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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山西票号 民营银行 借鉴意义
一、引言
上世纪二十年代,以卫聚贤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启了对票号的研究。改革开放后,孔祥毅教授《近代史上的山西商人与商业资本》(1986)的发表推动了票号研究的深化,但是几乎所有学者都单纯地研究山西票号的兴衰,鲜有学者将其与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结合起来。本文通过分析山西票号的兴衰并结合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现状,提出民营银行发展的建议。
二、票号发展的经验
(一)票号简介与成就。
学术界普遍认为日升昌(1823-1948)是中国最早的票号,票号发展初期仅是经营银两的异地汇兑并赚取“汇水”,随着票号规模的扩大,其业务也由单纯的汇兑发展为汇兑、存款和贷款等多种业务并存,它一个世纪的沉浮造就了独特的企业文化、经营制度、管理哲学,这些值得民营银行借鉴。
票号巅峰时期,全国共30家,其中27家为山西人所开。而且山西票号的分号遍及21个省、93个城镇,甚至开到了日本和俄罗斯等国。 由于资料散佚,票号总体的经营数据已不可查,只能从个别具有代表性的票号来推测。以日升昌和大德通票号为例,1906年,日升昌票号汇兑银两总额为32225204两;分析大德通票号的经营业绩(见表1),从这两个票号的盈利能力可以推知当时整个票号行业的规模与成就。
(二)成功原因分析。
票号取得如此成功,这与它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是分不开的,更与它百年风雨历程所形成的票号文化是紧密相连的。
1.经理聘用制度
自伯利和米恩斯提出委托理论后,很多学者继续进行了深入研究。100多年前,山西票号就已经妥善地解决了委托问题。首先,严格选拔。票号经理人的选拔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重地域选拔、重家族背景、实行担保制。票号这种选拔机制,使得财东和经理之间不是一次博弈的简单关系。出身平遥等地的大掌柜最重信誉,他们的子孙也还要继续在票号业谋生,所以背叛是不经济的,也就是Robert Axelrod(1980)所谓的“以牙还牙”策略在起作用,同时山西票号的成功有力反驳了福山(Fukuyama)等人的华人社会是一个低信任度社会的观点。其次,经理负责制。票号奉行“用人不疑”的准则,实行近乎彻底的两全分离制,这客观上保证了大掌柜能够大展拳脚,从而促进票号的发展。
2.严格的号规与用人制度
山西票号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俗称号规,包括经营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及规章制度。号规使山西票号的运转秩序井然,一切“按规矩办事”,各事项均有章可循。而票号的用人制度极其严格。其一,用乡不用亲,财东不会让亲人进入票号;其二,推举制,新人都要由当地有声望的人推荐;其三,考察制,新人进入票号后,几年内都将一直被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品行、才能等。
3.身股制度
对于大掌柜和突出贡献者可以奖励其顶身股,享受顶身股者按比例参与分红却不承担票号的损失。因此,在清晰的产权指导下,财东和掌柜之间就形成了独特的博弈关系。一方面大掌柜享受身股,希望票号多盈利来多分红,这样掌柜就面临选择选择:还应不应该考虑经营风险问题;而财东在大掌柜增加票号的收益后则会面临选择:是否增加给掌柜的身股。这样,就形成了博弈矩阵(见表2)。
4.独特的文化
首先,诚信为本。山西票号最重诚信,主张诚信为本、以义待利,这一点从几大票号的名称上便可以看出。比如,山西票号有志成信、大德通、大德恒、存义公等,绝大多数票号的名字都带着义、德、诚、信、厚、公等字。其次,以人为本。山西票号主张“人本主义”,票号努力营造和谐、信任、团结的氛围,这一点在陈其田的《山西票庄考略》中有所体现。
5.独特的信用体系
票号生于民间、长于民间,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形成了其独特的信用体系:民间信用、乡土信用和道德信用,票号重信用,商人也相信票号。1883年金融危机使得钱庄大量倒闭,可票号却毫发无伤,原因之一就是它有着良好的信用。
(三)衰落原因探讨。
票号1906年开始走下坡路,并最终在民国退出历史舞台,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1.由“商业银行”沦落为政府的财务工具。票号产生的基础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孕育、发展了票号。后期,山西票号几乎将民间汇兑和借贷业务全部转为了官银汇兑,并逐渐成为清政府的附庸,随着清政府的票号元气大伤。
2.封闭的环境。20世纪初,中国开始出现现代意义的银行,这对票号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然而,山西深宅大院里的财东和大掌柜们却缺乏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魄力,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感受不到变化与威胁。
3.绝对的两权分立。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在票号初期适应了当时的环境,也使得票号发展迅速。但是后期,该制度弊端愈显,年轻财东缺乏制衡大掌柜的能力,同时大掌柜也缺乏老一辈大掌柜锐意进取的能力。
三、发展我国的民营银行
(一)借鉴票号成功的经验。
本文着力研究山西票号对于民营银行的借鉴意义,对于民营银行外部环境的建设问题,留待其他学者研究。
1.制定人才引进战略。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民营银行要想发展必须制定自己的人才引进战略,特别是管理人才的引进,没有人才根本就没有和国有银行竞争的筹码。民营银行应当制定高薪、高权、高尊重的政策,就像当年票号对待大掌柜一样,从而开创高层次人才愿意来并留下来的局面。
2.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民营银行在选人、用人、提拔人方面要形成一套严格体系,让员工有章可循、有前途可盼。出资人和经理层要率先垂范,发挥至上而下的带动作用,逐渐形成一种风气。
3.科学的激励制度。票号的巨大成功与其科学的激励制度紧密相连,其独创的身股制度兼具了合伙企业的人力股和股票期权、员工持股的优点。民营银行要想建立自己的信誉和实力,必须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员工的利益和出资人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
4.树立坚定的商业道德。100年前,银行信用和品牌从道德、人格、精神向法制、契约、精神转化,而2008年金融危机又反映了完善的华尔街金融制度的脆弱性。新生的、弱小的民营银行要树立自己的商业道德和信仰,坚持以义制利,回归传统道德中来,勇于肩负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这样的民营银行才是平民和中小企业期盼并支持的民营银行。
5.培育特色的银行文化。当年山西票号称雄大江南北就是因为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德和行,员工和财东和谐共处、齐心协力才创造了票号的辉煌。民营银行不仅仅要依靠发达的制度和先进的技术,更要培育自身独特的银行文化和内在精神。
(二)吸取票号衰败的教训。
1.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大掌柜绝对的权力使得票号失去了变革的最后机会,民营银行应引以为戒,学习现代企业的监事会制度,并充分发挥员工的参与职能,使银行在制约与平衡的环境下高效运行。
2.开放的环境。深宅大院里的财东和大掌柜感受不到时代的变化,觉察不到危机和机遇,票号也就丧失了转变为银行的最后机会。而深处一线的基层管理者,李宏龄却对票号的危机有清醒的认识,不断呼吁票号向银行变革。民营银行必须站立在时代潮头,绝不因循守旧,不断改革创新,紧跟时代和环境的变化。
3.避免“官商结合”。票号发展初期依托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后期却卷入政府汇兑业务中,结交权贵并逐渐沦为政府的财务出纳,伴随着政府的,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民营银行应当以史为鉴,“官商结合”实为不智之举。
四、总结
山西票号的经营之道、管理之法、文化底蕴、商业道德等对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时代的变化,山西票号退出了历史舞台,“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民营银行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学习票号又要避免重蹈其覆辙,在今天激烈竞争的银行业中独树一帜,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Axelrod,Robert.Effective choice in the prisoner's Dilemma [J].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1980,(24).
[2]Fukuyama,F.Trust: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 [M].The Free Press, 1995.
