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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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融资管理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文1

【关键词】PPP模式项目工程融资风险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任何工程项目在融资过程中,都会伴随一定的风险,我们想要在最终的工作上得到理想的成绩,必须将风险做出全面的管控,将各方面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PPP模式,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对于该模式做出借鉴和应用,能够对工程项目融资风险,做出合理的降低处理,对于今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一、PPP模式概述

对于工程项目的现阶段发展而言,融资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想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必须坚持落实一些新的管理手段。PPP模式是目前比较推广的模式,在很多方面都告别了过往的不足,整体上的工作可靠性、可行性较高。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PPP模式主要指的是公私合营制,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比较特殊的融资模式[1]。简单而言,PPP模式在应用的时候,是通过将公共部门的政策方面优势,与私人部门的其他优势,做出一个良好的合并处理,这样就能够在双赢目标上充分的达到。可是,PPP模式的单独执行,并不是特别适合国内的工程项目融资风险控制,我们可以在PPP模式的基础上,将工程项目融资风险,加强多方面的管理,这样比较有利于在今后的发展中,创造出更高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PPP模式在应用的过程中,必须做出透彻的分析,要掌握好未来的融资趋向,不能总是按照传统的模式来应对,要更好的巩固工程项目的正常融资。

二、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很多方面的工程项目建设,都会通过融资的方法来完成,可是在融资过程中,风险管理是必须面对的内容,如果没有通过合理的方案来处理,肯定会给工程项目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分析认为,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主要是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手段,在整体上表现为单一的状态,有些工程项目本身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因此其在融资过程中,并没有对相关的风险因素做出太多的考虑,以至于在具体的风险管控上,出现了严重的缺失现象[2]。例如,我国的云南地区是国家大力发展的区域,工程项目的数量非常多,在融资风险管理的挑战上较大,为了在日后获得更好的发展成绩,应坚持对风险管理,积极的落实新的手段,不能总是停留在老旧的内容上。第二,针对工程项目融资工作的操作,一定要努力的按照科学、合理模式来完成,不能总是出现强烈的恶性循环现象。有些区域的融资,完全是凭借老旧的经验来实施,表面上得到了较为丰厚的资金支持,可是面对的风险也在不断的提升。

三、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对策

(一)明确PPP模式运作思路

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坚持从长远的角度来出发,按照单一的模式来应用,不仅无法获得预期工作效果,还容易产生强烈的损失现象。PPP模式对国内的工作而言,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但不能完全的照抄照搬。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基于PPP模式的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必须对PPP模式的运作思路,拥有一个清晰的了解。PPP项目的运作思路是从中心扩散开来,呈金字塔的管理方式[3]。頂部自然是政府,它是项目的制定者,政府不仅需要确定项目在运行时的具体的目标,制定相关的实施策略,也要对私人部门在建设公共设施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保证其项目的质量。而金字塔的底部则是这些参与建设公共设施的私人部门,他们通过与政府签订协议,从而和政府进行合作。从这一点来看,PPP模式在运作过程中,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政府的职能和相关优惠政策做出利用,比较适合在我国应用,但必须要保持在适度范围内。

(二)加强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因素分析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但是想要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不断的对过往问题实施有效处理,还是要在相关的影响因素上,做出一个综合性的把控,这样才能努力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更好的成就。首先,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应对政府的合作模式和合作意向做出深入的了解。我国在发展工程项目过程中,不同地方展现出的态度与发展模式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例如,云南地区虽然是国家大力发展的经济区域,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数量上也比较多,可是为了在最终的工作上更好的改善自身的不足,云南区域的政府提供支持,肯定是在项目具有较高可靠性、可行性基础上来完成的,并非贸然给予较多的帮助。其次,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必须加强对经济上的把控,要寻找到一些有盈利空间的工程项目,对于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均要有所把控,不能出现过于乐观的现象。

(三)结合工程项目本身,落实针对性风险管理

就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本身而言,其在管理的过程中,虽然拥有的理论成绩较高,可是在操作过程中,仍然要坚持对项目本身的特点积极分析。例如,云南地区在发展工程项目的时候,会结合项目自身的意义和作用来完成。某些地方会建设茶叶交易中心,利用古朴的工程项目建设,促使茶叶交易和茶叶文化更好的传播。在此种情况下,工程项目本身符合云南地区的特色,在优势利用上非常明显,因此可以将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积极的运用,要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并不是非常困难。与此同时,在融资过程中,要加强有实力的企业合作,这样才能在风险的控制上,达到最小状态,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本文对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展开讨论,该管理方法的应用,整体上是比较值得信赖的,可是对于我国的不同地方而言,仍然要结合客观实际来完成,不能在理论上过分的依赖,要坚持对动态因素做出深入的分析,控制风险的扩大。

参考文献 

[1]周正祥,张秀芳,张平.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5,(09):82-95. 

