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管理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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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管理措施

社保费管理措施范文1

执征收之笔著民生华章

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自3月组建以来,全局上下力戮同心,攻坚克难,不断创新征收管理工作,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力地支持了企业改革,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截至底,累计征收社保费14.7亿元,年均增幅达到34.5%。这组看似简单的数据,却饱含着征收管理局人倾心民生所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心系民生,十年艰辛著华章

回顾十年历程,社保费征收管理局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全体干部职工用勤劳和智慧,辛勤耕耘,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特色的征收新路子。

强基础,谋求科学规范发展。十年来,社保局坚持“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强化主体、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和“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引入科学的管理理念,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建立了领导督办制、目标责任制、工作报告制、收入分析制、欠费管理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各项业务的规范及标准,形成了“人人有岗位、岗位有职责、职责有落实、落实有考核、考核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社会保险费缴费纸质和电子档案双轨运行,既满足长期安全保管要求,又满足快速查询需要,最大限度发挥档案信息为缴费人服务和为征收管理服务的功能。征管基础建设的不断规范,有效促进了社保费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

抓创新,提升征管信息化水平。创新是推动工作不断向前的强大动力和活力源泉。社保局积极坚持“科技加管理“的工作理念,按照“纵向建设、横向对接“的思路,在充分利用目前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信息化建设,并在市、县地税局、建设银行成功上线应用社保费征管软件,实现了省、市两级报表、台帐、数据传递电子信息化;地税部门内部也实现了“税费“信息的共享,从而可以通过缴纳税费信息的比对,发现纳税人或缴费人的漏管与欠缴问题,加强了对“盲点“的适时监管。信息系统与征管业务的成功结合,大大提高了资金筹集力度,缩短了缴费时间,得到了广大缴费人的一致好评,提升了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的社会公信力。

提质量,优化机制提高征收效率。一是征管模式实现科学化。社保局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模式的改革,促成了“五费统征“工作的成功运行,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五费“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管理。使我市成为继大庆之后,在全省第二个实现“五费统征“的市(地),正式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了“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发放“的征缴体制。新的征管模式充分发挥了各部门优势力量,形成了促进社保事业健康发展的合力。二是计划分类实现规范化。经过与劳动部门协商沟通,落实了一类户计划征缴,二类户动态监控,三类户挂账管理的办法,既便于有效掌握欠费,又分清了征缴责任,从根本上规范了计划管理和欠费管理。三是扩面征收工作深入推进。协调劳动部门,成立了扩面办公室,将全市私营企业五十强确定为重点扩面对象。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和市区办税大厅设立了社保费经办窗口,具体负责社保登记、申报受理、宣传咨询等事宜。,通过与社保经办机构共同开展扩面会战月和百日攻坚,新增养老保险5937人,其中市区5087人,勃利县850人;企业3017人,个体2920人,增收费款520万元。

聚合力,改善征缴工作环境。新时期的社会保险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广泛性的特点更加明显,做好此项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多年来社保局加积极主动地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多次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争取了强有力的支持。社保人在内提素质、外强配合的同时,用一项项“贴心“的服务方便缴费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保费征收氛围。开展“首问负责制“、“社保联系卡“等活动,拉近与缴费人的距离。实施“一窗式“、持卡缴费、网上申报,为缴费人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社保局牢固树立“掌握费源、依法征收、及时催缴、严格管理“的职业道德理念,建立了社保费宣传的长效机制,每年税法宣传月时,都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保费的征缴规定、程序和方法,社保费的各项政策进企业、进社区。以宣传促征管,以征管带宣传,广大缴费单位和缴费人主动、积极、依法缴费和补缴欠费的意识明显提高,征纳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理顺,征缴工作的外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结硕果,开创征收工作新局面。经过全局同志十年的不懈努力与奋斗,社保费征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保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十年间累计征收社保费14.7亿元,实现了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跨越。特别是,克服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社保费收入39591万元,是的10倍,是上年同期的119.5%,增幅位列全省第2位,超全省平均增幅7.9个百分点。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2446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09%;失业保险费489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24%;基本医疗保险费6423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42%;生育保险费141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50%;工伤保险费365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68%。代征 工会经费2383万元,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1万元,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共促和谐,征管工作谋新篇

