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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范文1
论文摘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暴霉出许多弊端,使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严峻。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应迅速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通过法律规制防范资金流失或滥用,以确保新农保资金流动的充足、高效,保障农民的利益。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农村养老保障中面临的一个最严峻的挑战。按照联合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衡量标准,黑龙江省在2005年就已进人人口老龄化阶段,并呈现出老龄化进一步加快的趋势,农村居民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必须面对和函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就等于解决了农村大多数人的后顾之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当前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因此,为了解决好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间的矛盾,促进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深人分析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早在1991年就开始试点,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1994年全面铺开。全省各级民政主管部门不断分析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情况,研究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按照民政部规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方案》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以建立个人账户为核心,政府组织引导,资金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储蓄积累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早期的这种农民储蓄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具有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不能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等特点,具体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由于政策上的不够完善,在经历初期快速发展后,根据国家要求,收费工作从1998年底就停了下来,一直处于停滞阶段。
为了顺应农民对养老保障的期待,解决日益严峻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指引下,2009年末,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批准依兰县、依安县、宁安市、佳木斯市郊区、富锦市等14个县沛、区)为首批新农保试点单位。新农保试点在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在缴费方面,实行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在参保方式上,坚持政府主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原则。参保者享受的待遇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水平有所差别,养老保险待遇不低于当地的低保水平。此外,在相关制度的衔接问题上也有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保险关系的转移,与老农保制度和其他保险制度的衔接上。由此可见,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在缴费模式上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更加注重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为目前黑龙江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仍然不足,主要体现在农民自身保障意识薄弱和推广不足两个方面。首先,受传统观念束缚和经济欠发达的农村,要想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并不容易。根据黑龙江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08年底,黑龙江省13个市(地)共114个县(市、区),884个乡(镇),8241个行政村开展了农保工作。共有189.5万农民投保,占农民总数的10.2%,占适龄人口的18.6%。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农民参保的人数偏少且参保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一是黑龙江省农村经济不发达并且农民可支配的收人较少,所以农民对未来自身的养老保障问题不够重视;二是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其次,政府对新农保的推广不足。由于黑龙江农村经济的不发达,社会保险保 障水平较低,加上地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重视不够,财政投人少,宣传不到位等因素,制约了新农保的推广,造成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不足,导致大量不参保或大量退保等现象。由此可见,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新农保体制的构建,如何提高对新农保的认识已经成为觅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
黑龙江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基金统筹层次低和缺乏制度规范上。目前,在试点阶段,黑龙江省新农保基金是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管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分账管理。由县沛)级养老保险机构管理,统筹层次较低,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条件还不够成熟。但需要注意的是基金统筹层次低会对基金的增值保值造成阻碍。另一方面,新农保基金管理上也缺乏制度规范。陈淑君(2009)指出黑龙江省在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营运,养老基金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制度缺失。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风险难以得到有效遏止。同时,黑龙江县级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管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和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总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对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落后、监管不严将会阻碍新农保的推广和发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的建立造成不良影响。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下发了有关新农保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但这一内容仍然比较宽泛,在具体实施操作过程中,相关实施细则和指导政策还有待逐步完善。新农保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都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黑龙江省有关新农保的政府补贴,基金管理和监督,经办机构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都还没有出台,此外,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强制实施,如此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新农保的大规模推广,如果不尽快完善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立法势必会影响新农保的发展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最终无法保证新农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
1.打破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并加强农民自我保障意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黑龙江省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人呈逐年增加趋势,这为农民参保创造了条件,农民手里有了可以支配的剩余资金,会开始考虑提高生活质量和自身养老保障的问题,此时,如果加以正确的引导,让农民了解只靠土地和家庭子女养老保障方式已经无法真正满足需要并且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险社会化的重要性,如此以来就能够帮助农民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民的思想观念真正转变了,有助于新农保的推广。
2.要加大对新农保的宣传力度。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不充分主要是因为对政策的不了解,可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面”的宣传上,营造舆论氛围,做到了无宣传盲点,如:刊登广告、专题报道、电视访谈、网上登载等形式,营造新农保宣传氛围,扩大新农保社会影响。在“点”的宣传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深人乡村、走向街头、进人家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进行近距离宣传。显然,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有助于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进而调动参保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政府自身组织领导的力度,不光农民要转变思想,学习新农保精神,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也要转变观念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农民自我保障意识的提高,对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助于新农村的建设和稳定发展。
