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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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

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文1

【论文摘要】:目前,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虽然说已经有一段时间,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很难接受保险,也许由于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到位,但更多的在于保险业发展的自身存在一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理赔难"的问题。这是我国保险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主要通过保险理赔的概念,来界定以及理赔工作总的原则结合保险理赔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在理赔程序、公估机制以及理赔人员素质等方面,在当前还是有一点意义的措施

提到买保险,很多人很不屑。在很多老百姓看来,当保险公司请求你买保险的时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你甚至比上帝还亲切,但等到问题真的发生了,你去要求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找出很多所谓正当的理由,要么说你的情况不具备理赔的条件即是拒绝理赔,要么就是答应理赔但是想方设法理赔很少的一部分,这就是目前我们中国大部分老百姓对保险的感受和态度,虽然这种对保险的说法有点过于片面或者说是有点认识上的扭曲,但至少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买保险容易,理赔难"的问题。人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能够对未来不可预测的风险起到一定的保障防范作用,其实我认为更多的是得到一种心理的寄托,毕竟风险出现的概率不是很大,但如果说保险公司在风险出现的时候他们不能给予快捷合理的理赔,那人们的心理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创伤和打击,也许他们的损失数额不是很大,但是我认为他们的创伤更多的就像是被曾经信任的人欺骗了他们,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试想一下他们还会再次购买保险吗?中国的保险业要真是这样那还会有前途吗?要想使中国老百姓的观念改变,使他们觉得买保险就好像是找到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善保险理赔机制和效率。文章就是基于已经充分认识保险理赔的重要性,通过界定保险理赔的概念及其保险理赔工作的原则,结合我国当前保险理赔的问题和存在的原因,从而最终提出提高我国保险效率的应对策略。为中国保险公司在面对已经全面开放的保险市场,国外保险公司进入的激烈竞争态势的情况下提出一点参考意见。

一、保险理赔的概念及其理赔工作的原则

保险理赔是指在接受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并进行现场查勘与取证的基础上,展开保险责任的审定、赔款理算,最终达致赔付损失的决定或因损失不属保险责任而拒绝赔偿。保险理赔工作从接受被保险人的损失通知开始,经过现场查勘、责任审定、赔款计算,最后向保险人(或收益人)支付或给付款项,是一项比较复杂而又繁重的工作。保险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要树立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知道思想。虽然很多人听起来也许觉得空话,但它必须作为保险经营与管理的重要原则和知道思想。当发生灾害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之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支付赔款,帮助企业或个人及早恢复生产或重建家园,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其次要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陪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最后要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八"字理赔原则。即"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工作者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理赔工作的基本要求。"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和现场查勘,掌握出险的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保险责任。"迅速"就是要抓紧处理赔案,对赔案查的准,办的快,赔的及时。"准确"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错赔,不滥赔。"合理"就是要求赔偿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在许多情况下,要结合具体安庆进行准确定性,必要时还要结合实际情况有一定的灵活性。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当然,如果只追求正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效率,虽然赔款计算准确,但却耽误了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的时间,也是不可取的。总的要求应该从生产出发,为保户着想,又要讲效益。

二、当前我国保险理赔中的问题及原因

(一)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滞后。近几年来,国内保险市场过于强调业务导向,自上而下重业务、轻管理的意识相当浓厚。一是重业务收入指标,忽视理赔指标考核;二是媒体直传营销的事迹多,介绍理赔控制、风险管理的先进事迹偏少;三是以业务多少、保费收入大小论英雄。由于受风险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影响,对风险控制及管理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科学的约束机制和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导致业务推着管理走,风险管理责任难以落实,风险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二)利益机制的影响。随着保险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保险业竞争加剧,保险理赔风险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一是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案件时,为了稳定自己的市场份额,对投保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对不该赔款的采取酌情赔款、同情赔款,这种行为助长了一些投保人不正常的投保心理和索赔心态;二是实行工效挂钩,导致基层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不顾风险质量,盲目拉保,盲目承保;三是一部分素质不高的保险公司职员或人自律意识差,或内外勾结,损害保险公司利益。

(三)理赔人员素质不高,理赔专业人才缺乏。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不仅保险标的涉及面广,而且标的风险的成因十分复杂。这就要求保险理赔人员,特别是估损、定损、索赔单证审核、赔款计算等方面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理赔经验、较强的辨伪能力。而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并不具有这些知识和能力,致使在理赔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办事效率低下,对道德风险的防范既缺乏信心,又缺乏强有力的手段。每当出现复杂案件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四)外部环境的影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时间不长,保险在社会中的地位不高,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浅表层,从而在外部环境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利于保险业发展的因素。一是每当遇到影响面广、损失程度大的索赔案件,政府都会出面"调解",甚至强行保险公司赔款。而保险公司身处一方,在许多方面受制于人,不得不按政府的行为办事,保险业往往成为化解矛盾、稳定秩序的牺牲品。二是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案时比较多地考虑外部效应及影响,放弃保险原则和保险准则,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增加了理赔风险。

三、提高保险效率的应对策略

(一)严格理赔程序,把好最后关口。保险理赔工作是保险关系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的直接体现,是维系保险关系的重要条件,无论对投保人还是保险人都很敏感。因此,在处理理赔案中除必须坚持公平、合理、准确、及时原则外,还应做到:第一,实行交叉审核制度,严格单证审核;第二,对每一笔赔款实行投保人、人认定制度,在未证实投保人与人真实关系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人给付保险金;第三,重大保险金赔付实行集中查勘,集中定损、估损,集中会诊制度;第四,对参与管理工作的一线人员应严格纪律,明确责任,增强理赔人员的责任心,提高理赔人员的自律意识;第五,搞好调查取证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系统地掌握标的出险的真实情况。

(二)加快保险公估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将目前由政府或行政部门承担的有关事项剥离出来,由公估机构专门行使标的出险检验、估损,杜绝人情定损、关系定损。如在机动车辆保险中,交警只负责事故责任的认定与裁决,由公估机构对损失情况进行查验,对于人身险的赔付,应由指定的专门医院或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证明。保险公司应与协作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以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避免,谋取私利,增加理赔风险。

(三)提高理赔人员素质,增强实战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保险理赔风险因素的高技术化及隐蔽化趋势越来越强,理赔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对理赔人员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保险理赔人员不断提高自身应付各种理赔风险的能力:一是具有应付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二是具有从复杂的理赔案中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问题能力;三是具有明察秋毫的洞察能力;四是具有掌握识别各种欺、诈、骗手段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处理理赔案的

