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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品质的重要性范文1
上半年保险行业预计利润总额1056亿元,同比减少1242亿元。其中产险公司利润缩水259亿元;寿险公司利润缩水1033亿元,主要系投资收益承压和经营费用上升。同时,上半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8.4%,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下降0.8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寿险竞争格局重塑,产险排名基本稳定。寿险方面,市场排名出现较大变化。原保费收入方面,相比于2015年年底,和谐健康取代阳光人寿跻身前十位,名列第7位。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等公司的排名均有所下滑,太保寿险、人保寿险、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的排名有不同程度上升。规模保费较2015年年底出现较大变化,安邦人寿、华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和谐健康跻身第2、4、5、6位,尤其是安邦人寿增速惊人。产险公司的市场排名变化较小,前7名保持不变。
此外,资金运用余额稳步增长,非标类投资备受青睐。2016年上半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2.5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37%;其中银行存款2.36万亿元,占比18.79%;债券4.21万亿元,占比33.4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69万亿元,占比13.50%;非标类投资4.30万亿元,占比34.22%。非标类投资比例首次超过债券投资成为险资运用占比最高的投资方向。行业资金运用收益率2.47%,同比下降2.69个百分点。
尽管上半年保费收入仍保持较快增长,但投资收益率却出现明显下滑,保险公司中报业绩大概率也会出现较大下滑。但对保险公司而言,实际上,现金流比盈利更重要。因为保险公司利润可调整的灵活性比较大,会计准备金涉及的参数也比较多,但只要准备金参数是合理的,评估利润就存在可调整的空间,因此,换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会计利润除了用于年终核算、税收缴纳和股东分红,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意义。
纵观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百年经验,盈利并不是决定保险公司生存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一般而言,寿险公司设立后的5-7年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但是企业并不会因为亏损而倒闭。相反,如果风险累积在短期集中爆发,再保险安排不合理,资产配置缺乏流动性,保险公司破产的概率会更大,因此,相对于盈利而言,现金流对保险公司的重要性更为突出。
从财务报表的角度来看,现金流是“乖孩子”,因为投资收益、准备金计提、利润核算都有可调整的空间,但是现金流一旦发生,不管计入哪个科目,最终都体现为现金流出或者现金流入,保险公司很难通过操纵现金流改变现金流流入和流出的本质,因此,通过现金流分析能够更好地了解保险公司经营的本质。
通过上述分析,对于单个保险公司而言,我们更加倾向于采用现金流量分析法。尤其是通过对损益表现金流项目和非现金流项目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分析企业的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不过,现金流科目比较繁冗,为了达到言简意赅的目的,我们首先对损益表项目进行归类,从而简化损益表,更好地揭示现金流变化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简化损益表的主要方法是将现金流入部分拆分为已赚保费和投资收益,将成本项拆分为现金流出成本和非现金流成本。现金流出成本包括退保金、综合赔款(含满期给付和保单红利支出)、费用(含佣金手续费和业务管理费);非现金流成本:保险准备金提转差和其他成本。在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普遍下降的情况下,退保率分析在现金流分析方法中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退保率指标需与时俱进
2013年以来,受到高现价保单热销的影响,保险行业退保金规模增长很快,成为影响保险公司现金流支出的主要因素之一,退保率的波动对保险公司现金流、利润、资产配置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保险公司都在采用传统的退保率核算指标,传统退保率计算方法一般以风险保额、准备金、保单件数或者跨期的保费作为计算依据,这些指标虽然能反映保险产品质量的高低,但是很难反映当期退保金额对于当期现金流的冲击。
目前的退保率核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以保单件数、风险保额、保费为基础的退保率;二是以准备金为基础的存量退保率。第一种保单退保率=1-保单持续率,保单继续(持续)率,可以反映保单在考察期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一般考察期为13(14)/25(26)个月,考察月为第13(14)/25(26)个月,计算方式主要有三种:考察月仍有效的保单件数/考察期内生效保单件数、考察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承保保费、考察月实收保额/考察期内承保保额。第二种存量退保率=当期退保金/保险责任准备金平均值,存量退保率即目前保险公司财报中披露的退保率,能够整体上反映退保情况,但不能反映退保与当年现金流的关系以及对盈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平安证券在长期的行业研究中发现,退保相对于保费收取具有滞后性,虽然退保保单的签发年仍可能是当年、去年、前年(以前)或更早时期,但是当年退保金额汇总都会在实质上抵消当年度的保费收入。虽然保费和退保在会计上是单独核算的,但是从现收现付制的原理看,退保金实质上抵消了保费收入。为了更加清晰的反映退保金对保费收入的抵消作用,同时使得不同公司之间的退保率具备可比性,平安证券在研究中独创了一个新的现金流指标――流量退保率,它的计算公式为流量退保率=退保金/已赚保费。
