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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1
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滨海园区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和优势,为园区内企业创建优质、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实现工商职能与政府职能的无缝对接,服务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项目对接服务机制,主动提供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指导服务,确保园区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力求服务零距离、满意百分百,促进工商职能与政府职能的无缝对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构设置,为项目对接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1.成立项目对接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园区副主任和工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园区招商局局长和工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研究解决对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项目对接工作的管理,协调所管辖部门工作的推动与相关问题的衔接。
2.建立园区项目对接办公室。办公室由工商局注册科、外资科、三余工商分局以及滨海园区经济发展局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滨海园区招商局,主要协调解决项目洽谈、签约、注册登记、企业经营活动规范以及履行双方职能的相关工作。
(二)建立联络制度,为项目对接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园区联络制度。注册科、外资科每季度定期深入园区,主动衔接,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掌握相关项目信息,在第一时间建立服务项目信息库;密切跟踪园区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2.建立企业联络制度。依托三余工商分局监管制度,在园区监管网格中,标注出园区重点企业,实行实时跟踪,及时与局业务科室沟通联系。重点企业登记事项由注册科、外资科负责人指导、督办、落实专人负责。
3.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在园区内规模企业设立企业登记联络员;在注册科、外资科与三余分局设立专职联络员,加强双向联系,及时掌握项目信息,解决疑难问题。
(三)强化服务效能,为对接项目提供特别服务
融合“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创建,开通“红盾服务创业直通专车”,全力打造园区服务高地。
1.快速通道服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一包到底、优先受理、优先核准。
2.全程服务。根据服务对象委托,指定专人提供全程服务,包括为服务对象提供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咨询,指导服务对象填写登记文本及起草有关登记注册文书,及时为服务对象完善登记资料,帮助服务对象一次性完成登记注册。
3.即时办结服务。开通三余工商分局远程名称查询与公司设立网上登记服务,为项目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一律当场办结。
4.上门服务。根据企业需要可上门现场办公,提供咨询服务、现场确认当事人、送达营业执照等相关业务服务。
5.预约服务。服务对象可预约服务时间,随来随办;若有特殊需要,可预约提供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加班服务。
6.跟踪回访服务。在企业设立半年内,指定专人进行不定期的跟踪回访服务,帮助企业按照登记标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运作机制,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指导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相关部门的后续手续。
(四)降低准入门槛,为项目对接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工商部门对进入项目对接服务机制的企业简化手续,实现准入登记“零障碍”。
1.允许企业名称体现新型行业特点。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体现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支持企业冠用“”或“省”名,并通过远程名称核准程序直接报省工商局核准;对外方控股、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从事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凡是从事进出口和国际物流行业的现代服务企业,允许企业名称将“国际”作为行业限定语使用。
2.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对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企业申请的经营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列明的,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体现其行业特点的经营范围。
3.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一是投资人以高新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服务业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时,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受限制。二是支持企业以“股权”、“债转股”等多种形式出资成立新的服务业企业。外国(地区)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经批准,被并购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4.放宽企业住所的登记条件。允许制造业企业分离出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使用原企业的经营场所作为新设企业的住所予以登记。允许由园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相关住所证明文件,在园区同一住所地址内注册多个企业。对于建设周期较长的企业,允许园区对其日常办公进行托管,由园区招商局出具同意入驻证明和相关住所使用文件。
