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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检查报道范文1
XX年,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平安横山”、“和谐横山”为主要目标,立足稳步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按照“管一流工程、创一流效益、塑一流环境、建一流队伍”四个一流的总体思路,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1-9月水库调度运用
XX年1-9月横山水库上游共降雨1002.6毫米(坝上站),同比去年(1306.2毫米)减少23.2%,比历年同期平均降雨量(1477.6毫米)减少32.1%。1-9月水库入库径流量8503.8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6843.2万立方米)减少近一半,与历年同期(13504万立方米)相比减少37.0%。
水库年初水位103.15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5381万立方米;入汛水位103.12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5374万立方米;汛末水位99.72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4588万立方米。
1-9月水库共向宁波供水5283.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81.3%,预计全年可供水700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预定指标;向奉化供水1530.3万立方米,已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预计全年可供水1980万立方米;提供下游灌溉发电及生态用水1472.8万立方米,安全发供电156万度。
二、XX年工作回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我们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了具体落实:
(一)优化水源调度,全力确保宁波奉化城市供水
自扩建以后,水库就承担着宁波、奉化城市供水的重要职责,因此,治理保护源水环境,合理配置各类用水成为当前水库调度运用的重中之重。为此,根据今年降雨偏少、来水偏枯的实际,把保障宁波、奉化城市供水作为首要目标,坚决服从水源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各方用水,合理配置各种用水量,最大限度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用水需要。1-9月份,水库共向宁波供水5283.5万立方米,同比去年(5196万立方米)增加1.7%;向奉化供水1530.3万立方米,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预定指标。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水源环境治理和水质保护工作,定期开展生态涵养和水质保护活动,确保原水质量优良。
(二)立足管理本职,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是水库管理工作的本职和主要任务。自入汛以来,我们就把防汛抗旱作为水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七个强化,三个确保”的防汛新要求,着力落实各种防汛抗旱措施,做好水库水情、雨情、工情监测,保证“思想、组织、方案、责任、技术、物资”六到位。同时,坚决服从上级防汛防旱部门的统一调度,正确处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四者关系,通过河道补充灌溉、分段定时调节等科学调度,确保下游灌区灌溉生产用水和生态环保用水需要。在5-6月份遭受的几次台风袭击中,通过全蓄调度,使下游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充分发挥了水库的防洪效益。
(三)狠抓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平安横山”建设
一是坚持安全至上,不定期开展“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二是继续抓好工程的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按照各种规范、规定进行检查、操作和管理;三是重点实施了大坝背水坡踏步整修、防汛电力备用低压线路改造、库区围墙改造、2#发电机组扩大性大修、电厂厂房防漏装修等建设;四是通过“查制度促规范、查责任促落实、查隐患促整改”三查三促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五是抓好安全防护,对工程保卫人员、电力生产人员、闸门运行人员配备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实行统一着装上岗。通过这些工作的有力落实,有效地推进了“平安横山”建设,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打好三场攻坚硬仗
第一是打好成立“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的硬仗。经过企业资产核查、登记注册等,于3月25日召开了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成立大会暨授牌仪式,成为第一个正式挂牌成立分公司的组建单位。
第二是打好工程防汛体系建设改造的硬仗。从确保工程安全和提高水库防汛抗旱能力的要求出发,多方筹资、挤出资金实施了大坝背水坡踏步整修、2#发电机组扩大性大修、电厂厂房防漏装修、防汛电力备用低压线路改造、电力测试、卫星通讯系统和水情遥测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大坝泄洪闸门3只启闭机安全启闭装置安装、事故闸门减速箱齿轮油更换、2#进水蝶阀维修、大坝2#水平位移计铟钢丝断裂修补、大坝观测仪器F02经纬仪的更新、大坝面板喷水系统管道油漆维护、库区围墙改造、公园亭榭和运动场装修等项目建设。据初步统计,今年各项建设改造费用支出已达89.7万元。共2页,当前第1页1
第三是打好举办第四届宁波市五大水库职工联谊运动会的硬仗。今年我们作为第四届运动会的东道主,于8月份开始组织筹备,在有关单位和领导关心、支持以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10月17日顺利召开了第四届宁波市五大水库职工联谊运动会。我局在本次运动会中也取得了团体总分和二个单项竞赛冠军的佳绩。
(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打造“和谐横山”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按照局党组“XX年能力建设年”的决定,我们自4月上旬开始实施“能力建设年”活动,以提高水库防汛抗旱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领导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不断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的引导教育出发,自行设计和创建了“奉化市横山水库信息网”(fhhssk.com),并于3月份开通投入运行,同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定期编发《横山汛息》,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
三是大力深化内部规范管理。从实际问题和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了请示报告、检查报告、事故处理报告等制度。同时积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全面强化水库内部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此外,我们还重点抓了党建工作;抓了水库的治安管理;抓了水库原水环境治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防汛检查报道范文2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梳理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校园安全零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一
x月x日是我国防灾减灾日,x街道教育办公室围绕活动主题“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四项要求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活动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1、提高活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成立“防灾减灾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并将活动方案要求下发至每一名安全工作人员与教师,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部位,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掷地有声。
