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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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报告

落实情况报告范文1

一、积极开展定点帮扶

我局派出1名人员至镇贫困村任第一书记,派出4名同志下派至非贫困村(镇村、村)组成两个扶贫工作队(每村1名队长、1名队员)。我局现有干部职51人包保镇村、村、村、村贫困户215户。2015年,我局出资3万元为13户贫困户购买波尔山羊26只。2016-2017年,我局拨款共计13万元用于建设村村级文化室、图书室,帮助提升文化设施条件。2017年、2018年,我局干部职工在“全国扶贫日”为村贫困户分别捐款2000元、2040元。2018年我局将全年办公经费20%(3.16万)拨至村支持扶贫工作。

二、做实文化扶贫工作

(一)推进“文化双基”建设

2017年投入752万元用于29个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和22个村广播设施维修(其中广播设施维修资金67.8万元)。2018年,我区19个乡镇、10个街道、35个社区、165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5个贫困村)全部建设完成。2018年底预计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87.6万人次、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达到69.2万人次。

(二)文艺节目展演,寓教于乐

开展“送戏进万村”演出336场,在各乡镇巡演扶贫现代戏《春风化雨》;以“精神扶贫”为突破口,推出以曾翙翔为原型的现代花鼓戏《瞬间永恒》、泗州戏《扶贫队长》、大鼓《上任第三天》等扶贫题材文艺作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901场次,新片率达60%以上;开展农民体育活动1640余场;指导督促文化站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文化志愿者服务、广场舞大赛、读书征文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三、强化旅游产业带动

(一)发挥乡村旅游对扶贫带动作用

乡村,镇村,镇村为省级重点旅游扶贫村。围绕乡村旅游扶贫考核任务,区文广旅局指导相关镇村按照建设标准建设八个一工程。2017年度区为三个村申请资金332万元,其中省扶贫债务资金300万元,省旅发委奖补资金32万元。2018年申请奖补资金30万元。截止目前,三个省级重点旅游扶贫村八个一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2017,2018年度,通过乡村旅游扶贫综合带动1700余人实现增收脱贫。乡村旅游扶贫作为产业扶贫重要内容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打造节庆文化品牌,完善旅游帮扶机制

打造蒿沟牡丹、芍药乡村旅游文化节和骑游五柳文化节节庆品牌,提升文化旅游知名度。鼓励农家乐、采摘园等通过引导贫困人口就业、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提高贫困人口收入。2017年,旅游扶贫村项目建设,解决劳动就业180余人,年人均增收5000余元。2018年旅游扶贫带动346户736人脱贫,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存在问题

(一)定点帮扶方面

1.存在走访率不达标的情况,八月份达标率为98.15%。其主要原因是不是我单位人员,、两位同志已退休(按规定退休人员可以不包户),经多次同镇扶贫办沟通,国办系统已调整好,但“扶贫”app还未完成,答复我局将在12月份调整完成。

2.扶贫政策宣传方式相对单一,主要是会议、入户宣传的方式,村广播没有正常播放,部分贫困户对相关扶贫政策了解还不够。

(二)文化扶贫方面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一是思想认识仍需提高。部分乡镇存在进度缓慢、督促不到位现象,截止9月18日,未完成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有朱仙庄镇、桃园镇;村级服务中心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有:芦岭镇、解集乡、北杨寨行管区等单位。二是部分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前期启动较慢,后期受台风水灾影响,一些工地不同程度积水、受灾,导致部分乡镇施工缓慢,主体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例如朱仙庄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是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无省、市专项资金,需要区政府筹措资金,部分乡镇因需垫资建设存在顾虑,进展较慢。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体系不够健全。我区有北杨寨行管区、解集乡、大店镇、顺河乡、灰古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尚未建设,我区无广播电视台,应急广播设施、村村通平台网络尚未形成,现拟投资2523万元,建设全区应急广播,目前招标工作已完成。

(3)文化设施“重建轻管”。一些项目建成后,绝大部分文化设施管护人员都是兼职,后续管养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特别是今年建成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尚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1)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较低。免费开放的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文化站所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一些文化活动,群众参与面较窄,场所使用率低,基本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例如解集乡综合文化站建在乡政府院内,不方便群众参与文化站活动。

