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1
一、工程招标发包管理
(一)凡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投资和政府提供保证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其控股投资的工程,以及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的工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和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外,都必须实行招标发包。
实行直接发包的工程,必须在发包前报市或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备案。
(二)在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中,凡属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工程,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三)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单位必须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或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指定的报刊上公开招标公告,并在交易中心内组织公开报名。招标单位及招标办在对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标单位在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中,抽取或择优选出4~8家参加投标,并报招标办备案。
(四)在应招标的工程范围内,除必须公开招标和经批准议标的工程以外,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招标单位必须在交易中。动内工程信息和招标通告,然后向符合资质条件的4~6家承包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并报招标办备案。
(五)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报经市建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用议标的方式发包:(1)涉及专利权保护的;(2)只有三家以下潜在投标单位可供选择的;(3)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无人报名投标的;(4)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极少数工程。
实行议标的工程,招标单位可以通过交易中心招标信息或通告,也可以直接向符合资质条件的两家以上承包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进行。
(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建设的工程,除贷款方或赠款方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也应当采用招标发包的方式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进行。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工程招标发包,招标单位应当先到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登记,确定招标方式后,由招标单位选定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并报招标办备案。
(七)非公有投资、外商独资或外商控股投资的工程(政府参股的工程除外),招标发包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但必须报招标办审查。
(八)严格禁止肢解发包。
在规划红线内的建设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施工总承包没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单位不得随意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发包单位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九)工程设备的采购要严格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市政府令1994年第24号)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有条件的也应当进行招标投标。
(十)招标单位组织工程招标发包工作,必须具备组织招标发包工作的条件并报招标办备案,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机构招标。
二、工程投标承包管理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进行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
(二)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1.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负责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2.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许可;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分包认可关。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分包要求时不予认可。
4.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合同履约关。凡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应当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或者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其改正。
三、中介组织管理
(一)工程招标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工程招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业务,并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招标机构的资格管理由市建委负责。
(二)中介组织从事中介服务活动要客观公正,依法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同时接受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委托;与被招标工程的投标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四、招标程序和标底管理
(一)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招标单位或招标机构要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组织招标工作。
招标文件应当报招标办审核。
(二)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单位或招标机构主持,并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单位、招标办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后,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评标。
(三)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或招标机构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招标机构的代表和受聘的专家组成,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市建委统一组织考核并认定一批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专家,建立评标专家信息库,由招标单位或招标机构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随机抽取聘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等,对标书及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提出评标报告。
在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中,凡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原则上采用定量评标办法,其它工程采用何种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自主决定。
(四)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在定标后,招标单位必须把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单位承包。
(五)对装饰工程和有条件的外资工程项目逐步推行按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对其他工程项目在执行原规定的同时,改进标底的审核办法,将原来由招标办核准的标底为最终标底,改为由招标办核准的标底价与投标企业的有效报价平均值加权平均数,作为最终标底。
(六)从1999年起逐步推行发包付款保函制和承包履约保函制,并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的程序管理。
五、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考核
(一)自1998年10月开始填报新的工程招标投标统计报表。市和区县建委要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月报表及其说明(见附件,略)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月报表统计汇总后,报市招标办。
(二)要把工程招标率、公开招标率列为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纳入有关领导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未能全部实行招标发包的,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未能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的,有关建委及其有关领导应当作出说明,并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改进措施。
六、改进和完善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一)市和区县招标办要在市和区县建委的领导下,依法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招标申请,判定招标单位及其机构是否具备招标资格,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2.审查招标文件,判定评标的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合法。