5.试行重大项目先行主体登记。允许筹建周期长且从事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许可经营项目企业,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文件或证件前,先行核发相关联非许可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对于外资设立登记前无法取得前置许可文件的项目,积极推行分段式审批模式,采取分阶段表述经营范围的方式审批、登记该项目。外资企业申请设立生产或营业性分公司,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须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直接申请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做好项目信息对接。一是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主动与园区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接,了解和掌握在建和拟建项目具体情况,建立项目档案,做到情况明了,需求清楚,联系紧密。二是制定服务方案与服务举措,做到服务项目落实到人,服务方案具体可行,服务措施明确有力,工作责任和工作进度扎实有效。
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2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 产业集聚 动态机制
一、引言
产业集聚是指在一个适当大的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若干个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提供配套支持的上下游企业、相关服务业,高密度的集聚在一起。
现代服务业集聚是指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内相互关联(互补、竞争)的企业和机构在一定空间范围内集聚,形成上、中、下游结构完整,充满创新活力的有机体系。服务业在空间上的集聚比工业生产活动的空间集聚更明显,服务业大多高度集中于城市中心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既有同行业的聚集,也有不同行业的聚集。现代服务业在空间上的集聚主要是追求企业间业务交流、合作的互补性和便利性以及高度成熟的劳动力市场。因此,现代服务业在空间上的聚集主要基于以下三种指向性:一是利益指向性,即为了得到外部经济利益和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在空间上聚集;二是劳动力指向性,即服务业的集聚使企业比较容易聘用到所需的专业性高级人才;三是信息指向性,即不论是大型的服务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服务企业在空间上的集中都有利于信息的收集和交流。
当前,不少学者对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形成和发展机理做了研究,但都没有揭示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际上是在集聚经济和集聚不经济的作用之下,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之中。本文尝试给出现代服务业集聚形成和发展的动态机制。
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形成
现代服务业的集聚要求所在的区域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某种产业在区域中的集聚潜力可以依据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一是该产业是否在区域经济中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已有的基础和区域本身的产业特点能否对该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壮大给予一定的支持;二是该产业本身是否具有集聚所需要的特性;三是该产业新增附加价值的比重和土地利用效率是否较高。
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市场自发形成。自发形成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地区一般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比如旺盛的地方需求、良好的资源禀赋、庞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发展强劲的制造业集聚、优良的基础设施等。这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多见于以人力资源为企业核心资产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或商业中心的批发零售等配套产业的服务业。
第二,引导培育形成。在具有一定区位优势和集聚特性、但还不足以形成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地区,政府采取一定的扶持措施,给予税费上的优惠,同时提供金融和市场开发的支持,引导服务企业进入,从而促使服务业集聚产生。这类集聚多见于金融、软件、专业技术服务等资金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如各类软件园、金融街等,以提供生产为主。
第三,强制培育形成。在不具备区域优势和集聚特性的地区,服务业集聚的形成通常是政府强制培育形成。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特定规划的目标,建立政策性壁垒限定特定对象的具体区位和活动范围,形成制度落差收益,从而诱使服务企业主体向预知收益高的地区移动。伴随着一定数量核心服务企业的发展,相关产业及机构逐渐向该区域集聚,最终发展形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三、现代服务业集聚三种创新发展模式
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生态系统的主要要素之间的联结,既成链状特征,又有群落和网状特点。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企业的相互关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模式可分为三种模式,即链状共生发展模式、产业协同共进发展模式和虚拟共生发展模式。
链状共生发展模式。在自然生态系统中,诸要素是通过食物链把生产者和各级消费者联结成有机整体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种群生态系统,其系统中诸要素的联结方式同种群生态系统诸要素的联结方式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系统中,诸经济要素是通过“食物链”――投入产出链或者生产消费链,统称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态价值链”的方式联结成有机的共生整体,同时通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部特有的信息交流,实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整体的发展和壮大。
协同互进发展模式。同自然生态系统在发展中要使食物链成为食物一样,产业生态群在其结构的发展过程中也会使几条价值链状组合结构进一步相互联结,并形成有新的内容的链状结构,最终使各个链状结构组合成错综复杂的产业生态群经济网络结构,使其各个要素成为一个相互牵连的有机整体。现代服务业是在第一、二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分工不断细化过程中,从第一、二产业尤其是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来而形成的。现代经济的发展仍在不断分工过程中深化,企业内部的服务性经济活动的专业化也在不断加强。随着企业活动外置使得企业增加对服务这一中间投入的使用,而中间投入的服务主要是服务业,现代制造业企业和现代生产业形成了产业生态群的共生经济网络结构。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与制造业集聚区协同互进共生发展模式中,所有参与共生的企业同属于产业之间的共生组织―产业生态群。