(2)区图书馆场馆面积现仅有500平方米,各类硬件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数字资源利用率不足,组织开展活动丰富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以不断吸引更多读者,增加服务人次。

3.扶贫政策宣传方面:

扶贫氛围不浓厚。2018年7月24日,市委主要领导随机暗访的区符离镇符离村、镇李营村、镇栏东村、解集乡云光村4个乡镇的4个村以及沿途有些村广播几乎没有响过,影响到扶贫政策的宣传。

(三)旅游扶贫方面

1.缺乏统一旅游规划指导。目前区尚未制定统一旅游规划和缺乏统一指导,乡村旅游产品大多由市场自发形成,经营者自己谋划、自行设计、自主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发展水平不高。旅游产品形式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我区星级农家乐经营项目多集中于采摘、垂钓、餐饮等项目,缺乏文化支撑,市场吸引力不强,例如符离镇的青水湾生态园、朱仙庄镇的海陆空生态园。乡村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地方只顾眼前利益,仓促上项目、粗放搞开发,破坏了乡村旅游的乡土性和原真性。

2.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不够。区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由区文广旅局牵头,较注重从旅游角度开展工作,忽略与发改委、农委、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导致“旅游+”模式体现不明显,没有形成与其它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

五、下一步计划

1.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对扶贫包保工作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指导力度,强化包保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建设,同时,邀请扶贫局专业人士讲解扶贫政策,让包保人员吃透扶贫政策,真正落实好扶贫政策。

2.加大宣传力度,释放社会效益。继续通过入户慰问、送戏下乡等形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正确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文化场所使用率和群众对各类文化活动参与度,切实转变贫困户陈旧思想观念,释放文化活动社会效益。

3.继续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整体规划,整合资源,推动文化阵地上档升级。继续推进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和应急广播设施、村村通平台建设。

落实情况报告范文2

一、20**年度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情况

20**年初,该镇根据上级的安排意见及财政奖补项目的有关规定,结合该镇各村的实际情况,申报财政奖补项目8个,其中:路灯监控项目1个(桃李村),道路硬化项目7个(山西庄村、安乐村、雁北村、共富村、新庄王村、中王村、崔家村),在筹资筹劳方面,我们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人均筹资不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筹工不超过10个,项目共涉及8个村,3468户,11164人,7527个劳动力。全年8个项目计划筹资446560元,筹工75270个,计划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728680元。 

二、20xxx年度财政奖补项目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报告范文3

一、不摘责任方面

乡、镇、乡、镇在脱贫脱贫摘帽后始终保持高度清醒和警觉,按照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四不摘”的总要求,狠抓落实,四个乡镇八个村均继续保持原有驻村工作队伍的稳定,“五个一”帮扶力量不减,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常态化驻村办公,县级联系领导、结对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均按照要求频次到村开展工作。

二、不摘政策方面

该四个乡(镇)八个村均继续落实省、州、县政府政策不打折扣,继续落实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到户到人,保障政策的稳定性,确保将贫困群众“扶上马”后再“送一程”,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三、不摘帮扶方面

该四个乡(镇)八个村的各帮扶队伍稳定,做到帮扶成效不降低,帮扶工作不断档。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落实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进,确保了因户制宜、一户一策。

四、不摘监管方面

落实情况报告范文4

一、就业优先,积极营造优质就业创业环境

(一)出台政策,稳就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县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县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线上发力,保就业。通过人社系统招聘平台,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网络招聘5次,在全市率先开办电视网络招聘会,为103家企业推介岗位6260个,点击率20余万人次,解决用工5130人次。抓住务工人员因疫情尚未外出的机遇,宣传返乡创业优惠政策,举办两场返乡务工人员线上专场招聘会,达成求职意向1200多人。利用县高级技工学校及两家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开设电商、园艺、养殖、面点等12门课程,通过线上授课、小视频等方式,免费培训1万多人次。近期开展线下培训3000余人次。

