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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的本质范文1
服务型政府是针对管制型政府存在的弊病而提出的新概念。传统管制型政府的运作方式是,坚持以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为本位,政府成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绝对主导者。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由于政府控制着经济和社会资源的绝对支配权,容易形成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绝对依赖性。而服务型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公民本位,政府必须按照人民意志施政。
二、从全能型政府走向有限型政府
当前,我国政府仍过多地参与了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私人领域事务,而对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理的公共领域事务,政府还需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分内职责。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过程,也是规范行政管理权力的过程,是要求不该伸手的政府部门“自断其臂”的过程,在改革中难免会遇到相当的阻力。
三、从划桨型政府走向掌舵型政府
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看来,政府的基本职责是“掌舵而不划桨”。健康的公共治理有赖于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这三驾马车的联合驱动。不论是过分强化其中的一辆马车,还是有意弱化其中的另一辆马车,都无益于现代国家的健康发展。为了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管理所扮演的角色是制定政策,即负责掌舵和导航;而企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则扮演着划桨者角色。
行政管理的本质范文2
关键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行政成本膨胀;全项目预算
目前,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管理的通行做法是,采取“资金功能”加“资金性质”两条线并行分类管理,即:在资金功能上,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功能科目分类管理,解决资金“做什么”的问题;在资金性质上,将资金按使用渠道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区分“养人钱”和“办事钱”,解决资金“怎么用”的问题。以2010年向社会公开的财政部部门预算为例①,部门预算支出按照下列方式编列(见表1)。
然而,上述国内通行的做法在国际上却并不常见,如果参考世界银行、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支出预算,就会发现,国际通行的做法是,预算支出都只按功能分类“一条线”分类,没有按照资金性质的“第二条线”再划分类别。以2011年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预算为例②,支出预算表上只有纵向上按功能类别分类,横向上没有分类,更没有类似我国“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类似分类。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既然功能分类已经解决了“做什么”的问题,即解决了财政资金在不同社会公共事务上如何分配的问题。为什么还需要采用资金性质分类,深究资金“怎么用”?在“养人钱”和“办事钱”中再做一个划分?这样做的初衷当然是为了限制行政成本膨胀,增加“办事钱”在预算支出中的比重,然而由于所谓“养人钱”和“办事钱”在实践中很难严格区分,这种划分就必然会在操作中被规避利用。因此,采取“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分类办法,与其说是为了限制行政成本膨胀,毋宁说是管理实践沿革导致的预算编制权力肢解所积习而成,且在现实操作过程中造成行政成本的进一步膨胀。本文将试分析说明这一做法形成的原因、主要弊端及政策建议。
一、 “基本—项目”管理模式形成的背景及现状
对财政支出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分类管理的做法,至少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新
3. 从定额管理的角度,定额标准办法的僵硬导致其约束失灵。在预算编制工作中,由于定额标准的确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因此常常一定多年不变,往往落后于物价波动等因素。这就造成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不敷使用的情况日益突出。为简便处理,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往往采取变通、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的办法,将车辆燃修、信息网络、会议等本应作为基本支出的经费,设立成专门的项目,以专项业务经费的名义,形成“伪项目支出”,弥补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的不足。这些项目一经设立,就会突破定额管理的限制,违背设立定额标准的初衷。而且一般会长期存在,其项目描述又模糊抽象,比如,往往是简单地冠以“××部门专项业务费”的名称,对其使用范围、定额标准没有任何规定,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过多自由裁量权。对于这种大量存在的“伪项目支出”,等于在定额标准之外另予补助,突破了定额的限制,使基本支出定额管理的约束流于形式。
4. 从零基预算的角度,导致基本支出仍然套用基数加增长的模式。尽管财政部门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通常都年年重新核定机构、人员、车辆等编制因素,再乘以定额标准以确定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在形式上达到了“零基预算”的要求。但如前所述,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基本支出都是与编制因素高度相关的。而各类编制因素一般是保持稳定、刚性增长的趋势,结果就是基本支出的增长速度大致等于编制因素的增加速度。在基本支出“零基预算”的形式之下,实际上支出规模按“基数加增长”的模式逐年攀升,无法达到“零基预算”控制行政支出增长的要求。
综上,将财政支出按照基本和项目分类管理,其实质是对我国所特有的机构、人员、车辆等编制因素,给予无条件承认。它只是有助于减少管理的复杂程度,而非提高管理的成效,其结果就是基本支出被动刚性增长,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真正直接用于社会事业的支出在预算中份额不断下降,如图1所示。