能力;五是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保险公司利益的能力。

(四)加强理赔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是高风险行业,强化员工的内防意识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人们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是思想工作不够深入,对职工的思想状况和个人行为了解不够,使一些事故隐患长期潜伏,不能及时发现。二是偏重"能力效应",以保费论英雄。三是内部员工相互监督不够,使一些有问题的员工更加有恃无恐。四是执行规章不严,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理存在捂、盖现象。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核赔、理赔责任。对复核员、核赔员、会计、出纳应分开设置,避免混岗。强化各环节的责、权、利制衡要素,严格实行校赔、理赔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建立起理赔风险管理新机制。

(五)政府应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批准设立的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经营自。各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保险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支持保险公司的合法经营及理赔决定,避免经济行为"行政化"、保险行为"财政化"、保险赔款"救济化"。保监会应依法实施保险监管,不得干涉保险公司的正当活动,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张洪涛,王国良.保险核保与理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

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文2

论文摘要:对于保险服务而言,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理赔问题。众多保户对保险存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的印象,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有效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应从保险公司、客户、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外部环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一、保险理赔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公司方面

1.多数保险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当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

2.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露出来,主要包括:

(1)条款制定中的问题。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存在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例如某公司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犯罪行为”一款,既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仅指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2)展业过程中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往往不向潜在的消费者披露对于自己不利的信息,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利益。在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人职业道德教育、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3)核保环节中的问题。当前,在有业务就有一切的指导思想下,部分核保人员缺乏责任心,核保把关不严,导致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了许多理赔纠纷问题。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缺少科学的核保技术和评点手册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核保质量。

3.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二)客户方面

从客户方面看,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也会让客户感觉理赔困难。

1.客户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尤其是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一方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2.有些客户认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计算方法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或是在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做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客户就不能纠缠不清,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3.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三)保险监管方面

1.保险监管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监管理念。由于当前国家发展保险业的思路是做大做强保险业,这种思想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大保险业的思想被片面强调,以为发展保险业首先要做大保险业,或者做大保险业就是做强保险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保险监管机构重视对市场主体进入门槛的把关,却忽略了保险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忽略了对保险服务质量的监管。

2.保险监管透明度低。由于保险监管透明度低,对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监管无实质性标准,难以控制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比较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优劣状况。第二,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不知情的公众也依然去购买其产品,无形中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三,没有正规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

(四)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保险市场各个主体都忙于贯彻“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无暇顾及彼此之间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等。这使得保险监管部门赋予保险行业协会的“以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协会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真正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体系……”等诸多职责无法很好地实现。因此,由于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问题上,保险行业协会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显得苍白无力。

(五)外部环境方面

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问题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对相关法律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1)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2)由于《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做具体规定,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保户,而且不受任何法规方面的监督、惩处,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

2.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

3.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二、解决保险理赔难题的对策

理赔难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同样,解决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除了保险公司自身应当克服其不足之外,还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广大客户以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保险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要解决理赔难题,就是要以客户为导向,提高理赔质量。具体而言,当前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抓好如下几个环节:

1.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要以客户为中心来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心可靠的良好企业形象。

2.完善保险经营前期各环节的管理来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首先,革除现有保险条款的弊端,在保持保险条款的严谨性和法律上的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让保险条款通俗化。其次,加强展业管理,提高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人的监管。再次,加强核保管理,严把“进口”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防范保险欺诈和犯罪,把可能出现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建立科学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的理赔经验,让保险专业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介入保险公司的理赔。加强现有理赔人员的素质培训,制定出一套详尽的理赔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理赔人员在业务、服务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同时可按不同职级给予专业津贴,以激励理赔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4.健全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保险公司要健全严格的理赔服务规程,实行经理负责制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将保户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

(二)客户应注意的问题

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要避免自己在出险索赔时遇到理赔难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保险理赔流程。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关理赔流程的说明,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当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台或者热线电话详细咨询理赔的流程。在申请理赔时,可以向保险理赔人员了解保险理赔的具体步骤以及办理进度等情况。

2.正确地看待保险。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正确看待保险的保障功能,实事求是对待保险索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订立合同时讲求诚信原则,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3.注意投保环节的问题。客户在投保时应注意选择一家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在客户服务方面有保障;选择一名从业时间长、无不良记录的保险人,并根据个人情况正确选择保险产品;注意仔细阅读自己所投保险的条款,特别注意对其中的保险责任、如实告知及理赔申请等条款的了解,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4.客户在理赔环节要注意的事项。一旦出险,客户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尽快收集好相关单证,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理赔案件过程中,经常与理赔人员保持联系,如果需要客户提供相关信息时,客户应该及时进行反馈。

(三)保险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转变监管理念。保险监管不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实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发展道路,更要认识到保险最基本的“稳定器”、“助推器”作用,所以保险监管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主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制定规章、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其中要加强对保险服务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升理赔服务质量,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2.提高保险监管的透明度。当前,只有保险监管部门有能力对公众进行全面的信息,因此应当及早解决监管透明度低的问题。比如对外公布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让社会公众真实反馈自己接受服务水平的优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让社会公众及时、完整地从这些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改变保户只能听取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一面之词的现状。

(四)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1.加强保险行业协会自身建设。面对保险市场中众多的市场主体,保险行业协会的实力明显单薄,如不加强自身建设,很难保证其职能的发挥。今后要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和完善协会职责。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保险协会信息化等等。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让各保险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保险公司等经营机构充分认识到保险行业协会存在的意义。

2.协调与保险市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保险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保险企业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所以应充分与保险市场各行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机制。一方面可以代表协会会员向政府反映保险监管的意见和情况;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牵头,制定行业公约督促会员共同遵守和相互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协调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

(五)外部环境的培育

1.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险法虽然做过一次修改,但并不能满足保险理赔发展的需要,应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和修订工作。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是防范和化解理赔风险的有力武器,然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导致赔款逐年上升,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导致理赔难言论泛滥。因此,应加大司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以解决理赔难问题。

2.加快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保险活动中来,其中尤以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发展更为迫切。首先,保险经纪人可以帮助投保人选择其需要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同保险公司洽谈合同细则并代办相关手续。保险合同往往因保险经纪人的参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保险纠纷的发生。其次,根据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成熟经验,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保险公估业,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这样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平等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当前,社会监督已经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对行为主体的影响正在逐步增强,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就能有效解决保险理赔难的问题。比如通过报刊舆论披露保险公司理赔中存在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企业形象,从而影响到其市场份额,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力和必要的干预。