3.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重点是监督开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评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规定的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是否依据评标报告中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择优选定,工程是否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4.监督、检查招投标合同履约情况。
5.按照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责,对招标投标各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和区县招标办工作人员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直接参与评标、定标活动。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2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机构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建设项目
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正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系的框架正在逐步形成,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市场,因受到计划管理模式的大范围影响,缺乏比较全面健全的市场机制,因此,在招投标市场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为公路的投资管理者所重视,针对这些问题去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让其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1.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招标文件编制亟待规范
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有些招标人或者采购单位为了确保中标人具有工程要求的资质及实力,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要求,对参与投标的人进行筛选。招标文件出现的限制性的规定,通常的表现形式包括注册资金的限制、地域限制、资质或资格限制、业绩限制等等,以此来限制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部分有资质且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也有可能会得不到工程。或者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隐性门槛,通常其限制条件倾向于内定的投标人。
1.2有法不依
中国在2000年时颁布的《招标投标法》中有明确之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招标发包,经投标竞争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不少数量的项目却存在着有投标之名却无投标之实的问题,部分招标人擅自将标段进行切割并分包、转包。有些施工企业本身并不具备投标的资质,却通过找关系、贿赂等手段让一些政府和业主对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或直接参与,改变招标的结果,内定中标机构或者中标人。甚至有些企业在基本上已经内定了投标人之后,拉来其他施工企业做“陪衬”,招标结果不是因投标方的合理报价和招标方的正确决策。
1.3层层转包
近几年来,工程承建方在分包环节也存在着部分比较严重的问题。因地方主义的作祟,有些施工企业使用一标多投的手段,也是就围标,实际挂靠投标。也有大型的施工企业得标后将工程任务分包给低等级的、不具资质的施工队,以挂靠经营和内部分包为名,依靠层层转包非法牟利,使工程质量大大降低,效益与预期效果相差甚远[1]。
2.相关改进措施的分析
工程的招投标实际上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的一种良性的竞争方式,是双方的当事人进行依法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的竞争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人,是邀约与承诺的基础,能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及国家法规的逐步健全,国家对公路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加大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也在慢慢走向规范化、有序化。
2.1实施公路工程项目法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公路工程建筑项目的管理机制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做到资本管理机构及营运机构的产权清晰、权职分明、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投标制度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和融合投资法人的责任制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及枢纽[2]。
2.2精心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应根据项目最初的设计及审批的意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依照交通部门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来进行。招标文件要经过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方可出售。对于利用外资贷款的项目,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规定,在合同条款部分可以采纳其他规定,但是技术规范的部分原则上要采用《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查,要包括招标的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条款的严密性,招标工程与各项资金规定的合理性,评标办法是否具有公正性,业主跟承包人的义务、权限、责任以及利益的公平性,投标书及其附录以及其他各种格式要求跟商务条款的一致性,及时规范及设计图纸的一致性。
2.3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的规范程序进行
招标的组织者及操作者要具有行为公正的品格,对工作内容要有保密意识,对招标文件的编制要认真细致,工作清单要准确,以确定合理的标底。工程应当尽可能地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清单计价模式,放开价、统一量,工程的造价随行就市。我国工程招标中的定标原则通常是标价不可低于标底的百分之二十或高于标底的百分之十。否则都将视为不合理的标价而不能中标。合同的编写应当缜密及全面,技术规范的内容则应当准确、翔实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投标、评标及定标的过程应及时完善,并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重视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采纳最低价法、服务类等综合评价方法。
2.4施工方必须着力提高投标书编制的质量
施工企业必须组建高效、精干的投标领导组,将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做好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调查及现场的勘察,了解材料的单价并做好价格的分析,以此来确定科学合理的报价。要在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确定工期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施工招投标工作,标价是投标的竞争重点。审核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的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是合理报价的关键。要增加招投标的竞争力,就要熟练地运用工程概预算定额和企业内部定额编制的投标价[3]。
2.5实行标价管理
由于工程量的清单报价时一般不调整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加上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经常发现实现出现的工程量的变更往往在原有的招投标图纸之外,尤其是由于招标人导致工程量的清单经常出现漏项甚至计算存在一定的误差,因而为了调整工程量清单的结算价格,就应实行标价管理,具体的措施如下:一是对于工程量清单固有项目,应结合报价的综合单价进行针对性的确定;二是业主应制定新增项目单价编制审核管理办法,当某些项目不属于工程量清单内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报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核,由双方协商确定综合单价;三是当某些项目虽然处于工程量清单中,但鉴于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使得单价组价缺项或增项时,同样应由施工企业报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核,由双方协商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的编制审核管理办法确定综合单价,上报造价管理机构或部门进行备案;四是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宜。
2.6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且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建办建[2001]25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建办建[2001]41号)。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真核对,严格把关。对申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均要一视同仁,做到公平、公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必须紧跟时展的需要,着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最大化的确保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爱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浅析[J].科技促进发展(应用版),2011,No.4902:150.