由于目前万能险保费分拆后,非风险保费部分不计入当期已赚保费,因此,我们在计算流量退保率的时候,并未考虑万能险对现金流的影响。研究流量退保率之前,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退保产生的各种原因。退保产生的原因五花八门,从常规因素来看,财务危机和替代效应都会对退保产生较大的影响。
首先来看“财务危机效应”引发退保的情形。当宏观经济下滑时,失业率增长,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少,投保人可能没有能力继续支付保费,从而选择退保。从美国的历史数据来看,寿险公司流量退保率和失业率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其次来看“替代效应”引发退保的情况。当利率上行时,其他投资产品的收益随之上升,投保人可能会选择退保,将资金投入储蓄、股票、债权、房地产等。从美国的历史数据来看,寿险公司流量退保率和实际利率也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在2013年之前,中国寿险行业退保的主要原因是常规因素,从数据上看,退保率变化不大。从中国上市保险公司的历史数据来看,在2008-2012年的五年时间里,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和太保寿险的流量退保率的变化幅度分别为3.0%、6.8%、-5.4%和4.8%,基本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
从渠道因素来看,银保渠道销售的大量高现价保单是导致退保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银行渠道销售的保单退保率会显著高于个险人渠道。虽然个险人渠道销售产品的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间更长,但是由于个险渠道在保单维护方面好于银行保险,因此,其退保率要显著好于银行渠道。中国银行渠道保险产品过去几年更多体现为理财化特征,导致保险行为短期化特征比较明显。
而产品因素也是导致退保率形成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保障型保险产品的续保情况要好于理财型产品。高现价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
从2013年起,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在短期内迅速扩张保费,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了大量趸缴高现价保单,这类产品退保率较高,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一年后现金价值高。相对于传统险种,高现价保单在一年以后的现金价值远高于所缴保费,投保人往往会选择满一年以后即退保,而趸缴产品未到期前的现金价值明显高于期缴产品,退保的概率更大。
二是与个险渠道相比,银保渠道服务难以跟进。一方面,银保销售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完成,而银行工作人员由于对保险产品认知的差异以及为了短时间内将保险产品销售获得中间业务收入,会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由于个险渠道的人佣金率较高,人为获取高额佣金会更加注重客户关系的维护。
此外,投资类保险占比提升导致近年来退保上升较快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从2013年起,投资性保险产品如投资性分红保险占比提升,也会对退保率造成较大的影响。因为投资性保险产品的收益率波动大,与市场行情相关度高,因此,投资类保险更多体现为短期化特征。 退保牵一发而动全身
平安证券对2015年国内寿险保险公司的流量退保率进行详细分析后,得出流量退保率的整体状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 银保渠道占比较高的保险公司退保率普遍较高。这类保险公司主要有银行系保险公司,如中邮人寿、建信人寿、交银康联、民生人寿等;以及非银行系但银保渠道占比较高的公司,如人保寿险、新华人寿等。第二,高现价产品占比较高的保险公司流量退保率较高。这类公司主要有弘康人寿、合众人寿等。第三,以期缴产品为主的保险公司流量退保率较低。这类公司主要有平安人寿、友邦人寿等。第四,由于收入确认的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流量退保率较低,但其实存在较大的退保压力。由于万能险的保费收入不计入已赚保费中,而是计入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由此导致华夏人寿、天安人寿、生命人寿、安邦人寿、前海人寿、珠江人寿等万能险销量较大的保险公司的流量退保率较低,但我实际上,这些公司的潜在退保压力较大。
对64家寿险公司进行统计的结果显示,流量退保率最高的公司高达80%以上,有10家寿险公司流量退保率超过或者接近50%。这类公司基本都是以银保或者网络销售为主,主打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
由于上市保险公司的相关逐句较为翔实,上市保险公司流量退保率的整体变化情况值得重视。我们对上市保险公司下属的寿险公司的流量退保率进行了汇总分析,上市保险公司所有数据均来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数据。
