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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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主体业态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文1

食品药品监管不仅要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还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为了让百姓满意、吃得放心,今年辽宁省在强化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上,将在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上重拳出击,开展六大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加强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治理行动。

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同时,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提升大宗消费食品的质量。全省重点围绕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白酒、调味品等食品种类,通过抓住企业主体责任、原料质量、出厂检验、监督抽检、追溯体系等制度措施,加强对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管。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将结合本地食品生产消费特点,选取本地区消费量大、百姓关心的食品种类集中监管,通过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集中改造等措施,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水平。

全省70%学校食堂改造成“明厨亮灶”。目前,辽宁省各类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共2264家,占持证学校食堂总数的35.8%。今年,辽宁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将通过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许可管理、承包经营管理,持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大宗商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等方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并将明厨亮灶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示范创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确保2016年底实现全省70%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20%以上大型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的目标。

提升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通过落实市场开办者的义务和市场销售业主的遵守要求,以及加强辽宁省食药监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市场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加完善健全,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责任落实明显提高,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程度更加顺畅。

推动“三小”经营和监管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存在着较高的食品安全隐患,去年,省食药监局开展了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目前,全省2.58万家小作坊完成了亮厂名、亮公示牌、亮登记证,让小作坊在阳光下生产,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文2

超市类商品零售业态,未来有三种可能:

1、维持

维持现在的状况,电子商务对连锁超市的影响在于,大卖场更少,社区食品超市更多,线上购买长尾百货商品,到线下超市购买食品生鲜快消商品成为常态。

2、融合

线上线下结合,出现某种新业态(O2O),传统连锁超市门店是这种新业态的主体组成部分。比如线上平台和传统超市门店结合,顾客可在任何地方(包含门店)用任何工具(PC、移动端、门店服务)订购线上商品,也可在线上订购门店商品,可选择送货上门,也可到门店自提。与线上融合,营销、售后、服务、个性化将会体验更好,成本更低。

3、颠覆

出现某种新的电商零售业态,它完全舍去传统超市门店形式,可能没有实体店,也可能变成居民社区网点形式。比如“密集社区网点+区域仓库+线上平台”的形态,把干线配送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未来出现哪种结果的可能性最大?目前已经处于“维持”状态,部分传统超市们正在试错“融合”战略。相当多的传统零售人认为,不会出现“颠覆”这种可能,笔者认为可能出现“颠覆”商业模式,并提供以下论据:

1、对比

2007年某电器连锁调研电商,结论是电器电商化不可行,流程复杂,物流问题和购物习惯等无法解决。2010年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对媒体说,互联网只是一个资讯平台,不适合做成交易平台,未来消费的主流绝对不可能是网购。

现在再看,电器起家的京东2013年销售额达1000亿,苏宁全面互联网转型。也许现在的超市行业就像当年的电器行业,并不是电商不会颠覆超市,而是时机未到,每次颠覆之前总是风平浪静,颠覆之时突如其来,颠覆之后又那么理所当然。当连锁超市们真正看到这种颠覆时,才发现为时已晚。

2、量变

不可否认,目前在经营的生鲜及食品方面,超市比电商效率更高,体验更好。但这种优势未来可能逆转。

现代商业社会像不断累积沙堆,沙堆某处何时崩溃不可预见,也不能归罪于某一粒沙子。几年前谁会想到诺基亚有今天,曾经国美苏宁也没有想到电商对自己的冲击如此迅猛。

2012年网购零售占零售总额6.2%,马云和王健林打赌10年内,网络零售额能否占总零售额的一半以上。谁也不能否认网购还将高速增长,量变还有巨大空间,而量变往往带来质变。网购人群,网购品类,小区域网购者密度,网购工具等各种量变累积,加上创业者们不断试错各种商业模式,量变质变规律决定可能出现颠覆变化,出现某种新业态,它在经营生鲜快消商品方面比超市更高效率,更好体验。

3、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是基础技术,和“电”一样,必将全面改变我们的生活,造成的结果是“强制拆迁,异地重建”,是颠覆,而不是改良。上文提到的“维持”和“融合”,是“改良”而非“颠覆”。

传统纸媒是最重视互联网冲击的行业,多年前各大报纸杂志就开始建网站,推出com服务,以为这样就能顺应时代。结果,微薄、微信这种全新的媒体渠道,才是更符合互联网时代特性。几年前没人相信互联网会颠覆驾驶员这个职业,现在谷歌的无人驾驶技术已经成熟,等它普及后,随时随地租车才更高效方便,汽车零售市场和整个汽车行业必将被颠覆。笔者相信,互联网也将颠覆零售业态,互联网时代的终极零售模式还在酝酿,淘宝、京东等也许只是这个过程的某个阶段而已。

4、影响

电商对超市行业已经产生影响,2013年是超市结构变革的一年,社区超市和便利店发展明显比大卖场业态更快。曾经大卖场是购物中心的标配,现在大卖场在购物中心中的地位大大降低。

