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园林资产评估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园林资产评估范文1
关键词:混交林;树种组成比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评估方法;评估模型
中图分类号:S7252;F316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3168(2012)06-0055-04
收稿日期:2012-07-11
作者简介:杨超本(1967-),男,云南双柏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森林资源评估。
1混交林分
11林分结构特点
混交林是南方林区常见的森林植被类型,在现实林分中占有相当的比重。除人工营造纯林外,一个小班中往往有2个以上或多个树种同时存在。在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中,一个树种(组)蓄积量(已郁闭但未达起测径阶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株数)的65%以上的乔木林地即为纯林,反之,若一个树种(组)蓄积量(已郁闭但未达起测径阶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株数)不到65%的乔木林地则为混交林。所以,树种组成多样、林分结构复杂、各树种年龄差异大是混交林分的主要特点。
12树种组成比例的确定
在混交林分中,各组成树种均占有一定的蓄积量。按照森林资源调查相关规定,以“十分法”确定各树种蓄积比例,如:某一树种蓄积占林分总蓄积的3%~5%时以“+”表示,小于3%时以“-”表示,超过5%则按1成计算。如:某一混交林分树种组成为8云2栎+阔,表示在评估林分中,云南松为优势树种,其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80%;栎类为次要树种,蓄积占总蓄积的20%;伴生阔叶树种蓄积量占总蓄积3%~5%。由于混交林林分中各组成树种均有一定数量的蓄积,因此,评估混交林分资源资产时,根据混交林分结构特点准确测定各组成树种的蓄积量是一项很关键的技术工作。
2评估技术思路
为了提供准确的资源资产清单,在实际评估工作中,必须对混交林分各树种进行清查。所以,在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时,一个独立的评估小班中,只要有2个以上乔木树种,无论各树种所占比例大小,都应视为混交林。因混交林分中不同树种的经济价值不同,各组成树种年龄也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不同混交林分评估方法也不一致。为确保混交林分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在对混交林分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时,应根据各组成树种的蓄积量确定树种组成比例系数之后,根据各树种龄级结构,采用表1中相对应的评估模型评估混交林分资源资产价值,各组成树种资源资产评估价值之和即为待评估混交林分资源资产总价值。
林 业 调 查 规 划第37卷第6期杨超本,邓光华:混交林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研究
3混交林分资源资产评估
31资产核查
在接到评估委托申请后,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源资产清单对拟评估的混交林分进行资产核查。首先要清查和核定待评估林分面积(以“S”表示),并采用样地调查法对待评估小班林分进行调查,取得待评估林分单位蓄积(m3/hm2)、林分总蓄积(M)等相关基础数据资料。最后,根据林分总蓄积量及各组成树种蓄积量确定树种组成比例系数。
32资源资产价值评估
321确定各组成树种龄组结构
在拟评估的混交林分中根据各树种蓄积所占比重的大小,分别确定一个主要树种和一个次要树种,并调查林分各组成树种年龄、龄组,将主要树种、次要树种按年龄分别划分为幼龄组、中龄组、近熟龄组及成过熟龄组。采用与龄组对应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即可评估资源资产价值。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在现实混交林分中,将对应产生如表1所示的16种混交林分评估模型。
322不同混交林分类型评估方法
对照表1中不同的混交林分类型,依据评估林分总蓄积(M)、各组成树种比例系数(f1、f2),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将对应产生如表2所示的16种评估模型。
。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按当地现行的工价、物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相类似的林木所需的成本费用,以作为被评估资源资产的评估值。此法适用于幼龄林分评估,计算公式为:
En=K×∑ni=nCi·(1+p)n-i+1
式中: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Ci为第i年的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的生产成本;P为投资收益率(一般为10%)。
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在对Ci进行测算时,只能采用基准日的物价指数,而不能采用年均数和综合物价指数。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由保存率调整系数K1和林分平均高调整系数K2来确定,在实际评估中K= K1×K2。
当保存率r>85%时,K1=1;当保存率r≤85%时,K1=r。
K2=现实林分平均高/标准林分平均高。
2)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采用当地的收获表预测的被评估森林资产在主伐或收益时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以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在实际操作时,主要针对中龄林、近熟龄林分的评估,计算公式为:
式中: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U为主伐年龄;n为林分年龄;
Au为参照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Da、Db为参照林分第a、b年的间伐单纯收入;P为投资收益率(一般取10%);Ci为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
在实际评估时,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是影响评估准确度的主要因素,应作如下确定:
K=mn/mu
式中:mn、mu分别为评估林分第n年、第u年时的每公顷蓄积量。
3)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将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一次性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过程所消耗的成本及应得的利润后,以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此法主要适用于成熟林及过熟龄林分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En=W-C-F
式中:W为木材销售总收入;C为木材生产经营成本;F为木材生产经营利润。在实际评估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准确确定待评估资产的各树种出材率。
(2)合理确定木材平均价格。
(3)合理确定相关税费。
(4)合理确定木材生产成本。
(5)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的利润。
4结论与讨论
混交林中分布有多种树种,林分结构较为复杂,在南方林区大量存在,并占有很大的面积比重,在实际评估中应体现混交林分的结构特点,而不能采取与纯林相同的评估方法。混交林分评估的关键是要准确测定混交林分总蓄积量及各组成树种的蓄积量,并合理确定树种组成比例系数,确定一个主要树种和一个次要树种(这是与同龄林分评估的不同点),最后根据各组成树种的年龄、龄组的不同,科学合理地选择评估方法及评估模型。