在2013年以前,四家上市寿险公司的流量退保率都处于低位。但2013年后,四家寿险公司的流量退保率开始出现分化,除了平安人寿的流量退保率依旧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外,中国人寿、太保寿险的流量退保率上升较快,新华人寿的流量退保率增速最高。此外,流量退保率的下降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调整才能实现,预计未来四家上市寿险公司的流量退保率将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
对上市保险公司流量退保率变化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可知,保险公司业务结构、渠道结构等因素都会对其流量退保率产生直接的影响。
从渠道方面来看,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银行渠道保费占比较高,而平安人寿一直以业务员销售为主,因此,渠道的结构不同基本会在保险公司流量退保率中得以体现。从新单保费的渠道结构来看,中国平安的个险渠道占比最高且不断提升,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的银行渠道占比较高,其中,新华人寿的银行渠道占比最高。而且,从趋势上看,中国人寿、太保寿险的个险渠道占比有逐年提升的态势。
从缴费方式来看,趸缴占比越高的公司,其流量退保率也越高。从新单保费的期限结构来看,平安人寿和太保寿险的期缴保费占比较高且不断提升,中国人寿、新华人寿的趸缴保费占比较高,流量退保率也较高。
从四家寿险公司的新单保费的渠道结构、期限结构和保费收入的险种结构的对比来看,2013年后,新华人寿的流量退保率提升较快的主要原因是,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了大量的保单所致。
对保险公司而言,流量退保率的影响显而易见。流量退保虽然能产生利润,但不符合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尽管退保能产生退保费,从而形成一部分利润,但是这部分利润并不是保险公司所追求的,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将资金长期的留存在账户中,而退保会导致资金流出。
流量退保对现金流的影响较大,而现金流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和资产配置。从2013年起,退保在保险公司的现金流支出中占比提高,并通过改变现金流来影响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和资产配置。保险公司投资规模的增长主要源于流量保费的留存和投资收益,而退保率与流量保费的留存紧密相关,尤其是当投资收益率处于低位时,退保率对投资规模的影响会更为显著。退保率提高会导致现金流支出较大,从而对投资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增强,需要配置更多的短久期资产,并将流动性差的资产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但如果退保率继续提高,将对资产负债管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此外,退保率高会导致保险公司对于第二年保费的增长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综合赔款、退保金和费用支出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每年都不可避免会有大量的现金流支出,如在2015年,中国人寿三项支出的合计除以已赚保费,已经达到90%以上。保险公司为了应对现金流的大量支出,在下一年会设定更高的保费增长目标,以实现现金流更多的流入,实质上更类似于使用现收现付制来维持当年度的经营运作。
保险公司的主要现金流入包括已赚保费和投资收益,主要现金流出包括综合赔款、退保金和费用,从2013年起,根据中国人寿、新华保险的历史数据,流量退保率对现金流支出的影响作用变大,退保率通过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支出而影响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和资产配置。
2015年,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的原保费收入分别为3641亿元和1119亿元,但是当年度退保+赔款+费用的支出合计分别为3430亿元和1036亿元,当年度结存的现金流只有211亿元和83亿元。由此可见,流量退保对留存保费有较大的负面影响。
保险公司投资规模的增长主要源于流量保费的留存和投资收益。假设在没有现金流支出和投资收益为零的情况下,投资规模增速(剔除投资收益因素)应该与“已赚保费/期初投资规模”的结果相近,但以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为例,从最近5年的历史数据可以看出,两者相差甚远,这说明现金流的支出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影响很大,而自2013年起,流量退保率对现金流支出的影响作用变大,因此,流量退保率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有较大的影响,若投资收益率降低,影响会更为显著。以2015年为例,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退保+赔款+费用在保费中的占比超过90%,据此可以肯定的是,保费增长几乎没有给投资资产带来增量效应,流量退保率影响保险公司投资规模的增长由此可见一斑。
另外,现金流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流量退保率上升时,会导致现金流支出较大,从而对配置的资产有更高的流动性要求,在投资资产结构中,表现为配置更多的短久期资产,将流动性差的资产(例如长期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券计划、私募股权投资等)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因此,流量退保率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也不是空穴来风。 降低退保率乃当务之急
