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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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1

【摘要】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权利性无形资产,对拥有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显著影响。特许经营权具有独立性、优越性和收益性的特点。其价值评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法,本文对梳理了这几种方法的研究并分析各自的利弊。

【关键词】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

一、引言

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特殊的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不少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济生活中对该权利本身的利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从资产管理与经营的角度看,国内企业界对该类无形资产价值的理解和把握还没有形成统一而规范的结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资产重组和并购现象已成必然,在对一些具有特许经营权这类无形资产的企业而言,如何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成为实际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亟待解决。因此很有必要系统性探讨特许经营权的形成机理,并且采用合适的方式对其价值作出公允的评估。

二、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形成

在我国特许经营权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授予的特许权,一类是政府机构授予企业的特许权。本文主要探讨政府授予的特许权,即:国家或政府授予企业拥有排他性的某项商品或某类服务生产、经营的专项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专营权、进出口权、生产许可权等。杨明等(2003)认为特许经营权本质上是一项民事权利,更具体的说是无形财产权。也就是说特许经营权作为财产权能为企业带来收益,其本身是有价值的。肖荷花(2001)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降低了企业开办费用;节约了企业创立上表、开发技术、摸索管理经验的成本;减少了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竞争力。同时她还认为政府特许权作为无形资产具有无形性、垄断性、可收益性和不确定性。

三、重置成本法评估特许经营权价值

梁锋(2004)从定性角度对比分析了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进行特许经营法的价值评估。他认为重置成本法可以充分保证资产原始投资的收回,评估的程序明确、过程清晰,结果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而采用收益现值法是从资产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未来收益并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二者各有优劣。重置成本法简单易操作但是其评估结果经济意义较小,而收益现值法更加准确但是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测算和确定的参数较多,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四、收益法评估特许经营权价值

王凌艳(2011)采用定量的方法分析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她认为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价值由车辆通行费用收入、公路养护和收费管理费用、所得税税率、期望投资回报率、特许经营期、以及公路资产原始投资决定,并且列出他们之间的计算公式。其中将原始投入摊销到每一年的成本费用中,考虑资金的时间成本,计算更加准确。这篇文章着重分析了收益现值法中的几个因素,为收益现值法的运用指明了方向。

从理论上讲,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特许经营权价值是一种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但从实践上看,收益现值法是一种较难驾驭的方法。

五、实物期权法评估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实物期权是从金融期权演变而来的,它将金融期权定价理论应用于实物投资决策分析方法和技术中。与传统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相比较,实物期权的思想方法不是集中于对单一的现金流预测,而是把分析集中在项目所具有的不确定性问题上,即现金流的所有可能变化范围――用概率的语言来描述,就是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概率分布状况。与传统决策分析方法相比,实物期权分析方法的结果是: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机会伴随越大的投资价值。实物期权的定价来源于金融期权,而金融期权的定价模型主要有两种,所以实物期权的定价模型也主要有两种,即 BlackScholes定价模型和二叉树定价模型。

雷宝(2006)从实物期权理论的角度,对特许经营权的看涨期权性质做出初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说明机场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他提出对特许经营权的购买可以视同购买了一个欧式看涨期权,期权拥有者因此拥有了等待未来增长机会的权利,因此可以运用期权原理分析该项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从而确定是否值得投资。考虑现金流时间价值为基础的项目价值外,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的时间价值和管理柔性价值以及减少不确定性的信息带来的价值,从而能够更完整地对投资项目的整体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价。

李晓恭、李承烨等(2005)主要从燃气、热力企业的特许经营权角度出发,用实物期权法对上述企业在某一时期内特许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评估。使用布莱克舒尔斯看涨期权或麦圈模型方程,该模型方程通常用在股票市场的定量股价,使用该方程进行特许经营权的价值评估是在实际工作中的一种尝试。模型方程为:其中;Vg为特许经营权价值,S表示标的资产现价,N(d1)、N(d2)函数的正态分布相应的值,d1、d2随机变量x实际投资额r无风险利率,t距到期日的时间R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性的幅度。

