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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电力工程自动化 施工管理 问题 应对办法
引言
由于逐渐创新科学技术,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在电力工程建设发展中充分应用和创新先进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推进了电力工程自动化发展进程,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在全球的发展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提升。相比工业发达的国家,我国在电力工程自动化的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上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和突出的优势,然而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因此,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的现状,针对突出问题展开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而为我国电力自动化施工管理奠定基础,为其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1、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国内的电力工程自动化的施工管理最为突出的发展现状是,通过施工图纸进行预算,强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同时强化合理的控制施工中的技术人员以及材料设备等施工的损耗,在电力工程基础设施的筹建的企业中,通常选用内部定额的形式来进行预算,加强企业的内部成本控制的管理模式,来开展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的管理工作。在电力系统自动化施工的管理与技术不断提升过程中,由于自动化施工项目日益增加,造成电力工程建设的施工和管理等多方面产生了大量不确定的因素,因而造成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中问题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1 施工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电力施工项目不断增加,施工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个电力工程的建设难度系数都会变大,承接整个工程项目的企业也会有很大的压力。这就使企业在对整个项目进行研究的时候,没有办法做到细致和精确,使得电力工程的难度系数增大,这是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1.2 施工管理流程不合理
目前,在对电力施工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有很多不合理但是又实际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操作时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使得在最终审核、检查验收和决策预算等关键步骤没有很好的控制和组织。电力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操作不规范已成为比较常见的问题,导致电力工程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不断累积和潜伏,对电力工程的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使电力工程出现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问题。
1.3 管理环节过多
在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物资设备较多,造成能供应的物资设备严重匮乏。通常而言,物资生产厂商生产的产品较多,难以确保各个产品足够的质量,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中应用的大量物资质量不过关。实际上电力工程应当严肃谨慎,如果工程中出现任何细小的问题,或者在建设项目工程中使用的产品不达标,则可能导致安全方面不过关,存在大量的隐患,将来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发展。在电力施工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问题均会严重影响整个工程的发展,难以顺利开展电力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
2、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2.1 加强质量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质量至关重要,在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过程中,质量计划的编制和质量保证和有效控制,都是其项目质量的核心所在,此外,确定质量宗旨、确定工作目标,在电力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中采取编制质量计划、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安全性等内容,实施健全完善的施工管理都发挥着的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而言,必须遵循有关电力工程的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统一的施工标准,设计科学合理的文件,根据工程合同对项目安全与经济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规范具有极大的必要性。保证电站机组一次性点火成功且在一定时间内持续运行,进而保证有效交付电厂顺利开展商业运作,实现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的质量目标。电力工程的自动化施工的质量控制是采取不同的作业技术和活动来满足质量需求,用监控的项目活动过程和结果来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判断工程质量是否达标,便于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法来消除不合格因素,保障了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的质量。加强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质量的管理有利于从各个方面对项目的施工技术进行加强,更能促进工程的有序进行。除此之外,电力系统自动化能在有利的环境下投入使用全依赖于实现了电力工程自动化的质量管理。
2.2 完善成本管理
资金在任何项目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施工成本管理技术是控制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的成本的有效措施,其能够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电力工作发展过程中一直需要考虑的话题。施工成本管理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全局把握,在项目招投标前期,根据设计的内容,对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控制,并制定相应的预算制度,以大体型把握施工的成本。②分层细化的对项目进行研究,对工艺材料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最小化的节约成本。
2.3 强化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中包括了大量具有危险性的带电作业与高空作业,这些作业的安全系数较高,风险较大,因而也使得电力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对防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工作与安全监督以及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安全管理能实现充分保障顺利实施电力工程,做为一项关键技术在施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要做好施工环境的调研工作,对施工的现场环境、地理形态等进行现场的勘查与细致的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现存的安全质量隐患等问题,加强施工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在制定施工方案与图纸的过程中,对于安全的管理进行技术安全应用和安全措施的编制,充足的发挥现场施工内的安全警告标示的提醒与防护作用。在积极开展施工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过程中,增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其施工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将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技术贯彻落实到位,并有效应用安全措施;针对现场应当积极做好安全防卫工作,特别是危险系数较高的作业,要采取保障安全措施,对施工期间的动态进行实时跟踪和掌控,对于施工期间的违规操作,未能根据操作流程执行的施工行为,在现场立即纠正,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施工管理等。
2.4 使用现代化管理软件
通过专业的现代化管理软件合理控制进度,并且有效控制费用与资源管理,不断适应项目软件的需求。这一软件的作用为平衡和优化资源配置,根据进度的需求,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商的人力资源,在确定的工作量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现实相符的科学的进度计划,而不仅仅是根据积累的经验确定定性计划。在工程管理实际中,通过现代化管理软件有效提升管理效率。
3、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基础上,各行业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电力资源。但是,在我国电力行业目前发展的背景下,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有效解决,唯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才能保证有效实施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进而实现顺利发展电力行业。
参考文献:
[1]闫军杰. 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J]. 科技展望,2015,
04:106.
