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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管理考核范文1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镇乡(街道)。
二、考核范围
各镇乡(街道)所辖行政区域。
三、考核内容
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10分)
1、组织建设(4分)。成立并及时调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1分,未成立并未及时调整的,该小项不得分);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记录(1分);有常设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0.5分);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规定,组建数量足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队伍(1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小项分值);开展业务培训,有记录(0.5分)。
2、制度建设(4分)。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分),有中转站管理、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清运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等规章制度(0.5分,制度每缺一项扣0.1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0.5分,村规民约每缺1个村扣0.1分);制订有设置合理、内容完备、考核严格的镇村二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包括镇分管领导、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驻村指导员、村干部在内的对象进行考核(2分,无考核办法不得分,考核每缺一个环节扣0.5分)。
3、资金落实(2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1分);环境卫生管理日常运行、维护资金落实(1分)。
(二)基础设施(8分)
1、建设数量(4分)。原则上,集镇主次干道上的垃圾收集站房按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一只,住宅区按每60户左右设置一只;行政村按每30户建设一只垃圾收集站房,自然村无论住户多少,必须设置一只以上垃圾收集站房。垃圾桶、废物箱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设置;实现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全覆盖,不留盲区。设置不足的,垃圾站房每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桶和废物箱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2、建设质量(1分)。要求做到密闭、牢固、美观且有足够容量(凡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集镇封闭式垃圾站房数量占总量的95%以上,行政村封闭式垃圾站房数量占总量90%以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建设布局(1分)。垃圾站房不得设置在水库、江河、沟渠、池塘等水源(水体)旁边;不得在河岸、沟渠上方悬空建造;确因选址困难的,站房设置位置与水库、江河、沟渠、池塘水岸距离不得小于2m;此前已建的垃圾站房应易地改建或增补隔离措施。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维护(2分)。垃圾站房、桶、废物箱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完好率不得低于95%。破损严重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完好率低于限值的,该项不得分);外体不干净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三)清扫保洁(42分)
1、集镇清扫保洁(22分)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2)公共场所(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3)水体和堤岸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明显悬挂垃圾的,每处扣0.5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4)特殊区域位置及设施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本项考核项目共计22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2、行政村清扫保洁(20分)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2)公共场所(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3)水体和堤岸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明显悬挂垃圾的,每处扣0.5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4)特殊区域位置及设施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本项考核项目共计2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四)收集运输(25分)
1、垃圾收集量考核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费用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09〕43号)精神执行。
2、垃圾收集运输管理(20分)
1)居民应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内,随意乱倒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站房内留存垃圾原则不超过50斤(目测)。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3)保洁员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规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清运人员应将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内。发现乱倒乱堆的,每处(次)扣0.5分。
4)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内外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防止蚊、蝇孳生。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5)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应倾倒在中转站垃圾压缩槽内,不得擅自将垃圾乱倒乱堆在中转站内其他区域。发现乱倒乱堆的,每次扣0.5分。
6)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运输,或用密封装载箱,或用篷布覆盖,防止抛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发现未实行密闭运输的,每次扣0.5分。