[2]李义.PPP项目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1,(07):170-171.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文2

异同,从建设项目管理和施工项目管理的视角出发,详细阐述了人力资源管理内

容及特点等,对工程项目管理有着一定的启发和价值。

【关键词】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内容特点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一、项目人力资源与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

项目人力资源与项目管理人力资源是不同的概念,后者是前者的一部分。对于工程项目

而言,项目人力资源就是所有与项目有关的人力的总和,包括:项目发起方、项目业主、项

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项目产品的用户、项目资金投入者、咨询设计公司、项目材料供应商、

项目管理中的管理人员等。

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属于项目人力资源的一部分,它指的是参与项目管理各方所属的组织

内部所有的项目管理人员所构成的人力资源总和,可以称之为项目内部人力资源,除此之外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人力资源称为外部项目人力资源。工程项目管理是从项目前期决策阶

段就介入,即从项目的前期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施

工管理、竣工验收及最后的项目评价。工程项目管理可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

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他们的管理分别是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咨询单

位,他们从不同的方面对同一工程项目实施管理。

二、项目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的三大任务,取得最大的使用价值,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全面发

展的人,因此,项目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仅仅包括组织规划、人员招聘和项目团队建设三

个方面是不够全面的。在项目管理中,我们不仅要在人力资源的整体配置与管理上发挥最佳

作用,取得尽可能高的使用价值,还应包括对项目团队个体成员心理和行为上的激励与约束,

激发他们最大的主观能动性,以获得人力资源更有效、深入的开发,此外为保障人力资源的

正常发挥,还必须进行高效的沟通。

一是对项目中人力资源外在因素的管理。

1.组织规划,就是对项目整体人力资源的计划和安排,好比作战上的“排兵布阵”。

它是按照项目管理目标通过分析和预测所给的项目人力资源在数量上、质量上、结构上的明

确要求,具体安排和打算。它具体包含项目组织的设计、职务分析与设计、人员配备计划等

三项内容。

2.人员招聘,在确定了项目组织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人员之后,需要做的就是如何

并在何时获得这些人员,这就是项目人员的招聘与选择工作。它可以分为两部分,首先由项

目主管单位确定项目经理,然后由项目经理确定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3.团队建设,人员招聘完成后,接下来的是把这么一组来自不同部门的人员组织起来

形成项目团队,并对项目团队进行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团队的协同效应,提高团队的

工作绩效,从而高效地实现项目目标。

二是对项目管理中内在因素的开发。主要讨论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心理上的激励和行为

上的约束,它包括对项目团队的激励、绩效评估和教育培训,项目团队的文化建设最终也起

到对团队成员个体的约束和激励,所以也归到项目团队人力资源内在因素的开发范畴。

三是对项目中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而进行的有效沟通。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沟通

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项目团队与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供应商和主管部门的沟通,项

目经理与项目团队成员及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所有这些沟通贯穿着正给项目的始终。当项

目发生变化和变更时需要沟通,当项目发生冲突时也需要沟通,项目团队要协同一致地进行

管理更要进行有效的沟通。项目经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沟通,良好的沟通才能获得足够

的有用信息、发现潜在的问题、控制好项目的诸多方面。

三、项目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特点

项目组织的特点,使其人力资源管理更具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人力资源规划方面,一般单位有近期和远期的规划,对人力资源需求比较

稳定,因此需求计划的预测有比较高的准确性。而在项目管理中,由于人的需求变数很大,

对人力资源只需按项目周期进行规划,对需求的预测需求较低。

2.在人员的招聘和选择上,一般单位要按照规范的程序来进行招聘、考试和录用。而在

项目管理中,项目经理常会采用非常规的程序去寻找合适的人选,特别是项目团队中有一定

比例的应急人员,往往不是按常规渠道去招聘,而是向各方租借,是本着“不求所有,但求

所用”的原则适用人员。在项目结束时或不需要使用时,也会同样采取非常规的方法直接解

聘或退还。

3.在人员安排上,一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是以平均工作强度为原则。而项目管理中则是

尽可能分配给每个项目组成员高强度的工作,一旦其工作任务完成,立即调整其工作或调离

项目团队。

4.在培训方面,一般单位会同时考虑员工、组织和工作三方面的需求,培训内容既有基

础教育又有专业技能,培训目标既可能是强调岗位职责,也可能是加强企业文化,而在项目

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是针对项目任务的需求而进行的特定的技术培训。

5.在激励方面,一般单位可以采用如表彰、加薪、提升等,有精神上的鼓励,也有物质

上的鼓励。而在项目管理中,由于项目的一次性,项目组织随着项目完成而解散,对项目团

队成员应当更多的物质激励为主。

6.在绩效评估方面,一般单位主要对员工的中长期和短期分阶段考核、评估指标较复杂,

内容较多。而项目管理中对人员仅仅进行短期评估,评估指标以业绩为主。

7.在文化建设方面,一般单位的企业文化是经过企业的开创以来长期的营造、沉积而成

的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而项目文化则是一种短期内主动塑造、起鼓励作用,化解冲突的功

利性文化。

8.在人员沟通上,一般单位的沟通比较简单,指令延职级纵向传播,沟通比较有规则。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文3

关键词:项目融资;风险管理;BOT方式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筹资方式,在国外的研究中,对项目融资也只是进行了一种方法的介绍。而对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去志别、分析、控制、管理风险,没有做出系统、深入的研究。

