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效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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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效能

司法行政效能范文1

[关键词] 米非司酮;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功能;达那唑

[中图分类号] R711.7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6)10-0053-04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urative effects of mifepristone on recurrent endometriosis and its effects on ovarian functions. Methods A total of 108 patients with recurrent endometriosis were randomly assigned to the observation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given the treatment of mifepristone, and the control group was given danazol capsule. The clinical curative effects were observed betwee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The improvement rate of dyspareunia and dysmenorrhea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after the treatment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P

[Key words] Mifepristone; Recurrent endometriosis; Ovarian functions; Danazol

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1,2]是指经过手术或药物成功治疗一段时间后,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灶和症状重新出现。由于患者心理抗拒再次手术,因而选择副作用小、安全性高、疗效好的药物治疗成为临床医生面临的首要问题。以达那唑为主的假绝经疗法在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方面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但是达那唑雄激素效应和低雌激素反应[3]限制了其临床应用。米非司酮是一种抗糖皮质和抗孕酮的类固醇,能够与受体结合抑制孕酮和卵巢功能,使病灶子宫内膜发生萎缩。虽然国内外有米非司酮单用或联合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相关报道,但是其在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的治疗方法方面研究较少。本研究对收治的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采用低剂量米非司酮治疗,观察患者的疗效及卵巢功能,以期为临床资料提供经验依据,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1年8月~2014年8月在我院就诊的108例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2~47岁,平均(32.9±8.4)岁;病程1~7年,平均(4.5±1.5)年。108例患者中,盆腔子宫内膜异位症复发62例,卵巢子宫内膜异位症46例;诊断方式:开腹手术73例,腹腔镜检查35例;手术时按照rAFS分期[4]:Ⅰ期3例,Ⅱ期28例,Ⅲ期41例,Ⅳ期36例。纳入标准:①曾腹腔镜或开腹手术行保守治疗的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再次出现痛、痛经或非经期下腹痛等表现,盆腔检查和B超检查符合子宫内膜异位症征象;②就诊前3个月未服用子宫内膜异位症相关治疗药物者;③年龄≥22岁,月经规律正常;④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近期(3个月内)手术者;②肝、肾功能异常或内分泌疾病者;③异常生殖道出血者;④伴有不孕症患者;将符合标准的108例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54例和对照组54例,两组患者年龄、病程、疾病分期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1.2 方法

观察组给予米非司酮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 mg/片,批号:110425,国药准字H10950197)10 mg/d,于月经第1天服用,连续服用84 d;对照组给予达那唑胶囊(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0.2 g/粒,批号:100921,国药准字H11020216)400 mg/d,于月经第1天服用,连续服用84 d。

1.3 观察指标

1.3.1 体征、临床症状 ①体征:分别于治疗前后观察子宫活动、盆腔触痛改善例数,其中0级:子宫活动正常;1级:子宫活动轻度受限;2级:子宫活动中度受限;3级:子宫活动重度受限;盆腔触痛消失或明显减轻认为体征改善。②临床症状:记录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痛、痛经、非经期下腹痛症状改善的例数,将患者主观症状分为4级:0级:无疼痛症状;1级:轻度疼痛症状;2级:重度疼痛症状;3级:重度疼痛症状。改善率=[(治疗前例数-治疗后例数)/治疗前例数]×100.0%。

1.3.2 卵巢功能 分别于治疗前月经第10天、治疗后3个月抽取静脉血5 mL,高速离心分离血清后采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检测血清雌二醇(Estradiol,E2)、促黄体激素(LH)、促卵泡激素(FSH)、睾酮(T)水平;行腹部B超检查,记录两组患者子宫内膜厚度变化情况及两组患者停药后月经恢复的时间。

1.3.3 安全性 记录两组患者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并根据不良反应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研究数据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体征改变情况

治疗后两组患者子宫活动受限、盆腔触痛改善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临床症状改变情况

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痛、痛经改善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卵巢功能比较

治疗前两组LH、FSH和E2以及T与子宫内膜厚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LH、FSH和E2以及T与子宫内膜厚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331、4.705、11.427、2.711,P