7)镇乡(街道)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擅自歇业、停业并由此影响全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8)严禁焚烧垃圾。发现焚烧垃圾的(发现现场焚烧或查实垃圾站房内有明显焚烧垃圾痕迹的),每次扣1分。
本考核项目共计2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3、垃圾中转站管理(5分)
1)中转站垃圾应当日转运;站内垃圾积存不得超过一个压缩块。除特殊原因以外(机器检修、停电等),垃圾在中转站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未按要求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有序整洁;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定时喷药灭蚊蝇,防止蚊蝇孳生。发现一处不合标准的,扣0.5分。
4)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统一运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满溢和随意排放。发现满溢或乱排放的,一次扣2分。除此以外,还将递交市环保局依法查处。
5)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垃圾中转站必须建设(改建)容积大于6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储蓄池;配备密闭的、雨污分流的垃圾渗滤液管网。未按要求建设(改建)的,扣1分。
本考核项目共计5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4、特别规定
镇乡(街道)和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片区实施垃圾收集、清运。严禁擅自将本片区范围内垃圾运往其他垃圾处理厂(场)处理;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属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责任的,中止该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输资格;属镇乡(街道)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在一年时间内不得享受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
(五)垃圾质量(5分)
运送到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的垃圾为可焚烧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废纸、废塑料、废木器、草叶、树干等,以及可以焚烧处理的商业废弃物(包装材料等)、一般企事业单位生活废弃物、无毒无害的工业废弃物(如大唐的袜业、三都的贡缎、枫桥的衬衫等边角废弃物)。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医疗垃圾、废旧电池、有毒有害工业废弃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如大石块、碎砖瓦、建筑装潢垃圾等)以及木床、席梦思床垫、沙发、废弃电视机等大件垃圾运往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每发现一次扣1分。
垃圾质量标准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每季度汇总一次。
本考核项目共计5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六)不定期考核(10分)
1、暗访督查。为充分体现不定期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应组织对每个镇乡(街道)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暗访、督查。根据“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质量”等考核内容要求和分值设置,随机抽查考核。一个季度内,当暗访、督查次数在两次及以上时,以累积扣分法计入该镇乡(街道)本季度的考核结果。
2、市民通过电话、上访等形式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经查实,每次扣0.5分。同时,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书面通知相关镇乡(街道)及时整改。镇乡(街道)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无效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
3、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存在环境卫生管理状况差的,每次扣1分。影响较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取消该镇乡(街道)该季度“以奖代补”资格。
本考核项目共计1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七)奖励
1、获省级“卫生镇”荣誉称号的镇乡(街道),该季度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考核加3分。
2、获国家级“卫生镇”荣誉称号的镇乡(街道),该季度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考核加5分。
3、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绍兴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季度考核中加1分;受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季度考核中加2分。
4、由镇乡(街道)提供获奖、受表扬的相关材料,每季度汇总一次;当季度获奖、表扬,当季度兑现奖励。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考核。
1、定期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于每季度末对各镇乡(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定期考核采用查管理现场、听村民反映、听工作汇报、查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第四季度考核作为年终考核,汇总参考前三个季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结果,得出年终考核结果并报市委、市政府作为镇乡(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不定期考核: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都是不定期考核的实施者。不定期考核实施者在暗访、督查后,须认真填写镇乡(街道)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不定期考核记录单,认真记录对各镇乡(街道)暗访、督查的结果,并将暗访、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得出该季度不定期考核分。
环卫管理考核范文2
