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智慧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地管理智慧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地管理智慧化

工地管理智慧化范文1

现将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住宅电气设计标准的补充通知》(〔97〕首规委办规字235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住宅电气设计标准的补充通知

(97)首规委办规字第235号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有关单位: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于1996年8月颁布了“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其各项技术参数和指标基本适用。为适应住宅发展需要,满足居民家用电器增多对用户需求的增加,经首规委办、市供电局和市建筑设计院共同研究决定对北京市“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作以下补充,请遵照执行。

一、电度表的选用

每户户用电度表的有前线应采用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绝缘铜芯导线。

二、户内电路应按照明、空调及其它电器用插座分三路以上设计,各支路线均采用BV?2.5平方毫米的绝缘铜芯导线。

三、其它

工地管理智慧化范文2

为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即墨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先手棋”,坚持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推进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廉政建设,有力支撑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在“放”上下功夫,实现权力“退”一步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让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为此,即墨市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权力精简下放,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最大限度为企业发展松绑、为经济发展助力。

一是依法务实编制权责清单。根据上级部署,按照“权力法定、权责一致、务实管用”的原则,对行政审批、权力、责任事项进行“大摸底”和“大清理”,并以清单形式列明政府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为推进简政放权理清底子、夯实基础。2015年以来,在公布的即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共计保留30个部门的261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清零,精简率达到23.8% ;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095项,列出主要职责240项、具体责任事项981项,明确职责边界125条,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48项,梳理公共服务事项106项,精简规范率达51.8%。通过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为政府权力套上“紧箍咒”,让公权界限更加清晰,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管理权、审批权、监督权等更加合理科学。

二是精准高效推进权力下放。为推动基层政府、重点功能区更有力有效、就近就便进行经济社会管理,在充分考虑基层单位承接能力和确保下放事项含金量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能放全放、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主动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103项急需管用、含金量高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委托给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新城、青岛蓝谷等符合条件的功能区、镇街实施,充分释放其活力。另外,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在市直部门管理权限下放建议目录的基础上,由试点镇“点菜”的方式因地制宜下放87项权力事项,确保下放事项的有效承接和实施,不断增强试点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系统全面规范涉审批中介。为促进中介服务全面提效、提速、提质,2015年以来,即墨市以提升中介机构社会公信力为核心,以简化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收费、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先后出台了《即墨市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即墨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3个规范性文件,从涉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主体、规范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明确,切实促进中介机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同时,按照清单式管理思维,面向社会公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保留中介服务收费事项87项、不具强制性事项37项,杜绝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收费乱、收费多、收费重等问题。

在“管”上动真格,实现监管“进”一步

放权不是自由落体,也不是放任不管。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但“法定职责必须为”。为既保障放掉该放的权,又管住、管好该管的事,即墨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组,坚持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以监管新举措引导监管“新强态”,促进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一是监管事项清单化,主体责任更明了。在省内率先推行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将全市各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实施的480余项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将监管部门、监管内容、生产经营和产品(服务)质量标准、监管措施和监管依据等逐项列入监管事项清单,并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清单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防止监管过度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监管手段多样化,监管角度更纵深。广泛运用“双随机”、“黑名单”、“网格化监管”等手段,把政府部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监管上来,努力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创业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5年,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率先应用抽查监管机制,完成食品定性定量抽检2780批次、快检4.4万批次,药品抽检127批次,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建立了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通过及时公开并切实落实制约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依托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建立市、部门、镇、村庄四级网格责任体系,完善各级监管部门和责任人信息6000余项,建立实名制监管台账企业4923家,设立实名制公示牌510家,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

三是监管方式数字化,监管体系更完善。依托“互联网+监管”方式,通过“智能化”和“精细化”监管,实现政府管理效能的提升和企业运行成本的降低。目前,在建设领域建成了首个县级市建设管理智能化平台,通过工地远程可视化系统、质安监移动执法系统等智慧手段,实现对施工工地、现场履职的实时全程监控;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建立追溯体系,2015年已将19家食品生产企业、5家一级食品供应商、108家餐饮单位纳入食品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智能食安”系统,实现对监管对象动态状况的即时掌握,延长了监管触角,提高了执法效率。

四是监管机制一体化,基层执法更高效。全面推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执法能力“强身”,将城管局、国土局等执法力量整合下沉到基层,实现执法方式由单一式检查向综合监管转变,切实发挥职能叠加、专业互补的优势,形成“一次出动、全面体检”的检查模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在“服”上出实招,实现服务“跨”一步

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落脚点落实到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上,着力在集聚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方面下功夫,推进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打造政务服务“新名片”。

一是晒出服务清单,让政务更透明。编制公开《即墨市市级服务事项清单》,将各部门、单位面向社会提供的就业、教育、医疗、保险、文化、住房等351项具体服务事项,采取“一单式”管理的方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准化、统一网上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同时,在标准化基础上,依托网上办事大厅,与审批事项目录形成良性互补,共同助推新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促审批再提速。出台《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流程闭合运行机制的意见》,通过整合流程、一门受理、联审联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清除审批和服务链条中的各种障碍,改变了过去企业办事“跑东跑西”、部门审批“各自为政”的局面,推进了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流程优化调整后,工业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到37个工作日,房屋建筑和市政管线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到40个工作日。大胆推行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机制,有效解决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过长问题,促进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快落地、早开工。