[3]徐滇庆.金融改革 路在何方―民营银行200问[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卫聚贤.山西票号史[M].说文社,1994.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2
接到《通知》后,我中心支行及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和分析,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切实将其作为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的大事、急事来抓,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将16条意见建议归纳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不属于基层人民银行职责范围的,如,“取消密码挂失收费”、“提高存款利率”、“多举行一些投资理财培训班”等。第二类是基层人民银行可以采取措施给予解决的,如,“人员服务质量跟不上”、“服务质量不好”等。第三类是需要基层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如,“加大金融监管”、“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建议金融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建议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等。
对于第一类意见建议,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社会各界对人民银行法定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不了解造成的。按照20__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20__年国务院下发的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除了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卡审批以及假币辨别等业务外,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各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对企业和个人不办理任何业务,主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打交道,推动金融部门在全市贯彻实施国家货币政策,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基层人民银行还向金融机构无偿提供人民币收付、支付结算系统、征信系统等基础金融服务,对全市外汇市场实施监管,而银行业的具体监管职能自20__年央行和银监会分家以后由××市银监分局负责。简而言之,人民银行主要从事比较宏观的、抽象的工作,而不是微观的、具体的业务。很多群众错误地把人民银行等同于全权监管金融业的行政部门甚至于商业银行,产生了一些误解。如,密码挂失收费和手续费是由商业银行盈利性的企业本质决定的,是市场化的自主行为,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后即可实施,人民银行对收费行为没有管辖权。存贷款利率调整是人民银行总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的调节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措施,是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够实施的,基层央行只能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督导全市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而不具备“提高存款利率”的权力。提供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盈利手段,开展理财产品宣传、规避理财风险也是金融机构应尽的职责,人民银行本身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也没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不具备举办投资理财培训班的条件。另外,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行政规划的设立,××市本文来源:文秘站 现有市中心支行和九个县支行,网点设置不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对于第二类意见建议,我们认为这既有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老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前客户服务需求快速提升的客观原因,也有人民银行自身窗口岗位从业人员技术操作不够熟练、服务态度不够热情的主观因素。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于第三类意见建议,“加大金融监管”、“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则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企业等通力合作,共同解决。
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产生的成效
为了尽快整改到位,有效提高服务水平,使群众满意、政府放心,我们及时将市纠风办反馈的16条意见建议分解下发给相关的5个县支行,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目前,各县支行都已经整改完毕,并反馈了整改报告(见附件)。同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开展金融宣传,加强金融监管,增强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力度,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9月份以来,我们以东西部合作会为依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和银行卡知识宣传活动;以《××日报》为平台,开办了周二的《金融保险》专版,开展了征信知识竞赛、支付系统知识普及活动以及××金融业60年发展历程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二是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根据工作安排,针对辖区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份,我们组织业务骨干对辖区部分金融机构分支网点开展了账户管理和反洗钱等业务检查,对驿城区等5家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后改革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并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三是继续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上半年,我们通过召开全市金融会议、下发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等方式,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市新增贷款57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下半年,我们分别从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中小及民营企业、“三农”、房地产、弱势群体、个人消费等方面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半年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信贷政策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将结果向市政府、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有效发挥了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的正向激励作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紧紧抓住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结合点,有保有压、区别对待,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七八月新增贷款共计17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首先,继年初召开全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会后,7月份,我们推动市政府又组织召开了再动员会议,对上半年创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其次,对夏粮收购中现金使用量大,群众卖粮排队时间长,收购企业负担重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性地提出了农发行与工行、邮储、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将收购资金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的解决办法,使今年80%的夏粮收购资金实现了银行卡结算,切实保证了群众能够更快地拿到卖粮收入。第三,继续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止8月底,全市共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6548万元,带动农民就业6000多人。
