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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1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在全国开展的为期100天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我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从5月3日起至9月13日,在全街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书记、总理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孙书记、黄省长的批示要求,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逐校深入排查,切实把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彻底,并针对薄弱环节,有效堵塞漏洞,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线,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街道综治罗副书记为组长,街道陈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小徐为副组长,综治办、成教办、企业办、文明办和各村居主任及各学校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徐碧街道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及措施
㈠专项整治的范围:全街中小学、幼儿园
㈡专项整治的内容及措施
1、校园安全管理。依法对民办幼儿园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师和其他人员一律要调离教学和工作岗位。
2、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聘请有关部门专家,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专项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等“六进校园”活动。
3、校园消防安全。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街各中小学、幼儿园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并拿出整改意见,制定并落实整改规划。
4、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优势,积极参加到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学校周边安全防范工作。
5、无证民办幼儿园安全。做好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对全街幼儿园进行排查,对辖区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组织登记注册、勒令整改或清理。
五、组织实施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组织部署阶段。5月3日召开我街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下发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㈡检查阶段。根据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广泛开展检查,消除隐患。检查时间为5月3日~7月31日。
㈢督促整改阶段。对中小学、幼儿园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整改。督促整改时间为7月31日~8月31日。
㈣工作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此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涉校涉生安全问题的极端特殊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坚决有力。
2、组织严密,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校园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2
根据《关于印发XX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晋教执〔2015〕21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安全监管网格,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分级管理、层层履责、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包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促使学校安全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1.由少数人抓向合力抓安全转变。改变过去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主要由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保卫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疲于奔命,且效果欠佳的状况,明确和细化全员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实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2.从重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排查工作以网格为主,由专人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排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隐患排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面。
3.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实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是指全体教育局机关人员都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范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全过程要求完善全局总体和各岗位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办法,使安全工作实现精细化。
4.从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改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一阵松一阵,呈现出临时性、应付性和间断性的状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将工作的着力点转移到日常工作上来,把功夫下在平时。
三、管理内容
(一)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机制的建设情况
1.安全意识。学校师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是否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重在防范、安全重在教育、安全重在落实"的意识。
2.安全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学校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3.安全责任制。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及校长、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各处室、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的情况。
4.应急管理。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事故当中的快速处理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6.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进课程、进课堂、进头脑落实情况;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学校与家长齐抓共管安全教育情况。
(二)学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七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情况
1.消防安全。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饮食卫生与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学校在饮食卫生、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方面落实国家食品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规章制度情况。
3.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学校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以及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运动场、体育馆、实验室、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电梯、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
4.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周边治安及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自然灾害预防。学校对台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引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气象部门红色暴雨和黄色台风信号时,有否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避险机制。
6.集体活动安全。学校在校内外开展大型的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和落实详细的组织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大型集体外出活动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所包点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对应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处理,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协调相关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放。认真开展工作,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落实责任、一个网格一个网格开展巡查、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进行规范、一个网格一个网格强化监管,每个网格责任人每月至少到该年段、该处室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填写后交由教导处),切实做到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建立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制约机制,"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网格化管理督查活动,形成以督查为手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的规范运行。安全隐患的整治。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能自查自纠的,立即进行整改。属学校能力范围之外,由挂钩责任人报送给执法检查股汇总,由执法检查股协调相关部门整治。
3.严格责任,明确奖惩。将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职责分解到每一位教师,加强督查指导,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
4.注重实效,快速反应。围绕提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效能监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状况。
5.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没有太多的经验可借鉴。每一位网格化管理的参与者都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思考、总结,不断的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以与时俱进的工作精神,把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XX市XX中心小学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 XX市XX中心小学护导师轮值表
