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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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文1

一、工程质量总体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已申报质量备案并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前共有质量监督人员10人,都已取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书,能够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0年11月,共监督工程项目205项、面积441.5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7.5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监督工程项目96项、面积122.2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40.2亿元;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120份。能够做到新开工的区管建筑及市政工程全覆盖监管。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工程投诉率逐年下降,工程投诉全部及时处理完毕,办结率百分百。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完成了年初的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狠抓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控制了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区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提升了项目监管水平,有效整治了工程质量通病,使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主要做法:一是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全员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的监管,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月”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加强实体检测质量管理,严格随机抽查制度,保证主体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和大型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三是组织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先后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建筑消防、建筑施工吊篮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全系统形成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以上率下、层层推进、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

(四)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区住建局针对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印发了《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对区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及建筑工地进行宣传,依据区实际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工程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对应实施方案,对工程质量严把控制关。我局已建立区建筑领域微信平台、手机APP远程监控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必须建立样板引路示范区。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过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对原材料、构配件把好进场质量及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关。加强各个工序技术交底工作,以“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对在建工程进行实体动态管理,以达到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三是目前我局根据施工企业内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施工现场对质量标准化开展落实工作进行阶段性考评。经综合考评已确定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1家(令牌宏鹏建筑有限公司)及工程项目1个(令牌香榭国际项目)作为区建筑领域推行质量标准化试点项目,其余在建工程已陆续进行质量标准化推动工作。

(五)竣工验收监督情况

2020年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项目55项,建筑面积88.0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1.61亿元,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全年共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5份。

(六)工程质量投诉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共接到1起质量投诉,现已处理完毕。

(七)各类奖项申报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督促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和一流工程。一是市第二中学初中教学楼项目荣获市建设工程“铜城杯”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市第二中学,施工单位为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勘察单位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二是城区中心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及5#商住楼荣获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新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兰州滨河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铁道综合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三是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已申报国家鲁班奖,目前正在评审中。

二、质量总体形势综合分析

2020年全区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正常,日常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质量常见问题及质量投诉处理得当、及时,全区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工程质量整体形势处于受控状态。

综合今年监督工作,一线监督人员锐意进取,改革监督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监督管理方法有创新。在区建管服务群及时监管信息和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全区质监一线人员和所有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关注此微信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二是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从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可以看出,我区2020年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对违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和处罚的力度明显不足。

2、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不理想

部分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较差,存在人证不符情况。也存在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理想的情况。这样势必造成未能按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按程序验收,对施工质量不能实施有效管理,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隐患不能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资料和技术资料不齐全。

3、对混凝土质量检查制度不完善

虽然在主体验收时要求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但是,对进场商品混凝土管理不到位,部分工地未做到对进场商砼塌落度每车检测。

4、建筑节能意识不强

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节能方案编制不及时,监理审批流于形式,对工艺要求不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为核心,改进质量监管方法

针对质量监管问题,为扭转各分部工程监管频次分配失衡、质量实体与行为监督脱节现状,一是要求一线质量监督应有针对性的方案、交底,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尤其是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检查以及实体抽测和验收,除了应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的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纳入关键控制点外,还应将主体验收后的构件抗裂防渗、建筑节能等隐蔽工程验收、地面和外墙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贮水或淋水试验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关键环节设为质量关键控制点;二是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检查应立足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对参建各方履职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在监督过程中,也要以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加强对质量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检查,除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外,还应加强对主体验收以后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管理力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法,对不到岗、擅自更换和不履职等行为,按规定上报,并处罚,及时通报。

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文2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分包工程名称和项目

1、工程名称:

施工项目:室外栏杆施工;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承包范围:室外栏杆制作与安装的全部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1、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价方法:本合同为单价固定,总价暂估合同;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内容外露尺寸工程量进行结算。

2、合同单价及总价:

序号

工程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同价款元

备注

1

室外栏杆

m

2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工程结算:在工程全部竣工后,经建设、总包、监理、施工四方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指标要求,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并交齐有关资料后,方可办理结算付款。