六、总结

经过对近些年特许经营价值评价的方法梳理,可以看出目前学术研究得出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法。实物期权法作为一种较新的评估特许经营权的方法,尽管作为当前主流的现金流贴现定价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但是实物期权分析并非是对传统定价方法的全部替代,而应看作是与传统现金流贴现技术具有互补性质的全新定价方法。能够计算出可选择机会的价格是实物期权定价方法的突出优点,这也是净现值方法所不可比拟的。相对而言,实物期权方法更适合对无形资价值的分析。可以预见,随着实物期权理论的发展成熟,实物期权的应用会更加广泛。

参考文献:

[1]肖荷花.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与评估[J].评估天地,2001(12):3234

[2]梁锋.公路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4(4):1819

[3]王凌艳.确定公路特许经营嗉壑档氖找嫦种捣ǚ治[J].运输经济,2011(12):150152

[4]雷宝.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机场特许经营权定价[J].中国民用航空,2006(9):7172

[5]李晓恭,李承烨,王媛.实物期权法特许经营权价值的评估[J].煤气与热力,2005(10):4243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2

时至今日,经历了若干次的讨论与修订,《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终于与大家见面了。这是资产评估行业里程碑式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领域中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革命。

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实际是与我国的资产评估同时兴起的。1991年91号令第三条即已经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等情况下需进行资产评估,已将企业作为了资产评估对象,但是,91号令的第七条仅认为“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即作为资产评估法律文件的91号令还未重视企业作为交易对象时与企业单项资产之间的差异。因此,资产评估一开始的企业价值概念是以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来替代的,而企业整体资产被认为是企业各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此种导向造成了评估实务上的偏颇。由于企业价值的评估演化成了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负债的评估,于是严重地影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定位,并限制了企业价值评估方式方法的发展。其偏颇与限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估价值,评估师的大量工作变成了审计工作;2、由于企业的每项资产必须分别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为控制经营成本,设备、房产、土地等单项资产评估往往聘用不了解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去完成,因而严重影响了评估的执业水平。同时,企业的房产和土地的价值评估业务似乎应该必须由专门的房产价值和土地价值的评估人员来承担,从而导致企业整体价值被肢解,影响了企业评估价值的准确性;3、由于评估往往仅以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为准,造成了对账外资产的忽视和遗漏;4、由于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加总后不一定能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价值不能用来作为发行定价的参考,证监会实行了另一套股票发行定价机制,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来设立公司。资产评估行业错失了巨大的证券发行市场;5、同样是因会计报表所列示的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加总后不一定能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只能做为委托方完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手续的文件,而不能为企业股权交易提供有用的定价参考,不能满足股权交易市场的有效需求。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革命性之一,即在于其从根本上扭转了对企业价值概念的认识,澄清了企业价值评估所指的对象,即“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此概念的引入并非是我国独创,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早就对企业价值作出了上述的定义。如《欧洲价值评估准则》指南7中指出,评估师应当将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评估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即企业的整体价值,另一类是评估权益价值(equity value)。

由于企业价值中有股东权益创造价值与股东贷款创造的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的理念也将国际上已成熟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引入了国内。

这里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即企业整体价值中由全部股东投入资产创造的价值,本质上是企业(法人实体)一系列的经济合同与各种契约中蕴含的权益,其属性与会计报表上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相减后净资产的帐面价值是不相同的。而引入股东全部权益和部分权益价值的意义,在于明确地将股权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对象,而非过去将净资产这样一个会计科目作为评估的对象,同时其隐含了部分股东权益与全部股东权益之间并非一个简单的持股比例关系,部分股东权益还存在着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的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革命性之二,在于罢除了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垄断地位,强调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也是企业价值评估适用的方法,而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两个方法甚至是更为适用的方法。同时,指导意见对各种评估方法的使用提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

在收益法方面,具体规定有:1、提出采用收益法可使用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两种具体方法。 未来收益折现法往往适用于成熟的企业,其收益通常是稳定的和可预测的。

2、提出了预期收益可以采用多种口径,包括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收益或现金红利等,打破了传统上只用净利润作为预期收益的传统观念。

3、提出在预测过程中委托方、相关当事方和评估机构应相互配合和沟通。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提供委估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评估机构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确信其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收益法的参数。区分了资产评估收益预测与审计盈利预测审核时中介机构的责任。

4、提出折现率和资本化率的确定原则,要求应当考虑利率、市场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及委估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

在市场法方面,具体规定有:1、提出采用市场法可使用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明确指出市场比较案例的来源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市场上可收集资料的买卖、收购及合并公司。改变了以往实务界认为资本市场尚不活跃,无法收集交易案例的传统观念,为市场法的使用提供了新思路。