参考文献:

[1]周道许.中国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孙大俊,张永珠.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

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文3

保险理赔既是保险业务处理程序的最后环节,又是评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险人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验证保险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处理理赔纠纷可以发现保险公司在业务承保这个“进口”和后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般说来,保险理赔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险通知——现场勘查(包括查看出险地点、时间,查明出险原因,了解保险标的受损情况)——责任审核(包括审核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标的上,是否发生在保单载明的地点,是否发生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要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要求,保险事故发生的结果是否可以构成要求赔偿的条件等)——损失核算(包括保险标的实际损失和发生的一些直接费用)——损余物资处理——赔款给付——代位追偿。保险理赔工作一般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所谓主动,是指保险人应主动深入现场开展理赔工作;所谓迅速,是指保险人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及时赔付,不拖延;所谓准确,是指计算赔付金额应力求准确,不惜赔,也不滥赔;所谓合理,是指赔付要合情合理,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然而我国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却还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理赔难”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我国保险理赔低效率的表现

(一)现场勘查难。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章制度要求第一现场勘查率力争达100%,而实际工作中却达不到70%。虽然,保险条款和索赔须知明确要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实际上,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理赔规定,加之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事故当事人的不良动机,使保险理赔的责任判定和实际损失的认定,充满了不确定因素。

(二)调查取证难。为了准确认定责任损失,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制定严谨的理赔程序,依据气象、水文、公检法等代表国家权威部门或关联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理赔处理的重要或唯一证据。但从目前来看不尽如人意,取得证明文件的手续过于繁琐,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带来了较多的麻烦。更甚者,一些部门为了营利目的,不负责任的乱出证明。对权力部门的过分依赖,使得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许多本不该支付的赔款。

(三)理赔控制难。一是保险理赔的专业技术咨询鉴定系统缺失,常常引发理赔争议。二是业内信息披露系统缺失,业内外的黑名单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遥法外,使保险公司防不胜防。三是询报价系统失真,市场信息的权威性及传递损耗,极易增加赔付成本。四是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里外勾结,共同谋利的现象不断发生,利用了保险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胜防。

(四)依法经营难。现行保险理赔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有些保险公司为了短期的利润而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故意进行压赔、限赔或拖赔;而一些保险公司则为了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一味迁就客户进行通融赔付,以致滥赔;而面对保险欺诈,很多保险公司往往束手无策,以致骗赔猖獗。

二、社会环境影响理赔效率

(一)法制环境不健全。当前,保险业所运用的法律、法规或条例,有些条款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尽管有些部门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正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但立法建设滞后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由于新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出台,旧法规是理赔的根据,出现了大量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赔付率上升,赔款增加。此外,各法规之间磨合性差,存在明显的衔接“缺口”,相关法规的相应条款之间存在冲突,语言不规范,表述不清晰,使得保险理赔人员在处理赔偿实务时,无所适从。保险公司法制观念薄弱,对采取法律方式处理索赔存在后顾之忧,担心会由此影响社会公众对保险公司的印象,往往采取“内部消化”、“私了”,从而埋下了理赔风险的祸根。

(二)诚信环境不理想。我国保险业诚信环境不甚理想是造成我国保险理赔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保险公司信用度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保容易,索赔难;收费迅速,赔款拖拉”现象已成为广大投保人的共识。第二,不论索赔金额大小,情况是否清楚,都要经过复杂的甚至是不必要的程序。第三,保险公司不严格履行赔款时限义务,许多赔款的时限都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投保人也存在信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保险欺诈。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有资料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升至9.1%。

(三)人才环境不适应。我国保险理赔纠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展业人员在展业时没有履行应尽的解释说明义务,存在误导投保人的现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关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保险法》特别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但是在理赔实际工作中,部分业务员在展业时只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得到多少赔偿,而对一些限制性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则讲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发生事故,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赔偿金额希望值高,而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时的要求,就很容易产生矛盾。

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保险标的涉及面很广,而且标的风险的成因也十分复杂。这就要求保险理赔人员,特别是估损、定损、审核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理赔经验,较强的辨伪能力。而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并不具有这种知识和能力,致使在理赔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

(四)政府职责不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是应该和必须的。但是由于风险因素众多,因而调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很多调查工作保险公司还须依赖其他的部门。例如在火灾保险中,保险公司需要公安消防机关作起火原因及损失的结论;在交通案件中,需要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分析和结论;在人身意外伤害案件中需要医疗部门作出诊断和医疗的结论等等。但是在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这些部门有确认和证明的义务。这些部门也没有建立这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规定,因而造成了很多保险理赔实践中的问题。如结论证明随便开,以及伴随而来的弄虚作假和腐败问题。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一)与时俱进,完善法制环境。我国新公布的《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条例》已在7月1日施行,无疑将给我国保险业法制建设带来难得机遇,进而推动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监管机构继续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风险保障需求,如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进行调研立法,扩大保险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效能的同时,还应密切联系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对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大清理,对于相互冲突的相关条款进行规范以及明确,而对于一些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也应及时进行调研并制定相关的条文,使得保险理赔有法可依。同时,保险监管机构应指导保险行业协会从反应最为强烈的机动车险、健康险等的理赔服务着手,明确理赔服务的时间、程序和标准,逐步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通过签订自律公约等形式在全行业普遍推行。目前,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已经总结出一套理赔方面的行业经验和通行标准。如2004年12月24日经济合作组织(OECD)就推出了一套保险理赔行为管理指南(OECDGuidelinesforGoodPracticeforInsuranceClaimManagement),分别从报案、接案、理赔文件和流程、反欺诈、理算、理赔、时效、投诉处理、理赔相关服务、市场行为10个方面为其成员国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套理赔文化范本。

(二)同心同德,建设保险诚信。建设保险诚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保险经营的特殊性,联系社会的广泛性,决定了保险诚信建设对整体社会诚信环境的依赖性。所以,政府和监管机构要切实肩负起营造社会诚信环境的责任,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制定市场行为规则,规范保险市场竞争秩序,增加重大项目招投标的透明度,监督和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同业合作,共同抵制不诚信的行为。二是实施教育与引导,从构建企业文化的长远发展目标出发,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对其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惩处机制,树立起保险企业形象。具体的做法是在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逐步建立面向行业内外的保险信息网络,包括保险公司一般性业务沟通交流网络。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在建立保险行业荣誉体系,定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隆重表彰全国范围内的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引路,弘扬诚信文化。同时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和被保险人诚信信息查询网络,对有不良记录的保险公司、人名单和恶意骗保骗赔被保险人名单进行公布。这样一方面可使失信的业务员难以再从事保险业,为不诚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也可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使那些恶意骗保的投保人难以得逞。

