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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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生态环境;责任;生态补偿;保证金;方法建议

1 明确补偿主体责任主体

1.1 煤炭生产企业的恢复责任

针对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都规定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煤炭生产企业直接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因此,煤炭生产企业应是对煤矿区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直接责任主体。

1. 2 政府的恢复责任

对于计划经济时期内形成的大量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难以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已经灭失的,应由政府负主要恢复责任。政府承担的主要义务包括: 成立专项恢复治理小组, 提出已报废和即将报废煤矿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实施方案, 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1.3 煤矿区生态环境补偿责任主体

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的责任主体应是煤炭生产企业、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煤炭资源输入地区、煤炭消费者和消费企业等煤炭资源开发的受益者。

2 补偿途径与方式

在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过程中, 补偿主要有以下4个途径:

2.1 国家补偿

对煤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央政府应对煤矿区生态环境(尤其是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的恢复给予一定财政拨款和补贴,或通过项目支持形式对重点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应安排配套资金。

2.2 区域补偿

区域补偿主要是指煤炭资源输入地区(如华东、华南地区)对煤炭资源输出地区(如晋陕蒙地区)的补偿或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产煤落后地区的补偿。如山西省将部分煤炭资源输出至浙江省,而煤炭资源的开发对山西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这些生产活动给山西省带来了环境损失,则应当由受惠地区浙江省反哺煤炭资源输出地山西省。

2.3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之间的环境补偿

上游产业煤炭企业为下游产业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企业提供了煤炭资源,却造成了煤矿区的环境破坏,煤炭工业经济发展往往更多地受生态保护责任的制约而不如下游产业发达,受益的下游产业应当反哺煤炭企业。

2.4 自我补偿

煤炭资源城市或省区地方政府对直接从事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个人和企业进行的补偿。

3 合理确定保证金的征收渠道、标准与办法

3.1 多渠道筹集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3.1.1 政府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转移支付

目前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用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比例很少,而且补偿费用返还到资源所在地的比例也非常小。应当明确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按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治理, 使生态治理费用合法化;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并对地方分成资金的流向做出相应的规定,使更多的补偿费留给资源所在地,使之实至名归,体现补偿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地区的原则。

3.1.3 矿产资源输入地区的转移支付

根据矿产资源的流量,对矿产资源销售价格进行按比例提取废弃矿山保证金,通过输入地政府向输出地政府财政转移的支付方式来实现,也可由矿产资源富集区政府根据矿产资源输出情况,按照比例统一征收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3.2 以重置成本确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标准[1]

以现有的技术水平,还拿不出能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资源损失的标准,矿山开发所造成的环境破坏难以货币化,加之矿山开发波及影响范围广,涉及行业和人口多,因而生态损害程度难以准确测算。

因此,按照重置成本法来确定矿产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标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当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应该略高于可能产生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用,这样可促使单位和个人尽早采取措施,积极去恢复和治理;如果过低,就难以达到用经济手段管理矿山环境的目的。

4 适合我国的保证金制度的方法与建议

4.1 加大中央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转移支付力度

加大国家对资源省份的政策倾斜,尤其是加大对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工业基地和一些闭坑的老矿区的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专项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等中央财政转移支持力度[3]。政府的直接预算支持和各种专项补贴以及必要的政策支持,是资源型产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4.2 制定实施区域间、上下游产业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

可以通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煤炭产区提供援助资金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直接或变相补偿西部地区[4]。还可以在煤炭源价格中增加部分环境补偿费用或对煤炭消费企业征收环境恢复补偿税(费),将这些税收或收取费用用于对煤炭企业进行环境补偿。

4.3 征收生态环境税

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进行征收[5]。可以对资源型城市给予税收全额返还,专款专用。所返还的税收专门用于资源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一的生态环境税。设立固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金渠道,不仅可以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问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的规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而且可以消除部门交叉、重叠收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现象。

4.4 引入市场经济手段[6]

