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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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调查报告

实践调查报告范文1

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刊载优秀调查报告。本期推出关于“大学生考研目的”的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生考研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获得高学位,便于就业(共6162人,占总数的56.28%)和提高自身素质(共3360人,占总数的30.69%);其他的学生表示考研是为搞学术研究或因为从重心理、顺大流(分别占总数的8.08%及2.23%)。

面对“考研热”,学子们有以下感言:

甲:考研人数的剧增,从现实来看“获高学位,找好工作”所占的因素我认为多得多,但我不否认还有别的因素。

就我而言,我可以说从小到大还没认真想过我究竟是为何而读的书,或确切的说我不能说清。从外表看来好象不外乎为了今后的立足。

可从自身感觉来说好象又不是,我隐约感觉到我是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前提的。

因为自小到大我的学习动力就来自那无形的感觉,我学的东西除了那学校要求的外,课外的学习都是自己所感兴趣。

实践调查报告范文2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我从一个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2016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1月的一天,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16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16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16年5月作出(2016)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16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16)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16)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16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6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实践调查报告范文3

一.前言

经过一学期对《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学习,我对思想和我国当代的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一个更细致和系统的认识,在学院的要求下,这学期我带着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回到家乡,对家乡XXX农民的收入进行实地调研,最后整理总结形成了此报告。

二.XXX的基本情况

XXX的农业在三大产业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根据邻水统计年鉴,20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8. 6亿元,比上年增长14. 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5. 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0.2亿元。可以看出,农业在XXX的经济中依旧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为邻水的地形是属于三山夹两槽,所以地形上并不是很适合工业的发展,由于温热多雨的亚热带季风,使得农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气候条件。20XX年,全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46. 4万吨,增长2.7%;油菜籽产量2. 18万吨,增长19. 5%;花生产量1. 19万吨,增长5%;烟叶产量760吨,减7.2%;麻类作物产量500吨,减20. 3%;园林水果产量7.96万吨,增长9.5%;蔬菜产量43. 6万吨,增长17. 5%。农产品中,XXX作为脐橙之乡,脐橙是最大的特战,2005年至20XX年XXX平均每年新增脐橙种植面积2万余亩;20XX年柑橘总面积达20万亩,其中优质脐橙面积15.6万亩,占柑橘总面积的78%;脐橙种植面积较2005年的10.5万亩增加5.1万亩,增长48.6%;今年新建成柑橘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面积5000余亩,打造精品果园20个,无公害柑橘生产面积达10万亩。

这些产量与数据在农民的收入中占据了大部分,在接下来的报告中我将用数据说明。

三.农民收入基本情况

总的情况:20XX年全XXX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62元,比上年净增364.8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462)100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家乡XXX的农民收入摆脱了从1991年到2001年长达10年的停滞增长局面,实现了快速增长,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按农民收入的来源来划分的话,农民收入在多元化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家庭经营性收入虽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所占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年XXX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当年农民人均收入的62%,20XX年下降到60%,2003年下降到53%,2008年下降到 59 %,2009年下降到 58.5 %,2010年下降到 54 %,2011年下降到48.08%,20XX年为48.26%,在家庭经营内部,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2011年的77.97%上升到20XX年的 79.64%,上升了1.67个百分点,而二、三产业在家庭经营中所占的比重由2003年的 22.03 %下降到2008年的20.36 %。农民家庭经营主要依靠种植业和养殖业,其收入的减缓或下滑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减。但XXX的农民收入依旧有自己的乡镇特色,主要表现在两河乡的大桥村、观音镇的倒朝门村、御临镇的滑滩村的优质脐橙,新镇乡的优质稻,九龙镇黄泥村的再生稻,城北镇罗解村山区反季节蔬菜等,已成为当地老百姓脱贫致富的骨干增收项目。总得来说,XXX20XX年农民人均农业收入985.4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16%。

(二)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农民增收贡献最大。2008年农民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人均570.1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36%,到20XX年工资性收入人均1473.81元,人均增加930.71元,增长1.58倍,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3%,为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63.41%,为贡献率中最高。农民收入的增长部分主要靠非农产业、靠外出打工,而不是靠种地和二、三产业。

(三)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不大,但具有内在潜力。从县农民收入构成情况看,近年来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91.89元、48.45元,两项之和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32 %。

(四)农民从一系列惠农政策中得到更多的实惠。20XX年国家继续加大了政策扶农助农力度,增加粮食直补款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启动农村低保,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使农民从一系列多予政策中得到更多的实惠。20XX年农民人均获得转移性收入228.05元,比上年增加74.40元,增长48.42%。

(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XXX201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7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43.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为3.06:1;20XX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32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 城乡居民收入比约为3.78:1。而20XX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542元,增长17.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38元,增长16.3%,若把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实际收入差距更大。