2.4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两组患者主要不良反应有胃肠反应、阴道流血、痤疮、潮热、ALT异常等,其中观察组胃肠反应、痤疮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子宫内膜异位症是妇科常见病,虽然手术等方式能够取得一定疗效,但是常因无法根治而存在复发的可能。调查显示[5]子宫内膜异位症手术5年内复发率为18%~40%。子宫内膜异位症复发的病理学基础是异位内膜细胞在激素的维持下得以继续存活。梁家仪等[6]对子宫内膜产生异位灶的小鼠持续给予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42 d,结果显示异位灶出现明显萎缩;然而异位灶的抑制作用在停药3周后会自行恢复。袁高亮等[7]称异位内膜中雌激素受体和孕激素受体均显著低于在位内膜,这可能是异位内膜对激素治疗反应较差的原因。研究证实[8]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复发与卵巢周期性变化有关,而降低患者体内激素水平,从而达到闭经效果是治疗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主要措施。米非司酮属于19-去甲睾酮衍生物,与孕酮具有高亲和力;其治疗异位内膜的作用机制是与受体结合阻断孕酮,从而抑制卵巢功能,诱发闭经,使异位的子宫内膜逐渐萎缩[9,10]。动物实验[9]亦证实米非司酮能够降低异位内膜雌激素、孕激素受体的数量,从而达到使异位内膜萎缩的目的[11-13]。

本研究对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分别采用米非司酮和达那唑治疗,米非司酮达到较好的临床治疗效果。临床数据显示,两组患者治疗后LH、E2和T以及子宫内膜厚度均较治疗前有明显的降低,而FSH均较治疗前有明显的增加,观察组在改善程度上明显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孙丽华[19]镜下检查异位内膜深度,并与临床症状进行分析,显示浸润深度越深,疼痛发生率越高;当浸润深度>10 mm时,95%以上患者都会感觉到不同程度的疼痛,提示浸润深度是评价盆腔疼痛一个重要指标[20-27]。对于无生育要求的患者,缓解或消除疼痛是治疗的主要目的。本研究证实观察组患者痛、痛经改善率显著高于对照组,提示米非司酮能够显著缓解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的临床症状,避免或减少二次手术的风险。在安全性方面,观察组胃肠反应、痤疮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而其他不良反应也未见增加,说明长期服用小剂量米非司酮较为安全,患者更易于接受。

综上所述,米非司酮治疗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临床症状能够得到有效缓解,且在改善卵巢功能方面更优,使用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当然目前对米非司酮治疗复发性子宫内膜异位症尚缺乏大样本及长期随访研究,这将是我们接下来要深入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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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效能范文2

一、主要目标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县局文件精神。

司法行政效能范文3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8月中旬正式启动。近2个月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参与和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民主评议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政风如何群众评、行风如何大家议”正逐步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识。概括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及时”、“三个狠抓”和“三个注重”。“三个及时”:一是及时研究,层层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2009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司法所依据县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二是及时动员,层层进行了思想发动。省、州、县动员会议召开后,我局于8月中旬组织司法所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省、州、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顺利启动民主评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及时安排,层层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并从局机关抽调了3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个狠抓”:第一,狠抓自查自纠,切实找准问题。坚持以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强化评议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二查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是否真正做到诚信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三查推行政务、事务公开情况,看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查服务承诺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五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看是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过“五查五看”,着力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干警中存在的“四大问题”:一是面对科学发展观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把握发展定位、谋划发展思路、推出发展举措上思想观念不够解放的问题;二是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机遇,着力解决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上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三是面对我县跨越式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确立的新任务,着力解决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服务效能上发展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向司法行政队伍发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提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并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着重从思想认识上深挖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解决对策,真正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成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正确认识自己、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第二,狠抓开门评议,广泛征求意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为载体,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共征求意见、建议11条,涉及机关作风、依法管理和业务工作三大方面。第三,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评议实效。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均给予了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都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取得群众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待事后研究作出解释,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确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为群众指明反映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截止目前,仅我局机关就对今年自查的6个问题、征求的11条意见都认真研究,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原则和期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学习教育领先,提高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的自觉性。为深化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和讨论贯穿于民主评议学习动员阶段始终,采取领导带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评议文件与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抓好强化认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等三个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全系统上下积极参与、主动投入评议活动的自觉性,较好地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统一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效能型政府部门的目标上来,把合力统一到县委、县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注重立足本职,提高了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持把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作为落实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立足岗位、强化职能、服务崛起、促进和谐的强大动力,推动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主动性。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我加压,自我提高,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发展的过程,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上,在优化政务环境的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四个强化”:

1、强化职能发挥,着力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自觉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较好地营造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整合职能、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强化职能转变,着力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顾全大局、围绕中心、面向基层、心系群众,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强化形象树立,着力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政务环境,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4、强化规范运行,着力在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上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坚定不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许多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以致用谋思路的力度不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虽有思考、有研究、有目标,但落实工作举措的力度不够,致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快。

二是改革创新求发展的力度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改革,成效都不够明显,工作还未到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是拓展业务强职能的力度不够。如何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大局中全面思考、全面部署研究不够。