五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6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合作座谈会,进一步理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推动双方合作。目前,全市已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24家,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的达到7家,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4.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西平的金融辅导制度,向中小企业企业派驻金融辅导员,积极开展财务辅导,增加企业懂金融、用金融的能力。目前,1524名经过统一培训的金融辅导员,已经进入企业、村委(社区)开展工作,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一致赞扬。银行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至8月底,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9.2亿元,增长19.32%。
三、下一步整改意见
在金融知识普及方面,一是继续开展外汇、银行卡、支付结算、假币辨别、个人和企业征信、金融法规等与人民银行业务相关的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覆盖面,切实提升全民金融素质。四季度,我们将策划开展两项大的宣传活动。一是在10月份,我们将与全市各金融机构联手,组织开展迎“国庆”金秋刷卡活动,从而提升社会各界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意识。二是在××电视台以及各县电视台播放有关人民银行职责的记录片,从而使社会各界了解央行、熟悉央行。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我们将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增强员工对各项业务的熟悉程度和掌握能力,争取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认真履行“一站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对工作中违反规定操作、不热情服务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罚处,从而提升服务水平。
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收付、外汇管理、征信业务、账户管理、金融统计、反洗钱等业务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银监分局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业的服务水平。
在信贷投放方面,我们将继续按照年初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联合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银监部门,创新引导形式,优化信用环境,搭建合作平台,鼓励金融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三农”等的倾斜力度,努力实现全年信贷增长过百亿、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稳步增加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群众反映意见建议:
1. 人民银行对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不到位,建议人民银行多举行一些投资理财培训班,或在电视上播放投资理财知识。(××市: ××县)
2. 人民银行:服务质量不好。(××市: ××县)
3. 人民银行加大金融监管。(××市: ××县)
4. 人民银行取消密码挂失收费。(××市: ××县)
5. 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保障群众收益。(××市: ××县)
6. 人民银行、人员服务质量跟不上。(××市: ××县)
7. 人民银行,营业网点设置不合理。(××市: ××开发区)
8. 人民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没有起到管理的职责,××县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特别突出。(××市: ××县)
9. 人民银行,建议督促各银行解决。(××市: ××县)
10. 人民银行,建议加大信贷力度,重点加大"三农"扶持。(××市:
××县)
11. 人民银行:对群众服务更好一点。(××市: ××县)
12. 人民银行:加大对商业银行监管力度。(××市: ××县)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3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履职中的难点与问题
金融监管职责弱化。2003年银监会分设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基层人民银行在履职方面存在模糊认识,认为银行监管职责划转到银监部门后,人民银行不再承担金融监管职责,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人民银行自上而下对金融管理职责没有进行安排部署,导致基层人民银行不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履职实践中都存在强调金融服务、弱化金融管理的倾向。金融管理职责“空心化”导致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心目中的地位降低,金融机构不重视、不配合人民银行工作的问题时有发生,降低了基层人民银行履职效能。
金融管理职责的弱化本质上反映了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不到位。《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9项直接监督检查权、1项建议监督检查权和1项全面监督检查权。国务院制定的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扩展和明确了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监督检查权。同时,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相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专项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天然负有对整体金融业的行政管理职责。因此,强化金融管理职责是当前形势下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当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与政策预期有较大差别,主要原因在于传导机制不畅,使货币政策信号的传导随着传导路径的加长而层层削弱,时滞较长,极大地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从人民银行自身的角度分析。一是货币政策全国“一盘棋”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弱化了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很不均衡,货币信贷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高度统一不能实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没有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因素,人民银行基层行难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结构特点进行必要和及时的调整,弱化了货币信贷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二是货币政策工具种类和运用权限在基层人民银行层层削减,使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越来越弱。