与其他企业合作时,通过签订合同,保障企业拥有和使用无形资产的权利。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全方位登记,无形资产使用具体时间和维修保养次数,企业生产成本有着明确的记录。此外,企业有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收益入流倾向,有专业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分析研究,在使用期限内对无形资产产生的生产成本已经收益进行准确的预算。一些企业往往忽视无形资产提供的效益。例如:机械生产效率远远高于人工生产效率,直接增加了产品数量,企业拥有较大的变价空间。这就是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无形资产核算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1.无形资产核算的必要性
机械设备样式和性能不断丰富,科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企业生产向着先进化、自动化发展,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大量的科技进行管理,采用大量的机械代替人力生产,引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如果,沿用以往传统会计核算方式,无法计算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利用的无形资产产生的成本,更无法统计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需要“踏出”传统生产经营,“迈向”新型生产经营方式,注重对无形资产进行精细核算,只有通过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精细核算,才能全方位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得出最真实的财务报表。由此可见,企业可算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无形资产核算的可能性
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企业有专业部门管理对这些机械设备进行管理,选取性能质量优良合格的设备,从设备投入生产时间开始,工作人员详细登记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维修、保养所花费用,在一个生产销售周期结束后,根据员工所做的记录表,在年度总结核算过程中,减去机械设备所花掉的费用。此外,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采用科技设备进行控制管理生产,例如:计算机控制设备,企业工作人员将工作程序用C语言编程,指挥机械设备工作程序,随着生产技术不断更新,企业需要向外界进行购买新型操作技术,各种技术是无形的,被重新记录在计算机中,但是该种技术具有使用权,企业在引进这种技术,往往向版权方购买使用权,获得允许后才具备使用技术的权利,在此过程中,企业花费高额资金购买技术,以及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系统,这些费用都属于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的生产成本。此外,要充分考虑无形资产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收益。首先,需要将机械生产效率与传统人力生产方式的工作效率进行对比,得出机械生产高于人力生产那部分效率。其次,根据比例计算出,多生产出商品的数量。最后,商品预售价格减去商品成本,乘以多出的数量,所得的积就是机械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效益。这就需要企业在计算销售成本和收益时,充分考虑无形资产。由此可见,企业设定专业负责小组,对企业中的无形资产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能够有效统计无形资产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花费数额。对新型经营方式而言,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具有可能性。
三、我国无形资产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足
1.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狭窄
由于,无形资产具备“无形”的特点,企业会计部门在计算核对无形资产时的范围较为狭隘。例如:企业会计部门在记账过程中,会根据机械部门的机械记录表,核算在生产过程中,购买机械以及保养维修机械所花费用,在总收益中减去这一部分的费用。往往忽视,机械设备代替人力生产后,提高生产效率,在同样生产时间里,能生产加工更多商品,商品价值量降低,有着更大的降价空间,获得更广阔的销售市场,这就意味着,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利润,企业会计部门往往忽视机械设备带来的效益。计算机科技手段也面临这种窘境,程序语言是“看不到”“摸不到”的物体,需要计算机专业人员进行编程,设计出适合生产的工作语言,指挥机械进行自动化生产,机械生产编程语言的不断更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这就是企业往往忽视的收益部分。由此可见,企业会记录有根据的成本输出,往往忽视无形资产潜移默化增加的经济利润,会计部门规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十分狭隘。
2.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不够全面
无形资产都是通过研发研制得来的,不是具体可见的实物,但对整个生产销售环节起着促进作用。当前,企业缺乏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认识和意识,且对评定无形资产条例和机构陌生。这种现状,一是对企业成员研发能力的不重视,二是忽视无形资产对整个生产销售的重要性,其次无法准确计算分析企业销售业绩以及经营收益,最后企业负责人忽视研发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企业职工墨守成规,不注重培养自身的创新意识,这样整个企业缺乏生机和活力,最终不适合市场需求,被市场淘汰。
3.无形资产的计量不合理
我国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有明确规定,但是当前一些企业无章无序生产,计量工作不合法,既不利于企业统计工作,也违反我国税务条例。一些企业购买的无形资产,没有做详细记录,也没有保留详细账单,作为记账根据。我国明确规定,无形资产需要用真实货币支付,如果企业不采用真实货币购买无形资产,需要根据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规定的程序,记录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一些企业生产者忽视该项工作,忽视省略无形资产价值。此外,一些投资者甚至爱心捐赠人士会像企业捐赠一定的无形资产,一些企业面对价值加大的无形资产,往往不会对其进行审核,采取直接收取利,而一些无形资产无法提供具体真实的凭据和税收收据,无法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此外,一些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团队,共同研发创造的无形资产,例如,自己特色的生产技术,生产设备。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自己企业研发的无形资产,并不重视,不申请专利,既不能获取研发使用的费用,也不能合理估价无形资产价值。
4.无形资产披露的不足
一些企业负责人忽视无形资产披露工作,部门职工缺乏了解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过的无形资产的信息,也没有具体企业自身具备的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企业不公开无形资产情况,不利于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严重妨碍了企业发展。此外,对无形资产不进行披露工作,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职工忽视无形资产的心理,偷改账目,从中牟取暴利,企业账务出现亏空,属于违法犯罪现象,危机企业的生存发展。
四、对现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改进建议
1.扩大无形资产要素范围