乙方在分包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与甲方办理竣工结算,如因乙方原因未办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权。

5、本合同价款及工日单价中均已包括:主(辅)材料费、成品材料加工费、成品材料安装费、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生产机具费、管理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运费(含乙方自备工具和现场加工的小型工具用具)、冬雨季施工费(冬雨季施工降效、保温养护、防雨防滑、排水等)、25米以上高层建筑超高费(施工中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工,现场材料码放,文明施工的清理用工,搭拆临时床铺、炉灶等生活用工)、工程现场施工人员保险费用以及两天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满足现场临时用水用电,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和施工所需材料,设备按计划供应到施工现场。

2、按规定提供图纸和有关资料各一套,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交底,并对上述指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协调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单位和协作单位的关系,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4、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生活、行政管理工作,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方便。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及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现场实际工程情况、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使用的规定,有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合格证并有害气体的释放量符合环保的要求,如甲方对乙方某些自购材料质量有疑意(经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如乙方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替乙方采购,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并加收15%管理费。

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办理各种有关证件手续,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等单位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4、及时办理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两套。

5、乙方分包施工的项目应由乙方按规定上报施工产值,缴纳各种相应的税、费。

6、为保证施工安全,乙方施工作业动用明火时,需向安全组开据动火证,并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方可施工,负责并把相关使用方法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与现场施工人员交底。

7、乙方负责自己产品安装前后的成品保护工作,待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办理移交总包单位的手续;保护自己产品的同时还需注意保护其它单位的成品工作。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如乙方施工达不到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要处以2000元罚款。

2、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由于返工造成的经济责任。

3、施工质量的奖罚应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质量等级证书为依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施工工期

1、进场日期为200年月日,竣工日期为200年月日。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提前或延误,双方约定工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1天罚款500元,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

第七条:材料、机具的供应

1、乙方所用机具均需自己携带,若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和机具等应妥善保管,加强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按甲方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ohsms18001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施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安全施工要符合总包方现场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奖罚,具体实施按总包方安全部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本工程约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双方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为:

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视情节轻重做出2000元以内罚款。

2、乙方施工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使用及码放应符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对场区的整洁要求按责任范围承包,做到随时清理,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保护标准施工,确保现场施工管理符合北京市及甲方的现行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纠正,凡属乙方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提出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保修

1、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一年,以最终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所施项目的工程维修、返修,要求乙方无条件在8小时内到位,并保证修理合格。

第十一条:违约

1、由于甲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房山区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存一分,备案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1、乙方施工时,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施工措施,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其单价已包含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及材料二次搬运费、季节性施工措施费、乙方为本工程施工的人材机办理的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包干费等全部费用。

3、为保证人员的施工安全,乙方进场后应与该工程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时也应在开工日期3天内,为其现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保险,保险期为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若乙方不按相关规定办理保险,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上保险的书面证明材料。

4、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为18周岁—60周岁之间,不得有心脏及癫痫病等病症状。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5、如乙方不履行上述要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6套完整工程竣工资料。

7、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以下无正文)

承包方:(章)发包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文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49条。

    二、备案内容及方式

    由我局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建筑、建筑装修装饰、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我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提交材料目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份);

    2、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3份);

    3、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2份);

    4、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2份);

    5、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2份);

    6、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2份);

    7、规划认可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消防认可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环保认可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民防认可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1、城建档案认可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2、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说明。尚未结清工程款的,应提交施工企业出具的同意协商支付工程款的书面凭证或提交向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款支付的担保文件(财政投融资项目可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交已进行诉讼或仲裁的凭证;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或工程质量保险文件、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文件(原件2份);

    1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应当提交);

    15、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应提交);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核对原件。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中,第1~9项、第13~16项由《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条)第5条规定,第10项由《XX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7号)第22条规定,第11项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第90号修正)第9条规定,第12项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2004〕78号)规定。