结果就是,基本支出在编制因素的直接和间接带动下,变成基数加增长的刚性预算;“伪项目支出”则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成为固定基数,架空了定额管理;剩下只有项目支出没有这么强的基数因素。而政府可以募集的公共资源有一定的上限,因此“养人钱”逐年扩大,“办事钱”难以安排,有限的公共资源不断流向行政成本,
有悖于公共财政的要求。
三、 改革“基本—项目”模式:实施全项目化
事实上,在西方国家财政管理实务中,没有所谓“编制”、“基本支出”这类概念。对于必要的行政支出,一般采取两种办法处理:要么是归入相应社会事业项目中,作为一个子项目管理;要么是单列为“行政支持”或以机构名称命名的项目。即,将基本支出项目化,实现预算资金的“全项目化”管理。综合“基本—项目”模式的各种弊端和国际惯例,我国预算管理也应该实施类似“全项目化”的预算。不再深究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具体使用方式,而是将所有的基本支出都分解到对应的社会事业项目中去。根据各种社会事业项目的优先关系,安排各项目的总支出规模,实现“以资金控编制”;同时,在约定绩效目标的前提下,将具体的资金分配权下放到预算部门,由单位自主配置“养人”和“办事”的比例关系,打破编制形成的铁饭碗。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好处:
1. 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基本支出在预算中不再单独归集,因此绩效评价也不再有“盲区”。分解到各个社会事项目中的基本支出,就可以参与其所属社会事业项目的绩效评价。这样所有资金都被纳入了绩效预算的视野中去,有利于建立起财政资金全覆盖的跟踪问效机制。
2. 打破“编制因素”的铁饭碗。如果一个项目的社会效益不理想,或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不一致,在预算安排中的其优先度就会降低,因此资金安排的总额度也会缩减甚至取消,相应能够用于“养人养机构”的资金也必然减少。部门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就会主动削减人员公用支出,必要时甚至采取裁员措施。这样就能形成公务员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制。避免出现人员编制只加不减,基本支出逐年攀升的弊端。最终形成“以资金控编制”,而非“以编制逼资金”的约束模式。
3. 鼓励部门自主节约行政开支。在“基本—项目”管理模式下,为适应定额管理,政府支出被人为地划分过细,基本支出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而人员和公用支出又分别被划分为更细的类别。预算执行中的条条框框太多,基本支出定额结余,会被单位想方设法按花掉;基本支出定额不足,则必然申请追加资金。这样不利于调动预算单位的积极性,实现自主调剂结余,节约行政开支。如实行全项目化以后,在资金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预算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最优的行政支出使用方式,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开支。
四、 实行财政支出全项目化的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全项目化预算的操作平台,只有部门预算的改革引向深入,在内容上实现全覆盖,并分类上实现进一步合理化后,全项目化预算改革才有展开的条件。在现有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应当争取尽早对所有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划分部门内部的财政支出类别,使得预算单位承担的所有社会公共职能,都能够在预算中体现为一定的预算项目。
二是将基本支出分解到社会事业项目中去。按照政府部门的内部职责划分,将现有的岗位尽量分解到各个社会事业项目中;对于单位首长或行政综合等岗位,确实无法分解到项目中去的,作为一个“行政支持”项目,单独予以反映。然后,将岗位对应的人员和公用支出,作为基数一次性分解到社会事业项目中。今后在安排社会事业项目时,不再考虑现有的人员编制数字,而是根据社会事业项目本身的绩效情况,按照政府总体战略目标来安排项目的预算。由执行项目的预算单位按照项目获得资金的情况,自主决定雇佣的行政人员数量和办公经费使用方式。
三是加强绩效预算管理。按照全项目化以后的部门预算,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绩效预算管理。在预算安排的环节,将项目预算说明文本作为其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的环节,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技术手段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在预算评价的环节,以其绩效目标为准绳,对其绩效结果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从而达到对预算项目的“结果控制”和“出口管理”。
四是给予预算单位一定的资金分配权力。全项目化以后,基本支出要么作为单独的“行政支持”项目,要么作为某个社会事业项目的子项目,实现了基本支出规模的总量控制。在这一前提下,不再深究预算单位对基本支出的使用方式,由预算单位自行决定公共资源最佳的配置方式。
注释:
行政管理的本质范文3
关键词:市政工程 项目 成本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at presen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mpetition is intense, municipal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survive or seek growth, in the management of which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And the cost management is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activities eternal theme. Strengthen the cost management is a municipal construction unit priority and to maximize the profit of the key. This paper, from the necessity of the cost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some strengthen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ol measures.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measures