在国际上,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学术机构和学术会议很多,但最重要的也最有影响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该协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世界项目管理大会,出了论文集《Management by Projects》,收集大量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文章。在出版论文和专著方面,英国的学者J.P. Turner的著作《The Handbook of Project-base Management》专辟一章讨论风险管理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期刊是英国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N.Kartam与S.Kartam从项目订约人角度对科威特建筑行业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探讨如何评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项目的风险,并提出了两种风险管理方法,即预防风险措施与缓和风险措施。

Patrick T I Lam指出电力、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面要考虑潜在的风险影响,并以BOT这种融资方式为例,通过实例分析指出风险因素的种类以及相应的规避方法。

Jyoti P Gupta和Anil K Sravat通过分析印度电力项目中融资和建设方面的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相关的政策、电力交易、风险因素和融资等,介绍了外国投资的第一个IPP项目,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Mansoor Dailami和Danny Leipziger提出了在BOT融资方式中通过特许权协议降低风险的一些策略,如控制关键风险因素的变化,通过法律手段固定项目参与方和贷款银行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等,并且运用实例进行了分析。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风险管理教学、研究和应用也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可惜系统地研究项目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不多。文献首次对项目风险管理作了理论综述,文献详细介绍了风险管理体系,文献论述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各种风险评估定量方法,另外文献引进了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综合集成方法。

近年来,我国已经在项目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双法)项目管理委员会发起并组织开展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研究,于2001年5月推出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建立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目前在国内开展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学术研究与培训等工作,使项目风险管理得到了普遍的重视。

目前,国内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很成熟,主要是一些较为初步的定性分析。

田琦、赵凤(2004)对SCERT在项目融资风险评估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范小军、王方华、钟根元(2004)分析了大型基础项目融资风险的动态模糊评价方法。张建坤、张璞(2004)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融资风险的灰色模糊评判进行了研究。屈哲(2003)对项目融资风险引入了动态分析的定量评估。王上铭、李树丞、王贵军(2002)对AHP法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李汉军、何亚伯(2000)、张曼、屠梅曾、王为人(2004)提出了项目融资风险动态管理方法。袁业虎(2004)对融资风险测量方法的进行了探讨。钱春沁、孙晓安(2004)建立了项目融资指标体系及其风险评估方法。

徐大鹏、赵梅(1999)、王晶(2000)、李云磊(2000)、薛桦(2001)、屈哲(2002),尹昱、吴旭光(2003)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与控制的措施和技术进行了研究。尹昱(2001)、陈赟、张凤明(2004)\范小军、钟根元(2005)、侍玉成(2008)对项目融资中风险分担与博弈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了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摊和控制机制以及项目融资风险的最优分配模式。

邱晓晨、张颖(2004)对公路建设项目融资风险及其特性进行了分析。丁莉(2002)、王准、彭新民(2004)对水电项目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袁俊霞(1999)研究了项目融资在煤炭领域中的应用及其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 王卓甫.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文4

Abstract: Considering the reform and practice for the course of engineering projec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n applied undergraduat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s well as the major existing problems in this course, we take Huanghuai University for example and carry out a serious of studies by concerning the content of course, teaching methods, teaching means, evaluation system and practical teaching meantime. We promote teaching through innovation to benefit both teaching and learning so as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efficiency of this course.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教学实践;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

Key words: applied undergraduate;teaching practice;engineering projec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3-0152-03

0 引言

应用型本科与研究型本科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以应用型为办学定位,而后者以科研为办学定位。应用型本科所培养的应用型人才指的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理论应用到实际的生产、生活中的专业技能型人才,其具体内涵是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人才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目标体系主要围绕一线生产和实践来构建,注重对基本知识的熟练掌握和灵活应用,而对该学科领域的研发和探索没有更高的要求[1]。

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是应用型本科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策分析,并获得日后在工程投融资管理工作中操作项目投融资实务的能力[2]。这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学习这门课之前需要具备工程经济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经济法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作为支撑。同时,这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若重理论轻实践,则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最终将达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这门课的教学实践中要结合学生的特点不断进行探索、进行改革,促使教学相长,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1 《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教材问题

目前,不同版本的《项目融资》教材相对较多,而《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教材相对较少。只有少数教材的内容和知识体系基本能够满足教学要求,大部分教材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对于工程项目投资部分,教材的内容与工程管理专业的其他课程内容重复,有的教材相应部分重复的还比较多,如项目的投资估算、财务评价、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与《工程经济学》课程的内容重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投资控制与《工程项目管理》课程的内容重复。《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可以让学生更系统地学习工程项目投资的内容,但作为教材在编写时应把握好与其他课程内容重复的度,这样学生学习起来才会有新意。二是对于项目融资部分,教材内容大多以文字叙述为主,理论知识虽然较充实,但缺少相关的案例分析。有些虽然有案例,但大多是国外的且是上个世纪的实例,缺少我国的以及最新的案例。国外的案例有些虽然比较经典,但依据的主要是国外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一定适合我国国内项目的应用。三是随着项目融资的快速发展,教材的更新速度存在滞后性,使得有些内容和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相符。