(三)多措并举,促就业。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停工停产的企业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20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劳动者从事灵活就业,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保补贴;开发基层疫情消杀、保绿等公益性岗位691个,安置年龄偏大、居家不能外出的人员的零就业家庭、降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0余万元。

二、社保惠民,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减缓缴费,支持企业发展。自2020年2月份以来,我县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继续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降至16%,持续推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执行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已为全县企业减免社保费4434.8万元。

(二)稳岗返还,减轻企业负担。应对疫情影响,按照省《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截至目前,已向59户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累计发放稳岗补贴金额503万余元。通过稳岗补贴的发放,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尽可能保证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努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应对疫情,省、市人社部门相继出台了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线上培训、以工代训、一次性用工补贴等政策,这部分补贴资金未列入年初就业补助资金的预算,致使支付各项补贴时资金出现缺口,影响各项补贴支出。

(二)社会保险“缓减免”政策的落实以及稳岗补贴返还发放,使社保金的发放,特别是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将面临更大的支付压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密切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建议财政部门在社保资金扶持方面列出更多预算,保障社会保险金的稳定发放。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做好各项补贴发放工作。继续落实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政策推送力度,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及时把稳就业、保就业政策送到群众心坎上。

落实情况报告范文5

一、强化计生意识,搞好孕情跟踪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面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随着工作力度的加大,虽呈现比较好的势头,但某些方面却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为此,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年初制定了《县民政局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及方案》。二是抓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和《收养法》及省、市、县计生政策,使国策在本系统的每一位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从而在思想上强化了计生意识。三是对新婚夫妇开展婚姻法律知识宣传,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每月初将办理婚姻登记个案信息提供给县计生委。四是抓计生责任网络落实,为预防计生工作在局部出现“空白点”,县民政局成立了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小组,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使民政计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五是实行有效跟踪,确保信息反馈及时。信息准确,是做好计生工作的前提条件,县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在此下了较大功夫。一则在年初对本单位育龄夫妇计生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二则尤其对育龄妇女长时间离岗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六是积极动员育龄妇女做好孕检工作,为育龄妇女孕情跟踪提供可靠保证。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至今民政系统无一例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对象。

二、依法收养、严格送养

弃婴收养和送养,是民政社会事务工作中一个重要内容。一方面,由于法制观念不同,导致遵纪守法意识不同,部分法制意识淡薄之人受封建传统观念束缚,超计划生育,造成女婴遗弃集市口、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办公楼门口,个别的则以该弃婴患有先天性残疾或重病而被遗弃。由于弃婴无明显标记,故而无法查找到其亲生父母,给弃婴来历调查造成极大困难,无法送回其遗弃人。而作为进行社会救济工作的民政福利机构则必须承担起接收弃婴抚养责任。另一方面,作为社会救济经费有限的社会福利机构,又无法做到无止境的弃婴捡拾,须通过社会上有抚养教育弃婴能力、身体健康的自愿抱养人收养,以便共同分担社会责任消化部分弃婴。对此,在办理相关收养手续时,民政部门社会事务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收养和送养手续,至今无一例违规现象。同时,每月初将办理收养登记信息提供县计生委。

落实情况报告范文6

一、进展情况

一是部署开展防汛救灾。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各乡镇密切关注社会救助对象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切实将汛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做好查灾核灾。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受灾人员进行核查,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全区共有210名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通过集中安置点和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了转移安置。全面掌握受灾群体的兜底保障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同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是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经应急救助和过渡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的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于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并建立救助台账。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1户、6.54万元,其中贫困户9人、1.4万元,一般户32人、5.14万元。

四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汛期按时足额为全区困难群众发放城乡低保金358.4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50.3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3.8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9.3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45.90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7月起,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受灾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的覆盖面偏低,部分乡镇抱着“宁可不保、也不错保”的思想,导致一些低保边缘家庭不能及时纳入,频现“按人施保、保人不保户”的现象。

二是部分社会救助达不到救助时效,因病申请救助的家庭办理低收入认定需要20个工作日,再办理救助又需要一定时限,可能达不到比较优质的救助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各项救助工作力度。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增加资金投入,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适时调整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及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