[2]殷女.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山西建筑,2007,08:245-246.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4
关键词:基建 会计 问题 对策
一、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存在规避招标现象。一些建设单位把达到法定强制招标限额的项目,采取拆分等方式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招标条件,或“小合同,大结算”,如:某学校,在建挡土墙工程时,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是39万,结算时工程款竟达79万多,超过了原合同价的一倍。一些建设单位以主体工程招标为掩护,而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私下物色施工企业。如主体工程招标后,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就不再招投标,直接就给主体施工单位施工。一些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经常以种种借口规避招标。如有的片面强调工期紧、工艺特殊、项目技术复杂等来规避招标等,造成“合理的不必招标”的假象,以此来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
2、施工单位存在挂靠投标的现在。有的投标人在某项投标中资质不够,就私下挂靠到别的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二)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人员薄弱。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项目的建设与制度,在基建项目的前期、中期、结尾工作中,主要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财会人员没有参与其中,只局限报账。由于乐清重点基本建设都在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做账,一般的建设单位只设立报账员,而报账员很多只起到跑腿的做用,不懂财务,有的还甚至身兼数职,再加上领导也不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报帐员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概算构成以及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储备并不是很了解,这对我们的工作就有一定的压力。在财务上就不能和建设单位很好的沟通和协调了。会计人员也只能局限于单纯的会计业务,也不利于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问题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放工资人员的劳动报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和业务招待费等16类开支。在本规定别之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现象:1、由于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设单位没有公车,或公车不够用时,很少有办事人员坐公交办事,大多数人私车公用,增加了差旅费的支出。2、基本建设单位指挥部人员过多,增加了管理费用中人员工资的支出,有的单位工程项目均已完工,迟迟不进行工程结算,或已进行了各项目工程的结算,但拖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存在闲置人员发放工资的现象,也增加了人员工资的支出。3、招待费用大,存在招待费超管理费10%的限额,某建设单位2010年财政拨入管理费用152万元,而招待费达26.8万元,大大的超过了10%的限额。
二、解决对策
(一)、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抓住招标投标监管这条主线。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强招标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备案、管理和规范,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单位挂靠投标和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根本上解决影响招标投标的问题。并且围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地方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市场,使之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提高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素质
基建单位应在源头上做起,选择那些素质高的、懂得基建会计的的财会人员;同时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有利于有效的解决一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财会问题。除此之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学懂制度办法,提高对政策的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基本建设单位领导也要提高认识,重识本单位的财务人员,让财务人员参与基建项目的前期、中期、结尾工作中去,这也是有助于协助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更加做好本单位基建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管理。为了规范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应该对管理费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将项目开工日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日之间发生的管理性开支列为建设单位管理费。对完工项目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结算,减少人员费用的开支。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及业务招待费的总额,对私车公用报销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探讨,本人认为没有车的建设单位可以跟私人签订一辆或两辆车协议,说明给予报销的事项和不给予报销的事项,并制定报销的标准,不要所有的工作人员私车公用都拿来报销。这样也有助于工作的展开和减少费用的报销。
三、小结
为改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基建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明确关于基建会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建设单位还应总结评价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吸取经验教训,并预测未来前景,作为影响和指导未来的决策活动的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工作已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基建单位必须正视本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
参考文献:
[1]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J].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2]吴腊春,周斌.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7,(4).
[3]安茂胜.水利基建财务管理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J].河北水利,2006,(5).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5
关键词:基建;招标;管理;经济
一、公司发展概况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建于1970年,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隶属国家电网公司,是我国电工行业重大技术装备支柱企业和我国特高压开关重大装备三大研发制造基地,是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首批重点出口联系企业,我国海关A类进出口企业,我省进出口重点企业。主要产品为40.5~1100kV封闭式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及避雷器等五大类一百多个品种,主要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产品广泛应用于我国重点电力工程,并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平高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主导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
公司现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总资产86亿元,在职员工7000余人,拥有1家上市公司和2家中外合资公司,2010年实现销售产值50亿元。
二、公司项目建设形势及强化招标管理的重要意义
进入21世纪以来,公司快速发展,围绕打造国际一流的输配电开关企业的目标,为实施全系列开关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装备制造水平和新产品研发试验能力,规划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产业投资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预计建设项目总投资30-50亿元,重点完善新产品研发所必须的高压开关大容量试验条件,进一步提升特高压开关装备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制造能力,着力发展我国智能电网建设所必须的高端智能开关产品。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重点工程的大规模实施及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集中启动,国家虽然加大了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管理及监管力度,但由于建筑行业巨大的利益驱动及部分监管的缺位,仍然出现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甚至出现个别招标机构参与违规操作等现象,出现了一些行业和领域“扎堆”腐败的典型案例,形成了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高发区。