根据实践经验,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混交林分有3个或3个以上的组成树种,如8云2栎+旱、9云1栎-桤等混交林分类型,对于由3个以上树种组成的混交林分,由于树种类型多、树种年龄及林分结构差异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评估方法也较为复杂,但评估技术原理与2个树种的混交林分类似,只是评估计算过程相对繁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宜尽量简化、合并,参照2个树种的混交林分评估方法即可。
参考文献: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S]
园林资产评估范文2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一、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是中国林业发展的必须
中国集体林森林资源流转在民间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家庭承包制的同时,集体林区推进的“均山到户”在中国民间开始起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推进“四荒拍卖”时形成了一个小峰潮;新世纪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分山到户”森林资源流转作为激活林业的运行机制,更加得以彰显。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林地流转确权面积19.5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27.37亿亩的71.3%。通过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极大地解放了农村林业社会生产力。
随着中国林业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森林资源流转一词彰显魅力,各地纷纷组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做起林业产权的交易买卖,这将有力推动中国林业向产业化、资本化的发展,促进林业要素的市场流动,促进资本与林业产业的对接。
森林资源流转是市场经济行为,森林资源作为市场元素进入市场,是资本运营的结果。为了确保森林资源资产不流失,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是森林资源流转的必须,也只有靠这个市场中介组织来制衡。
二、中国现行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的现状
中国现行的资产评估主要分两大类,就是有形资产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成长起来的。自1989年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几十件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企业在发生改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保险、拍卖出售、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这些制度的建立,确立了资产评估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995年中国正式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人员举办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具有一定执业经验的从业人员授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中国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林业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需要,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但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评估范围的扩大,森林资源征占、抵押、保险评估成为评估的主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2006年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认定了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价格机构和人员。当前,中国真正的国家级(甲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不超过5家,其中,甲级3家,乙级两家。从业人员仅1 300多人;经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批准的省级调查设计院和规划院具有评估资质的也只有70多家。各市县没有林业专业的评估的机构和人员,业务多数由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来完成;林业部门有资质的人员也是由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放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具有从事非国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资格。有大的林业评估项目也都是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或大中院校来完成;地方评估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执行的是各省的征占林地补偿办法。这几年表现最突出的是林业的司法鉴定,都是聘林业专家出据鉴定报告。
三、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在是有好经,无好庙和好僧,好的评估规范,没有部门去很好的监督运行和操作。
1.法规不规范是导致当前评估工作混乱局面的根源。现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者眼里,只要拿到职业资格上岗证书,就相当于捧上了“金饭碗”。然而,众多国家机构的认证、地方上的认证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认证,让不少正在找工作的人眼花缭乱,那么究竟哪一个机构颁发的证书才最具权威性和合法性呢?
难怪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怎么同一项工作,两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训发证。比如,由国家发改委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印制,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人才培训中心)颁发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职业资格和由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验印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认证资格。
发改委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国家林业局依据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006]529号,第12条之规定:从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并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方可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由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评审认定。经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进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目前中国仅有6人,试问能组织完成中国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任务吗?