从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权限来看,人民银行总行具有再贷款、再贴现、法定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利率制定和窗口指导等所有政策工具的操作权限;中心支行虽然名义上也具有再贷款、再贴现和窗口指导的权限,但是再贷款仅限于支农再贷款,窗口指导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真正可以运用的再贴现工具却受规模约束;而县支行则基本限于“软约束”的窗口指导形式,大大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从商业银行层面分析。货币政策传导至商业银行后,在商业银行内部还要经历一个再次传输的过程。在从商业银行总行向分支机构传导的过程中,由于商业银行的集权管理、营销策略、发展目标更加侧重于自身,基层商业银行受各种考核指标的利益驱使,也往往更专注于其上级行对货币政策的解读与反应,而“忽视”当地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货币政策信号被扭曲和削弱。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不紧密,相关配套措施跟不上也是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2009年,我国出台了4万亿元投资计划,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给普通百姓带来了迅速窜升的高房价和相对缩水的购买力,“马太效应”更加明显。当前,中国宏观经济面临两重约束,一是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二是2009年“4万亿元投资+近10万亿元信贷”刺激政策的“后遗症”开始显现,从2009年上半年的流动性释放信号已转变为2011年的稳健货币政策。
金融稳定职能定位缺失。《中国人民银行法》虽然从法律上明确了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但也仅在第二条、第三十四条进行了简单的表述,基层人民银行开展金融稳定工作如何定位,没有严格的制度规范依据,基本是上级安排什么干什么,主要存在着“四难”现象。
信息难共享。开展金融稳定工作,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统计局、发改局、环保局、商务局等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不同行业的相关信息。然而需要人民银行采集哪些信息、如何采集等没有具体规定,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缺乏相应的机制,加大了基层人民银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的难度。
资料难采集。风险监测是人民银行基层行在金融稳定工作方面的重点工作,监管职能分离后,各金融机构向人行报送报表和资料相对很少,尽管可以发文或以“指导意见”等方式要求报送,但对于迟报、漏报或不报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导致基层人民银行对辖区金融运行情况缺乏全局性、完整性的判断,更无法有效发现风险和防范风险。
技术难监控。基层人民银行处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最前沿,是辖区金融风险的直接监测者,但目前人民银行自上而下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层人民银行只能凭借以往的监管经验对风险状况、程度进行粗略的判断、识别。这种落后的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现代化技术手段和形势要求。
检查难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实际操作中,这条规定很难落实,在县级人民银行更不可行,大大降低了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效率。
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履职能力的建议
以“两管理两综合”为抓手,大力强化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责
开展新设银行机构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新设银行业机构开业情况,指导其完善制度建设,顺利接入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系统,作为基层人民银行,应该开展新设银行机构管理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拟新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当地央行进行筹建与开业申报。明确规定经检查验收、技能考核合格的,方可接入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系统办理业务。
建议由人民银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筹建与开业的申报受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人民银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金融机构筹建与开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检查验收、业务技能考核,办理接入人民银行业务系统和有关业务等工作。
健全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工作。为保障金融稳定运行,基层人民银行应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对于不同的重大事项应该按照不同的时间要求和标准向当地人民银行及时报送。通过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开业后的持续管理,在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报告事项进行审查或分析研究,及时处置发现的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重大风险,有效监测和预防了辖内金融风险。
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基层人民银行,应该把有效提升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能作为新的课题,整合监管力量,成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所有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对金融机构统一进行综合执法检查。为最大限度减少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综合检查应该做到方案、队伍、内容、时间、文书、流程、标准和处罚八项统一,有效保证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合法、规范、高效进行。通过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为基层人民银行有效履行央行职能创造有利条件。
开展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工作。作为对整个金融业都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银行可以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措施、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评价等级,并分级采取相应管理和服务措施。综合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人民银行履职涉及到的各项工作;评价结果可以在合适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抄送给当地政府和其上级行。开展综合评价工作是人民银行强化履职效能、扩大履职影响,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促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