因此,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管理,选聘综合能力强、建筑成本较低的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队伍,成为建设安全、优质、廉洁、高效工程的重要环节,其对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公司在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公司坚持以“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为原则,以“安全、优质、廉洁、高效”为工程建设目标,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重点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科学优化招标工作流程,加大招标过程监管,强化建设工程源头治腐力度,将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严格置于阳光下运作,建立符合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管理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招标管理机制。
通过当地政府重大项目办、招标办及公司纪委、监察室和审计部门对招标工作的共同监管,杜绝了违规、违法、违纪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平均节约建设成本20%以上。
公司在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概括为:“139”招标管理工作法。
“1”是指始终如一的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公平、公正、公开招标,公司纪委监察室配合当地政府重大项目办和市招标办,实施全程监督。
“3”是指建立三道防腐线,即:建立自觉抵制腐败的道德防线、严厉打击工程腐败的法纪防线、科学优化的招标流程控制线。
“9”是指抓住九大关键控制点,即:招标机构选聘、《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管理、资格预审专家和招标评标委员组成、资格预审、业主考察、拦标价、开标和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通过最近几年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一)、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培育自觉抵制腐败的道德防线
重点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平高文化的凝聚力及爱岗敬业意识,不断提高对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工程的思想认识,培育自觉抵制腐败的道德防线,在公司上下形成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的文化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形成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愿违规、不想违规的思想意识。
(二)、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打击违法违纪的高压线
重点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由公司纪委监察室牵头实施责任制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跟踪考核问效,形成巨大震慑力。
建立依靠广大职工及社会监督举报违规违纪的网络,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职工的思想深处形成一道不可逾越高压线,即使一些心存侥幸者有违规之念,但摄于强大的压力也不敢实施违规。
同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颁布印发了平高集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对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罚规定》、《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关于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九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等制度。
(三)、依法规范管理,建立科学优化的招标流程控制线
重点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科学的工作流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做保障,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使监督机制融入到招标管理流程,转化为管用、有效、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尽职尽责,确保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预防各种形式腐败的产生。即使一些心存侥幸者有违规之念,但由于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招标流程,也无法实施违规。
为强化管理,公司定期搜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大违法案例,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或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编印成《平高集团建设工程管理手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近几年,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平高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平高集团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平高集团重大工程建设公开招标管理规定》、《平高集团建设工程内部招标评标管理规定》、《平高集团建筑安装工程统计及公示管理规定》和《平高集团建设工程检查规定》。
(四)、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对招标关键环节的控制。
公司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工作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明确由一名副总经理具体领导,依法规范优化招标流程,将公开招标工作分解为九大关键控制节点。同时,将招标管理职能进行分解,针对每个关键控制节点的不同情况,由发展部、审计部、监察室、法务部及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由公司纪委全过程参加监管。
一是招标机构的选聘。明确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不得直接委托特定机构。
二是《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管理。明确由机构起草,公司组成联合小组审查、主管副总批准,由招标机构报政府招标监督部门批准备案等程序。
三是资格预审专家和招标评标委员的组成。明确原则全部从政府专家库抽取专家,如特殊需要应由业主委派专家的,由公司发展部会同纪委推荐,主管副总批准,在开标前通知参加。
四是资格预审。明确由依法组成的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任何人不得干预。
五是业主考察。明确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前原则不组织考察,仅在公示期间对评委会推荐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投标人标书申报的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合。
六是发售招标文件并编制拦标价。明确拦标价由招标机构编制,公司审计部审定,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七是开标和评标。明确在政府招标监督部门和公司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由招标机构负责开标工作,监督人员、业主代表、投标人代表、机构代表确认签字。明确由评标委员会全权负责评标工作,其为最高权力机构,其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任何人不得干预。
八是定标。公示期间,机构、市监督部门、公司纪委监察室接受用户举报,并负责依法查实确认。公示及考察结束后,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向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报告,并确认中标结果。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6
一、将《中山市镇村建筑管理规定》(中建[2003]2号)第五条改为:
村镇建筑须按下列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㈠50万元以上至8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镇区建设管理所办理项目登记手续。镇区建设管理所须在24小时内将信息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镇区建设管理所同时工程信息;
㈡800万元以上(含800万)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登记手续,也可由镇区建设管理所代建设单位到市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登记手续,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信息。
二、镇区建设所和招标办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镇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坚决抵制“以权压法”现象,共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人员管理。招标办的内部人员要严守纪律,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严禁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推行招标,招标人没有能力组织招投标的,应请招标投标机构来组织招标。镇区的招标办明确职责,不要包办代替招投人的工作,招标办的主要职责:①审查招标申请,判断招标单位或招标机构是否具备招标资格,招标工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②审查招标文件,判定评标的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③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重点监督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程序进行;④依法对招标投标各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贯彻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实行电子标书,使用电脑辅助评标。减少人为因素,增大透明度,如需评审施工方案的应按规定到市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招标办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使评标定标做到科学、公正。同时,要做好招标工程的资料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