可以说,职业资格鉴定市场非常混乱。不仅仅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目前的执业资格五花八门,这个市场的确有些鱼龙混杂,早该整顿和规范了。
据了解,目前中国各种职业资格认证多达数百种,为了各自的利益,不同性质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相互争夺,各种形式的证书充斥劳动力市场,让用人单位难辨真假。一些培训机构的设施非常简陋,一间房子、两部电话、三个人就是一个培训机构。而且这些培训班收费极高,如一项职业经理人培训只有3天的课程,可以进行全脱产学习或者业余时间授课,学费高达6 000元。有的培训班则对资格申请者没有任何条件限制,有的连培训、考试程序都省略了,这些资格证书上还都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职业资格证书”的字样,有的还具备证书网上查询功能。
各行业及各部门都在抢占职业资格鉴定市场,各种培训、审批无序竞争,使得学校和学生无所适从。例如计算机领域,各种计算机资格证书达十八种之多。
职业资格认证市场的混乱局面源于目前相关机制不够规范,一些规范运行的机构与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宣传引导和激励,一些不规范的机构与行为又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与取消资格等处理。此外,部分技术标准滞后或缺乏,一方面容易造成大家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又不能满足鉴定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评估不规范是导致政府与群众矛盾的根源。由几个部门几个人组成的小组到现场看看,记一记,就似为评估的做法,是当前评估市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
按资产评估办法规定,当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被征用和占用时,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依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现实的评估在房屋占地的弊端是:有头脑的,在城市建设规划区内,在原有的房前屋后,私搭乱建,没有任何批复手续,由于城管部门监管不力,导致形成非法的纪实建筑;种植业的弊端是:农地做苗圃的,没有林业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多数是将农地擅自改变用途,忙目搞种植。
苗木成为某些人手中的“摇钱树”。当遇到要征占地时,它们被资产所有者急匆匆地,成捆地临时集中栽植在一块不大的“自留田地”里,成为人们要求补偿和获得补偿的依据。
上述情况,我们的评估人员确默认,将非法建筑合法化,给予登记,顶补偿面积。苗木查查数量,甚至不查,让资产户自报,有亲属关系将得到更多的虚假资产。就这样政府也远远达不到对资产所有者的补偿标准,由于老百姓不懂,而被政府吞占。苗木培育数量和标准,根本没有按林业行业的育苗技术规程来衡量育苗的操作程序和产苗标准,价格的随意性更大,有的苗木补偿是自身价值的上百倍。多数苗木在帮助居民完成了进行讨价还价,获得补偿的“筹码”使命后,它们的命运和去向依然还是那么的不明朗,南征北战,拿到异地再用。特别是珍贵稀有树种,由于没有市场价格,漫天要价,现在的红豆杉就被炒成了天价。据说辽宁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今年都到吉林来买“占地用苗”(林业新概念),过去一棵扦插苗一年生的价格在0.3元~0.5元,而现在达到1.8元~2元;南方的一棵雪松达十几万,银杏几千元,上万元不等。苗木补偿价值应进行市场采价和利用价格评估理论来计算而得。
现在是同样的环境,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干与不干,补偿是完全不一样,是导致群众因补偿不公而集体上访的根源之一。是造成群众与政府矛盾激化发生不该发生恶果的原因之一。因此,要规范和完善资产评估制度,要严格界定补偿对象和标准,规划区内非法建筑坚决不能补偿。青苗补偿要似土地用途而定,没有林业部门的生产许可,林业苗木不能视为苗木进行补偿,农业的花卉苗木也要严格界定,决不能群众种什么补什么。
四、规范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的建议
我们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多年,我们认为,改变混乱局面,国家应尽快确定评估机构的审批机关,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人员纳入正常职称的考入评聘制度。应尽快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同时切实做好监管工作,加大对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证书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购买和乱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现象。必须尽快建立有效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种职业的建立,不能由某个部门、协会、机构随意认定,应纳入国家行政许可,政府部门只负责行业准入标准的制定与审核,行业协会因对行业业务熟悉,可参与制定出较为可行的资格标准及考试方法。劳动部门则要加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应纳入国家统一的资格认证范畴。
1.尽快确定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的认定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章,第12条之规定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属于国家行政许可范畴,由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组织机构和评估人员认定实施工作。
森林资源资源的核查技术要求较高,建议评估外业核查由林业部门专业调查队来完成,并形成资产核查报告。评估的内业核算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完成。林业部门应作为森林资源资产核查过程实施的监管者,资产管理部门应作为评估机构评估核算过程的监管者。
农业经营管理站是市、县、乡、镇在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属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的范畴,其机构性质、人员身份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承担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能,却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矛盾突出(以合代转,以价代评)。它在农村资产管理中到底是充当什么角色?应尽快有个说法。
2.要尽快完善和修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标准,决不能出现一个项目十家评,十个样的结果。
园林资产评估范文3
关健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建设
Abstract: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forest resources evaluation in of 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and longnan municipal forest resources based on the brief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evaluation i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stitutions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ersonnel, puts forward the evaluation system in forest resources, establish and perfect appraisal institution, with the employees of the training requirements; And to intensify the forest resources asset-like management and so on.
