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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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

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文1

[关键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笔者对组织结构做出如下定义: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来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组织结构的内容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业务流程设计、决策权分配和管理报告关系,其中,部门设置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保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业务,需要进行程度较高的专业化分工。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承保、再保险、客户服务、投资、理赔,以及其他支持性经营管理活动。大体而言,保险公司基于这些基本经营管理活动所设置的部门可以分为三类:前台部门、部门和后台部门。前台部门负责业务发展和客户开发,包括营销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部门管理运营环节,为前台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产品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核保部门、再保险部门、理赔部门等。后台部门为整个公司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办公室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法律部、企划部等。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和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特色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1.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并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强调较高的权力集中度,较高的资源共享程度,标准的运作流程,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采用差异化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相对灵活,权力集中度较低,部门间横向协调能力较强,组织结构设计注重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资源,制定了大力发展特定业务的战略,并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进行组织结构变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和手段。保险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核心运营系统、数据集中、客户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为保险公司实现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外部技术手段。

3.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

保险行业属于受到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母公司或大股东是另一类具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资源和偏好也会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

参考和借鉴同业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通常做法。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一般为行业内公司所普遍采用,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一般而言,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之中。

除了上述列出的主要因素之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受到组织规模、经营管理环境、组织的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现状分析——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实践

(一)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因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保险市场出现了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第一,市场监管放松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第二,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演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一家金融机构购买系列金融产品;第三,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上述发展趋势对西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了如下主要影响:

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部门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前台部门采用了授权管理的方式。部门职能的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共享在承保、理赔领域的资源,取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而前台部门的授权式管理(分权)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在营销和销售环节的控制成本,更加灵活地参与地区保险市场的竞争。荷兰AEGON保险集团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点描述为“分权式管理,集中式支持”,即AEGON保险集团对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授予充分的经营自,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有权做出关于品牌管理、产品组合和分销渠道管理等领域的决策;同时,在一些控制职能领域,特别是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领域,由集团总部实施集中管理。

第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已将原来基于产品线的组织结构变革为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安联保险集团和苏黎世金融集团在实施组织变革时,都明确提出使组织结构变得更加“以客户为中心”,以便于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战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保险公司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不仅迎合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演变趋势,而且使各销售渠道能更好地共享客户和产品有关的信息,实现交叉销售,更好地了解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第三,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首先,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部门和销售渠道的整合能力,有效降低了部门和销售渠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使保险公司能低成本地利用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如银行保险渠道。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发直接销售的方式,包括电话营销和互联网营销因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变得日益流行。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专门设立了直效营销(directmarketing)服务事业部。AIG集团非寿险事业部下设了专门从事直效营销业务的AIGDirect。

第四,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更趋灵活,一些公司选择了外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在确保控制力的前提下,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将更多的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经营管理活动外包给效率更高的第三方公司。西方保险公司最常外包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销售职能、营销职能、精算职能、理赔职能和客户服务职能。IBM咨询公司的调研结果显示,80%接受调研的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完全认同或部分认同保险公司将与外部第三方公司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趋势。

(二)国内外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

1.前台部门设置

(1)前台部门设置的选择标准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的设计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关键,充分体现出各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各家公司往往依照以下三类标准设置前台部门。

第一,依照不同客户类型,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个人业务部和团体业务部。该种设置方法的依据在于个人保险业务和团体保险业务在产品、承保、客户服务、理赔和分销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保险需求。

第二,依照不同渠道进行设置。在实践中,最具特点的销售渠道包括个人人渠道、专业和兼业中介渠道、银行渠道和直效营销渠道。依据渠道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特定销售渠道的战略,有利于开发、管理和维护重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渠道的潜力。

第三,依照不同产品设置部门。按照产品设置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更为普遍。最常设置的部门包括车辆保险部、水险部、财产保险部、特殊风险保险部、意健险部等。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体现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特定产品线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线业务的开拓和管理,促进与产品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纵深发展。但是,这种设置方法不利于公司全面深人地了解客户需求,不利于公司向客户提供综合保险产品和服务。

(2)西方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按客户类型设置前台营销部门是国外人寿保险公司的主流做法。比如美国大都会人寿的前台部门分为个人客户部和团体客户部;ING保险美国公司下设个人金融服务事业部和机构金融服务事业部;荷兰AEGON保险集团英国公司下设个人业务事业部和公司业务事业部。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渠道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忠利泛欧保险公司下设了公司业务部、个人营销部和中介销售部。另外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产品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安盛人寿公司在设有个人财富管理事业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之外,还设立了保障产品事业部来重点开发保障类保险市场。

大多数国外产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同时采用了多种设置标准。第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相结合的方法。比如美亚保险公司(AIU)设置了两个按客户类型命名的事业部(商险事业部、个险事业部)和两个按产品类型命名的事业部(意外及健康险事业部、能源险事业部)。Chubb保险公司设置了商险部、个险部,以及特殊险部和保证保险部。另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相结合的方法。安盛保险(安盛集团的财产保险分支)下设四个事业部:公司合作事业部、个人保险中介事业部、商业保险中介事业部、安盛解决方案事业部。CGNU保险公司下设了零售业务部、公司合作部和保险中介业务部。

