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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1
要想增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管理服务体系中人力资源存在一些不足,制约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提高。文章将分析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人力资源制约因素,探讨其成因,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希望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
1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的制约因素
1.1 人员数量不足。调查显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人员存在超负荷现象,实有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之比在1:500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达到1:9000,保险机构经办人员数量严重偏少,但业务量出现迅速增加的趋势。导致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很多工作人员要加班加点甚至带病工作,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2 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不足,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工作人员较多,约占20%,拥有本科学历的人员不多,约占30%,拥有初级技术职称的约占15%。一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整个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中,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提升工作效率带来不利影响。
1.3 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奖惩激励机制不完善,关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目前还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培训不足,影响工作人员综合技能提升,制约工作水平提高。
2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制约因素的成因
2.1 思想认识不足。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将工作重心放在其他工作方面,对人力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社保机构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导致社保机构办公条件差,管理服务手段落后,职工待遇难以提高,制约社保机构工作效率提升。
2.2 工作量不断增加。随着加入社保人员数量的增多,关于社会保险管理的工作量不断增加,给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带来较大挑战。而一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不能很好应对实际工作需要,难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质量。
2.3 其他方面成因。例如,管理机构的增员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险费地税征收模式不健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存在不足,奖惩激励机制不完善,对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3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的应对措施
3.1 实行混合编制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社保机构具有准政府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混合性质,对其中的工作人员可以采用混合编制方式,也就是在公务员编制外,增加事业单位编制,双制并存。对非公务员人员,要完善技术职称评审,做好对他们的聘用工作,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工作人员。优先录用具有社保保险管理服务技能的工作人员,吸收专业技术扎实,工作技能较高的工作人员,让他们为社保机构做出更大贡献。可以给予社保机构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适当的灵活性,给予一定自主分配权,并加强对这笔资金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3.2 建立合理的动态增员机制。根据社保机构的业务量和管理工作量的增长情况,及时增加相应的人员编制,为解决人力资源问题提供制度保障。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测算社保工作岗位所需工作人员,计算各工作岗位所需人员数量,实现科学定岗、定量和定员,确保社保机构基本的编制人员数量。及时统计新增参加社保工作人员数量,并合理增加工作人员,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3 改进社会保险费地税征收模式。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好征收职能,并加强征收管理,征管工作完成之后,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可以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划转给社保部门,相关奖励政策和激励制度不变,并将这部门款项用于人力资源建设,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热情,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3.4 建立统一的法人制度。加快社保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法人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并对内部机构设置做出适当调整,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另外还要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征缴、操作,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3.5 重视网络及先进管理平台应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快统一、集中、先进的管理平台建设,重视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平台和管理决策平台,为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社保机构工作效率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采用这种方式还能更好应对社保保险业务量迅速增加、经办机构人员不足、工作效率低下等制约因素,有利于提高社保机构各项工作的执行能力、监督水平、管理水平。要认识当前社保工作的形势和实际需要,明确建设管理平台的紧迫性,从而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更好应对实际工作需要,推动社保机构工作效率提高。
3.6 健全绩效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健全绩效评估,加大各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热情,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专业化工作队伍,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2
1.社会保险体系完整性与基金管理分散性间的矛盾。
由于各地对基金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首先各基金统筹级次不高,目前仍以县为主体,自我平衡运行,其次各项基金分处不同行政部门管理,除财政部门负责基金预算执行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管理,其余保险在人保部门内又分为社保局、医保局、农保局、就业局等分别管理。地区界限和多部门分割,造成各自为政,影响社会保险整体规划、协调,分散管理也难以相互调剂和抵御风险,无法发挥基金规模效益和整体功能,机构重叠还造成行政管理成本高、信息沟通效率低等弊端,重复参保和选择性参保问题无法根治。
2.社会保险机制日趋社会化与基金管理高度行政化间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向社会化转变的步伐越来越快,理论上已基本覆盖全社会需要保障的人,是一种全民的社会事业,因此只有在政府的组织、协调、宏观控制下,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办好基金管理。但同时,目前基金管理体制仍维持单一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对象还存在按企业所有制与行业性质、按城乡居民户籍性质进行人为分割。社会保险管理名为政事分离,但主管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既负责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又负责实施、操作、经办,权力高度集中。单一行政化管理还表现在保险对象只能被动地执行和接受,没有便捷有效的渠道反映自身需求,了解基金管理状况。
3.基金规模日益扩大与基金管理手段落后间的矛盾。