4.4.1 排污交易制度

目前由于中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还没有全面实施,排污权交易还处于试点阶段。建议尽快健全排污交易制度,利用市场规律保护和改善煤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4.4.2 配额交易制度

配额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京都议定书中清洁发展机制(CDM)关于削减二氧化碳是配额交易的重要实施途径之一。我国在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问题上可以借鉴此机制,积极开展配额交易制度,实现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补偿。

5 结语

建议现阶段我国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办法应以国家补偿和煤炭生产企业补偿为主,自我补偿为补充,并逐步开展区域补偿和下游产业对上游产业补偿的办法较为切实可行。由于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的缺乏,现阶段补偿的方式应以资金补偿为主。但从长远来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育和技术形式的补偿即造血型补偿,能帮助煤矿区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自我发展机制,使外部补偿转化为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 卜华,吴丽君,曹创. 煤炭成本核算体系的研究[J].中国矿业,2007,16(3):64-66

[2] 黎元生,胡熠. 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恢复补偿机制.中国国土资源济.2008,08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2

由于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不同省份,流域内行政单位的发展规划各不相同,上游至下游出现不同特色、不同类型的产业。其中,煤电开发、白酒酿制、农业生产、旅游开发等是赤水河流域的代表产业。同时赤水河流域是以国酒茅台为代表的中国优质白酒生产基地,同是也是贵州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随着流域的快速发展,流域环境质量逐年下降。由于流域各地经济发展起点低、底子薄、总量小,要在2020年与全国一道同步实现小康,有巨大的发展压力,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保护的压力,环境保护设施欠账大。尽管每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解决环保基础设施问题,但由于贵州省及流域各县(市)属于边远落后地区和革命老区,财政收少,财力薄弱,投入环保设施的资金有限,环保设施远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为加快贵州及周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赤水河流域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有多渠道的资金来源,从国家层面来建立生存补偿基金制度,更能整合资源统筹各方面行动,有利于推动生态补偿制度在赤水河流域先行先试。建议国家将赤水河流域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试验区,积极探索从国家层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流域各县进行生态补偿,提高流域各县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国际旅游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D91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116-02

一、国际旅游岛与环境保护

我国旅游综合实力居世界第五,但是与世界公认的旅游强国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这种差距的核心是旅游产业的国际化水平低和旅游业的开放水平低。此时,建设我国的国际旅游岛成为发展我国经济、提升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一个重要的途径。海南省作为我国唯一一个热带省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独特的热带海岛风貌、海洋生态景观以及丰富的油气资源、海洋渔业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使这里的空气、水体等环境质量一直处于全国一流水平。海南省如此巨大的资本和优势使其成为当仁不让的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但建设国际旅游岛只有这些先天性的优势是远远不够的。在近几年的经济发展中,由于忽略了环境的保护,海南岛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一些人为破坏,自然资源受到掠夺,出现如:森林面积锐减,生物多样性惨遭破坏、西部土地荒漠化严峻、污染情况突出、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下降等等的环境问题,而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不足以应对建设国际旅游岛所面临的问题,建设一个世界水平的国际旅游岛需要更有针对性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立法来保障。根据国际旅游岛的含义和标准,海南省不仅需要拥有国际标准的服务体系,更需要加强自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来保证国际旅游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我国在国际的影响力的关键。因此,完善建设国际旅游岛过程中的旅游环境保护立法问题便成为最重要的一笔。

二、海南省旅游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分析

(一)旅游环境保护专门性立法缺失

从数量上来说,有关旅游生态保护的立法达到了一定标准,从海南建省至今,有关机关共制定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8件,其中海口市地方法规2件,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6件。海南省的生态保护立法具有与其他地方不相上下的普遍性,海南本身生态系统脆弱,加之国际旅游岛是一个新起的建设项目,因此在专门针对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关旅游环境保护的立法稍显不足,没有专门性法律规范来针对国际旅游岛发展中出现的破坏旅游生态环境的现象,总体来说达不到建设国际旅游岛应有的标准。且有关环境保护立法仅着重正面的保护性立法,而忽略了禁止性立法和引导性规范,在防治以及惩治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立法很少,行政管理的强制手段单纯,对环境破坏的责任承担方面略显单薄,因此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防治和惩罚作用。

