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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1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至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投资风险41%。可以说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情况看,运用的方向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不完全一致。银行存款主要风险总体上有两类: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在我国,由于我国存款市场利率还未放开,而且保险公司通常与银行达成大额存款协议来确定存款利率,因而其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对于国债投资,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基本不用考虑,而公司债券投资,则既面临利率风险,也面临公司的信用风险,特别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公司债券,其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对于股票投资,不仅面临非系统性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也面临系统性的风险,因而股票市场整体的波动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造成的市场风险相当大。
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来看,-目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尽合理,不能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使保险投资难以成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主导业务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主要依靠投资组合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承保亏损,取得经营利润,其投资业务已成为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两大主导业务之一。比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于1997年的分布情况大体是政府债券占15.8%,公司债券占41.1%,股票占23.2%,其它20.6%。在英国,1996年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大体是股票54%,债券19.8%,共同基金6.8%,其它19.4%。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过多集中于银行存款,尽管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了新的规定,但整体资金运用结构仍不能起到保险资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也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收益(见表1)。
2.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保险资金在运用过程中,能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在实现投资收益的同时,满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与使用,是保险公司能否稳健经营的关键。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则是基于保险业务的负债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合理匹配的风险管理方式。
资产负债管理主要起源于利率自由化之后利率波动所引发利率风险的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发生了数家大型保险公司因为没有适当的利率风险管理而导致破产的情况。为了反映承保利率所产生的风险,监管机构开始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基本的年度分析,以检验其利率风险管理。同时,保险业也开始整合利率风险以外的问题,包括承保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等,从而使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作为衡量产品相关风险与公司整体风险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为保险公司所广泛采用。
从我国保险业情况看,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与保险业务的负债之间结合得并不是很紧密,一般仅是从产险、寿险公司内部资金来源不同,强调产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短期性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长期性,但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由于各保险产品性质的不同,赔付速度的差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例的不同,而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更细致的资产结构要求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仍末完善,未能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约束,影响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信用评级指对特定企业按一定要求进行从高到低的评级排列,一般都有专门的简单对应符号,如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采用Aaa到C的代号来表示企业的评级水平,而另一家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则采用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我国目前信用评级采用的代号基本类似,如目前我国最大的评级机构之一——中国诚信评估有限公司就采取了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
通过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保险企业将会承担一定压力,因为它们需要一个较高级别的评级结果,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如果保险公司对其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则在评级过程中自然会反映出来,其评级结果就会较低,从而破坏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影响其长远发展。
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进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未进行评级的只有3家。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信用评级。
我国保险企业普遍对信用评级不重视,同时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也很难对其进行真实的评级。此外,从信用评级机构角度看,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大都和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并不能完全为市场所认可。
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从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采用外部委托投资的方式,即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二是采用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方式,即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活动;三是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方式,即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从国际上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国际保险业发展经验表明,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而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相形之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
从理论上讲,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制应该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三个方面有机统一的保险资金运用分权制衡系统,这是保险公司内部极为重要的风险管理环节。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已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未建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而且即使是已经成立专门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其相互制衡约束的风险管控仍显不足,决策、执行、监控之间的有效协调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这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利好,为保险业跨跃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可能会对保险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应考虑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制,即建立由宏观风险管理机制、中观风险管理机制、微观风险管理机制三个层面构成的整体风险管理体制。宏观层面以政府监管机构为主体,从法律法规入手,辅之以行政手段方式进行;中观层面则是以社会角度,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约束规范保险业资金运用;微观层面则从保险公司内部风险防范与控制角度入手,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具体来说,合理的路径选择包括以下方面:
1.从宏观层面上加强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体制,确保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宏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更多是从政府监管机构角度进行的。当前,金融混业经营已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法监管,研究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情况,协调立场,共同筑起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的防线。
从保险监管来看,保险监管可参照国外先进有效的监管手段,建立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包括通过制定综合性比率、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准备金比率、资金运用结构等具体定量分析指标,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可从政府层面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政策,研究如何确定保费储备金,如何将投资资金与保费收入在政策上把握相当的比例,以确保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
从证券监管来看,由于保险资金运用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企业债券等,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完善证券市场对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对资本市场实施风险监管也是理论界和监管机构重点研究的课题。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之契机,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完善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功能,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从中观层面上发挥信用评级等社会机构力量,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监督能力
要确保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要完善我国目前的信用评级制度,并将之运用于保险企业。目前,我国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解决信用评级机构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的关系,使信用评级机构的人员及资金方面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脱离开来,从而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真正独立性。只有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才可考虑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过程的公正性、中立性;二是在信用评级市场准人方面,必须严格信用评级机构的数量,防止过度竞争,以利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的建立和维护。从世界各国的评级市场来看,全球性的评级机构有三家,即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和惠誉国际公司(其总部均在美国)。我国目前有九家许可准入的信用评级机构,但我国评级市场非常小,很难容纳这么多的评级机构生存。为树立评级业的声誉,从而被社会所认可,有必要严格市场准入,将评级机构数量限制在几家之内,然后由这几家机构进行市场竞争:三是由于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虑信用评级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衔接问题,逐步完善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业立法。由于保险企业评级主要面向社会大众,因而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可以中国保监会为主对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予以监管。
此外,要利用保险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一系列的保险同业公约,规范入市资金的运用和日常操作,以规范其成员的风险约束。行业协会虽然不具备法律力量,但它从道德和公司声誉出发去约束其成员的投资行为,可以减少败德行为和暗箱操作。另外,借助于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使保险行业协会及时获得其成员的各种交易信息,使同业监管更为方便,及时发挥行业监督的作用。
3.从微观层面上优化保险资金风险管控,使保险公司内部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优化
首先,在保险公司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运作。尽管目前已有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但仍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仍处于内设部门或外部委托方式进行管理,这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投资效率的提升及风险的管控。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建立工作,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在保险公司内部要构建投资决策、业务运作与风险控制三位一体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要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并贯穿于资金运用战略决策过程,通过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决策支持部门或小组,分别负责对若干专项投资决策前的重新分析、论证,并对已决策的资金运用项目进行追踪。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执行系统,即由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进行具体操作;三是要建立资金运用的考核监控系统,设立资金运用绩效评估和风险控制部门,监控资金运用执行部门的行为,及时发现与控制资金运用风险,考核执行系统的业绩,并将各种结果反馈至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这三个子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要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保险公司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一是要在负债管理上,实行理性的产品定价,要求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合理进行产品定价;二是在资产管理上,要求投资组合的证券选择和期限结构必须符合负债的特点。此外,资产负债管理可以通过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控制、持续期管理、总风险限额控制等手段的运用而加强提升。
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2
关键词:保险风险 风险识别 风险衡量 风险控制
一、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是保险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之中,由于投资收益下降、资产贬值以及债权变成坏账等原因而产生损失的风险。首先,投资收益下降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影响,投资收益越少、业绩越坏,资产风险就越大,公司所面临的破产风险就越高。其次,资产贬值的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贬值风险实际上时相关市场的风险,这一因素与宏观经济环境相关。保险公司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各种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相关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如果保险公司的资金在以上各个方面都投资失败的话,保险的资产价值则会见减少,从而造成偿付能力的不足。最后,债权变成坏账,这种情况始终保险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业务,因借款人不能按时缴付本息所导致的情况。
(二)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定价风险、经营过程风险、损失准备金风险,其中经营过程风险又包括承保风险、理赔核赔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
1、定价风险
保险产品的价格是保险公司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想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定价存在风险是因为保险无法像其他商业领域那样可以依据实际成本来决定其产品的售价,而必须利用估算成本来推算保险产品的价格。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保险精算数据缺乏,导致精算难度很大;此外没有基于缺乏风险管理意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落后的原因,导致不合理的承保费率,造成了大量潜在的风险。
2、经营过程风险