引言:工程成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过程,是衡量企业生产耗费和供给的尺度,是决定价格的基础;工程成本体现了企业管理的综合水平,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应变能力和开拓能力的关键。企业要想在强手如林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近期求生存、长期谋发展的目标, 就必须强化成本管理,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等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对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过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活动实现预定成本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把成本控制目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效果。因此,施工企业进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在有限成本控制下,建造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获取更多经济利润。因此,施工企业加强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控制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市政工程成本管理的几大要点
1、合同方面
以施工图,承包合同为依据,根据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指标,详细地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以此作为制定计划成本的基础。对合同中的暂定项目和存在变更的分项工程,及时申报。尽可能的增加工程收入。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合理的增加收入,减少支出。
2、技术、质量和安全方面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施工现场的布置,减少浪费,节约开支;依据自身的技术优势,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开展提高合理化建议活动,近可能的扩大成本控制的范围和深度;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减少和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财务方面
财务部门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审核各项费用的支出,平衡调度资金以及建立各项辅助记录和配合经理部对各部门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成本分析,并及时反馈到决策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来纠正项目成本的偏差。
三、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的几点措施
1、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实时监督
1.1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有效组合有限的工程资源
施工现场是指建筑产品的施工场地,是确定项目生产要素(即人力、工程物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的各自空间位置。施工现场管理就是通过对项目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和安全运行来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互不干扰、有序施工,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二次搬运费用,保证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1.2建立规范、统一、标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和体制,应遵循民主集中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进行建立。施工项目经理部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主体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的主体是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这样形成了一个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便于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便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便于大家共同为项目成本管理献计献策。
1.3强化全员成本管理意识教育,完善项目成本管理制度
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培养员工成本意识,强化责任教育,另一方面完善相关责任制度,要把项目成本目标逐项分解并落实到项目班子、项目成本员及全体职工中,让其每一单项工程都有成本费用降低标准,每一项工作要制定费用标准,节奖超罚,用制度来完善员工素质的不足。通过对全体员工培训教育和制度的约束来达到人人具有经济观念,效益观念,增强成本意识,控制成本增长和促进成本降低的观念的目的。
2、加强合同管理
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另一有效途径是合同管理。施工企业采用合同措施控制工程项目成本时,合同措施应贯穿整个合同周期,即从合同谈判开始到合同终结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进而降低成本,完成成本控制目标。
一方面,施工企业优先采用自身设计的格式化结构合同,避免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不利因素,显然对施工企业自身有利。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应详细分析一切可能影响成本和效益的各项因素,尤其需要关注潜在的各种可能风险损失。通过对可能引起成本变动的风险因素加以识别、分析和预测,采取必要的风险应对对策有助于控制成本在目标范围内,此规避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另一方面,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管理措施不仅要关注对方合同执行的情况,同时也要关注自身合同履行情况,以防止被对方索赔,通过合同措施保障施工企业自身合理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3、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和加强材料管理
加强材料管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一般工程项目,材料成本占造价的60%左右,控制工程成本,材料成本尤其重要,如果忽视材料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就无从谈起。材料管理必须是全方位、监督力度,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全过程管理。首先,工程从中标后,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预算,经过审批后的施工预算可作为项目部编制材料需求量计划的依据,同时也是项目部对操作层限额领料的依据。施工预算报材料部门,由材料部门根据项目部编制的采购计划和企业的资金情况采购材料,如施工过程中发现超额用料,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核查原因,如属工程变更造成,必须有工程变更证明材料方可领用,以强化材料计划的严格性。公司材料采购实施招投标,各项目部的施工预算中的主要材料由公司材料采购部门采购,其他材料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采购时采用“总量订货,分批采购”,以避免积压和浪费。材料的采购量和单价要有专门机构监控。