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市实施“358“规划的关键年,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保局将认真履行社保费征收职责,不断完善措施,依法强化征收,努力促进社保费应收尽收。

(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继续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一加强费源普查。积极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利用税务内部信息比对和开展重点费源调查,掌握本地区就业人数、工资总额,挖掘社保费征收潜力,做到心中有数。二加强欠费管理。社保局将依据计划分类,将不同类型欠费记载清楚,防止费款流失。三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地税机关与劳动保障社保经办机构、财政和金融部门的缴费数据联网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缴费人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并积极推广邮寄、互联网等多种申报方式,方便缴费人,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四积极推进扩面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扩面办公室的配合,把扩面工作落实到位。

社保费管理措施范文2

[关键词]社保费率下调 社会福利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随后,人社部、财政部《关

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相关要求,部分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低至19%;失业保险也将再度降低费率,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均按两年执行。

社保费率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保障水平。它的下调不仅关系到个人和企业利益,而且也涉及政府对宏观经济的一个调控,关系到社会总福利水平,因此,社保费率下调引发人们热议。

一、社保费率下调原因

中国法定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率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缴费工资的比例。根据数据统计,在未做保费调整之前,中国“五险”缴费比例,企业缴纳29.8%,个人缴纳11%左右。经有关数据显示,与世界173个国家社会保险费率相比,中国列13位,表明中国社保费率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

其次,面对着中国经济下行的现状,以及国家去产能的背景,适当地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有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改善目前企业成本过高的困局,并且积极地响应国家去产能的政策。

因此,中国政府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开始社保费率下调的尝试。2015年,政府对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3项保险的费率由3%、1%、1%降至2%、0.75%和不超过O.5%,总计下调1.75%左右。2016年,政府发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首先下调缴费占比最高的养老保险费率,并进一步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最后,根据中国目前老龄化日趋严重的国情,在2016年实行阶段性的下调方式,并配套延迟退休的政策,能暂时缓解社保费不足的困境,维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保费率下调的影响

1.对个人的影响:个人社保待遇水平不变

此次降低的是单位缴纳的保费,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目前持有的观点是社保费率下降不会降低个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保待遇指社会成员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所享受的物质上的帮助。从实际而言,社保待遇发放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究其根本,社保待遇水平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基本上社保待遇水平与社保费率无直接关联。

2.对企业的影响:大企业减负多,小企业减负少

对于大企业而言,因参保人数多,基数大,社保费率下降百分之零点几,减少的社会保险费依旧很多;相反,对于小企业,因企业人数少,尽管缴纳的保险费有所减少,但相对大公司而言受益不明显。

总而言之,社保费率下调的目标是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顺应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社保费率下调都能为企业带来积极影响。

3.对社会的影响: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发展

从宏观层面分析,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加上中央提出“供给侧改革”,中国经济结构面临不断优化升级和变换驱动力的需要。此轮社会保险费率的下调,可视为对经济的一次改革,不仅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优越宽松的投资市场,为经济发展提供平稳动力,而且有助于提高个人、企业的福利,进而提升社会的总体福利。

从微观层面分析,高社保费率是继税收之后压在实体经济上的又一座大山。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通过此次社保费率的减负,有利于促进就业,激发实体经济的稳定增长。

此外,费率的调整增强了企业参保能力,有利于控制企业逃费行为发生率,增强了社会保险制度分配功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三、社会保险费率下调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费率下调是否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也是各方关注的一个重点。

首先,社保基金的收入一般由社会保费筹资和政府补贴组成。此时下调社保费率必将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总数降低,如何弥补减少的金额,从而保证基金收支平衡,这是政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是通过对国外的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分析,社保基金还能通过费率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筹资,这点值得我国借鉴的。

