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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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文1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及八度的地区,均属抗震设防区。全市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以下同)都必须进行抗震设防。凡不符俣抗震设防规定的工程,一律不准建设。

第三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应按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执行。

第四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及《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六十米以上高层建设以及国家、省政府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城市规划区内一般建设工程应按宝鸡市城市抗震设防区划执行。

第五条 市规划局是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和施工的主管部门。市地震局是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主管部门,规划、地震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地震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到竣工验收,都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纳入施工图审查。规划部门应对施工图审查中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不符合抗震规范的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建议修改或变更设计。

第九条 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应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抗震加固必须按照抗震鉴定、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承担建设工程时,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和监理,对设计文件中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得随意更改和取消。

第十一条 市、县(区)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时,应把抗震设防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凡不符合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的,应令其返工补强。

第十二条 建筑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许可,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应通过省级建设行政放宽部门组织的抗震专项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凡不符合抗震设计规范的工程不予验收,并由市、县(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村镇建设中的公共建筑、生命线工程、中小学校舍、乡镇企业建筑及其他三层以上建筑,必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两层以下农民自建房屋应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提高忘记到的抗震能力。

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TU984.11+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地下综合管线是指埋设于城区内地下的各种管线,主要由给水、排水(雨水、污水)、通讯(广电、电信、移动、联通、强电通讯系统等)、电力、燃气(天然气)、热力管道、路灯电缆、景观照明等组成。它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和血脉。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系统也越来越复杂,与之相牵涉的关系也变得复杂起来。如地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建设的关系,地面设施建设与地下管线的关系,地下管线中各项专业管线之间的关系等。

1 地下管线规划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城市地下管线资料不全、不准,没有完整的竣工图,只有几份示意图。因此常常造成新铺设管线设计后,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图施工,只能边施工边调整,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2)地下管线普查情况不甚理想,但是由于缺少普查方面的管理经验,造成普查成果与实际不符,致使管理单位对普查成果的准确性产生怀疑,导致普查成果的使用效率不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3)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道路进行了大量拓宽改造工程,城市改造使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对位置也发生了变化,有的路段、地段增加了新的地下管线,但这些改造地段的管线普查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形地貌的变迁,没有及时更新。

4)因地下管线资料不详或精度不高与现状不符,致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报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或相关的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证件时无法提出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提出错误的规划设计条件;在工程建设中造成管线损坏,事故频发,致使停水、停电、停气、通信中断、污水四溢,甚至引起灾害事故,给市民生活、厂矿企业正常生产、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2 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的对策分析

2.1 地下管线的规划编制管理

1)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各综合管线的专项规划。作为规划的主管部门,应根据专项规划结合管线普查编制综合管线规划,加强对各管线专项规划的协调。各管线专项规划和综合管线规划经论证审批后,作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方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修改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为各类管线预留管位;为充分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对于强、弱电等可共沟建设的管线按共沟规划并同步建设。

2)进一步扩大对城市地下管线的普查幅度和范围,建立管线资料的地理信息维护系统。科学、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信息是地下管线赖以安全、高效运营的保证,也是城市综合管线专项规划、各专业管线专项规划科学规划的前提。随着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的现代化步伐日趋加快,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2.2 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

1)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规划审查,理顺与建设工程审图中心、消防部门、市政公用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分工,明确各部门对管线的审查内容、审查阶段,既不重复审图也不遗漏审图内容。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重点审查各综合管线的相互关系、单项管线的规划定位、铺设方式、埋设深度。

2)严格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定线和竣工测量制度,加强管线建设的批后管理。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定线,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定线和竣工测量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3)加强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在规划审批新建管线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时,严格执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3号),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及时掌握新建管线工程的竣工情况,在对城市新建工程进行规划竣工验收时,应要求建设方提供准确和翔实的竣工资料,在竣工资料不全、资料深度达不到规划要求时,该工程规划验收不予通过。