[2]韩晓旭. 电力工程自动化施工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J]. 技术与市场,2015,07:332.
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范文2
一、把握重点,着力提升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按照“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坚持四个‘狠抓’、夯实一项基础”的工作思路,即以提升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主线,突出水库、河道及水闸的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重点,狠抓“河段长制”深化完善,狠抓城市管理河道生态管理检查考评,狠抓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狠抓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全市水利工程档案资料的整合与建档工作,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全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关科室、各区县水务局)
2.突出抓好水库、河道及水闸工程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依据省河道堤防、水库和拦河闸(坝)工程管理3项绩效考核标准,严格督导检查与考核,大力强化全市水库、河道及水闸工程的组织、安全、运行和经济管理,注重对各级水管单位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训,加大对基层水管单位软、硬件建设的技术指导,落实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支撑。(水库工程管理科、河道工程管理科、各区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处)
3.扎实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在沂源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省级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淄川区、博山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明确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小型水库的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三级责任人,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及维修养护措施。(水库工程管理科、淄川区水务局、博山区水务局)
4.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类水库大坝、河道水闸和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水库大坝“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级责任人和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基层水管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预报、应急抢险、事后处置等规章制度,细化工程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方案,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加强工程的科学调度,督促各水管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进行控制运用,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二、发挥职能,着力挖掘河道水系生态管理效能
5.深化完善“河段长制”管理机制。把握省水利厅、财政厅有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下大力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稳定的河道管理奖补资金投入机制。结合孝妇河“治用保”工程“河段长制”试点,积极探索孝妇河“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保障”管理模式。(河道工程管理科,各区县河道管理处)
6.狠抓城市管理河道生态管理检查考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密切配合市城管委抓紧抓好全市河道生态管理检查考评工作。优化河道生态管理检查考评标准,建立定期巡查、整改制度,加大对区县河道生态环境、“河段长制”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情况的检查考评和业务指导力度,以考评促整改落实、抓建章立制、谋提速增效,稳步推进全市河道生态管理工作再上台阶。(水政科、各区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处)
7.推动小型水库管理立法工作。针对工程管理实际,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认真做好《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出台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市河道管理办法》修订立项工作。(水政科)
三、强化措施,着力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基础工作
8.做好涉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完善我市涉河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采砂等许可事项的审批后监督管理制度。参照市级联合审批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程“五项巡查”制度落实,实行情况调度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依法依规,严把涉河建设项目预审、审查、洪评、监管和验收关,保证建设方案、工程补救及其他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做好全市骨干河道及其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监理科、各区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处)。
9.做好小清河胜利闸、分洪闸日常养护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小清河防汛工作。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做好金家闸重建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胜利河入清闸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达标工作和分洪闸争创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准备工作。(闸管所)
10.做好水利工程档案资料整合建档工作。确认全市境内河流数量、分布及流域面积;确认全市现有水库数量、分布及工程参数;确认全市已封堵、保留、达标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权属。建立全市水库、河道工程档案,强化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夯实管理基础。(河道工程管理科、水库工程管理科、各区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处)
四、从严治党,着力推进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范文3
1水质管理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各水厂加强供水水质管理,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制定水质检验和监测、应急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水质监测档案,并定期对水厂水和管网末端水进行取水,市疾控防疫部门负责水样检测,保证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供水管理中心设立了化验室,购置了仪器、设备和药品,配备专职化验人员6人,每月2次定期对各处供水工程取水化验,通过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2建议措施