社保费管理措施范文3

一、财税库行系统的优势

社保经办机构借助财税库行系统,实现社会保险网上征缴,相对于其他征缴方式的优势是:一是及时。传统的支票方式,业务从受理至款项到账至少需三个工作日,即使是小额支付系统等其他网上征缴平台,也至少需两个工作日。财税库行系统可实现当日提交、当日到账。二是经济。支票方式,需支付票据费;财税库行系统,则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三是安全。支票方式,在征缴过程中,难免出现空头支票等问题;财税库行系统,所有的交易均为电子转账,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发生。四是规范。财税库行系统,实现了账款分离的基金管理要求,规范了社保基金征收。五是高效。一个地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的征缴业务达数千笔。如果由人工完成,从业务受理到收据打印,需多名工作人员七、八个工作日才能完成;采用财税库行系统,则仅需两名工作人员,一天即可完成。六是便捷。财税库行系统,可实现24小时在线服务,使企业可随时随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七是灵活。小额支付系统等其它网上征缴平台,只能在固定的日期办理征缴业务,缴款方式相对死板;财税库行系统可根据参保单位的实际情况,使用三方协议网上申报实时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银行端申报缴款等多种缴费方式。八是易推广。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财税库行系统不需重新设计研发,既节约了研发成本,又更易推广应用。

二、阻碍推广财税库行系统的问题

虽然财税库行系统有上述优势,但实际推广应用率并不高。对某省进行调查,17个地级市中仅一个地级市使用该系统,主要是因为存在以下问题。

(一)经办机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应用财税库行系统的内在动力。相对于业务量较大的地市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开通财税库行系统,态度不积极。这其中有经费短缺,软硬件配套设施跟不上的问题,但主要是服务意识不强,认为应用财税库行系统工作效率并不明显,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眼下没有使用的必要。

(二)软件非自主研发,后续服务顾虑多。与许多地区自主研发社保专用缴费系统不同,社保经办机构并未参与财税库行系统设计研发,仅仅是改造使用,因此担心软件开发公司在对软件维护、系统升级时,不会考虑社保征缴需求,后续服务跟不上。

(三)企业认知度不高,担心强制征收。传统的缴费方式,支票由企业签发,缴费账户、金额由企业控制,但财税库行系统要求参保企业必须提交账户信息。因此一些企业有顾虑,担心账户情况被社保经办机构掌握后,自己失去缴费的决定权。(四)网络安全日益严峻,防范措施滞后。随着黑客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技术标准越来更高,同时,由于财税库行系统使用的是横向联网,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使联网各部门都受到影响。因此如何保证网络安全已成为制约财税库行系统推广的一个技术难题。

三、推广应用财税库行系统的对策

(一)提高服务意识,注重长远发展。社保基金征缴是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的重要工作。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级市,每年的社会保险征缴额达数十亿元,繁重低效的征缴方式,越来越成为阻碍社保基金征缴的绊脚石。而财税库行系统恰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从长远来看,以财税库行系统为核心的网上业务经办体系,必然会成为今后社保征缴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签订相关协议,完善后续服务。由于各地社保费征收部门不同,建议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可直接将其并入税费征收体系,统一管理,统一售后服务。社保费由劳动保障部门征收的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可借鉴税务部门经验,结合当地社保征缴实际情况,与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完善的服务协议,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完善三方文本协议,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建议在签订协议时,可注明企业拥有账户扣款的自,除特殊情况外,社保经办机构不得扣除企业除网上申报金额外的其他款项。

社保费管理措施范文4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解决措施

农民工是来自农村的社会劳动农民工;社会保险;解决对策者,具有农民和工人的双重身份。农民工具有农村的户口,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其基本上脱离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在城市从事打工或其他活动,为家庭赚取生活来源。一些市民化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没有市民化的农民工的参保率几乎为零,社会福利的差别使农民工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但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

一、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

1.参保率较低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体制尚不完善,农民工的参保率极低,而且退保现象较为严重。我国人社部规定,农民工必须连续缴纳养老金15年才能享受到此保险,但是我国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工资收入不稳定,而且要负责家庭成员的日常开销,因此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民工能达到规定的缴纳年限,对农民工的参保率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2.保险制度不完善

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尚不健全,使农民工办理社保转接手续非常困难,许多农民工不停的参保并退保,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造成较大的影响,还使得一些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失去信心。