(三)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素质。保险监管机构要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分门别类的、与国际接轨的从业人员标准,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整体素质提高。一要开展保险从业教育,以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教育为契机,在业内深入有效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大服务的战略经营理念。二要完善准入制度,广泛推行行业及岗位标准,包括业内评价、文化素质、基本技能、从业经历等,实行定期的考核与岗位轮换、淘汰与晋级机制。三要启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定期进行评价。要在与保险经营联系较为紧密的行业或部门,广泛聘用保险社会监督员,实现保险经营与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提高工作效率。四要提高理赔人员素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保险理赔风险因素的高技术化和隐蔽化趋势不断增强,理赔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对保险理赔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保险理赔人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包括具有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从复杂的保险赔案中辨别真伪的能力。

(四)加强合作,利用保险公估资源。保险公估机构的存在与发展,源于保险公估机构的独特地位和特有职能。保险公估机构介入保险市场,不仅能有效地降低保险商品的边际交易成本,而且能维护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建立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实现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今天,加快培育和发展公估机构是促进保险理赔规范化的需要。目前,我国各家保险公司对各险种的理赔方式不一,规范化、公证化程度不高,再加上理赔人员队伍不稳定,管理不严,往往发生人情赔付、通融赔付,甚至发生以赔谋利、损公肥私的现象。如果建立了保险公估人制度,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公估机构对保险标的损失范围、损失程度、损失数量进行计算和确定,出具保险公估报告,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审查和赔付,就可以杜绝上述弊端。对保险公司而言,既节省了人力物力,缩短了理赔时间,还提高了公司信誉;对被保险人来说,由第三方处理赔付,公证客观、准确及时,被保险人可以迅速得到补偿。在国际上,由保险公估人经办本国或国外保险与再保险的公估业务是通行的做法。

[参考文献]

[1]杨立新等.保险赔偿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文4

【关键词】汽车;保险;改革;发展

1.我国汽车保险的改革

德国新手的保险费按260%计算,然后逐年递减,最低可减至35%,但是前提是不出事故。一旦出了事故,第二年的保费率会提高大约50%左右。这样的政策一举两得:鼓励了驾驶员安全驾驶,驾驶员少出事故,又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赢利。借鉴国外汽车保险制度的经验,得出许多启示,找出中外车险水平的差距,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车险市场的初步调整

车险市场化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与德国相似,我国车险改革初期仍以较低层次的费率竞争为主要营销手段。因此,在改革启动之初的2003 年前半年,车险费率一路走低,同时,赔付率则逐步攀升。与德国不同的是,仅半年多时间,我国车险市场的平均费率就开始呈上扬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多年的市场经济进程已经为车险改革打下了较好的制度基础。车险改革之前,财产险市场除人保和中华联合外都是股份制公司,有追求利润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人保虽然由于体制等诸方面原因转型较慢,但股改后公司经营理念调整得也很迅速,局部地区人保费率开始上调。另一方面,传统财产险领域竞争亦很激烈,不存在较高的利润空间,保险公司只有通过主动的战略调整、产品创新及内部架构重组,公司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德国的激进式改革花了近五年时间才走向规范,我国的渐进式改革未及一年,市场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对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国外经验告诉我们,作为财产险的重中之重,车险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对改革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我们应该有充分的前瞻性的准备,车险市场化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3.我国车险存在问题概述

3.1现场勘查难。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章制度要求第一现场勘查率力争达100%,而实际工作中却达不到70%。虽然,保险条款和索赔须知明确要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实际上,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理赔规定,加之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事故当事人的不良动机,使保险理赔的责任判定和实际损失的认定,充满了不确定因素。

3.2调查取证难。为了准确认定责任损失,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制定严谨的理赔程序,依据气象、水文、公检法等代表国家权威部门或关联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理赔处理的重要或唯一证据。但从目前来看不尽如人意,取得证明文件的手续过于繁琐,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带来了较多的麻烦。更甚者,一些部门为了营利目的,不负责任的乱出证明。对权力部门的过分依赖,使得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许多本不该支付的赔款。

3.3理赔控制难。一是保险理赔的专业技术咨询鉴定系统缺失,常常引发理赔争议。二是业内信息披露系统缺失,业内外的黑名单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遥法外,使保险公司防不胜防。三是询报价系统失真,市场信息的权威性及传递损耗,极易增加赔付成本。四是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里外勾结,共同谋利的现象不断发生,利用了保险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胜防。

4.社会环境影响理赔效率

4.1法制环境不健全。当前,保险业所运用的法律、法规或条例,有些条款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尽管有些部门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正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但立法建设滞后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由于新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出台,旧法规是理赔的根据,出现了大量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赔付率上升,赔款增加。此外,各法规之间磨合性差,存在明显的衔接“缺口”,相关法规的相应条款之间存在冲突,语言不规范,表述不清晰,使得保险理赔人员在处理赔偿实务时,无所适从。保险公司法制观念薄弱,对采取法律方式处理索赔存在后顾之忧,担心会由此影响社会公众对保险公司的印象,往往采取“内部消化”、“私了”,从而埋下了理赔风险的祸根。

4.2诚信环境不理想。我国保险业诚信环境不甚理想是造成我国保险理赔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保险公司信用度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保容易,索赔难;收费迅速,赔款拖拉”现象已成为广大投保人的共识。第二,不论索赔金额大小,情况是否清楚,都要经过复杂的甚至是不必要的程序。第三,保险公司不严格履行赔款时限义务,许多赔款的时限都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投保人也存在信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保险欺诈。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

4.3人才环境不适应。我国保险理赔纠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展业人员在展业时没有履行应尽的解释说明义务,存在误导投保人的现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关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保险法》特别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但是在理赔实际工作中,部分业务员在展业时只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得到多少赔偿,而对一些限制性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则讲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发生事故,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赔偿金额希望值高,而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时的要求,就很容易产生矛盾。

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保险标的涉及面很广,而且标的风险的成因也十分复杂。这就要求保险理赔人员,特别是估损、定损、审核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理赔经验,较强的辨伪能力。而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并不具有这种知识和能力,致使在理赔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