Key words: forest resources; Asset appraisal;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S75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性的基础,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森林资源产评估是社会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学科。它不但包括了一般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技术问题,而且包括了森林资源性资产本身特殊的生长变化规律及经营技术、调查技术等,既涉及到林学的知识,又涉及到经济学和法学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具有政策性、规范性,综合性、专业技术性,时效性,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责任性和风险性。
陇南市是甘肃省的重点林区之一,境内近40%的土地为森林所覆盖,林地面积广阔,林种资源丰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森林资源资产为对象的转让、抵押贷款以及合资、合作,股份经营等经济行为越来越多,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要求也日益迫切。
2、陇南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现状
随着林业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的日趋完善,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然而陇南市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体系还没有建立,还不能适应这一发展要求。
2.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规程制定相对滞后。全市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更无相应的政策和技术规范可以指导。全市也还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经济参数,相关的林业经营数表也不能完全适应评估工作的需要。
2.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机构缺乏。依据陇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自身需要,部分县成立了改革试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但尚未作资质认定,仅能从事一些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咨询性工作,其组建方式和运行模式是林改产物,很不规范,且不具有专业独立性。
2.3复合型专业人才缺乏。根据评估对象和目的不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除具备一般的资产评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还需要系统的林业基础知识,如对立地条件、地理因素等的把握,同时要熟悉林业生产经营过程,掌握林业的方针政策,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在目前在陇南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业务人员之中之又少,成为了制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因素。
2.4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尚未完善,资产化管理不健全
陇南市的林业改革发展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相对滞后,造成了森林资源资产市场规模小,发展不完善,资产化管理不健全。森林资源市场存在着一些违反“公开、公正、公平”三原则的行为,导致有关的民事、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3、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建设的建议
3.1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政策
当前,我国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采取政府监管下的行业管理模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要依法依规,根据产权变动的方式,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遵循的原则、管理部门的权限以及评估机构等进行规范。应尽快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法规和管理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评估体系,为森林资源流转提供规范性的制度平台。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维护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商品化经营的发展。为规范陇南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促进林业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建议尽快出台《陇南市集体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草案)》、《陇南市林地管理办法(草案)》,与农村信用联合社衔接出台《关于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陇南市农村信用社农户林权低押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法规。
3.2建立专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目前,陇南市仅有部分县成立了改革试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尚未作资质认定。因此,理顺和规范当前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其资质十分必要。另外,应尽快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纳入评估工作体系,按规范重新审核或设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资质可分为甲、乙、丙、丁4级,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评定,并确定每一级的评估业务范围。全市应有1个甲级评估单位, 2个乙级评估单位,县(市)应有丙级评估单位和若干丁级评估单位,形成覆盖全省的评估网络。
3.3加强培训,积极培养评估从来人员
要尽快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资质认定纳入管理范畴,逐步清理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资格工作,培养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和林业发展要求,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注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以及大批评估员。同时,结合林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评估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地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针对部分评估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建议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其所受奖罚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3.4规范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
森林资源资产经营周期性长,需要长期、连续地投入生产经营资金,这些投资不能随时变现,而且通常在很长的时间后才能得到回报,因此,要使林农手中的森林资源能及时变现,必须组建森林资源交易市场。建议政府加强引导,在《森林法》规定的范围内,尽快出台有关森林资源市场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限制各种不正当的市场秩序,并引导林农自愿结成新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市场交易。
当前,摆脱林业资源困境的根本出路是对国有林业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即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管理和有偿使用、会计核算、资产转让及评估管理。对森林资源资产从价值上进行评定估算,有利于对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从而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的存量,科学地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维护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
(1)张秋虹,张绪成,对当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认定考量[Eb/OL],经济时评,2009,
(2)霍振彬,王宏伟,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现状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7(6):23-26
(3)王宏伟,霍振彬,赵建平,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若干问题的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2009(2):31―34