2.3 地下管线管理的制度建设

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方面应明确专人负责地下管线的开挖审批,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由于对从事市政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需要熟悉了解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多方面知识,但目前从事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的人员多为土建行业人员(如交通土建、给排水、土木工程等),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缺乏全方面的了解,如目前的地理信息系统,基层规划管理人员限于学识水平的限制,如不予培训学习基本无力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

2)建立健全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事。首先要继续贯彻建设部1998年9号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的通知的文件。其次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的通知等国家强制性规范,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的管理经验,出台城市地下管线方面的地方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如某市城市综合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某市市区道路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联合规划建设监察部门加强对新建管线的规划审批和监督工作,对各种违章的管线工程建设必须加强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凡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规划许可的条件而进行建设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逐步推进地下空间的有偿使用。地下空间资源属国有资源。当前,多数城市的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基本处于无偿状态。在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应该考虑通过经济杠杆来规范地下空间的开发,实行地下空间的有偿使用,遏制和避免当前存在的无序无偿状况,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文3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预防建筑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发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对省内外多起较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均是对重大危险源缺乏有效控制而造成的。为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研发了“省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依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监控平台,我委建立了“市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力求通过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科技手段,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管,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并实现有效控制,对于推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和监管方式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部署,为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管理工作,我委成立强制推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安全监管科。

三、监控管理工作任务

按照层级属地管理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委托市建管处建立“市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并负责将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上传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平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市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分别搭建本地信息监控平台,并负责将本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上传到“市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

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委托市建管处对阜城规划区内和开发区内的工程重大危险源信息实施动态监控管理;阜城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和阜城规划区以外、本行政区域以内的工程重大危险源信息实施动态监控管理;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重大危险源信息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有关施工单位在市范围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对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基本信息。

有关监理单位在市范围内承接的监理工程项目,负责对其监理工程项目填报重大危险源工程基本信息的核对、监控和消除。

四、实施范围

(一)实施的企业: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部分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的专业承包类施工企业。其中,专业承包类施工企业主要是指:

1.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2.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

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二)实施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中所列超过一定规模,不仅要编制专项方案,还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人工挖孔桩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安拆工程。其中,拆除、爆破工程暂不列入此次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范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市、区建设局(委)要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广泛宣传“防大事故、治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认识建立信息平台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的重要意义,实现底数清楚、有效控制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培训阶段

市建管处组织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软件研制单位科技人员,来阜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试点实施阶段

9月15日前,市建管处将“市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安装调试到位;

9月30日前,各地、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甲、乙级监理企业要将信息监控平台安装调试到位。

(四)全面推广实施阶段

全面推行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全覆盖,将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监理企业、进阜施工和监理企业、部分涉及到上述重大危险源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一律纳入到信息化平台监控范围。

(五)巩固强化阶段

在试点实施和全面推广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总结经验并加以完善,形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树立“防大事故、治大隐患”的专项整治目标。要依托现有的信息化建设资源,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和落实责任,努力做到对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可知、可控,不留死角。

(二)重视全程监管。凡纳入到信息化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施工(运行)完成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形成管理流程闭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尽量采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论证认可的品茗软件编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三)加大培训力度。信息化监控工作既是一个由传统监管模式向网络化、数字化、科技化监管模式转变的过程,也是当前实践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必然趋势,市建管处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做好培训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人员要熟练操作好、掌握好、应用好信息监控平台,确保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监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行。

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文4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移交的档案资料不全、遗漏、丢失等现象,给城市的大规模建设、统一规划、实施现代化管理和维护城市安全带来隐患。

1.1 城建档案收集工作发展滞后。个别区县建设局档案管理仍然停留在“一个文件柜”、“一张桌子”、“一个人”手工管理的状态下,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极不协调,难以保证城建档案实现科学管理。

1.2 城建档案执法力量薄弱。按照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的收缴、催缴是与建筑业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受到人员、机制和资金的制约。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类档案,由于跨越不同行业、受行业法规的制约,接收工作开展缓慢,对城市安全紧密相关的电力、通信、地下管线等重要工程项目档案都不能及时接收进馆。