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文5

关键词:中国寿险;理赔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一直存在于保险行业的“理赔难”的问题已逐渐演变成我国的保险行业继续前行和发展的阻碍,让人们对购买保险有些望而却步,同时,也给很多的投保人带来了极大的忧虑。究其原因来讲,一面是投保方因为对保险专业知识欠缺,导致理赔时感到困难重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传统粗放型的经营思路,导致对理赔环节的重视程度不够。同时,保险监管对市场上“理赔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出台有效的改进措施,而法制环境的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重了“理赔难”问题。

一、投保方角度分析理赔难

1.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投保方在缺少法律背景及保险专业知识,对格式化的保险条款及其内容涵盖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专业术语理解不准确,导致投保人对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障责任及责任免除不能完全了解。

2.由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无法从投保询问告知书上获知被保险人的所有健康情况,投保人可能存在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付,逐步形成了“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误解。

3.相较于投保时提交的资料,理赔需要的索赔资料更加烦琐。目前,大多数公司在投保时仅需要填写投保书即可。而实务中,若客户发生理赔,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索赔单证有的多达几十页,而且资料中很多证明要求由政府机关出具,对客户来讲比较困难和烦琐。

二、保险公司角度分析理赔难

1.保险公司过去粗放式经营,重保费、轻管理的现象比比皆是,各家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存在关系单、人情单,人在展业过程中并不了解被保险人真实的健康情况,更有甚者明知投保人有病还劝其带病投保。保险公司这种业务品质低下的保单,往往理赔成本高、赔款支出大于保费收入,长久下来就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

2.作为一名寿险理赔人员,深知理赔从业人员要求对保险、医学、法律、心理学等方面均有一定了解,而保险市场上理赔人员专业水平良莠不齐,早期的理赔人员对保险知识的了解片面,致使在理赔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选择。

3.近两年来,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愈发重视,既往理赔服务意识淡薄,理赔人员没有形成大客服的服务理念。少数保险理赔人员身上仍然存在“官僚”作风,最终只能造成保户对“保险”望而却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

三、外部环境角度分析理赔难

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保险业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完善,部分条款解释存在疑义,保险实务中投保方和保险方各执一词,法院对保险公司的实务缺乏了解,对保险法的理解有限,没有规范统一的处理尺度。另外,新保险法出台前,理赔的时效没有做相关法律规定,少数公司处理案件拖沓,致使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服务不满。

2.社会舆论泛滥,市场信心缺失

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过错,社会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部分媒体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更是意见偏颇,片面地报道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案件,致使整个消费市场对保险的热度不足,负面影响却颇为深厚。

3.社会监督有待加强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报刊舆论、审计单位、资信评级机构等对保险业的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寿险“理赔难”问题一直是保险从业人员及保险监管机构重点关注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保险公司、媒体舆论、监管机构及外部环境等方面着手,探讨解决理赔难问题的方法。

从保险公司来讲,其基本职能即为分散风险组织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应该正面宣传自己的理赔实际案例,进一步提升自身防灾防损、分担风险的公众形象。另外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客服服务尤其是客户理赔服务体验,缩短理赔时效,提升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水平。同时,保险公司应该简化条款,使用通俗语言,扩大保险知识的普及面,减少理赔纠纷发生。

从监管角度上讲,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应该采取积极引导的作用,同时,监管机构应该维护保险业良好市场环境,剔除消极影响因素,保证保险业正确发展方向。近些年来,保险监管机构在提升保险行业形象上做了很多积极的努力,出台行业统一的服务标准,将各家公司的服务水平定量化。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会协助各家保险公司积极应对群众投诉,在和媒体交流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改善调节作用。

保险理赔管理的主要措施范文6

保险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范文1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的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但是,在工作中,我们仍然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与不足,如保险赔付率仍然偏高,处理保险拒赔案件欠缺方式、方法等等,因此,全面提高理赔质量和理赔管理水平,仍是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在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车险查勘、定损、报价、核赔、医疗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激励,不断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因此,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专线接报案时间控制在每案3分钟以内,回访率力争达到95%;查勘定损岗现场到位率力争达到100%,超时限交案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报价岗自报车型控制1天以内,分公司报车型与分公司协调尽量控制在2天以内;理算岗件数结案率和金额结案率力争达到85%。

20xx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现场赔付案件考核力度,扩大影响,造出声势,在包头市场树立中华保险理赔服务特色。

(2)控制好车损险定损质量,确保车险赔付率明显下降。因此我们要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挤压车损险赔案中的水分,切实有效地实施定损复查和核损,加强对查勘、定损工作的监督和把关。

(3)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全面细心接报案,及时出现场,准确报价,热情服务,合理理算赔付。进一步完善案件快速理赔办法,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下,保证案件处理的简化、便捷、快速,突出中华保险特色。建立健全维修、救援、配件为主的服务网络,本着互利互惠、控制风险的原则,考核签定合作协议的汽车修理合作单位。加强查勘定损队伍建设,提前一步储备人员,不让查勘定损拖业务发展的后腿。

随着业务规模不断作大,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全体理赔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理赔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提高理赔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理赔人员的言行,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要求查勘人员要作到车辆洁净、衣着整洁、言语文明、不卑不亢、耐心细致、服务高效,以崭新的面貌应对客户,教育每一个理赔人员在做理赔服务的同时,要做中华保险的宣传员。

(4)20xx年,我们在保证第一现场到位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第一现场报案率,加大无现场自述案核查案发现场的力度,以减少假骗赔案的发生。我部出台拒赔案件奖励办法,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降低赔付率,增大利润空间,重点加强非车险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工作,抽调专业组进行非车险查勘和疑难案件的调查。

(5)加强报价管理,做好价格本地化工作,挤压汽车配件和修理价格中的水分,切实做到同一车型,统一报价金额。

(6)加强伤人案件赔偿的审核。

(7)积极防范保险欺诈,做好疑难赔案调查处理工作。

(8)规范未决赔案管理,严格执行总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未决赔案的处理原则和操作流程,提高未决赔案的估损准确性,尽量杜绝未决赔案零估损情况的发生。

(9)加强内部信息反馈。理赔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承保部反馈,以促进公司承保风险控制,监督承保制度的执行,从源头上遏制赔付率的上升势头,协调好业务发展和理赔管控的关系。