    四、备案程序及办理期限

    1、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2、我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材料15日内发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文4

关键词:混凝土砌块 设计 施工 质量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作为一种全新的建筑材料,其强度高,规格全,颜色多,装饰效果好。给建筑师和开发商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设计构想。我国小砌块的发展已经展示出大好的局面,无论从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技术立法工作,科学研究的深度、广度,还是从小砌块生产技术的发展,砌块生产设备的水平,乃至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掌握砌块建筑技术的程度都已经具备了小砌块建筑全面发展的条件。但是,砌块建筑在我国还是个较新的建筑结构体系。为提高砌块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在深入学习国家规范,并参阅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研究了砌块产品材性和砌块建筑特点。在实践中,从材料、设计、施工各个方面,按照系统工程理论,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总结、归纳,使混凝土空心砌块在建筑上的应用日趋成熟。

一、

强化砌块产品质量管理

1.明确产品规格和标准

砌块由普通混凝土制成,主规格为390mm×190mm×190mm单排通孔,孔洞率在35%—50%之间,砌块最小外壁厚应不小于30mm,最小肋厚应不小于25mm,砌块中肋铺浆面一端厚度宜为边肋的1.5倍,砌块端部局部突出的长度不宜大于5mm。这是为了保证组砌成的砌体重叠的上下肋基本能对得上,否则会导致上下肋错位较大,甚至中肋完全不能接触,而形成只有砌块的两个外壁接触,这会显著降低砌体的抗压强度(据美国规范介绍约降低30%),并因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也很难满足规范中规定的砌块水平灰缝饱满度90%的要求。

2. 控制砌块的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

砌块的含水率大小是影响砌块建筑开裂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混凝土砌块的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进行控制,应使其不大于使用地点的相对湿度。砌块的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

砌块的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

收缩率(%)

相对含水率(%)不大于

施工现场或使用地点的湿度条件

潮湿

中等

干燥

≤0.03

45

40

35

0.03-0.045

40

35

30

0.045-0.065

35

30

25

注: 表中潮湿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75%的地区;中等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50-70%的地区;干燥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小于50%的地区。

按表一规定要求生产的砌块,可将砌块的大部分干燥收缩在其进入施工现场或在上墙砌筑之前完成,这就有效地防止了砌块建筑的开裂问题。大致还有25%-45%左右的干燥收缩将在砌块上墙后完成。

3. 改善砌块产品储存条件

堆放混凝土砌块的场地应平整,应有防潮措施,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堆垛顶部应采取适当的遮雨雪措施。不同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的小砌块应分别堆放,堆垛上应有标志,垛间留适当宽度的通道,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6m。砌块在厂内的自然养护龄期或蒸汽养护期及其后的停放期总时间必须确保28天,这是砌块的强度、干缩等指标要求的强制性条件。待砌块的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宜予包装并采用托板装运,同时附产品合格证明书及检验报告。

二、

优化建筑结构设计技术

1.建筑及节能设计

常用的标准砌块实际尺寸为390mm(长)×190mm(宽)×190mm(高),加10mm灰缝后的标志尺寸为400mm×200mm×200mm。因此该种砌块的合理模数应为2M(M=100mm),即墙段的平面尺寸及竖向尺寸应为200mm的倍数,对于清水砌块建筑更是如此。这样可以减少异型砌块的用量及施工现场切割工作量,简化了材料的生产及施工操作,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水平和竖向可采用nM模数。当采用90mm高度砌块时,应对此处的砌体强度进行折减,或用灌孔混凝土将孔灌实。

对可能安装空调机、热水器、抽油烟机等重物的砌块墙体,指定位置并把该范围内的空心砌块用混凝土灌实。在用户手册中指明灌实砌块的具置,告知用户关于砌块建筑使用与维护的须知内容。

在砌块住宅建筑的门厅和楼梯间内,应安排好竖向水、电管线用的管道井以及各种表盒的位置,并保证表盒安装后的楼梯及通道的尺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当需要在墙片上开边长≥500mm的洞时,在开洞墙片设芯柱和钢筋混凝土带,形成封闭框架式的墙体,其抗裂能力可提高33%—100%。