工地管理智慧化范文3

关键词:输电线路;预防外力破坏;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7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外力破坏是指人或物有意或无意造成的输电线路部件的非正常状态。而实施的损毁、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会造成线路的不安全状态或故障。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线路保护区内各类施工建设、开采取土、弃土回填、吊装作业、随意种植高杆植物等活动增多,输电线路运行环境却不断恶化,给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很大影响,外力破坏引起的跳闸事件与全年跳闸比率逐渐抬升,预防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以下简称“防外破”)变得尤为重要,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己经成为线路运维部门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要工作。

一、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分类。

1、按外力产生原因分类:一是施工机械造成线路单相接地短路或者相间短路。例如吊车吊装、自卸车起斗卸货、挖坏电缆等;二是人类活动造成线路故障。比如盗窃杆塔材料、放风筝、违章建筑、爆破、烧荒等造成线路故障;三是自然力量造成线路故障,例如山火、大风吹起地膜、锡箔纸碰到导线上造成线路跳闸。

2、按破坏力的主体分类:一是植物类,主要有树、秸秆等;二是动物类,主要有蛇、大型鸟类等;三是机械类,主要有塔吊、自行吊车、挖掘机、自卸车等;四是漂浮物,主要有风筝、气球、孔明灯、地膜等,五是其他,开挖取土造成基础下沉、煤矿采空区、爆破等。

3、按发生外破危害程度分类:一是一般性,造成设备非关键部件损坏,一月内或更长时间内对线路运行不造成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如接地体外露;二是紧急性,外破隐患随时会对线路造成影响,造成线路故障的可能性很大,可控的难度较大,如填土造成导线对地距离不足;三是严重性,已造成设备主要部件损坏或线路跳闸,如吊车碰线。

二、常见输电线路外力破坏类型

1、高大机械的违章施工

高大机械的违章施工是造成事故的第一大因素,吊机、混凝土高臂泵车、桩机等操作人员在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施工,即不通知输电线路管理部门,也不加强监护或者采取措施,因机械与电力线路的安全不足造成跳闸,主要发生在施工地段,如建房、筑路、架桥,特别是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

2、野蛮施工

在杆塔基础附近开挖、取土、填土、爆破,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接地装置损坏、外露,基础沉降,甚至造成杆塔受力不均导致倒塔(杆)。

3、偷盗线路器材

由于偷盗杆塔构件、盗割线路导线、拉线造成倒塔事故年年发生,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了巨大损失。究其原因:一是,线路防盗措施不完整、相当数量的防盗装置失效;二是,社会风气不良,受利益驱动,不惜造成电网重大损失;三是,打击力度不够,未形成固定的人员和常态化查缉态势。但总体来说,此类事故呈下降趋势。

4、树木碰线

树碰线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项重要原因,电力部门虽然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清理树障工作,但线路通道内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仍然不少,线路通道内树线矛盾不能彻底解决,导致事故频发。

5、异物碰线

异物导致输电线路跳闸,主要原因是,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郊区的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塑料大棚,大型的垃圾堆放场等,在大风季节,大风将各种垃圾,如锡箔纸、塑料布、磁带条、广告条幅等刮到导线上,引起相间短路或接地故障,对电网安全运行威胁很大。

三、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的特点

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要对该项工作保持高度重视。了解其特点是正常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前提。

通过分析当前的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就会发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艰巨性。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外置的法律性、时间性、技术性以及原则性之间都是相互牵制的,这就会导致防范力量不够强、政府监管不到位,必然会使得防外破路途艰辛,对那些重点区域整治不及时的话就极容易发生事故;二是长期性。输电线路的防外破是一项长期工作,输电线路的外力破坏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彻底解决的,这一问题将会长期存在,因为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就需要做好长期应对准备。三是复杂性。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在经济活动更加频繁的背景下将变得更加复杂,不同时期、不同地段会发生不同类型的外力破坏,破坏形式也越来越多,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常规的方式是很难取得良好效果的。

四、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面临的困难

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是近几年才提出的一项运维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防外破工作成效的发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就需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不断改进防外破工作。

1、企业外部的困难

1.1电力设施保护法制不完善,致使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

尽管从法律体系上我国构建了从法律、法规到部门规章以及各单位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的严密体制,但电力企业没有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这类有执法权的部门,执法途径曲折,进而又造成电力企业不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形成先被破坏再修复的“亡羊补牢”工作方式。也助长外力破坏者存在不受惩罚的侥幸心理,甚至肆无忌惮的进行破坏。

1.2政、警、企联动不畅

在公安部门里,只将盗窃电力设施归类为一般的案件,所以在电力设施案件上投入警力精力不足。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盖房、挖沙、取土等违法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又归类为安全监督部门处理的事件,致使在处理相当一部分破坏电力设施的隐患时,只有电力部门唱独角戏。