(10)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管控与监督。我们公司各部门及下设各支公司收集在我部门从事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帮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进而对保险理赔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质量与效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部门将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宗旨,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标,着力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提升公司的社会美誉度,树立公司品牌,展示我们公司的服务优势,力争通过服务促进效益,为把我公司建成为一流现代保险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保险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范文2 20xx年是全系统“优赔增效”活动巩固深化之年,更是理赔管理品质提升之年。理赔作为公司最大的成本中心,对公司“双超”目标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总公司理赔工作指导思想,结合公司理赔管理现状,特拟定分公司20xx年理赔工作思路及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总公司“#+#+#”工程(“#”:现场管理和品质监督,“#”:四个维度的考核指标,“#”:四个专项活动)为指引,以理赔效率提升为前提,以理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理赔基础夯实为抓手,以关键环节管理为重点,以理赔队伍建设为保障,以考核评价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确保各项理赔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地,助推公司全面实现20xx年“双超”目标。

二、工作方针:

20xx年的理赔工作围绕 “快、准、好”的工作目标,按照“提效率、防渗漏、强品质、促创新、优队伍”十五字方针开展工作。

三、总体目标

(一)考核排名靠前:20xx年理赔指标考核进入全系统前六名,迈入优秀分公司行列。

(二)理赔效率领先: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公司服务口碑持续提升。

(三)赔案质量提升:理赔内控显著增强,赔案质量有效改善,赔付成本有效控制。

(四)理赔队伍创优:理赔队伍素质有效提升,在行业及系统中争先创优。

四、工作计划

为全面实现既定工作目标,20xx年分公司理赔拟重点抓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抓理赔队伍建设,强化执行,组建一支高效、协作、强推动的理赔核心团队。

1、实施人员定配制度。根据案发量、服务半径和地域特征,科学测算理赔中心各岗位及各机构理赔人员配置标准,同时实施定编、定岗、定人管理,确保理赔管理服务到位。

2、完善人员培训制度。一是严格理赔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从源头上提升理赔人员素质;二是逐步充实理赔关键岗位专业对口人才,确保关键环节管理到位;三是分条线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各岗位人员专业技能;四是实施双核人员轮岗交流学习,确保政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开展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营造 “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

3、强化人员考核制度。一是修订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二是实施分管领导和客户经理垂直封闭考核,充分发挥基层管理岗位管理职能;三是建立部门专业职级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

4、严格人员淘汰机制。一是落实理赔人员考核淘汰机制,保持理赔人员的危机感;二是强化理赔人员查处力度,提升理赔人员的责任感;三是对严重违规人员一票否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对管理不到位的机构,实施分管领导和客户经理召回谈话,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抓理赔基础建设,统一标准,建立全流程理赔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1、抓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全面落实总公司客户服务规范要求,树立良好的理赔服务形象和服务口碑;二是强化理赔标准化服务执行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三是深入开展“八个三”工程和“五统一”活动,全面提升理赔管理水平。

2、抓非车险赔案过程管理。一是优化非车险理赔流程,提升非车险案件处理时效;二是实行重大案件过程管控,建立重大赔案通报、初勘、复勘、合议制度,并落实重大赔案专人跟踪制度;三是加强人身意外险死亡、伤残案件查勘调查管理。人险案件分片区管理,片区联络人对负责机构的案件整体负责,伤残案件每案必勘,并对需要进行二次调查案件进行指导或现场复勘,死亡案件(学平险除外)亲自参与现场查勘或者复勘;四是与意健险、财产险部、核保部门建立两核反馈机制,每月核保与理赔相互意见反馈;五是开展防灾减损工作,预防和降低灾害损失程度,建立大灾排查制度,联合财产险部制定大灾排查管理办法,进行冬春季节火灾排查与雨季洪灾排查工作;六是加大指标考核,跟踪检视赔案处理进展,并将案件处理时效与质量纳入考核。

3、抓双代案件管理。一是修订双代案件管理办法,规范双代案件处理标准;二是落实双代案件监督与考核,确保双代案件处理规范;三是建立双代案件每月清理制度,避免双代案件遗漏;四是严把双代案件质量关,对委托案件中换件材料存在争议的案件,及时与代查公司联系核损,保证损失核定准确;五是严格执行通赔案件管理的规定,对符合通赔条件的案件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通知承保机构及时理算核赔。通过规范双代案件管理,全面提高异地出险案件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

4、抓损余物资管理。一是出台损余物资管理办法。以残值有效管控为抓手,有效挤压理赔水分;二是加大后端审核把关,对残值管理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规范处置流程,确保损余物资处理及时入账减少损失;四是建立量化考核制度,提升各机构损余物资管理成效。

5、抓配件数据库维护。20xx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省##家机构对合作配件商的问卷调查,摸清现有合作配件商合作情况,梳理清分合作配件商,建立新的合作模式及考核办法。20xx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公司出险频率较高的前###个车型的常用配件市场价格数据库更新。实现对配件价格使用、审核,以及合作修理厂、合作配件商的动态管理考核,提高配件管控对业务发展的支撑力度。

(三)抓各环节时效监督,提升效率,树立良好口碑助推公司业务大发展;

1、加大小额快赔力度。继续抓好小额快赔办法执行落实工作,通过小额快赔带动理赔效率的整体优化。通过小额快赔竞赛方案的全面开展,全面提升小额案件的理赔效率,

2、建立各环节滞留案件清理制度。有效降低案件滞留率。20xx年#月#日起,按照当天已决赔案数量##%的赔案比例进行稽查,分机构、分岗位针对赔案各处理环节时效、赔案质量及规范性进行对应责任人考核。

3、强化日清日结抽查考核。有效提升各环节处理时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现全险种各理赔流程的日清日结抽查(20xx年仅限于车险非大要案岗位),实时监督各岗位案审人员赔案处理时效。每月末形成通报下发机构,督导各岗位不断提升案件处理时效。

4、完善理赔纠纷调处机制。全流程完善理赔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各环节纠纷协调处理责任人,避免矛盾升级延长理赔时效。

5、加强全险种“已决未付赔款”管理。一是规范支付信息修改流程,由各机构每日清理,汇总上报支付信息修改表;二是强化考核,每月汇总信息修改表纳入相关岗位的考核。三是每周下发已决未付赔款清单,督促机构跟踪处理。

(四)抓理赔现场管理,控制风险,提升案件处理质量有效控制公司赔付成本。

1、强化第一现场到位率管理。按照##财险理赔字〔20xx〕##号《关于开展查勘定损现场抽检的通知》继续加强第一现场管理,有效提升第一现场到位率,在提升案件真实性的同时,提升客户满意度,从 源头上降低理赔风险。