如果超市决策者们理解电子商务,那么这个趋势应该提前预料。大卖场的卖点是商品齐全,价格实惠,百货商品占比较大。但电子商务比大卖场商品更齐全,价格更优惠。由于配送成本和时限,生鲜食品等快消商品是电子商务不善经营的。现在新开的社区超市生鲜食品占比更高,部分社区超市几乎变成了食品超市。

目前流行的打车软件是颠覆汽车行业必经阶段,目前流行的B2C模式是未来C2B模式的必经阶段,目前互联网对超市行业的影响,也可能是未来颠覆模式的必经阶段。

超市决策者关注电子商务,才能对超市行业发展做出更准确的预估。对内的管理水平,对外环境变化趋势,共同决定超市命运,只关注内在管理,不关注外在环境必有远忧。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文3

自1997年起,超级市场作为新兴的商业业态进入武汉。1998年,以法国家乐福为代表的外资超市也开始陆续进驻武汉。随后,超级市场在武汉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武汉市已经有20余家内外资大型超级市场,建筑面积在26万平方米以上。

(一)武汉市内资超市概况

武汉市内资大型超市有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九家中百仓储超市,武商集团下属的武商量贩公司七个大卖场,中商集团开办的徐东平价广场和小东门量贩店以及亚贸集团下属的金江超市等,中小型超市有知音超市,丽红超市和中百集团下属的中百便民超市等。

由于发展时间短,而且有一部分商家开办超市缺乏慎重严谨的发展战略,因此武汉市内资超市还很幼稚,普遍存在以下特点:

1.业态选择集中以大型综合超市和大卖场为主,定位模糊。

2.自身特色不明显,价格战成为主要的竞争手段。

3.连锁规模小,单店效益偏低。

4.选址布局不科学,过于集中在主要商业区域。

(二)武汉市外资超市概况

在我国政府对外资零售企业进入中国尚存诸多限制的时候,各零售企业以各种变通的方式进入武汉市场。目前市内外资超市有两家法国家乐福超市,两家德国麦德龙超市和一家泰国正大仓储式会员店,而正在抢建的超市还有家乐福武昌店、正大宝丰店和武泰闸店以及美国普尔斯马特超市等,美国沃尔玛则已经在汉口完成选点工作。外资超市合围武汉的局面已经形成,其咄咄逼人的气势使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根据我国政府承诺,入世后首先开放武汉和郑州的零售服务。可以预见,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有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后,更多的国际商业巨头会携巨额资金和现金的管理技术进军武汉市场,竞争将空前激烈。因此,如果说其他城市的内资超市企业还可以居安思危的话,武汉市的内资超级市场现在必须以居危思危作为调整定位和发展战略的动力。 二、外资超市的进入对武汉市内资超市的影响

(一)外资超市带来的威胁

1.外资超市的资金优势威胁

进入中国的外资超市企业经济实力极其雄厚,如1999年家乐福的年销售额就高达540亿美元。充足的资金能够保证外资超市企业在其看中的黄金地段开店,不断扩大连锁规模。

2.外资超市的价格优势威胁

大多数外资超市都本着“低价采购,低价销售”的原则经营,其天天平价的经营原则不由得消费者不动心,严重分流了内资超市的客源,使得内资超市销售额普遍下降。

3.外资超市的技术优势威胁

高科技的运用、先进的采购分销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使外资超级市场比内资超市更能应付顾客不断改变的需求,增加对顾客的了解,提高竞争力。

4.外资超市的人力资源优势威胁

外资超市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对高级管理人员不惜重金进行专门培养,对职工则从利益上促使他们关心企业。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本来人才就比较缺乏,外资超市在武汉开店,势必会有一大批优秀的管理人才从内资超市企业跳槽,造成人才的严重流失。

(二)武汉市内资超市的差距

1.连锁经营规模小,尚未形成规模优势

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连锁规模普遍偏小,无法获得规模效益,即使是目前网点最多的中百集团也只有9家大型综合超市和100家食品超市的连锁规模。这种局面的出现固然有资金、体制、经验等方面制约的原因,但也与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不善于开拓潜在市场大有关系。

2.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手段落后,仅停留在简单的模仿学习阶段

相比外资超市,武汉市内资超市发展时间短,不少管理人员不熟悉国际通行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许多从业人员不习惯超市中新的服务方式。目前武汉市大部分内资超市商品的标准条形码普及水平很低,整个销售时点实时信息管理系统有名无实,仅仅利用了其收款及采集销售信息的功能,在进一步利用采集的信息、分析销售动向和建立顾客档案方面几乎还没有做,电子订货系统还不见踪影,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商业自动化给经营带来的飞跃和巨大利益利用不够。

3.与上游制造商、批发商和下游顾客缺乏合作

武汉市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企业的合作意识淡漠,超市之间和超市与供应商之间普遍存在着恶性竞争,缺乏深层次的合作。相比之下,国外的超市企业都与制造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一些知名的企业如沃尔玛、家乐福等都与制造商合作开发相当数量的自有品牌或定制品牌,增强了自己的差异化优势。另外,武汉市的内资商业企业习惯于等货上门,而不会主动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商品结构滞后于消费者需求的变化,面对外资超市企业优质顾客服务的压力,武汉市的内资超市企业急需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 三、武汉市内资超级市场的市场定位