考试科目(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闭卷笔试。(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闭卷笔试。(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闭卷笔试。(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闭卷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两个科目的考试:(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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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下图为2013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仅供参考!(特殊情况请参看各省市考试通知)
环卫管理考核范文3
根据我区环卫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企业运营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管干分离、市场竞争”的新型环卫管理体制,实现环卫作业标准化、管理企业化、监督社会化、发展产业化、装备现代化,使全区环卫工作走向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充分考虑到环卫作业的不间断性,以及广大环卫职工的承受力和思想转变的循序渐进性,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做到改而不乱,稳步深化。
二是体现公平、依法推进的原则。在改革中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按劳分配,规范用工,最大限度的维护广大环卫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环卫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在明确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成熟的配套细则,确保改革整体有序推行。
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环卫工作社会公益性的特点,确保全区环卫作业质量的稳步提高,改革的最终目的在提高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最优化的社会效益。
三、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组建环卫经营公司
以实现“管干分离”为突破口,在现有环卫人员的基础上组建保留事业性质的环卫清扫保洁公司、监理公司和收费服务公司,推行事业与企业并举的“双轨”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环卫作业、监理、收费工作企业化管理。
1.成立环卫清扫保洁公司。根据全区环卫作业现状,成立若干个清扫保洁公司。
公司职责:按照环卫作业标准要求,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小街巷)、无物业管理生活小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实现环卫工作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
核定岗位:区环卫所根据道路清扫面积、难易程度以及劳动定额,合理设置清扫保洁公司的班组和清扫人员的岗位数,按照工作量定人员,定基本经费。公布核定的基本经费和岗位的设置。
人员选聘:清扫保洁公司采取企业化管理,全员聘任,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公布清扫保洁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答辩的形式,公开招聘清扫保洁公司经理。区环卫所与选聘的公司经理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环卫所全体职工打破身份界限,由公司经理选聘班组长,班组长选聘班组职工。公司采取企业化管理,实现经理负责制。对于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公司经理按照相关规定,可随时调整解聘。
绩效考核:采取收入和劳动付出相挂钩的办法,实行固定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考核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环卫所拨付的考核经费,按照职工的工作表现核发。对于公司结余的经费以及因职工工作不合格扣发的考核工资,只能用于公司的发展和环卫设施的投入,不得挪作它用或占为己有。
2.成立环卫作业监理公司
公司职责:按照区环卫所的委托,根据环卫工作规范和作业标准,对各清扫保洁公司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小街巷和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进行专业的检查、监督、考评。
岗位设定:区环卫所根据全区环卫作业监理工作量,设定岗位。
核定费用:监理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环卫所下拨的考核奖励基金和监理人员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公布岗位设置和监理费用。
选聘人员:公布监理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答辩的形式,公开选聘监理公司经理。选聘后的监理公司经理按照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方式,按照一定资格和条件,在全所选聘监理人员。
绩效考核:环卫所与监理公司经理签订委托服务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经济手段监督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公司采取企业化运作,经理负责制,经理按照有关规定,有权调整解聘不称职的职工,确定聘用职工绩效考核工资的发放。
3.成立收费服务公司
核定基数:根据全区门点、住户数量,合理测算,确定全区“门前三包”、生活小区有偿服务费用承包基数。按照“基数包干、超收奖励、不足自补”的原则,制定奖惩措施。在全所范围内公布承包基数和奖惩措施。
人员选聘:公布收费服务公司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答辩的形式,公开选聘清扫保洁公司经理。选聘后收费服务公司经理采取“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按照一定资格和条件,在全所范围内公开聘任收费人员。
绩效考核:被聘用的人员,每人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全年收费任务完成,风险保证金全额退还。如每月完不成收费基数,则从保证金中扣缴补齐基数。每月超收部分按照比例予以奖励。收费服务公司经理按照有关规定,有权调整解聘职工,确定职工的浮动考核工资。
(二)建立新型环卫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监督到位、运转高效的环卫体制,以及管理、作业、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卫运行机制,形成环卫工作自我发展,自我监督的发展模式。
1.转变环卫所职能。按照管干分离的原则,环卫所不再直接组织环卫作业,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制定全区环卫发展规划计划,确定作业标准和经费定额,负责作业任务的招标发包,作业质量的检查、考核、评比和服务协调。根据转变的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区环卫所下设综合办公室和考核办公室两个综合科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管理,以及人事、工劳、计生、综治等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环卫作业定额、标准的制定,根据监理公司的考核对公司拨付经费。科室职位在全所竞争上岗。