经营过程风险包括承保风险、理赔核赔风险、投保人道德风险三个方面的内容。承保在保险经营中尤为重要,"承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其可进行的承保风险进行相应的评判和分类,之后决定是否可以承保,用何种条件承保的分析过程。确定承保仅仅是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开始环节,也是财产保险公司所做工作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①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理赔核赔由于标的的多样性等原因导致成本很高且难度很大,理赔核赔的工作依赖于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其操作风险主要与员工的经验和责任心、操作流程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投保人道德风险主要则是指保险诈欺,保险诈欺包括投保诈欺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投保人不实陈述或信用欺诈等,以及索赔诈欺如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等情形。要避免保险诈欺就需要尽快实现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为整个保险行业建立信息透明化的环境,以降低理赔核赔过程中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3、损失准备金风险
损失准备金风险是指对于风险认识的不足,准备金提取不足而导致的风险。准备金的的水平与精算师的评估有很重要的关系,若评估准备,则准备金水平则会适当。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上很早就存在的一种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于信用活动和交易对手遭受损失不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或者是由于债务人能力不足,或是债务人不愿意履行已经签订的合约而给保险人造成的损失。在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波动性不断增强的趋势下,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环境瞬息万变,信用风险控制也贯穿与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之中。
二、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是对保险的识别、衡量、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描述为"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动态连续过程"②,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也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的处理。因为风险是错综复杂多种多样的,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识别潜在的风险,进行经验判断和归纳整理,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鉴定。
风险识别过程包含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依靠感性认识,经验判断,即了解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寻找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因素,为拟定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服务。所谓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它是风险识别的关键。具体来说,分析风险包括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流程分析法、现场调查法、分解分析法等方式,可以通过这些方法发现各种损害风险。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是指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计算书、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风险分析,以便从财务的角度发现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和财务损失。生产流程分析法也可以称为流程图法,生产流程是指在生产工艺中,从原料投入到成品产出,通过一定的设备按顺序连续地进行加工的过程。生产流程分析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现场调查法是指通过对现场考察企业的财产、设备以及生产流程,发现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及时得对风险进行处理的方法,这种方法最为直接。分解分析法分析解析法指将某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而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
2、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又叫做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即在对所搜集的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定量的分析和预测。风险衡量的内容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的内容。通过风险衡量,计算出较为准确的损失概率,可以使风险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损失的不确定性,即风险衡量是风险控制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使风险分析定量化,风险控制者的风险决策以及最佳管理技术也就有了可靠的科学数据。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相关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风险事件发生时候所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是建立在风险识别与风险衡量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损失频率以及损失程度等数据,选择合适的风险对策,达到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法。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基本方法: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以及风险保留。所谓风险回避,是指投资主体有意识放弃风险行为,避免特点的损失风险。这种完全避免风险的方法是一种最消极的方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也就完全放弃了任何潜在的目标利益。损失控制是指制定计划和采取相关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风险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即在风险发生之前,为了减少或消除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风险处理措施。事中和事后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在风险无法避免且无法转嫁的情况下采用。风险转移,是指为避免承担风险,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风险转移包括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与其风险相关的财务直接转移给他人,由他人承担其后果;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在不转移其财务的前提下,将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风险管理人的风险程度。风险保留,又称风险承担,即如果损失发生,风险管理人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前者是指风险损失发生后直接从其收入中支付,而不再损失签做出资金安排。后者指在可能的损失发生之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
风险控制就是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公司回避风险,防止损失,发生风险时尽量减少风险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风险管理人可以遵循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的程序,确定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策略,决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避免损失或者减少损失。
三、风险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1、风险控制的目标
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必须要有明确的风险控制目标,风险控制目标是制定风险控制决策的向导,也是衡量风险控制的效力的标准。保险公司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才能减少和降低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以及保险欺诈行为,从而保证实际的损失数据符合精算假设,稳定公司财务,提高偿付能力,吸引更多人投保,最终达到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持续发展以及盈利的目标。
2、风险控制的原则