2、拓新宣传渠道,活化主题教育内容。学校除充分利用电子屏、手抄报、宣传栏、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方式外,还通过QQ群、微信等新媒体向学生家长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要求克服内容空泛老生常谈,做到图文并茂形式灵活,真正使学生家长对教育内容入眼入心入行动;积极协调安监、应急、地震、气象、民政等部门,进校、园举办讲座培训,接受防灾减灾工作的专业指导,联合开展“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
3、组织疏散演练,提升应急避险技能。各学校在防灾减灾周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演练前有方案、演练中有秩序,演练后有总结。确保通过演练活动让学生熟悉预警信号、逃生疏散路径和应急避险知识技能。学校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积极邀请安监部门现场指导演练,确保演练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4、开展隐患大排查,确保汛期零隐患。结合当前的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防灾减灾周”集中组织开展校园防汛安全自查工作和校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各类建筑物、校内树木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管网、应急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梳理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校园安全零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二
今年的x月x日是国家第x个“防灾减灾日”,x月x日迎春社区组织人员在社区门前举行了第x个全国“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按照减灾委员会的要求统一制作了“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展板,现场发放了相关防灾减灾避险逃生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并设现场咨询台解答了市民提出的疑问。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固树立“防优于抗”、“减先于救”的思想,要全面提高减灾防灾知识,切实增强自身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本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出黑板报1块宣传图板6快,通过宣传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普遍增强,有利于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遍推广,有利于各级综合减灾能力的普遍提高,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心手相牵,团结一致,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努力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让我们远离灾害,共建和-谐!
一年来,西虹社区在雅山片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社区辖区各单位、各居民住宅小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西虹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富有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王祝勇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社区开展各种防灾减灾的领导、指导工作;二是建立社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工作人员配合协调处理各种灾害发生事件;三是组织社区救援志愿者队伍30人;四是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图,在宣传栏公布。
(二)、加强制度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为确保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着手制定了各种制度,明确职责。
1、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制度、职责;
2、社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演练预案;
3、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氛围。
在社区宣传栏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海报,社区充分发挥教育场所作用开展讲座、知识竞赛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活动,使综合防灾减灾知识进家庭,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大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
(四)加强应急演练,做好防灾减灾基础保障。
今年来,我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预案,举办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实地演练一次,有50余人参加。防汛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多次在八尺江水面开展救援演练。
(五)社区防灾救灾工作取得成效。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团结奋战,紧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二、立足长远,进一步提升我社区综合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一)立足长远,加快社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长与短,紧与松、急与缓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断提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实际举措。
(二)加强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使防灾减灾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使防灾减灾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四)加快防灾减灾应急体系队伍建设,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五)加大防灾减灾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防灾减灾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三
x月,我办与各办事处和相关学校进行了协商,就系列活动期间,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进行了协商。各示范学校,均表示支持活动开展。x月8日,我办向73个已建成民防工作站的社区下发了活动通知,明确了系列活动期间,各社区要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在x月9日上午鸣放防空警报时段,统一组织疏散演练。
1、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x月3日下午,我办派出人员到下洪社区为居民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先后讲解了防空警报的识别、地震逃生、禽流感预防等知识,还在现场向居民发放了人防知识宣传手册,受到了居民的欢迎,日报记者到场进行了采访。
x月9日,津陇和圆梦社区联合组织了疏散演练,日报记者到场进行了采访。
x月x日,区人防办与区相关部门和办事处一起在民富园广场进行了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活动时间共发放传单2000张、《市民防灾减灾手册》1000本,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与防空防灾相关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电视台当晚进行了报导。
x月10日上午,解放路小学组织了全校师生进行了以防震为背景的疏散演练,演练过程中组织有序,动作确实。同学们表示,通过演练,学会了逃生知识,自己要把这些知识讲给家长和自己的朋友,让更多人受益。区防办副主任带人到现场进行了指导。
x月19日上午,73个社区进行了疏散演练。各社区均组织正规,行动有序,演练达到了预定目的。市办黄书记到绿地南社区进行了指导。
2、保障工作扎实可靠
为搞好此次活动,区防办进行了认真的分工,社区活动和学校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为解决社区缺乏活动经费的问题,各社区活动用横幅由区人防办统一制作,并一一送到各社区。
3、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防汛检查报道范文3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