虚拟共生发展模式。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出现了虚拟化趋势,即同业竞争者、互补品生产者、用户以及其他相互关联的组织不再局限于集中布局在某一地区,而是基于网络联系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协作生产、共同主导和发展技术标准,以整合或开发全球市场,增强产业整体竞争能力,促进服务企业的共同发展与创新。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区是传统地理集聚区的发展与创新,是市场全球化与网络经济条件下高技术企业竞争与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虚拟产业集聚区将为实现某一目的所需的若干企业资源集结而成一种网络化动态合作经济实体,企业仅保留其核心功能,而其常规功能虚拟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空间范围的聚集更强调功能的虚拟化和网络化,而突破了传统的集聚区意义的地理范围的局限。各种经济活动过程都可以不必在某一特定区域进行,而是通过数字化网络来完成。
四、现代服务业集聚的经济性
集聚经济是指因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关生产和服务职能在地域上集中而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提高。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说明现代服务业产生的集聚经济。
外部经济。外部经济这一概念最早由马歇尔提出,他将集聚的外部经济成因归纳为以下三点:丰富的专业劳动力供求、专业化供应商的存在和技术知识的外溢。外部经济是经济活动集聚所带来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也就是企业相互作用会获得企业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规模经济和企业经营范围增加所带来的范围经济。随着规模和范围的增加,平均成本下降,从而产生了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也即外部经济效应。
交易成本减少。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由于区域网络和密切协作,可以在分工的同时更有效地控制交易费用,减少信息交换成本和搜寻成本,降低综合费用,提高效率;此外,集聚区内企业空间邻近,容易建立信任机制和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从而降低了合同的谈判成本,提高了合同的执行效率。
知识溢出。这里的知识不仅仅是科学技术,还包括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经验等。通过人际间和企业间的频繁接触和交往,增加了知识的流通,处于服务业集聚区中的企业很容易获得研究开发、信息等外溢效应,从而降低了企业的信息搜集、研发等成本。
自我强化。集聚机制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投资回报,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集聚区产生极化现象,区域外的企业不断涌入,区域内新企业不断涌现,供应链进一步集中,通过一轮又一轮的规模扩张,集聚效益更加显著,集聚区进入加速发展的轨道,形成一个正反馈系统。
五、现代服务业集聚的不经济性
集聚不经济指社会经济活动由于在地域上过度集中所引起的额外成本费用或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损失。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现代服务业集聚产生的集聚不经济。
拥挤成本。因空间集聚而引发的拥挤成本是集聚不经济的首要表现。当集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既定空间内的交通、交易成本必然会增加,即出现拥挤成本。同时,过度的集聚可能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从而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
知识溢出的负效应。由于知识溢出是双向的,集聚区中的企业一方面享受整个集聚区网络带来的外部性知识,另一方面自身也溢出了知识,因此这是一个相互反馈的机制。如果每个服务企业都希望从集聚区网络中获得超过自身贡献的知识,则知识溢出会趋于萎缩。
负外部性。现代服务企业的集聚虽然可以带来许多便利,产生正的外部性,但也可能会导致负的外部性。比如:废水、废气、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破坏周围的生态环境,对企业和居民都造成危害,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大量人员的涌入,使集聚区的办公、住宅等生活成本急剧上升,交通状况日趋恶化。
产业结构上的趋同性。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由于创新需要较高的创新成本,服务企业往往选择的是模仿式发展,这导致了产业结构上的趋同性,从而导致恶性的过度竞争局面,削弱了服务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生产要素投入成本上升。随着越来越多的服务企业进入到集聚区中,要素的投入成本,如土地开发成本、能源供给成本等将随之上升。由于土地价格居高不下,其他生产要素的价格也随之上升。
安全风险增大。现代服务业在城市的集聚虽然为企业带来众多的经济利益和便利,但是区域内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系数却大大降低。企业在空间上的过度集聚使企业对恐怖事件及各种灾害的安全风险增大。
规模不经济。集聚规模扩大虽然可以导致规模经济,但是超过一定规模则会产生规模不经济,从而在整体上削弱了区域的集聚利益。
(注: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研究”(09CJY04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现代服务业集聚功能园区研究――基于财税政策的视角”(08JC79010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中国现代服务集聚发展研究”(20090207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服务业集聚功能园区的财税政策研究”(20080430343);湖北省2008年软科学研究项目“两型社会现代服务业聚集功能园区与财政政策研究”(2008DHA006);武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武汉城市圈现代服务业集聚功能园区与财政政策研究”(200940833381-2);湖北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功能园区研究”(2009b072);本研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参考文献】
[1] 波特著,李明轩等译:国家竟争优势[M].华厦出版社,2006.
[2] 陶峻:现代服务业集聚机理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12).
[3] 朱新艳、代文:浅析现代服务业集群的成长机制与识别方法[J].华东经济管理,2007,21(7).
