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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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文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 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 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五 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 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 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 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 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 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 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需方按国军标进行性能检测:

1如需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供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屏蔽室安装结束后由需方派出专人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屏蔽室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

1、严格按照标准,保证施工质量;

2、屏蔽室移交使用时,供方向需方提供屏蔽室的全部图纸和资料文件,并进行使用培训,需方保证不向除最终使用者外的第三方泄露;

3、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回访用户,检查质量情况: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及时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一般问题立即答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

九 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积极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十、顾客满意度测量

工程质量是关系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顾客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顾客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一、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管理制度;标准

1引言

人防工程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功能,也是最基础和关键的内容,有助于更好地改善民生、完善城市的功能,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1]。我们要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战略下全面思考,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用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和依托,使人防工程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后盾。

2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发展历程概述

我国为了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定额管理在人防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效能,从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评估、项目决策、投资、质量控制、考核评价等方面,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全国统一的定额标准,这是一种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标准,其中也包括对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定额规定和标准,是一项专项的经济法规性内容[2],在对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编制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编制进程。

2.1初始阶段(1988—1992年)

在这一阶段中,是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的开端,随着国家安全的需要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下文,确立了全国统一的、标准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并成立了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全国编制组,即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的初期阶段。随后,在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组的群思广益下,开始了对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编制,并于1987年年底最终完成,形成了《人防工程预算定额》,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册中的掘开式工程定额标准、第二册中的坑地道工程定额标准、《人防工程工期定额》《人防工程建设费用项目划分及调整暂行规定》等。基于上述初期阶段的定额编制探索,又编制出了《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人防工程概算定额》等。历经艰辛和相关人员的努力,最终整体形成了我国第一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除了《人防工程估算指标》尚未编制,这个定额标准夯实了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基础,并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创了编制条件和依据。

2.2第二阶段(1992—2008年)

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在施工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的条件下,需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加以规范化,以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的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鉴于现实发展的需要,我国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第一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进行修订和完善,开始编制第二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以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提供造价依据和参考,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竞争市场的有序与和谐。在这个阶段中,我国为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出于国有资金的现实需求,编制了《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并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上报审批后颁发。为了更好地在全国推行《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又根据各个地域实际建设的需求,编制了《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推动各地的人防工程建设。

2.3第三阶段(2009—2013年)

由于我国实际人防工程建设的需要,遵循国家和社会的“平战结合”的方针和政策,我国依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预留有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需求,这项具有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更具规模,成为人防应急准备的重要举措和任务。对于这些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需要拟定和编制相关的平战转换预案,在其平战转换预案中,还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经费的预算,以更好地实现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的建设。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勘察和设计,我国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了《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编制办法》,并于2009年实施。在这个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中,出于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需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又编制了《人防工程估算编制规程》和《人防工程估算指标》,于2012年实施。基于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需求,我国于2010年开始对相关的定额进行了重新的全面修编,这些定额内容包括《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1999)、《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02)、《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03),经过修编之后,形成了新的《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13),于2013年实施。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执行人防工程建设清单计价,国家人防办公室又编制了《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FJ03—2009)和《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在2013年之后,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从维护管理的角度,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预算定额》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拟定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预算定额》大纲,并于2014年编制完成并实施。由上述3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的完善进程,它是根据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的需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不同阶段的造价计价的补充和完善。

3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的主要特征分析

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主要使用统一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依据其计算规则实现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实施,以更好地实现对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经费的节约,更好地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对我国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勘探和测量,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通过这些真实可靠的实测资料,可以成为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参考和依据。2)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规定中,可以真实地反映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损耗,而非估量损耗值。3)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符合科学的标准,反映了合理的水平。4)在《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中的支护子目和降水子目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对其他行业来说具有引用价值和功能,并在建设定额的空白处填补了重要的一笔。5)在《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的内容之中,还可以对军队和粮食等系统行业所引用。6)人防工程预算定额体系充分反映出防护的实际要求,具体体现在:(1)掘开式工程中,由于要使用大量的混凝土和钢筋,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较小。(2)在坑地道工程中,由于掘进的断面较多,因而其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较高。(3)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其施工环境相对封闭,因而要增加更多的人工消耗量。