事业部制已普遍为西方保险公司所采用。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设置事业部是常见的做法。一些大型跨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立地区事业部也是常见的做法。以英杰华保险公司为例,在集团层次设立了英国事业部、欧洲事业部和国际事业部3个事业部。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也设立了11个地区事业部。另外,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引入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例如,苏黎世金融服务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置了4个业务线和地域相结合的事业部,包括全球公司事业部、北美商险事业部、欧洲非寿险事业部和全球人寿事业部。应该说,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是欧美大型保险公司设立事业部的基础。

(3)国内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普遍依据客户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有个险业务部和团险业务部。另外,鉴于银行保险渠道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内寿险公司都设立了银行保险部。

各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大体相同,这与国内寿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有关。早期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仅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自友邦保险在1992年率先引入了保险人机制之后,个人寿险业务在国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家寿险公司都增设了个人业务部。在2000年之后,平安保险、太平寿险率先在银行保险领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促使各家寿险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部。目前,虽然各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按照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来设置其前台部门(见表1)。

相比较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长期以来,依照产品线设置前台部门一直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按照客户类别和渠道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逐步为更多的产险公司所接受(见表2)。例如,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依照客户类别和产品类别相结合设置前台部门,都邦产险也是依照客户类别设置前台部门。

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寿险等公司已在前台引入了事业部制。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而言,事业部制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新兴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整体业务规模较小,业务结构不均衡,各职能的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采用职能部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公司快速提高各职能的专业能力,实现职能规模经济,建立职能资源的共享机制。

2.部门设置

(1)部门设置的关键问题

部门设置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第一,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建立专长和技能优势,向客户和前台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第二,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第三,部门设置能否降低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长期以来,如何实现部门职能和前台部门职能的融合、是否对某些部门职能例如核保与理赔实行独立和集中式的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的两难选择。对部门的特定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加强在特定职能领域的专长和技能,有利于控制业务风险,有利于在特定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但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经营管理经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信息系统的支持程度等因素,均对保险运营的集中化构成挑战。另外,设立独立的部门并实行集中式管理,可能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影响市场开发的效率。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数据的积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运营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显著较低,有力支持了对核保和理赔等部门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的做法。

(2)西方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西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大多采用了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在承保管理方面,由于西方保险公司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技能,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除了少数较为复杂和规模较大的风险之外,西方保险公司已基本能将承保的风险因子程式化,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远程电子核保。依据集中程度的不同,集中的承保管理可以分为完全集中模式、分险种集中模式、分地域集中模式、分客户集中模式和混合集中模式。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英国国内采用了完全集中模式,设置了独立的保险服务部,统一负责下属各保险品牌的业务承保。美亚保险公司采用了分险种集中模式,按照不同险种设立了若干个承保中心。友邦保险公司对分客户集中模式进行了探索,设置了专门面向小型商业客户的承保中心。在理赔管理方面,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也设置了专门的理赔部门对全公司的理赔进行统一管理。例如,美亚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赔事业部对其全球2000多名理赔人员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另外,许多西方保险公司,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充分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能对简单赔案进行快速定损、理算和赔款,大幅提高了理赔环节的管理效率。

(3)国内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在核保和理赔等职能领域,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差别。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独立的核保部(或履行核保职能的业务管理部)、理赔部。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部门设计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了独立的核保和理赔部门,而另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则将核保职能纳入了前台部门。例如,太平洋财险设立了单独的核保和核赔中心,而人保财险则将核保职能纳入各相关产品事业部中,设立了独立的理赔部。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如大型工商保险、水险,要求核保职能与销售职能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利于核保和销售环节的融合,提高展业的效率。

总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采取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领先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已取得显著进展。平安保险集团选择了完全集中管理模式,并于2004年启动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建设。后援管理中心将逐步集中平安保险3000多个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截至2006年底,平安保险的后援中心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寿险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的核保和理赔集中,完成60%的产险业务的理赔作业集中,车险核保自动化比率达到50%。”其他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包括太保集团、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也纷纷开始建设全国后援管理中心。

三、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

如前所述,西方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采用这种做法的动力主要源自于“客户第一”的理念和消费者趋向于“一站式”购买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行为。同时,西方大型保险公司都实现了综合化经营,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交叉销售产品的成功率,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在我国,保险公司基于客户类型设置组织结构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例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采用了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

(二)对承保、理赔等职能领域实施集中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施集中式管理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承保、理赔技能和专长能在公司内部低成本地实现共享;第二,业务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实践中,西方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集中式管理。运营管理的集中化已成为国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然而,国内保险公司要成功推行承保和理赔等运营领域的集中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环境、自身业务规模、发展阶段、人才队伍状况、核保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险种差异性和地域差异性,选择合适的集中管理模式,还需要为集中式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并需要克服许多执行方面的困难。

(三)更为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西方保险公司已完全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信息技术系统之上。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各主要环节,包括营销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设计是基础,而信息技术则为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运用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流程,并不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管理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明晰公司的战略定位,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设置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设计体现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由于西方保险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西方保险公司一般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在其选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分销渠道、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许多国内保险公司还处于初创期,尚未确立清晰的战略定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各家国内保险公司应尽早明晰战略定位,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经营地域和重点分销渠道做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因地因时制宜,加强变革管理

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文2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问题;对策

