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细则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考核办法细则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考核办法细则

考核办法细则范文1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

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

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考核办法细则范文2

更加体现国资委“出资人”意图。新考核办法要求央企从“重规模和重速度”向“重质量和重价值创造能力”转变,加快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打造一批具有世界一流竞争能力的央企。

更加强化价值考核导向。新考核办法绝大多数央企EVA考核指标权重从40%提高到50%,利润总额指标权重从30%下降为20%。EVA指标考核权重提高将进一步强化国资委对央企的价值考核导向,从而引导央企注重提高资本效率和关注资本成本,提升价值管理水平和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更加注重研究开发投入。新考核办法在对央企当年新增的研究开发投入继续在EVA计算时给予全部加回;更在确定业绩考核系数时,将技术投入比率作为计算因子(权重为5%)。可以看出,研究开发投入将对央企的考核得分和薪酬激励带来重大影响,这也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对央企在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鼓励。

更加细化考核结果应用。新考核办法在对考核结果的应用上更加“细化、科学化和严格化”,考核结果不仅与央企负责人薪酬紧密挂钩,更与负责人的调整挂钩。此外,对央企在管理进步、品牌建设、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还给予任期特别奖,真正体现了“考核和激励”、“奖励与惩罚”的有效融合。

整体而言,新考核办法对于EVA考核细则修订内容不多,主要进行了三项修订。

非经常性收益全额扣除。企业通过变卖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在税后净营业利润中全额扣除。新修订的非经常性收益相比第三任期放宽了界定条件,主要对变卖主业优质资产取得的收益进行全额扣除,从而对为了追求完成利润和EVA考核指标甚至不惜出售主业优质资产的行为进行惩罚。

无息流动负债更明确。无息流动负债比原来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股利”两项,并明确了“其他流动负债”不含其他带息流动负债。这项修订使得无息流动负债口径更为一致和准确理解;无息流动负债增加两项后,将降低央企的“调整后资本”占用,部分央企的EVA值也因此提高。

资本成本率基本保持一致。资本成本率对于央企的EVA值极为敏感,为了确保任期EVA指标和年度EVA改善值的可比性,绝大部分央企的资本成本率依然保持在5.5%的水平。但是,对资本成本率适用4.1%的情形进行了修订,删除了“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的表述,明确为“对军工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

总体而言,新考核办法不仅在考核指标体系方面进行了完善,在考核理念和考核结果应用方面有了改进,既突显了“EVA”这个价值指挥棒,又适度体现了差异化考核和对标考核的要求。

从近几年央企经营业绩考核及EVA考核的推进来看,今后在业绩考核方面需要在三个方面继续完善。

首先,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设计既需要坚持“少而精”,又需要体现行业差异和多维的考核角度。

其次,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国资委除了完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以外,更需要全面、系统和深入研究考核结果的应用问题,引入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薪酬更加体现“价值贡献”,在兼顾公平基础上适度拉开激励差异,从而引导央企的经营行为科学化和长期化。

考核办法细则范文3

为切实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社区物业管理责任,根据《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区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街道统一领导,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项里社区、黄河社区、永阳社区、南关社区、关口社区、果园社区和红星社区的已建成小区。

三、考核依据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和《项里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四、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管理工作、社会满意度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项里街道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五、考核办法

(一)项里社区、黄河社区、永阳社区、南关社区、关口社区、果园社区和红星社区每年向街道办缴纳年度小区物业工作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凡被扣除的保证金充入街道物业管理奖励基金。街道驻居干部负责所驻辖区小区物业管理督察督导工作,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小区,将由街道纪工委以交办单形式交由驻居干部继续指导整改。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90分以下70分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一次,每半年按得分取平均值,进行汇总和排名。评分办法为日常巡查占40%,集中检查占60%。

(三)辖区内小区在市、区和街道办分别组织的评比中,得红旗的,每次分别加10分、8分和5分,得黄旗的,每次分别扣10分、8分和5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另行表彰和奖励。

考核办法细则范文4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按政办〔2012〕19号文件精神,共性指标共9项,总分值为15分。考核内容及分值根据责任单位职能及工作任务作适当调整。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内容和分值:县政府部署(督办)工作落实情况(3分)、县长批示件办理(2分)、依法行政(2分)、应急管理(2分)、信息工作(2分)、政务公开(2分)、县长热线和民生热线(网络发言人)办理(2分)。

(二)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中央、省驻单位考核内容和分值:县政府部署(督办)工作落实情况(2分)、县长批示件、县长热线和民生热线(网络发言人)办理(3分)、依法行政(2分)、应急管理(1分)、窗口建设(1分)、信息工作(2分)、政务公开(2分)、民意测验(2分)。

三、评分办法

(一)县政府部署(督办)工作落实情况。

对县政府部署(督办)的单项工作(不在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内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并及时上报结果的,得满分;每超时办结一次,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扣0.3分;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中央、省驻单位扣0.2分,扣完为止。

(二)县长批示件、县长热线和民生热线(网络发言人)办理情况。

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上报结果的,得满分;每超时办结一次,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扣0.3分;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中央、省驻单位扣0.2分,扣完为止。

(三)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方案的通知》(政办〔〕25号)文件执行,由县法制办考评。

(四)应急管理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预案完善,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工作流程细化、可操作性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时;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妥善处置的,得满分。应急管理信息报送不及时,每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突发事件没有得到妥善处置的,不得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信息工作。

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政办明电〔2012〕12号)文件执行。

(六)政务公开工作。

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30号)文件执行。

(七)窗口建设。

1、责任单位对窗口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且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得0.5分;对窗口建设工作不重视,没有指定专人落实的,扣0.5分。