(二)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推进新农保的重要保证。吸引农民参保的关键体现在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上面,对基金的良好管理无疑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加强农保基金的管理,首先,提高农保基金管理机构层次,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其次,制定农保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在农保基金保值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以尽量使资金增值。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在投资风险管理上,可以建立投资风险等级评定机制,组织专家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测评,以降低投资风险。
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基金 运营 风险预警
1.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中存在问题
1.1基金运营主体的非独立性与非专业性
目前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主体为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而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多选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运营其养老保险基金。该机构就本质而言隶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非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难免受行政权力的干扰,使得基金管理总是趋向于分散,实践中地方行政部门超越形成管理范围,直接干预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动用基金用于市政建设、弥补财政赤字、支持地方企业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虽然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的总量是逐年增加的,但是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效率始终是低下的。
1.2基金投资渠道的单一性
长期以来,由于投资存在风险性,考虑到经济环境尚不稳定、资本币场发育不成熟、投资风险大的现状,为了确保基金安全胜,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 除了以上两种投资的主流方向外,再就是投资一些长期项目,如高速公路和铁路运输等,如果不遇到天灾的话可以这种投资方式风险很小但是收益同样也很小,也不能起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如此单一的投资渠道,形式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实际上却使养老保险基金面临通货膨胀贬值的风险,影响了其保值增值的能力,据统计,近几年国家债券的综合利率为12%,低于物价上涨指数,而存入银行的部分基金,也因存款利率的下调和物价上涨而造成贬值,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情况正是,基金的回报率为负,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1.3相关立法的滞后性
整个社会保险立法薄弱,效力层次低,缺乏具体针对性已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方面,多为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为解决改革过程中不时突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规范,缺乏整体性;同时,部委规章的效力低下,且各部委之间部门利益的冲突势必影响柑于的力度。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制度在运营管理体制、投资方向以及法律规范方面的缺陷严重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绩效,与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
2. 促进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对策
2.1建议拓宽投资和补助政策
政府作为举办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除了制定制度规则以外,还应防范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包括养老保险体制运行中的财务危机。而且,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直接构成政府收支的重要内容,即使把它放在预算外进行管理,一旦出现亏空最后仍然要求由政府财政来补贴。
2.2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拓宽黑龙江省投资渠道的同时也要注意在为实现对养老保险投资运营中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同的养老基金方案对养老基金投资失败的监管也不同。第一,建立风险准备金。所有负责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投资公司都必须以自有资本建立风险储备金,并与养老基金以相同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第二,建立盈余公积金。部分国家要求养老基金利用高收益时期的部分盈利建立盈利基金,用以弥补低收益时期的投资损失。第三,公司重组。市场表现不佳的公司将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被其他公司兼并。
2.3加强资产独立性管理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与基金发起人或管理人的资产分离,以便对基金进行监管,防止基金营运过程中的风险扩散。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制定政策,任命投资经理而且监督投资经理的表现。投资经理依照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代表企业年金做出投资组合决定。同时,基金资产必须由托管人托管,这就大大降低了理事会或董事会以及投资经理发生欺诈等道德风险的概率。投资管理公司还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内部监督,以确保经营操作与投资方针、准则与相关的条规相符合。
2.4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能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者、投资者等各方获得较充分的信息,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资产估价的原则、资产估价的频率以及其它财务数据。黑龙江省政府应规定比较严格的披露制度,包括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年度报告和托管人向受托人提供的年度报告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5提高外部审计质量
监管机构一般委托外部独立的审计事务所审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外部审计需要发挥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发挥它们的监管作用。这些中介机构的根本作用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是监管机构和社会大众能够获得并准确理解有关基金营运的信息,从而加强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黑龙江省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并不发达,离独立、客观、公正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距离,应加快中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步伐,鼓励合伙制中介机构的发展,要求中介机构尽快与原挂靠单脱钩,促使它们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服务质量。
2.6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
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制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
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
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
2.7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范文3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______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范文4
一、立足全局,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服务工作搞得好不好,能不能让领导、科室和群众满意,是衡量办公室工作的根本标准。为此,我们围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扩面和关系接续等中心工作,着眼全局,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超前服务意识。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注重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口勤,凡事想在前、做在前、服务在前,明确任务要求,并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抓落实,形成了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反馈、紧密衔接、运转畅通的工作机制,避免了“领导说了再干、催了再办、推了再转”的被动应付、工作滞后问题的发生,使办公室真正成为领导称职的参谋助手。
——协调服务意识。对局内部科室,我们强调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有顾全大局、团结协调意识,按照“有理、有节、有度”的原则,对领导决定的工作主动协调,对一些急事、要事和难度较大的工作及时协调,对领导关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协调,并时刻注意协调方式、方法和效果,使问题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避免了科室之间相互掣肘、“鸡毛”挡车现象的发生,较好地发挥了“喉舌”作用,保证了政令畅通。
——日常服务意识。接听电话、收发文件、编发信息等,这些工作看起来是小事,耽误了就是大事。为此,我们在工作中力求做到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地进行缜密处理,确保了办公室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群众服务意识。我们除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外,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内率先实行了首问负责制,规定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来电、来信、来访的群众都要热忱服务、负责到底,能作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职责范围内的,要指引、带领来电来访群众到相关科室,决不能在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二、协调各方,强化综合管理职能。