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过程中要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全面周详原则、量力而行原则。商业保险经营的目标就是盈利,利润目标是保险公司是其最具综合力的目标,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把握经济效益的观念,在实施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围绕经济效益原则开展活动,努力达到已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全面周详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全面周详地分析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研究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并对风险发生频率进行预测和评估。此外,风险管理人还要制定详细的公司风险管理计划,针对不同的风险种类,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工具。量力而行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实施风险管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将风险控制在自身课承受的范围之内。如对某些特殊风险的项目承包之前,必须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根据保险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承保以及费率确定和风险管理工具的选择。
四、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对策
1、完善自身组织机构建设,优化内部监督和管控
保险公司内部机构的完善与协调是实现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关键。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在追逐不同的利益目标时就会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引发潜在的风险,实际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很多风险都来源于保险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因利益不同所造成的风险冲突。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完善自身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如保险公司要根据其自身的内部相互制约的要求,实行岗位分离,进行严格的岗位控制管理,进而实现相互牵制的目的;规范理赔部门的核保标准和程序,实现保险标的风险评估、责任范围认定以及保险理赔计算的独立;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机制。
2、加快风险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企业必须从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让你猜作为第一资源,强化人才经营意识,加快保险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人才素质。保险公司要重视人才资源市场化和人才资源资本化的理念,一方面主动利用市场机制,面向企业不同的市场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要承认人才的经济价值,允许企业人才做具有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的分配,重视知识分子的资本价值。
3、建立有效的保险监管制度
保险公司应以坚持以内控为基础,从公司内控制度入手,规范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保险公司股东义务,加强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建设,规范公司管理层运作;还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在对保险公司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下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最后还要建立风险管理指引,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保险公司效益最大化。保险公司还要逐步完善偿付能力的监管制度,可以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风险时的最终表现形式,建立一项完整科学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能够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促进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注释:
① 孙素英. 财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控制探析[J]. 当代经济. 2012(03)
② 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研究[J]. 保险研究. 2003(03)
参考文献:
[1]王绪瑾. 保险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 1999.7
[2]王绪瑾;肖志光. 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A]. 民生保障与和谐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的视角--北大CCISSR论坛文集・2007
[3]张敏. 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研究[D].南开大学 2010
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3
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的应收外汇逾期未能收回的数目不断增长,并日益成为出口企业经营发展的绊脚石。商务部研究院对500家外贸企业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0至20倍。商务部下属另一家机构对我国1000家外贸企业的调查显示,68%的企业有过因贸易对方信用缺失而利益受损的遭遇,其中损害最严重的就是信用风险所造成的拖欠货款和合同违约。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延迟收付”的比例超过50%,出口信用风险已成为束缚我国外贸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的主要障碍之一,其中尤其是中小型出口企业,由于这些中小企业的规模小,实力弱,如果一笔大额合同的货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势必影响其资金周转,导致经营困难。许多中小型外贸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乃至关、停、破产都是缘于存在大量的呆账、坏账,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已成为我国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当务之急。
从广东省的情况来看,作为全国第一外贸大省,广东九成出口额暴露于信用风险之下。统计显示,去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为9600多亿美元,按照5%出口坏账率计算,去年全国出口坏账近500亿美元。而广东省2006年出口3019.5亿美元(一般贸易出口800亿美元),以此计算,广东省2006年的出口业务坏账额则高达150多亿美元。从一些公司的理赔案件分析,造成坏账率的原因有很多,但拖欠货款、买家破产占到80%以上。
这些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出口信保规避。一方面是众多的中小企业承受着出口信用风险,一方面则是企业在这一方面的重视不够。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共有各类企业70多万家,但仅有200多家企业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2006年广东省共有38家出口企业获得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颁发的 “A”、“AA”、“AAA”级出口风险管理企业称号,其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美亚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荣获最高级别“AAA”级。可以看出,这都是大中型出口企业,相比较之下,广东省的中小企业的出口风险管理意识不强,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尚未想到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行自我保护
原因何在?
政策原因
广东省的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贸易出口长期暴露在国际信用风险之下的原因,首先是受到国家政策方面的制约。这主要表现在:1.法律保障缺乏,政策体制仍不够完善。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在《外贸法》和《保险法》中也没有相关明确规定,造成相关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不稳定,保险赔付不规范,影响了企业的投保积极性。2.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混为一体,削弱了政策性业务对扩大出口的助推作用,也限制了商业性业务的拓展。3.保险业务品种少,承保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目前我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承保原则是采用“统保”方式。所谓“统保”就是要求出口企业就其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的所有出口业务都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这样做的好处当然很明显,它使出口商的优良业务与较劣业务均纳入保险范围之内,保险机构因此可以将风险分散,对一些风险较大的业务予以承保并可适当降低整个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率,但是“统保”方式往往不被出口商所认同。4.出口信用险投保费率过高,企业难以承受。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平均费率基本上在0.8%至1%之间,对东欧、南美、非洲等风险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平均费率高达2%。如此高的信用险费率使得大部分外贸企业望而却步。尤其是不少外贸公司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家出钱办保险,本来就应该坚持盈亏基本持平的经营原则。
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意识淡薄