墙体内部不应设置各种带有压力的水、暖、燃气和蒸汽管线。电线管应在墙体内上下贯通的砌块孔洞中设置,不得在墙体内水平设置。当无法避免时,应用无齿锯切割出沟槽,将直径≤40mm的硬质管线设置在水平槽内,将此部分砌块孔洞用灌孔混凝土灌实;或对水平管线长度内的砌体强度乘以折减系数0.7,以核算该部分砌体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四周墙下部应灌实一皮砌块。内墙粉刷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卫生设备安装宜用筒钻成孔,孔径不得大于120mm,上下左右孔距至少应相隔一块以上的小砌块。用于清水外墙、内保温方式的混水外墙、以及室内有防水抗渗要求的部位,应采用抗渗砌块砌筑。清水外墙宜采用掺加适当憎水剂的砂浆砌筑,以加强其防渗能力,清水外墙表面喷涂透明有机硅涂料以增加防水防尘性能。

小砌块建筑的外墙可采用外保温、内保温、或带有空气间层和不带有空气间层的夹心复合保温技术。一般情况下,宜采用外墙外保温技术。

当砌块建筑外墙的保温层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内侧构造层为加气混凝土及其他多孔材料时,保温设计时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及室内环境设计指标,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确定是否设置隔气层。设置隔气层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并有与室外空气相通的排湿措施。夏热冬冷地区的小砌块建筑外墙,一般可不用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

砌块建筑的屋顶宜设计为保温隔热层置于防水层上的倒置式屋顶,且宜选择憎水型的绝热材料作保温隔热层。如设计坡屋面造型,坡屋面应采用轻质材料,这样可降低结构抗震验算的计算高度,减小地震作用。

砌块建筑温度伸缩缝的间距不宜大于国家现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烧结普通砖砌体房屋伸缩缝最大间距的0.8倍。

若外墙采用聚苯板保温,其厚度由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30mm,也不宜大于100mm。聚苯板的质量密度不应小于18kg/m3,聚苯板与基层的连接采用专用粘结剂(一种由高分子聚合乳液与等量水泥的拌合物)的框点式粘结,粘结面积35%以上。也可采用机械式的连接,或粘结加机械式连接。其施工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位于保温层外的面层应采用专用粘结剂或其它等效性能的材料。当外墙装饰材料为涂料时,应采用耐碱玻纤网格布增强,面层涂料宜采用高弹性防水涂料;当聚苯板外侧粘贴面砖时,则应采用钢丝网加强,并确保面砖的粘贴质量。

2. 结构设计与抗裂措施

因砌块建筑对地基不均匀沉降较为敏感,故应加强基础整体刚度。可在基础底板处设一素混凝土梁,其宽度可比砌块墙体稍宽,这样即可以将墙体传下的线荷载扩散在较大范围,使基础底板受力均匀,又可使砌块从同一水平高度开始砌筑,减少所用砌块规格的数量。在楼、屋盖处的所有纵横墙上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不得采用槽形小砌块作模,圈梁设在同一水平,并交圈闭合。圈梁的截面高度宜为块高的倍数,且不宜小于200mm。圈梁的配筋不宜少于4φ12,箍筋φ6@200(当圈梁兼作过梁时,应适当加密箍筋)。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在多层砌块建筑中,混凝土砌块墙体门窗洞口的过梁,当采用预制和支座处局部现浇的构件时,不仅可提高施工速度,而且也能保证工程质量,预制部分过梁混凝土的长度≥洞净宽加80mm,两端部甩出钢筋的长度≥150mm。为增强预制过梁与砌体交接处的抗裂能力,宜将甩筋端部的箍筋焊接,否则甩筋锚固长度应≥30d,且≥300mm,其截面及配筋按单体设计。所用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0。