四是深入基层办实事的力度不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虽有很大改善,但仍有很多困难,基础差、条件艰苦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县局在争取县里支持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争取到了许多政策,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大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方面,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方面,许多工作还做得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使人人都成为受教育者和积极参与者,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认识模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不断增强大家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强化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查摆整改工作,既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问题找准。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类梳理,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强化制度,在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措施。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从根本上防止执法权力滥用,保障和促进诚信执业。

司法行政效能范文4

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第一主任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2012年1月从市公安局调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自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系统上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效能司法行政”主线,担起科学发展强基础的重任,吹响登高致远争排头的号角,致力创新实干,全力开启创先争优的新征程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廉洁自律和学法用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效能司法之路开局,做科学发展的领头人。主持全局工作以后,我首先思考的是如何在全局发展势头趋好、班子新老交替的情况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如何搞好接力,形成合力,推动xx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此,我迅速完成了角色转变,全身心地投入到调研工作中。在分析局情的基础上,我结合全市“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总要求,提出了以传承、发展、高效的理念,用效能建设的思路,让高目标、勇争先、创一流成为全局上下的目标追求。经过研究,确定了新一届党组开局之年的整体目标是整体工作南通得第一,单项工作全省争一流、全国有影响。在平时的工作中,我注重用传承创新理念指导实践,注意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开展工作,不犹豫、不偏向、不折腾,着力解决影响xx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把握司法行政的规律性,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注重推进工作的实效性,全面开启了效能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以创新实干之举引领,做创先争优的实践者。在实际工作中,我和党组一班人,始终站在真抓实干的最前沿,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引领全全局上下全力创先争优。一是在服务发展上追求新作为。我始终围绕“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总目标,带领全局上下围绕中心履职能,立足岗位促转型,组织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沿江开发和重点项目制定办法、措施、方案46条,办理涉企升级法律事务203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69亿元。我主动走访熔盛重工、神马科技等大中型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在熔盛重工挂牌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要求各单位围绕开放型经济、制造业服务业、城镇建设、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同时,亲赴北京联系承办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基层行活动,邀请知名法学专家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规模企业负责人、村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受到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领导和我市领导的好评,引起了央视、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密集关注。二是在创新发展上走出新路子。在我的牵头组织推动下,基层线创造性地实践出坐诊式接待受理、巡诊式排查化解、会诊式分析研判、急诊式应急处置“四诊”式能动调解新机制,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江苏法制报、司法部简报等多家媒体、内刊报道推广。主持建立全市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管理中心暨“启航”公益劳动基地,在南通率先打造了社区矫正“五感一防”(环境感染、教育感知、爱心感动、温情感召、劳动感化,预防重新犯罪)品牌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在强基固

本上实现新突破。我始终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石,尝试实施了“科室联所,助推规范建设,干警互联,助推素质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双助”活动,加大机关对基层的服务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主张司法所(调解中心)办公场所实行资源整合,按接待、办公、调解三大功能进行划分,统一硬件建设标准。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大调解等业务工作进行梳理整合,主持修订了《质量管理手册》,统一工作标准,明确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司法行政效能范文5

关键词:司法行政 社会管理 创新

2008年5月,司法部党组对江苏的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创造一流业绩,探索新的经验,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要求。省司法厅党委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决定将“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作为江苏司法行政工作新的目标定位,以引领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在新时期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泰州市司法局积极响应部、省领导机关要求,积极投入到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当中,2009、2010年我局综合排名连续两年位于全省第四,2011年我局综合排名全省第三,实现了进入全省前三名的重要跨越,省司法厅专门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发来了贺信。这对于一个成立仅15年多、各项基础相对薄弱的地级市司法局来说十分来之不易。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攻坚、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社会稳定形势严峻,面对新一轮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目标,要想做好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唯有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1.正确认识开展“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以来的成绩和不足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关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和创新各项社会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全省率先完成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全市建成规范化司法所97个,建立县乡两级调处中心105个,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6个,基层司法行政实战能力显著增强。2008年以来,全系统共调处社会矛盾纠纷96500多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二是法律服务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效抵御金融危机冲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顺利完成了全市公证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满足诉讼需求的司法鉴定体系,法律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进一步加强。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普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大普法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推进,全市创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6个,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98%。

四是服务民生工作成效明显。律师参与政府接待工作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被《法制日报》进行了宣传推广。全市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良好,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08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925件。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连续十年实现“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

五是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成立了律协党委,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成立独立党支部7个、联合党支部8个。切实开展全系统创先争优工作,全力推进“同级比先进,同岗比贡献”活动。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深化了队伍作风建设,全系统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切实增强。