(二)缺少因地制宜

海南省要建设国际旅游岛必须针对旅游生态环境来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但是现存的规范多是具有最普遍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缺少对旅游环境现有状况的针对性。首先,随着海南工业的崛起,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工业发展中对环境的保护问题,使海南工业在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对环境的破坏减小到最弱,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其次,海南是一个农业资源丰富的大省,应该利用起这个先天资源开发热带观光休闲农业来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增加海南特色旅游项目,因此需要有关法律来规范;最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观念的革新,旅游业发展兴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来到海南岛旅游,但海南岛旅游资源仍在开发中,导致旅客流量大与景区合理容量的矛盾,从而对旅游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对此并没有相关环保法律来规范。

(三)可操作性弱

由于着重正面的保护性立法,而忽略了禁止性立法和引导性规范,通常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运用罚款的方式,而罚款的数目不高,难以达到法律的威慑作用,加之部分民众环保意识以及守法意识薄弱,对于此种情况权衡得失后,在利益的驱使下,更容易导致以身试法,同时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反过来容易影响旅游者的生态意识而导致景区内不文明破坏环境的情况出现。因此,应该加强禁止性立法,保护性与禁止性立法双管齐下。另一方面,有关破坏旅游环境的责任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对各种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不严格,对于《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第二部分所重点倡导的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问责制没有贯彻落实。因此对于有关旅游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的执法不到位,立法体系可操作性弱,旅游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亟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规范。

三、完善的具体建议

(一)因地制宜完善立法

总体来说,应继续实施贯彻《海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突出海南生态旅游,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理念,强调建设国际旅游岛需以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循环开发利用为前提,使其发展必须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同时制定配套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在科学有效地使用旅游资源的同时改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保持生态旅游的可持续性。具体上,其重点发展海南热带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度假休闲游,同时发展海洋生态游、热带雨林游、动植物观赏等生态型旅游,划定特定的区域为环境保护区域,即“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引进世界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和机制,治理各种污染,采用严格、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工农业生产和从事经济运行、城市环境的特定区域。”为此制定相应的生态旅游法规来规范,如《海南生态旅游去保护条例》、《生态旅游景区服务条例》等等,另一方面,根据海南独特的人文习惯,可以通过对生态环境有辅助作用的其他方面规范,如对海南本地居民住宅区的设计规划应如何合乎生态型发展,形成生态示范区、对海南的学校教育开设生态教育辅助课程,使本地居民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等等。

(二)重点突出、全面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应完善且全面,做到多方位协调规划,既考虑到环境效益,还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便获得最佳的综合效益。生态旅游的目的不仅是促进消费,还要提升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更好地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因此,海南省应针对旅游环境完善生态保护立法。

首先,不仅要制定正面的鼓励性质以及引导性的法律法规,例如鼓励各地依据自身优势发展特色旅游项目,吸引多层次的游客,鼓励发展热带观光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业产业、品质优良的服务业,鼓励投资“三废”治理等,以引导性经济刺激的手段鼓励环保产业等等;还要完善禁止性、惩罚性的法律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明文禁止,做到事前防范,对于政府失职行为、旅游机构和游客破坏旅游环境的违法行为制定明确的权责制度,严格惩罚,责任明确,做到事后惩罚,双管齐下,全面规范。

其次,注重政府对环境的监督管理行为,使政府起到监督和引导的作用,对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做出规定、指正,具体规划各种行为,如通过补偿补贴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引导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扩充相关机构行政职能,落实旅游发展委员会统领地位,统一指导各个机构发挥环境保护作用等等。正确引导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观念,重视公众参与,注意对旅游保护区当地居民的教育工作,加强财政支持,使人们成为保护区的主要信息来源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主力军。