业态的选择定位过程实际上是超级市场的市场定位过程。业态的选择决定了目标顾客的选择、适应什么样的消费生活方式和购买方式的选择、商品结构的选择、商品组合和销售方式的选择以及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的选择。业态定位准确,才能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外资超市在业态选择上采取多元化的策略,根据店铺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选取具体业态,同时实行差异化定位,通过提供鲜明的商品和服务来吸引顾客,不同业态超市的特点非常鲜明,相同业态超市之间的差别也很明显,不会相互混淆。

目前,我国超市业态类型已经由原来千店一面逐渐分化出不同种类型,而武汉市居民消费需求的差异化为各类超市的发展提供了土壤,目前适合于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发展的业态有传统食品超市、标准食品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仓储式商场和便利店。

武汉市的内资超市企业也应采取多元化和差异化的市场定位策略。目前在武汉市区内的某些区域,大型综合超市和大卖场已经相对饱和,因此,武汉市的内资超市企业除在武汉光谷地区这样新的经济增长带发展这两种业态外,对其他几种业态也应有所考虑,尤其应重点建设以食品和生鲜蔬菜为主要商品的标准食品超市和在武汉市几乎是空白的便利店,深入社区,取代条件简陋甚至是占道经营的小菜场和传统小商店。这样既能在武汉市形成一个在经营时间、商品品种、便利性等方面相互补充、并行共存的业态组合,为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要提供高效便捷的购物空间,也有利于内资超市企业探索新的市场空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避免与外资超市的正面交锋。 四、武汉市内资超级市场的发展战略

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应借鉴国外零售业巨头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和武汉市具体情况,摸索出适合自身的长远的发展战略体系:以发扬本土优势,突出经营特色,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战略思想;以在两三年内做大做强,争取在各种超市业态上都出现能够在湖北省内与外资超市相抗衡的市场竞争主体作为战略目标;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作为战略重点;实施规模化经营战略、市场开发战略、品牌开发战略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四大发展战略。

(一)规模化经营战略:扩大规模,提高连锁质量

实现超级市场规模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发展连锁集团,积极开展连锁经营。但在通过连锁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慎重选择连锁经营形式。对大型超市业态来说,一般都采取直营连锁的经营方式。对中小型超市来说,当通过直营连锁方式达到了相当经营规模的时候,可以利用自己的管理中心和配送中心资源来发展特许加盟连锁,广开加盟店。对便利店来说,从日本、我国台湾省和上海市的便利店发展实践来看,当用直营连锁经营方式开设了100多家的便利店后,就可以开始考虑用特许加盟连锁的方式来发展了。

2.积极开辟多种融资渠道。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只有通过加快资本市场的并购迅速提高资金实力,或采取其他灵活的融资手段加速资金的自由流动,才能应对外资超市的挑战。

3.注重管理与效益。规模扩大不等于自然地增加效益,连锁企业效益的提高还依赖于科学的管理及人员素质的提高,连锁的实质不是简单地追求规模而是效益,效益来自规模,更来自科学的管理。

4.建立现代化商品配送中心。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要从规模经营上获取规模效益,必须努力创造以配送中心为龙头,大规模、多连锁、低成本、廉售价的经营体系。同时加强配送中心自身功能的完善,以减少各分店的负担,真正让其享受到共同配送的好处,不再自行组织货源,自然就提高了商品的配送率,从而达到良性循环。

(二)市场开发战略:合理布局,占领市场空白

作为市场挑战者的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在筹划开设新店时,应注重布局的合理性,积极发掘、迅速占领外资超市尚未顾及的空白市场。从武汉市地图上来看,与超市林立的汉口相比,武昌和汉阳的商业发展空间大得多。

在自身条件成熟时,武汉市内资超市可由市区向郊区、郊县甚至湖北省内其他县市拓展,尤其是农村市场,以求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国外零售业巨头主要在省会武汉市区内开店,尚无暇顾及小县市和农村市场。实际上,这些地区的绝对消费总额远远超过城市,市场潜力巨大。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增加农民收入的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及国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我省一些地区,消费出现了持续增长,某些地区农民收入甚至高于城市居民,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购买力越来越强。与湖北省内农村市场传统的商业业态相比,超级市场,尤其是连锁超市在商品品种、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形象和经营成本五个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这使得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必定能在农村市场上发展壮大。

但要在农村市场获得成功,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要注意以下四点:

1.应以效率为先,力求“开一家,火一家”,达到示范的效果,而不应盲目追求开店的速度和数量,导致“开一家,垮一家”。

2.谨慎选址,应先从省内地县级城市入手,进而向农村集镇发展,而且是人均收入比较高的地区。

3.在业态选择上应以大型综合超市为主,因为其商品线的深度和广度高,能全方位地满足消费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成为该地区的“购物第一站点”。经营模式不能照搬城区内超市的做法,在开店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工作,在组织货源、广告促销、售后服务等方面推出适合当地要求的模式。