2.环卫所与各公司的关系
与清扫保洁公司的关系:根据环卫作业监理公司每月考核各清扫保洁公司的作业质量情况,核拨经费。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出现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受到市级以上媒体或领导批评的,环卫所可解聘清扫保洁公司经理。对于考核优秀的,环卫所予以奖励。
与作业监理公司的关系:环卫所平时抽查发现清扫保洁公司作业质量问题,以及市、区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环境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一律按合同照约定扣减作业监理公司的监理费用。环境卫生工作考核优秀,或受上级、媒体表扬的,给予一定奖励。
与收费服务公司关系:环卫所根据每月收费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收费服务公司奖励或扣除保证金。负责监督检查收费人员必须使用行政事业性发票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收费许可收费,不得超范围收费;如出现违规收费或私分收费款,不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等违纪现象,将予以正式工待岗、临时工辞退的处罚。
(三)确立大环卫的工作格局
整合环卫资源,明确管理主体。由环卫所负责全区小街巷和无物业管理的老旧生活小区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努力做到环卫工作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城区环境卫生明显改观。
加大服务性收费的力度,在年度由区财政全额投入的基础上,争取通过三年时间,到2013年基本达到全区老旧生活小区、小街巷的环境保洁服务性收费的收支平衡,财政不再投入。
(四)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
全区的环卫作业仍采取板车,人力为主,不仅增大了环卫职工的劳动强度,降低工作效率,而且直接影响了区的城市形象。根据我区环卫工作的现状,加快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势在必行。
购置部分电动清运车。用于朝阳路、涂山路等主干道,以及生活小区放置、收运塑料垃圾桶,运用电动清运车以桶换桶的模式,实施垃圾清运,逐步淘汰人力板车、三轮车。
采取电动全封闭的清运车搜集主次干道门店垃圾,取消人工摇铃收运,提升城市形象。
购置快速保洁车,负责果壳箱和道路巡回快速保洁,提高全区的环境保洁质量。
配备电动高压清洗车和吸粪车等专业设备,负责全区牛皮癣专业冲洗和化粪池的清掏,实现环卫作业的机械化。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各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环卫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环卫体制改革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环卫管理考核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镇为主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把农村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轨道,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清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环卫管理体系,形成“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使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实施
(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根据区域分布、地形地貌、人口总量等条件,4月底前,将全市375个城中村、园中村、乡镇驻地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环卫管理新模式,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市环卫管护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对实施环卫一体化的村(居)进行验收审批,做到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按照验收标准,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配齐设施,健全队伍。按照2-3个乡镇建一处垃圾转运站的标准,在全市规划建设7处垃圾转运站,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卫管护中心负责选址规划,做好用地、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年内镇垃圾转运站建成投入使用。各乡镇(街道)按照每3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的标准,规划确定各村垃圾箱位置;环卫管护中心在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负责把垃圾箱安装到位。各乡镇(街道)按照每100户设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专业保洁员队伍,并配备专人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存放;同时,每村设立1名环卫监督员,负责政策宣传、全民发动、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入箱、定点倾倒建筑垃圾,及时制止乱排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安排2~4人成立专门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本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发动、宣传引导、费用收缴、检查考核、推进落实等工作;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督促做好各村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乡镇(街道)、村(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全托管式、半托管式和自我服务式等环卫管理模式,实现村级垃圾的“日产日清”。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创新思路,结合各村地域特点和群众生活习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分拣,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处置总量,提高无害化垃圾的就地处理率。市住建委、环卫管护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五个一”管理制度,即:有一套完善的农村垃圾管理和卫生评比等规章制度、有一个妥善解决保洁员工资的渠道、有一套切实提高农民卫生意识的教育办法、有一套过硬的农村垃圾处理督查制度、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的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制定村规民约,划分村民卫生责任区,与村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真正做到“污水乱排有人问,垃圾乱放有人理,沟渠淤塞有人清”,不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效,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