园林资产评估范文4
关键词:清产核资;风险投资;作用路径
一、前言
清产核资主要针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是指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组织企业全面清查账务和资产清查,并且重新评估资产价值并确定相关损益,从而保证国有资本金的保值增值。清产核资的主要意义是根据重新界定的账务和资产价值来评价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清产核资的主要方法有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清产核资能够有效地解决账务混乱、账实不符、价值错位和信息失真等问题,能够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当前,国有资本投资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特别是风险资本投资,根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规定,国有资本可以投入产业升级项目和高科技行业,并且,2016年8月成立了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众所周知,风险投资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国有资本具有社会属性,其特殊属性要求国有资本必须实现保值增值,否则势必将影响国家经济和损害人民利益。风险投资管理的内在要求是评估风险资产,寻找价值低洼,而清产核资正是为资产评估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准确的资料。因此,清产核资在提高风险投资效率方面具有一定的效用。
二、清产核资对风险投资效率的作用路径
(一)清产核资为风险投资评估提供科学的依据
风险投资效率取决于风险投资管理的效率,有效的管控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证风险投资的可控性,从而实现风险投资资产的保值增值。风险投资的管理体系包括立项评估、跟踪监控和投资回收控制。在立项评估阶段,针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评估是可行性论证的焦点,保证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是重中之重。跟踪监控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状况和资产价值都依赖于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从以往的清产核资过程中,账务混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账务处理不及时,经济业务未及时入账,帐实不符,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分配方式不合理。财务报表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核心依据,然而,账务混乱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财务信息失真,这样风险投资资产的评估就缺乏有效的依据。而清产核资在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方面具有功效,清产核资能够对企业的账务全面检查,保证账务处理的全面性,纠正错误的处理方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清产核资,投资主体能够全面了解风险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对风险投资对象的财务监控实现风险投资管理的有效管控,降低了突发突发事件的影响,进而提高了风险投资效率。
(二)清产核资实现了风险投资资产的有效评估
根据规定,国有资本可以投向产业升级项目和高科技行业,这些产业的一个特点是资产的专用程度高和无形资产的比重较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价值。投资主体在评估风险投资对象时应该重点关注重要资产、专用资产和无形资产。根据现行会计准则,风险投资对象的资产入账以历史价值为基准,却较少关注资产的市场价值,但是,在评估风险投资对象时,投资主体的评估基准是资产的市场价值,因此,风险投资对象的资产价值失实的情况比较严重。根据以往的经验,企业对资产评估工作并不重视,例如,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明显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评估机制不健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无形资产评估不完善,缺乏合理的评估基础;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不到位。而清产核资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资产评估,重新确定资产的价值。根据规定,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对于风险投资而言,资产评估的意义重大,风险投资就是一种价值投资,在风险承受范围内寻找有价值的投资对象,确定投资价值是核心,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资产价值存在局限性,投资主体必须重新界定资产价值,并且在现代市场环境中,资产价值的波动性较大,特别是风险投资,外部市场环境对资产价值的影响较大,清产核资使投资主体科学地掌握风险投资资产的价值,从而提高了风险投资效率。
(三)清产核资有利于风险投资对象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财务内控建设是企业制度建设的一项长期课题,特别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对象在市场上的波动性较大,面临较大的风险,如果不采取严格的内控制度,经营失败的风险将增大。作为风险投资对象,必须执行严格的内控制度,加强资金管控,保证财产安全,完善内部信息传递,保证经营效率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但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风险投资对象多属于高科技行业或者产业升级项目,而这些企业大多比较年轻,并且它们关注的焦点在于市场和技术,却忽略了制度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内控体系不完善。内控制度能够保证企业沿着预设的路线前行,如果内控建设不健全,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资产安全将很难保证,特别是风险较大的行业,更应该注重内控建设。清产核资的一项主要议题就是完善制度,在清产核资中按照财务制度和内控条例等规定,逐项检查企业的制度建设,及时厘清制度漏洞,纠正不合理的制度,促进企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避免风险投资对象因为制度漏洞而无法完成经营目标。
三、清产核资在提高风险投资效率中应用
(一)梳理账务,保证账务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加强风险投资管理首先要掌握风险投资对象的财务全貌,这就要求企业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对风险投资对象的清查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内容。首先,掌握风险投资对象的资金状况。在资产清查中,应全面检查被投资对象的资金账务,盘存企业货币资金,编制货币资金核对表,对于货币资金的短缺应详细查明原因,如果是账务处理不当,应及时纠正,如果存在舞弊,应关注资金使用制度,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全面梳理被投资对象的银行存款账户,在人民银行的系统中查询企业所开立的所有账户,并与企业账目中所显示的账户进行比较,严查企业私设账户的现象,比通过函证手段,查取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动态,编制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账户的安全性。其次,盘存企业的资产。对于往来款项,采用函证的方式进行查询,保证往来款项都已经入账。对于企业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应采取现场盘存的方式进行控制,对于盘存的短缺和盈余应及时处理,并查明原因。对于无形资产,应搜集权属证明,保证无形资产的权利归属于被投资对象。再者,重点关注营业收入账户,将存货的收发和营业收入记录进行比较,保证所有的销售都已经入账,避免账外账的现象。最后,严格管控企业的资本金,重点关注企业资本金的变动,严防企业抽取资本金或者增加资本金以损害投资主体的利益。
(二)加强对重大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对于风险投资对象而言,重大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是其核心竞争力,也是其企业价值的核心变量,因此,在清产核资中应重点关注重大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首先,在清产核资中应辨别风风险投资对象的重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例如,对于产业升级的风险投资项目,重大的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是对企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资产;对于高科技行业,诸如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清查小组应重点关注的对象。其次,在资产评估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和搜集评估所需数据和资料,对于专利技术,应重点关注专利技术所处的市场环境,专利技术的存续年限和替代技术的威胁等,对于专项重大资产,应重点关注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资产寿命。最后,利用专业的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资产评估,科学的资产评估方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市场比较法。每种方法所适用的条件不同,在资产评估时应合理选择。对于风险投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风险评估较为合理。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通过对重大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投资主体能够有效地评估风险投资价值。