1.3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导致隐患增多

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城乡一体化速度加快,输电线路所处的地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的偏僻农田,现在成为经济开发区、居民区,各类违章建筑、违法生产活动现象增多,对输电线路设备构成的潜在隐患增多,致使直接导致外力破坏事故的频次增多。

2、企业内部的困难

2.1工作机制不完善

电力企业内部机构、岗位及责任设置,对防外力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体系不完善,缺乏外力破坏风险控制流程,还未建立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刚性制度。

2.2设备改造和电网发展滞后

原有的输电线路在设计之初考虑的社会发展的趋势,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实际速度,存在单回线路占用通道过多、杆塔设计高度不足、杆(塔)型设计落后等现实问题,致使线路的安全运行与地方发展的矛盾日显突出。

2.3对输电线路安全意识度不高

对输电线路保护的宣传不足,人们对其不够重视,安全意识度不够高,没有将外力破坏输电线路的严重性重视起来,不能意识到即便是在输电线路附近随意摆放可燃物品这样微小行为也会使电路中断的危害,会对国有资产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最终损害是社会的利益。

五、整治措施

我们已经分析了防外破工作存在的难点,具体说来有如以下这些细微的方面:班组人员对外力破坏预见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宏观的有如政府管理存在盲点,规划审批损坏电力设施的项目,厂矿、企业、个人私搭乱建、肆意开挖等施工……。鉴于上述企业内外部难点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整治措施:

1、做实线路运维管理

在日常线路运行工作中,不仅要发现设备木体存在的隐患缺陷,更要注意观察设备周边环境,判断是否可能存在建筑施工、大型车辆通过、特种车辆作业、易发生山火、植树等问题。在发现问题后,运行单位应主动联系责任主体或施工单位,做好现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运行单位将线路保护区范围、施工注意事项等告知施工作业方,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隐患书面告知责任方和政府及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共同督促责任方整改,消除隐患。同时,要告知所有运行人员,对该区域重点关注。并将设备缺陷和外力破坏隐患分开管理,建立外破台账,同时,要对特殊区域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及时更新其变化动向,留存照片依据。

2、做好外力破坏预防

制定并严格执行《防外破闭环管理规定》、《防外破警示标志管理规定》、《危险点监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情况进行监控,一般运行危险点,每月按程序监控一次;紧急运行危险点,每周按程序巡视监控一次及以上,并尽快排除隐患;对重大危险点每周至少1次跟建设或施工单位、监视人进行联系,跟踪发展变化情况,避免同类外破事故重复发生。及时分析研究线路危险源成因、特点及控制措施,提早预警信息,提出整改措施和指导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对各隐患尽快消除和有效监控。

3、做细保护宣传

为了保证输电线路能够正常运行,仅仅依靠运行及管理部是很难完成的,用电安全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供电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沿线群众的宣传工作,向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派发防外破宣传资料,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并设立举报电话,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奖励。还要把宣传主题由简单的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深化到宣传电力设施保护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性方面来。同时,还可以借助新闻媒体,比如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编制以预防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片,并在电视台播放,努力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制氛围。

4、善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利益

对线行保护区内妨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建筑物以及人的行为等,虽经线路运行单位多次纠正仍不能取得效果的,供电企业应利用法律手段、通过隐患通知书、律师函等形式进行正面交涉,依法保护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当造成电力企业损失时,更应通过法律渠道获取赔偿,减少企业和国家损失,惩戒责任者,以防后效。

5、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实际生产过程中,为了应对突发事故就必须建立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在防外破工作中,要结合以往的工作情况,不断完善防外破的预警机制,通过该预警机制来提高防范的预见性。完善应急预案,对于那些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利的地区应该签约机动抢修队伍,配置夜间照明灯具、通讯设施以及运输车辆等装备,提高外力破坏事故的处置速度,将供电需求的影响和损失减到最小。

6、创新工作方式,构筑和谐发展

线路运维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危险点和危险源的监控,一方面还要建立与城建部门、园林部门、交管部门以及各政府企业等单位的联动机制,形成信息互通,及时避免与输电线路安全运行产生隐患矛盾的各种社会行为。例如在线路通道违章植树方面,要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与地方部门沟通,倡导和促成沿线群众把即将种植的高大型树种改种茶叶、油茶、刺梨等低矮的经济林木,不仅提高了群众收入、美化了环境,更有效避免了后期的线树矛盾。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输电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严重影响到电网安全稳定。防外破工作需要输电线路运维部门更多的管理智慧,探索研究适用于本区域环境的整治办法,制定与时俱进的应对措施。不能仅仅依靠班组人员的日常运行,而要积极营造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能源。

参考文献:

[1]刘向荣.输电线路防外破方法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22.

[2]夏万祥.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因素及防治措施探讨[J].广东科技,2014,14:82-83.

[3]梁润铨.外力破坏对配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影响及其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