广东省出口企业的信用保险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涵盖率很低,只有4.9%,95%的出口业务仍存在信用保险缺位现象。广东省东莞市是出口大市,是典型的外源型工业城市,2005年,东莞外贸出口额409.29亿美元,增长16.3%,其中,加工贸易出口391.6亿美元,增长14.0%,一般贸易出口17.6亿美元,增长106.3%。但是与东莞市的外贸出口额相比,东莞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的涵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9%,这意味着东莞多数出口企业面临着巨大的信用风险。除此之外,企业不健全的财务体系以及对国外贸易政策解读的缺失,也是东莞企业在出口时普遍遭遇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企业应收账款的合理期限一般是三至六个月,超过这个期限就作为坏账处理。而在国内企业,应收账款超过两年还未收回的非常普遍,并且这种信息一般不对外公布。这些情况说明广东省企业存在着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
应对策略
提高风险准备基金
面对外贸风险,单个企业应对显得势单力薄。因此,由政府出面组织建立海外风险预警机制,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抵御外贸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但目前我国财政资金对政策性贸易金融的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外贸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体系作用的发挥。保险机构往往在超风险的状态下承担保险责任,制约了承保“蛋糕”的扩大。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已向广东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建立广东省企业海外风险预警救助体系的建议》,希望能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及时向出口企业海外市场的预警信息,包括目标市场的政策变化、买家信用情况等,同时建议按出口比例提取一定的准备金作为海外风险的预警应急基金。风险准备基金的提高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出口信用风险。
企业自身加强管理
针对企业长期承受的出口信用风险,以及其自身淡薄的出口信用保险意识,广东省的中小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对出口信用风险产生的诸多因素进行分析、预测、控制、疏导和防范,这样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首先,企业管理者必须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同时对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都应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的教育。其次,企业要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资信调查的方法有很多,可以直接向客户索取,也可以通过网上调查、对客户进行实地的拜访考察、通过我国政府的驻外商务机构了解、通过银行或保险机构了解、购买专业资信调查机构的资信信息或委托专业机构考察等。第三,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有时客户拖欠账款是由于企业对客户的监控和提醒付款工作做得不够好。因此,对于先出货后结款的交易,企业的相关人员应在出口后备齐所需单据,及时通知客户付款。
积极参加出口信用保险
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4
随着市场发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保险投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的占比逐渐下降,但仍占相当的比例;债券的比例历年来都是最高的,其中国债与金融债的投资比例较高,企业债的比例较低;基金的投资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且并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种类上还存在差异,对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过高。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也逐渐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偿付能力比例监管,监管机构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有关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应该包含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但是测试结果并不作为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的依据。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法,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资本标准。保监会可以通过这一最直接的标准来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进行监管。
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5
[关键词]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应收账款;融资
2007年11月20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简称中国信保)与苏宁电器在北京隆重举行了《合作备忘录》的签约仪式,苏宁电器由此成为中国信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合作单位。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对于企业财务管理而言,具有诸多重要作用。笔者认为。从财务管理的视角来看,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既可以化解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又可以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取得贸易融资,还可以为企业拓展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
一、何谓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简称内贸险)是与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简称外贸险)相对压的一种保险产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企业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于因买方破产或拖欠造成的坏账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的险种。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障的是企业的压收账款安全,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买家信用风险。
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企业化解应收账款风险的新“武器”
应收账款是信用销售的产物,企业的压收账款并不意味着都能在将来完全收回,有一部分可能会形成坏账,最终给企业带来损失。目前国内企业拖欠账款的现象比较普遍,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5月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34164亿元,同比增长18.8%。应收账款的安全关系到企业正常经营收入能否得到保障,遇到行业系统风险或灾发的大额应收账款损失时,企业的经营成果就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企业为了防范应收账款风险,传统的财务管理做法主要有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在会计处理上计提坏账准备、完善应收账款清欠管理制度等。其实企业避免应收账款大量成为坏账的方去,除了上述方法之外,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将坏账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有效降低应收账款给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保持企业的稳健经营。保险公司作为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主体,拥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和大批专业人士,能够做出正确的风险评估,并为投保企业提供最有效的应收账款追收服务。保障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安全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基本功能,它可以弥补企业遇到买家破产或拖欠的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企业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不但能够化解企业应收账款风险,还可以获取融资便利。国内多数企业主要以抵押、担保为条件进行融资,但是这种融资方式对有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不能满足银行相对严格的抵押、担保条件。西方发达国家一种流行的做法是采用“应收账款+信用保险”的债权融资模式。我国《物权法》规定,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的流动资产可以用于抵押。但一般而言,由于应收账款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企业要将实现不确定的应收账款变成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品,就需要提升应收账款的等级。如果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应收账款的等级就变成了保险公司的信用等级,这样就可以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品质。可以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开辟银行贸易融资过程中起到了融资媒介的作用。