(三)重新界定风险投资对象的损益溢价
通过账务梳理和资产评估,风险投资对象的损益需要重新调整。风险投资对象的损益对于风险投资的价值评估是非常重要,风险投资的评估需要对未来的盈利状况和现金流量进行估算。清产核资后,当期损益可能会被调整,资产的价值也可能会被调整,并且会影响到未来的损益和现金流量。重新界定资产损益后,投资主体将会获取科学准确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数据,这样在对风险投资对象进行价值评估时就会更科学。
(四)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是保证企业运行无偏差和资产安全的保障伞,对于风险投资而言,更应该关注风险投资对象的内控建设。加强风险投资对象的制度建设应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内容。首先是资金安全内控制度。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资金使用应建立预算制度和授权审批制度,资金的收入和支付必须先执行预算程序,对于预算外资金必须遵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且,资金的收入和支付必须有真实的经济业务予以支撑,并取得相应的票据。其次是资产安全内控,资产的采购必须执行预算程序和请购程序,防止资产采购无计划或者采购程序不合规,资产的报废和推出应建立严格的报废制度,对于报废资产应明确审批权限,凡是未得到审批,不能进入报废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再者是信息传递控制制度,信息传递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风险投资对象的内部信息传递控制,一个是投资主体和风险投资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当风险投资主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及时向投资主体报告:重大资产处置、重大经济业务、关联交易、重大亏损等。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研究,清产核资和风险投资效率之间存在关联,清产核资为风险投资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实现了风险资产的有限评估,并且能够完善风险投资对象的财务内控制度。因此,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应加强对风险投资的管理,提高风险投资效率。
作者:赵长龙 单位: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田至立.管窥破产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以资产核实问题为例[J].中国内部审计,2013,11.
园林资产评估范文5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深化;三权分置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38X(2016)01-0043-05
1引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深化的过程,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释放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主体改革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成后,集体林业经营发展又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化改革势在必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林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林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的迫切需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提升林业经营水平的必然选择。2014年12月1日国家林业局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河南省信阳市承担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所以,本文以信阳市为研究对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探索,并对深化过程中的实践进行分析,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信阳市位于河南省南部,鄂、豫、皖三省结合部,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上中游,属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是河南省林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信阳市辖8县2区,总面积1.89万km2,总人口864.80万人,林业用地面积达68.99万hm2,森林覆盖率35.2%。信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于2007年启动,目前全市52.20万hm2集体林地,已明晰产权99.8%,家庭承包率80%,发放林权证36万本,调处林权纠纷0.82万hm2;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建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7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467家,发展林下经济9.05万hm2,林权流转9.57万hm2,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2.5亿元。通过改革不仅激活了林业发展机制,增强了林农增收能力,还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制约基层林业发展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也将全面提升我国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深改探索
2.1探索“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新模式
三权分置,就是要在坚持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集体林地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对流转的林地(林木)经营权进行确权,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推行林权流转证,实质上是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的确权颁证,赋予经营权这一债权一定的物权功能,或者将承包人基于承包权所获得的一些物权功能通过林权流转部分地让渡给流入方,既能有效保障原林权权利人利益、防止农民失山失地,保护农户的承包权益,又能保证林地(林木)实际经营权人获得合法权益的权利证明,消除林地(林木)经营权人顾虑,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激发林权流转后林业生产资金投入的积极性,解决林业要素优化配置的问题,提高林地(林木)经营水平,实现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林业经营注入了新动力,是引导林权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适应了当前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让农村劳动力放心转移就业、放心流转林权,又能够促进林业规模经营的形成。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于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其权。林权流转证发证制度的推行,试验的突破口是政府主导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探索将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置出来,用林权流转证载明,明确林权流转证是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保障林权流转双方的权益。拟试验步骤为:一是制定政策,政府出台《林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赋予林权流转证抵押、担保、贷款等更多权能;二是开展试点,2015年在浉河区、商城县、罗山县试点,其他县(区)选择条件较好的1~3个乡镇进行试点;三是总结经验,全市推开。把经营权流转证(即林权流转证)作为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
2.2探索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服务新体系