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3
【关键词】营改增;变化影响;策略探讨
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结构性税收调整政策,以抵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保障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自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l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是继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实施,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后,增值税再次扩围替代营业税,成为增值税改革另一个重要举措。2012年9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陆续扩大到北京、浙江、江苏、安徽、天津、湖北等8省市。2013年8月1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目前“营改增”正按照制定的方案稳步推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这项税收改革政策的全国普及任务。因此,我们要充分把握政策,梳理业务流程,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营改增”给企业管理所带来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重要影响
(一)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适用税率和税基变化。营改增后,服务行业税率发生变化。由营业收入的5%提高至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的6%。不考虑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服务行业税负将提高一个百分点。当然,对于企业来说,实际税负是否增加还得看其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大小。
同时,税基和计税方法也发生变化。营业税以营业额为基数,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则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以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是按应税服务金额(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在会计科目设置上,要求企业增设应交增值税等相关明细科目,设置更加完善,核算更加严格。
2、收入核算变化。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营改增”后,涉及的服务企业要按价税分离的方法核算收入,业务收入需拆分为收入和销项税额,分别列入营业收入和销项税额会计科目核算。
3、资产、成本费用核算变化。“营改增”后,涉及的企业要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税额分别核算资产原值、成本费用及进项税额。成本费用和进项税额须列入对应成本费用和进项税额会计科目核算。
4、我国很多企业都是混合经营企业,有的经营范围在这次改革范围内,有的经营范围不在此范围内,还要继续征收营业税。同时经营内容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如果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全面了解,不能对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独立准确核算,税务机关就会从高适用税率。为企业带来了增加税收的风险。同时核算的不健全也容易导致偷漏税的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对财务数据分析的影响
1、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会计核算上的收入须价税分离,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将导致企业收入较年初预算下降,利润下降,影响企业相关财务指标和业绩考核。需企业统筹考虑,采取应对措施,扭转不利影响。
2、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费用也须按价税分离分别核算成本费用和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成本费用金额也将降低。购置资产原值也需拆分为原值和进项税额核算,资产原值减少,对应以后各期折旧或摊销费用将会减少。因此,企业财务数据分析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三)对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确实能为大部分企业带来了税负降低的好处,但也有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这主要是不同行业或单位的实际情况差异所决定的。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改革前,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3%的征收率计征货物销售增值税或按5%的税率计征服务业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占试点企业近7成的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5%税率缴纳营业税改按3%缴纳增值税,税负下降幅度达40%左右,由此可见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新旧税制改革确实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强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盈利能力。
从一般纳税人的角度来讲,实际税负是否降低取决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入收入,减少了企业利润。同时,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不含税价款计入成本费用,增加了企业利润。若企业业务能尽可能多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实际税负。但从人工成本比重较大的企业角度看,取得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少,容易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交通运输行业由原来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按11%缴纳增值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由原来5%税率缴纳营业税改按17%缴纳增值税。这些行业企业税率提高较大,在取得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时,此类企业在本次“营改增”中的税负将大大增加。
(四)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与营业税服务业地税普通发票相比,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稽查更加严格,因为其直接影响企业对外提供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和企业日常采购、接受服务环节产生的进项税额,进而直接影响企业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使用、认证和管理上各个环节都非常严格。我国《刑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与违规使用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处罚措施都做了专门的规定。如果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不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都会为企业带来的行政及刑事风险,需要企业高度关注。
二、“营改增”后企业管理的应对策略
(一)熟悉税务政策,加强财务管理
对于“营改增”企业来讲,以前基本不涉及增税值业务,对增值税相关政策研究较少,对增值税计税依据、计算、申报、发票管理等业务流程相对陌生。“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缺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意义的认识。因此,作为企业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的会计人员,应该深入研究“营改增”相关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全面分析“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影响,梳理业务流程,制定应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向企业领导层汇报,提高重视程度,积极向企业各级人员进行宣贯,提醒他们需要注意的事项,如向业务人员宣传增值税基本概念、关键控制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及认证时限等等,以更好地适应改革,防范涉税风险,顺利实现平稳过渡。
(二)增设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
“营改增”后,企业须增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相关明细科目,制定增值税业务核算规则,促使企业业务流程合理化、业务管理规范化,会计核算明晰化。财务人员需熟练掌握增值税业务核算要求,准确判断业务合理性和合规性,及时准确完成会计核算。
(三)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1、梳理业务流程,制订相关管理制度,防范各类风险
企业业务范围广,种类多,需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制订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对外开具和从外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会计人员在报销时严格审核增值税发票的合规性,同时要积极防范不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引发的各类风险,避免出现经济、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严格区分各类经济收入,开具适当的发票
在“营改增”试点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范围广泛,尤其是混营或兼营的企业,有些收入在发票开具时难以把握,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收入,到底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还是增值税范围,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政策学习,必要时多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企业发票规范开具。
3、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行为