在时机成熟时,还可以在基层人民银行增设管理检查部门,专门行使对金融机构管理检查职能,承担“两管理两综合”的工作。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赋予基层人民银行的业务执行监督检查职责纳入管理检查部门,既可以提高监督管理效果,又可以减少监管成本,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人民银行监督管理职责由多个职能部门行使、各自为战的局面,避免了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总之,“两管理两综合”不仅有利于规范商业银行业务操作,而且有利于提高人民银行履职的权威性和效能。但从依法履职要求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完善“两管理两综合”的有关法律依据。目前,除综合执法检查外,其他三项工作的执行依据多是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不是很高。为此,建议总行以规章的形式对“两综合两管理”工作进行定位,对工作的内容、程序以及相关罚则等做出统一规定。二是建议加强法规清理。2003年以前制定的部分法规、规章的一些条文明显过时,执法检查中对问题如何定性以及如何进行处罚时,基层人民银行只能有选择地使用相关法律依据,很不方便,建议总行能够对法规、规章进行修订规范。三是建议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相对于专项检查而言,综合执法检查在行政处罚方面的罚款金额更大,更能引起金融机构的重视;同时综合执法检查能够整合检查资源,在部分检查专业间实现检查信息共享。
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契机,切实提高基层人民银行金融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金融消费者维护其权利的最重要制度保障。要尽快修改或制订新的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改变立法对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不足之处。一是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金融消费者概念,设立专门章节规定其权利义务,提高对金融消费者的适用性。二是在条件成熟时,制订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强化监督和保护。三是制订《个人信息保密法》和《征信法》,明确个人信息特别是金融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加大对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禁止个人金融信息被用于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目的。四是颁布《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对金融消费者财产权的保护和限制范围,既实现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又可防范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五是要进一步修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加和完善对金融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内容。
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建议仿效美国做法,在人民银行内部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并且建立相应的制度,进一步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受案范围和工作流程。
理清思路,找准定位,认真履行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能
金融稳定事关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大局,基层人民银行肩负着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因此,必须建立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互动,推动县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健康发展。加强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找准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结合点,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促进金融稳定。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实际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在风险防化过程中保障金融稳定。
首先,要建立人民银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协作机制。在金融统计资料交流、文件抄送、信息通报方面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利各方充分掌握货币信贷和金融监管信息,相互协调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4
以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为核心
我国目前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国家支持。面对贷款风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很难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中小银行数量又明显不足。因此,选择一到两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行拆分上市,有利于弥补中小银行数量不足和改善国有银行治理结构。同时,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中小商业银行,扩充中小商业银行资本,也是非常必要的。此外,在我国各类银行中,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最高,更倾向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以,中央银行发放再贷款应该优先考虑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注意发挥区别性
货币政策的作用
一、货币政策宜考虑对东部、中部和西部有一定区别。建议人民银行赋予九个大区分行更大的自,在制定地区性金融政策上发挥优势。允许中西部大区分行掌握更大的贷款利率下浮空间,东部大区分行掌握更大的贷款利率上浮空间,促使不同地区的官定利率更快地趋近市场真实利率水平,为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做准备。 二、金融政策要注重向农村倾斜。一是解决农村金融“失血”过多的问题。建议中央银行尽快停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域及县域以下经济的“抽血”行为;同时,下决心解决邮政储蓄体系的问题,使其资金不但直接来源于市场,也直接运用于市场。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应收账款 融资服务平台 问题及对策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依托互联网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快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已一年有余,为全面了解玉溪市应收账款融Y业务发展现状以及平台建设应用情况,通过实地走访银行、召集银行和企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研。调研发现,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谨慎性较高,债权企业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积极性高但普遍认为手续繁杂,银行与企业对平台建设意义总体了解不够,参与注册使用意愿不强。
一、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及平台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应收账款交易背景真实性确认难
调查显示,银行普遍认为制约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应收账款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账款实际价值确认难。在实际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若没有其他有效抵押物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债务人身份的真实性、债务企业经营生产情况以及还款履约能力对银行来说尤其重要。但由于现实中三方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影响因素,使得银行在进行账款信息真实性确认时困难较大。