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市、县金融产品创新权限不够,风险防控、权益保障及扶持政策措施缺失。试验的突破口是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经营创新,强化部门监管和服务。试验拟从6个方面探索。(1)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市、县区建立有编制、有人员、有地点、有经费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林业乡镇在农业服务中心加挂“林权管理服务站”牌子,明确林权管理服务人员;重点林业村配备林权信息员,形成市、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信息员的市县乡村四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县级中心的业务开展、跨县域林权流转信息的、法规政策咨询及有关规则的制定。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咨询、资产评估、调查设计、林业信息等窗口,开展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乡、村林权服务人员负责林权信息的收集和上传,协助上级开展林权管理服务工作。(2)建立健全林权纠纷仲裁机构。各县区将林权纠纷仲裁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范围,山区县争取成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解决林权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维护承包经营秩序和承包者的合法权益。聘请林权纠纷仲裁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仲裁员培训。3年内集体林地面积3万hm2以上的县区均要建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林业分会。(3)创新林业融资方式。推进“林农小额循环贷款、合作社担保贷款、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等林权抵押贷款金融产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新产品,重点开展合作社林权抵押贷款50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项目。延长借款期限至3~10年,并给予上浮不超过20%基准利率的利率优惠,取消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计划申报环节,按实际贷款额和贴息条件年度汇总贴息。对于30万元以下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优先纳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范围。(4)建立林权收储和担保机制。各县区采取政府参股、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实力强、有意愿的资产公司与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组建森林资源收储(担保)公司,建立森林资源二级交易、托管市场,对逾期未归还贷款的抵押林权进行收购、交易、托管处置,建立林权抵押贷款的救济循环系统,形成林权流转、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抵押物收储与处置等配套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流转。(5)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手段。一是出台政策。市财政局出台《信阳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意见》,根据评估项目规模,引入竞争机制,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须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组织等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允许采取林业资源调查、银行内部评估、中介评估和免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二是建立信用监管制度。根据评估中介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评估中介经营黑名单制度,对信用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登记公示,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6)试点森林保险创新。按照现阶段公益林保险模式和《河南省2015年农业保险方案》保费补贴方式,选择油茶、茶叶、杉木等经济价值较高的商品林木开展商品林森林保险。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等造成保险林木损毁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成立森林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指导投保农户提出保险赔付请求,开展保险事故损失鉴定,跟踪保险理赔,建立赔保维权机制。
2.3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新机制
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于公益林管理过严,管护要求高。试验的突破口是调整全面禁止公益林流转、开发和抵押等限制性规定,探索在不改变公益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公益林地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适度流转,挖掘公益林地潜力,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更多的基础资源,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试验拟从3个方面破解。(1)建立公益林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允许二、三级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前提下,经市、县区公益林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采取出租、转包、入股、互换、抵押等方式流转,适度发展林下经济,进行生态林和经济林兼用树种改造。对流入对象、开发程度、开发用途、产业规模、产业方向实行准入和监管制度,未经市、县区公益林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一律禁止开发和流转。设立市、县区林下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建立市、县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建立公益林差别化补偿制度。因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为提高一级国家公益林管护积极性,提高森林质量,增加生态效益,在积极争取国家持续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同时,2015年起市级财政对鸡公山管理区和南湾管理区辖区内国家一级公益林每年平均增加补偿150元/hm2,县区财政对各自辖区内的国家一级公益林每年增加补偿150元/hm2,有条件的县区对各自辖区内的国家二级公益林,每年平均增加补偿75元/hm2,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将国家一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当地同类林地流转平均租金价格。(3)建立公益林调整新机制。对集体所有的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申请确需调整、占用征收或开发的,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省级公益林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级公益林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2.4探索建立林权流转新制度
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推动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试验的突破口是按照个人申报、县级审核、市级监管工作程序,建立集信息、查询、交易、备案一体的林权信息交流平台。试验拟从4个方面探索。(1)开发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以林权档案管理软件开发为抓手,开发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设置林权登记、信息、林权交易、网上培训等板块,实现林权初始登记与变更登记、林权交易与报价、林权档案与查询、林权抵押与评估、林权交易台账与林权流转经营权证生成与打印、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运行系统。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的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信息审查、核实、录入和现场交易;并向乡镇延伸,畅通林权交易信息,实现金融部门信息共享,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市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查询和监督,逐步建立全市统一并与省级对接的开放式林权管理交易信息平台。(2)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平台。将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林农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情况、诚信守信情况、行为认可(采用、采信、引用)情况等市场行为统一纳入征信范围,通过林权信息交流网络建立信用档案,公布信用等级,发挥市场监督作用。(3)建立林权流转价格参考平台。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操作规程,研究全市分区域、分林种和权益期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参考值,建立林权流转价格参考体系,供金融机构和林权流转双方参考,促进林权流转公平公正。(4)建立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利用开放式林权信息交流平台,引导使用统一的林权流转示范合同,建立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
3实践分析