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风险控制基础工作不足。在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常规化运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基础工作效果不足,会导致整体工作漏洞频繁出现。其中,尽管承保管理机制和承保业务流程已经实现了有效的建立,但是,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较为明显。其一,基本文件和保险材料管理问题,包括投保单要素不全、费率管理失效、低价攀比、无原则费率折扣、批单不规范以及随意开具特约补单等。整个基础工作模型中,相关工作无法实现规范性和标准性。也就导致相关管理结构存在了严重的缺失。第二,核保技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风险控制方面,核保人的素质不足加之文化层次的问题,有些风险评估项目甚至只是依靠主观印象和主观判断。并且,由于粗放经营的理念,导致一部分分支机构只重视业务水平,确忽略了业务的实际质量,风险控制模型和核保结构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2.运营管理水平不足。运营管理水平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收费管理结构和相关运行维度存在缺失,就导致现金流管理模型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其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管理模型较为松散,直到年底才开始进行盈余核算,就导致一部分分支结构出现赔款完成但是保费没有收齐的问题,加之营销服务部和部分银行账户结算的差异后者是时间前后,就会使得财务管理效果不佳。其二,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由于退费和手续费管理模型处在漏洞,就导致整体管理结构和管理模型失去实际效果。其三,银行未达账管理也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其中,为营销服务部和点开立的银行账户若是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和调控,就会出现账务不符以及管理不善的问题。银行对账单或对账单不全也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需要结合数据参数和管理维度没有得到细化处理,未达账清理不及时等也导致整体运行维度和管控结构失去实效性。

3.风险管理环节模糊。在风险管理环节建立时,相关监管部门的建立模型和应用价值存在一定的缺失,不仅仅是法律体系还是经营管理维度,都不能完全贴合其实际需求,使得管理力度处在严重的落后状态,也会导致整体管理环节模糊,且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相继出现。另外,风险管理环节中信息化管理模型也存在不足,相关控制模型和控制维度之间缺乏实际管理效果,信息化处理机制不能完全贴合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管理优化措施分析

1.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在风险控制管理机制建立过程中,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放在各项经营活动的首位,要积极践行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型,提升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分散体系的运行维度,积极践行广泛性以及负债性管理模型,确保经营管理体系的完整度。在日常风险管理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践行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控制维度,切实维护管理模型和管理要求之间的稳定性,并积极深化管控体系的综合价值,确保管理层级结构和管理要求之间的契合性。由于财产保险公司还担着承保项目的和自身经营双重风险,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和管理模型,积极落实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而实现持续经营,把经营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实际管理机制中,践行可调控、可承受的管理行为以及风险控制维度,才是全部经营活动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正是基于此,新时期财产保险公司分析分支机构要积极践行高效控制模型,实现有效益、有质量的健康发展,只有真正提升整体管理维度和管控措施的实际价值,才能达到业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协调增长,建立健全更加系统化的产业管理良性循环。

2.提升全员经营管理水平。管理体系要将管理水平优化作为重要参数,也是整体管理效果升级的重要路径。在常规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应用过程中,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常规化经营风险存在隐蔽性和滞后性特征,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需求进行系统化分析,提升整体管理维护过程的实际效果,并且深度贯彻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管理机制。因此,就要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实际管理措施和管理范围建立时,确保经营风险管理的全员性和全过程化,从多元化角度分析,对不同项目进行区分处理和综合管控,真正将防范、化解以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不同岗位的不同负责人身上。与此同时,相关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要结合外部经营环境以及企业内部运行体系,对相关维度进行细化处理和更新后,集中研究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能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主动权,落实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3.优化风险管理环节。其一,要积极防范承保风险,在实际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建立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业务的理性选择,结合其实际情况建构有效的管理条款和规范要求,并且深度强化对招投标的风险预测。将相关预测名目进行细化分析,进一步积极强化核保队伍的综合水平,提高核保技术的落实体系。其二,相关管理人员要积极践行更加有效的处理机制,规范理赔管理项目的同时,有效填补相关项目设计中出现的各种漏洞。管理人员只有从根本上升级和优化防欺诈工作水平,才能更加系统化的升级管理维度,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管理效果。其三,部门控制人员要重视防灾防损服务的综合质量,积极践行更加系统化的控制维度和处理机制,确保分保技术得以有效运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风险管理来说,要着重提防巨灾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其四,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健全内控机制的具体要求和管理维度,切实维护管控体制,借助有效的处理措施和管控模型,完善管理体制和管理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只有综合提升整体管理模型,才能升级经营风险管理项目的实际效果。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整体管理效果,就要针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高度管控,确保管理维度和管理模型的系统化升级和项目优化,提高管理效能的同时,强化业务水平以及业务经营项目的综合水平。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技术,规范经营活动的市场价值和应用价值,提高财产管理效果的严密性和科学价值,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郭洪川,杨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未决赔款准备金区域市场监管机制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22(11):82-86.

[2]刘凯.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交强险经营亏损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3]董淑珍,赵雅馨.在津中小财产保险分公司发展情况分析及对策研究[J].华北金融,2015,12(03):47-49.

[4]梅雪松.保险公司新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连锁营销门店创新实践[J].中国城市经济,2016,11(11):72-74.

[5]稳抓改革机遇实现跨越发展——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J].西部财会,2015,28(04):78-80.