首先,企业负责人向职工普及无形资产重要性以及评定标准,这样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重视研发并发现无形资产。此外,职工了解评定无形资产相关程序,了解资产需要经过国家认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公证环节,并依据资产评估方法严格核对,预算无形资产价值。其次,改变以外对待无形资产的看法,不仅仅局限于机械设备,计算机编程语言,现在先进的人才也是一种无形资产,专业领域的设计人才,能创造出新的无形资产,为企业生产提供新动力,新的设计理念,最终促使企业成为行业内翘楚。最后,企业加强对职员的培训,让职员了解最新生产资讯和技术,潜移默化加强职员对无形资产的重视。此外,企业鼓励职员进行研发,挖掘新的生产动力,研发新的无形资产,并对其进行嘉奖,这样能调动职员研发无形资产的积极性,促使整个企业充满生机与活力,上下级团结一致,为企业利益共同努力。
2.将研究开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
将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也就是说:企业鼓励职工将拥有的无形资产投入企业生产活动中,职工也成为企业股东,这样能够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希望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这里无形资产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技术或者管理科研人才,无形资产成分丰富,只要从根本上有助于企业生产销售的生产要素,通过公示部门认证,具备证书,都属于研发费用的有条件资本化。此外,企业要对这类为无形资产设定一定的“门槛”,首先,该类产品通过专业部门审核认证,是其所拥有的合法资产,有着明确的使用权利和使用年限。其次,充分考究该类无形资产是否能从根本上促进企业生产力提高。最后,经过企业董事会投票和商议,决定是否将其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计量的关键问题是计量基础的选择
企业评估无形资产价值需要有一定的计量基础,无形资产通过于准去的计量进行比较,能够准确得出无形资产准确的市场价值,获得准确的销售经营情况。首先,企业如何选定准确的计量标准,这是企业首要解决的问题。企业要核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明确所有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并且详细了解无形资产使用的时间和市场情况。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根据具体的市场信息分析无形资产的价值。其次,企业了解无形资产使用的时间和市场情况,可以根据市场上同类产品进行估量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价值。与此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无形资产使用时间里的市场情况,例如,每个时间段的收取税收情况不同,存在差异,这就需要会计部门分阶段计算无形资产上交的税款。最后,企业要时刻关注市场信息,了解竞争企业采用何种评定计量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如果企业生产力低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可选用评定计量低于市场要求。反之,当企业生产力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可将评定计量高于市场规定计量。一切要根据本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合适计量基础。
4.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披露
企业负责人带头重视对无形资产的披露工作,例如,统计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无形资产的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购入花费资金以及上交的税款的具体账面,做成统计表或统计图的形式,定期向职工公示;在每个生产周期都进行核对无形资产减值情况,确定账务准确无误;企业租用土地,必须具备合法契约,在契约中明确标有土地使用权限、使用年限以及租赁价格。此外,企业向其他合作企业出售无形资产,之间的签收合同以及相关账务,需要做成简明易了的账务报告。此外,企业要定期审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当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无法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企业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这一信息。让职员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使用现状。通过披露工作,企业职工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生产动向。一些职工向企业提供无形资产,成为企业股东,通过企业的披露工作,能够发现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从自身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出发,研究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销售业绩的方案,促使整个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团结一致,为共同目标不断努力。五、结语随着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成为企业生产销售的重要动力,也是整个生产环节必不可少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无形资产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在同一工作时间段,降低了商品的价值量,提高了商品的数量,有足够的降价空间,占据优越的市场优势。由此可见,无形资产对企业生产的重要性,这就需要企业会计部门充分掌握市场销售以及税收信息,准确核对无形资产信息,做出准确的账务,有助于研究整个企业生产周期的销售状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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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6
关键词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实物期权;模型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7-0109-03
随着国内的经济结构不断的转型升级,生产要素的投入由资源要素投入推动型转变为科技创新推动型,是我国经济整体转型必由之路。企业越来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纷纷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做大做强企业的研发机构;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发达国家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和知名品牌,迅速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些经济活动增加了企业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的需求。
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对于实物资产,更加难以确认、计量和评估。然来,由于对公司竞争优势、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性,这类资产需要得到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建立清晰的定义、计量规则和评估准则。
在这篇论文里,我们将会透过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本质来探讨适用于该类资产的评估方法。相比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实物期权模型更适用于评价企业潜在获利能力价值。技术类无形资产为企业提供在未来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希望借助实物期权模型的思路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更多的思路。