2、提出具有可比性的公司应当是属于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公司,同时要求对参考企业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其与委估企业报表具有可比性。

3、提出选择、计算、使用价值比率应考虑的因素。

在成本法方面,具体规定有:

1、提出成本法评估的范围,应当包括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当承担的负债。此规定真正从企业拥有权益的角度揭示出评估对象,而非以往将评估对象对应为会计科目。

2、提出企业价值评估中所采用的成本法,其实质就是资产基础法。并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可以根据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

3、提出长期投资项目是否单独评估的原则,是根据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程度,而非委估企业其是否为控股单位来确定。

4、 给予了评估机构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工作量完成的可能程度来确定评估方法的选择机会。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革命性之三,在于引入了国际上一些成熟的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与方法,使中国的企业价值评估能够尽早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外投资人在国内投资时,往往不相信国内评估师的胜任能力。虽然因限于我国对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资格限制,仍聘用国内评估机构进行企业价值的评估,但同时聘请外资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由于过去我国对企业价值评估没有一套成熟的方法体系,一些国内评估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途径,因此常常遭到外资机构的质疑。国际企业价值评估概念与方法的引入,能够使中国的评估师武装起来,从而从容地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所引入的先进概念与方法包括:

1、财务报告的分析、调整和利用;2、在采用收益法时,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3、持续经营前提下企业价值与清算前提下企业价值;4、企业存在多种经营业务状况下的分别分析的原则;5、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6、股权流动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革命性之四,在于评估报告与以往的相关规定有了质的区别。指导意见从评估报告使用角度出发强调了评估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的重要性,并且对报告应披露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未对报告形式进行任何的规定。与91号文相比,指导意见增加的报告内容包括:

1、评估报告使用者;2、价值类型和其定义;3、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4、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前述三项均是基本准则中强调的重要内容。在指导意见中提出披露此三项内容的要求是对基本准则的呼应,也映证了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的作用。在披露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时,指导意见强调披露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调整情况,评估方法选取过程和依据,重要参数依据来源与形成的过程,以及运用评估方法时的逻辑推理过程和计算过程。这些披露要求强调资产评估应当利用经济学、管理学、逻辑学等知识,对所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资料进行合理分析、推理和计算。指导意见始终强调资产评估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经济类学科,以还资产评估的本来面目;同时对资产评估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任何带有革命性的观点,必然是创新的,也必然会与旧观念发生冲突。指导意见(既然具有革命性,则必然带来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

1、一些新的概念如何理解和定义,如有形资产、溢余资产、控股权、少数股权、价值比率等。希望尽早能出台相关释义,帮助广大评估师对指导意见形成正确的理解;2、指导意见的实务操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如溢价、折价、流动性等因素的考虑,必然需要大量的案例数据作支持,而国内的数据和相关研究却相对匮乏。希望进一步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

3、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一直是困扰准则制定工作的难题。如在报告披露方面于91号文的衔接、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结论如何满足《公司法》关于投资注册资本金的规定等。

4、价值类型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基本准则将价值类型作为重要观点提出后,实务界仍处于茫然的状态,不少评估机构不理解价值类型具体的含义,更无法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结合国内资产评估业务的价值类型研究,定义不同种类的价值类型已成为目前资产评估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美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最早制订于1987年,至今已经历了十几个年头。欧洲在2000年也将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纳入价值评估的准则体系。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吸取了国外多年研究的经验,并结合了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探索,应当说具有较高的起点。我们期待着具有革命性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将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带入辉煌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3

关键词:市场法;价格乘数估值模型;价值评估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与方法

(一)企业价值及企业价值评估的含义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经营拥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营运能力做出的价值评估,综合考虑各种财务经营状况所做出的企业决策和综合性评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重要问题,因此,合理运用价格乘数估值模型进行决策尤为重要。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及模型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问题。不同评估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价值评估的结果及市场交易的实施,因此,合理运用价格乘数估值模型对企业健康持久发展十分关键。从总体上看,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基本类型: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和期权估值法。

二、价格乘数估值模型的理论分析

(一)价格乘数估值模型评估原理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最常用的价格比率有三种,即市盈率、市净率和市销率,从而形成三种评估模型,即价格与收益比率模型、价格与账面价值比率模型和价格与营业收入比率模型,这几种价值比率估值模型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将在下文介绍。