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营改增”相关规定,梳理企业业务流程,准确划分成本费用类别,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属于“营改增”政策范围的业务,要求业务部门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确保进项税额应抵尽抵。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按规章办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通过正规渠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妥善保管好相关抵扣凭证,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180天内及时报账和认证。
(四)鼓励企业多方面寻找合作伙伴
“营改增”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抵扣,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不能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运输,技术合作等过程中,尽量寻找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单位,从合同条款中明确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得到税款抵扣的优惠,从而降低自身的税负水平。也有极少数合作企业借税制改革之机,趁机加价,因此,企业要多方面寻找合作单位,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利润水平,降低实际税负。
(五)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营改增”虽然只是税种变化,但它涉及到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改变,控制点及会计科目的变化,核算要求也相应提高。因此,应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以满足新时期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在“营改增”的冲击之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单位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履行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的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业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进行政策的宣传,确保各单位能尽快适应改革,避免出现各类涉税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现平稳过渡。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在“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阶段,难免有多种矛盾现象并存的局面,而企业是否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减负,还需财政税务机关与企业相互理解和协调,并不断地解决在试点磨合期中所产生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税制和实施办法,扩大试点行业的领域和地域,只有在转型企业上的全覆盖,才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更多可抵扣税项,才能避免更多重复的征税环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大意义。“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实施,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从而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有效刺激我国经济的发展。通过税制的调整,还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汪曾涛,上海服务业税收环境及改革方向研究[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2(6)
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4
一、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推进我市注册登记业务水平迅速提升。
(一)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考核、竞赛。注册条线业务专业要求非常高,既要有专业的登记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具备广泛的经济、能源、材料、行业区分等知识;既要能应付日常的登记琐事,更要能够针对登记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深度的理论研究。今年市局将重点围绕各类型企业登记、企业改制、企业合并、分立等进行技能培训,各直属局要加强对自身和对工商所的独资、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业务培训。对业务能力的建设采用应知应会的基本达标考核和拔高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在年内对所有注册条线工作人员的普训和达标考核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对各部门的登记能手比例达到20%以上。
(二)进一步办好各类交流学习平台,促进业务学习氛围的加快营造。要重点维护好各级文化网业务培训模块和注册简报。对文化网和简报的内容实行定时定量更新考核。市、县局注册部门要利用注册档案评查的机会重点围绕存在问题进行业务辅导和通报,要完善重大登记事项疑难问题请示答复制度,上级部门要提高对下请示答复的及时性,市局将在日常观察考核的基础上组织登记条线工作人员进行横向学习交流,提高我市登记水平的一致性和发展性。
(三)进一步开展登记课题研究,以课题为核心带动高层次的登记成果形成和转化。业务能力提升的具体表现形式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登记错误率降低、二是对疑难登记问题的破解能力提高。基于这两点加强对重点登记课题的研究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今年要进一步沿袭以往课题指定和自定相结合的任务下达方式,对课题成果的实现将提高考核力度和比重,实现我市注册条线在业务能力建设上快速突破的目标。
二、充分发挥企业登记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一)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继续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X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一是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传感网等新兴行业企业的登记辅导工作,对企业申请的经营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列明的,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二是对各地确定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辖区工商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明确专人,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继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登记指导。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和省局制订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将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前置审批等方面的每一项登记优惠政策切实贯彻到位。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要充分认识家庭服务业在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方面的巨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对大型企业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予以支持。对社区举办的各类服务设施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效益,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及时办理;不需要登记的,及时加以明确。
(三)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积极支持传统产业企业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吸收高新技术入股,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以先进技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善用登记职能,运用名称登记、分立合并、股权投资、企业改制等登记手段,辅导企业拟定发展策略,开展并购重组,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自身品牌价值,全面增强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大力支持经营性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继续做好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登记工作,支持骨干型文化企业开展股权收购,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成立集团;支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支持非公经济进入文化产业;支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以满足人民多样化社会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
(五)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从事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大豆压榨等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的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淘汰工作。
三、围绕登记效能做文章,全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一)坚持依法行政。要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继续强化登记规范化建设,今年省局将出台全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规范,同时也将编制全省统一的《前置许可目录》,明确专人,保持动态维护。因此加强登记的严肃性和依法性是高效登记的生命线,严禁以突破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搞所谓的“改革创新”,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一律停止执行。