通过对中国寿险公司退保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首先,近两年,保费增速较高与退保率高有一定的关系。由于高现价保单第一年现值很高,投保人大多会选择退保后再续保的方式,从而成为新单保费来源的一部分。其次,保险公司对下一年保费设置更高目标不具有可持续性。根据上述分析,退保率高会导致保险公司对于第二年保费增长有较高的要求。但在中国GDP增速放缓、人口红利下降的背景下,保险密度和深度难以大幅提升,从行业整体情况来看,保费规模的扩张是有一定限度的,长期来看,这种高增长难以为继,也不具有可持续性。
2015年以来,保险新规对高现价产品进行不断的打压,未来如果保费增速下滑,那么,退保率极有可能会继续升高,且主要影响销售大量高现价保单的平台类保险公司。
2016年3月,保监会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与原有的高现价产品的定义相比,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2.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3.对不同存续期限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 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对超过规模限制的公司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上述监管新规出台后,预计对于万能险销量较大的平台类保险公司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使其不能继续通过销售大量高现价保单来维持保费的高增长,从而导致退保率将会继续升高。而对于四家上市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资金实力很强,且近年来已纷纷开始调整保费结构,降低银行渠道的占比,减少高现价保单的销售,提高保障性产品的比例,因此,它们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负面影响。
退保率高会降低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并对偿付能力造成较大的压力。寿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等于“调整后净资产+扣除持有要求资本的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有效业务价值是有效保单在未来若干年能带来的利润贴现,而退保增加只会降低有效保单数量,进而降低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
保险公司业务品质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贸易业务;风险;控制;欺诈
1贸易业务防范风险重要性
企业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具体就是对企业目标的实现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大小.一般地讲,风险是指一件事产生我们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按照风险因素来自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外部,企业经营风险可以区分为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随着经济发展变化,中小企业贸易业务是商品流通中重要环节,业务形式和内容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如何控制贸易业务中,如何提前防范风险、控制风险,显得尤其重要.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贸易业务为主公司来说,贸易业务出现风险,可能造成巨大损失而倒闭,甚至背负上沉重的债务包袱.本文阐述的贸易业务风险控制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所面临的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全面的风险控制,而指贸易业务过程中的外部原因引起的风险与防范.从贸易业务的相关环节,结合实践经验,阐述中小企业贸易业务风险控、制与防范.
2客户的评估调查与分类
这里所说客户包含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销售客户,与贸易业务相关的两个方面.在开始准备订立经济合同之前,对供应商和客户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履约能力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
2.1合同主体资格调查
一般合同主体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企业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政部门颁发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人事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上述执照或证书除了向供应商和客户直接索要原件或复印件外,还可以根据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列明的企业所在省份,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查询到企业登记资格情况、营业期限以及相应的年检情况等.
