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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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报告

道路工程报告范文1

质量监督报告

 

一、质量监督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晋石高速晋江南出入口接线附属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从工程开始实施,我局根据规定及时下达质量监督通知书,明确了监督负责人以及监督工作的目标。

二、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

(一)工程项目执行情况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可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石高速晋江南出入口接线附属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晋发改审〔2017〕164号)批复。施工图设计以《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晋石高速晋江南出入口接线附属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晋交审〔2018〕1号)批复。

(二)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

工程施工于2017年11月23日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470.9472万元。

工程监理于2017年11月23日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招标因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第二次公开招标于12月15日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招标因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第三次公开招标于2018年1月17日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总数为4家,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21.45万元。

三、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一)该项目于2018年6月28日开工建设,于2019年4月完工。

(二)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技术负责人、自检体系和参加施工的主要人员名单及其资质情况等有关资料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三)检查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信登记情况以及建设(业主)单位的项目报建情况。

(四)检查施工单位管理机构、自检体系的建立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到位情况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及监理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检查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履行合同情况。

(七)施工初期对照施工合同检查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设备到位、项目组织机构及工程质量自检体系设置情况。

(八)施工阶段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进行专项和综合检查。检查内容:①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②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原材料质量抽样;③施工、试验记录等情况抽查;④及时纠正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及质量缺陷。

(九)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在检查结束后向有关单位发送书面检查意见。

(十)对检查的质量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严重的质量问题整改结果进行现场复查。

(十一)参与工程质量问题调查,监督检查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十二)组织交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查,交竣工验收时提交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四、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通过交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总体上合格。经验证检测,业主单位提交的检测数据基本能体现本项目质量水平,数据满足鉴定要求。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一规定,该项目评分情况:工程项目得分88.1,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

(一)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施工过程能结合实际完善修改设计,设计较为合理。

(二)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任务、工期和质量目标、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到位,加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完成了合同任务,基本履行了合同条款要求。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各阶段质量控制,履行了监理职责,未发现违规事项,完成了合同规定的监理任务,达到对工程质量控制的目的。

六、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

建设单位成立了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并成立现场工作班子,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建设基本程序,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工作,对加强质量控制起到有效作用。

七、监督工作体会

(一)明确监督计划,落实质量监督工作职责

及时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组,明确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特点,确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制定监督计划。检查各参建单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执行情况,规范建设、施工、监理、试验等建设市场行为和质量管理行为,认真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开展监督工作。

(二)深入施工现场,切实做好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组成员认真落实监督计划,及时主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在工程的开工阶段,重点抓好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转,使参建单位在开工初期就建立起完善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结合实测项目开展随机抽查、检测,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管控。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抽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认真做好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交(竣)工验收前的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督促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处理。质量鉴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作出科学、公正的评价。

 

 

 

道路工程报告范文2

通过实地实习认识,使学生对路桥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体系进行考查,了解路桥专业的概念和内涵,了解路桥工程结构和施工的基本知识,建立起初步的工程意识,激发学生对专业后续课程的求知欲,为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奠定感性认识的基础。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路桥专业,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增加学习和从事本专业的自信和自豪感,建立从市路桥工程建设事业的志向。

二、实习方式:

指导教师全程指导,采用集中实习方式。

1、地参观:指导教师讲解及有关单位专家、术人员介绍等。

2、道路桥梁工程录像·专题讲座。

三、实习时间:

第十周(11.8-11.12)

四、实习地点:

日照市已建成道路桥梁工程及路桥施工现场等。

五、实习内容:

11.8上午:晓附近道路工程工地参观。

博文路

博文路是我市一条南北向城市政干路,本次施工段为聊城路至北环路,全长630米。

一、工程概况

博文路规划红线40米,道路横断18米宽主车道,每侧1.5米宽行道树,4米宽人行道,主车道结构层设计为压实土路基,18cm厚水泥稳定土地基层,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土基层,4cm中粒式沥青砼,3cm厚细粒式沥青砼面层,道路排水采用与污分流方式,管道位于人行道下。

二、主要工程量

挖土6300m3,四填土9500m3,换填土9800m3,硬化面积11436m2,铺设各种管径的管道2538m,砌井74座,皮装路沿石1230m。

三、开竣工时间

2004年4月23日至2004年9月20日。

聊城路

一、工程概况

聊城路硬化排水工程,西起K1+710,东至青岛路,全长882.216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硬化宽度18米。排水工程:南侧为雨水管道;北侧为雨、污水管道分流。结构为20cm水泥稳定土,20cm水泥稳定碎石,4cm中立沥青混凝土,3cm细粒沥青混凝土,其中在K1+980设置桥涵(长6m*宽28m)一座,已于2008年12月完成道路排水硬化。

二、主要工程量

硬化面积:17000平方米

雨水管道:1900米

污水管道:570米

雨水检查井:35座

雨水检查井:15座

雨水井口:30座

安装路沿石:1800米

三、开竣工日期:2008年8月19日至2009年1月12日

学苑路

北环路规划红线宽60米,本次施工为24米宽沥青混凝土主干道。主干道结构层设计为:压实土基、20cm厚水泥稳定土下基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排水为雨污分流,道路北侧人行道下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各一道,南侧雨水管道一道。本工程0+566处3*8m钢筋混凝土板桥和2+277.5处2*6m钢筋混凝土板桥共2座,暗渠2座。

二、主要工程量

1、硬化面积:60844㎡

2、爆破石方:432381m?