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文3

【关键字】产险公司,问题,原因分析和建议

一 、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的表现形式

首先表现为财务违规问题处处存在。在市场不规范的前提下,主要存在以下违规情况。第一,虚增业务及管理费。部分产险公司通过列支会议费、招待费、办公经费等方式,支付业务拓展费用或手续费,导致财务报表不实。

第二,虚构中介业务。与外部中介机构联合,将直销业务变更为业务,通过中介机构虚开中介业务发票,套取手续费。

第三、虚构业务、虚假赔案。通过虚假批单退保或编制假赔案的方式套取保险资金。

其次表现为会计信息虚假不实。前述现象主要由于市场环境不规范、恶性业务竞争造成。各产险公司为了业务规模,不计成本拼价格、拼手续费,主观上虽非财务人员故意为之,但企业所有经济事项,最终都会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由于前述的财务违规问题的存在,会造成产险公司保费收入、资产负债金额和成本费用支出都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还会利用会计核算方式的选择进行会计信息操纵。比如,利用准备金评估的专业性,通过调整准备金评估参数或改变评估方法,达到操作会计利润的金额目的。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或内控监督和评价流于形式,导致企业内部操作手续不健全,账外资产大量存在,使会计信息严重不实。

二、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原因探析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产险公司的经营考核机制不健全和存在片面性。多数产险公司过于注重考核分支机构保费规模,并根据保费指标的完成情况计算下级公司可用费用额度,忽视对利润指标的考核。这种考核机制,容易造成分支机构为了能够尽可能的利用考核政策,充分计算可用费用,不顾业务品质,只追求保费规模,业务员只要能够争取到保费收入,就可以在公司规定的费用额度内,凭票报销各项费用,计提业务绩效。而业务品质如何,是否会发生重大的赔案,公司能否通过这些业务实现承保利润,则与业务人员无关了。这样的考核机制非常考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为业务员违规操作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二、产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忽视成本管理。业务人员只以个人利益为行为原则,财务管理没有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重点。许多从业人员认为只要能够招揽到业务,成本不在自己考虑之列,这样做就为很多违规操作提供了良好的沃土。

三、险种单一、无独特的竞争优势,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层面,容易导致违规行为的产生。大多数产险公司不注重创新经营,管理不精细,险种单一,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当前的产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集中在车险、财产险和货运险上,这些险种的收入可以达到产险公司的70%以上,说明了产险公司的产品结构明显不合理。产品同质化现象在财产保险行业特别突出,大部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特的产品、没有先进的不同于其他产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导致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层面,这种现状容易出现贴费、虚假列支费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产险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薄弱也是违规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许多产险公司虽然指定了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并配备了内部稽查人员进行内部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坚决执行、彻底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只成为公司的一纸空文,没有起到管理违规操作的作用。或者明知存在违规问题,但同业其他公司也在违规,甚至更甚,为了追求业务规模,默许了不合规行为的发生和持续。

三、解决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的几个建议

对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种种乱象,作为保险公司监管机关的中国保监会,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如放开手续费支付比例的限制、允许经营情况良好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费率条款(即定价权)、加大对违规公司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实行车险业务全行业见费出单、建设车险信息平台等措施,经过数年的努力,整个保险行业违规贴费、虚构、虚列费用的现象得到了大力遏制。但整个行业的规范,仅仅依靠监管机关的努力是不够的,作为行业的一员,必须从自身管理出发,规范经营,规范管理,从业务源头开始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一,产险公司要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严格执行监管机构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视各项禁止条款为公司经营的“红线”。产险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时刻牢记合规经营理念,上级公司要给下级公司的经营树立起榜样,正确处理和平衡好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利益。

第二,设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各级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安全经营。

第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评价。加大检查力度,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应该建立财务预警机制,保证做到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的监督相结合。财务人员要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风险,对违规问题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公司内部各部门也应该及时沟通,资源共享,齐心合力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能够健康、规范发展。

经过文中叙述,我们发现产险公司在生产经营之中存在大量问题需要解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公司内部自身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和产险公司自身都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产险公司的规范运营。

参考文献:

[1] 张鲲鹏. 浅析保险会计信息质量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J].财会管理,2008

[2] 黄汉宁. 加强保险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机制[J].财会研究,2006

[3] 王蓝青. 新会计准则下保险会计相关问题研究.硕士研究生论文,2011.3

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文4

不可抗辩条款作为保险人对公众保证信用的保证性的约束条款的选择,是在寿险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的。因为保险合同在整个生效期内都具有可争议性。这种规定不能保证被保险人一定能获得保险金给付,使受益人常处于无奈无助的困难境地。当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则以投保人未履行保证性的说明义务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使保险人终而赢得“伟大拒赔者”(thegreatrepudiators)的称号。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为了消除投保公众对保险业的不信赖感,各家保险公司陆续引进了不可抗辩条款。正是由于寿险公司自愿选择提出了不可抗辩条款,大大提升了寿险产品在公众心理的信用度,使寿险产品经营突破了历史困境并得以发展。不可抗辩条款是寿险合同标准条款中保障保单持有人权益的条款,是国际寿险业常用条款。

由此可以看出,不可抗辩条款的产生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是维护寿险市场公平公正的需要。不可抗辩条款应用使寿险条款的更加完善,大大提升了寿险产品的市场信用度,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经济利益,从法律上限制了保险人的抗辩权利,更好地体现了保险保障社会经济稳定的社会效益目标。

之前,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保险法》、《合同法》或其他民事法律除针对年龄、自杀外,未对其他方面做相应规定,也就是说,目前在我国,不可抗辩条款仅适用于年龄及自杀方面。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不可抗辩条款的引进将成为不争的事实。不可抗辩条款将适用于健康、财务等合同的多个方面,它将对寿险业务管理提出新的挑战,尤其是如何提高入口关和出口关的管理成为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核保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所作的危险选择,理赔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据事实和条款约定进行保险金给付的工作。核保、核赔都要求以事实为依据,真实的核保体现了对广大保户的公平,真实的理赔维护了广大保户的利益,同样反映了公平的原则。核保、核赔是保险公司风险选择的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口都把好了,保险人才能持续经营,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广大保户的利益。

那么,不可抗辩条款引进后,核保、核赔将如何应对此重大变化呢?