近年来,在办公室管理工作中,狠抓综合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体系,使我局办公室工作基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优质化、高效化管理,为我局各项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综合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我们从建立制度入手,规范程序、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形成了科学、规范、有序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讨论研究报请上级审定的重要事项,决定其它需要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事项等;二是建立健全办公会、专题业务工作会制度,学习和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听取各科室汇报阶段性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办公室积极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尽力发挥好上传下达、联络左右、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通过以上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规范的协调工作机制,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联系,互相沟通,统一步调,整个工作出现了围绕中心、整体联动、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
——严格考核,认真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根据省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我们及时制订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严格考核,认真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专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到人。二是实行定时定量考核制、专人专班负责制,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将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量化、质化、党风廉政建设三大块,量化目标根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分别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全部用数字、百分比进行量化;质化目标则分解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六个方面。三是强化措施,严格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流于形式,我们成立了“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月通报考核情况,并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确保目标考核落到实处。
——健全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湖北省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建设规划》的思路和方法,我们从健全制度入手,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涉及办公室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办公室工作快速高效运转。一是由办公室承办的全局性工作的规章制度,如办事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等管理规程;二是办公室承担的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办公室公文处理、档案工作、文印管理、综合治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度;三是将工作纪律、科室工作职责等制度制成标牌,统一悬挂在一楼社会保险申报服务大厅的墙上,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夯实基础,全力抓好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是全局工作的基础,也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在内部管理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力度,坚持做到:
——实行阳光财务。我们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了财务制度改革。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局经费收支由基金管理科移交到办公室,既便于和市劳动保障局对口管理,又增强了聚财能力。二是改过去科室分散收费为局办公室集中收费,规范了票据管理,堵塞了收费环节中出现的各种漏洞,又便于办公室及时掌握各科室的收费情况,有效预防各科室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三是实行阳光财务,细化定额标准严格按员支出,按月公布全局经费收支情况,重大经费开支由集体研究决定,财务管理实现了全透明管理。四是按照《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了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注重信息宣传。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保险工作的新热点、新难点层出不穷,如何捕捉其中的问题,让参保人员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成为摆在宣传工作面前的一道新课题。为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养老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从三个方面做好了宣传工作:一是适时开展对上宣传报道工作,近两年来累计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二是加大本地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使“参加养老保险、安度幸福晚年”的道理逐步深入民心。三是举办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开展上街咨询活动,深入企业和参保人员开展宣传工作。为及时反映养老保险工作动态,我们还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难点撰写成简报,报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级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引起大家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视,并建立了内部养老保险工作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起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重视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档案管理力度,狠抓软、硬件建设,档案管理水平在晋升省一级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是配备专人,建立综合档案室,完善档案管理网络,并定期总结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狠抓整改,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质量。二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对文字材料实行定期收集,年终进行清理和核对后,认真分类组卷,把好案卷质量关。三是编制了案卷文件目录、离退休人员目录、养老保险卡片目录等多种检索工具,并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组编有关专题和文件汇集、全宗介绍等文字资料,并主动为局领导、业务科室提供档案服务。四是提高档案管理自动化水平,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分类、组卷、检索、统计等工作,建立文书档案数据库,为查阅资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参保单位的好评。
四、推行“五优”,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日新月异,为高标准、高要求的完成各项办公室工作,我们在办公室工作中认真推行“五优”,以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业绩优秀。我们鼓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树立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勇争一流工作业绩的意识,特别是要有良好的敬业态度和精神风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自觉地将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部门利益、组织利益。近年来,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性日益突出,文件多、材料多、检查多,办公室工作量非常大,经常加班加点,但大家丝毫没有怨言,团结协作,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局养老保险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作风优良。我们把“忠诚进取,求实创新,公正廉洁,团结奉献”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求大家在工作作风上做到既“实”又“快”。一方面,抓工作求真务实,向上汇报情况要实,提供的各类信息要实。另一方面,要做到反应、思考问题快、工作节奏快和对科室和群众提出问题的答复要快。
——服务优质。除实行首问负责制外,我们还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切实转变服务作风,按照机关作风建设的“六个一”作好各种接待工作,做到文明服务、礼貌接待,树立办公室工作人员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管理优化。我局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资金,为办公室配置了三台套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彩色打印机各一台,对干部档案、工资福利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规范化管理,为办公室管理优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范文5