(三)加强执法与监督

执法是旅游法律保障的关键,决定了旅游法规是否能切实发挥作用。执法不仅要依法,还要有针对性和准确性,即依据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中的自身情况,形成一套结构合理的运作机制,健全执法机构,充实人员,清理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净化执法环境;重新审定行业公安、企业公安执法权限;执法公开透明,将各单位执法的范围、办事程序、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报警途径于网上、报纸等形式公开,晓之于民,以更好地促进公正公平。

除此之外,更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监督管理体系应该是由政府和民众相结合的。从政府方面,首先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调整建设国际旅游岛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行为,建立健全旅游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其次要切实重视生态环境状况的考核,将考核标准作为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使党政人员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最后完善行政管理部分的处理方式,改善单一落后的处罚方式,除罚款外,可以实施各种行政处罚手段,如责令改正、吊销营业执照、拘留、诉讼等等,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责任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更加严格的生态环保标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问责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民众方面,总体来说要建立健全全民参与制度,保证民众充分参与建设国际旅游岛中环境保护所带来的切身利益,以促进其积极持久且自觉地维护生态环境资源。首先要重视思想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完善法律教育机制,树立起民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全民身体力行地投入到环境保护中去;其次,考虑建设推广旅游股份合作制,并给予立法保障,使民众成为旅游开发经营的股东,优势旅游经营的劳动者,激发其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自觉性,达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再次,注重政府与民众监督的互动,例如建立全省性质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包容结合社会上一些松散的力量,集众人之力扩大影响,不仅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权威机构,更能成为沟通政府与民众之间最有效的桥梁,自上而下对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最后,为保障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应从各个方面为民众实施监督权提供实际有效的途径,如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专门信箱、建立网上举报,让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同时为了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应对有突出贡献的人给予实际的物质奖励。

参考文献:

[1]林煌.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背景下生态旅游的发展[J].管理观察,2009(13).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高职教育;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创新建议

近年来,随着教育行业的蓬勃发展,高职教育也有了不小的进步。但与此同时,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迎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其管理生态环境的问题影响越来越大,不利于我国高职教育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所以,增强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改革研究具有强大的现实意义与社会意义。

1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创新的重要性与必然性

从必然性角度分析。近十几年来,国内高职教育制度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有效缓解了高职教育体系人才供给不足的严重问题,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现实生产力对人才提出新需求间的矛盾。只是高职教育生态环境还缺乏创新力度,这使得高职校园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工作受到严重的阻碍。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也就使得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创新必不可少,是大势所向。从重要性角度分析,现阶段较为缺乏人文关怀的高职文化生态环境,很容易让缺乏自我调节能力或自我调节能力不足的学生陷入心里压力中,比方说学业压力与就业压力等。从而学生也就很难有着比较轻松愉悦的心态进行自我创新精神与创新活动的培养。其次,在高职教育管理工作中,教育生态环境管理在其中占据中重要位置。而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直接限制了高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为高职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阻碍了高职教育的发展。因此想要改善这种情况,就要要对高职教育生态环境进行合理创新,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才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由此可见,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创新的重要性。

2现阶段高职教育管理生态呈现出来的情况

2.1重视行政权,忽略了学术权

相较于普通全日制高校而言,高职院校是以实用性与职业性为教育主导方向的知识文化传播、学术研究等重要场所。只是从现阶段总体分析国内高职院校大多将重点偏向于行政方面,反而忽略了学术方面。这些高职院校过于扩大化行政权的举措严重影响到了自身正常的生态环境。高职院校出现重行政轻学术的原因复杂,一方面主要是院校里面的学术资源配置弱化,行政权力影响颇大,院校高层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多是行政人员身份。所以这也很容易导致高职院校倾向于行政方面,从而造成学术范畴缺乏足够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严重干预了学术管理。在学术科研经费与教学收入上,以及职务晋升、学术话语权等上面的行政干涉过多,直接会对高职院校教师进修学术研究与人才培育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造成严重打击。除此之外,高职院校也由于过度的行政干涉,造成学术腐败。而官本位思潮盛行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在这样不健康价值观念的影响下,非常容易诱导学术人才向行政方向发展,难以专心致志的做学术研究与潜心教学。如此畸形不健康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高职院校管理水平的提升与发展进步,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高度重视这方面的问题。