3.保障程度低

我国的农民工医疗体系较为落后,医疗保险不能解决农民工的生病问题。比如,部分未参保的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损伤的时候,工伤保险不能给农民工带来保障,很大一部分农民工选择私下解决,导致个人权益遭受损害。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存在的原因

1.保险体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正在不断完善,但是社会保险体制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漏洞。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农民工是一个落后和贫穷的群体,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比较大,许多单位不能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许多农民工自身也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工资拖欠等社会问题时常发生。

2.相关法律不健全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一部法律来明确规定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农民工的社会法律问题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规,但大多都是流于形式,不能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不能落实到位,再加上缺乏相关的惩罚制度和措施,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3.用人单位不积极

农民工所在的单位大多是民营企业、私人企业、乡镇企业,这些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较差,如为农民工缴纳保费无疑会提高企业的成本,从而使其市场竞争力下降,所以导致农民工的参保率比较低。

4.农民工意愿不强烈

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相关政策和保险制度缺乏详细且全面的了解,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参加社会保险,只有多赚钱、多存钱才能为以后的生活提供保障。可见,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不强烈也是造成农民工参保率较低的一大原因。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对策措施

1.完善保险制度

我国应继续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首先要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完善,使农民工在工伤时可以享受应有的赔偿,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加强农民工的安全保护措施建设,尽量降低工伤伤亡风险率。其次,我国应继续完善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险制度,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保障。

2.健全监督机制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健全保险监督机制来使监督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强大作用。此外,各级政府应设立法律援助小组或咨询中心来保障农民工能够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加强执行力度

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说明只依靠企业的自觉性并不能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有效提高,因而只有依靠政策约束和监督机制才能保障企业将农民工投保工作尽快落实,只有让企业充分掌握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才能促使企业能够积极的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为此,相关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社保费缴纳情况的监督,并加大对不能够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社保基金的投入力度,通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来确保农民工社保基金的良好运行。此外,咨询机构和法律部门应及时跟进并解决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提高维权意识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在社保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农民工充分意识到在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势研究的现代化社会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性,使农民工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险能帮助其自身承载的社会风险得以转移。为此,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其认识到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使农民工监督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社保费的情况。政府应提高办理农民工社保手续的规范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四、结语

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农民工的权利,而且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参保率较低、保险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完善保险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执行力度等方面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维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代凯歌.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12):142-143.

[2]高宁.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及对策分析[J].人民论坛,2013,(11):152-153.

[3]李轩红.我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及对策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0,(4):45-48.

[4]张文学,张立.中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研究述评[J].西北人口,2011,(2):1-5.

社保费管理措施范文5

关键词:行政成本 社保征缴 对策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能否足额及时地征缴,关系到社会保险体系运营机制能否平稳运行甚至社会的各方面稳定。目前,在社保基金已经亏空运营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社保基金能够足额征缴,解决长期存在的“入不敷出”难题,是一个重大问题,而解决在此过程中的行政成本过高难题则是重中之重。

1.社保基金征缴成本过高的影响因素分析

总体来说,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行政成本过高,特别是隐形成本过高较高的问题,基本可以从相关政策规定、办事机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等几个方面分析。

1.1政策规定方面的原因

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存在社保基数掺假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愿意申报基数、胡乱申报等,笔者甚至见过一些企业现场带着公章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的情况,可见其缴费基数真实性实在有待商榷。而且社保机构对基数的核定,往往是在大厅和柜台内核定,限于人力物力的原因很少到企业现场查核,所以缴费基数也往往丧失了真实性。

1.2社保经办机构层面的原因

一是对欠缴费、少缴费组织机构的处罚措施和力度不全、不够。遇到拖欠缴费时,必须打无数次电话甚至派人到企业去催缴,这种方式的总和成本非常高,对经办机构的时间、人力等成本都是不小的压力。二是普遍存在的重视催缴、轻视基数核定的工作思路导致隐性征缴任务重、成本高。目前绝大部分社保基金费都是通过显性征缴渠道征收,而从实际情况看,存在大量的少报、瞒报现象,并直接导致了隐性征缴任务相当艰巨的情况。