(二)价格乘数估值模型具体运用方法

1.选择价格比率模型。市盈率适用于连续盈利的并且β值接近于1的企业;市销率在销售成本率较低的服务类企业,需要满足成本控制的条件;市净率适用于评估高风险企业,主要为固定资产的企业。

2.选择可比企业。选择可比企业的条件主要有:处于同一行业,经营相同的主要产品;相似的经营规模;主营业务收入所占比例较大;主营业务可作比较;相近的技术水平;在主要产品技术方面可作比较等。

3.估算目标企业的价格比率值。

三、价格乘数估值模型在AY钢铁的运用

(一)AY钢铁的基本情况

AY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8年,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采矿选矿、炼焦烧结、钢铁冶炼、轧钢及机械加工、冶金建筑、科研开发、信息技术、物流运输、国际贸易、房地产等产业于一体,年产钢能力1000万吨的现代化钢铁集团,为河南省最大的精品板材和优质建材生产基地。

(二)价格乘数估值模型的适用性选择

因为钢铁企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净利润容易受经济周期的波动,而市盈率受企业净利润控制波动范围很大因此并不适用。AY钢铁在2014-2015年期间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动。2014年末为2852.97万元,2015年3月31日为-10342.8万元,因此用市盈率来作为价值比率来评估AY钢铁并不合适;对于市销率而言,需要满足成本控制的条件,然而钢铁企业的原材料为铁矿石等自然资源,其原料成本并不容易控制;对于钢铁企业而言,投入产出比率更能反映其企业价值,且钢铁企业的净资产一般是钢铁企业逐渐积累形成的,所以应该选择市净率作为价值比率来评估钢铁企业的价值。

(三)评估过程

1.可比公司的选择

基于以上分析,拟选取了MG股份,LG股份作为可比企业,在对比中发现,MG股份、LG股份和AY钢铁一样同属于黑色金属行业,且经营的主要产品都是钢铁,在技术层面均采用了传统的冶炼煅造技术,在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因此最后确定选取MG股份、LG股份作为可比企业。

图1 可比企业每股净资产对比

2.市价比率的计算

以市净率为例,可以根据可比企业的股权价格和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各可比企业的市净率。计算公式如下:Rj=Vi/Ci

其中:Rj-可比企业市净率;Vi-可比企业调整后市场价值;Ci-可比企业调整后净资产账面价值。

3.评估企业价值

根据前文所述,本文选择市净率作为价值比率来评估钢铁企业的价值,根据市净率=股权价值/净资产,其中股权价值=市价*流通股股数,本文选择2015年9月的收盘价作为市价,得到与AY钢铁可比的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

4.评估结果

由被评估企业AY钢铁的简介知2015年9月30日AY钢铁的净资产为667537万元,根据分析其价值比率为(2.21+0.99)/2=1.6,则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AY钢铁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为=AY钢铁净资产*AY钢铁价值比率=667537*1.6=1068059.2万元。此评估结果意味着用价格乘数估值模型对安阳钢铁2015年9月30日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的结果为1068059.2万元,它是在市场法条件下在规模大小、盈利能力,财务风险等各方面与安阳钢铁相似的柳钢股份、马钢股份的现行股权价值作为参考,并对其进行调整差异后得来的结果。

五、结论

综合本文的理论及案例分析,可知市场法在应用过程中主要有三个难点:可比公司的选择、价值比率的选择、价值比率的调整。通过以AY钢铁为代表的钢铁企业的特点进行分析,本人认为在价值比率的选择上,市净率更加符合钢铁行业特点,应该合理选择市场法加强其在钢铁行业的运用,以此促进整个行业的长久发展。(作者单位:山东女子学院)

参考文献:

[1] 曲若鹏.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两种方法[J].财会月刊,2011-11-15.