2.2资信调查内容
合同主体资格认定合格情况下,主要是对其资信进行深入调查.包括资产状况、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情况、与本企业贸易往来情况以及与其他客户往来情况等.(1)资产状况调查包括注册资本、总投资和其他形式的资产、资产负债等.资产状况是客户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标志.在上一节里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可以看出注册资本数额,是否全部到位,股东出资比例等.一般来讲,注册资本越大,该企业经济能力越强.其他财务指标,包括净资产、资产负债情况、银行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等.这些财务数据可能不公开,不便及时取得相关数据.但比较正规的企业一般有年度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季报年报获得.一些中小企业出具财务报表可信度低.(2)客户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调查.客户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以内从事经济活动.在订立合同前,必须提前审查合同项目是否超出了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对于一些重要生产资料和特殊商品需要许可证经营的,还要求其出示生产许可证.对于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的客户,原则上不予签订合同.除了经营范围外,经营情况调查也是一项内容,包括生产能力、数量、质量、交货期等能否满足要求.生产能力包括单台设备产能,开工率,从而核算出基本生产能力.数量、质量、交货期调查,主要是针对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是否能满足要求.同时,还要了解近年来盈亏情况,业务发展状况.以此判断客户竞争能力的强弱和发展潜力.有一些表面数据是比较容易获得的,比如采购或销售数量,员工人数多少、增减情况,员工资历、报酬以及员工工作满意度、精神面貌、工作态度等,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在实际业务中,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客户核心资料搜集不够理想,此时,也可以通过与其他客户经贸往来资料、其他企业对其看法或评价,也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3)如何搜集客户资料.对客户资料的搜集,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①委托有查询资质的人员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企业公司章程、注册情况、资金情况、经营范围、经营历史等,从而获得第一手可靠的信息途径.②涉及房产和土地部门,可以查询其权属信息以及是否有被抵押、查封信息等.③如果是国外(境外)客户,可以委托我国驻各国商务参赞处帮助了解,可以提供基本商业信息.也可以通过涉外业务的公司,如中国信用保险公司强大外国机构进行商业调查,并出具相关信誉报告.④正面与客户接洽,获得第一手资料.将希望了解的客户信息,直接与客户进行谈判、沟通索取资料.面对面了解客户经营品质,经营作风和能力.也可以通过派出考察组现场考察企业,包括办公场所、设施的情况.在与客户员工进行交流中掌握客户员工工资待遇、对本企业满意度等信息.
2.3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所需要资料后,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在通过周密调查、加工处理后所得到的情况与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客户的资本、资金情况、信誉、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进行分类,以便根据贸易对象根据不同类别的客户,采用不同的采购/销售政策,达到即能控制好风险,又能扩大交易的目的.一般分以下四类:(1)基本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资金雄厚,经营作风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此本企业有广泛良好的合作.(2)一般客户.这类客户特点是信誉良好,但资金、能力一般,与本企业成交记录有限,规模较小,多数是与本企业有很好贸易关系的中小供应商.(3)可往来客户.这类客户,本企业只有初步谈判和接触,有待由开展业务中进一步考察鉴定.可行当与之开展业务,但应该严格控制信用和交易额.(4)停止往来客户.这类客户经营作风差,信誉不佳,不宜与之进行大规模贸易往来,确有必要进行交往时,也要十分审慎,并需防备各种防范措施.
3合同订立风险防范
对于符合要求贸易业务,可以考虑订立合同了.其中涉及合同谈判、保证人、订立注意事项等.
3.1合同谈判
谈判是指人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某种需求,彼此进行信息交流,交换观点,磋商协议,旨在谋求一致意见的行为过程.贸易业务合同谈判是指经济领域中,两个或两个以上从事贸易业务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为了满足各自的经济利益,进行意见交换和磋商,谋求取得一致达成协议的行为过程.(1)对于参加谈判人员,一般要求,品质可靠.即谈判者首先必须忠诚可靠,并能赢得客户对他的信任.其次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而具有合作精神.第三是具有相当的智力与谈话水平.(2)参与谈判人员一般3-8人为宜,分层次构成.①主谈人员一般为一定身份和权力的负责人.②懂行的专业人员,包括专业工程师、会计师、律师等.③翻译、记录员等.(3)规定谈判纪律,明确分工和权责,同时赋予主谈人必要的权力与资格.
3.2贸易合同订立
根据谈判的主要内容,起草贸易合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合同主体、日期、签订地点、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检验标准以及奖罚指标、付款方式、交付标点物(或节点)、履约保证金、联系电话与邮箱明确,争议处理方式及地点.授权签字人确认,保证人资格及确定进行一一验证.防止被虚假人员或公单进行窜换.公章或合同单,还有防伪码(芯片)的比一般公章可靠.(2)合同中保证人和人核定.合同订立如有保证人时,应当调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和承担赔偿损失能力.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保证人的限制规定,即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人必须事先委托人的授权,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人签订合同的,必须对身份和资格进行核查.包括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法人委托书,授权事项与事项是否相符合.以及委托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4合同履行与结算
贸易业务合同订立后,接着就是履行约定,即时跟踪实际货物(标的物)的交付准备情况,交付节点标的物或单据,验收数量与质量,双方确认结算单,开具发票,结算尾款等工作.