1.3参保单位方面的原因

一是参保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导致少缴纳、漏缴。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和实施,劳工权益得到极大保障,这也给用工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成本压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必须尽可能地减少成本支出,所以其必然的选择是少交、漏缴社保金。二是缴费比例偏高,参保机构的负担较重。目前,我国社会保险总体费率为42%,这个费率相比较北欧等很多福利性国家都是算较高的,比如瑞典的费率也不过是40%。再以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为例,美国为13.4%,英国为19.5%,德国、法国都为20%,而我国平均费率在27%左右。如此之高的缴费比例,即使效益最好的企业也难以长期承受。

1.4参保者缴费义务和预期收益倒挂,导致缴纳意愿不强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保障和预期保障,并不是对现在的补充和帮助,尤其是养老保险,其作为最重要、分量也较重的保险,缴纳本金最多、时间最长,却要得到几十年后才能享受待遇。尤其是目前我国通行的是现收现付式筹资方式,决定了退休后的待遇是与参保者目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直接关系的,因此很多参保者缺乏缴费的动力。

2.优化社保征缴成本的措施和建议

据上文所分析,可知从宏观政策层面到微观的个体行动者方面,都存在着隐性成本过大、导致征缴工作产生困难的因素。为了更好解决征缴成本问题,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地方制度性政策层面、经办机构操作层面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以改变当前征缴难、征缴成本高的现状。

2.1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增加处罚力度、提高欠费企业的违法成本

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对缴纳社保不及时的单位最多处于l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最多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额度过小。且劳动监察机构对欠费单位的处罚程序繁琐复杂、漏洞较多,执行力度不够大。为了从法律法规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加强劳动监察部门的权力,比如赋予其可以直接从企业账户上划扣所欠社保费的权力、提高处罚额度、提高滞纳金等措施,从而提高违规企业的欠费和逃费成本,使其不得不衡量得失、自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2.2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以减负方式提高缴纳保险积极性

目前现收现支的养老金模式已经遭到了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亏空运营的养老保险体制必须加以改革。笔者认为,鉴于很大部分的退休人员为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且他们多数是国企员工,应当提高国有股份填充养老金的额度,以缓解社保基金入不敷出的现状。并且以此为契机,适当降低企业的缴费比例,从而使得政府和国企更多承担起其本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清理历史问题带来的欠账,提高制度的公平,从而减少现在企业的负担,提高他们缴纳保险的积极性。

2.3劳动监察部门集中处理欠费单位和个人以节约行政成本

很多地区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请劳动监察部门对拖欠社保费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欠费单位较多,劳动监察部门疲于奔命,每个月都在花费大量精力在重复操作,不仅浪费精力还造成了巨大的成本。鉴于当前劳动监察执法资源的不足,笔者建议,可以对同一个长期欠费单位延长处理周期,比如以一个季度为单位开展清欠工作,以集中处理,避免监察程序重复导致的行政执法资源浪费。

2.4多部门合作共同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不仅要合作,还要和当地的公安、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进行信息化合作、打击劳动违法行为。比如可以利用工商部门的数据库,查找中标单位,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的数据库的相同单位相对比,以杜绝未参保单位存在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社保费管理措施范文6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保障要求的稳定、可靠、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不但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弊端

(一)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大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应实现多样化,而目前我国的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当前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较低比例的收缴制度,医疗保险只在个别城市实行试点个人收缴制度,生育保险尚在酝酿之中。各项保障费用基本来源于职工就职的单位,而个人对于基金的支出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受阻,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支付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二)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

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会,缺乏严格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有力的硬性约束,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上缴的企业或者个人缺乏法律惩治措施,这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进一步增大。此外以“费”的形式征缴资金不像以“税”的形式那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参保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的企事业单位,即使在这些已参保的企业中,实际缴费人数与应缴费人数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才刚刚展开,农民还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加上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改变势在必行。

(四)部门职能不清、管理机制混乱

我国目前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部门众多,这些部门囊括了地税、人事、劳动、民政、保险、卫生等单位,它们都在经办和社会保障基金。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恶劣状况,严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征缴和统筹。