2、狠抓定损现场管理。杜绝定损人员委托修理厂照拆检照片和复勘照片,提升赔案换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降低案件赔付水分。

3、加大大要案件跟踪力度。对车损#万元、物损##万元及人伤##万元以上案件实施全流程跟踪。一是规范大要案的上报标准,及时掌握全省大要案情况;二是第一时间指导查勘人员对可能涉及虚假案件进行现场调查;三是对涉及人员伤亡的大案,跟踪督导查勘定损人员完成人伤信息调查和取证;四是对大要案车物定损前进行指导或者实地参与定损;五是大要案在车损核损环节每月确定数量进行随机抽查,到汽修厂现场复勘换件和维修情况。通过提前介入处理与多维度风险管控相结合,有效降低案均赔款

4、提升人伤跟踪时效与质量。建立人伤跟踪及核损手工台账(包括人伤跟踪台账、案件回退台账、伤残审核台账、伤残减损台账等),定期分析并严格监控和考核,提升案件处理时效,有效降低人伤赔付成本。

5、加强诉讼案件管理。降低外部率、提高诉前调解率,有效控制诉讼成本和赔付成本。对涉诉案件应诉前做好全案整理和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诉讼案件庭前调查与复勘,加大庭前取证力度,不断提升诉讼案件质量。

6、完善合作修理厂监督管理。一是在前期对合作修理厂清理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对现有合作修理厂进行一次摸底,了解合作现状。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地域环境的合作修理厂管理办法,使合作修理厂(维修站)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三是加强与车商渠道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完善的合作修理厂考评体系,通过合理的考评实现三方共赢,形成客户满意、公司发展,修理企业愿意为我所用的良好局面。

7、严格执行赔案稽查制度。严格执行理赔环节相关要求,加强现场查勘力度,加强案件调查力度,加强复勘力度,同时加强培训、加强考核、加强问责,进一步提高理赔管理水平,提高案件处理质量,积压赔案水分。针对赔案稽查发现的问题,反思造成跑冒滴漏的原因,重新梳理理赔过程管控漏洞。

(五)抓打假防骗管理,扩大奖励范围,有效遏制理赔环节中“跑、冒、滴、漏”,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1、加强与公安、经侦、司法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假骗赔案查处力度。一是主动与当地经侦、检察、公安机关等单位达成打假防骗合作协议;二是采取外部调查机构参与风险调查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打假防骗。

2、加大打假防骗奖惩力度,扩大打假防骗受众范围。适度降低奖励标准,扩大打假防骗奖励范围,并及时兑现奖励,鼓励更多人员参与到打假防骗工作中,有效遏制理赔环节中“跑、冒、滴、漏”,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历年打假防骗涉及的案例,统一内部奖励费用标准并每月公开,同时根据地区差异情况,建立差异化和外部奖励费标准。

3、开展打假防骗培训,不断提升打假防骗能力。及时培训传达公司打假防骗相关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完成打假防骗典型案例汇编,重点分析典型案例在各环节处理过程中所反映出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开展打假防骗专项培训,提高案件处理技能,提升打假防骗能力。

4、加大打假防骗宣传,形成人人打假高压态势。一是在职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二是对大要案人员制定工作名牌,确定匿名举报电话,分发到汽修厂、社会各单位及人员,保证举报的信息畅通、广泛、信息反馈快捷;三是加大打假防骗成功案例宣传,营造成功打假良好氛围;四是收集社会人员(主要是汽修厂人员)作为线人,建立匿名举报网,扩大监督范围。

5、实施打假防骗目标分解,充分调动机构积极性。按照各中支有效报案件数进行科学测算,合理制定和分解全省打假防骗总体计划目标,并与机构考核联动,充分调动各机构打假防骗工作积极性。

(六)抓理赔指标优化,坚持未决常态化管理,通过未决管理代动指标优化。

1、开展理赔指标专项培训。通过培训确保机构全面准确考核要求,有针对的强化各环节的管理;

2、加大薄弱指标重点分析和薄弱机构重点帮扶。对薄弱指标和薄弱机构进行重点关注和专题分析,督导落后机构积极整改。

3、实施机构动态监控。对存在问题机构采取现场指导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时指导,努力消除工作短板,力促理赔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4、上下连动考核挂勾。将科室考核与督导机构指标达成进行挂勾,形成上下连动,共同促进的良好氛围。

5、坚持未决常态化管理。一是做好全年理赔指标考核方案制定,确保理赔指标不断优化;二是建立理赔指标每周通报制度,实时观测机构理赔指标变化情况;三是继续做好未决清理工作,确保未决件数和未决金额准确合理;四是做好理赔指标动态分析,及时掌握指标变化情况。

(七)抓理赔资源和政策,积极利用好理赔资源和政策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1、利用理赔资源促进车商业务发展。整合送修资源,促进车商渠道业务发展。

2、提升优质业务续保率。对优质客户,制定差异化的理赔服务方案,提升优质业务续保率。

3、为集团客户开辟绿色通道。根据不同渠道业务,制定服务方案,开辟集团客户理赔绿色通道。

4、加快优质私家车赔案处理时效。

(八)开展理赔专项活动,优化理赔管理模式,提升理赔整体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人伤案件管理专项活动。全面推广人伤案件试点成果,搭建人伤防火墙,进一步强化人伤案件跟踪调查真实性和赔付调解有效性。一是每月跟踪机构人伤试点开展情况;二是每月开展人伤试点案件稽查工作,并形成稽查通报;三是针对人伤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完善考核与监督。20xx年人伤案件专项减损目标###万。

2、深入开展追偿案件管理专项活动。加大案件追偿情况检查力度,通过奖励和惩罚两个杠杆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追偿成效。一是制订追偿考核细则,落实专人兼岗制度;二是定期开展清理,对所管辖机构案件参与调查,形成追偿岗和法律岗共同参与;三是完善追偿台帐,规范追偿管理;四是加大追偿奖惩力度,增加追偿成效;五是加强与外联单位联系沟通,助借专业力度提升追偿效果。20xx年全省成功追偿目标###万。

3、深入开展“利剑行动”。联合公安部门以打假防骗奖励基金为推动,将风险高、危害大、数量多的虚假骗赔案件作为打击重点,进一步提高打假防骗成效,有效净化保险理赔市场。20xx年全险种“利剑行动”减损目标:车险不涉人伤###万,车险涉人伤###万,非车险###万,共计####万。