(二)创新行政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六公开”和“四统一”制度,以“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创造优质服务。要针对注册窗口服务特征开展规范化服务培训,要引入“肯德基”等优秀企业管理文化理念,从细节做文章,将服务礼仪、窗口摆布、客服心理、岗位职责、仪容标准、行为准则和服务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并贯彻,打造注册登记服务品牌,确保在各级各部门的评先创优活动中保持前列。
四、立足基础工作,全面反映注册登记工作重要性及成果
(一)做好日常登记工作。要从书式材料的全面性、准确性、整洁性、规范性着手,全面提升登记质量,要以实施归档软件为契机提升登记档案档次。各级注册登记部门要定期开展注册业务档案评查和自查,不定期开展网上登记数据的抽查,要本着对岗位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如实进行通报,对严重登记疏漏和错误要实行绩效问责。
(二)加强登记数据质量管理。一是认真做好企业登记数据的录入工作,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数据采集和录入;二是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将登记数据质量列入考核内容;要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数据查错,要科学分配纠错任务,做好对数据管理的日常维护。对非开业登记申请的录入过程要加入对历史数据的维护环节,受理和核准环节均应进行把关,逐步减少历史错误数据。
(三)强化登记信息综合利用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重点,通过对市场主体登记和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特点,努力为政府决策、部门管理、企业经营、行业自律、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信息服务。2013年重点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跟踪研究,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同时还要针对地区热点和难点行业进行调研和分析,科学指导群众投资,要将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在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工商登记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
五、针对区域特征统筹谋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认真落实中央支持“三农”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健康养殖业;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农业生产型服务行业发展;支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对设立在农村工业集中区的企业,放宽经营住所的审查标准,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非农收入。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登记工作,探索林权、水域权出资登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
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5
(二)、主要作法及措施
1、做出了决策部署。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发展服务业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省市服务业发展大会召开后,县委政府立即做出了部署,确定了服务业发展重点,二是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十一五”期间工作的重点。提出了积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特色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发展新突破的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增加。三是明确了发展重点。着眼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结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特点,把交通物流业、商贸流通服务业、休闲娱乐业和房地产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县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抓住了我县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对于推动全县服务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优化了发展机制。加快服务业发展,机制创新是关键。一是加快了所有制结构调整。近年以来,我县本着能放则放的原则,放开经营范围,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积极推进全县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改革,加大了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逐渐呈现出多种渠道投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发展格局,增强了全县服务业发展活力。二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加大了对困难企业的破产改制力度,促进各类资本的流转重组,先后对粮局下设的家家乐连锁店、紫云商场等进行企业改制,推进了我县流通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注重加强与服务业企业的沟通,努力搭建服务业人才资源开发平台,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人、育人、留人观念,以多种形式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确保了服务业人才政策落实到位,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
3、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近年来,全县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些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这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十分必要。一是建设连锁超市、扩大覆盖网络的典型。一峰公司、志高量贩等发挥规模优势,创新运营机制,积极构筑小超市大连锁的日用品营销网络,由城区商业区向社区、由城市向镇村延伸,在日用消费品、粮油、餐饮等方面实现了大连锁。二是依托商务局大企业加快自身发展的典型。*县金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断整合农村连锁经营服务网络,20*底在全县建成了309家农家连锁超市,形成了覆盖整个乡村、服务所有居民的县、镇、村三级服务连锁经营服务体系。三是改进服务方式,力求消费者满意的典型。农业部门推行上门服务,积极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及时将农药、化肥、种子等物资送到农民手中,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县服务业发展仍然存在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发展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生产业发展滞后,新兴服务业发展不充分,严重影响县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1、总体规模仍然不大,服务业创造的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仍不够高。近年来,*县坚持“工业强县”的战略思路,把工业经济摆在首要位置来抓,服务业的发展相对高速发展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显得过于缓慢,*县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占gdp比重偏低。据初步统计,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7亿元,同比增长16.9%。第二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7亿元,同比增长22.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6年的49.4%提高到55.9%,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30亿元,同比增长18.4%,占地区生产总值23.5%,全县三次产业比重为20.6﹕55.9﹕23.5。
2、城镇化进程较慢,制约服务业发展。城镇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辅相成,城镇化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载体,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化的进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反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又可以带动服务业的发展。近几年尽管*县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成效也非常显著,但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制约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20*年,*县城镇化率27.84%,比全市、全省分别低7.95、6.16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偏低,农村人口相对较多,使*县服务业发展空间狭小,客观上制约了服务业总量的扩张。
3、内部结构不够合理,新兴行业发展滞后。长期以来,*县服务业的构成仍以传统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主,20*年这三个行业的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高达52.8%;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新兴的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规模不大,占服务业的比重仅为12.5%;信息中介、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旅游业开发的程度不够,行业竞争力不强。
4、服务业企业单位规模小,缺乏带动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县服务业企业的发展存在单位数量少、规模小,难以形成竞争合力和竞争优势的问题。