一、核保人员必须改变观念,更加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

目前,由于长期的工作习惯,依赖保险法第十六条不如实告知条款的约束力,核保人员对客户的告知主要本着最大诚信原则,仅了解客户投保单告知内容,没有也认为没有必要核实与探究客户的告知是否属实问题,因此,核保环节是相对简单的。但是,如果不可抗辩条款引进后,以往依赖的不如实告知条款两年后对客户已失去约束力。核保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加责任心,要尽力使不如实告知的投保方在承保前能在核保的种种风险选择方法中暴露出问题,从而最大限度的使其能够被筛选出来,以与其相适合的条件承保或谢绝承保,避免进入不可抗辩期后,使公司理赔工作处于被动及不利地位。

二、加强营销员、生调、体检等核保相关管理工作

由于寿险经营中的保均保额不高,免体检、免生调的比例较高,而此类投保方的核保几乎是由业务员完成的,业务员如果在承保中不能规范经营,在利益的趋使下,促使了不如实告知的情况发生,那么最终将给核保带来极大的困难,造成核保的盲目性,导致承保质量下降,不良赔付率上升。因此,作为第一核保人的业务员,需兼顾业绩及责任,必须面见投保方,详实了解情况并全面、如实的向公司反映投保方的有关情况,避免因不如实告知等使公司理赔时处于被动地位,对公司的信誉与权益造成损害。因此要继续加强营销员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体检和生调是核保过程中的两个重要风险选择阶段。目前的体检和生调规则与比例比较宽松,可能不再适应不可抗辩条款引进后的业务管理。体检医师的责任心需要更强了。体检医师如果能够认真细致的检查,客观反映事实,发现可疑之处,进一步询问查证,引导体检者如实告知,充分利用好面见到客户的机会,那么在此环节就可堵住营销员销售过程中的漏洞,防止逆选择者损害公司及广大客户的利益。

在保险公司承保前,仅靠业务员、体检医师及核保员拥有的告知资料是远远不够的,生调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一步了解投保方的投保动机、生活情况、健康状况等,可以发现业务员、体检师及核保员的工作环节中有意或无意的疏忽或遗漏,从而按调查后的实际情况来承保,达到了危险选择的公平性,很大限度的避免了不如实告知给公司今后带来的隐患。

因此,增加营销人员、体检及生调人员风险意识,增加责任心,是规避承保时风险的重要环节。

三、加强核赔管理,充分利用两年的可抗辩期

既往不可抗辩条款未涵盖健康告知事项时,如果客户对健康不良状况未告知或告知避重就轻而通过了核保关,到了理赔这一出口关时,通过调查取证,还可以亡羊补牢以未如实告知而拒绝赔付。而两年不可抗辩制度全面纳入后,理赔就不能以此为由而拒赔了。

目前在理赔实践中,投保人不如实告知的案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不可抗辩条款引进后,承保两年后已不能因不如实告知而拒赔。因此,充分利用两年的可抗辩期,对两核人员至关重要。核赔人员认真调查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核保人员,是争取在两年可抗辩期内多堵漏洞的重要途经。两核部门如何增强沟通,信息共享是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

综上所述,两年不可抗辩期制度下,核保任何一个环节稍有不慎使不如实告知者蒙混过关,核赔调查及信息反馈等环节不到位,都将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两核工作在寿险运营管理中是两个重要的关口,两个关口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核保结论影响理赔结果,核赔信息支持核保结论。因此,两核人员必须通过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增加责任心,从而在新形式下努力降低公司不良理赔率,维护广大投保者的利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

【摘要】近期在保险行业内,因为不可抗辩条款的即将引进,在寿险行业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尤其是对寿险公司运营管理的核保、核赔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键词】不可抗辩寿险核保核赔

参考文献:

[1]王.寿险核保.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王.寿险理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核保手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4.

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文5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指的是养老保险基金在动态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这种运营不是简单的积少成多,而是在运营过程中能再产生一个增量,使基金能不断增大。也就是说,使养老保险基金不断保值增值的方式、过程和途径就是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陈旭明,2002)。据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1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98亿元(含征缴收入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补助),总支出2321亿元。当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54亿元。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部分积累管理模式,这样,关于滚存结余基金如何运营问题就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问题。因此,本文拟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国外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经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等四个方面,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养老保险实质上是一种分配行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宏观上的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涉及到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涉及到国家与企业、国家与居民的分配关系(张庆洪、岳远斌,1998)。虽然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积累均不同程度地具有收入分配效应,然而,鉴于本文的研究范围,这里侧重于探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结果可以概括为三种:养老保险基金因运营良好而规模扩大、因运营一般而规模不变、因运营较差而规模缩小。而这种结果反对来会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水平,进而影响到人们的收入分配。从其影响结果来看,主要有三种:养老保险基金对劳动者个人的再分配影。向、养老保险基金对劳动者代际间收入的再分配和养老保险基金对同代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