4、开展“外加工专修”活动。逐步与专业外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定损过程中坚持能修不换,将汽车玻璃、铝合金配件、自动变速箱、电脑电器等高额配件纳入外加工企业维修范围,进一步降低车辆维修成本。20xx年外加工减损目标###.#万。

(九)积极引导理赔创新,树立系统先进典型

1、立足行业监管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八个三”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理赔流程尤其是小额案件理赔流程,不断推出增值服务举措,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

2、引导中支公司向行业先进公司看齐,积极创新、争先创优,大胆试点新的理赔管理举措,对于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并积极上报分公司在全省推广,兄弟公司有效学习借鉴。

3、加强学习交流,强化宣传引导,展示良好的理赔风尚,形成积极向上的理赔正能量。

五、理赔支持业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业务发展支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

副组长:唐##、孙##、王##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理赔中心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片区进行帮扶,定期召开帮扶机构理赔沟通会,梳理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协助解决理赔中的各类困难,助推业务发展。(##财险理赔字〔20xx〕2号《关于开展20xx年理赔专项帮扶工作的通知》)

(二)开启重点机构或重点业务绿色通道

为确保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案件处理时效和处理质量,拟定《关于加强优质集团客户业务发展绿色通道政策》,全面支持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发展。

(三)车险差异化理赔政策支持

1、从20xx年1月1日起,已全面启动《分公司20xx年小额快赔专项竞赛方案》(##财险理赔字20xx年【101】号)。截止20xx年2月11日,全省车险当期报案结案率##.##%,同比(##.##%)上升#.###%;####元以下不涉人伤案件结案周期#.##天,同比(#.##)缩短#.##天。

2、拟定《小额案件差异化处理机制》,根据机构理赔管理水平,授权部分机构查勘人员定损权限。对车险####元(含)以下小额案件,在不违背理赔政策和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机构意见为准。由 重点机构确认小额快赔处理查勘员,上报分公司理赔中心审核同意后,其提交案件直接通过核损核价。

3、拟定《关于理赔资源促进车商渠道业务发展支持政策》,对业务品质好、业务规模大的合作单位、车商、车队等渠道客户,结合具体渠道业务品质状况,分为A、B、C、D四种类型,实行差异化理赔政策。

(四)渠道支撑。指导或参与重点机构合作单位的合作谈判,提供法律援助和理赔咨询,定期为集团客户开展防灾防损专题讲座培训等。

(五)非车险支撑。对非车险业务规模大的机构,定期下机构进行“支帮促”,给予业务洽谈和理赔指导,促进非车险业务在机构顺利落地。对重点机构非车险重大疑难案件直接参与处理,提高非车险案件处理质量和时效。

(六)理赔授权支撑。一是按照理赔风险点大小和公司理赔管理强弱,实行差异化的理赔授权管理模式。二是在分公司理赔中心范围内,推行案件一人终审责任制,对应环节和对应权限的案件,由一人负责完成案件审核,强化责任。三是授予中支公司客服部经理室成员一定的赔案初核(#金额)权限,以便基层公司理赔管理人员能够更全面地掌握本公司情况。

蓝图已绘就,正当时。20xx年公司“双超”目标的实现,将对我们的理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强化理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加大风险管控为抓手,以完善考核监督为依托,以助推业务发展为目标,为公司实现##.#亿元保费目标大跨越以及公司利润最大化做出理赔人应有的贡献!

保险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范文3 XX年,中支公司在省分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关心支持下,完成了筹建工作并顺利开业,在业务的发展上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圆满地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此基础上,公司总结XX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业管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20xx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

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中支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好文章尽在公文易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XX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20xx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在20xx年6月之前完成“秘书工作”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根据XX年中支保费收入“秘书工作”x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20xx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规划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秘书工作”x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xx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XX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

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业务工作。XX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合作协议,20xx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虽然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有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中支将开拓思路,奋力进取,去创造新的业绩,为做大做强公司保险事业而奋斗。

保险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省公司提出的工作目标为指针,以寿险业务发展为中心,以城乡网点建设为重点,全面促进营业部寿险业务工作持续、健康、高速发展;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公司品牌宣传上,经营管理水平上,业务队伍的专业素质上下功夫,顺利完成营业部的评级,同时圆满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营业部农村营销网点。年内将在现有业务队伍基础上,新育成3名业务总监,6名高级业务经理,12名业务经理,资深理财顾问达到100人(其中上半年完成45人,下半年完成55人)。完成城区两个营销分部、4个主要农村网点的高立工作;积极拓展渠道,将保险协保员制度建立健全,将协保员队伍发展到200人,准股东队伍争取扩大到期100人。

2.全年寿险价值保费考核目标360万元,奋斗目标450万元。

3.组织举办10期新人班,20场以上的创业说明会,30场以上的产品说明会,40场以上的客户联谊会。

4.建立健全营销网点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措施。

5.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实现电视宣传加标语、横幅、宣传单的立体式广告宣传,迅速的打响品牌。

6.设计制作一套简单实用的展业手册和增员手册,为业务员提供一些较实用的营销工具。

三、方案措施

1.战前动员——树立必胜的信念,抢抓机遇、直面挑战

通过各种会议,将公司的伙伴制、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保险市场的发展道理讲深讲透,保持观念新、万事新,从而变被动经营为主动经营;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为管理提供良好依据。

2、点将布阵——组建营销服务分部,选拔和培养专职管理人才

组建两个城区营销服务部,四个农村网点服务部。形成竞争格局,在竞争在锻炼和培养人才,形成一支人才辈出的中层业务管理骨干;为业务达标的服务部提供良好的展业平台,同时出台服务部管理方案。

3、签订军令状——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责任细分到月到人

与各管理部门签订全年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目标明确、奖惩有据,增强全体主管带团队冲刺全年业务的信心;将全年任务目标细分到每月,在开业务启动会时,分配到各服务部。通过每月的工作总结会、周主管会、晨会、圩会的绩效分析,追踪团队目标达成情况。

4、招兵买马——开展增员活动,发展兼职协保员队伍

前期投入较小的费用,开展有效专职增员,并要求所有专职的老员和准股东一并进行素质提升培训,在此基础上大力提倡发展兼职协保员队伍,为业务员业务拓展打造平台。形成公司良好的“月初增员,月中培训,月尾大举绩”工作机制。在全县经济基础较好的200个行政村挑选200名较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人员担任兼职协保员,迅速扩大公司人员队伍规模。制定好协保员管理方案。

保险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范文5 第一、加强业管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

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

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中支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第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在**年6月之前完成**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第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根据**年中支保费收入****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工作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

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