4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管理制度研究

4.1建构和完善人防工程配套的定额管理制度

我国的人防工程定额管理推行三级管理体制,分别负责指定区域的定额站或工程部门。在这三级管理体制下,它们分别履行以下职责:(1)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对全国统一的人防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拟定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方面的制度及具体办法;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相关问题的解释及仲裁;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管理的理论研究,并对典型的人防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2)省级定额管理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负责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费用定额、补充定额加以系数的调整,并拟定区域内的定额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监督区域内人防工程概预算、招投标管理过程是否公平合理;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定额及费用给予解释和仲裁。(3)重点城市人防定额管理站。具体测算人防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系数;审查预算及决算及招标是否公正合理;交流执行人防工程定额的具体实践经验,并及时反馈执行人防定额标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3]。另外,《人民防空建设造价审计资质(格)考评暂行办法》([1996]99号)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1998]186号)也是人防工程建设实施统一清单计价模式的制度保证,对于推行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有极大的作用。

4.2建构和完善人防工程配套的造价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相配套的造价管理制度是定额管理制度的有效延伸和拓展,是定额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为了更好地实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我国在2009年重新修订了《人防戒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和《人防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并于2010年重新颁布了4个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

5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是重要的战略性建设项目,它与国家安全密切相连,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具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我们要以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和管理制度为研究重点,探讨不同发展时期和阶段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计价体系,并不断完善和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在提升人防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宝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1):252.

【2】杨兵.可持续发展角度下的人防工程建设浅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36):254.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文4

水利工程建设是百年工程,这是工程项目基本不变的主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水利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其使用的期限甚至达到数百年。而且水利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十分复杂,对当地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极大。无论是防洪排涝,还是储存人们生活的淡水或者水力发电,每一项都是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必要因素,关系到千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由于水利工程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各大新闻媒体也就此类事件进行过多次报道。所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必须要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以保证社会经济安全持续的发展为重点,把质量和安全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的核心工作,不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不断完善工程监督体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体制下的一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形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它包括管理过程和管理方式,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权责承担问题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满足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它的具体管理形式和管理体制都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体制以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来制定的。同时,国家或者地区的其他外界因素也对它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地区的文化、法律制度等。所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变动的。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工程建设任务都定位于国家任务层次,所以工程的投资、勘测、设计、施工等都是国家政府部门统一安排规划。工程建设大多是政府自主实施,而工程质量问题也由政府的各个部门进行监管,政府则负责总体的审核。但是这种经济体制下的工程建设质量在监督方面对于技术标准和相关办法得不到统一,部门之间存在诸多矛盾,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不利于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经济不断进行改革,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变革。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也发生了改变,从过去作为工程的投资者和建设者,到现在的主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过去的附属于政府的工程建设的一系列的部门逐渐进行了市场化,成为为市场工程建设过程中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提供工程建设监督的监理机构等。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制也要不断地改进和发展,其管理方法和管理形式也要不断地进行改进。

2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全面。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部分建设单位、项目投资方以及管理人员都忽视了工程的设计阶段,以及对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导致工程从建设开始就存在一定的质量隐患。水利工程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存在缺陷、漏项等问题,主要是设计人员设计经验不足,不深入工程现场实地勘察,生搬硬套现成的设计模板,缺乏严谨科学的态度,因此导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频频发生。另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阶段、各部门的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疏忽大意,不重视工程的监督工作,造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不合格现象。监督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到监督管理的作用,施工过程不能严格按照科学规划进行,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有效的监管。2)分工不明,造成管理混乱。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各部门工作分工不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没有得到很详细的划分,导致实际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监管责任得不到落实,不能有效的起到监督作用,极大地削弱了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即使监督部门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但措施在实施阶段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依然得不到监管部门的有效控制。3)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偏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存在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导致监管工作不能得到高效发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同时也涉及到法律的运用,需要监管人员熟悉一定的法律知识,又要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相关流程进行全面的掌控,才能够有效的实施监管能力。但是,我国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人员个人素质偏低,多数属于非专业人员,监管经验不足,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受到的局限性较大,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4)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缺乏。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等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在该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开展工作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撑,所以监督工作起不到很大的监管效果。部分地区存在政府经费紧张,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监管人员基本处于任务重、环境差、经费缺乏的工作状态,导致监管手段比较落后,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也不能很好的深入具体工程细节。而待遇差导致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出现了怠工现象。