1.3 城建档案收集方式不合理。按照档案业务职责的划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建重点工程,应当由市一级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管理,但其工程档案(包括管线工程档案)受地域、环境、工程量、工程期限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无法完整及时归档。区县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又无权实施监管,给档案收集造成困难。

1.4 城建档案接收范围划分过于粗放。在档案接收时,没有严格执行对工程建设项目重要性区分划级。很多利用价值不大的小项目、次要项目重复接收进馆,不仅大大增加工作量,并带来档案堆放场地库房不够、档案的整理、归档等诸多问题,给后期的整理利用带来不便,更使得一部分重要的城建档案资料混于普通档案中,不能充分发挥使用价值。

2 形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

2.1 建设单位对收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建设单位存在重建设、轻档案的思想,对建设工程档案在收集过程中是否齐全、完整、真实等重视不够,未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机制,来保障建设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2.2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不及时。造成档案收集范围随意和档案收集质量的下降。

2.3 相关部门协调管理待加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未能积极参与城建档案的产生、收集过程,工程备案和档案进馆之间脱节,出现疏漏。

2.4 工程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待加强。建设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大多是由施工员来兼职,对城建档案的建立、整理的水平较低。

3 改进的具体措施

3.1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城建档案部门通过报纸、电视、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城建档案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3.2 加强执法力度,改变收集途径。积极督促政府完善城建档案管理的规章,建立由建筑业管理部门、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和城建档案主管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体制,形成相对固定的管理队伍,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执法活动,确保城建档案及时全面接收。

改变收集途径。一是主动收集。城建档案馆通过服务咨询、技术指导、现身说法等形式,促使建设单位愿意把档案交送进馆。二是强制收集。以城市建设档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制性地将档案收进馆。三是协议收集。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协议收集。

3.3 有所侧重,提高收集质量。一是从源头抓起,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和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建设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跟踪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定工程技术档案编制办法,依法及时地把城建档案接收进馆。三是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城建档案信息尽快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全文档案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服务。

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文5

一、争取领导重视,靠实干升位

自建馆以来,该馆始终强化“有为才有位”意识,立足于扎扎实实干事,靠实实在在的成绩争得城建档案馆在建设系统的地位,赢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资兴城建档案馆自1991年正式成立以来,已走过了17年的风雨历程。从只有一个编制、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张凳子的建委的一个直属股室(档案馆),发展到今天已拥有固定资产200多万元,并配有电脑、数码相机、摄影机、扫描仪、自动档案密集架等先进设施设备的独立法人单位。1999年顺利晋升为省三级档案馆。截止目前,资兴城建档案馆已拥有馆藏档案1.12万卷,年均接待查阅档案1200人次,为服务资兴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2年3月,我市重点工程东江南路准备开工,由于当地村民索要巨额征地补偿费,致使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城建档案馆在局领导的安排下,从浩繁的历史档案中找到了早在1985年该工程用地征用已全部补偿完毕,属已征土地的证据,不仅为国家节约了170万元的征地资金,而且为工程建设扫除障碍,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受到了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从而树立了城建档案馆的形象。2008年3月,资兴市局利用城建档案馆自动检索系统查找到了一张解放初期的房屋产权证,为一起历史悬案的解决提供了有力依据,维护了社会稳定。正是由于这些成绩的取得,资兴城建档案馆近几年追拨经费、引进专业人才、设施设备的改善等得到了市领导的鼎力支持。目前,该市城建档案馆管理基本实现了电脑化检索,并率先在县市一级建立了地下管线电子档案,规范了档案库存的管理,丰富和优化了馆藏体系,标志着该市城建档案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大胆改革,靠创新谋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该馆始终坚持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一是以改革激活力。首先,该馆变以往“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制订了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对年内各项工作指标进行量化、细化。通过严格的考核使全体职工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责任心、紧迫感、创造性及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二是以创新谋发展。在重大事项的经费筹集上,该馆一改原先的思路和做法,放开手脚,按照市场运作的模式,多方面筹集资金。2005年,为了进一步拓宽城建档案服务领域,该馆决定利用城建档案馆的信息资源优势,创办“资兴建设网站”。在“资兴建设网”的筹建过程中,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该市几家知名建筑企业、招投标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并为他们提供网上信息服务,达到了互动双赢的效果。三是以管理促服务。馆藏管理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该馆按照“你档我管,我管你用”的服务理念,对来馆办事的人员,该馆做到热情服务。为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该馆主动走上门,与他们多沟通、多了解,上门收档。该馆丰富、规范的馆藏档案为该市建市20周年庆典和资兴市志的编制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原始图片和文字资料。在档案保管工作中,该馆加大了档案的保护力度,做到对库房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清洁,及时修补破损档案。