目前基金管理手段仍比较落后,如基金预算编制较粗略,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两张皮”的问题;基金收入的征收仍依靠企业自行缴纳,缺乏必要的征管手段;基金的使用“重拨付轻管理”现象仍较突出,重复领取保险金和骗保问题时有发生;基金结存效益低下,不能集中统一管理以及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只能简单存入地方商业银行,社保基金收益率低于通胀率,呈现“隐形缩水”;基金监督不到位,缺少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各个环节以及结余资金保值增值的有力的监督,以维护资金运营的安全及规范。此外虽然主要的社保基金已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信息系统建设仍是低水平的,信息系统建设缺少前瞻性和统一规划,信息数据冗余,缺乏对数据综合利用。
二、建立省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建立省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是法律赋予的责任。
社会保险法已明确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即已包含了省级政府对所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负有兜底责任的含义。因此在中央统一法律和政策规范下,在尚未建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的情况下,省级政府负有整合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职责,按“全面服务、高效运行、节约运营”的原则,依据本省当前社会保险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将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起来。
建立省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还有利于依据“分税制”的基本要求,将社会保障事权在地方政府间进行科学划分和合理负担,将各级政府社会保障事权界定和安排明晰化、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平衡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政府职责,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防止地方财政过度依赖上级财政,处于“半缺位”或“缺位”的不正常状况。
2.省级财政已具有建立省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能力和需要。
我国经济已保持较长时间快速增长,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保证了省级财政具有较强的财政实力,省及省以上财政补助是社会保险基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直管县”财政管理模式运行,依托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有效管理,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等先进财政支付手段,省级财政已能较好解决跨行政层级和大区域范围的基金收入集中和支付需求。
建立省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还能有效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效益,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保值增值能力,是政府在建立和维持社会保险制度、提供社会保险产品方面追求运行投入成本最小化及预期收益最大化的需要,可以有效平衡宏观调控方面与具体实际个体需求之间矛盾。
3.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备和社会老龄化的到来迫切需要建立省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和结存管理差异化、专业化管理需求日益显现,而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我国老龄化率达将到15%左右,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都对加快形成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专注于搞好社会化管理方面,如何提高基金征缴率和基金结存收益,如何制定筹资能力和支付管理的长期规划成为更加迫切的任务。
建立省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可以更好地调配行政资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性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可以更好地揭示以及保障社会保险需求的财务测算和筹集资金的规划,通过集中管理可以消除部分地方因基金赤字而产生的危机。
三、建立省级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设想
1.由省政府牵头,市县政府参与,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银行、计划与经济、保险公司、工会、妇联、审计等部门共同参加,设立省级社会保险决策协调机构。
省级社会保险决策协调机构通过调研、材料分析和定期会议讨论交流等方式,负责协调与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研究和制定全省社会保险的重大政策,审议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规划,批准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战略。决策协调机构还有一项重要职责是配合省级人大部门推动社会保险法制化进程,监督有关法规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3
为了保障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因企业破产而提前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补缴费用时提前退休年限对应的企业缴费部分,由破产企业补缴。
三、为了减轻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以下办法为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一)预提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以企业破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为基数,按破产企业实有退休人员数以及全部退休人员实际年龄距本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的年限进行预提。企业预提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纳入市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从企业破产财产变现收入或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预提。国有破产企业,预提资金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60%.四、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在移交社会化管理前由单位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移交后由户口所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汇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并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算手续等。
五、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待遇外,享受本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也可参照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标准预提费用并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对其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并从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七、本文件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4
关键词:社保制度;改革现状;对策方案
一、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自1951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了不断的修订和补充,其实施范围逐步扩大,享受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也在逐年增加。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行和完善,为越来越多的广大职工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解决生、老、病、死、伤残等方面所遇到的困难。通过发展我国的集体福利事业,不仅改善了职工们的生活,而且还提高了职工们的健康水平,对我国的发展事业带来了巨大的作用,它调动了职工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建设事业的发展,充分显示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的优越性。