1.2 教学方法单一

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在内容方面以理论知识为主,讲授起来较为枯燥,假如教学方法仅仅以教师讲授为主,那么很难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兴趣。虽然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增加了一些案例,但大多案例为国际案例或者我国早期的案例,这些案例的背景等相关资料不充分,学生对投融资项目所在国的政策法规也不熟悉,不利于对课程内容的深入理解,难以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另外,在应用型本科教育中强调案例教学的方法,仅仅以为案例教学法就是在讲授过程中增加些案例来讲授是很片面的,案例教学法如何实施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大多在探索阶段。

1.3 部分学生重视程度不高

项目融资是国际金融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生普遍认为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与工程管理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等其他核心课程相比,更侧重于经济和金融方面,与自己将来的就业岗位关联性较小。准备考研的学生对项目投资部分相对比较重视,因为这部分内容与考研专业课的内容关联性较大。部分学生认为项目融资这种新兴的筹资方式主要在大型项目中应用,但就业后接触到的更多是中小型项目,觉得项目融资的实用性和普遍性不强,从而学习这门课的兴趣也不高。

1.4 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在黄淮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试。根据培养方案所制定的本课程的教学大纲中,学生的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其中,平时成绩至少由出勤和作业两部分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即为试卷的卷面成绩。就目前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比例而言,期末考试成绩所占的比例过大,这样就会出现平时成绩好的学生因期末考试试卷没做好而成绩较低,而平时成绩差的学生因考前加班加点突击复习而成绩较高的现象。虽然,这样的现象只存在于少数的学生中,但也反映出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来进行考核本门课程的弊端,同时也不能很好体现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所以考核方式需要进行改革。

1.5 实践教学不足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3]。然而很多院校没有为该课程设置实践环节,有些院校虽然安排了一些实践学时,但实践学时的比例较低,且有些实践过程往往走马观花,达不到预期的实践教学效果。所以实践教学有待加强。

2 《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教学实践与探索

2.1 教学内容逐步优化

在设计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的教学内容时,教师不能拘泥于某一本教材,要综合多种教材和资料,使教学内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所以,要关注国家最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对于工程项目投资部分,针对教材内容与工程管理专业其他课程内容重复的问题,教师可以通过与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相互沟通来解决。这样既避免对同一内容重复讲授或者以为对方会讲授结果造成都没有讲授现象的发生,又可以根据课程的先后关系,先讲者侧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后讲者侧重应用以及理论的深化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项目融资部分,案例分析的资料要准备充分,尽可能多找我国的最新的经典案例,成功的案例也好,失败的案例也好,都有学习之处,学习前者成功的经验,学习后者失败的教训。工程建设领域的执业资格考试很多,与本课程相关的主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在设计本课程教学内容的时候,也要紧密结合相关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以及资料中的案例分析,这样学生从就业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会促使其增强学习这门课的兴趣的。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来对本门课程的教学经验,将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的内容体系构建如表1所示。

2.2 教学方法灵活运用

教学方法有很多种,如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分组讨论式教学、任务驱动式教学等等。在应用型本科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教学过程中,应以案例式教学为主,每个模块的不同单元都应配备紧密相关的案例分析或应用题,其他教学方式兼顾,这样让学生觉得教学方法有新鲜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案例式教学方法,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同一个案例讲解的方式也有多种,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如边讲解本单元的相关理论知识,边举例说明其如何应用;或者在讲解相关理论知识之前,先给出引例和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学知识,边学边思考,最后可以提问学生来回答之前的问题;或者在讲完相关理论知识之后,将案例分析作为作业来布置,促使学生课后进行复习并收集相关资料来完成,再根据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来讲解等等。

选择使用哪种教学方法后,还要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如选择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可以设计如图1所示的教学过程。首先,依托具体实际项目背景,布置任务,列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将本单元所涉及到的课程资源共享给学生,让他们在本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的基础上再收集资料、信息来分组完成所布置的任务;再次,教师讲解相关理论和知识,让学生分组以PPT、板书等形式来展示各组的解决方案;最后,各组之间相互找出对方的不足之处,教师作出最终点评总结。这种教学过程的设计既考虑了“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又兼顾了对大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学为中心,将“教学做一体化”转变成“学做教一体化”,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3 教学手段现代化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学手段仅采用传统的板书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的,所以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但是要用辩证的思想来看待这两种教学手段,它们均有利有弊,应该扬其长、避其短,使二者有机结合,发挥出各自优势,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有利于增大课堂的教学信息量,也可以使原来抽象、枯燥的学习内容通过图表、动画等表现形式变得更加形象直观,从而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多媒体毕竟是工具、手段,教师可以使用、但不能依赖,更不能在上课中突然断电用不成多媒体的时候不知所措。教师要掌控多媒体,而不是由多媒体来掌控教师。使用多媒体时,最好同时使用激光笔,教师不能把自己定位到电脑前,要注重与学生的互动、交流,注重学生上课的反应。在课件制作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字体颜色的对比度要明显,字号不能太小;二是尽可能将课件内容精简,绝不能上课基本完全照着课件念,这样的教学效果会很差的;三是多以图形、表格、动画等表现形式来展示所要讲解的内容,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除了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之外,还可以使用网络来辅助教学。黄淮学院积极鼓励任课教师对所担任的课程进行课程资源开发,全面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加强课程建设,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所开发的资源主要包括十个方面:课程概况、基本资源、教学视频、拓展资源、案例库、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在线自测、考试考核、网上交流,每一方面又由几小项组成,如课程概况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本课程所开发的资源均共享给学生,学生在课下自学过程中有问题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交流。