2.2管理模式单一陈旧

许多高职院校的管理观念拥有滞后性,缺乏先进性。而且由于以行政为主导运行模式下的高职院校,也容易造成管理生态环境的失衡,尤其是在现今社会越来越残酷的竞争环境下与教育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还存在部分高职管理人员留有“当太平管”的老旧思想观念。这种观念影响其在管理问题上追求稳定,害怕革新,抱着为了不出事而不干事的守旧思想。如此也就造成高职院校管理效率日益下降。但管理成本却仍旧耗费不低,学院管理模式僵硬化。与之相反,也有高职院校过分贪大求全,在学校未来发展规划上好大喜功,喜欢将改革措施流于表面,没有落实下去。从而也就造成学院规划和实际不相符合的情况,生搬硬套现象突显,对学院而言没有一点成效,全是表面功夫。这非常不利于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此外,高职院校内部缺乏一个合理完善的竞争机制,某些高职院校在教育管理、教师管理等上面还没有形成较为科学健全的激励机制,资源分配不公,管理手段单一化,尤其是教师绩效管理不足。把学院老师教学业绩与科研成效等方面和个人工资福利方面勾挂的关系不够紧密扎实。也就影响了学院老师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利于人才培育。

3关于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几点创新建议

3.1创建并完善高职院校竞争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各行各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残酷,但是与之相应的是挑战与机遇也随之增多,只是风险较大。而高职院校想要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中获得发展与进步,也就需要做到顺势而为,根据市场经济规律与特征,把竞争机制有效融入到高职院校中的管理体制里面。以此才能更有效的激活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比方说,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健全教师人才引入的竞争机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与专业定位,以及市场需求,然后进行公开招募,让应聘老师经过竞争适者上岗。借此机会把双师型人才吸引到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用以充实学院教师队伍,壮大师资力量,提升师资水平。另一方面,还需要健全高职院校内部公开竞聘机制。比方说每当高职学院内部重要的人动、职务晋升之类的,均应该根据要求进行公开竞争,择优选用,实施公开的竞聘机制,让众多老师都能够获得一个竞争的机会,以此把高素质人才选到更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业岗位上,尽量做到物尽其用。这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竞争机制,更能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调动起教师的工作激情,努力挖掘人才的工作潜能。

3.2完善人才培养为主导的管理模式

高职院校需要以人才培养为主旨,所有活动皆以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行政权与学术权两者之间的关系,找到两者的平衡点。建设以增强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育为主导型的管理模式。比方说,明确职责,权衡制约好职责与权力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好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内容等,不能多做干涉。坚持以培育人才为本的教育理念,行驶好行政管理的协调服务职能,通过良好适当的行政服务,为高职人才培养打造出健康较佳的管理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创新并健全激励机制。比方说,将薪酬激励机制、学术研究成效、个人福利待遇等不断完善,并进行有机结合,以此最大限度的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又例如,多加重视精神激励,适当关心教师生活、工作以及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提升教师对学院的归属感,有利于凝聚高职内部凝聚力,增强高职学院的整体社会竞争力,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健康有序的发展。

3.3创新教育管理生态环境

高职院校应重视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创新,比方说,创建起有利于培养学生多元创新思维的校园文化生态环境,与之配套的还可以创建起面向社会开放性的校园文化生态环境。这样做有利于在高职内部形成一定的竞争力,有利于学生将来面临社会上的竞争压力,锻炼学生能力。

4结语

因此高职院校想要在日益残酷的市场体制竞争环境中立足并健康发展,其管理工作就应立足于自身特征,尽可能让所有活动皆从学校发展与人才培育的角度出发,创建以人才培养为主旨的管理模式,并科学合理的将竞争机制引入学校内部。除此之外,还需要改善重行政轻学术的情况,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逐渐转变行政只能,明确职责权利,重视学院老师的激励。以此才有利促进高职院校通过不断创新构件良好的教育管理生态环境,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新.改善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对策分析[J].教育现代化,2016(06).