(二)部分银行业机构对拓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较为谨慎性
目前,玉溪市全辖有22家银行业机构,而有应收账款融资余额的只有12家,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行业信贷准入政策调整将使相关应收账款融资达成交易客户数量和融资量萎缩。二是由于银行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风险把控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部分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是将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担保辅助手段,真正倚重的仍是不动产抵押、保证人的实力背景。三是银行在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一般要求融资需求方在本行开立回款专户,债务人按规定应将应收账款支付至回款专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债务人将资金回款至发票上标注的企业一般账户或选择用银行承兑汇票来支付,银行不仅难以掌控回款资金,而且也面临业务违规风险。
(三)平台配套服务不健全影响平台使用效率
调查显示,已申请注册的银行和企业普遍反映平台的配套服务存在一定的缺陷,影响平台的有效使用。一是平台客服人员配备不足,影响注册用户的咨询沟通。银行和企业在调研中普遍反映平台的客服电话很难打通,且即使电话接通客服人员因对业务熟悉情况的差异性,也不能完全回答客户的问题,影响客户注册办理时效。二是上传应收账款信息较多,增加企业工作量。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一笔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对应多张小金额应收账款单据。在平台上传应收账款信息时,要面临大量的信息录入工作,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对平台应用积极性。
(四)核心大企业参与平台应用积极性不高
目前,玉溪市市共有25家企业成功注册平台,但核心大企业(一般为债务人)注册比例不到1%。在现场调研中债权人和银行机构也普遍反映核心大企业参与平台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一是在交易中核心大企业处于强势地位,不愿主动为上游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在实际交易中账款归还周期不确定的现象非常普遍,但如果加入平台,债务人需要对账款进行确认,平台会将信息公示,这对核心大企业还款日期和履约情况进行了监督。因此核心大企业参与平台注册意愿不强,从而造成账款确认难。
二、对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及优化平台使用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提高平台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操作功能
一是建议中征公司增加客服人员并加强对客服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平台对外服务的效率,为银行和企业注册使用平台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二是增加企业定向推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需求的功能,让部分不愿意在网上公开应收账款信息的企业取消顾虑,更好地配合银行授信流程,加快融资需求处理效率;三是目前质押物信息为客户自行填写,数据质量层次不齐,建议对质押物类型规范化分类,推送到相对应的资金提供方界面。
(二)加大平台宣传推广构建良好的应收账款融资信用环境
一是目前平台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建议人民银行总行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部门组织共同开展平台宣传推广,拍摄专题宣传片在央视黄金时段进行展播,增加平台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建议将平台使用结合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增加平台使用者的信用成本,例如把债务人是否按时还款、债权人是否虚假债务信息等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中,在参加外部评级时也可把平台参与者的行为作为一项评分项目。
(三)健全完善平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平台使用者的监管
一是建议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所有有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企业必须加入平台,所有的应收账款信息必须在平台上登记,对应的债务企业必须积极配合账款的确认,同时经过确认的信息即有法律效力,因而保证账款的真实性减少银行调查成本,提高平台使用效率。二是建议细化应收账款交易各方的权责关系,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对操作风险、违约失信等行为进行监管,建立平台使用方失信惩戒退出机制,构建良好的平台使用环境。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6
关键字: 储蓄国债(电子式) 网银销售 普惠金融 金融创新
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背景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也快速拓展。通过银行和商家的理财网站或其他网上理财工具,众多网民可以足不出户轻松管理个人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保险等金融资产,尽享互联网时代下的方便与快捷。在“E时代”理财一浪高过一浪的背景下,财政部、人民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开展了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新渠道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国债发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储蓄国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首次触网,百姓购债告别赶早排队
2012年7月12日,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决定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工作。2012年8月30日,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根据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考评结果、承销团成员现有网上银行发展状况等要素,对申请试点的承销团成员进行综合考量,确定2012年首批试点承销团成员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2012年10月26日,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通知,决定发行2012年第十三期和第十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由38家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作为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承销团成员,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
由此,储蓄国债(电子式)拉开了“触网”的序幕,居民购债不必再赶早在银行柜台排队,网络的应用使得传统金融业服务摆脱了固定销售模式。
(二)试点扩大,网银购债选择面拓宽
2013年1月28日,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决定扩大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范围,了《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新增试点银行办法》,明确将新增两批国债网银销售试点银行,并确定了入围细则,国债网银销售规模扩大。
2013年3月27日,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布2013年第一批新增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为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广发银行。2013年7月1日,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布2013年第二批新增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为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