2.1合理布局水源
目前供水工程主要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供水目标主要是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基本能满足农村供水需求,水源有保证且水质良好。但从提高供水水质考虑,根据冠县“十二五”规划和近年来用水量递增的趋势,供水量已不能满足用水量的需要,因此,必须合理布局水源,以建设中的冠县当铺水库为供水水源,以满足农民群众不断提高的供水水质和供水量的要求。
2.2水厂规模化改建
目前,冠县各水厂供水规模较小、供水设施及管道渗漏损坏严重,水量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因此改建水厂迫在眉睫。目前,规划水厂联网建设平原水库,为统一供水提供有利条件。工程建成运行后,能够逐步提升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在保证农民生活用水前提下,可兼顾工业用水,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3加强水源保护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设立明显标志,50m以内禁止从事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同时加大供水水质监测密度,取水、蓄水、净化水等建筑物50m范围内,输配水管道及构筑物两侧各2m范围内为第二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冠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做到依法保护供水水源。
2.4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供水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管员守则、维修队伍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逐步规范维修专业队伍,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不断完善供水管理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和维修管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工程管理提供及时、优质和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2.5重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
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范文4
1、通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单位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我公司位于工程建设领域四个片区内,积极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将我公司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清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从源头上做好此项工作。
2、精心制订方案。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活动方案落实到实处,我公司主管领导靠前指挥,指导活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各部门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有关工作。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原则,年初制定安全措施费提取和使用计划,年末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纳入财务预算,确保安全费用专项资金足额提取、专项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努力改善员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4、按照《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室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
5、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标准》的要求,公司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总结。使所有从业人员具备风险辨识与评价技能,熟练掌握岗位及执业过程中风险防控知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岗位。建立安全生产台帐,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各环节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项目部安全建设、现场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范文5
第一条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省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顺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的范围。主要解决已确立的农村高、旱山村和缺水场镇人口的生活用水困难和饮用水水质严重超标问题。
第三条以在正常年份人均日生活供水量50-80升、干旱年份35升,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为建设标准。根据水源、人口、地理位置和投资情况建设不同形式的饮水工程。
第四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主要依靠农(居)民自己的力量。坚持“国家补助、群众自筹、统一规划、群众参建、社会监督”的原则分期分批解决。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区人饮办(设在区水利局)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整村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规划一处,建成一处,验收一处,补助一处,解决一处。
第二章设计批复
第六条设计批复根据典型设计和技术要求,按集中供水、联户供水、分散供水、机井、大口井、水窖、水柜等多种模式进行。在水源有保障且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尽量规划建集中供水工程;在有地下水且蕴藏较深的地方,规划建机井;在有地下水但蕴藏较浅,且农户分散的地方,规划建大口井;对于既分散又无水源的个别农户,采用水窖供水;有水源条件,但水量较小的采用水柜供水。
第七条批复内容包括取水地点、构筑物、泵站、机电设备、输配电线路、输配水管网布置及附件项目。重点放在水源是否可靠、工程技术方案与概算是否合理等方面。
第八条工程批复后,将列入规划解决的农户及人口情况在受益区域张榜公示,由受益农户、村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签字认可。
第三章招投标及材料采购
第九条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农民自建的供水工程不选择承包人的不实行招标。