[2]胡俊,胡怀雯.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改革创新[J].嘉兴学院学报,2014(07).

[3]田桂玲.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改革与创新的几点思考[J].现代交际,2013(04).

[4]张健.高职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创新--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文化生态环境建设为例[J].当代职业教育,2010(05).

[5]熊景强.高职教育管理生态环境的改革与创新[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09).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生态翻译学 公示语 语言维 文化维 交际维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公示语是指公开和面对公众,告示、指示、提示、显示、警示、标示与其生活、生产、生命、生态、生业休戚相关的文字及图形信息。旅游景区的公示语翻译是对外旅游开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对于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然而目前景区公示语的翻译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同一公示语译名不一致、翻译版本有语法错误以及译文有歧义性错误等。

生态翻译学是由国内学者胡庚申于2004年提出的全新翻译理论,它是“一种生态学视角的翻译研究”。生态环境不只是语言环境,更涵盖了文化、交际、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原文世界和译者所面对的世界。运用这个理论,译者从自身和所在的翻译生态环境出发,从语言、文化、交际等多个维度对翻译内容进行翻译,从而得到“整合适应选择度”较高的译文。由此可见,生态翻译学将翻译活动放在了一个更广阔的视角下,而不只是囿于语言层面的对等视角。

二、研究方法

笔者带领的五人团队选取了舟山市具有代表性的海岛特色旅游区,如普陀山、朱家尖、东极岛、嵊泗岛、桃花岛等进行田野调查。研究团队通过照片拍摄、文字记录等方式,收集了景区内的公示牌、路标、广告牌、商店招牌、公共场所宣传语及旅游简介等汉英双语语料。然后运用Word文档对所收集的语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导入计算机辅助翻译软件“雪人(CAT)”进行汉英语料对齐处理,建成一个小型平行语料库。随后,运用生态翻译学理论从语言维、文化维和交际维三个方面对翻译文本进行多维分析,探讨译文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并对错误和不恰当的译文提出修改建议,对有待优化的译文提供更恰当的翻译版本。

三、生态翻译学理论下的舟山新区旅游开发区公示语翻译

(一)翻译的生态环境

舟山作为国际性亚热带群岛性海洋旅游基地,坐拥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各2个,其中包括自然风景名胜以及宗教特色风景名胜等,对国内外游客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因此景区内的公示语翻译是否恰当适宜,关系到翻译生态的平衡发展。翻译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公示语本身所应具有的简洁明了的特质,还要适应翻译的生态环境。

(二)语言维度的适应性选择转换

语言维的适应性选择转换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语言形式的适应性选择转换,即书写、拼写、用词和语法是否准确。

1.书写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如大小写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恰当等。以“Lost and found” 失物招领处的公示语为例,根据英语言习惯的要求,在英语公示语中,单词可以全部大写,也可以只大写实词的首字母,因此应改为“Lost and Found” 或者“LOST AND FOUND”。

2.拼写错误

如“Acess with residents” 居民通道的翻译中,“Access”一词拼写错误,而且在用词和语法方面也有欠妥当,这里的with是“和…一起意思”,表示伴随,用于这里并不恰当,应该将其替换为“for”,表示为居民开辟的通道。

3.语法错误

语法错误的另一个例子,“Note: if you need to consume with cash.” 中文释义为“注:如您需消费请带上现金”。首先,这句公示语并不是个完整的if条件状语从句,其次翻译过来的意思为,“如果你需要用现金消费”,与原意不符。建议修改为“Cash Only”,或者“Please Consume With Cash”。

4.用拼音直接代替英文

尽管有些地名等专有名词翻译可以用拼音直接代替英文,但提示性公示语则不应出现此类错误,例如桃花岛的某个“严禁经营设摊”的公示语被翻译成“Prohibit business Shetan”,是典型的翻译错误,设摊、摆摊应该翻译成“Set up Stalls”。