3、铺设管道:9700米

4、砌雨水口;97座

5、砌检查井:212座

6、铺设五莲红火烧板:5470米

7、安装五莲红岩石:5624米

8、安装路沿石:5624米

三、开竣工时间

2004年3月20日至2004年10月10日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校内道路

道路工程报告范文3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市政

1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4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参考文献

[1]徐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道路工程报告范文4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重要性;施工;监理要点

1.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是其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道路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道路的使用效益,甚至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确保道路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投资达到合同要求,监理工作特别重要,并且在道路工程监理过程中需要实施主动监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使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图纸、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要求。

2.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准备的监理要点分析

2.1 设计图纸的监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该在施工准备阶段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递交工程设计图,然后相关单位应该通过提前查阅设计图纸,了解工程概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将市政道路工程的偏差监理在规定范围内,同时检查设计图纸的过程中还要严格审阅设计图纸的相关说明和规定,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根据标准的工程建设程序规范施工。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严格仔细的复核,确保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设计图纸的签字和盖章等审核工作。

2.2 监理合同的要点分析。监理合同签订的双方分别是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检查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另外还要检查施工从业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该工程项目的等级要求,分包单位及其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等,此外,如果在检查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应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改善,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仔细审核,对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进行仔细检查,坚决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3.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点分析

3.1 材料质量监理要点。材料质量的监理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中至关重要,要仔细检查施工中需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加强材料检测的方法及程序的管理,制定并严格遵守材料的入场要求,对施工材料的检查要达到“双控”的目标,即要具备质保书和合格证,如果在施工材料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要禁止将其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中,最好将其清退出施工现场。(1)钢筋的检查。要根据钢筋的不同品种和等级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需要的钢筋进行分批次验收,根据不同钢筋的不同用途首先对其外观进行检查,严格检验钢筋的实验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要对用于道路建设的钢筋进行抽样力学试验和焊接试验,只有在钢筋材料符合工程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才能进行验收,此外,还要注意在检查完毕后及时清除掉钢筋表面的铁粉末。如果抽取检查的钢筋外表面有片状分离、颗粒以及深褐色或者黑色的老锈,应该禁止使用。(2)水泥的检查。检查市政道路工程需要的水泥材料时,要重点检查其出厂试验报告,保证其出厂质量,一旦发F没有达到相关指标的水泥材料,应该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还要检查进场水泥是否与其质保材料规定的相符,如果水泥外观与出厂质保材料一致,还要对其进行分批抽样检验,只有在复检的水泥全部符合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才能将其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此外,要注意不能混用不同品种的水泥,最好在采购水泥材料时选择相同品牌以及相同厂家出产的水泥,严禁使用过期或者受潮结块的水泥材料。(3)混凝土的检查。在对市政道路工程中需要的混凝土进行检查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施工质量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其石、砂、水泥和外加剂都能达到质量标准,严格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鉴定报告、各种计量用表以及计量用具的齐全性。

3.2 施工进度监理要点分析。一般施工合同中对市政道路工程的工期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才能保证工程各方的利益,所以相关监理人员应该严格监理好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进度,制定具有一定可行性的计划确保其进度的稳定。但是市政道路工程由于是一种室外作业工程,所以受天气状况等外界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因此,监理人员要把这些外界因素纳入工程进度的监理计划中去,制定科学有效的进度变更计划,使施工单位能够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市政道路工程顺利及时地完工。如果监理人员发现工程中有影响工程进度的可控因素,应该及时向施工单位反映,使其加强这方面的监理和管理,有效保障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工程进度。

3.3施工安全监理要点分析。由于市政道路工程包含的施工项目比较多,所以给监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安全管理方面,极易出现由于高空作业而产生的安全隐患问题,一旦发生就会引起施工人员的伤亡,不仅会给市政道路工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其社会效益的实现。所以在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工程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把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工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中去,在施工现场有一定危险性的地方架设安全防护栏,进行及时有效的安全警示,还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程安全奖惩机制,奖励安全工作措施做得好的施工部门或人员,对忽视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惩罚,保证整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程的安全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道路建设作为道路事业的一部分,所以在市政道路工程中做好监理,是保证其工程顺利完工的关键。为了提高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水平,要对其监理合同、设计图纸、材料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理,从而保障我国道路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华华.浅谈路桥施工监理控制要点[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8)

道路工程报告范文5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市政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 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 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 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 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道路工程报告范文6

关键词 市政工程 施工质量 监督管理

一、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一)有关文件的核查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

二、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

(5)工程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三、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四、结论

总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在是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市政工程中正确的质量监管具有举重若轻的地位,既关系民生也关系市政,小心控制、严格把关。以保证我国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达到一个新的台阶,以保证居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徐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魏占民.浅谈市政工程质量管理[J].科技风,2008,(14).

[3]梅小林.做好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体会[J].科技资讯, 2007,(20).

[4]石礼.建设工程质量知识读本[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5]徐华颖.市政工程建设管理要点与体系完善[J].中国西部科技, 2009,(08).

[6]喻远兴,丁大元.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