4.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垂涎农村市场的不只是零售企业,还有众多的生产企业,超市企业应与这些生产企业携手,共同开拓农村市场,以节约成本,达到双赢的目的。

(三)品牌开发战略:联合厂家,发展自有品牌

在企业形成规模后,建立和发展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PB),充分发挥品牌效应便成为大型连锁超市发展的必由之路。自有品牌无论淡旺季,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而且可以利用无形的附加值与形象创造品牌商品,比起同类产品,更能激发购物者的忠诚度,并会使超市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呈现出纵向化发展优势,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自有品牌的产生目前在国内主要是定牌,即商家收集市场需求信息,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向厂家提出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包装等要求,商品收购后以商家的品牌上架销售。

武汉市的中小型生产企业很多,尤其是在轻工业品制造方面,但这些企业受实力所限,难以开拓自己的品牌。内资超市企业应积极与这些企业合作,发挥对消费者信息掌握程度高的优势,开发可供超市出售的产品,尤其是美食、土特产等带有湖北气息的商品,以超市的品牌销售,将外资超市没有或少有的东西做成自己的特色,必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建立和发展自有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应该成为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强化激励,建立人才高地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武汉市内资超市企业要与外资超市争高下,首要的任务是利用激励机制,吸纳人才,留住人才,并提供全面系统的职业发展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经商意识、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优越感和亲切感,形成素质优秀、稳定进取的超市从业人员队伍,使企业有长远的发展潜力。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文4

业态革新论是由美国人美尔科尔姆.P.麦克奈尔(M.p.MCNAIR)于1958年提出的。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在正常产业革命中经常存在生产过剩。这种过剩的压力会使某种普遍存在的大量销售方式必须以低价格吸引大量需求。当低价格竞争失去魅力时,追求“备货”的特异性和广泛性就必然引起服务的竞争。免费送货、免费加工、赠券、信用等服务的导入,只能使费用增加,毛利上升。当初的廉价销售转为高毛利营业并为其它业态的大量廉价销售方式的进入创造了机会,这样,零售业态便循环往复的由低毛利大量廉价销售向高毛利、高服务销售转化。而这一转化的实现是以物流、信息技术及管理服务水平的创新为前提的。

基于这一理论,我国商业零售企业要实现结构优化,并从低级业态向高级业态发展,必须实施创新战略,这是商业企业业态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

零售业的业态创新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商品供应能力和购买力不断增长,刺激了以经营百货为主的大型零售企业的繁荣,大型百货商场因效益普遍良好而成为投资热点。据统计,“八五”期间,全国建成的大型百货商店的数量相当于前40年的总和。但网点过于集中,市场定位趋同,单体规模扩大,管理水平下降的矛盾也更加突出。以降价打折为主要手段的价格恶战致使全行业效益普遍下降。据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国15家大型百货商场2002年经营情况统计,26.7%的商场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28.9%的商场利润下降,11.5的商场亏损,商业平均利润只有1%。大型商场的这种状态为其它零售业态的出现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因此,近几年来,异军突起的大型超市、便民网点、专卖店、专业市、等零售业态,以其各具特色的经营方式,在适应消费者需求和生活方式变化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改变了传统单一的业态模式,成为零售业态结构中的创新力量。同时,也分流了大型百货商店30%――40%的购买力。便民超市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货真价实的商品为就近居民提供了便利的购物条件;专业市场以其低廉的价格被消费者看好;专业店以其知名的品牌,较较高上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吸引了一批追求名牌的消费者。这些都从客观上促使大型百货商店开始探索向新型业态空间寻求发展的途径,如上海华联、北京希福、沈阳兴隆大家庭等,都在保持原有业态优势的基础上,开办了连锁超市、风味小吃(现做现卖),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其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成为大型百货店寻求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总之,这种零售业多业态发展的创新模式为我国零售业业态结构的合理化以及零售业走向成熟奠定了基础。

商品差异化创新

1.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发展,新产品不断涌现,为商业零售企业的商品差异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任何一家零售企业要适应这种变化了的市场需求,改变目前这种经营内容差异无几,品牌单一,陈列大同小异,“千店一面”的状态,商品与商品结构的创新尤为重要。必须作到:1、加强对市场的深入调研。要在众多的目标市场中寻求差异化的、独特的、有别其它竞争对手的商品品种、档次及价格定位,如北京赛特、燕莎,放弃了经营广泛的中高档的目标市场,主体商品位于高档次;北京双安则在定位上突出传统和民族特色,都获得了成功。

2.及时提供商品信息及新的消费模式。消费者从产生购买动机到实现够买行为要经过对商品的认识、选择和购买等几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受到商业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模式的制约。因此,由商业企业组织而提供的消费模式对引导消费尤为重要。商家只有把握最新、最优质的商品市场信息,并将其引入未被消费者认识和习惯的消费市场,并积极引导人们的习惯消费向时代消费、低级消费向高级消费、简单消费向多样化消费过度,建立一个层次更高、领域更广的消费模式,才能提高社会消费需求的实现程度。