第十条集中供水工程的土建、安装部分,预算价在20万人民币(含20万)以上200万人民币(不含200万)以下的,按《**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以比选方式选择承包人,或经区政府批准,参照市上有关应急工程项目招投标办法,在公开媒体上资格审查公告,按强制性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超过200万人民币(含200万)的按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第十一条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安装部分预算价在20万人民币以下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包人。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管材等大宗物质采购按《政策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以询价方式或其他法定方式实行集中采购。杜绝一味追求便宜价格而降低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再生塑管和有毒的管材(建议各地选用价格适中的PP-R管)。关键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要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四章施工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省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省乡镇供水技术标准》、《**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场镇饮水安全工程由区人饮办负责组织实施。区人饮办负责指导全区人饮工程建设质量和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长对本辖区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场镇供水工程项目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费列入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工程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度,待验收合格后补给。如遇特殊情况须变动设计的,必须事先报请设计方同意。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施工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施工人员(或技术人员)要认真作好施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第五章补助标准及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方开挖、设备搬运、到户支管和室内设备等均由受益农户自己承担。
第十九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及国家补助部分结算高于259元/人的,按人平259元补助。国家补助部分结算造价低于259元/人的,按实际造价补助(土建补助标准见附表)。
第二十条项目区农户自建工程验收后,将验收内容和工程质量认定结果在工程所在的村社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由受益农户或受益农户代表在所在乡镇领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助款。
第二十一条对实行招投标承包的工程,先按工程进度支付70%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开具税务发票并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审计意见书和区人饮办验收组出具的《顺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批复、验收单》及区人饮办审签的《顺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报帐结算单》,到区人饮办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按规定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饮水安全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由区人饮办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饮水安全资金拨付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资金使用按既定程序由区人办主任“一支笔”审批;二是按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拨付资金;三是坚持资金随项目走,资金拨付必须与项目计划相衔接,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计划。
第二十四条强化过程监督。区监察局、区发改局、财政局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整个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流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督查,确保工程阳光操作。
第二十五条各地应严格按照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的计划和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凡不按要求造成后果的,由当地政府和村社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工程完成后,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村社写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上报区人饮办,由区人饮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工程效益运行情况和工程管理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工程验收后要以村或社为单位进行公示,并由受益农户、群众代表、村社干部、乡镇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认可,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对群众不满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责令有关乡镇、村社限期整改,否则不予补助,并取消下一批项目计划。
第七章工程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区水利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三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必须明晰产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因地制宜地落实管理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供水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及受益区群众都有依法保护农村饮水水源不受破坏的义务。以库塘、河流、泉水等地表水为供水水源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在取水点设置明显标志和固定告示牌,水源周围100米内不得修建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工矿企业和厕所等;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取水建筑物应设置保护措施,并以井的影响半径范围为水源保护地。
第三十三条供水构筑物和输水管道应由乡镇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置明显标志,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影响供水的其它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建、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为确保供水质量,集中供水工程应有消毒设备,区防疫部门应定期对饮水水质进行检测,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85)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凡因开矿、建厂或进行其它生产建设活动的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工程损坏、人畜饮水困难的,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由破坏、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处理,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坚持“以水养水”原则,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水费标准由区级以上物价部门核定。