5.景点名称翻译不统一

例如“检票处”的翻译有多种,如“Check-in”和“CHECK TICKET OFFICE”。后者的翻译就显得过为中式和生硬,并且“office”意思比较正式,一般译为“办公室、办事处、部门等”,在此处用并不恰当。

6.不恰当的对译

以“滑泥主题公园”的一个公示语为例:在这里可以清洗你身上的任何污泥,还你一身的“清白”。译文为:Here you can wash your body and will become the innicent。首先“innocent”拼写错误,其次这里的“清白”用在中文中是双关的修辞用法,而双关语所具有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需要译者仔细斟酌,翻译成“innocent”并不正确,“innocent”是清白无罪的意思,而此处的清白只是“清洁”的意思。因此,双关语翻译应该考虑译文是否表达了正确的含义。建议改为:“Please wash the mud here and keep yourself clean”.

综上所述,景区公示语的翻译中存在很多语言维选择转换错误。笔者通过总结得出,公示语翻译需要译者在用词准确方面、语法使用方面以及语义表达准确性方面多加注意。

(三)文化维度的适应性选择转换

译者除了关注语言维度方面的翻译准确度外,还需要关注翻译的生态环境,即“原语文化和译语文化在性质和内容上存在的差异”。 [4] 具体来说便是双语文化内涵的传递和阐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因为文化背景以及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对于同一单词或者句子的会意有所不同,有差异甚至完全相反。因此,为了避免因为文化背景差异对译文的语意产生扭曲与误解,译者需要注重文化维度的适应性选择转换。

例如在一英文公示语中,中文意思为“游山时结伴同行,老、幼者应有亲人陪同,相互照顾”。“For safety sake, travel in pairs, especially for seniors and children.”其中将老人翻译成seniors而不是the old,体现了译者照顾到外国年长游客不希望因年龄而被歧视或特殊对待的自尊心理。另一个例子,情人岛这个旅游景点的名称翻译成了“Valentine’s Island”,没有翻译成Lover而是Valentine,考虑到了西方人对于Valentine’s Day的情节,Valentine意味着浪漫与美好的爱情,所以更能将岛屿的美融入到人文情怀中。

四、交际维度的适应性选择转换

公示语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将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给读者,从而让读者领会到其表达的意思并遵循。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以游客为中心,充分考虑外籍游客的文化背景和接受能力,从而达到语言、文化、交际等多维适应性选择。

舟山群岛有不少景点名称用拼音来代替翻译,例如“东海大峡谷”被翻译为Donghai Grand Canyon,然而没有中文背景的外籍游客们并不能理解Donghai是什么意思,因此这里就没有做出交际维的选择性转换。笔者建议将其改为“Grand Canyon of the East China Sea”.

另一种交际目的无法达到的翻译类型则是将本意完全错译。例如岱山的“红色收藏馆”被翻译成“Red’s Collection”,然而这里的红色代表的是中国工农革命的精神,是一种革命文化历史沉淀的象征,因此单单翻译成Red只是囿于文字表面,并没有传达给游客其真正含义。因此建议改为“Red Revolution Collection”。

四、结语

本文从生态翻译学角度分析了舟山新区旅游开发区的公示语翻译现状。研究团队通过实地公示语拍摄、语料录入与整理、小型平行语料库建设等方式,从语言、文化和交际维度对语料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公示语翻译在语言维度与文化维度方面仍存在一些错误,亟待修改和完善。当然,在目前的公示语翻译中也有令人欣喜的现象,在文化维度方面,译者能够将本土文化和外籍文化同时考虑在内,并给出恰当的译文。舟山海岛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公示语翻译的规范和改善,希望本研究给出的建议能够对舟山新区旅游开发区公示语翻译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帮助与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戴宗显, 吕和发.公示语汉英翻译研究― ―以2012年奥运会主办城市伦敦为例[J].中国翻译, 2005(6):38.

[2] 胡庚申.从术语看译论― ―翻译适应选择论概观[J].上海翻译, 2008(2).