2.4 考核方式多元化

考核方式很多,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可以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综合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考核学生的学习成效。具体要求如表2所示。

通过表2中的形式性考核和综合性考核的比例可以看出,相对之前适当加大了形式性考核的比例,而减小了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这样使学生更加注重学习的过程,而不仅仅注重期末考试。另外,要不断完善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资源开发网站中考试考核部分的试题库和试卷库,课程负责人对试题库和试卷库的题型、题量、难易程度等参照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探讨,力争使试题内容覆盖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就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而言,在遵循学校考试命题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注重考题对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引导作用,紧扣课程教学大纲,分值分布合理,着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相应的综合素质。

2.5 加强实践教学

针对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加强实践教学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为期1周的课程设计,重点包括具体项目融资方案的设计,经济评价与风险分析;二是通过工程管理专业的实习周,或者本课程的实践学时,或者第二课堂,或者暑期社会实践等,让学生到项目实施一线中去,在实践中了解项目的概况、投融资历程、资金来源、资金结构及该项目的主要风险和担保方式[4];三是依托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来加强本课程的实践应用,如依托“黄淮学院BIM技术研究中心”(BIM,即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培养学生如何将BIM技术应用于投融资项目中,尤其是公共项目,如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项目。

3 结语

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2014年国家财政部力推PPP为城镇化融资,地方政府也不断规范发展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工具,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对工程项目投融资人才素质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对于学生就业面的拓宽、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有重要意义。应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目标,结合社会需求,在教学实践中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不断进行改革,真正提高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课程的教学效果,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陈玉琢.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改革[J].榆林学院学报,2016(2):97-99.

[2]汤伟钢,李丽红.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文5

关键词:BOT;TOT;PFI;ABS

1 引言

传统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靠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证券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随着国内外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融资方式已难以满足工程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多元化的工程项目融资模式,是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个新的课题。2004年7月22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投资领域内明确了政府、市场职能的改革方向:能由市场投资的领域鼓励市场投资,包括经营性工程和有盈利的准公益工程。建设-经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 BOT),移交-经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私营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等融资模式在国内受到广泛的关注,现就这几种相对较为成熟的项目融资模式加以比较分析。

2 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介绍

2.1 BOT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工程项目的一种运作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获得盈利,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

2.2 TOT模式

TOT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模式,是建设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兴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来获得资金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

2.3 PFI模式

PFI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即私营主动融资。是由私营企业进行的建设与运营,从政府方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它分为向公共部门提供服务型(Services sold to the public sector) 、收取费用的自立型(Financially free-standing projects)、合营企业型(Joint Ventures)。

(1) 向公共部门提供服务型

公共部门向私营企业购入指定的服务。私营企业则结成企业联台体。进行项目的设计、建设、资金筹措和运营,通过向公共部门收取费用回收成本。

(2) 收取费用的自立型

私营企业进行设施的设计、建设、资金筹措和运营,从利用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公共部门仅参与项目的计划和认可。

(3) 合营企业型

由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建立联合体。公共部门对项目的非经营部分(解决交通拥挤、地域再开发等)给予一定的补助,项目的运营则由私营企业进行。

2.4 ABS模式

ABS模式(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即资产支持的证券化,是一种以资产为支持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它是以拟建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作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ABS运作的独到之处就在于通过信用增级计划,使得没有获得信用等级或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可以进入高等级投资证券市场,通过资产的证券化来筹集资金。由于ABS是高等级投资债券,并且还能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变现能力强,投资风险小,因而具有较大的吸引力,特别适合大规模筹集资金。ABS适用于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城市基础设施建没,其使用范围比B0T方式广泛。

3 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融资渠道的设计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对各种模式进行组合、取舍,以完成预期的计划。正是因为工程项目融资具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才使一些大型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成为可能。通过对以上几种融资模式的介绍,我们以BOT模式为代表,与TOT、PFI、ABS进行比较分析。

3.1 BOT模式与TOT模式的比较

从项目的运作过程看,采用BOT模式必须经过项目确定、项目准备、招标、谈判、文件合同签署、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特许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操作过程复杂。而TOT模式是对已有项目转让经营权,仅涉及项目的生产运营阶段,而且不涉及所有权问题,其运作过程要大大简化。

BOT模式操作过程复杂,其融资成本也随之增高。同时,BOT项目的投资人一般都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投资是不能随便放弃和转让的,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采用TOT模式,由于只涉及项目运营阶段,投资者不承担建设阶段的风险,从而使投资风险大幅度下降。相应地,基于较低风险的TOT项目投资人的预期收益率会合理下调;加之项目实施过程简化,评估、谈判等方面的费用下降,也就降低了项目的融资成本。