3.“1三权分置”新模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来,信阳市息县在不断探索中创新思路,把探索集体林地(林木)集体所有,农民承包集体林地(林木)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经营权和收益权归经营者的“三权分置”模式,赋予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抵押、担保、融资等诸多权能,作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2015年10月份息县出台了《息县林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印制了《林权流转证》,拟制了“息县林权流转合同(样本)”作为林农流转林权参考使用,并通过使用河南省林权流转登记信息系统正式开展工作。目前,息县已办理林权流转登记3宗,发放《林权流转证》3本计2.08hm2,息县已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为林农开展合法有序的林权流转、林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林木采伐和其它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了保障。
3.2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服务体系
在林业要素市场服务体系方面,目前信阳市辖9个县区已建立有编制、有场所、有人员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7个,服务机构内设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咨询、资产评估、调查设计、林业信息等窗口,开展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有效地解决林权纠纷仲裁调解,信阳市将林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纳入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范围,并在林地面积7万hm2以上的商城县、新县、浉河区成立了林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办公室,积极开展林权纠纷仲裁工作,目前已调解了多起林权纠纷,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以浉河区为例:浉河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明确了编制和业务范围,加强管理制度、服务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了工作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服务中心已成为联系林农的纽带、有识者投身林业的参谋、林农发展林业的帮手;在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浉河区推出了不同层次、适合各类需求的“茶叶贷”等林权信贷创新产品,特别是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30万元以下的林农小额循环贷款,工作流程便捷,贷款利率最低,林农从申请到发放贷款全程10个工作日内办结,随用随贷,同时还为有经营执照的林业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30万~2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2015年信阳市浉河区新增林权抵押贷款9459.9万元,其中农户贷款达2415.5万元,已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3.6亿多元。
3.3公益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生态公益林在我国的利用价值十分巨大,首先进行良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国当前社会环境中自然环境恶劣的现状,有效地提高环境承载能力,面对我国各地区出现大量沙尘暴、酸雨等现象,通过大力兴建生态公益林将有效的改善我国的自然环境。在生态公益林的效益方面,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较明显,而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这也导致了公益林管护模式和制度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产权不清,护林员不能尽到责任,甚至出现监守自盗现象,加之补偿资金不到位,国家、省财政拨付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少,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经营收益相差较大,公益林利用途径很少,林农生产积极性较低,参与性不强,森林质量不高等,都是当前生态公益林管护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信阳市探索的在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林下资源,开展森林旅游,发展林下经济等非木质的经营利用,发展公益林区的多种产业,多渠道为林农增收,在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的同时,增加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的经济收入。如:信阳市商城县公益林面积占该县林地面积的7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县、乡、村集体林地大多流转到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承包大户等手中,且大多为公益林,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30号令公益林地不允许转让的规定,不能依法对已流转的公益林地进行林权流转登记,这样导致了公益林产权不清,流入方不敢进行投资,管护责任不到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不能得以很好地实现。但在允许其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前提下,严格流转准入资格和全程监控备案产业发展规划基础上,商城县公益林效益和质量正在明显提高。
3.4林权流转新制度
目前全市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已开始使用,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林权初始登记与变更登记、林权交易与报价、林权档案与查询、林权抵押与评估、林权交易台帐与林权流转经营权证生成与打印、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运行系统。下一步将进一步创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平台、林权流转价格参考平台、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等。如:浉河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通过反复调查论证,综合测算,研究提出了分区域、分林种和权益期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参考值,建立林权流转和林权评估价格参考体系,供评估中介机构和流转双方参考,促进了林权流转公平公正。
4对策与建议
4.1加强调研,制定方案
在制定政策方案前,加大调研力度,领导走基层,查民情、听民声;请基层人员走上来,谈实践、说问题;派工作人员走出去,学先进,取经验,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制定方案,目前《信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公布实施。
4.2分解任务,明确重点
根据试验内容,结合不同的林情、民情,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分县(区)确定试验重点。如浉河区重点探索“三权分置”、森林资源收储(担保)和林业服务新体系;商城县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新机制,指导县(区)细化方案,选好试点,不等不靠,先行先试。
4.3强化领导,合力推进
政府应加大对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视,统一研究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相关事宜,一起安排布置,宣传发动,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整合资源、互联互通,合力推进深化林改试验健康有序开展。目前,信阳市政府已将市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和市场主体诚信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统筹考虑,一并解决。
参考文献
《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地可持续经营(续)[J].林业经济,2010(9):23~33《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已划定生态公益林和已租赁集体林林权改革理论与实践回顾[J].林业经济,2010(8):30~52贺东航,朱冬亮,等.
集体林权制度改2013年监测观察报告[J].林业经济,2013(4):23~36孟广芹,赵萱.中国林权改革政策分析--基于林业经济与生态二维功能的视角[J].林业经济问题,2013,33(2):147~153缪光平.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的建议[J].林业经济,2010(7):15~19文彩云,李扬,等.
园林资产评估范文6
报考各院校的考生请注意,2011全国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国家线)划定!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查询,
2011年考研复试国家线(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备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350 55 83 340 53 80 330 50 75 *工程照顾专业:冶金工程、动力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安全工程、兵器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