第三十七条水费收入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及管理人员工资等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摊派、截留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个人)要依法制止其行为,限期改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私自接水窃水者;
(二)拒不交纳水费者;
(三)擅自拆迁供水设施者;
(四)毁坏供水设备者;
(五)私自切断电源、水源,影响供水设施运行者;
(六)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第三十九条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由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撤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者;
(二),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三)贪污挪用水费,或者;
(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者。
第四十条集中供水工程应设置永久性标志(碑)。
第七章职能职责
第四十一条区人饮办抽调的水利技术干部要认真坚持各种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完善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乡镇党委、政府、村民组织及群众的监督,凡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严惩不怠。
第四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好缺水人口的认定、工程受益范围、群众的组织发动、建设过程中的占地、苗木赔偿、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区目标办、农工办、人饮办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
第九章附则
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青海互助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2-0289-02
互助县位于青海省湟水河北岸,全县共辖21个乡(镇)、294个行政村,总面积3 424 km2,总耕地面积7万hm2。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2 700 m,境内有8条较大的天然河流,均属湟水支流,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兼有牧业的县。水利在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里,互助县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互助县已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星罗棋布,加强水利管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建国以来,互助土族自治县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水利事业的发展,不断扩大农业灌溉面积,改善灌溉条件,完善、创造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是水浇地面积从1978年的逾0.67万hm2增加到目前的1.42万hm2。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0 km2,57条小流域得到了综合治理,各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达66%,年保水量达3 073.53 m3,保土量达53.41万t;完成坡改梯3.07万hm2。经过多年努力,该县逐步建立了水利管理和发展五大体系(水利经营管理体系、水利工程投资体系、水利法制体系、水利服务体系、水利工程收费和管理体系),水利建设步入了“快车道”。仅2003年实施水利建设工程项目14项,总投资3 185.8万元。截至2003年底,互助县共建成水利工程18类623项,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达2.59亿元。水利工程控制灌溉面积1.42万hm2,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17.5万人、18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其中:南门峡水库管理所管理南门峡水库(中型)1座;南门峡灌溉工程管理所管理南门峡灌区1条;21个乡(镇)水利水保站管理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29座、涝池50座,治沟骨干工程15座、淤地坝29座、电灌站87座、水轮泵站3座、灌溉机井48座、喷灌工程6处、小水电站8座、万亩灌区9条、民营渠道71条、人畜饮水自流工程223项、人畜饮水机井3项、人饮小高抽10项、人饮人工井22项、集雨利用工程1项。
2管理机构概况
2.1机构设置及职能
全县设水利管理队和21个乡(镇)水利水保站,另设南门峡水库管理所和南门峡2级电站。
互助县水管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包括水库)、水费征收、水库蓄水、安全运行、行政管理及防汛工作,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乡(镇)水利水保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和维护,依法管理乡村供水,开展水费征收,兼有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政监察、防汛抗旱、农田基本建设、水土保持、水利执法等职能。
2.2职工队伍构成
水利管理队共有职工19人,正式职工按人员结构划分:技干12人,工人7人;按文化结构划分:本科以上学历2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9人,高中以下4人;按技术结构划分:工程师5人,助工8人,技术员6人。
南门峡灌溉工程管理所共有职工62人,其中正式职工32人、群管人员30人。正式职工按人员结构划分:技干9人,工人23人;按文化结构划分:本科以上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以下24人;按技术结构划分:工程师1人,助工4人,技术员19人,职员8人。
南门峡水库管理所共有职工18人,其中正式职工15人,群管人员3人。正式职工按人员结构划分:技干5人,工人10人;按文化结构划分:本科以上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5人,高中以下5人;按技术结构划分:助工2人,技术员13人。
21个乡(镇)水利水保站共有职工270人,其中正式职工109人,群管人员161人。正式职工按人员结构划分:技干31人,工人78人;按文化结构划分:本科以上学历4人,大专学历10人,中专学历24人,高中以下71人;按技术结构划分:工程师2人,助工35人,技术员71人,职员1人。
3工程管理的形式
互助县基本上形成了县、乡、村、社4级管理网络。水利工程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管护和群众管护相结合的原则。县水务局主管全县的水利工作;乡(镇)水利水保站负责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水利工程跨社的由村管理,跨村的由乡(镇)管理,跨乡(镇)的由县管理。其中,除南门峡中型水库和南门峡二级电站由县水务局设管理单位直接管理外,其余小型水利工程目前的管理形式主要有4种:一是由基层水利水保站直接管理。①由在职职工直接管理工程,负责维修、养护、管理、征收水费。管理的工程项目是部分小(一)型水库、1座小水电站。②由在职职工负责检查、维修和技术指导,征收水费、监督检查群管人员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由群管人员负责工程日常的养护、管理。群管人员的工资在水费中支付。管理的工程项目是部分小(二)型水库、万亩灌区、部分人畜饮水工程、电灌站、机井、喷灌工程。③由在职职工负责检查、维修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群管人员和村社负责管理的工程,给管理人员补付工资,管理的工程项目是部分小(二)型水库、涝池、淤地坝、部分骨干工程、民营渠道、集雨利用工程等。二是承包管理。主要项目是部分涝池、小型水库。三是转让管理。主要项目是涝池和小型水库20座,人饮工程2项。四是拍卖管理。主要项目是人饮工程24项、电灌站6座、机井7眼。产权属管理者所有。