[2] 杨天珍.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11(35).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4

【关键词】价值评估;市场法;参照企业;评估比率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6-044-01

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西方先进国家应用较广泛的是市场法,其次是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是较少用的,而在我国刚好相反。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市场法将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践中得到推广。

一、市场法概述

(一) 市场法优点

与收益法相比,市场法有两个突出的优点:1.可以少用许多假设与限制条件;2.评估大部分基础数据都来源于市场,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二) 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成交价格基本上反映市场买卖双方的行情,可以排除个别交易的偶然性。

2、在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企业及其交易活动,且交易活动应能较好反映企业价值的趋势。

二、 市场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可行性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市场法,需要一个有效的市场作为参照。许多文献均认为我国证券、资本市场尚未成熟,证券市场上的交易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资产或企业的价值,便判断市场法不能够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使用。这结论显得有些武断。因为交易信息能否真实地反映资产或企业的价值,并不构成运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中,与企业价值评估关系密切的是资产定价功能。由于市场预测不完全、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垃圾的存在和"噪音"的干扰,定价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这并不能否认定价功能的效率。只要变化的趋势是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时间范围内反映证券的真实价格,就表示资本市场定价功能发挥正常。这一点在我国这一新兴的资本市场的某一时期也是基本有效的。因此,不能因为资本市场尚未成熟,或是弱式有效,甚至不能达到弱式有效,便片面地否定运用市场法进行价值评估的可能性。

三、市场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一) 参考企业的选择

在市场法中,应选取代表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各种指标与所评估企业最为接近的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几条原则:

1、适当扩展相关数据的来源。公开的股票市场数据是选择参考企业的基本数据来源,但可以进一步搜集整体企业交易的市场数据、证券公司的企业分析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的分析报告。另外,被评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历史交易数据可能对评估更有意义。

2、以同行业的企业为基准,尽可能避免使用其他行业企业的数据。

3、全面分析参考企业的可比性,应注重在企业规模和性质等方面的相似性。

4、财务比率是企业可比性的重要内容。所选择的参考企业与所评估企业之间财务比率不能有显著的不同。国内同行业内企业资产负债比差距较大,在所有者权益的交易中,该比率对其交易价值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应特别注重国内企业的资产负债比的对比。

(二)评估比率的选择

市场法中的可比财务指标有多种。国外企业价值评估中,主要采用的有市盈率、价格/账面价值比率、价格/收入比率等。

结合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现状,在确定评估比率时应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1、依据各个评估比率的特点,结合所评估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2、对评估比率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在分析中应了解收益增长率、资本成本、股票溢价等因素对这些比率的驱动作用,并将企业的相关数据与其历史上的数据以及各参考企业的数据相对比,以验证其合理性。

3、注意相关数据的调整。参考企业的有关财务数据与所评估企业的有关财务数据性质之间存在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提高可比性,需要在同一口径下对有关数据进行调整。

4、尽可能地多选用比率指标。根据各评估比率计算得出的企业价值求取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实践中,可利用综合加权估值倍数法来提高准确性。

(三)其他特殊因素的处理

运用市场法评估还要注意对特殊因素的处理,即对评估值进行合理必要的增减调整。尤其是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选取上市公司作为参照企业对非上市公司价值进行评估。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变现能力存在差异,其价值显然不同,表现为变现的快慢及变现值的高低。

二是控股权转让。如控股权加大价值的问题,投资者如控制50%以上的股权,控股者就有许多特权,如人事管理权、经营管理权、财产处置权、利润分配权等。

三是非流通股转让。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尚未完毕,只有一部分股票可以自由流通,占相当大比例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

对于上述特殊的情形,科学的做法是:运用回归分析法,确定一个合适的折扣率或附加值,然后对未考虑特殊情形时的评估值进行一次调整,就可基本确定企业的价值。

四、总结

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依赖于评估人员对市场、行业和所评估企业资产属性的深入分析,是评估人员对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知识的综合应用。在我国运用市场法所需的相关信息还较匮乏的情况下,评估人员更需要具备这些知识,并对所评估企业所在行业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地研究分析,从而才能较为恰当地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运用好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市场法,这对于促进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企业价值评估行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鼎祖.对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的思考[J].财会月刊(会计),2006:7.