四.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关于XXX农民增收问题的原因分析只我根据自己在暑假实践中和自己在农村生活近20年来的经验总结出来的,不一定就是我完全正确,但也能反应一些事实。

(1)乡镇经济发展缓慢。乡镇经济仍是制约XXX快速发展的短腿,乡镇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与全国县域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不及全省平均水平。20XX年XXX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5.5%, 20XX年全县XX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主要原因是乡镇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乡镇企业的情况如下,邻水柑桔开发有限公司、顺翔米业、邻水奥派思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25 家等产业化龙头企业,但存在着分布不均的现象。不过乡镇企业对于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比如在邻水柑桔开发有限公司带动下,柑桔产业基地已发展到43乡镇、面积达26.5万亩。在顺翔米业公司的带动下,全县已有40个乡镇的农户种植优质稻30余万亩,仅此一项农户年均增收450元以上。

(2)土地难以实现规模经营。目前,经营承包土地仍是农户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对经营个体而言,其规模较小而且很分散,要靠它长久地、大幅度地增加农民收入难度很大。XXX现有耕地179.05万亩,人均占有1.8亩。由于土地经营规模小,生产手段落后,加之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民要想在有限的耕地上致富难度很大。即使今后随着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但这种超小型的土地规模和小而全的经营方式,难以支撑持久地、大幅度农民收入的增加。

(3)农村二、三产业比重偏小。家庭经营所得仍是XXX农民收入的基本来源。在家庭经营内部,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2001年的 79.46%上升到20XX年的79.64%,上升了0.18个百分点,而二、三产业在家庭经营中所占的比重由2001年的20.54%下降到20XX年的20.36%,这几年农民家庭收入结构变化不大,农民没有从二、三产业的发展中得到相应的收入。农业收入的增加或下滑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减,这在一些山区乡镇尤为突出。

(4)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调查数据显示,20XX年XXX农村居民用于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人均757.09元,增长21.4%。其中,第一产业生产费用支出人均667.35元,比上年多支出104.14元,增幅为18.5%,比来自家庭经营一产纯收入的增幅要高出8.2个百分点。从支出构成看,人均购买农用生产资料支出534.7元,增长14.6 %;农业其他生产服务支出132.51元,增长15.1%。另据调查,20XX年粮食生产成本较往年明显提高,主要是农资价格上涨和雇工成本提高所致,两者合计致使每亩种粮成本增加70-80元左右。尽管各级乡镇政府相继出台了增加农业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措施,但是农资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从一定程度上冲抵了惠农政策效应,直接影响了全年农民纯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5)农村劳动力资源素质不高。据统计,。XXX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每万名劳动力中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3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44.2万人,占54%,初中以下46.8万人,占30%,受过农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不到10%,这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很不适应。随着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出,目前,留守在农村的从业人员以多数老人和妇女为主。他们缺少就业必需的技能、技术,素质较低,技能单一,经营管理能力较低,一方面难以接受新农业科技知识,制约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适应不了当前非农产业的发展要求,多为从事传统的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及低层次的服务行业,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新兴第三产业,所以也制约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及农民增收进程。

实践调查报告范文4

调查时间;XX年1月23日下午3时

调查地点:温溪菜场和周边商店,街道

调查内容:部分食品价格

调查方式:询问,采访,亲身体验。

实践调查报告范文5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 年 月

教学单位  

专业、班级

 

姓 名

 

学 号

 

实践方案概述(目的、方式、地点、时间安排等)

 

 

社会实践的

内容及小结

 

 

 

实践单位对

学生的评价

 

 

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成绩的评定(百分制)

 

指导教师签字: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教务处

实践调查报告范文6

盐湖区1985年市区绿化面积为77万平方米,覆盖率为8.6%。1990年建成渠堤公园长2.8公里,面积22400平方米,1991年建东郊公园,面积55361平方米,1997年城市大道绿化,栽植绿化树木21万株,植草坪32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23%以上。XX年建市中心南风广场,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绿地面积占40%。

永济市栽植绿化树木15万株,草坪绿化带23万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26%。

河津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0%,新建河津龙门广场占地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0%。

万荣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15%,飞云公园绿化面积40%。

稷山县、新绛县均进行街道、街心花园绿化。

闻喜县1958年建成6万平方米西湖公园,后对城市街道学校实施绿化。

绛县、平陆、芮城县城街道、机关、学校进行了绿化,芮城城区绿化面积近30万平方米。

垣曲县城街道、街心公园绿化良好,新建舜王广场面积1.7万多平方米,城市绿地22.5万余平方米。另外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机关绿化面积达8万余平方米。城市绿化面积达到23%,人均绿地面积2.6余平方米。(资料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