从结构受力的角度,对端部为构造柱其间为芯柱的墙与全芯柱墙进行了对比试验,证明前者的变形能力、抗剪能力较后者有所改善。因此对于横墙较少房屋,应在外墙四角、大房间四角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加强。构造柱处墙体应砌成马牙槎,构造柱两侧的砌块孔洞亦应用混凝土灌实。在其他部位采用芯柱,芯柱之间、芯柱与构造柱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但不宜大于2m。

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当采用横墙承重,且坡屋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时,在屋脊处应设通长分隔缝。

由于砌块孔大、壁薄、块高,且砌块质地平整,与砂浆的粘附力差,砌块砌体抗拉、抗剪强度仅是烧结普通砖砌体抗拉、抗剪强度的50%,因此砌筑砌块的砂浆应采用高粘结性、和易性保水性好、强度较高的专用砂浆(Mbxx)。测试粘结性可用铁锹铲少许砂浆,稍微晃动,旋转180°朝下,以砂浆不掉落为适宜,砂浆的稠度直接影响砂浆的和易性、流动性和可操作性,是保证砌体质量的关键性指标,一般均控制在50—80mm;保水性是衡量砂浆保持其塑性的能力,只有砂浆有较好的保水性才能使水泥充分进行水化反应,生成CSH(I),砂浆强度才能达到设计要求。保水性衡量方法是砂浆的分层度,一般应控制在10—30mm之间;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砌块建筑基础砌体必须采用专用水泥砂浆砌筑,±0.000以上的砌块墙体应用专用混合砂浆砌筑。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在砌筑前出现泌水时应重新拌和,砂浆应在拌和2.5h内用完,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时,必须在1.5h内用完。当砌块砌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0.9,砌体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应乘以调整系数0.8。

砌块砌体灌孔混凝土应采用高流态微膨胀和高强度混凝土,其坍落度不宜小于180mm,强度等级不宜低于块体强度等级的2倍,再通过适当的振捣可保证芯柱混凝土与砌块粘结,提高砌块结构的整体性和抗震抗裂能力。

为了提高砌体的耐久性和强度,在墙体的下列部位,应用C20混凝土灌实砌体的孔洞:

1)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地下室所有墙体;

2)钢筋混凝土楼板支承面下的一皮砌块;

3)梁支承处,灌实宽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小于600mm,当大梁跨度不小于4.8m时,且墙厚为190mm时,其支承处宜加设砌块或钢筋混凝土壁柱;

4)固定膨胀螺栓部位的砌块。

为提高砌块砌体的抗裂能力,尚需在砌体配置水平钢筋网片,尤其是当实体墙长度大于5m时,水平配筋应采用点焊网片,并沿砌体通长设置。网片纵筋为2φ4,横筋为φ4@200,网片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400mm。当网片不能通长设置时,可在受力较小的部位断开并搭接,搭接长度250mm,每根筋绑扎两个点。纵横墙交接处,钢筋网片点焊,在节点以外1m处搭接。

房屋第一、第二层和顶层是裂缝易发区,合理设置芯柱和钢筋网片可有效地防止裂缝产生。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和8度时,芯柱的最大净距分别不宜大于2.0m、1.6m、1.2m;相应地设置通长的钢筋网片。为防止φ4钢筋网片在墙体水平灰缝中不能完全被砌筑砂浆包裹,有露筋的可能,要求组成钢筋网片的纵横向钢筋不能交叉重叠焊接,应控制在同一平面内。

在顶层和底层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窗台梁的截面高度宜为200mm,配筋不少于4φ10。当底层外纵墙上洞口的宽度大于2m时,应加大窗台梁的配筋,以抵抗地基净反力,有效地抑制窗台下45°角斜裂缝。

转贴于 三、

完善施工工艺和方法

1.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混凝土空心砌块是不同于粘土砖的新型建筑材料,砌块建筑施工工艺不同于粘土砖建筑施工,不能套用砖混结构施工方法,而应在了解砌块材性特点、掌握结构关键部位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砌块工程施工的工艺、方法、措施。施工前,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作业交底,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砌筑施工。实践证明,对上岗技工的培训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对已完工程进行分析对比,发现技工经过培训而上岗施工的工程,质量有明显的改进和提高。