[2]潘晶,深林涛.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08(07):8-10.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5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比了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利弊,并着重对其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了分析,希望促进评估方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企业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

一、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有三种,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市场法是在现实公开交易市场上寻找相似资产作为参照物,以参照物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经过差异调整,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但目前在实务中,市场法运用的并不多,一是因为市场上的参照企业不太好寻找,二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证券市场不成熟,其股票市值也不能完全反映企业价值。

成本法,也叫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具体说,是通过对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简单累加方式得到企业价值。过去我国评估实践中,曾是首选和主要方法。但其最大局限在于,对投资者而言,更关注的是投资未来的收益,未来收益与成本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所以成本法仅仅是从静态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

收益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且得到评估师和委托方的认可,在国外评估方法体系中长期居于核心地位,并广泛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它考虑了时间价值的影响,动态地反映了企业价值。其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实务中最常用的,以下将对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具体分析。

二、现金流量折现法在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分析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含义

现金流量折现法,又称拉巴鲍特模型法,基于企业的整体预期获利能力,基本原理是企业价值等于其预期全部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之和,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其应用前提是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公式为;

其中,V0是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FCFt为企业第t年的现金流量,WACC 为折现率(加权资本成本)。

(二)现金流量折现法应用举例

以某国有参股的生产轻工业纺织品的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目前股本总数为35695 万人民币,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根据上述模型估算企业价值,预计该企业现金流量为分段型,先增长,后保持稳健,后期现金流趋于稳定,用下面公式可先算出V0=63890万元。

由于该公司战略目标是可持续发展,在未来五年内,该企业价值为:

g代表该企业后期的固定增长率。我国每年GDP增长速度将维持在7%左右,该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低,行业竞争激烈。所以,该企业增长率低于国内GDP增长率。因此,将企业增长率定为5%。由上述公式可估算出企业后续价值为V2=675521 万元,将上述两部分相加,结果为1244466 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根据股权价值公式,得出股权价值为199526 万元,公司每股价值为5.24 元,收盘价为5.02 元/ 股,说明投资该公司有收益。

(三)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的优势及缺陷

1.优势

(1)现金流量折现法在理论上非常完美,充分考虑了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和时间价值,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既可评估企业股权价值,也可评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过程与投资过程相吻合,符合评估本质要求,评估结论较容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2)此方法的数据来源于现金流量表,现金流可以排除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干扰的不利影响,更能准确地反映现实价值。是当前使用最多的方法,对收益流为正、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较为适用。

2.缺陷

(1)方法本身缺陷:未来盈利的预测较困难,预测过多依赖于决策者的主观判断,评估值可能有较大偏差,极易造成财务估价与金融市场估价的不一致。我国的监管力度不足、操作过程不规范,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甚至虚假。如果以这些无效数据作为未来现金流预测的依据,其评估结果将发生更大偏离。

(2)适用范围有限:现金流量折现法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要求未来现金流能可靠预测,公司未来发展稳定。不适用初创期、衰退期的企业,只适用于成长、成熟期的企业。而且,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量是动态的,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所以此方法要克服随机因素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仍有待完善。

三、逐步采用与发展其他方法

(一)EVA价值评估法

20 世纪80 年代初,美国某管理咨询公司提出EVA(经济增加值),这种新的绩效考核指标,是指经过调整后的企业税后净利润扣除所有资本成本后的差额。EVA评估法实质上是收益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考虑了公司投入的所有资本(包括权益资本)的成本,较全面地反映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EVA 评估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应用,这种方法简明直观,显示了一种新的企业价值观,并能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二)实物期权估价法

期权,是一种特殊的衍生金融产品,指持有者通过支付一定费用,获得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预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一标的资产的权利。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主要是某一项目、合约,或某个企业。

整个企业可看成一个项目,企业股权也有期权性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由股权和债权构成,债权人享有公司的有限索偿权,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享有偿还完债务之后的剩余权益。所以股东随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持续经营,二是清算企业,偿还债务,享有剩余价值。股东面临的这种选择权实际上就是一种期权,可以用最著名Black-Scholes模型评估企业股权的价值。

结论:

综上所述,和其他方法相比,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有很多优点,能将公允地反映企业价值。但是由于企业本身的复杂性,使得采用任何单一的评估方法都会使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所以,实践中应该将多种方法结合应用。同时,还可以增加新方法的应用,来更全面、真实的反映企业价值。

参考文献:

[1]李正刚.金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分析[J].财会研究,2010(15).59--61.

[2]饶珊珊王生龙.浅议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11(8).20-22.