4、做好项目成本核算
4.1 建立严密的成本核算组织体系,各业务人员均应承担成本核算责任,并应处理好项目的成本核算与承包班子的成本核算、施工班组的核算的关系,实行分级核算和分口核算。
4.2 要把项目的成本核算基础扎在业务核算上,首先做好实物核算,做好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分期搞好施工“三算”,开工前搞好预算,以便预测盈亏,确定项目的责任成本;施工中搞好会计核算、工程价款结算和内部承包结算,确保收入兑现;竣工后搞好项目的成本竣工结算。
4.4 要为成本核算创造良好的外部和内部条件,良好的外部条件包括明确定价方式、承包方式、价格状况及经济法规等;良好的内部条件包括完善成本核算制度、定额、计量、信息流通体系等基础工作,健全的指标体系,严明的考核方法,建立完整的成本台帐等。
三、总结
因此,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贯穿整个项目的施工期,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企业只有逐步建立并完善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各种制度,尽最大可能降低施工成本,加强经济核算,努力控制成本,才能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使工程项目的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行政管理的本质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601)印发执行。原示范文本(GF-94-1001、GF-94-1002、GF-94-1003、GF-94-1004)同时废止。
GF-2000-2601
合同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二年月日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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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
|址
|图
|粘
|贴
行政管理的本质范文5
旅游管理哲学理念属于管理哲学的一个门类,它是指从旅游管理的愿景和远景视角,将旅游管理理论和旅游管理实践有机结合,经过理论升华,上升到哲学层面形成的,对相关理论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念。将旅游管理理论进一步研究,实现理论的进一步升华,实现理论的概括性和普遍适用性。这也是旅游管理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旅游管理哲学理念研究目的
旅游管理哲学理念研究,需要站在宏观的视角上,对旅游管理的整体理论、旅游管理的实践经验进行梳理,力求寻找其中具有普遍性的规律,力求寻找旅游管理理论和实践所独具的系列价值理念和行动准则,从而得出具有哲学意义的旅游管理哲学理念。
三、旅游管理哲学理念理论定位
与旅游管理哲学理念特征相关的学科领域有管理哲学、企业管理哲学、行政管理哲学(或行政管理哲学理念)。其中管理哲学相当于旅游管理哲学理念的上一级学科,企业管理哲学、行政管理哲学(或行政管理哲学理念)相当于旅游管理哲学理念的平级学科。管理哲学的哲学理论源泉是全体管理领域,包括旅游管理领域;企业管理哲学的理论源泉是企业管理领域,行政管理哲学(或行政管理哲学理念)的理论源泉是行政管理领域。企业管理的研究对象针对单体企业或一个相对独立的企业群,如普通企业、企业集团、企业联盟、具有共同股东的多个联动的独立公司;行政管理的研究对象是政府的自我治理和社会治理。
旅游管理学科建立之初借用了企业管理的部分理论和部分行政管理的理论。经过漫长的理论发展,旅游管理学科获得了深厚的学术积淀,已经发展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旅游管理理论界以外的人一般能够注意到旅游管理理论体系包括旅游企业管理理论和旅游行政监管理论,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行政监管也是旅游管理学习者的主要就业方向。但认为旅游管理理论仅包含旅游企业管理理论和旅游行政监管理论是对旅游管理理论了解尚未深入的人的看法。在现代旅游管理理论体系中,旅游管理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旅游行业和旅游现象相关的各种本质性规律,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行政监管是旅游业的部分外在活动,旅游管理理论的研究领域不仅包括这些外在活动的规律,更要研究掩盖在外在活动现象之下的本质性规律和不具有明确现象的本质性规律。旅游管理理论的核心研究目标是探寻旅游行业存在和发展壮大的本质规律。相对于旅游行业存在及发展壮大,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行政监只是必要条件中的极少数条件,旅游行业存在及发展壮大的充分条件的总量远大于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行政监这两项必要条件。
如某些区域旅游企业运营质量较高,旅游行政监管也很到位,但旅游业仍无活力,本质在于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这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只起到合理引导旅游业发展动力的作用。旅游行业存在及发展壮大取决于旅游行业的客观基础依照其发挥作用的规律为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的动力。这些动力是旅游产业的生命之源。研究旅游行业的客观基础发挥作用的规律的理论包括旅游业与国民经济收入的关系、旅游业与国民工作环境的关系、旅游业与基本物质生产型产业的关系、区域区位特点及旅游潜质对区域发展旅游业的影响等。以旅游管理理论的早期特点代替旅游管理理论的现代特点,以旅游业的经营管理特点代替旅游业的理论特点,仅注意到关于旅游业具体运转的理论而忽视使其得以存在的基础性关键理论,是对现代旅游管理理论的过时和片面看法。
行政管理的本质范文6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知识经济;行政管理
一、知识经济的概念
知识经济是人类通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概括地讲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为载体,通过人类社会活动将知识信息激发、传递及应用的全过程,创造知识经济与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效率,是支持知识经济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同传统的土地或资金要素有本质区别。
二、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
1.知识经济推动企业行政管理发展