摘 要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近几年的政策调整,目前已有了很大进步与改善。但与此同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与支柱,却仍存在总体参保率较低且参保率不均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无保障,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不到位,个人对养老保险政策和信息认知不全面等问题。本文将针对其中的主要几个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其成因,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镇 养老保险 困境分析 形成原因 政策建议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时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实践中的不断进步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同时,城镇养老保险仍面临着发展不均衡,缺乏积极性,体制不完善,养老保险宣传不到位致使个人参保意识不强等问题。鉴于公平可持续的发展城镇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镇养老保险困境问题的科学分析与解决,便有了重大意义。
一、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匮乏积极性
虽然城镇养老保险表面上已达全覆盖,但参保数量的增加却并不能很好的保障后续参与缴费的质。据相关经济人士估算,1989年到2008年之间,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最高为18.86%,最低仅为13.28%,和国家要求的企业职工按工资28%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的要求相差甚远。究其原因,在于企业的少缴、拖欠、拒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日益加重。
(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不佳造成参保率不均衡
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即在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不同于建立再工业化和现代化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关系一般比较松散,因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面临随时可能被终止状态;且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时间与收入不固定,导致了其薪酬高低不定。此种特征造成了国家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困难重重。
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发展水平与差异仍是问题的症结
经济的不发达会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首先,经济上的落后导致思想观念的落后,许多人只看见眼前的利益得失,从不考虑长远的未来规划。其次,经济上的落后导致政府财力严重匮乏。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不仅要靠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
(二)现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仍存缺陷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缺乏灵活性。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式设计的,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 缺乏可灵活操作、简便易行的参保方法。第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缺乏透明度。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标准以及一些规章制度十分繁琐晦涩, 造成绝大多数职工不了解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以及政策。另一方面,在社会上形成一种非理性地依赖政策调整增加养老金的心理期待,这种期待将产生养老金刚性上涨的压力。
(三)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较低的回报率导致人们参保积极性低下
由于隐形债务的存在,个人账户的资金被用于弥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缺口,导致个人账户空账,即进入个人账户里的钱并没有用来投资,而是被用来发放给现在退休的职工,于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就变成了一种名义账户,只作为记账的工具。在名义账户制度下,资金的回报率是由政府规定的,而不是实际的投资回报率,而政府并没有积极性多付利息,目前个人账户的基金基本是按当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来记账的,也即是说目前个人账户的名义收益率为当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收益率低下, 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甚至出现负增长,连保本都难以实现,更别说实际的收益了。
三、城镇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1.进一步改善市场经济体制,支持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性产业和关键性企业。
2.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工资待遇,提高他们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能力,让广大人民真正享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福利。
3.政府应制订积极的就业政策, 推进城镇就业和再就业,为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奠定基础。
(二)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度的建设
1.健全政府对企业缴费的监督惩罚机制。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企业逃费被发现的概率以及政府对企业逃费的惩罚力度会影响到企业缴费的动力。因此,要提高企业缴费的积极性,首先要健全政府对企业缴费的监督机制,减少企业逃避缴费的侥幸心理。这就需要社会保障部门与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 尽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快捷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工资总额、员工人数的真实信息。
2.构建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是缓解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压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口益加深的国情决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可能提供较高水平的养老金,只能为劳动者退体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因此,需要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满足不同层次劳动者的需求。政府应积极鼓励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对其给子相应的政策扶持和适当的税收优惠,明确监管办法,保证其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俊.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缴费的博弈分析.金融与经济.2010.12.
[2] 我国灵活就业问题研究报告.出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002.
[3]罗微,陈晔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研究.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5(8).
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范文6
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实现新突破的目标,着眼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负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从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至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经济发展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各县(区)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各县(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有条件的县(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另行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支付的,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四)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手续。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为60元,县(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三)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四)根据国家、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七、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财规〔〕24号)已开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地方,基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单独计息;未单独开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地方,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分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目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县(区)为统筹地区,条件成熟时实行市级统筹。
九、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定期公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实行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全市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环节,认真记录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全市建立统一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各县(区)建立统一的经办机构负责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必要的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