二、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为促进我国和谐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就目前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来看,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得越来越复杂。过去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明显的应急特征,某项保障制度受重视的程度随着不同社会群体政治呼声的大小、部门势力的大小或者个人影响的大小而发生变化。非制度化特征十分明显,法制化水平不高,即使已有法规也严重缺乏执法力度,部门之间、制度之间、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缺乏协调,越位和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不规范,对资金的管理水平有限,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有待改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中还存在着某些制度或待遇没有从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的发展出发,没有从有利于调动职工人员的积极性出发,而只是单纯的为了劳动的保险而进行保险。严重挫伤了许多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对于一些职工来说,他们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工作负荷量大,但是工资待遇却不高。导致了这些人消极情绪的滋长。这不仅影响了职工内部的团结,影响了他们劳动积极性的发挥,而且还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其管理体制上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就目前的管理体制来看,我国实行的制度还是部门单位“所有制”,即各自管各自的,这种管理制度产生了管理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导致整个制度的不健全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严重浪费。例如,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险待遇,就与企业的保险待遇不一样,两种制度,两个标准,没有达到统一协调。另外,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福利其费用开支大,管理不够严谨,浪费也很严重。 总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这些问题,不仅拖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后退,而且对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也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三、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策
针对前面提到的关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完善《社会保险法》配套制度办法是当前关键所在。《社会保险法》确立了社会社会保险基本法律制度框架,各省、市应适时启动地方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为支撑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对过去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要在法律生效实施前进行修订或者废止,以维护法制统一。 需要以全面掌握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
2、介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问题,要求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不断的改革管理体制,优化管理体制,并建立一个专门的、统一的社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规定该机构的责任和工作职责,即贯彻落实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不仅可以集中精力来发展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事业,而且还改变了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完善了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活动和生产活动,这些都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建立适应不同层次的社会社会保险待遇制度。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各地区,各省市,其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实力存在高低不一的情况,对于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关的内容,增强社会保险待遇的弹性化。
另外,在涉及到具体的保险待遇制定过程中,也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待遇水平,对社会保险待遇分清主次和轻重。首先,可对社会保险项目中的病、死、伤、残及退休等项目做一个相应的保险待遇规定,其次,再考虑一些次要的问题,如失业保险等。为了调动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可由国家来保障社会保险中最低的生活必须保险,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缴纳的保险基金,来决定其所享受的社会保险的待遇的大小。这样,就相应的解决了社会保险中所存在的不公平问题,调动了广大劳动者得工作积极性,同时,有国家作保,也保证了劳动者的生活需求,二者相结合,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克华.广东劳动保险制度深化改革问题研究[J].南方经济,1991,(6):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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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念;社会保险分析与政府职能定位[D];西南财经大学 [4]徐旭;;关于社会保险业务集成的几点思考[A];社会保障问题研究(2002)[C]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5
在我国,保险制度实施多部门管理,其从审批到报销要经过多个程序。而医疗等治疗费用却在逐年增加,虽然近年来国家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漏洞,企业职工看不起病的现象依然存在。保险制度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且执行效率相对低下,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对企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二、电力企业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1.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完善
为了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构建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基于此,企业应遵守相关保险法律法规,提高社会保险的收缴率,并实现全额收缴和拨付。另外,根据员工的工作状况、家庭状况对其下岗基金做出调整,以确保其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企业应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减少其后顾之忧。随着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为:
(1)实现保险制度的改革和现代化
使保险制度不断的趋于完善,为职工提供更多福利。
(2)保险政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建立了新型的、高效的企业管理制度。
(3)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保险缴纳和管理的认识更全面
保险缴纳更积极,保险管理更加合理。
2.建构覆盖电力企业的卫生医药制度
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是电力企业确保职工安全,为其提供医疗生活保障的重要手段。通过全面的覆盖整个电力企业的卫生医疗制度的建立,能够使员工获得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应进一步加深了职工对电力医疗制度的认识,使其体系逐步完善。
3.工伤与生育保险制度的落实和改革
企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员工福利之一,其落实过程涉及到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主义企业保险制度完善的体现。企业应进一步明确企业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为其提供足够的医疗服务和产假。总之,工伤与生育保险制度的落实和改革为企业员工带来了福利,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三、如何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制度
1.创新企业保险管理观念
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进行,其保险制度也应随着进行改革。这要求现代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保险制度的构建目标和构建原则重新进行定位,明确保险管理思路,深入了解企业员工需要,在保险体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职工的需求。坚持电力企业保险管理创新,企业管理者应具有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能够合理有效的解决企业在保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电力企业保险事业的完善,使其为员工提供福利。另外,管理理念的创新还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一致。
2.建立科学的管理观念
