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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市场;执法检查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市场行为,提高设计质量水平,保证设计工程的质量,省建设厅每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省工程设计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形式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查人员;检查范围包括企业及上一年度完成的设计文件。主要围绕受检企业的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和业绩质量三个方面,重点查处资质不符、越级承揽、压价竞争、多头受聘、违反强条等违规行为,以及建筑节能设计和工程抗震设防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市场执法检查方案涉及的面很广,现仅从方案的四个方面在工程设计企业的具体应用总结如下。
重视日常统计报表工作,按时完成报表任务
统计报表工作是为政府、行业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依据《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是以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具体要求见表一。
报表目录 表一
二、重视市场准入条件,不能超越资质承揽业务
设计市场的准入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因为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复杂程度的建设项目,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力量是不同的,所要求的资质等级也是不同的。设计单位只有在其资质证书和资质分级标准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业务,才能保证拥有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管理水平、装备条件和资历经验等与承揽的业务在工程性质、工程规模、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才能切实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例如专业资质甲级可承揽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并能从事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乙级及以下资质只能承接中型及小型项目,承接项目的规模和范围就受到了限制。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做了明确的界定,现就规模和范围的应用举例如下,见表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模和范围应用示例 表二
重视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尤其是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技术骨干和执业人员
市场执法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具体标准如下: 1、单位符合资质标准,遵守有关市场、资质管理规定,质量行为良好的,定为合格。 2、单位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分级标准80%的,其他各项基本达到标准要求的,且质量行为良好的,定为基本合格。3、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规定80%的;注册执业人员、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均未达到分级标准的;有严重质量问题,或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违反市场管理规定、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中的技术骨干是指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从事设计行业工作十年以上(可以是不连续工龄)的人员。执业人员是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检查申报表》中“技术骨干概况”表包括十一项内容,“执业人员概况”表包括九项内容,二表配备的主要人员应严格按照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的要求填写,填写要求格式见表三和表四。
技术骨干概况应用示例表三
备注:技术骨干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跨度不能较大
执业人员概况应用示例 表四
备注:1、注册执业与技术骨干重复,注册执业没有优先权,只能选择其一;
2、注册师的印章应在有效期内。
重视有关条文的学习和落实,注意企业在日常设计中的质量安全行为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条文的学习和应用,现就检查方案中涉及的质量安全方面的行为总结如下,见表五。
质量安全方面常见违规行为 表五
通过检查活动,使我们深刻了解到设计市场的法制法规以及执法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认识到了市场规范化经营的重要性以及违反设计市场法制法规的严重性。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市场的规章制度,从市场检查、资质管理、诚信建设、单位自律等方面多层次开展工作,努力规范各种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6]《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
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2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 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1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6 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 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 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 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 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 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4.2 设计人责任
4.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 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 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7.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6.2 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 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 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 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 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 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 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 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 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二〇〇二年七月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及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 期
备 注
1
2
3
4
5
6
附表二
设计人应按约定周期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 期
备 注
1
2
3
4
5
6
备注:本工程设计依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发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设计人的可能,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设计项目收费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层数
投资(万元)
等级
收费基价(万元)
调整系数
设计收费金额
专业
复杂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 计
备注:
1.本合同设计费暂按发包人委托的投资估算确定,设计收费结算以设计人实际完成的设计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据此进行结算。
2.本合同签订时,按估算设计费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项目设计内容、规模、投资及收费表
工程名称: 设计阶段: 总规模: 总投资:
序号
子项名称
规模
投资
设计费
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增加图纸文件费用
各类费用小计
备注:
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3
一、工程建设事前管控
(一)工程建设计划管理。一要认真、科学地编制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拟建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及方案选择,以及达到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建设资金的投向投量的科学性、合理性。二要严格按章办事,建设单位科学制定营区规划,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解决困难,严格按军队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办事。
(二)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管理办法》,采取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加强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大程度地细化设计内容,尽量做到一次投资到位。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投资计划,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总概算控制总体工程设计,在保证达到设计任务书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额控制各自的设计,没有特别的理由不得突破其限额。对招标控制价超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停止招投标工作,重新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查管理。要对小型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必审制,通过审查提高设计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招投标管理方面。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拟建的工程通告,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选派熟悉基建业务、财务的人员,聘请地方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合理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超出风险范围的计算方法和处理原则及价款结算方式,要杜绝违反有关规定和不切实际的条款。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做好招标文件中人工费和材料价格风险处理及工程价款结算条款的审核工作,增强发包承包双方的风险防范意识,当招标文件无相关条款或未作约定的,应要求建设单位补充有关风险处理及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禁止强行规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的约定。