劳动者个人收入再分配是指劳动者的收入在不同年龄段的再分配,即劳动者劳动期间的部分收入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作用而被延迟到退休期间使用,从而体现出个人收入的再分配效应。如在个人帐户管理的储蓄积累式养老保险模式中,个人收入再分配效应表现非常直观,退休收入在形式和内容上均表现为劳动者退休前工作期间收入的一种积累,是延期或转移部分收入的结果。如果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状况一直能够保持良好,则劳动者劳动期间的收入将会小比例地纳入养老保险基金计划,进而提高其现期消费水平;反之,如果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状况一直不佳,则劳动者劳动期间的收入将会大比例地纳入养老保险基金计划,进而降低其现期消费水平。

劳动者代际间收入的再分配集中体现在采用现收现付筹资模式的养老保险计划中,现有老年人口的退休费用由生产性劳动人口负担,而现有生产性劳动人口将来的退休费用将由下一代劳动者承担,如此顺延下去,体现出劳动者代际间收入的再分配。因此,可以说现有劳动者是上一代人抚养的结果,并抚养下一代,下一代人将赡养现有劳动者,现有劳动者赡养上一代人。从而形成一种“反馈抚养模式”(殷建强,2001)。这种代际再分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可以从两方面得到解释,一是当推行某一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时,中年人和年轻人尽管缴费比例一致,但由于中年人要在相对短的时间里获得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一部分缴费无疑转移给了中年人,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再分配;二是就两代人的缴费与所获得给付来看,随着工资水平的上升,缴费金额不断增加,给付金额也不断增加,而上一代人的退休金标准是根据其退休前某个时期的工资水平确定的,所以,其缴费额与给付额之间始终存在一个差额,这个差额中有一部分就靠下一代的缴费来弥补,而下一代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须由更下一代的缴费来弥补,同样形成一种代际收入的再分配。如果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状况一直保持良好,则上述的代际再分配比例将大大降低;反之,则将大大提高。

同代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是指收入高低不同的劳动者之间的再分配。在养老保险运行机制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状况:高收入者获得的养老金低于其缴费水平,而低收入者获得的养老金则高于其缴费水平。这说明,养老保险计划存在着明显的、形式各异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状况一直保持良好,则上述低收入劳动者给付将更多地依赖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反之,则将更多地依赖高收入者的缴费,并且这种缴费比例有提高的趋势。

二、国外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经验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经过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探索,无论其运营规模,还是其管理方式,都有许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下面以欧州四国(瑞士、德国、英国和法国)为例,就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情况做一简要介绍,进而总结出可资借鉴的经验。

1.瑞士的做法

瑞士的养老保险基金受联邦法律管辖,定期向监管当局提交运营状况报告和审计师、精算师的报告。根据张小闻(1998)所做的调查,瑞士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37%)、房地产(19%)、本国股票(15%)、抵押证券(10%)、外国债券(8%)、储蓄(6%)和外国股票(5%)。法律对总投资比例做了如下要求:每一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投资于各种股票的比例上限为50%;投资于股票和房地产的比例上限为70%;投资于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雇主本身企业股票的比例上限为10%。同时,对于不同的投资品种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投资比例上限。对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免税,但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益则要课税。

2.英国的做法

在英国,由雇主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是通过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监管当局每三年对基金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总资产和总负债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如果发现资产大于负债,将降低缴费率;否则,将限期予以纠正。

英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国股票(54%)、外国股票(23%)、本国债券(9%)、外国债券(3%)、房地产(5%)、储蓄(4%)和抵押证券(2%)。英国对于职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基本上不加限制,唯一的限制是其资产投资于建立养老金的雇主企业的比例不能超过5%。

3.德国的做法

德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受投资公司法管辖,由联邦银行进行监管。其主要投资于债券(75%)、房地产(13%)、股票(9%)和储蓄(3%)。根据投资公司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股票比例为21%—75%,具体比例由各养老金计划灵活掌握;投资于房地产、流动资金和套期保值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上限公别为30%、49%和30%(资产承受倾向风险的上限)。

4.法国的做法

与德国一样,法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受投资公司法管辖,由法兰西银行进行监管。但基金管理必须通过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而人寿保险公司则可以委托注册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其主要投资于债券(上限为65%)、房地产、股票和储蓄,但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上限为5%。养老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分离,不强制雇主参加养老保险计划,并且规定雇主缴费不得超过雇员的四倍。

上述四国的做法可资我国借鉴的经验主要有:

(1)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监管机构,归口管理是上述四国的共同做法,要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也必须在监管机构上统一,不能政出多门。

(2)投资渠道多样化是上述四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普遍做法,一方面可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风险。

(3)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各养老保险基金运作在政府有效的监管下,充分竞争,服务水平和效率均比较高。

(4)在四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中,各国均注重培育和发挥审计、精算等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提高了基金运作的透明度。

三、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实行养老保险部分积累制以来,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越来越大,尤其是个人帐户已经成为一笔不断扩大、滚动增加的积累基金。据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1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98亿元(含征缴收入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补助),总支出2321亿元。到年底,全国有10802万职工和3381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分别比上年增长3.39%和6.65%。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为9198万人,离退休人员为316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81%和5.1%。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同时补发历年拖欠的养老金14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实现全额缴拨,全年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整顿规范工作继续进行。截至2001年年底,全国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995.1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6.1亿元。

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经过10多年的发展,规模相当可观。然而,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统一,管理手段软化,因而发生或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不能充分实现。