1 绪论
当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授权其他企业许可使用本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为税务部门核定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等情况,都首先需要评估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
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为管理层确定投产经营决策提供灵活的选择权,选择权的价值体现在它能够帮助管理者避免无谓的损失。实物期权模型(Real Option Model)恰恰可以用来计算选择权。实物期权和金融期权是期权的两个分支,实物期权以实物为标的物、最初的实物期权主要用来解决石油开采问题。1985年,狄克西(Dixit)、平代克(Pindyck)这两位经济学家指出:当不确定性使我们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现金流的情况下,应用金融市场上石油期权所隐含的波动率去衡量一块有待勘探的油田的价值。这确实是一个迫不得已的行动,因为石油的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是我们无法预测的。我们将油田的开采权当成是期权来购买,这项权利允许我们在石油价格高于成本的时候,开采油田,反之则持观望态度。美国经济学家Amram.M在《如何评估企业增长机会》中指出,实物期权是项目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用的一系列非金融选择权。这一定义除了考虑现金流时间价值为基础的项目价值外,它还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的时间价值和管理柔性价值以及减少不确定性的信息带来的价值,从而能够更完整地对投资项目的整体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实物期权是战略决策和金融分析相结合的框架模型。所以当评估带有期权性质的无形资产时,评估价值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无形资产固有的内在价值,另一部分是期权性质产生的期权价值。
2 技术类无形资产分类
技术类无形资产,指权利和技术使用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数据库、公式、设计、软件、流程和制作方法。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种类很多,常见的包括如下:
2.1专利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批准的权利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的独占权或者专有权。任何人如果要利用该项专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出售使用该项专利制造的产品,需要事先征得专利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其报酬。专利权具有以下特定: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可转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专利权有法定的有效保护期限,一般不准续展。
2.2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在注册后,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商标权一般包括排他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继承权等。商标属于工业产权,需要申请、审批、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得到的条件是显著性、不重复性和不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无限续展。
2.3著作权
著作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者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4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是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术,主要包括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营诀窍和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在对专有技术的评估之前,首先应当鉴定专有技术存在的客观性。一般来数,企业中的某些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等之所以能作为专有技术存在,是根据以下特点判断的:
2.4.1实用性
专有技术只有能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操作,才具有存在的价值,不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技术不能称之为专有技术。
2.4.2新颖性
专有技术所要求的新颖性与专利技术的新颖性不同。专有技术并非必需具备独一无二的特性,但它也决不能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得到的技术。
2.4.3价值性
专有技术应当有价值,表现在它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
2.4.4保密性
这是专有技术的最主要因素。专有技术只有通过自我保护,避免泄漏和公开,才能称其为专有技术。
3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分析
分析判断影响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相关因素时,应当对与各相关因素有关的以下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1)成本。自创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成本项目主要包括创造发明成本、法律保护成本、发行推广成本等。
2)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指该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所失去的市场以及损失收益的大小。
3)效益因素。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了无形资所拥有的超额获利能力。一项无形资产,在社会、环境、制度允许的条件下,获利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反之,获利能力越低,评估值越低。有的无形资产,尽管其创造成本很高,但不为市场所需,或者收益能力很低,其评估值就很低。
4)使用期限。无形资产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法律保护年限和实际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期限孰短原则确定。
5)技术成熟度。技术成果都要经历“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成熟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评估值高低。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评估值就会越高。
6)转让内容因素。从转让内容看,无形资产转让一般有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另外,关于转让过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都会直接影响评估值。就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来说,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一般高于使用权转让的评估值。在技术贸易中,同是使用权转让,由于其许可程度不同,也会影响评估值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