2.质量控制是关键,材料控制是保证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不应低于B级,宜采用A级,A级的含义是施工单位各种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在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砂浆、混凝土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砂浆采用机械拌和,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砌筑工人的技术等级要求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住宅和其它民用建筑墙体均应使用不得低于一等品等级的砌块,严禁使用有竖向裂缝、断裂、龄期不足28天的小砌块及外表明显受潮的小砌块进行砌筑。因不同砌块生产厂家的混凝土配比不同,其相对含水率与干燥收缩值亦不同,因此要求同一工程项目应采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尤其同一楼层不得采用两个及以上厂家的砌块。

砌块砌筑前不得浇水,在施工期间气候异常炎热干燥时,可在砌筑前稍喷水湿润。砌块墙体内不得混砌粘土砖或其它墙体材料,如有必要镶砌时,可采用与本砌块材料强度同等级的预制混凝土块。

砌筑砂浆中的砂宜采用过筛的洁净中砂,掺入砌筑砂浆中的有机塑化剂或早强、缓凝、防冻等外加剂,必须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产品,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3.坚持正确的施工方法以保证砌筑质量

小砌块的砌筑形式应每皮顺砌,上下皮小砌块应对孔并且竖缝相互错开1/2主规格砌块长度,否则应在此水平灰缝中设φ4焊接钢筋网片,网片两端距离该竖缝分别不得小于400mm,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砌筑中撬动或碰撞已砌筑的小砌块,应清除原砂浆,重新砌筑。

砌筑时砌块座浆面朝上,砂浆随铺随砌,墙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应满铺砌块全部壁肋,竖向灰缝应将小砌块端面满铺砂浆与已砌筑的砌块挤紧,并加浆插捣密实。水平灰缝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宜低于90%。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为10mm,不得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正常施工条件下,砌块墙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控制砌体的每日砌筑高度,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对墙体裂缝的预防和控制尤有一定的成效。墙体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应不小于斜槎高度,并严禁留直槎。因为留直槎的墙体不利于房屋抗震,并且往往是墙体受破坏的部位,故应禁止。砌块墙体砌筑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或里脚手架进行施工,不得在砌筑的墙体上设置脚手孔洞。固定圈梁、挑梁等构件侧模的水平螺栓应从小砌块灰缝中预留φ10孔穿入,不得在小砌块上打凿安装洞。

砌块墙体的砌筑宜采用柳叶铲,铺灰器等专用工具砌筑,这样既可保证砌筑质量,又可节省砂浆。当需要在砌块上开较小孔洞(≤100mm)时,应采用无齿锯切割加工,避免对砌块的破坏,还可减少生产砌块模具数量。

4.重视芯柱构造柱的施工

在地震作用下芯柱、构造柱可有效地约束砌体,提高其抗震能力,芯柱、构造柱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抗震性能,因此芯柱、构造柱施工工序成为质量控制的重点。

芯柱部位砌块孔心必须上下贯通,在芯柱底部应设置带清扫口砌块。灌孔混凝土应采用高流动性、低收缩性的细石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应待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大于1Mpa时方可浇灌,并应有定量浇灌记录。灌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浇50mm厚与芯柱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防止芯柱底部混凝土显露石子。然后按照“连续浇灌,分层(300mm—500mm高度)捣实”的原则进行操作,直浇至离该芯柱最上一皮砌块顶面50mm止,不得留施工缝,振捣时宜用微型插入式振动棒振捣,芯柱混凝土应与圈梁混凝土浇成整体。