(四)创新举措,多元筹资。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共同承担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承担全市垃圾转运站、垃圾箱、环卫车辆建设购置费用。各乡镇(街道)、村(居)承担所辖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乡镇驻地有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承担各自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用。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村集体拿一块、社会捐一块、群众集一块”等形式,筹集村级环卫费用,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形式筹措。乡镇(街道)、村(居)承担的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市、镇、村三级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财政根据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情况,年底对乡镇(街道)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市财政局、环卫管护中心共同研究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职能和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市、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村庄和道路,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环卫管理考核范文5
关键词:环卫保洁;市场化;监管机制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越来越庞大,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合理利用环卫资源,构建“作业专业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环卫保洁市场化监管机制,显得十分重要。不仅有利于环卫保洁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可以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1构建环卫保洁市场化监管机制的意义和价值
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发展,需要构建良好的市场化监管机制。在构建良好监管机制的过程中,有助于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培育市场、强化监管,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和“以钱养事”的长效机制。环卫保洁工作的首要目标是改善环境卫生质量。随着环卫作业覆盖面积的扩大,保洁工作的次数和效率均需要得到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环卫工人的劳动积极性,进而实现环卫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构建市场化监管机制之后,政府环卫管理部门将服务交给了市场,从繁杂的环卫工作具体事务中抽离出来,更好地将工作重心放到制定环卫作业标准、抓好考核督查等工作中。打破了一直以来环卫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干一体模式。不仅改变了过去“政府花钱养人、干好干坏一样,工作积极性低、工作效率不高”的模式,还形成了“政府职能解放、工作效率提高、责任落实到位、工作热情高涨”的状态。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吸引大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用投标竞标这种优胜劣汰、积极竞争的机制,将对培育环卫市场,做大做强环卫服务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2监管机制现存的问题分析
2.1健康的价格体系缺位
环卫处将清扫作业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向社会提供具有其相应价值和价格的健康价格体系。这就要求其价格同价值大致相当,即政府投入的资金要达到与其要求的作业质量所需成本大致相当的水平。但在试点工作中,由于缺乏对成本价格的科学测算,政府投入环卫作业的经费不足以支撑其要求的作业质量,环卫作业市场价格处于“非健康”的状态。首先,体现在垃圾中转站及转运工作费用估算不足。由于缺乏对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运行及维修状况的科学测算,造成了承包方在维护中转站设备、垃圾转运费方面的运营亏损。其次,对垃圾收集设备的估算不足。比如:在某试点工作启动后,环卫处向承包公司移交的设备有:清扫车2辆、洒水车2辆、水平压缩式设备1套、8t勾臂式垃圾清运车1辆、8t勾臂式垃圾配套厢体2只、人力三轮铁箱垃圾车38辆、人力三轮不锈钢垃圾车36辆、三轮电动垃圾车12辆,年折旧费用合计318230元。但承包后由于设备设施的陈旧达到报废期限,不能使用的设备有清扫车1辆、洒水车1辆、人力三轮铁箱垃圾车38辆,年折旧费用合计101896元。这就导致了环卫保洁工作必定达不到政府所期待的效果。
2.2完整管理体系的缺位
完整的环卫保洁管理体系缺位,主要体现在作为业主方的环卫处,在环卫清扫作业推向市场后,往往只重视迎检应试的成绩而放松了对环卫作业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和帮助。使管理体系存在较大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市场化监管不规范。环卫市场化需要外部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它是一种新的制度创新模式。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法制经济。但是,目前有关环卫市场化监管的很多政策均不完善,很多基本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相关配套措施也有待进一步完善。2)监管方式单一。环卫作业市场化后逐步引入了监管机制,希望提高环卫作业市场化的质量,但由于监管方式单一,导致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质量较低。比如:考核是目前大多数环卫监管唯一的方式。某市环卫处每月针对主次干道的保洁考核4次,将考核成绩汇总并进行一定范围的通报,且与考核经费挂钩。初期该方式颇为有效,但随着时间的拉长,单一的监管方式已跟不上市场化的脚步,监管效力正在逐渐降低。3)劳动合同关系未能明确雇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但目前大部分环卫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劳动者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环卫承包商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混乱,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加。
2.3监管力度有限,部分街面反弹严重