首先,企业要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求发展,需要不断改进企业行政管理方法,知识经济推动了企业行政管理摆脱传统的管理模式。由于行政管理在企业行政部门被误解为简单的执行过程,行政管理人员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但新形势下知识经济时代彻底结束了此行政管理模式,知识经济时代要求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具有创新性,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一定要有创新能力。此外,随着知识经济快速更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汲取新知识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见,原有的企业人才管理关键将发生质变。其次,知识经济规避了传统的行政管理方法摒弃了。受到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影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且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已成为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代名词。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企业行政管理也势必会与现代科学技术密切融合,当前企业管理已经被深深打下信息化管理的烙印。再次,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行政管理资源优化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例如,计算机网络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可以减少人的管理强度,在原来的企业会议中需要人们现场参加,这样就会消耗许多人力和时间成本,在信息社会里,许多会议都可以用网络形势代替,这样就能实现资源优化的目标。最后,知识经济时代切实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创新能力,要求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融入人性化的管理方法,也就是说在工作中要有自己的东西,不能什么事都要生搬硬套,由以前的混日子转化为主动地投入到管理中,这样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各项行政管理得以落实的保障,最终实现企业行政管理的实效性。
2.知识经济带给企业行政管理的挑战
第一,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离不开人类活动,也正是人类活动推动了社会进步,这是社会发展遵守的必然规律。那么,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新形势下,企业行政管理活动也存在这样的规律,也就是说行政管理人员更新传统的管理观念是知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知识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本质区别就是创新,原有的"按部就班"行政管理观念已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没有创新意识的行政管理人员即将被淘汰,总之现代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具有创新意识。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对信息技术、办公科技最新动态有所了解。例如,在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中,管理人员要应用计算机网络来处理实际问题。然而,在我国大多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仍是中老年龄同志占比重较大,他们缺乏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对现代企业网络管理一窍不通。第二,知识经济使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面临巨大的挑战。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就是信息激增,大多数行政人员对更新的知识不能及时了解,此问题存在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行政人员主观获意识淡薄;二是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中认为行政人员是闲职,所有人都能从事行政管理,但知识经济社会中,企业行政管理离不开行政管理人员,并且他们的个人能力及素质对企业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企业行政管理在知识经济下的发展趋势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新形势下,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重视企业的行政管理,而企业行政管理的好坏最终取决于行政管理人员。可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行政管理对人才的需求量会增加,并通过不同渠道来引进具备创新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第一,求才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得到改革,企业需要具有创新意识、敢于挑战、脑袋灵活、擅于发现特质的人才。第二,用才方面。企业将为管理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让他们自由地去创造,并尽可能提供条件去支持。第三,育才方面。在不影响人才个人创造的前提下,安排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去引导新人学习,让他们在实践工作中充实自我培养创造能力。第四,留才方面。透过工作设计、工作丰富化等增加工作内在报酬的方式,来重新调整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和界定新角色。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企业行政管理面临着更多机遇与挑战。企业行政管理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就必须通过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引进新的管理技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等,建立可靠、系统、实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企业行政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石书灿,赖月莲,崔连秀.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六点思考[J].管理科学文摘. 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