社会保险工作既是服务,又是管理,二者缺一不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队伍,利用科学的管理观念对企业进行管理。企业保险管理者应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心。并且时刻把握科学的管理观念,实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的管理机制。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保险制度具有普遍性、保障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因此其执行和管理需要综合运用多项专业知识和能力,这要求管理人员灵活运用,在坚持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实现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3.建立长效的社会保险管理机制保险管理机制的建立是一项长期的过程,企业应致力于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险的收缴和发放,真正为企业员工谋福利,确保企业员工的利益。并且时刻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吸引更多的人才,确保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努力构建一批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实现电力企业保险机制的建立、管理和完善。
4.实现保险信息管理平台的创新
实现保险信息管理平台的创新有利于实现保险管理信息的透明化,提高员工对保险作用的认识,促进保险收缴的进行。同时信息管理平台的创新也确保了员工的实际权益,提高了管理者的专业性和管理效率。为企业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提供更多的群众基础,同时加大企业保险机制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四、总结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6
【论文摘 要】 切实保障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可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良性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缴纳和管理情况的实地调研,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其中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对合理的建议,希望对政府部门、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有所启示。
自由职业者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经济制度并存状态下所衍生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以及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相对缺失,他们相当大的一部分都没有或无法参加社会保险,使他们无法享受到社会组织提供的保障和福利。
一、我国社会保险的概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广泛、保障作用明显,在整个保障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保险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社会共济,二是责任分担,三是政府主导。
二、我国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截止2009年9月末,政策新增就业915万人,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新增就业人员中,灵活就业人员占30%到40%,而自由职业者占灵活就业人员的2%到30%,这一群体的社保覆盖面不到一半,大部分没有社会保险支持。
笔者就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问题在汉中市和网络上进行了访谈和调查。本人选择了职业不同的自由职业者进行了访谈和调查。对象共有23人。其中较为典型的六个情况如下:
a女士,今年29岁,本科毕业生,自由撰稿人兼家教,月收入接近2000元。对目前的生活比较满意,也不担心自己能不能进入正轨单位工作,她考虑过给自己上社会保险,但自己花销也大,没有攒下钱,又觉得自己年轻,所以一直没有办理。
s女士,今年27岁,本科毕业生,她精通日语和英语,翻译兼家教,每月收入三千元。她比较满意现在的状态,可以自由的安排自己的时间。但她从没有考虑过要加入社会保险。
e男士,今年31岁,广告中介人士,平时不固定的接到业务,收入不菲。知道一部分社会保险的知识,但觉得交纳社会保险不如存些钱。
w男士,今年35岁,网页设计师,在网上找到一些设计工作,月收入4000元。想交纳社会保险,但不知道到哪里交纳。
y男士,今年41岁,曾是一个国有工厂的管理人员,工作稳定,原来单位一直为他缴纳保险,后来自己选择了做生意,成为了一个饮食店雇主,月收入近千元。他觉得社会保险交的多,很难承受,于是就没有续缴。
(二)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以上的调研情况可以看出,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存在以下问题:
1、学历高、收入高、年轻,社保意识淡薄。按照现行政策,他们有能力选择以个人形式参保,但实际上,他们参保比例不高。这主要因为他们参保意识差,认为自己年轻,较高收入水平足以满足自己的生活,再加上对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不了解,很少选择主动参保,而且收入高就会缴纳较高的保险费。没有意识到自由职业者的问题是缺乏足够的抗风险能力,收入缺乏长久而有效的保障。
2、制度缺陷。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针对有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势设计的。大部分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不稳定,没有什么措施让强制参保, 且操作不灵活、不方便。
3、社保管理形式单一。现在社会保险管理所采用的是面向用人单位从登记、逐月申报到缴费的征缴制度。按照现行制度规定,需要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像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个人是不能直接参保的。无法适用个人缴费的自由职业者。
4、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现行社保管理体制费率差别较大(最高为36%)、统筹层次参差不齐、基金运营渠道单一、调拨、划转不顺畅、不同统筹地区待遇标准差别较大。
5、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截止2010年底,全国有10%的地级以上城市未能实现与省数据中心的联网,还有 7.5%的社会保险机构未连接到地域网,信息化实施的层次比较低。
三、解决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缴纳与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笔者的访谈中,有很大一部分自由职业者并不知道自己有权利参保,即使知道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怎样参保。通过宣传,使自由职业者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制度在分散风险、提供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
(二)提高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首先,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应直接面对单个的劳动者,由于自由职业者的劳动关系处于无明确雇佣关系状态,其社保登记、管理、接续都与传统的方式及内容有很大不同,必须改变政策和管理方式,把管理服务对象转变为既面向用人单位,也同时面向单个劳动者。其次,研制全国通用型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记录卡。在已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的基础上,研制全面通用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记录卡。使自由职业者本人不论在哪个城市哪个企业,只办理一次社会保险登记,就可以把社会保险关系作为依据,不间断地对社会保险缴费进行记录、接续、转移,做到“通用,简便”。
(三)不断完善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
1、 建立基于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方便自由职业者参保。如果基于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便覆盖了单位人员和非单位人员,可以弥补现行制度的缺陷。
2、 失业和生育保险。基本自由职业者的“无劳动关系”现状,这使得自由职业者很难参加缴费的保险计划,因此,目前还不适宜将自由职业者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而对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可以考虑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帮助解决。而生育保险的条件有很明确的限定,它是政府通过立法组织实施,当法定范围的女性劳动者应生育子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为其提供物质帮助和身体恢复条件的社会保障项目,且其缴费比例较低,因此参加这个社会保险项目的阻力是很小的,建议允许自由职业者以个人的身份参加生育保险。
3、 建立专门的面向高收入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体制。自由职业者包括很多的群体,可以建立专门面向高收入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个人储蓄,个人积累为主体,以国家的资助为辅。社会保险缴费直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