芯柱钢筋应采用带肋钢筋,不得在孔道设置钢筋弯钩,确保混凝土浇灌下落无阻,当多根管线或单根直径较大管线竖向穿过芯柱时,应在该芯柱旁边再增设一芯柱。

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按马牙槎砌筑,应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形成100mm长、200mm高的凹凸槎口,柱墙间应用2φ6拉结筋拉接,竖向间距400mm,每边伸入墙内长度为1000mm,或伸至洞边,也可以采用焊接钢筋网片(纵向钢筋2φ4,横向钢筋φ4@200 )伸入墙中1000mm。

5.勾缝必不可少,抹灰要选择时机

勾缝是很重要一道工序,可消除砌体灰缝中初始状态的微细裂缝,勾缝并非只适用于清水墙,为防止渗漏,即使墙体日后要抹灰,勾缝也是必要的。清水外墙面和有防水抗渗要求的清水内墙面的灰缝缝型宜采用凹圆或V形缝,不宜采用平缝或凸圆形缝。砌块混水墙应随砌随用原浆勾缝,应在灰缝砂浆达到“指纹硬化”(手指压出清晰指纹而砂浆不粘手)时即刻进行勾缝,勾缝时缺灰处应补浆压实、压平,并形成凹缝,凹进墙面2mm,以增强其抹灰层的粘结度。勾缝完后应把墙面的余灰清扫干净,待砂浆硬化后宜对墙体进行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4h。水平灰缝的勾缝工具,长度宜为450mm,竖缝的勾缝工具断面相同,长度较小。

混水砌体外墙面的抹灰,宜在砌体砌筑完成后45天进行,为了减少因温差而产生的墙体裂缝,房屋顶层墙体抹灰应待钢筋混凝土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施工完成后方可进行。如是钢筋混凝土坡屋面,也应在屋面工程完工后进行。在夏季干燥的环境下,水泥砂浆抹灰层宜在潮湿条件下养护,抹灰后喷水养护时间不宜少于3天。抹灰前墙面不宜洒水,天气炎热干燥时,可在操作前1—2h适度喷水。

6.冬雨季施工注意事项

雨量为小雨以上时,应停止砌筑,对已砌筑的墙体宜遮盖,防止雨水浸入。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在雨季施工时,宜在楼层第一皮砌块外壁水平灰缝内预埋麻绳,这样可将砌块孔心中的雨水导出,避免雨水长时间浸泡砌块。砌筑砂浆稠度应视实际情况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冬季施工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b10,并且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小砌块砌体不得采用冻结法施工。砌体中埋有未经防腐处理的钢筋或网片,砌筑砂浆应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采用掺氯盐的砂浆施工,不得使用浇过水或浸水后受冻的小砌块。

四、

小结

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文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范文6

关 键 词: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国际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升级,中国中铁在国际招投标管理中显示出了强劲的发展动力。随着中铁系统在阿尔及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哈萨克斯坦、加纳、沙特、委内瑞拉等等众多国家的投标成功,将中铁建筑技术向世界进行了成功的展示,在不断提高中铁系统在国际建筑市场地位的同时,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为了进一步打开国内外建筑市场,中铁系统必须认识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不足,不断升级管理方法,更好的提高中铁系统在国内外的建筑行业中对局面的把握好能力,从而保障中铁系统在国际、国内建筑市场中可持续化、良好发展。

一、 国际招投标管理与国内招投标管理的不同

1.1语言不同

国际招投标的语言主要是英语[1],而国内招投标管理应用的是汉语。对于国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合同的描述,详尽而易懂。而国际招投标管理合同需要进行必要的翻译才能被深入了解,此时,对于用词和语法结构的翻译相当重要,正可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1.2管理模式明显不同

国际招投标管理模式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了有效的划分,前者为民间工程,又者为政府工程。民间工程具有自主性,对于管理模式的选择存在较大的权限范围,招投标合同可以与政府工程相同,也可以不同。而政府工程招标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2],严格按照招投标规程进行。而国内招投标管理采用统一的模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进行划分。

1.3标书细节不同

国际招投标中的造价定位、投标人的选择标准以及标底的编制都与国内招投标不同。这些不同与经济制度和市场运作的完善程度有关,因此,国内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需要深入了解这些不同,才能做到知已知彼。