3.优化商品结构。追求商品品种齐全是目前零售企业的普遍特点。优化商品结构必须在有限的品种和大量的销售上做文章。据内贸部商业信息中心对613种典型商品统计,2002年供求平衡的商品占72.6%,供大于求的商品占25.8%,供不应求的商品只占1.6%。零售企业只有提供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才能在拉动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其扩大消费。一般可以把商品划出三类,一类是占总商品种类20%的主力商品,是属于塑造个性及差异性的商品群。实现这类商品的大量采购和更大的价格则折扣,可以形成个别垄断经营的优势;第二类为关联商品,是属于物美价廉的日用品;第三类为非关联商品。二、三类占80%,一类占20%,这样,便可以实现消费者一次购买成功。

4.开发商业自有品牌商品。在当前新的零售业态不断涌现,竞争加剧的形式下,商业企业仅靠组织采购经销品牌商品参与竞争是不够的,而且容易导致品牌趋同。尤其是加入WTO以后,国外的商业企业大举进入,经营品牌商品的优势要强于我们。因此,开发自有品牌并创立名牌非常重要。据统计,美国超级市场销售的自有品牌商品已达40%以上。这种零售企业自创品牌,对日益提高消费需求而又对商品知识不完全了解的消费者来说,更相信那些具有良好信誉的零售商的品牌商品,并为其付出代价。而我国目前以零售企业命名的商品品牌却微乎其微,很难形成独特的商品竞争优势。一般来说,商业企业开发自有品牌的方式,一是利用企业的知名度推出自有品牌,或自行生产,或联合生产,如辉山集团的辉山奶系列产品等;二是凭借独有的经营技术推出特色商品,打出名气后,再形成品牌规模。

服务创新

1.提高服务质量的创新。所谓服务质量,是指在消费的整个过程中对消费者的物质、精神、实效等方面的需要达到满足程度的综合表现。在本世纪60年代初,美国兴起了“无缺点服务”,即运用全新的服务观念、服务技术和服务方法,全方位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2.服务观念创新。企业服务必须由过去的“我能提供什么服务”转变为“顾客需要什么服务”,由过去的主动热情转变为充满爱心、细致入微、真正成为顾客的“高参”,使顾客在体验中获得更大的高度价值。

3.服务内容的创新。商业服务应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三方面。服务创新则强调由过去的只注重售后服务转变为全过程服务,即在保证售后服务的同时加强售前和售中服务。售前服务应在消费者购买之前提供真实可靠的有关信息;售中服务主要应给消费者提供一个自由了解、选择、购买商品的空间和购买“愉悦感”。

4.建立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体系。由于服务本身的特点,对服务过程、服务方法、服务程序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尤为重要。服务标准侧重于对服务工作进行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定量规定,如商品的技术性能、合格率、保质期以及维修服务等。具有一定的界定,便于科学的考核评价。

经营模式创新

连锁经营在我国商业发展中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由于中国的连锁经营起步较晚,起点低、基础差,目前还存在:

企业规模小,连锁店数量少,布局不很合理,满足需要程度差等问题;

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水平低,规范化程度差。这些都是影响连锁企业扩大规模,取得良好的规模效益的重要原因。因此,连锁企业要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成为未来零售业发展的主体,必须上规模,即从我国国情出发,组建多种形式的连锁集团。如通过原有城市的副食公司、百货公司及粮油公司等国有企业,经过改组、改造、联合发展连锁业的股份公司,使原有国有企业重新焕发生机。要建立股份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要以发行股票等形式筹集社会资金,在实施多元投资主体战略的基础上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引进国外的连锁管理经验和高品质的商品,推动连锁企业向更高层次和更大规模发展。

网络创新

以信息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为标志的知识经济,将商业企业带入了以知识信息为基础,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全球化市场经济时代,并因此改变着商业企业的行为,推动了“网络商业的飞速发展。所谓网络商业,即市场、定货、购物、支付等各个商业活动均在电脑网络上实现和运行,无形市场取代有形市场。中国零售企业开展网络经营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商家应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强烈的超前意识,大力发展网络销售业。

1.网络化发展克服了有形市场中信息的不完全性缺欠,销售渠道更加广阔。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漫游、探询,直到找到最满意的商品和价格,使国界不再成为市场的界限,实现“超距购物”和“身临其境”,市场真正国际化。

2.商品流通越发达,商流与物流的分离越明显和必要商流环节的减少和商品购销的迅速是提高物流效益的基本前提。网络商业可以将流通产业的主要功能转换为在保证信誉的条件下提供商品信息和送货上门。谁能最讲信誉、最及时的将货物交到网上购物者的手中,谁就能赢得未来网上竞争的胜利。

3.零售商与供货商的合作越紧密,经销的效率就会更加提高。只有当制造商和零售商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建立起“渠道合作关系”后,才能实现“买一个,运一个、造一个”的现代经销哲学,减少零售商的库存,节约经销成本。据美国一家食品公司报告估计,对顾客的快速反映可能使库存减少41%,每年节省300亿美元从而提高效率和改善客户的服务。相应的变化是减少供应商的数目并鼓励现有的供应商增加花色品种,提供更加齐全的商品,使他们能够更系统,更有意义的利用现有供应系统。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文5