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6

【关键词】绝对估值法,企业价值,股权价值

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绝对估值法以其严谨的评估思路、评估内含价值的特性,是较相对估值法更有说服力、客观的估值方法,具体分为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股利折现模型、经济增加值折现法、净资产价值法等。

1、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自由现金流,是指扣除企业持续经营所需现金及资本支出后的现金流量。该种模型通过对企业预测期每期产生的自由现金流和最后自由现金流的终值进行贴现求和,得到股权价值或者是企业价值,可以细分为股权自由现金流模型和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1)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股权自由现金流(FCFE),是指公司可以最大化的能自由分配给股权资本提供者的现金流总和。

FCFE=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营运资本增加-资本性支出+长期经营性负债的增加-长期经营性资产的增加+新增付息债务-债务本金的偿还

上式中r代表了股权资本提供者的预期回报的收益率,可以使用CAMP推导。

2)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法模型。

公司自由现金流(FCFF),是指公司向包括债权人与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的所有资本提供者进行自由分配的现金流总和。

FCFF=扣除调整税后的净经营利润(NOPLAT)+折旧及摊销-营运资本增加-资本支出+长期经营性负债的增加-长期经营性资产的增加

上式中折现率选用了加权平均资金成本(WACC),主要是考虑到融资来源有股东和债权人。WACC以股权及债权占总资本结构的百分比,再分别乘以各自对应的资本成本。假定D是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E是股权的市场价值,kd是税前债务成本,ke是股权资本成本,t是法定税率:

3)FCFE和FCFF比较分析。

两种方法的本质和目的是一致,但实务中更多使用的是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它具有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所不具备的优越性是:首先,使用FCFF方法不用考虑资本结构的影响,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大大增强。在剔除利息税盾作用后,以扣除调整税后的净经营利润NOPLAT作为开始计算的基础。这样,可以选择不同资本结构的企业的作为参照比较,对目标企业的评价更加充分。其次,使用FCFF方法不受债务偿还及新增计划的影响,作性降低。绝大多数现代企业是依赖于债权注入来保障战略投资项目的部署施行。那么,大额的债务增减明显将会左右现金流,不仅对财务杠杆波动较大,还会影响最终的估值评价结果。

最重要的,使用FCFF有助于分析企业价值的核心驱动因素。FCFF计算公式的构成项涵盖了企业经营全貌,可以客观反映企业价值的评价结果,尤其适用于企业管理者通过其对影响价值核心因素的进行深入分析。

2、股利折现模型。

股利折现模型(DDM),是由持股期内的现金分红和持有期末卖出的预期价格构成的现金流总和。

上式中r代表了股权资本提供者的必要报酬率,可以使用CAMP推导。r=无风险利率+×风险溢价,其中风险溢价=市场的资产组合预期收益率一无风险利率,系数表示了该股票的风险程度。

在实务中,企业使用股利折现模型的前提是拥有股利政策。股利政策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固定增长股利政策还是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股利政策将直接影响到权益价值的高低,还有该方法对于股利不稳定甚至不发放股利的公司是难以有效应用的。

3、经济增加值法。

经济增加值(EVA),是指公司的调整税后净经营利润超过公司经营活动占用资金的资本成本的部分,等于投入资本回报率与资本成本之差乘以投入资本。

企业价值=NOPLAT-投入资本×WACC

EVA与上述其他方法相比的优越性在于:不再仅停留于会计利润的层面,而是通过经济利润的度量,去关注企业经济价值创造,使企业长期价值创造在各个期间均能得到合理的体现。适合企业管理者运用本方法进行业绩考评与奖惩,也可以对未来的价值创造以考虑长期业绩。可以说,EVA既是直观的利润指标,也是客观的业绩评价,在资本市场评估中也非常有效。

4、净资产价值法。

净资产价值(NAV)法是适合具有资源储备,如石油、房产等行业的企业。以这些储备未来成为成品所带来的现金流的现值视为对企业价值的估计,再扣除净债务后就是企业的股权价值。

该方法显著区别于以上其他方法的是:不通过经营分析强调盈利分析,而是更多地关注拥有的这些稀缺资源能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尤其是终值的现金流计算。对于能够在预测期内消耗的终值是使用清算价值;未能在预测期内消耗完的,是将剩余储备量与单位储备量的企业价值之乘积作为终值。

总之,上述任何一种方法都需要在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深入分析、设置合理假设后实现对较长预测期下企业的内含价值进行评估。估值结果的合理性取决于模型搭建者对未来预测的分析以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准确设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