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高速公路 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6-0158-01

公路建设项目经过的区域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和分割土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往往要历时几年,致使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工程概况较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会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同时给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公路建设项目特点

1、公路建设项目是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

公路工程具有投资数额大、回收周期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特点,经过的区域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和分割土地。主要表现为:

1.1公路工程一旦建成,它将成为自然环境中的一部分,不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这是它和一般基础设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最大区别。

1.2公路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建设期的噪声、扬尘、水土流失、生态影响等因素,可能给沿线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带来影响。当然,对于环境问题处理得好的公路带,既是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是沿线居民和当地经济发展的致富路。而一般建设项目,相对规模较小,且多是以经济效益为主要技术特征的。

1.3公路营运期间,运输工具将给公路沿线环境带来诸如噪声、振动等不利影响。对于容易发生洪水的地区,其公路营运期的水系畅通问题,也应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可见,一般基础设施建设或多或少与此不同。

2、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变化大

公路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往往要历时几年,工程线位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而环境影响评价往往在可行性阶段完成,致使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工程概况会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给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难度。

3、公路交通环境问题的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

公路项目突出特点表现在污染源的流动性,污染源强度随着地形的改变、生态环境的状况不同而不同,涉及到包括物理方面和化学方面的影响。公路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调查不仅要调查其生态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大气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还要调查其施工不同阶段产生的环境影响,加大了调查和研究的难度。

二、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问题

1、施工期环境影响基础资料不齐全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期环境影响基础资料还不齐全,如施工占地、开挖方、施工便道、营地、拌合场、预制厂、取土坑、弃土堆等对地表扰动情况,施工期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情况,大部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未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对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造成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中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不能真实、确切地反映。

2、无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

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涉及到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水土保持调查、景观影响调查、交通噪声影响调查、水环境影响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等。目前并没有完整的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验收调查状况,因此没有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建设与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

3、与环评单位信息交流不够

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结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的2个重要环节,环评单位与验收调查单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信息交流。目前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与环评单位信息交流还不够,有时不能及时解决验收调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验收调查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不能及时反映到日后的环评报告中。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施工期管理和环境监测

为了补充完善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中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基础资料,提高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效性,应对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调查,因此应加强施工期管理和施工期的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对施工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影响进行监测,通过数据采集来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以便于施工期环境管理有的放矢。通过施工期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公路建设施工期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调查的有效性。

2、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多样化

常规的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应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监测指标,而对于生态环境的调查往往是定性评价。因此应针对竣工验收监测指标体系中的生态环境监测因子,应用遥感调查技术方法,对公路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验收。遥感调查宏观、客观、动态,可以分析公路建设全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变化,可以为竣工验收调查提供更全面真实的数据。采用多种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监测验收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中的各种指标数值,增强验收调查的说服力度,提高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效性。

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公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间,挖土填土、借土弃土、改移河道、清理表土等活动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生物栖息的生态环境恶化,增大地表径流,增加水土流失。验收期间生态影响调查主要调查工程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措施的有效性,重点调查公路沿线是否存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以及工程施工对其产生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噪声是公路运营期间最大的污染源,验收调查的重点是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规定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在公路沿线受噪声影响的环境敏感点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了解试运营期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还应进行声环境现场监测;同时应根据环评报告车流量预测结果对沿线所有环境敏感点噪声进行中期预测,并提出噪声防治建议。

5、加强环评与验收单位之间的交流

为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效性,应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在设计中应满足竣工验收时达标的要求,环保措施设计中应满足污染物监测采样的要求,生态环境本底值的调查、监测应涵盖环保验收的范围。反之,验收调查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应及时反映到日后的环评报告中。协调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验收之间的关系,就能够保证二者之间的顺利交接,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提高有效性。

结语

对于公路在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往往只能通过公众意见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我国不同团体、不同阶层的群众环境意识相差很大,应慎重识别来自缺乏环境知识的公众意见,避免公众意见中的不公正因素,导致调查结果的局限性。在调查阶段必须进行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公众意见调查及环境主管部门回顾性调查,同时还应参照最新环保要求,提出改进的建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