4.1跟踪货物交付准备情况
无论采购合同或销售合同,货物交付前准备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贸易业务中,履行人员需要对即将交付的货物进行实地跟踪了解准备情况,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量是否能满货要求的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交货日期能否达到约定的时间等.若出现差异,要即时与客户沟通进行整改,按期交付.
4.2交付标的物或单据
客户准备好货物后,按合同约定进行交付,并获取相关单据.装船货物的提单、火车运输货票、汽车运单或收货单、仓库收货单等.这些单据可作为合同约定的付款重要标的单据.
4.3验收数量质量确认
收货企业出具收货单据同时,还应该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若出现差异,要即时沟通协调,需要调整数量、质量、价格的进行再调整.
4.4结算
根据验收数量质量,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结算尾款.客户开来的发票,真实性和完税情况进行核实.正常的发票,是客户已经交完税的«完税证明».发票还要即时进行认证、抵扣,防止逾期.
5贸易业务欺诈风险防范
贸易业务欺诈指用狡猾的奸诈的手段骗人.在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欺诈订立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在贸易业务中欺诈有相当普遍性,据英国相关试调查公司表明,在最近五年里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遭受过欺诈事件.如果不加以防范,待发现欺诈时,为时已晚,造成了既定的损失.
5.1欺诈风险产生的条件
从缘由来看生产条件表现在四个方面:
5.1.1动机
欺诈公司或人,一定是有其动机的,即至少有一原因促使他们做出欺诈行为.有的从一开始就有了动机,有的是过程中发现漏洞后,就有了动机.
5.1.2有值得偷窃的资产
金钱占有是值得获得的最终目标.但贸易业务中的产品、原材料和设备也值得拥有,有机会把这些卖掉时尤其如此.
5.1.3机会
贸易业务环节中,没有按照规定对客户进行调查与评估;合同约定模糊不清晰;交货控制不到位、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都给对手机会.
5.1.4缺乏监督
形成内部一套监督约束机制,内部形成贸易业务主办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财务结算部门相互制约监督.
5.2欺诈风险防范
公司应评估贸易业务中什么环节(地点)会发生欺诈行为,怎样实施与欺诈有关的政策.然后该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发生欺诈的可能性.这些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5.2.1减弱欺诈动机
贸易业务中客户的提供资料、经营过程诚实守信,坚持合理的利润率,与其他公司业务合作中没有欺诈行为等,去减弱欺诈行为动机.
5.2.2减少被偷窃资产数量及机会
加强贸易业务高价值货物的监管并对其进行所属标记.严格按照客户调查与分类进行审核,按合同订立前,履行中要求进行关键点的控制与交付,减少欺诈机会.
5.2.3强化财务控制和管理系统
强化财务监督可以确保规定都到位,促使每笔合同完全遵守内部规定.不允许财务一条龙由贸易业务部门人员单个负责.保证做到有完全的检查记录,这样的贸易业务中每一笔付款、收款都有据可查到具体每笔订单.每笔合同客户的主体与签字盖章为同一主体,防止过程假的人员冒充以及假公章的使用.贸易业务内部也要建立用章审批的规定及流程,防止公章违规使用,失控情况发生.
5.2.4发生欺诈后处置
欺诈行为发现后,要即时处置.公司要有相应规定和流程.包括,停止现在贸易业务,保留相关证据;冻结与该客户的往来;追究该客户的责任等.
6结论
贸易业务中风险随时存在,需要对客户认真仔细地调查、评估和甄别分类,同时动态掌握过程中的变化,并及时调整.贸易业务合同需要按条款约定,谈判和订立.在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货物交付标的物数量、质量等单据把控.欺诈行为发生有其动机和监督管理漏洞可钻,及时发现并堵塞这些可能性,形成内部的管控机制.贸易业务的风险就可能最大限度的进行事前防范,减少风险的发生.
作者:王家斌 单位: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高立法,虞旭清等主编.企业经营风险管理实务[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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