4乡(镇)水利水保站的作用
4.1宣传工作
主要宣传以《水法》为主的水事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1]。针对农民群众水商品意识普遍不强的状况,在县水务部门的安排下,各乡镇水管站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传统节日和大型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逐步改变农民群众的陈旧观念,不断增强依法交纳水费、保护水利设施的意识。
4.2工程管护
对水利基础设施的管护,是乡镇水管站的一项主要职能。水利工程的管理,不仅需要一支较强的管护队伍,也需要良好的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管护工作,经县人大通过、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了《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护条例》,各乡镇水管站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人员少、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不断强化了管理工作。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互助县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已形成了较好的运行机制。
4.3协调工作
过去因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沟通不够而发生的水事纠纷不断,甚至酿成群体性械斗事件。乡村干部为避免引发更大的矛盾,处在第一线解决纠纷,影响正常工作。针对这一现状,互助县制定了各灌区的《灌溉制度》,对每个村社的灌溉时间作出了具体安排。近年来,乡镇水管站在维修管护好渠道的同时,注重协调工作,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在集中灌溉期间,制定应急措施,水管人员分头巡渠检查,避免了因灌溉用水而发生的冲突。
4.4水费征收
征收水费是水管站的一项主要任务[3]。水费是水利工程养护维修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是水利工程管理的经济支柱。为了提高全民水商品意识,确保“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互助县制定了《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为落实好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乡镇水管站加强了宣传工作,在力争足额征收水费的基础上建立水费台帐。在水费的使用上尽量做到开支合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坚持季度站务公开制,及时公开水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水、吃上明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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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水利执法
为依法有效地管理和保护好水利工程设施,该县相继制定了《互助县小型水库管理试用办法》《小型渠道管理试用办法》《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等,促进了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建设。乡镇水管站作为执法主体,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照章办事,使多数水事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了工程安全运行,树立了水管单位的良好形象。
5工程运行管理
全县已建成的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遍及全县的川水、浅山、脑山地区。这些工程在多年的陆续建成及运行管理中,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资,群众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全县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兴建水利工程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效益,而工程运行的效益,必须通过科学的运行管理才能实现。因此,为了使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确保农田适时灌溉,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稳妥发展,根据《青海省水利工程管护条例》和《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护条例》,水利管理队加强了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一是在部分乡(镇)进行试点,按“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在全县落实了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后,责、权、利明确,确保了安全运行,提高了工程效益。二是加强了县域内水利灌溉工程的管护维修力度,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逐年对一些水毁、险工险段工程进行了除险加固和维修,保证了农田灌溉。三是逐步落实和完善了水利工程定权划界、清产核资、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建立工程台帐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同时规范了运行管理环节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工程运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四是根据水法规,加强了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彻底转变了长期以来“只讲人治,不讲法治”的行为,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走上了法治化管理轨道。五是加强了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为科学管理建立一支较强的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4]。
6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全县大部分渠道由于建成年代久,建设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还有部分水库带“病“运行,设施不配套,毁坏严重,不能正常蓄水和供水,影响农业灌溉。
(2)工程管理经费紧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不能保证老化失修工程的维修。
(3)落实水浇地面积工作难度大,计划征收亩数过高,实际征收亩数低,增加水费征收任务完成的难度。
(4)乡(镇)站综合经营虽有开展,但还缺乏力度,跟不上体制改革的要求。
(5)部分农户仍然缺乏自觉收缴水费的意识,极少数乡(镇)站的水费征收工作还不够扎实有效,征收力度不大,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6)工程管理粗放,科技含量低,未步入正规化管理。
(7)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义务工,造成水利工程清淤、维修、日常养护等用工方面的难度加大。
(8)科学合理界定乡(镇)水利水保站的归属,因现行体制不顺,大部分乡(镇)站将60%~70%的精力放在乡(镇)政府授权按排的包村、收费税等行政工作上,无形中削弱了乡(镇)水保站的管理力量。
7参考文献
[1] 李广敏.采取综合技术措施提高节水农业水平[J].华北农学报,2003, 18(S1):23-25.
[2] 汪文萍,张祖林.浅谈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现状与出路[J].湖南水利水电,2006(3):113-114.
[3] 李兵.枞阳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J].水利经济,2008,26(1):43-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