2、责任单位窗口建设成效显著,经检查群众满意的,得0.5分;群众不满意的,扣0.5分。

3、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评。

(八)民意测验。

测验结果为满意的,得2分;基本满意的,得1分;不满意的,不得分,由县纠风办考评。

奖励加分和惩处减分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政办〔2012〕19号)执行。

四、考核方式

(一)每月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中央、省驻单位共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考核办法细则范文5

一、班组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目标

开展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全矿班组达标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班组建设,特成立班组推进领导组

组长:冯俊明

副组长:米崇林王银才刘四平、

成员:王良勇李钢郝建彪张晓东高秀珍史春霞张建中郭振云杨志奇王玉山赵胜强许鹏冀伟、刘琳、赵波、闫丽兵陈晋波冯源

三、班组升级考核依据标准

1、班组达标升级以“五比五看”(比安全,看效果;比生产,看成绩;比质量,看达标;比学习,看培训;比责任,看行动)为主要内容,进行打分、评比。

2、涉及班组建设的队组、部室要按照矿班组建设的实施细则,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部门的班组建设工作标准,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与矿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提炼班组建设的新经验、新方法。

3、建立激励机制,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班组建设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把班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四、班组达标升级考核评级划分标准

班组达标升级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附后)。考核评比分为四个等级:95分及以上为优秀班组,85分及以上为合格班组,75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班组,75分以下为不合格班组。

五、班组达标升级考核程序与奖励办法

1、每月由矿班组建设推进领导组组长牵头,企划部组织班组建设推进组成员按照《煤矿班组建设管理考核细则》,实行月考核,月评选的办法,每周二对基层班组进行检查。领导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报企划部,由企划部汇总,打分评比情况,报领导组审核。月度表彰奖励与处罚。

2、对全矿月度考核为优秀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月度考核为合格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月度考核为不合格班组的,班组成员每人每月扣50元。

3、班组建设工作中所涉及的队组和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班组建设工作管理负总责,当月考核结果,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依据当月班组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考核,年终给予一定奖罚。

考核办法细则范文6

《考核细则》分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效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六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乡镇政府占17分,县药监局占63分,县卫生局占4分,县工商局占4分,县物价局占3分,县财政局占3分,县广电局占3分,县监察局占3分。年终对每个单位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要求如下:

1、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达80%以上为优秀;

2、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达60%以上为合格;

3、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低于60%为不合格。

二OO六年度会同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一、

10分

5

1.1

乡(镇)政府把“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辖区“两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两网”建设工作,并明确责任目标、考核指标。

乡镇政府

查文件。未制定实施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全扣1分。未明确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不得分。

5

1.2

成立以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乡镇政府

查文件、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分管领导未担任领导扣1分,办公室职责不明确扣1分;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扣0.5分;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扣0.5分。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二、

20分

2

2.1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乡(镇)卫生院聘任协管员1—2名。

县药监局

查文件。无协管员不得分。

3

2.2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每一个行政聘任药品信息员一名,覆盖率达100%。

县药监局

查文件、现场。每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

2.3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任务与要求。

县药监局

查资料。未明确职责扣1分,任务与要求不明确扣3分。

5

2.4

乡(镇)政府协助县药监部门组织辖区内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参加一年一次的培训工作。

乡镇政府

查培训资料、相关记录。每少培训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

2.5

乡(镇)协管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

县药监局

查资料、相关记录。无工作记录不得分。

4

2.6

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年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至少一次考核,奖优汰劣。

县药监局

查资料、相关记录。未进行考核不得分。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三、

20分

3

3.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购进记录完整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有一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或未建立购进记录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3

3.2

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网络,主动开展药品配送业务,并建立配送企业相关档案。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未建立供应网络的不得分;每少1个企业相关档案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3.3

乡(镇)所在地涉药单位全部在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100%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发现有1家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药此分全扣。配送协议每少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3

3.4

村级涉药单位全部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药品购进记录。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发现有1家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药此分全扣。购进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

3

3.5

村级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98%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每发现1个空白村扣0.5分,扣完为止。

2

3.6

农村药店全部通过GSP认证,并符合GSP要求。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未达到GSP认证要求的每1个药店扣0.5分。

2

3.7

要求配送企业依据“新农合”本用药目录,配送及时,配送品种达到90%以上。

县药监局

查资料。配送不及时一次扣0.5分,配送品种达不到90%的扣1分。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四、

20分

2

4.1

乡(镇)政府发文,要求辖区卫生院、60%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年底前达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

乡镇政府

查文件。无文件不得分。

18

4.2

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和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规范药柜“评定标准包括按照《湖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英文缩写GUP),必须确定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药士以上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品采购、验收、养护、调剂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制定相应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遵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范围采购药品(个体诊所选用的临床药品品种总数,不得超过120种 );不得有违反GUP第十三条行为;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并取得合法票据;具有与医疗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药房、药库的管理及药品保管必须符合GUP的要求;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 局的监督指导,支持配合其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等。

县药监局

查文件、资料。卫生院未达标扣5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

10分

5

5.1

药品质量有保障。现场检查无假劣药品。

县药监局

现场检查,每发现1家假劣药品扣2.5分。

5

5.2

群众的满意度高。

县药监局

随机抽查20名乡、村群众,对“两网”建设满意度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六、

20分

4

6.1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管理,取缔无证行医。

县卫生局

检查发现一家无证行医店扣2分

4

6.2

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

县工商局

发现一例违法违规广告扣1分

3

6.3

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

农村用药基本达到与县城同质同价。

县物价局

发现一种超过规定价格的药品,扣0.5分

3

6.4

财政部门要保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必要的经费。

县财政局

查财政拨款书,±10%±1分

3

6.5

广电部门要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

县广电局

少1次扣1分

3

6.6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