3提高工作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1)积极改善管理方式。根据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不断改变监管模式,加强对工程每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保证各个环节的质量都符合设计标准。在工程设计中,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探讨,严格遵守科学规范,设计出台合理的工程建设方案。监理部门和施工方要在施工前期签订关于工程质量监管的责任书,把工程的每一个细节的质量问题都落实到位。2)明确划分责任。为了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得到落实,各部门工作的任务都要做好详细的划分,明确各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加大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能力,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要不断加强,同时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执法能力,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得到统一。而对于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使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大大提高。3)加强人员培训力度。只有具备高素质的监管人员才能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所以要不断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法。对于工作对象不同的监管人员要分类培训,培训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积极借鉴其他的先进经验,加强不同地区之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人员的技术交流,提高技术水平。4)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加大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把水利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单位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部门,给予一定的监管资金扶持,配备必要的监管设备和技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机构职能,提高质量监管的准确性与科学性,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结语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信用担保制度

中图分类号:X82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项目面临各种风险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工期长,从其筹划、设计、建造到竣工后投入使用,整个过程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无论是工程项目业主(投资商)、承包商、咨询(监理)商,还是建筑设计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面临着不可回避的风险。例如,对于工程项目业主(投资商)来说,它既可能面临着承包商违约、监理商失职、设计商设计错误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等人为风险,也面临着通货膨胀、资金筹措困难等经济风险。同时,它还要面临恶劣气候、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风险及员工行为不当等责任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之中,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成熟,行为不规范,如垫资垫料承包、拖欠工程款、工期拖延、业主压级压价、施工企业资本金不足等等,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风险。因此,需要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配风险,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可以有多种对策,但基本的选择主要有两种:一是风险自留并加以防范和控制;二是将其转移出去。其实,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同时也是工程项目风险的转移过程。

二、建立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的特点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一种综合性的担保和和保险制度。与其他担保和保险种类比较,有以下不同特点:(1)承保风险的复杂性。一项建设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所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不仅工程本身可能受到损失,而且与工程相关的标的也可能遭受损失。(2)承保人的多方性。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涉及多个利益方,如工程所有人、工程承包人、技术顾问以及发放工程贷款的银行等,他们对建设工程项目担保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因而都可以作为工程项目保险的投保人,也都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从工程项目保险单项下获得保险保障。(3)承保期限的不确定性。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的期限不是按年计算,而是根据预定工期天数确定,即自施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所有人时止,有的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的期限还包括工程交付后保证期的时间。(4)承保责任的综合性。建设工程项目担保和保险除了承保各种财产直接损失外,还承保第三者责任风险。(5)承保金额的巨大性。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往往是上亿元。

三、建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的设想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业主和承包人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业主和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当前可首先考虑推行如下几种信用担保制度:

投标信用担保制度。就是担保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作出的一种承诺。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当前宜采用以下办法:在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出具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不会中途撤销投标,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承包工程合同。一旦投标人违约,银行须向业主支付投标保证金,其额度为标价总额的1%~3%(按标价额度分级确定比例,且金额不得低于该标与次低标之间的差额)。其有效期限比投标书的有效期限长一个月。这样,既可以减少资金抵押给投标人带来的压力,又可使业益有可靠的经济保障,同时还可有效地遏制借照挂靠、一标多投等违规现象。