关键词:农改超营销渠道农产品

农贸市场超市化趋势

农贸市场风光不再

我国的农贸市场是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放开对粮棉油等农产品的管制而实行市场购销制度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些农贸市场遍布城乡各地,以其商品丰富,经营活跃,成为居民购买生鲜食品的主要市场。应当承认,农贸市场作为农产品主分销渠道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食品需求、促进农产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传统的农贸市场渐渐不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进入21世纪,大宗农产品相对过剩以及国外优质农产品的涌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日益凸现在人们的面前,这种传统的销售形式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经营主体分散,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市场设施落后,不利于食品安全控制。市场功能不健全,阻碍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之,消费者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再青睐农贸市场;政府因为影响城市环境和现代化管理也对其颇有微词;个体商贩更是觉得无利可图,退场转行的比比皆是;加之其它业态经营生鲜农产品挤压农贸市场,今天的农贸市场在大中城市的销售份额已经严重萎缩,同上世纪90年代的“一统天下”相比,早已是江河日下。

生鲜超市异军突起

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供给已经从总体短缺供不应求过渡到相对过剩阶段,买方市场已经基本形成,农产品的销售日趋激烈。在这个大背景下,农产品的销售也从原来的生产营销观念转变为市场营销观念,销售业态的升级已然成为必然趋势。自从家乐福进入中国率先引入“超市卖菜”的新概念之后,超市作为一种现代营销业态正逐步被生产者和消费者认可。当前,我国农产品的营销业态正悄然进行着一场变革,即传统的农贸市场将大量被现代销售形式的超市所代替。生鲜超市是以超市形式来经营生鲜农副食品,实现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经营方式的超市化,产品的标准化和服务的规范化。

经营主体的组织化、规范化。超市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规范管理,统一合理地配置资源。企业法人接受政府、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对成千上万名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从以往农贸市场“卖商品”,转变为农贸超市“卖商品加服务”。同时,经营主体的组织化,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经营方式的超市化。生鲜超市采取的是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定价的连锁经营方式。统一采购,就是直接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诸多的中间环节,解决了成本高的问题;统一配货,不仅能保持生鲜食物的新鲜,而且做到货物多元化,全方位满足市民需求,这些产品在配送中,往往经过严格的筛选、包装和加工,方便了购买。统一采购、配货后的产品要经过严格的检测检疫,农贸超市配有检测设备,每天对蔬菜农残、福尔马林、瘦肉精等进行检测,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

消费需求推动变革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此相对应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趋势:

绿色环保。社会环境污染直接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良甚至非常严重的后果,这一问题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消费者对“绿色”消费品的关注也越来越强烈。通过调查显示,影响武汉居民消费者购买蔬菜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的“新鲜程度”(74%)、“卫生程度”(65%),同时消费者对“无污染/绿色食品”的蔬菜表示出非常高的需求水平(58%)。显而易见的是,同农贸市场相比,超市安全可靠的购物保证更能满足人们的绿色环保的消费倾向。

超市购物。随着我国零售业市场的开放,超市、连锁超市以及仓储式商场在国内得以迅猛发展,使得消费者的购买习惯、购买行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调查数据显示,在武汉,过去三个月内光顾过超市的消费者比例为82%,而生鲜食品以58%的购买比例成为了消费者在超市的首要购物种类。调查数据也表明,武汉有60%的消费者表示“购物环境舒适”是光顾超市的原因之一,而“质量可靠”(46%)是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食品的主要原因之一,说明超市正逐步成为消费者选购农副产品的习惯性地点。显然,同拎着篮子进农贸市场相比,超市买菜无疑带给人们的是一种全新的愉快的购物体验。

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变革

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渠道流程,其上游由各农户、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农产品生产公司等厂商组成,他们共同提供农产品的生产供给;下游是众多千家万户的居民所组成;农产品的销售与流通主要由大中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所组成,当然也有少数农户实行自产自销,跨过批发市场将农产品直接贩卖给最终消费者。应该说,这种模式在农产品总体短缺供给不足的时候,对于农产品的快速流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农产品供求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典型的“生产营销观念”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模式显然与这种变化不相适应,严重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与营销。当前正在全国大中城市进行的“农改超”工程,其实质上正是对农产品销售渠道的一次改造和提升。

就渠道结构而言,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从多层次长渠道向扁平化方向变化,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了农产品的价格。

农产品的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易腐败变质。流通环节越多,流通时间越长,农产品损耗越大,流通效率降低。农贸市场采购的农产品绝大多数是未经加工的生鲜农产品,主要有两种供货方式:一是农户直接将农产品进场销售;二是农产品经营者到市内批发市场批发后再运到农贸市场销售。农产品往往经过生产者——产地批发商——运销批发商——销地零售商——消费者等诸多流通环节,多次集散;在物流技术上,采用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加工不足,因采摘、运输、储存而造成的损耗率为25%~30%,物流成本高(运输成本路况不良成本设卡收费)。这使得蔬菜批销的每个环节都要加上很高的毛利才行,流通环节的增多,无形中加大了农产品的成本。