截至2014年8月末,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增至9家,覆盖了五大行、两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两家区域性商业银行。
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销试点效果评价
(一)投资者群体扩大
一直以来,储蓄国债因具备保障本金、收益稳定的特点,受到稳健投资者,尤其是“银发一族”的欢迎。国债网银销售渠道的推出,对于中青年投资者,特别是职场一族,无疑是一大福音,只要动动鼠标,就能第一时间轻松购债。
2014年上海地区国债投资者调查结果显示,在国债的投资人群中,30~55岁的中年投资者占比38.93%,较55岁以上老年投资者占比仅少5.92个百分点(见图1)。可见,网银销售新渠道的开辟进一步推动储蓄国债投资群体趋于年轻化,由老年人这一固定投资人群向中青年人群扩大。同时,2006年面世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在个人投资者中发展迅速,其投资人群占比目前已超越凭证式国债近4个百分点,网银渠道助推作用明显。
图1 2014年上半年上海地区国债投资者信息统计图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上海地区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试点银行提供的购债客户信息调查表统计整理。
此外,上海地区网销试点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工行、交行、农行平均每期电子式国债托管账户开户数较试点前分别增加189%、169%、54%;建行、工行、交行平均每期国债认购笔数较试点前分别增加180%、142%、138%。由于工行、建行、交行为首批网销试点行,故其网银销售对国债投资者群体的拓展效应更为明显。
(二)销售效率提高
根据笔者对上海地区网销试点银行的调查,每期国债发行首日,网银销售额度频现抢空。2012年11月10日储蓄国债首次触网,三大试点行网银销售势头良好。以交行为例,该行全国代销基本额度为3.72亿元,网银额度设置上限为1.34亿元。上午8点30分刚过,网银3400万元五年期国债品种发售额度秒杀;10分钟内,网银1亿元三年期国债品种抢购一空,交行全国1.34亿元网销额度全部售罄。而工行、建行全国网销也在上午9点告罄。上海地区工行、建行、交行首日网银抢售额分别为1.5亿元、0.53亿元、0.21亿元,在全国网银销售总额的占比分别达9.1%、5.88%、15.72%。
2013年共有10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售,网银渠道呈现持续热销局面。各试点行虽都按上限设置网销额度,但均在首日快速售完。其中,发行量较小的五年期产品大多在首发日销售开始的半小时内被抢购一空。
开辟网银销售新渠道后,上海地区9家试点行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总销量较2012年平均增长60%。其中,建行增幅最大,较2012年增加193%(见图2)。网银渠道发展对于节约承销机构资源、推动承销机构完成销售任务、提高承销机构销售效率发挥了较大作用。
图2 上海地区网销试点行储蓄国债(电子式)销量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上海地区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试点银行提供的内部销量数据统计整理。
(编者注:1.请将图例改为“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总销量较2012年同比增幅”;2.请将“中行”两字右移,使文字清晰显露)
(三)发债管理水平提升
在国债热销期,各承销机构的国债额度通过网银和柜台两个渠道快速消化,销售进度明显加快。发债监控时间由整个销售期缩短到几天甚至首日,其运营成本、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同时,通过及时监控和预警超额销售,发债主体能立即要求承销机构采取挽回措施,从而能更好地安排有限的发行期。
此外,由于各承销机构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普遍比较成熟,也有其稳定的客户群体,随着电子渠道对传统渠道替代能力的持续增强,网银销售渠道可以逐渐成为储蓄国债这一传统品种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拓展年轻客户群的重要突破口。
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销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网银渠道业务功能有限
目前,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业务功能仅限于认购、当日认购撤销、托管账户开户及托管余额查询等发行环节,暂无法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资金清算账户变更等投资者后续服务业务。对于尝鲜网购国债的“上班族”、“年轻族”而言,“存钱容易取钱难”。费时费力的后续业务办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发展新投资者群体的步伐。
(二)网银销售额度管理尚待完善
1.网银销售额度占比较少
根据财政部每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通知,各承销银行初始基本代销额度为该行按计划分配发行额的70%,剩余30%一律划为机动代销额度,供发行期所有承销机构竞争性抓取。试点行网销额度上限为各行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根据上述规则,试点行网销额度最多占该行计划分配发行额的28%。但是,网销的效率是柜面销售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可售额度有限使得网银秒杀情况时有发生。2014年上海地区国债投资者信息调查结果显示,网银渠道购债投资者中,超四成因担心网银抢不到额度而转向柜面渠道购买,在这种情况下,网银销售方便、快捷的优势并未充分展现。
2.机动额度首发日无法进行网银销售
国债发售首日,试点行网银和柜面两个渠道的快速消化推动销售效率大幅提高,不仅可促使承销机构尽早抓取本机构机动额度,还能无总额限制地及时抢占非试点行机动额度。由于发行文件规定,试点行首日机动代销额度仅限柜台销售,在此情况下,柜台渠道可售额度较网银渠道明显增多,柜面销售额度充裕但难以消化,而网银渠道却“一债难求”,这一供需矛盾在现阶段较为突出。
3.网银额度存在“时有时无”问题
2014年,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了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新规定:从发行期第三日起,不限网银销售额度进行销售。该项规定取得了一定效果,投资者因此受益。但与此同时,由于首发日网银销售额度告罄,第二、三日再度出现的额度“时有时无”问题对投资者造成困扰。加之大多数投资者无法分清基本额度与机动额度的区别,认为试点行私藏额度,侵害了其购买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矛盾和纠纷发生的几率。
(三)老年投资者对网银销售接受度不高
一是老年投资者对网销安全介质及签约手续办理接受度不高。按照规定,投资者须本人至试点行网点办理网上银行,注册并申领认证介质后,方能通过网银认购国债。同时,试点行采取电子银行口令卡、电子密码器等安全介质认证手段来确保投资者国债份额和交易明细信息安全。而较多老年投资者无法理解上述网络签约手续办理问题,对网银认购需使用的各种安全介质也非常陌生,因此对网银渠道的接受度较低。
二是国债网银认购需经历“托管账户开户(首次购买)”、“国债品种选择”、“购债金额输入”、“交易密码确认”、“安全介质认证”、“交易完成”等操作步骤,老年投资者因对电脑和安全介质操作不熟悉,消耗较多时间,无法及时“抢到”国债购买额度,最终,大多数老年投资者仍然选择经由银行网点柜面购买的传统购债渠道。
(四)网银销售未能真正解决上班族购债难问题
目前,储蓄国债(电子式)柜面和网银销售时间均为发行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因工作原因,大部分上班族无法在这一时段进行国债网银认购。因此,当前国债网银销售未能真正解决上班族购债难问题。
对完善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销业务的建议
(一)拓展网销试点业务范围
随着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网银”功能是否全面,已经成为个人投资者选择产品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储蓄国债网销试点功能主要集中于发行环节,难以满足投资者不断增长的需求。笔者建议进一步拓展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销试点业务范围,可考虑先在网银渠道试点开发提前兑取功能,使投资者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国债资金兑付,为其提供更好的国债网银投资体验。
(二)完善网银销售渠道额度管理