(1)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虽然财政部早在1993年就下文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国务院也多次明文规定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但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熟视无睹,擅自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如有些地方在没有进行详细市场调查和投资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动用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风险性投资和基建投资,进行市政建设投资,甚至是修建楼堂馆所,基金不能如期收回,造成流失。1993年全国被挪占的养老保险基金为51亿元,1994年上升为64亿元。1997年的有关抽样调查显示,7个主要省市的养老保险基金余额中,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和其它占款分别为11%、23%和66%。

(2)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保值增值无保证。1993年劳动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中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是购买国库券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或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采取购买国家债券的形式进行增值,可以将养老保险与国家预算结合起来,既可以保证基金的增值,又可以完整体现养老与国家的本质联系,还可以缓解一部分国家财政压力。然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不像国外养老保险基金可以进行房地产、股票、企业债券等多种投资,并且投资收益率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作为一项长期货币收支计划,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购买国债,虽然风险很低,但很难达到增值的目的。相反,养老保险基金非常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贬值,进而影响到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支付能力。

(3)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以来,一直没有出台与之配套的财务制度,具体经办机构只能执行由部门下发的财务制度。由于该制度由制度的执行者自己制定,缺乏完整性、科学性,执行中容易出现基金流失和浪费现象。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由于没有参与基金运营事前和事中管理,只是简单地事后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只能以部门的财务制度为依据进行处理,致使许多问题因无章可循而无法处理。

(4)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效率低下。正是由于可用于运营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投资渠道单一,加之缺乏对基金运营的规范监管,因此,养老保险基金运营过程中被人为操作现象较为严重,运营效率低下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四、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根据上述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亟待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其保值增值能力。

(一)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与政策导向

养老保险基金与一般的基金运营不同,它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空间大和资金规模大的特点,除了遵循一般基金运营的原则之外,还有其自身的运营原则,具体如下:

(1)安全性原则:是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要做到规避风险。它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最基本原则,即以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为其资金运用的首要任务。因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营,关系到已退休人员现在的退休金和在职人员将来的退休金能否得到保证,所以养老保险基金不可投入风险较大的项目。否则,一旦投资失败,损失将会惨重,甚至将危及养老保险事业。

(2)流动性原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持续性要求基金投资具有流动性。其投资应以间接投资为主,直接投资为辅。对于某些短期平衡的保险计划来说,投资的流动性原则更为重要。

(3)盈利性原则: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要确保收到一定的收益回报。应遵照分散化、多元化的投资方针,进行组合投资,但要避免风险投资。即在符合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使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确保养老保险战略目标的实现。

(4)社会效益原则。由于养老保险基金是长期基金,有很强的稳定性。因此,养老保险基金可适度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这类有稳定回报的项目,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与一般投资不同,世界各国在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政策上都有特殊的:限制性规定,如对投资方向、投资结构及其比例有一定限制。此外,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如提高其定期存款利率;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给予税收优惠,如免征所得税等。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向与投资组合的选择

1.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选择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不仅要保证基金本身的保值和增值,而且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所以投资方向的选择必不可少(陈旭明,2002)。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基金通常投资于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和实物资产(不动产和实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目前,在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可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选择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业投资。主要是投资于不动产,尤其是房地产。由于房地产投资是一项中长期投资,其投资回收期较长,占用资金量很大,技术性要求很高,所以存在着一定的投资风险。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营运中,可以选择一些相对来说风险小、周期短、效益显著的领域进行实业投资,在短期内获得较高利润并收回本金。这种方式虽然投资风险小,但资产的流动性差,不易变现,因而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随时支付。

(2)购买政府债券。由于国债信誉好,安全性强,风险小,而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易于变现,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养老保险运营方式。

(3)购买企业债券。由于企业有价证券承诺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可自由转让,风险较股票小。企业债券利率一般较高,但因为无国家财政做后盾,所以风险较国债大。

(4)购买公司股票。股票投资具有投机性强、风险性大、变现灵活、收益丰厚等特点,因而是风险最大,但同时收益也最大的投资方式。

(5)委托投资。指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信托投资。多为间接投资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这种投资方式因为有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而使投资风险较小,并有稳定的较高利息收入。但在投资过程开始前,应规定出最低收益率,投资风险由信托投资机构承担。这种运营方式手续简便,易于操作,收益也有保证。

(6)现金和银行存款。这种投资方法既安全又保值,但由于银行利息很低,所以增值不大,而且如果遇到通货膨胀,养老保险基金有时甚至会贬值。

2.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选择

根据投资组合原则要求,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选择应该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在不同的资产,如到期日、流动性、收益率和风险性不同的资产之间进行合理配置。由于养老保险基金在时间和数量上具有刚性,所以必须有一部分资产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以用于短、中期养老金的支付。但是,这部分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防范通货膨胀风险的能力也较差。因此,又必须有另一部分资产进行收益性最大、风险性合理的储备性投资。这部分资产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期限最长,收益率最高。为此,可考虑:一方面根据资金的可用程度和可用期限,合理安排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另一方面进行组合投资,合理安排国债、贷款、现金、投资基金及不动产等项目的比例。因为各类投资项目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各异,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有利于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与此同时,可考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渠道,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以期获得高收益,但必须在保证有充分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笔者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使之法律化。只有如此,各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针对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情况进行相关处理。

(2)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目前,可考虑借助各家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专业性公司的优势,具体运营养老保险基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公司,参与实业和证券市场投资。至于这些机构的运营监管,可考虑由保监会代行职能。

参考文献

[1]陈旭明。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国研网,2002-08-01.