三、积极探索,以执法促规范

档案行政执法是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城建档案事业要跟上城市建设的发展,就必须走依法治档之路。为此,该馆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建设行政执法范畴,认真加以研究,积极探索依法治档工作。一是强化了培训和宣传。先后组织了2期城建档案基础知识、法规及竣

工图编制培训班,对城建档案工作者和建设单位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系统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行城建法规宣传大游行、举办城建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等活动扩大了城建档案工作的宣传,不断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报建程序。2005年,该馆根据上位法,制定出台了《资兴市建设工程报建程序和发证管理办法》,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明确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动工前必须签订《报建工程档案责任书》,并严格遵循工程竣工档案审查制度。对未签定报建工程档案责任书的项目,规划部门不得现场放线、建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所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未经竣工验收档案审查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的,市政务中心窗口不予受理,严把工程报建关和竣工验收关,为工程档案管理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大胆探索档案执法管理。为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该馆专门聘请了一名城建法律顾问,对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并研究制定了整套完整的行政执法程序。对近年来已竣工但未交档案的建设单位及时下发工程竣工档案催交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个别重点单位,该馆还要求律师随档案执法人员同行上门宣传法律,晓以利害,促使城建档案得到了及时移交,在档案执法方面迈出了积极探索的步伐。2008年,该馆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又在市城管大队成立了档案执法中队,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力量。

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范文6

Abstract: This article briefly introduces the management types and agent-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s of educa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the difficulty of carrying out agent-construction system in educa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s.

关键词: 教育;建设;代建制

Key words: education;construction;agent-construc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4-0060-02

0 引言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该规定自实施至今,已近10年时间。“代建制”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各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教育建设项目中鲜有运用。

1 政府投资的教育建设项目常见的管理类型

1.1 项目建设管委会型 项目建设管委会作为工程建设的临时性机构,人员从政府相关部门中抽调组成,运用各种政府资源,承担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程监管等责任。项目竣工验收后,交给学校使用,管委会随即结束使命。国家虽然明令要求工程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但在政府投资的地区型大学城项目中“管委会”屡见不鲜。此外,在一些建设项目很少的教育机构中,因为没有设立专业的基建管理队伍,在项目实施中也会临时组建管理团队,称之为“筹建处”。这种管理模式有着很强的协调能力,可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中优势力量较快的完成建设项目。因组成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建设项目管理经验不足,又容易产生诸多遗留问题。

1.2 项目法人责任制型 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组建项目法人,依法设立独立机构,实行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一般由地方行政领导担任,管理团队由项目的使用单位人员组成,实行“建设”和“管理”双轨并联制。这种类型的管理模式,大都用在地方政府和高校共建学校的项目中。学校由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参建高校负责教学管理,地方政府和参建高校均享有学校的股权。这种方式可有效的减少临时性、非专业性管委会型的项目管理模式带来的后遗症,提高建设质量,能有效的控制投资规模。因为国家尚未出台项目法人资格管理法规,也缺乏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1.3 专职基建处室型 在各级教育机构中,大都设有基建处室等专业部门,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该模式的特点是项目执行方向清晰,自建自用。使用单位(部门)能够较早的参与到建设中,根据使用要求提供专业意见。但这种模式存在如下问题:因为“建、管、用”三位一体,实际投资总额往往超出概算,造成投资失控;透明度和公正性饱受质疑,各级教育机构同时承担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极易造成监管不力;项目从报批到竣工需经层层审批,领导意志决定工程建设情况,唯领导是从现象严重;投资理念陈旧,市场竞争机制难以有效地引入其中。