随着城市居民的大幅增加,部分街道经营各种生鲜的规模越来越大,比如:某市黄花岗路、南园路等街道部分铺面经营海产品,由于海产品本身固有的味道非常大,且经营摊档日渐增多,有成为新海鲜市场的趋势。这些摊点不分时段地将垃圾堆放在街道,且清洗海产品的污水直接排到街面,使得当地环境卫生受到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这种情形在城市环卫工作中并不少见,尽管环卫处联合承包公司对其进行整治,但由于海鲜经营者并不能完全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整治后很快就反弹,致使环卫作业工作管不胜管,防不胜防。
3环卫保洁市场监管机制相关措施
结合上述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立市场化监督管理机制,不仅可促进环卫保洁管理部门的高速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城市环卫保洁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为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3.1加强对承包公司的日常监管
承包商是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监督的主体,重视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有利于监督机制落到实处。比如:增加机械收集减少人力转运时间;增加机械清扫面积降低人力作业面积;增加人员巡回保洁,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增加机械配合各单位的整治活动清运建筑垃圾、杂物。而针对因居民或游客卫生意识较差乱丢乱扔的情况,承包公司则需要加强对重要路段进行巡回清扫保洁,定期巡查清理防火通道;每周定期对果皮箱、垃圾桶进行清洗及检查,发现损坏的及时更换,保持干净整洁。
3.2完善考核标准
完善的督查机制,严格的考核标准,是保持环卫队伍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首先,注重环卫队伍的建设,设立相关的证书,保证环卫队伍的人才梯队建设。企业应依章奖惩,设置合理的工资待遇,设置弹性的工资增长机制,才能有效实现环卫保洁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全面推进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过程中,针对实际工作环境,环卫管理部门在确保环卫工人稳定的情况下,应明晰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便于有效的监督管理。比如:管理主体发生变更,环卫工人要与环卫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与承包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直至承包公司合同期满再由环卫处续聘。如此这般,方能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实现全方位监管。
3.3制定工作标准体系
制定和完善作业质量标准,行业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环卫设施管理标准等标准体系,是维护环卫市场秩序的必要措施。在探索环卫保洁部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严格考核,依章奖惩,也是十分必要的。根据监管和考核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优良,遵守劳动用工和行业规范的企业加分;对环境卫生质量差、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扣分、扣款、诫勉谈话,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完善对承包设备的移交工作标准也十分重要。做好承包区域内环卫设备设施的移交工作,对已经达到报废期限的设备折旧费,按移交时的折旧金额由政府划拨专项资金给承包公司,或由政府采购同类设备更换报废的设备,均需制定统一的标准,有利于环卫工作市场的健全发展。
4结语
我国环卫工作市场化发展起步较晚,相关制度还不健全,且我国环卫工作市场需求庞大。因此,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的市场环境,构建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环卫保洁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工作情形,建立完善的市场化发展机制,政府部门可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双向发力,与承包商一起努力,提升环保部门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唐孝庆,付为民.探索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的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5(21).
[2]魏政.环卫保洁市场化监管机制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7(3).
环卫管理考核范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社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社区环卫保洁日常监管,切实改善社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统一标准。根据《市社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质量标准》、《市社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考核评分标准》,制订《荣巷街道背街小巷综合管理考评细则》,统一作业质量管理和考评标准,确保作业范围与作业工种的全覆盖,实现社区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无主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以及环卫设施维护管。
2、属地管理。社区居委会是辖区内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人,各社区按照专业化保洁要求负责落实和实施本辖区内背街小巷环卫作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每月考核。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工作每月考评一次,实行百分考核,主要考核综合管理和现场作业质量两部分,由“两整两创”办会同城管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
市区核定范围内的社区背街小巷(详见附件一)。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30分)
1、台帐资料。各社区按要求健全《巡查记录表》、《考核、奖惩情况台帐》、《作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和《综合保洁作业量台帐》等台帐资料。
2、日常监管。实现背街小巷环卫作业的全覆盖,建立相应该的巡查、监管和考评机制。
3、资金投入。按规定使用下拔经费,配备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二)投诉整改(10分)。根据市、区明查暗访情况、市民投诉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考核。
(三)现场检查(60分)
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考核及奖补办法
1、每月进行一次明查,明查由各社区城管工作站副站长参加,以抽签形式进行,暗查由“两整两创”办公室会同城管办随机抽查,明查占80%、暗查占20%得分按百分计算;综合得分为当月实际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