二、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投标企业资质把关不严

中铁系统在国内外进行投标过程中,经常遇到此类问题。由于中铁系统具有较强的施工中坚力量,在竞标中具有较强的实力,在许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中都具有较高的胜券,但由于国内部分业主只看中造价,对于企业资质审查不够严格,国际建筑行业对于外部建筑企业的排挤,从而对竞标企业的资质审查同样不过关,使得中铁系统投标失败。还有部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被违规分包几手,工程资金大量流失,而为了能够交付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不在施工材料、施工工艺上进行缩水,埋下安全隐患。在实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屡禁不止的建筑质量问题,其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就是因为在工程的招投标中,相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控制不严,以致虚假中标违规分包现象造成的[3]。

2.2 政府干预过多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国内外进行招投标过程中,政府干预过多现象时常存在。在国际招投标中,由于对外来企业的排斥,政府在市政工程中行政渗透深度不比国内的浅。而在国内招投标中,“法外人情”根深蒂固,使得行政力量在市场竞争监督中掺杂或多或少的人情关系,导致“走后门”往往比“走正门”办事效率更高,使得公正竞争这杆称偏向于后门一侧,失去了公平的意义。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看似正常的招投标,却隐含着暗箱操作的特点,如有的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所属单位的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等[4]。

2.3 评标方法不规范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国内评标方法显得有些不规范,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进行明门规定,这就使得评标的主观性较强,显示出自由性和随意性的特点。而且国内评标多以造价为主要参考对象,导致一些招标方单纯依靠报价高低决定定标对象,严格缺乏规范性[5]。

三、 管理部门对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种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政府相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尽可能的进行自身能力的不断提升。对于国内招投标管理的对策如下:

3.1 彻底清查投标企业的资质

在评标时,必须对所有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清查,将弄虚作假的企业清除出去竞标队伍。为了避免一家企业操纵几家企业进行竞标的行为,必须严格审查,从企业的发展、能力、资质、影响、业绩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合作关系等等进行入手,对可能联合竞标的企业进行处罚,从而使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合理、公平、公正。

3.2 有效运用市场监督机制

出于公平竞争的需要,有必要运用市场监督机制进行评标结果的后期监督。即评标结果需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投标企业认为中标企业存在哪种不具有中标资格的项目,都可以进行申诉。由于市场监督本着优中取优的原则,如果未中标企业综合实力、以往业绩以及质量合格率等都较中标企业强,而且造价在合理范围内,那么未中标企业有权要求进行重新考量中标单位。以防止以低价骗取工程款项,实现真正的以市场为导向的招投标。

3.3 规范评标方法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中,为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招投标,有必要推行专家评标模式,即由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评标团,既可以对投标单位和投标文件有一个综合的全方位的评定角度,又可以提高评定的速度和质量。为了达到一目的,在组建专家组时,需要拟定一定的专家类别,如工程图纸汇审专家、监理专家、施工工艺专家、施工材料专家、施工设计专家、建筑工程招投标专家、工程造价专家等等,这些专家负责施工的各个环节,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把关,为了公正性,专家组成员需要人品、工作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由监管部门负责敲定。在评标的过程中,可将各个投标方的报价清单同时列出,方便对比,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好,杜绝竞相低价和串通高价的现象。针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各项降低费用措施,质量保证方法,缩短工期的组织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综合考虑技术标和商务标来进行评定,切忌一味追求低价。评标时的大量计算工作,可由组成的专业小组的计算人员来进行,方便复核,从而减小误差。

四、 总结语

无论国际还是国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需要政府管理、市场监督、企业参与,才能在施工企业中优中取优,在降低工程造价的同时,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杨巍,张环.国际招投标文件的特点及翻译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5,(03):48~50.

[2] 朱镝.浅析我国工程招投标与国际招投标的区别[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1,(04):47~48.

[3] 韩秀红.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