三、今后五年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1、发展思路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家对发展服务业的认识不到位,比起牢固的“工业强县”理念,“服务业兴县”的观念仍然薄弱。我们必须实现从强调“工业强县”向强调“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和“制造业、服务业双轮驱动”转变。要树立服务是生产性劳动的观念。服务也具有生产性。同时深化对资本的认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决不单指传统意义上的物质资本,还包括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技术资本。忽视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技术资本,就无法发展现代服务业。
(2)抓好思路定位: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产业、资源、人文等优势,以推进城镇化、促进农业产业化为方向,进一步优化环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投入,重点发展生产业,大力发展消费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努力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提升品质、加快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配套、与城市化进程想协调、与国际市场相对接,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度高、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3)抓好规划布局。规划就是财富,规划就是金钱。科学规划是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一要用超前的眼光搞好阶段性发展规划,要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下,合理制定*县服务业发展规划,要制定*县20*年-2010年服务业发展总体战略规划。二要用科学的方法搞好功能布局规划。根据全县区域生产力和城市空间布局,突出以城市为服务业载体、以园区为生产服务业基地,统筹规划制造业与服务业、城镇化与服务业,配套形成布局合理的服务业空间布局。围绕提升城市中心功能,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大物流、大旅游、商务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业,
(4)、抓好项目建设。项目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服务业发展也必须扭住项目建设这个总抓手不放,依靠项目的支撑拉动,实现服务业的快速繁荣。一是加大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力度。围绕服务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利用各种招商活动搞好项目的包装推介,瞄准国内外规模大、实力强、管理先进的服务业大企业、大财团,着力引进一批大型专业市场,引进一批企业总部、金融保险总部、贸易总部和研发总部,引进一批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引进一批家政服务、托老托幼等社区服务项目,引进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力强的综合性娱乐设施,带动服务业的上当升级。二是搞好服务项目的启动繁荣。服务业项目不同于工业项目,其启动繁荣需要一定的过程。对在建的项目,应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早日建成运营;对基本建成的服务业项目,要帮助搞好二次招商,通过集中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快业户的引进入驻,迅速聚拢人气,及早发挥效益;对已运营达效的项目,要强化规范管理,确保长期繁荣。三是完成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建设。完成三里沟金鑫商贸城、东城区大型宾馆等项目规划建设进度,带动服务业发展。
(5)、抓好环境建设。服务业本身就是环境经济,能否加快发展繁荣,关键在环境,要害也在环境,必须通过优越宽松的环境为服务业培植繁荣创造“温床”。一是放宽政策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研究落实配套政策,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切实放开放活,努力形成一整套扶持服务业发展、向服务业倾斜的政策体系,并抓好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实践证明,哪里政策优惠、环境宽松、人文和谐、各类生产要素就可能向那里聚集,就会形成吸引资金、人才、技术和“消费”的洼地,就能使优良环境成为吸引投资和消费的“引力场”,这已构成现代经济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要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农业已免征农业税,第二产业也给与了很多税收政策,而给与第三产业的支持却不足。二是优化政务环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和办事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营造诚信环境。以诚信建设为载体,重点推进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引导业户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努力打造“经济安全区”。
2、发展目标
20*年至2012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超过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平均增速。到2012年,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年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以上。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使我县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实力较强的区域业中心城市。
3、发展重点以及重点项目安排
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6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全力创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创新登记制度,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对于企业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分支机构注销、营业执照补发和经营地址、经营期限、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事项的,全部实行一人受理、审核、审批的“审核合一”制度,其它登记事项实行一人受理、一人审核的“一审一核”制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当日办结;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实行网上远程核准当日办结;新设立企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二)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登记服务质量。推行预约登记、合议审核等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做到“五办四通”。即对于提交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马上予以办理;对于提交资料不全、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现场指导、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符合登记条件后及时予以办理;对于紧急事项及时予以办理;对于特殊事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属于本局登记的特事特办,不属于本局登记的,全程指导,协调办理。在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凡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确保畅通;对于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登记条件的,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进行适度变通;对于在注册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的,主动进行沟通。
(三)实行重点项目登记注册跟踪服务制度,确保项目快速准入。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按照“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跟踪服务”的原则,实行重大项目登记注册局长责任制,及时启动登记注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采取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办理、上门服务等措施,为企业提供先期咨询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准备登记材料,并由局负责人带队,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辖区重大项目信息,从窗口受理延伸到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主动做好重大项目落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
(四)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注册,拓展企业经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非公有制资本向电力、石化、通信、金融服务等行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建设、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科技研发、工业设计、设备租赁、现代物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领域发展。对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全民创业园、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实验区、羊绒产业园区、黄河金岸等重点园区和领域兴办企业或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暂不具备生产条件,筹建期间急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可先行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建”的营业执照,以满足企业筹建期间开设银行账户、注入资金、办理前期手续的需要。