而“农改超”之后,农产品可采用直销的方式,直接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或从下面农村整片的菜地进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中诸多的中间环节,避免了流通环节中的加价;农产品直销还可以缩短流通时间,保持农产品的“鲜度”,减少损耗。生鲜超市的物流中心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加工、储存、保鲜配送,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农产品损耗率可降至5%左右。农产品有效物流增加,就能有效地抑止菜价上涨。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农改超”后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原有的农贸市场下降10%左右。

从渠道控制来看,中间商向上游供应链和下游消费者延伸,实行农产品全面质量管理,有助于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和安全控制。

原有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既不注重上游农户、基地等生产商的农产品生产情况,对于农产品是否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问题漠不关心,产什么就销什么。也不关注下游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和市场信息反馈。这种产销脱节的经营模式,一方面,使得农产品质量控制几乎完全失控,另一方面,又屡屡造成农业生产资源配置失调。

“农改超”之后,商业企业作为明确的市场责任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和商业信息的关注与维护,必然不会简单地满足于做农产品的销售终端,而是将触角伸向农产品流通、生产的各环节加以监督,并通过“建立基地、严格检测、连锁配送”,对农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生鲜超市正是依靠优质安全放心的产品和规范化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支持与信赖,在激烈的生鲜消费市场中站稳了脚跟。

从渠道关系来看,生产者、中间商、零售商更加关注渠道的整合,共同建立竞争优势,有助于提高国内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当前,随着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农产品竞争日趋加剧,单纯依靠“物美价廉”来建立农产品竞争优势的时代早已不复存在了,现在的农产品竞争已经从单一的产品竞争演变成为全方位的、多层次的综合性竞争。而传统的农贸市场中,个体商贩大多凭借个人经验和对市场的简单估计来销售农产品,很少运用现代市场营销手段,在如何扩大农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有的不法商贩在销售农产品的过程中、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这种“短视”行为显然无法赢得市场。

“农改超”之后,商业企业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高低、市场竞争力的强弱与其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这些都迫使企业导入现代市场营销模式,以消费者为中心,利用市场的调研,细分市场,进行市场定位、市场促销、品牌化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利用连锁经营、网络化销售,将农产品迅速地推向市场。显然,市场营销理论及手段在农产品销售中的应用无疑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引入竞争机制,预防“挤压效应”,侵害上游生产者和下游消费者的利益。

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农产品准入,确保食品安全。

政府应当弱化对市场的干预,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农改超”后,要实现农产品的放心消费仍然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的有效监管。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范文6

据最新资料统计,《财富》500强企业中已经有400多家投资中国内地,投资项目达2000多个。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跨国公司加快了投资中国市场的步伐,并呈现新的投资方式——从合资合作走向独资控股,从绿地投资发展到并购本土企业或上市公司。在跨国公司带来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国际市场渠道的同时,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最终将可能形成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于今年五月份公布了一份题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报告。报告指出,一批跨国公司目前已经利用自己在技术、品牌认知度、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来阻碍、限制市场竞争,从而统治中国的相关产品市场。这个报告使人们注意到跨国公司带来的市场结构与竞争政策的问题。随之,反垄断、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呼声越来越高。

由于我国对流通领域的开放一直采取逐步开放的方针(如表所示),所以,跨国公司投资引发的垄断问题在零售业尚未凸现出来。但是,我国在世议定书中承诺在3年内全部放开零售市场,这将使国内零售企业脱离政府的保护,以独立的姿态迎接跨国公司的挑战。

一、跨国公司对零售业的直接投资

虽然,我国商业领域对外开放起步较晚,但成效明显。从投资规模看,自1992年开始试点至今,累计已批准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350多家,总投资额为40多亿美元,其中国家正式批准的合营商业零售企业已达46家。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经有40多家在我国登陆。从投资区位看,从沿海到内地,从东部到中西部,外资零售业已经分布在国内20个省市,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从经营形式看,在进入的外商零售企业中,有大型综合超市(如法国家乐福、美国沃尔玛);仓储式会员店(如德国的麦德龙、荷兰的万客隆);便利店(如日本的罗森);超大型购物中心(如香港特区的新东安百货);商品批发集散中心(如香港特区的利联仓行);标准化食品超市(如日本的友谊西友超市)等等。至此,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已初具规模,对比加入WTO的协议和相关承诺,我国零售市场开放的程度已经比较高。截至12月11日,我国对在中国经营的外资零售企业在地域、数量和可经营产品等方面的限制将全面取消,我国零售企业将从有保护的竞争阶段走向全面竞争时代。