经营性政府工程在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融资的同时,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是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采用BOT模式,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因此通过BOT项目引入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会使外商掌握项目控制权,对于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是不能采用BOT模式的。而TOT模式只涉及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让,不存在产权的让渡,也不存在外商对国内基础设施的永久控制问题。同时,由于TOT项目经营期较长,外商受到利益驱动,常常会将先进的技术、管理引入到项目中,从而有助于投产项目的高效运行,使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逐步走向市场化、国际化。

3.2 BOT模式与PFI模式的比较

作为较新概念的PFI与人们通常理解的BOT还是有所区别:

(1) 相对BOT来说,PFI更多的是一种思想、一个理念,而BOT模式侧重于实践,操作性强;

(2) PFI公私伙伴关系的特征更明显,政府支持的范围更宽,它包括特许权方式但不限于该方式,而BOT围绕特许权协议,有严格的合同结构,更多用合同来规范各方关系;

(3) PFI模式实行全面的制,因PFI公司本身不一定具备项目开发能力,通常由社会化专业化机构进行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组织采用总承包等 “一揽子”方式,项目管理集成化程度高,而BOT通常本身具有开发能力;

(4) 遵循B-0-T三个过程,PFI项目公司独立运作,自负盈亏,期满交政府的项目类型,只是PFI项目的一类.其他还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私人联合体经营的项目类别;

(5) 对于项目风险的分配主体较BOT项目简单,BOT项目通过大量的信用协议,将风险在项目投资者、项目公司、各参与人之间分担,而PFI项目风险在政府与PFI公司之间分担。

3.3 BOT模式与ABS模式的比较

ABS模式是一种主要通过民间非政府途径运作的融资模式,只涉及原始权益人、特定用途公司、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特许及外汇担保,其操作过程因而相对简单。同时,由于该模式是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融资对象比前两种模式更加广泛,筹资渠道大大拓宽。

与BOT相比,ABS模式操作过程要简单得多,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从投资风险看,ABS项目的投资者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投资者数量众多,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同时,这种债券的信用等级较高也降低了投资风险。

ABS模式在债券发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一个为融资而组建的特定机构,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则属于原始收益人。因此,利用ABS模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国际融资,可以使项目所在国保持对项目运营的控制,不必担心重要项目被外商控制,但不能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4 结语

通过以上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介绍比较,我们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进行经营性政府工程的建设,可以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加本应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加速公共工程的建设步伐。但是,在具体采用这些融资方式时,必须建立对经营性政府工程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配置的制约机制,将授权与财政收入能力相结合,防止财政收入流失,保证经营性政府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工程项目融资管理范文6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业主虚位;产权;项目融资租赁;主体职责

中图分类号:F2721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3-09-12

作者简介:夏立明(1960-),男,天津人,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工程项目管理、供应链金融;郑君君(1988-),女,河北保定人,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项目管理。

一、引言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政府作为项目的决策、投资、建设管理主体,担负着业主职责。由于政府集项目的“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于一身,不但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而且在工程指挥部型(临时一次性业主)、基建处型、和专门机构型(事业单位)这些典型模式中,政府不具备专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直接委托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建设,导致投资失控,并且由于各主体的职责划分不明确,推诿责任和腐败的现象频频发生。

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贯彻实施,代建制改善了政府“四位一体”的局面,但由于我国法律不承认代建单位的业主地位,其也不具备真正的业利。由于明确业主主体地位是有效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而政府虽然作为业主进行项目的投资,但是因其自身职能的特殊性无法直接管理项目,现行体制下通过委托一方其履行业主职责。然而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公有制特征的约束和政府对方授权的种种制度限制,委托的激励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并且即使方尽职尽责,也无法拥有法律承认的业主地位,由此导致的业主虚位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文献回顾

目前我国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业主的主体职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建设管理模式的问题,单纯谈政府在项目中主体地位的文献比较少。陶寅生(2008)在分析发达经济体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管理方式,力求集中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刘芳(2011)受新加坡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变迁的启示,提出完善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包括使政府从以往的项目的直接生产者、提供者向促进者、合作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角色转变。

而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的研究中,大多数集中于代建制模式,很少有文献针对性提出业主虚位这一问题。尹贻林、严玲(2003)政府投资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管的运行机制方面探讨了我国实施的代建制模式,指出为避免代建制的运行中出现效率低下、权责不明的问题,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良好的监督体系。严玲、赵黎明(2005)分析了政府和人之间的委托关系,指出这种业主行政模式无法解决人的激励问题和人对建设方的监督,从而指出实施代建制模式的市场潜力。陈关聚、张鹏(2010)从实施代建制的必要性入手,提出基于EPC的政府委托三级模型,提倡通过政策建立监督激励机制以完善代建制。李军、崔淼、刘江(2007)基于分权理论和授权理论分析了代建制的两种模式,比较了两者的优缺点。

对于利用产权理论来分析政府投资项目的研究更加匮乏。学者多注重国有产权的分配和企业的产权结构分析。叶波、刘澄(2005)从约束与激励制度设计的角度问责了国有产权代表。丁友刚(2011)围绕国有企业的产生、发展和问题,回顾了政府控制产权激励不足和政府过度干预两个问题的思想演进及民营化和部分民营化的政策演进。