二、各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即政府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金,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并通过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第二,征缴社会保险费,即通过雇主和雇员缴费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强制储蓄制,即将雇主为雇员缴纳的保障基金及雇员按规定缴纳的保障基金,都统一存入个人专门的社会保障账户,其本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均归个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门的税收调节权。

(二)各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三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一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保障税的实施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并且,“以纳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无疑更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和统筹层级,有利于不同地区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对于社会保障统筹缴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据的是部门性、地方性的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储蓄制形式,虽然考虑了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但是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对于账户管理要求较高,只适用于人口少,且地区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不景气或企业经营亏损时难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措时期。

通过以上三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现状,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充分利用税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们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提高我国社保基金征缴的到位率。

三、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必然选择——费改税

(一)社保费改税的优越性

1.广开税源,保障基金充沛。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广开税源,彻底改变现存由于自愿参保或者动员参保带来的导致社保基金征收不足的弊端。依据税法强制全部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个人等依法上缴社保税,保证社保基金筹集渠道的畅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2.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税的实施,显示了税收的“刚性”原则,能够减少征管过程中的不缴、少缴、欠缴现象的发生,充分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改税后,形成了“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新模式。将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分别由相应部门负责,协调了部门的职能分工,社保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有效遏制了现存社保基金筹资和发放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3.利于社会统筹安排与调度。社会保障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的税目,其既有一般税收的强制性,但又缺乏税收的无偿性。在全社会范围为以“税”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避免因缴费率不同造成的企业负担不均,有利于社保基金在整个社会范围为统筹安排。社保税的开展在宏观和微观上保证了基金的征缴,推进了社会的公平进程;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解决了原来劳动力因流动造成社保基金不能进行相应转移的问题,社保基金不会因为人员工作地变更而中断。(二)社保费改税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基本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切实可行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当前对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征收模式已基本达成了社会共识,近些年社会各界对于要求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不断高涨,学术界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体方案,这些研究和探索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

2.从国际比较结果看,缴税制理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首要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选择,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最佳选择。

3.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从组织基础看: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税收征管实践,拥有一只强大且素质较高的征收队伍、积累了大量和丰富的税收征管经验,作风过硬、业务精熟;具备功能齐全的征收设施和健全的报税网络,可以为缴费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有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人员变化、财务收支等情况。从经济基础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国已经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济基础,我国的企业单位与职工个人也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三)实施社会保障税的政策建议

1.加快《社会保障税》立法进程。原有的社会保障费主要是以行政政策为主要管理手段,给社保基金的筹集带来了大量问题,随着社保费改税的实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为社会保障税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依据法律条款明确社会保障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社会保障体系合法、有序运行。

2.加强农村社保筹集渠道建设。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筹集中面临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盖面窄,特别是广大农民还主要依靠自我保障,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劳动人民的安居乐业,必须借助于社会保障税的特性,开拓农村社保基金的筹资渠道,扩大农村参保面。

3.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与低水平的原则。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表明,社会保障范围与程度是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具体国情密切相关的。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的范围是逐步扩大的,层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国尚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较低层次,而人员基数过大,因此,我国应特别注意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且低水平保障应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原则。

4.明确社会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会保障一直强调社会公平的原则,一百余年来,税和税收规则作为福利国家的工具,被大多数福利国家用来影响收入分配,试图通过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调节市场经济发展而导致的贫富悬殊,但实际的情况是,几乎每一个政策评价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国家也不例外。对于中国而言,在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强调并明确社会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个真正需要引起我们普遍关注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5.实现社会保障税收收入统筹调剂。由于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收入能力和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时间段进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保基金余缺统一调剂机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协调地区平衡。

6.新旧筹资模式的衔接与转换。社保费改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重大变革,因此,以税务部门为主导的征收管理体系与现行征收办法存在着诸多矛盾,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实行必须做好两种新旧筹资模式的平稳过渡。这可以通过部门间职能的再分工来实现,对于原有社会统筹基金的处理,在社会保障税开征后要逐步由原来劳动部门统筹与管理的社保基金交由财政部门管理,列入国家预算,由现社会机构代为保管,按照国家财政保障预算项目规定予以使用,审计部门监督社保基金的使用和发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