二、工程建设期间管理
(一)规范合同条款。一要在合同中说明工程价款的确定、调整、结算的原则和方法,以及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的处理办法。二要将合同文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明晰化。三要确立工程的承包发包合同在正式签订前要经造价、招标监管等有关部门认真审核通过的机制,并颁发合同审核通过文件。四要规定合同或协议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同时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强化监理队伍的作用。一是监理队伍的选择要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优胜劣汰机制,特别是在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监理在造价控制中的责任。二是确立监理要将造价控制向前延伸,延伸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审和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阶段的咨询等工作,向后延伸到协助竣工决算及其审计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作用,确立管理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五方”定期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机制。
(三)严格签证手续的管理。一要规定有效签证必须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代表同时签字。二要根据工程不同类型以及造价控制的原则确定分级控制的级次、限额签证的额度。三要完善签证手续。签证的项目在施工前,建设方和施工方要在监理方参加并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的情况下,就涉及造价调整方面达成一致。四要规范签证联系单。必须注明签证项目施工的原因、所在部位、施工的起止时间、所用的材料、施工的工程量和单价的初步确定等。
(四)切实减少项目变更。一要加强设计管理,深化、细化设计,强调设计的科学性、严密性和严肃性,特别强调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设计。二要坚持图纸会审和交底制度,严格执行审图制度。三要规范变更设计管理,明确规定变更设计必须由设计方提出必须变更的原因、变更的部位、变更的措施或办法,并在管理方、建设方、监理方都参与的前提下初步确定变更所增减的材料、工程量和单价等,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四要确定变更设计责任追究机制。
(五)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一要严格执行军队的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加强项目财务监管的要求,制定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二要对项目从预算、招投标、合同、控制、核算到分析考核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三要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建设资金,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并将管理的目标落实到合法合规、降低成本、控制造价和提高效益上。四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要制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要做到合规、真实、完整和准确。
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4
关键词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措施
1.水利工程施工事前质量管理措施
在过去质量管理系统文件经批准后,水利局领导要通过全体职工大会宣布质量管理系统就开始投入运行和新的质量管理系统文件生效。但是质量管理文件颁布后,管理人员对文件的细讲细读并不够深入,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字里行间的略读,因此,要提高各岗位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就要进行岗位技术技能的培训,根据工程项目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及施工的客观情况,编制培训计划,由各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全体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讲读和解释。通过各种质量管理系统文件培训班以及岗位职责培训班的培训,使质量管理系统运作的有关人员充分认识到,新建立的质量管理系统是对过去质量管理系统的变革,这种变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和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并明确在新质量管理系统运行中,明确自身该做什么和该怎么做,明确自身的责任,发现以前工作的差异,并总结经验,想办法纠正问题,促进质量管理人员可以正确掌握文件的精髓,充分理解并自觉执行质量管理系统文件的各项要求。
2.水利工程事中的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与监控
2.1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其设计资质等级以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因此,设计单位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首先,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对未知的安全隐患进行预测与防范,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其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要真实可靠并要经过层层复查与核算,确定设计文件的准确无误,制定出可以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
2.2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其施工资质等级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2)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3)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4)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2.3 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规定的内容,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
(1)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2)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其中水利部设置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和政策;制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归类分类管理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各分站、中心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并对部直属重点工程组织实旗质量监督。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有争议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动态。
(3)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设置水利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分站。水利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分站接受总站委托承担的主要任务:负责设计全面管理工作,归类管理全国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监督工作,并且要掌握全国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动态,定期向总站报告设计质量监督情况。
3.水利工程事后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与检测
水利工程事后施工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测,主要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或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原材料、金属结构、中间产品、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测量、试验、检查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把关,因此,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按照有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基本要求来进行质量把关。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据《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水科教[1994]171号)的有关规定设立,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并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批准,方可承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方法和抽样方式主要是:根据国家、水利行业出示的标准规定进行,对于国家、水利行业标准没有规定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需要委托方予以确认才可以进行,仲裁检测,有国家、水利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争议各方的共同约定进行。
(3)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以下主要任务: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研究处理方案;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提出检测报告;核查受监督工程参建单位的实验室装备、人员资质、试验方法及成果等;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其他任务。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本流域、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的最高检测单位。仲裁检测由最高检测单位或最终检测单位承担。
4.结语
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就是从事前、事中、事后这三个方面进行控制,这就是所谓的“三控制”原则,将施工质量的基础打好,层层严谨监察与依法依规律办事,才能做到文明,安全、环保的水利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裴国忠.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J]. 山西建筑,2007年.
[2]魏璇主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手册(上、下).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年.
[3]周克己.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年.