委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的研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如何解决业主虚位这一关键问题,深入的研究比较匮乏,没有方向上的指导与路径的创新。基于此,本文从产权理论出发,分析产生业主虚位问题的根源,并探寻政府产权的改革途径,分析项目融资租赁方式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行性,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主体职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业主的专业化管理,并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模式研究提供新思路。

三、基于产权理论的业主虚位分析

德姆塞茨(H. Demsetz,1967)对产权的定义是:“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这个定义在西方被广泛引用,他从产权功能的角度对产权做出了解释,强调产权可以用来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菲吕博腾、配杰威齐(2003)总结了各位产权经济学家的理论,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人们之间的一些被人认可的行为关系,社会上盛行的产权制度便可描述为界定每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种经济关系”。他的解释更接近产权的本质。

虽然经典文献对“产权”的理解存在不同侧重,但对产权的本质属性的界定是相同的,即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是所有权的动态表现,强调由物的存在而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体现的是经济利益的权利(Grandori,Anna,2005)。这组权力束的核心是所有权,法学领域对所有权的定义是指所有人对自己财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些以所有权为根本的权利都是产权关系的范畴,所有权决定着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不容忽视的是,产权关系的性质由产权主体的状况决定。

从产权制度来看,经济主体在财产归属、使用、运作及其控制方面做出的制度安排及机制规定着财产所有者、建设者、经营者在一定条件下的地位、相互关系及各自的作用。所以政府投资项目的产权决定了谁是主体,谁是项目真正的业主身份。业主对项目具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并且对项目负责(Ole Jonny Klakegg,2010)。

政府工程项目投资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按盈利能力划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其核心目的都在于提供公共物品供公众使用。公共物品和私有物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公众作为理性经济人都想搭便车享受产品成果。因此产生了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委托关系,委托方是公众,即纳税人,方是政府。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会造成市场机制的失灵,而公众又享有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权利,所以只能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为纳税人提供项目成果供其使用。这是从委托角度的解释即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委托政府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越强烈,所支付的交易成本就越大,而公众又不可能行使退出权,这时政府代表公众拥有产权就成为一种必然。所以,这一层委托关系赋予了政府对项目产权的把握,是项目的真正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管理,作为最直接的主体拥有项目的剩余控制权并且掌握着获得与之对应收益的剩余索取权。

当政府因其自身职能特点往往不能行使业主职责的时候,就产生了第二层委托关系。从之前的行政模式逐渐向市场模式的转变虽然克服了行政模式中政府“四位一体”的弊端,但是市场模式依然无法解决业主虚位的问题。政府把项目委托给代建单位建设完成,表面上代建单位的出现使政府投资项目拥有了专业的管理主体,帮助政府从直接建设管理的位置上抽离出来,只从事监督、指导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代建单位虽享有项目的控制权,由于政府和代建单位的权、责、利不明确,根本无法形成良好的监督、激励机制。

政府在市场通过采购方式选取代建单位,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这层委托关系仅仅依靠合同来约束,实质是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代建单位不拥有项目的产权,只掌握部分剩余索取权甚至是不掌握,产权的激励功能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是委托产生的道德风险刺激了人谋求私利的欲望,因而出现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积极性差、以牺牲业主利益实现自身利益的问题。再加上代建单位的主体地位不受法律认可,很容易形成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虽存在但不发挥主体作用,以及代建单位虽发挥管理职能但因没有主体地位从而积极性不高的矛盾。

产权的明晰化是约束经济主体责、权、利划分的基础。拥有项目产权的业主才可以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获得项目建设的优质成果。那么政府在寻求方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时,既然想通过给予其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实现激励,就应该彻底“放权”。类似于特许经营期内项目产权归投资方的BOT模式,如果存在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转移项目的产权使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主体从根本上拥有业主身份,自己投资建设、控制项目,还能确保政府对项目的监管与使用实现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目的,可谓一举两得。

四、项目融资租赁的引入与研究

项目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融资租赁20世纪80年代引进中国,已经引起了金融业的重视,从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角度来讲,融资租赁公司应该积极探索,扩展业务范围,打破当前业务种类单一、功能短缺的瓶颈。而项目融资租赁正是一种以项目为租赁物的新兴模式,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在以“融物”为标志的常规融资租赁方式的基础上,租赁对象如果不仅仅局限于设备类固定资产,扩展到新建项目的范畴,再结合项目融资的特点,则产生了一种新的融资租赁模式――项目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是以项目本身为融资对象且租赁载体,通过建成项目的资产或预期收益为保证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租赁模式。就其融资对象来说,它属于项目融资的范畴,而建成后的项目又会作为租赁对象按融资租赁的方式运作。