2 当前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代建制的管理模式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厦门市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建设,委托给有实力的专业公司进行项目管理。历经20年的发展,代建制——这种新兴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已在上海、深圳、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始试点,其管理模式分为以下三种:①政府机关型。2004年成立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是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公共房屋本体结构性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对部分适合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从该署的工作职能可以看出,“政府机关型”代建模式可以实行有效的专业管理,实现了“建、管、用”分离,规避了政府成为“一次性业主”等诸多管理问题。但是衍生出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人员编制较多,地方财政支出庞大;重复建设叠加,尚未形成控制投资的约束手段,也无法从根本上很好的解决投资浪费等问题。②事业单位型。由政府专设具体从事公益性的建设项目管理的事业单位。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设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专门负责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所有工作。与此类型相同的还有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下属的市政工程部。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是接受主管机关的垂直领导,能够在辖区内调动所有资源在极短的时间内对市政项目实行代建制项目管理。其缺点是代建工程规模小、专业单一,极易受到政府指挥性行政命令的束缚。③专业代建企业型。政府将非经营性建设投资项目的所有管理职能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合约的形式,委托给具有资质的专业代建企业。代建企业对政府负责,项目中各承包方对代建企业负责,代建企业接受政府的监管。政府不与建设项目中的当事单位接触,只需要把握宏观决策权。项目的实施完全走市场化道路,能够较好地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中“三超”现象的出现,避免产生投资浪费和腐败。该管理模式还处于初期经验积累阶段,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来,实际操作中仍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解决。

3 代建制在教育建设项目中停滞发展的原因

政府对于教育建设的投资具有绝对的公益性,公办教育是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主要方向之一,因此在教育建设项目中运用代建制管理模式是完全可行的。目前导致代建制在教育建设项目管理中停滞发展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①代建制法律体系不健全。尽管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推进实行项目代建制的范围做了简短的概述,但目前,国家仍未健全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缜密的法律体系,造成了代建人在基本建设程序中无法享有法律授权的尴尬局面。在实际操作中,代建人无法获得发改委、住建委、公安消防等主管机构的认可,还得由使用人出面进行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推行代建制的目的是想让建设单位从非专业、高风险的行业中脱身,尽管双方签订了委托代建协议,也只是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风险的转移,最重要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风险没有转移。对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不因委托协议中民事责任转移约定而转移。②进一步提高代建市场规范化运作。各地对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制度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代建单位的等级划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利于规范化运作和统一的代建市场管理。目前来看,代建单位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靠山吃山”思想浓厚,加之主管机关“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经济思维,使得在代建市场中充斥着“垄断+托拉斯”的气氛。由于代建费没有统一规定,也给代建服务竞争造成了无序的局面。为了争得代建权,各单位纷纷降低管理费标准。据报道,在某沿海发达城市,最低的项目代建费仅为投资总额的0.7%。代建服务作为一项密集型智力服务,需要精干、专业的管理人才团队。如此低廉的代建费用,其团队质素也可见一斑了。③急需加强代建企业自身建设。项目代建企业大都由工程项目咨询公司、建立公司和工程承包公司转型而来。代建企业主要是通过利用从业人员丰富的实践经验、优良的知识储备来完成智力服务的。教育建设项目往往不仅限于土建、安装、强弱电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还涉及到音响效果、灯光舞美、有机化工、体育健身等诸多专业。这样就要求代建企业具备很强的专业团队,因此建立一支专业性强、通晓法务、优质精干的代建企业尤为重要。

4 结束语

项目代建制因起步晚,尚处于探索阶段,只要转变理念,在建立健全代建市场的同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教育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便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张伟,周国栋.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辨析[J].建筑经济,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