目前,国内很多银行已开始操作“应收账款+信用保险”的融资模式。截至目前,中国信保已经与68家中外银行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累计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1902亿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也于2007年5月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国内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为客户提供保险、融资服务。
另外,如果投保企业原先在存货采购环节支付了大量货币资金,那么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借助保险公司的信用审核,就可以提升存货供应商对投保企业的信任度,接受投保企业的信用采购方式,从而减少投保企业采购过程中的货币资金占用量,间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
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利润的新砝码
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企业因担心交易中存在信用风险,往往只愿采用现金方式进行交易。这样的交易方式,固然带来了交易的安全,但同时带来的是较低的市场占有率,不利于企业获取更多的利润。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还有一个财务功能就是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1)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压收账款风险转移功能,有助于投保企业通过使用信用销售模式,开拓新买家,从而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如深圳某生产厂家一直对回款账期控制很严,一直不敢放手扩大销售规模,后来选择投保中国信保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中国信保保证若买家最终不能支付货款,由中国信保支付90%至95%货款。有了中国信保的保障,该公司已经扩大了产品的销售,企业利润也得到了增加。(2)企业通过改变原来的现金结算方式为信用销售方式,也能有效增加对老客户的交易量,保持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3)企业可以通过为自己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庞大信息网络,方便地得到客户的资信情况,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对客户做出全方面评估,剔除信用不佳的客户,选择更多优质的新客户,达到拓展市场和提升销售业绩的目的。
五、全面推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建议
由于缺乏政策上的保障,目前国内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主要有中国信保和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两家。早在2003年10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科法斯集团就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已经宣布正式推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2007年5月,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又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国内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合作框架协议》。而中国信保经相关部门批准,从2005年开始试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2006年正式开办这一业务,中国信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推出以来,发展迅速,累计实现承保金额数百亿元,业务开展的效果良好。
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6
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日趋成熟,截止至2014年底,我国保险系统机构数增至180个,保险公司保费上升至20234亿元,保险系统职工人数上升至90.43万人,同比增长8.78%,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1]。因此,许多保险公司不断扩大承保范围和承保责任,承保成本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不断降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日益成为保险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是保险行业不断长久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保险资金投资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行业投资逐渐呈现出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投资结构逐步多样化等特征。
1.保险投资规模逐步扩大
根据表1可知,2008-2014来,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不断增长,从2008年的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0552.83亿元增至2014年的93314.42亿元,增长305.42%。截止至2014年低,保险行业资产总额已突破10万亿元。
2.投资结构逐步多样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也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截止至2014年底,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金额为93314.42亿元,其中投资国债为5009.88亿元,占比5.37%;投资银行存款为25310.73亿元,占比27.12%;投资金融债券为15067.12亿元,占比16.15%;投资企业债券为15465.13亿元,占比16.57%;其余投资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结构呈现多样化的特征[2]。
二、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
目前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大体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3]。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宏观政策或保险行业内政策的变动,导致对保险投资收益率改变的投资风险。比如,国家通过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节,税率、汇率、税收、股票等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导致保险投资的金融产品出现收益亏损的改变。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产品价格、供需情况、汇率、利率等条件的变动,,导致对保险投资收益率改变的投资风险。虽然我国保险行业投资结构逐步趋于多样化,但是大部分投资仍然面向基础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的收益率直接受到市场利率的影响,直接影响保险资金的收益与安全。
3.信用风险
信用?L险,亦被称为违约风险,主要是指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偿还债务,从而发生违约的风险。信用风险不但会使保险公司无法收益,而且会面临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因综合评价企业债券和基金的各方面能力,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三、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保险行业资金投资的监管法律主要包括《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还包括一些保监会颁布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但是现行的监管体系中一些规章的层次较低,发挥的影响力有限,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此外,现在尚未出现针对保险资金投资监管体系的立法,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
2.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稀缺
保险资金的投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和重要的工作,对于从事专业化风险投资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既要求管理人员要有专业的保险、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又要求管理人员又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交流协作、管理才能等。而目前在我国保险行业从事一线风险投资的人员远远达不到此类要求,专业人才队伍比较弱小,没有形成较好的人才储备和培训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目前《保险法》是我国保险行业法律法规的核心,辅以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我们需从以下方面着手:一、加强对保险资金投资立法建设,保证保险资金投资有法可依,减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二、加强相关配套法规细则建设,确保保险投资过程法制化、规范化,积极引导保险投资合理正当的收益;三、加强保险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证券投资法、信托法等立法进程,形成“金融-货币-保险”立体化的监管体系,确保我国保险行业健康有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