2012年9月17日由国务院审批,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规划》阐明了国家在“十二五”时期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政策导向。其中政策着力点包括促进金融创新,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融资租赁业作为结合了金融和贸易的服务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租赁市场未来的成长空间和潜力巨大。由于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业务范围比较局限,政府也在积极制定行业政策助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鼓励业务创新,这充分说明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重视,为融资租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而项目融资租赁作为新兴模式,是融资租赁业的创新体现,市场前景广阔,但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我国学者对于常规融资租赁的研究比较多,目的是突出其融资功能、厘清融资租赁合同关系。而关于项目融资租赁的研究还比较少,仅集中于对其概念、特征的阐述和适用性问题上。陈栋才、侯玉玲、黄文杰(2007)从概念出发,比较了项目融资租赁和BOT的区别,得出适用于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项目特征。黄文杰、刘娜、冯新红(2008)通过对比其他几种融资模式分析出项目融资租赁因其具有将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特性,从而最适合应用于电网建设项目。项目融资租赁的研究,现阶段其应用范围还比较局限,具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价值。

五、项目融资租赁的产权特点与政府项目业主主体的实现

项目融资租赁与常规融资租赁同样具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特性。通常所说的常规融资租赁中的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是一种法学概念,包括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租赁物是工程项目的项目融资租赁来说,所有权和产权是等价概念,项目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产权的一组权利束。这也体现出产权的本质属性,即拥有、保护、享有收益或交易某种资产过程中的权利或权利关系。通过对这组权利束的安排来达到项目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尽可能地对应。在这种意义上,项目融资租赁的功能在于独特的产权配置方式,即实现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其产权分配时,把项目的使用权或者是经营权让渡给有使用意愿的承租人,这样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支付租金而获得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力,而出租人保留着对项目的处分权(张旭东等,2003)。从承租人角度来看,承租人是项目的发起人,出于融资的考虑,依靠出租人的资金实力投资建设项目,这同时符合“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承租人并不仅是委托出租人建设和管理项目,而且还让渡了所有的剩余索取权给出租人,在明晰的产权关系下,意味着出租人可得到的相应利益是什么,获取相应利益的条件是什么,以及他有权做什么,这也就是所说的产权激励。出租人要为其承担的全部风险负责,同时他的行为有了利益激励,就能充分调动自己的主体积极性,为了达到预期的收益,追求行为的数量、质量与其收益相一致的目标,高效优质交付项目成果供承租人使用。

5.租赁阶段。自承包商交付项目给承租人,承租人通知出租人收到标的物的时间起即进入租赁阶段。此阶段中,政府作为项目的使用者、占有者和受益者,按约定方式支付租金给出租人。对于经营性项目,政府依靠项目的经营获得现金流量作为租金的来源;对于非经营性项目,租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旨在提供纯公益性项目给公众。租赁期满,项目的归属问题依照双方约定执行。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属性,双方应当在考虑租赁期满时项目的残值基础上,约定产权转移时的价格,办理登记手续移交项目,从而使政府拥有项目的最终产权。

(二)各主体在操作过程中的风险职责

所谓风险职责,是各方针对自己可能遇到的重大风险而事先界定的职责,目的是使各方在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规避风险,实现各方权利、义务的均衡。下面通过一些关键问题界定各方的风险职责。

1.承包商、监理方、供货商的选择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分则融资租赁合同中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可见,标的物――项目建设成品是必须依据政府的意愿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所以出租人对承包商、监理方、供货商的选取都必须征求政府的意见,在其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避免了出租人在建设好项目后达不到政府的要求,无人租用的风险。

2.项目的交付问题。融资租赁合同中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由于承包商是广义的供应商,所以出卖人即指承包商。那么依据合同,项目作为标的物经验收合格后不是由出租人直接交付给政府,而是由承包商交付给政府使用、收益,承包商未按约定交付的,应负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政府享有直接购买者的权利,是实质上的买受人,有权验收项目、提出索赔等。而对于出租人,这其实是降低了其风险,但由于承包合同的约束,承包商还要承担对出租人不履行的违约责任,相应的,出租人作为业主有义务促使承包商交付合格的项目。

3.项目的瑕疵担保问题。融资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如果政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出租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虽然融资租赁合同对出租人有“瑕疵担保免责特约”的条款,政府直接要求承包商承担责任,但是由于项目作为租赁物本身的特殊性,项目的建设过程必然依赖出租人的管理水平。所以,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后,出租人的免责不成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界定出租人和承包商的责任,从而确保政府利益的实现。

4.政府索赔权的行使问题。融资租赁合同中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承包商不履行的行为包括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和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前面已经解释过,在此只针对标的物有瑕疵的情况。对于工程项目来说,如果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等瑕疵,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此类问题同时损害出租人和政府的利益,如果仅由政府直接向其提出索赔,出租人只起到协助作用的话,出租人的业主地位将被弱化。因此,出租人可以保留自己向承包商行使索赔的权利,而不约定由政府向承包商索赔,这样使索赔环节涉及两个直接参与主体,落实责任更加明确。对于政府方面的索赔权可以由三方协商而定,从而降低政府的风险。

5.政府的保管维修义务问题。融资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政府应当正常使用项目,杜绝超负荷使用损害项目寿命的行为,做到正常适用范围内的保管、维修。对于非政府方面原因造成的问题,按项目保修期内的权责界定处理。

七、总结

基于融资租赁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的特征,将项目融资租赁方式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全寿命周期,政府让渡产权给出租人(或一个时间范围),在建设完成后取得项目的使用权以实现服务公众的目的,从而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实位”和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真正分离。期望这一模式设计能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一种可借鉴的建设管理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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