(五)放宽企业经营场所限制,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申请人申请登记时不能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的(市区内破窗开店的除外),由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办理登记。在不违反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规定、不扰民、不影响小区物业管理、征得相邻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城镇居民购买的商住房办理经营场所登记;允许经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商业用房办理企业经营场所登记;经营场所设在各大园区的,凭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入住证明作为场地证明。
(六)放宽注册资本限制,促进中小企业和全民创业健康发展。凡自然人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出资额达到法定注册资本后,需要分期到位的,可在3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放宽到5年。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受注册资本数额的限制。
(七)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需要组建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将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以上降至1000万元以上,子公司数量由5个以上降至3个以上,以促进企业多元化经营和适度规模扩张。
(八)推行试营业制度,调动弱势群体创业积极性。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七类群体)等进入市场的扶持力度。“七类群体”在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试营业”,经辖区工商所备案后可申请6个月的试营业,试营业期满条件成熟的可以正式办理营业执照。
凡营业场所在1000平方米以上(除高危行业和从事餐饮、食品经营以外)的企业,可申请试营业,经辖区工商所备案后,可申请30天的试营业,试营业期满需继续经营的,办理正式营业执照。
(九)鼓励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业专业人才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不受限制,无偿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等法律文书。采取“不收费、不验资、不年检、不罚款”的优惠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鼓励指导同一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合作社,不断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活农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完善网上办事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网上企业名称预核准、网上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年检制度,及时向企业提供快速、高效、优质的服务。
(十一)实行定期联络制度,引导扶持辖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各园区重点企业和项目工商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工商部门与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联系,实行一月一联络制度,做到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帮助协调、服务前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定期走访、解决问题。
(十二)加强信息资源建设,定期信息。建立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定期制度,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公众查询提供更为详实便捷的基础信息。
(十三)减免1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免收营业执照副本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费、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年检费、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和年检费、私营公司分公司年检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变更登记费、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分公司年检费、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年检费和国际注册手续费等15项收费。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十四)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资、出质登记,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十五)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积极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动产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将动产抵押物范围从机器设备、原材料的基础上,扩展到半成品和产品。在确保抵押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既获得资金支持,又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六)放宽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和比例,进一步促进资本流动。允许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向第三方公司出资;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十七)搭建商标质押融资操作平台,为品牌企业盘活驰(著)名商标资源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回族自治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的规定,大力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开辟新渠道。
三、充分运用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优惠政策,增强企业以知名品牌开拓市场的能力
(十八)加大工业商标战略工作力度,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注册商标。以羊绒产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经济试验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全民创业园为重点,引导企业研发商标、运用商标、积极申请商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特有商标品牌,逐步形成一批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群。力争在2年内新增注册商标60件,引导“绒典”、“菲洛索菲”等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力争新创著名商标7件,服务业和涉外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
(十九)加强农产品商标建设,推动品牌农业发展。坚持“立足一种地方资源、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带动一批特色产业”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打造国家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国家优质果品基地、国家清真羊肉生产基地,依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清真羊肉、长枣、水稻、小麦、玉米、淡水鱼、瓜菜、苹果等)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商标。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商标的法律宣传,推广“公司(合作社、协会)+商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农副产品商标化经营,加快资源优势向商标优势转化,积极引导“长枣”、“昊王”、“沙坝头”等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
(二十)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商标,打响服务业品牌。加大对服务业商标注册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业商标注册和商标培育意识。重点抓好空港物流中心、陆港物流中心、国巨商贸、金帝餐饮等企业的服务业商标培育工作,推进服务业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
(二十一)加快推进旅游业商标发展,提升特色旅游的品牌形象。围绕发展沙漠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特别是水洞沟、长流水景区和世界水车博览园、黄河书院、滨河水岸度假村等精品旅游带,精心打造特色旅游商标品牌,充分展示唐风古韵、回乡风情和时代风貌,使旅游业成为市新兴的支柱产业。
(二十二)积极培育清真食品品牌,抢占国际清真市场。抢抓中阿经贸论坛的有利时机,围绕清真特色食品行业,重点抓好“平顺源”、“阿萨”等清真品牌的培育,在国际清真食品市场打响自主商标品牌,
(二十三)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维护企业商标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
四、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十四)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增量提质的基础上,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场地挂钩”,拓宽销售渠道,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活农的带头辐射作用。
(二十五)发挥合同指导作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支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引导走“农户+经纪人(专业合作社)+基地”的发展模式,推进农业向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以“合同指导服务站”为抓手,加强对“订单农业”的指导,采取政策咨询、资信调查等手段对订单签约的企业进行审查,防范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