3.XX市XX中心小学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时间分解表
4.XX市XX中心小学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的责任区域分解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3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4
【关键词】寄宿制学校;消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0―0095―1.5
寄宿制学校的宿舍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地方,容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对社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从火灾风险评估的角度上说,在整个社会中,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属于“不可容忍火灾发生的场所”,同时也是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重点管理对象。通过调查研究了全国几所寄宿制学校近几年的火灾事故,本文试探讨学生宿舍可能存在的隐患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吉林市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现状
(一)寄宿学生规模逐年扩大
近几年来,我国的教育制度处在转型期,高等学校已经从以往的精英教育逐渐转变为大众化教育,各个高校的大规模扩招使高校的住宿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一些高级职业院校的人数在扩招后从以前的几千人增加到现在的逾万人。学校为解决学生住宿的压力,缓解日益增加的矛盾,在原有的学生宿舍内增加床位,这进一步增加了原本人员就很密集的宿舍人数。
(二)自行建造,改建学生宿舍
校方由于学校大幅招生、部分高校资金短缺、新建宿舍不能立刻入住等客观原因,便将原有建筑改建为学生宿舍。这类改建的学生宿舍往往没有按照规定依法进行消防审核和验收。学校在改建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廉价的建筑材料,这些廉价建筑材料大多数为可燃材料。因此改建和自行建造的宿舍存在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三)学生宿舍年久失修,房屋耐火等级不合格
有一些高校,由于历史悠久,建校时间长,学生宿舍的房屋建造年代久远,已基本丧失耐火性。例如,解放前后的砖木结构房屋和房屋顶层铺浇沥青、油毡的房屋,这些老式建筑都具有极高的可燃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四)宿舍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高校的经费原因,许多高校的后勤管理部门在招聘宿舍管理人员的时候,对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较低,造成了高校宿舍管理人员的素质较差。特别是吉林市个别高校,宿舍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相互之间缺少必要沟通,造成宿舍管理和学生管理相互脱节等问题,不利于宿舍防火安全自省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目前吉林市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大学生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
在寄宿制学校,学生居于主体地位,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但他们基本上没有接受应有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缺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因此,有的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禁用的电器;还有学生使用热宝、电褥子、电暖器取暖;有的学生卧床吸烟;有的学生在寝室开“小灶”做饭等。这些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缺乏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
有的寄宿制学校缺乏有效的防火巡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以及火灾隐患整改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上述制度,但却只是浮于表面,在实际行动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的寄宿制学校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去规范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有的虽然明确规范了,但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又缺乏消防观念,仅仅局限于火警电话或等待消防队的扑救。
(三)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情况
目前,吉林市个别寄宿制学校为使学生人数众多和学生宿舍数量不足的矛盾得到缓解,又因为他们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对新建学生宿舍楼不进行安全防火验收。先建造、后验收或者只建造、不验收的情况存在于吉林市个别学校中。对于这类建筑,学校自己具有一定支配权,自建自用,不进行任何的行政审批审核,隐蔽性极强。这类建筑的存在给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对于这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然造成学生的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对于这类建筑的安全隐患,消防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个别寄宿制学校封锁安全疏散通道
许多学校为了维持治安,在学生宿舍楼楼梯间内设置铁闸门,缩小了原本符合要求的消防疏散通道,对学生在发生火灾时的安全疏散产生直接影响。这种情况在初高中的女生宿舍内普遍存在。例如,吉林市某高中的女生宿舍楼内,在大楼东侧设立铁闸门。晚上熄灯后,由宿舍管理人员锁死铁闸门,造成整个宿舍楼只有一处楼梯处于正常状态。一旦宿舍楼发生火灾,烟气蔓延,楼梯受阻,楼内数百名学生将无处可逃。
三、针对上述问题寄宿制学校应采取的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的党政领导要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切实纳入绩效考核当中,对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师生的消防意识得到强化
在校办刊物、学校广播、校园网等上面普及消防知识,学校宣传栏、文化橱窗每学期应设置消防知识专栏。校区内每幢建筑物出入口和公共建筑内要树立《学校防火安全公约》牌,并在大家都能看见的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图片和宣传标志等。要在重大节日、重要防火时期制作消防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了解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这样在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中把消防宣传落到实处。
(三)开展“消防教材进学校、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
结合校本课程编写消防知识教育材料,使每位学生手中都有《学生防火须知》、《学生逃生自救方法》等册子。尽量在每学期都能安排2个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对每一位师生和工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建议每学期在上课时间和就寝时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疏散演练。
(四)建立健全消防自检自查体系
各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消防自检自查力度,严格按照程序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解决查出的火灾隐患。对无法立刻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制定应急预案,限制火灾隐患部位的使用等特别措施来缓解火灾隐患的危险及程度。
(五)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使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各寄宿制学校应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及时向消防机构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并主动向消防机构请教,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止新的火灾隐患。做好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将“软件”和“硬件”设施建设相结合。首先要使日常消防工作经费得到落实,确保对消防宣传、检查、奖惩、购置消防器材以及维修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其次要加强检查、巡查和维修,保证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最后,学校要在资源整合和改建扩建契机的基础上,逐步使消防经费投入比例过小问题得到解决。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及时解决原先存在的学生宿舍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5
关于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上级网格督查下级网格工作,由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6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安全副院长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 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 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具有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第九条 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
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条 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三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篝火)晚会等活动,主办部门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的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四条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消防工作方面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五)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规定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的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提出意见,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九)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 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本部门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六)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二)与学校防火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园110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一条 失火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由部门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一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