履约信用担保制度。履约担保是担保人保障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作出的一种承诺。宜采用以下办法:中标人在与业主正式签订合同时,须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一旦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银行即按照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额对业主进行赔偿。其金额为合同价的5%~10%(按合同价额度分级确定比例,并考虑承包人业绩与资信划分档次),其有效期限比合同有效期长一个月。

预付款信用担保制度。预付款担保是指业主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以供承包人周转使用,为了保证承包人将这些款项用于工程建设和业主的资金安全,而建立的信用担保制度。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宜采用以下办法:承包人在取得业主提供的工程预付款时,需向业主提供与预付款额相同的银行保函。预付款保证金按合同价的10%~30%,并与合同确定的预付比例相同。采用这种办法,既可以合理配置资金,立足长远,增强企业活力,逐步改变“打工性质”的企业经营机制。预付款银行保函随着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预付款担保责任随之逐渐降低直至最终消失。

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业主通过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保证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如期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如果业主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将由担保人代向承包人履行支付责任。宜采用以下办法:业主在进行招标时应出具项目资信证明,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时需按合同价款提供银行保函。其担保责任随着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尾款,而逐渐降低直至最终消失。施工中业主因提高建筑标准或扩大规模等需要增加工程造价,在提出设计更改时,应提供相应额度的补充银行保函。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有效防止业主拖欠工程款,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

为了确保以上担保制度的正常运行,还应做以下的制度完善:(1)完善工程担保及工程保险的立法。(2)加强风险评估,确保承保质量。(3)提供风险技术服务,减少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职能作用,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开发配套险种,为承保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的、全面的、科学的风险技术服务。(4)培育实力雄厚的担保主体和中介机构。(5)依法严格管理业务。(6)建筑施工企业的准入资格,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坚决打击无资质“草台班子”的挂靠行为。(7)组建公正的权威性的检测机构。

参考文献:

[1]郭仲伟.风险分析与决策[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范文6

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法向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及附件内容,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经现场审核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监督计划》。对于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或未经受力进行监督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只有严格执行监督审核程序,才能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质量监督通知及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对各参建单位在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引进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工程三个关键阶段进行监督检测:第一关键阶段路基、结构物下部;第二关键阶段路面底基层、基层、结构物上部;第三个关键阶段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河南省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河南省交通厅下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各类规定,规范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的工作程序、方式。

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机构通过建立各项施工应急反应机制,按照对质量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和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及时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后期处理。

监督工作执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中心,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努力使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抓好行业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抓关键、差重点,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继续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在不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基础上,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效果着手,以抓质量管理为中心,查质量行为为切入点,检验实体质量为突破口,对工程实体、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方面的质量通病逐项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发挥业主主导责任作用。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良好运转,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

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对参建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看看体系是否完整和健全。加强工程现场基本管理,加大对监理、施工及实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现场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部省级要求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誉档案,对从业人员的无序流动进行有序管理。

要严把工程监理工作关,抓好监理工程师及驻地旁站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工作的控制能力,监理人员的工作做得到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与坏,因此监督监理工作是监督工作最首要的任务。

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为重点,有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实体、工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通病问题,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及监督抽查活动。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哥哥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实行“三检”制。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施工单位质监部门专项质检员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监人员没有签字,监理人员要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为了适应现代科技信息化的发展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应努力学会并掌握利用现代计算机科学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实现工程监督管理方法科学化。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总的说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以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管理,还要将环境质量的监督贯穿于各个监督的全过程,环境质量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以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使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后对于质量的监管则是该工程能是否顺利投入使用并发挥其使用价值的最后阶段,其实也是整体检验质量安全最完整的阶段。是质量监督部门至关重要的一箱工作。为了能使监管工作顺利合格的完整,在过程中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秉公办理,依照事实说话,以数据监测为手段,确保质量鉴定结果的真实有效。首先,要对应按照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对已完成的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投入使用。其次,要及时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监督。第三,要对责任期内遗留的问题进行整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