激烈的竞争使我国市场零售行业的利润率降低,正因为该行业利润率逐渐降低,外资如果以新建的方式进入零售业将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并购成为外资进入零售业的主流方式。我国承诺,在加入WTO后3年内取消外商零售企业进入的地域和数量限制,5年内取消外商零售企业进入的控股权限制,同时取消对商品分销包括商品批发、直销等限制;这两个因素恰好给外资进入商业领域提供了契机。为迅速扩大规模,跨国零售集团均不约而同地采取并购重组的方式。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控股比例限制条款的逐步取消,跨国大型零售企业必然沿袭其在国际市场的一贯做法,以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使其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其在中国的市场份额。

二、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零售业的影响

(一)挑战。就总体而言,我国零售业仍不够发达,尚处在粗放经营阶段。与国际上巨大商业集团相比,国内零售企业在经营理念、经营规模、管理手段及营销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从1995年到2000年,外资零售额平均增长速度高达42.7%,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而且外资零售商进入我国市场带有一定的扩张性和长远的战略意图,“不在于当前的销售额,而在于将来的发展”,“做好3-5年的亏损,准备占领更大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零售业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如果不深化改革,谋求创新,提高与外商的竞争力,将会被来势汹汹的外资零售业压垮。激烈的外来竞争使国内的零售商积极地行动起来。以国美北京公司为例,在3年的保护期内,国美北京公司正以惊人的开店速度,锁定城区、郊区市场的每一个商圈展店。“圈地运动”似乎成为国内零售企业的共识。北京王府井百货公司总经理郑万河表示,公司已在北京、广州、成都、武汉等地拥有多家企业,现正在筹备其他商场的建立,预计到2005年,将拥有20家以上的大型商场,同时营业额将会翻一番。但是,从目前的形势看,虽然迄今没有外资进入电器行业,中国企业在电器连锁业占有很大优势;但在建材连锁、百货连锁和超市行业可谓竞争惨烈,而在大卖场这种业态里,本土企业几乎无一幸存。在一些城市的外资大型超市,供应商需要向其支付进场费、节庆费、店庆费、条码费、新品费、商场海报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已经是行业内外公开的秘密。此外,有些超市还强制供应商购买餐券在超市开办的酒店用餐;强制供应商在节日,比如中秋节购买一定数量的月饼;包括用种种借口拖延供应商的结帐时间等等。国家工商总局的报告认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被认为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一种表现。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在零售业的垄断行为已经初露端倪。

(二)机遇。虽然外资的进入使本国的零售企业面临近乎白热化的竞争,但并不意味着,国内企业只能在强大的外来竞争下逐步退缩。反之,外来的竞争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意识,激发企业积极进取的活力。而且,本土企业还具备外资企业难以比拟的优势。在竞争的同时,国内企业仍然面临着新的机遇。

1、外部效应。外资零售企业在华投资,给我国的零售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其一,引进了资金和国际新兴业态,推动了我国零售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零售业的市场化进程和商业流通环境的改善;其二,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手段及配送方式,为我国整个商业提供较好的示范作用,加速了我国零售业经营观念、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其三,激发了竞争活力,打破了国有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及国内某些领域原有的垄断和无效率市场格局;其四,培养了一批现代商业经营管理人才,促进了商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其五,带动了出口,并提供了我国企业产品进入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销售和配套网络的机遇和空间等等。

2、内在优势。国内企业尚有生存发展空间。其一,外资零售企业对我国整个消费品市场的影响很小。据统计,目前,外商投资零售企业还不到我国零售企业的千分之一,网点数仅占全国零售网点数的十万分之三左右,其销售总额占中国社会消费品总额还不到5%。即使在自行批准合资零售企业最多的上海市和深圳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也不到10%。专家认为,合理的比例应该在30%左右。可见,外资商业企业控制的还只是点和线,网和面仍是国内企业占优。其二,我国商业在竞争中不断成长壮大。1997年,当家乐福“入居”重庆时,有舆论预言,不久之后,家乐福周围5平方公里范围内将不会再有其他商业存在。而事实竟然是重庆的内资商业零售业不仅没有被垮掉,至今还拥有了几个西部之最,呈现了“鲶鱼效应”。其三,国内扩展市场尚有很大空间。我国人口多、地域广,广大的农村市场还具有很大的潜力,便利店、折扣店、大型专业店等业态在我国很多地方尚属空白,这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三、对策

(一)继续扩大内需,开拓潜在市场。中西部地区以及中小城镇及广大农村是潜在的大市场。通过增加城乡居民和农民的收入,实施鼓励消费的政策,开发这个有潜力的市场,为国内零售业的发展拓展空间。

(二)对外有序开放,对内适度保护。坚持平等互惠、逐步有序开放市场的同时,建立健全国内贸易保护政策与市场准入机制。在逐步取消对外商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后,可规划重点引进的业态,实行绿色壁垒、技术贸易壁垒。对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加以适当限制,鼓励外商投资于欠发达地区或国内企业无力经营或缺乏经验的流通领域和环节等。

(三)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制定、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并提高透明度,明确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和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对商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经营。通过出台《反垄断法》、《反倾销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内外分销服务中的作用,利用行业组织的职能和行规行约对国内外分销服务企业进行约束和自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