[2]郭爱英、靳秉强。关于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探讨。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1999(2)。

[3]孙殿武。设立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体制上的风险。投资与证券,2001(8)。

[4]殷建强。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分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l(1)。

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范文6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项目融资形式很多,也比较灵活,所以深受企业的欢迎。企业如何进行项目融资,专家认为,企业首先要寻找项目资金的来源,其次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注重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寻找项目资金的来源

北京某企业融资中心融资专家仰春玲说,一旦企业建立了项目融资公司,就必须策划项目的融资计划,而寻找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其重点,他们必须拥有必要的技术专长、交际能力、成绩记录和创新的思维方式,要将多个出资单位组合在一起,同时考虑出资各方的利益。

她说,项目融资发展到现在,主要运用于三类项目: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项目。第一,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等开采业。项目融资最早就是源于资源开发项目。第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包括铁路、公路、港口、电讯和能源等项目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项目融资应用最多的领域,其原因是:一方面,这类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完全由政府出资有困难;另一方面,商业化经营的需要,只有商业化经营,才能产生收益,提高收益。第三,制造业项目。项目融资多用于工程上比较单纯或某个工程阶段中已使用特定技术的制造业项目,也适用于委托加工生产的制造业项目。

仰春玲说,项目融资的主要构成因项目的不同而各有差别,但通常每个项目都会有多个资金来源,包括短期和长期债务。为了使项目拥有最佳的融资计划,必须利用起所有可以想到的资金来源。通常项目资金的自有来源是母公司对该项目所注入的资金,特别是在计划之初和启动阶段,该项资金会体现在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

项目融资的外来资金来源首先是商业银行贷款,这是项目融资计划的主要部分,这是一项中短期业务,并且根据浮动利率定价。银行贷款通常在项目早期关键性的前几年实施,而且长久以来对项目公司和第三方担保者享有追索权。如果对方能提供适当的担保,银行也可以接受无追索权的产品支付的方式。银行贷款经常以银团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必须说服许多银行相信项目和贷款切实可行。成功的银行融资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依靠贷方制定的贷款和偿还条款是否“合适相配”。对于许多项目来说,融资需求可以扩展到超越传统银行借贷条款,有时这种形式的融资只局限于项目初期运行阶段的短时间内。

第二,寻求股本资本。一些潜在的客户会在少量参与的基础上,为项目提供股份资本。这些潜在的客户包括,富有的个人、投资管理公司的资金。

第三,保险公司资金和债券公司资金也是项目融资计划的理想资金来源,由于这些非银行机构相对稳定,又有可预测的现金流,所以,融资者可以通过这些机构得到长期限的贷款。不过,保险公司通常会收取相当高的利率,并需要有非常严格的偿还计划或担保。这便要求当地政府提供辅助担保,否则他们会完全打消参与的念头。

第四,客户信贷也是一种融资来源,特别是当项目是为特定的买主(例如电力公用事业、钢铁公司、商行或政府采购机构)提供原材料或能源而设计时。例如,美国的公用事业公司有时用预付款来资助能源的勘探与开发。

注重项目融资的风险

仰春玲说,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是特别重要的。

通常项目融资的风险包括:第一,建设风险(完工风险)。项目的建设风险是工程项目中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风险之一。主要是指项目不能按照预定的目标按时、按量、按质地投入生产、营运。表现形式主要为:项目建设期的拖延;项目建设成本的超支;或者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甚至由于资金、技术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控的外部因素而完全放弃项目。项目出现建设风险将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投资成本的增加,项目不能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了银行贷款的如期归还。

第二,生产营运、管理风险。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原因,影响到项目生产效率的提高、产品质量的控制、生产成本的控制等。在项目试生产和生产运行阶段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原材料供应、运营等风险因素的总称。

项目主要的投资者是否在行业中具有成功的运行管理经验,应是评判项目经营管理风险大小的一个主要指标。如果项目的投资者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应要求将项目的运行管理发包给行业中有经验的运行管理商,并签订相应的运行管理合同。

第三,产品市场风险,主要是项目生产的最终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所面临的市场销售风险、销售价格风险。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是否与预期相符将直接影响项目收益。对此,贷款银行可能会要求借款人设立共管帐户,即将产品购买人支付的销售款只能支付到该监管帐户,产品销售收入受到贷款银行的监管,在满足生产营运商正常的运行管理支出之外,产品销售收入产生的现金流量优先用于归还银行长期贷款。

第四,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贷款利率的变化将影响到项目的盈利能力及贷款偿还能力。对于此类风险,应更多地咨询银行,寻求银行的金融服务,利用多种金融工具降低金融风险。

第五,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主要是供应的可靠性和供应价格,能源和原材料的供应将直接影响预期收益的实现。

对于这些风险,项目融资防范的主要措施,第一,加强项目考察工作。建议聘请相关行业的甲级勘察设计企业、金融机构、专业律师等共同参与考察。通过实地调查,在尽可能搜集详实的经济、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投资必要性、技术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建设可行性、项目场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产品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材料选型合理性、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论证,并分析项目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投资回收年限和融资的可行性等。

第二,进一步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是相关行业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和历史情况、投资必要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产品需求预测,销售渠道和拟建项目规模、项目实施规划、投资生产成本估算、资金筹措、财务经济分析及社会效益评价、融资安排和结论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