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5
工程名称: 工业厂房工程
工程地点: 市
合同编号:2002-珠(西)-011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 工业厂房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设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1
厂房(包括厂房土建及装饰工程、自动喷淋及消火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空气调节及净化空调、动力及照明工程)
2
8500
√
√
0000.00包干
2
总图工程(包括红线内厂区围墙及道路、厂区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系统工程)
注: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 总承包合同》为准。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计委立项批文
1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3
建设用地红线图
1
4
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
1
5
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
1
6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建筑设计及总图规划方案
3
业主确认后7天
2
建筑设计(单体)全套施工图
8
方案审批后20天
3
总图施工图
8
施工图审批后15天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贰拾万元人民币(¥ .00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75%
单体全套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第三次付费
5%
总图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6
关键词:化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实行制度管理,增强项目建设质量保证能力
(1)建立、健全完整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部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2)严格实行“建设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加强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的管理。加强设计审查管理、开工报告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点管理、阶段验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有序进行。(3)全面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上全面实行公开招标制度。(4)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全面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确保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控。(5)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6)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严格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参加建设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建设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各类专业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执业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等)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岗位作业许可证。(8)全面实行工程检测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计划地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告和处理,切实做到“预防、预控,总揽全局,防微杜渐”。承包商选择的检测单位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与承包商无隶属和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经审查批准。(9)实行质量大检查制度根据工程进展,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比、曝光、奖罚,并严格问题的剖析和跟踪处理,不留死角和隐患。主要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工程设计的管理情况,工程物资采购的管理情况,设备、构配件、材料的质量检验情况,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工程实体的质量情况等。质量大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10)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没有经过质量确认签字,不得支付工程进度款。(11)严格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字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加强设计过程管理、把好设计质量
(1)审查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严格审查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其质量保证措施、人员资格及投入、设计标准、规范、规定等的执行情况,严格设计专业间会签管理,确保设计质量合格。(2)重视引进技术的交流、消化认真研究工艺包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及时进行问题的交涉和处理,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艺设计包和基础工程设计,保证工艺先进和流程畅通。注意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确保装置能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3)抓好国内、外设计标准衔接和协调对引进国外工艺技术的装置,组织认真研究国外设计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与国内设计规范和标准相当或一致,如果国外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低于国内标准规范时,考虑到国内材料材质与国外的差别,应给与适当修正,特别注意主要部位材料的耐腐蚀问题,确保装置的设计质量和本质安全。(4)抓好设计审查在开展工艺包、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过程中,组织各专业进行中间审查,保证设计深度、设计质量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协调处理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尽早消化技术难题,提高设计质量。在设计单位进行自查、自审的基础上,严格初步设计的内部预审制度,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组织专业研讨会解决。组织设计交底,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根据会审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修改、完善设计文件,保证施工的高质量进行。(5)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健全设计变更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审核设计变更申请并监督实施。工程联系单、材料借用单等必须经设计审核确认。(6)严格设计管理和考核制定设计质量考核办法,随时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完成设计计划情况和设计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设计质量第一责任者和设计单位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奖惩兑现。
3加强物资采购、设备监造、材料和构配件检验管理
(1)审查合格供应商名单,统一物资编码标准。审查采购方案及招标短名单,监督招标过程,监督采购分包合同签订,对重要物资采购计划备案,重要物资采购合同备案。(2)严格进行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查验收管理。(3)严格物资的运、储、用管理。(4)严格执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奖惩制度,每月对采购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奖惩。
4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过程的质量主要控制内容:工程开工管理,施工分包管理。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质量计划)、监理规划(细则)的评估。施工质量保证的技术管理。现场设备、材料、构配件使用的质量控制。特殊施工工艺管理和控制(预制工艺及设施、焊接工艺控制、现场第三方检测管理、NDT无损检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试验、关键工序质量控制、阶段性检查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工程例会与报告制度等信息沟通管理“。三查四定”、单机试车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的管理。工程中间交接及交工验收管理等。
5加强预试车、试车阶段的质量管理
重点做好“七大准备”,即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营销准备、外部条件准备等工作,以确保实现投料试车一次成功和“安全、环保、长周期、高效益运行”的目标。采用先公用工程、后工艺装置的原则,在确保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满足试车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投料试车。有条件的工艺装置采用“倒开车”的原则。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试车方案的程序和要求,先易后难、先单元后系统,先较低负荷再较高负荷的原则组织各装置进行并完成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工作。试车正常后,组织进行装置的性能考核工作。
6强化质量信息沟通功能
每周要记录形成项目质量周报,内容包括:各专业质量控制点到位检查情况,现场基础、设备、构配件、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工艺管线、设备焊接无损检测情况,质量考核情况等。
7实行质量考核
对工程款拨付实行质量否决制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设立有关质量的奖罚条款,奖优罚劣,对违章作业、违反施工程序、不执行质量管理规定等恶劣行为予以重罚,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8结语
化工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质量保证的各项措施贯穿于整个过程,任何一个质量保证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必须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的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的职能,确保化工装置投入运行后实现“安、稳、长、满、优”状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