一是建议放宽国债首发日网银销售额度上限,同时考虑适度放开试点行网银销售额度比例调配权限,允许各行根据区域特点、行际差异、客户群体结构等因素适度调整本行网银和柜台销售额度比例,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渠道购债投资者的需求。
二是建议放开机动额度首发日销售权限,允许试点行根据首发日销售进度,在网银和柜面两种渠道间合理调配机动额度,以加速国债产品在各渠道的高效配置,同时有效避免网银销售额度“时有时无”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
(三)简化网购手续、优化网购流程
由于储蓄国债(电子式)开户时已绑定了本人名下指定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作为资金清算账户,投资者进行“网上购债”操作时,是将指定账户资金转化为本人名下的国债资产,不存在资金流向其他账户的风险,因此建议借鉴试点行其他投资产品的网购模式,进一步优化国债网银销售流程。基于多数老年投资者对网络电子产品及其相关业务操作接受度较低,建议比照各试点行自营或的账户金、实物金、黄金递延、理财产品、基金、保险等投资品的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在投资者进行国债网银认购时,适当简化网购手续,例如通过验证其资金交易密码确认交易,省去安全介质认证的环节。
(四)适当延长网销时间段
目前,以上海为例,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大力布点社区金融,不断突破传统银行服务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将“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进行到底,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然而,当前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时间段较短,限制了网银7×24小时无间断服务和商业银行延时服务优势的发挥。在许多商业银行致力于打造新型全天候社区零售银行网点的背景下,建议延长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时间段至晚间18:00后,方便上班族从容安心购债,真正解决上班族购债难问题。
(五)加大网销宣传推广力度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加速推广,普惠金融理念深入民心。“普惠金融”是指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即让广大老百姓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素有“金边债券”美誉的储蓄国债正是与普惠金融理念高度契合的金融产品。建议以“普惠金融”为切入点,加大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销售新渠道宣传推广力度:一是建议在有影响的媒体、网站上为国债网银销售宣传造势,快速提升储蓄国债网销业务的大众知晓度;二是建议发行银行总行充分发挥全行营销的“龙头”作用,加强对分行市场宣传的指导和推动,形成全行集中宣传合力;在分行层面,建议加大对网销亮点的挖掘,通过柜台、网银、多媒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开展行内外大规模、一体化营销,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新渠道,积极尝鲜新渠道投资储蓄国债,不断提升各类投资者对储蓄国债销售新渠道的接受度和满意度。
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销业务未来创新探索
(一)网销业务模式创新
1.创新推出储蓄国债(电子式)转存业务
目前,储蓄国债发行期较稳定,一般为每年3-11月的10 -19日,国债发行日和到期兑付日基本一致,较多国债忠实投资者希望“循环购买”。因此,建议借鉴定期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的成功经验,试点推出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转存业务。具体设想如下:
试点行可在当前储蓄国债(电子式)网银认购、查询交易网银界面中增加“自动转存”及“转存撤销”选项。投资者需在该期国债到期兑付前选择“自动转存”,并选定转存国债的期限品种、转存金额,输入交易密码予以确认。转存确认后,只要新债未发行,投资者可随时“转存撤销”。每月国债发行首日,如遇投资者旧债到期,银行系统将自动按照投资者通过网银提交的转存交易指令,以代扣款方式,通过批处理自动完成新债认购。
2.创新推出储蓄国债(电子式)定投业务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波动加大,投资品定投的优势逐渐显现:一是聚沙成塔,积少成多;二是培养勤俭节约习惯及理财意识;三是摊低成本,分散风险;四是轻松投资,省时省力。结合当前储蓄国债保本保收益及每月循环发行的特点,建议借鉴基金、黄金等产品的定投模式,试点推出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定投业务。范例如下:
投资者在试点行签约网银定投1年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产品1万元,按月扣款。试点行自动于每月国债首发日通过代扣款的方式,代客将投资者绑定的国债资金清算账户资金投资国债。如当月无国债发行,则不扣款。期间,投资者也可在网上银行随时修改定投签约要素,如扣款方式、扣款金额、扣款的电子国债品种及定投撤销等。若投资者持续定投,则其于每月国债首发日,均能收到试点行发送的国债利息入账短信提醒。
(二)网销国债品种创新
1.创新推出浮动利率债和通胀指数债
随着利率市场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储蓄国债与银行定期存款利差快速缩小。同时,在资金面偏紧时期,储蓄国债较银行理财产品及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已现倒挂。固定利率定价模式给投资者带来的仅是名义上的“保值增值”。鉴于目前储蓄国债网购客户群体趋向年轻化,对新事物接受能力较强,因此,建议在网银销售渠道先行试点浮动利率债和通胀指数债,以有效提升储蓄国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中青年人群投资储蓄国债。
2.创新推出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债
200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开发统一互联的代销系统时,已考虑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债1的特点,增加了“终止投资”2业务功能。“终止投资”作为储蓄国债(电子式)一项重要的业务规定纳入了《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中。因此,在当前储蓄国债网银销售试点情况较好的背景下,建议探索通过网银渠道率先推出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债。
注:
1.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债是指投资者除选择持有到期外,有权在持满规定年限后申请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投资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计息。由于包含选择权,该类国债的期限实际上是变动的(由投资者决定),但计息利率都是事先确定的,不随整体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因而计息利率是固定的,该品种的付息方式均为利随本清。特点:投资者可以根据未来其他投资产品收益率的变动情况,做出是否继续持有该类国债的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资金用途不固定、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投资者的需求 。
2.“终止投资”是指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品种储蓄国债的投资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终止投资申请,也可以在同一期间内撤销该申请,终止投资的本息于指定日期清算,终止投资不收手续费。
作者单位:赵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梁珍梅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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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秀芝,吴颖超:《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利、弊分析及改进建议》,载《黑龙江金融》, 2006(11).
[3]陈慧明:《网络银行需要加速发展》,载《信息产业报》, (2000-06-28) .
[4]网易财经. e时财攻略 网上银行让你赚钱更方便.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