成绩固然可喜,但还有不少需要强化和提升的地方。一是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加大了对司法行政的投入,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和业务经费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自身职能拓展要求相比,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总体比较薄弱的局面没有根本上的改变。基础工作、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重要环节有待持续加强。二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紧缺,现有的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业务能力、社会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此外,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数难以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三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支持配合不够。在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矫安帮等工作中还未能实现社会资源的完全有效整合,少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氛围。

2.充分认识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大主题之一,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最基础的环节就是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是社会管理的加强和创新。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的美好,就没有泰州的美好。

面对当前社会转型进程的逐步深化,各种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不断出现的形势,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任务,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

3.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与职能,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

3.1加强理论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前提,实践调研是理念创新的依据,只有在不断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思考提出有效破解难题的对策,从而才能为成功解决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我市取得的一些鲜活生动、颇具特色的创新成果,都是扎根于基层,来源于实践。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以实践为依据,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开展,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了解社会管理服务对象所需、所求、所想,进一步找准问题,明确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及时发现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总结基层有益探索和新鲜经验,保护和激发基层进行创新的活力,在更广的层面上进行推广运用。

要认真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注意从各类信息中发现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特别是善于发现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及时应对、果敢处置,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让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进入党政领导的视线,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要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先急后缓、分级负担、分步实施”的原则,集成政策、集中资金、集聚资源、集合力量,以司法行政专网建设为依托,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效能。

3.2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把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

围绕我市建设“三个名城”,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的目标定位,以服务建设产城一体的医药名城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着力构建“一城一区一园一带”法律服务配套体系,合理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医药高新区等重点领域集聚,为企业产品研发、科技咨询、金融服务等提供精细化、高层次的法律服务。不断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协调沟通、风险预警等互动式法律服务协作机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建立区域内涉及重大项目、重大民生案件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高服务经济的参与度。要积极倡导法律服务人员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以我市成功创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为高效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3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

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首先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融合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之中。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创建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基础,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其次要建立联系群众机制、预知预警机制、民愿疏导机制、社会维权机制,察民情,体民意,解民忧,知民心,使民情得到有效掌控,民愿得到合法引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加强对产生矛盾纠纷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将社区矫正的心理矫治资源充分利用到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之中,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调节不良情绪,排解心中怨恨。要探索依托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等窗口单位建立“社情民意观测点”,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征,分层分类建立预知预警机制,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喜所虑、所难所怨,对掌握的信息进行分类疏理,分析研判,向相关部门预警告知书,提出处理建议,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市(区)、乡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发展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对医患、交通肇事、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调委会。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的督查,积极依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加强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重点部位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尤其对流动人口多、利益分割模糊的行业和领域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要继续深化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开展一些有影响的活动,努力打造我市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特色工作品牌。

3.4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重点人群管理工作的创新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例会、衔接、监护、教育、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行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开展。要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方法,加强信息化辅助管理手段的运用,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的避免脱管漏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零重新犯罪。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厅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开展就业培训、心理矫治等教育矫正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的各项功能作用,逐步探索开放式教育矫正形式,提升教育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要认真执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落实衔接措施,力戒推诿扯皮,完善重点人群生活困难救助、帮扶机制,积极协调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与劳动、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积极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就业。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一批正常经营的过渡性安置经济实体。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源共享、快速查询、比对和信息传递,建立信息数据库,增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控制能力。

3.5强化法律服务民生职能,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线规范化服务,提高接待人员的工作能力、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现有的5个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业人员须达到所均5人以上,逐步扩大法医临床鉴定机构鉴定类别,及时增设法医毒物、法医病理鉴定机构。加强司法鉴定人鉴定能力建设,确保司法鉴定结果被法院采信率达到98%以上。

切实加强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加大人性化服务力度,基本杜绝各类差错。切实加强司考政策宣传,争取五年内我市现场确认报名人数达到1000人。切实加强法律资格证书持有人的管理。深入开展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司校共建”活动,逐步建成“司培、司考、司服”的“三位一体”平台。

3.6加强服务理念创新,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服务效能

将服务为先的理念渗透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各项管理工作之中,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快从“管理型服务”向“人性化管理”、“服务型管理”转变。进一步加强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教育,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新法律、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开展效能监察,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督察,确保公正廉洁规范高效。

司法行政效能范文6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广大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题,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目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岗位练兵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要采取业务辅导、个人自学、知识考试、相互交流等方法,积极探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考核、考评的途径和办法,不断提升司法所人员业务素质,推动司法所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司法所专项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专项编制落实率。

二、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按照建设、管理、工作和服务并重的要求,加强全市司法所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司法所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形象标识系统,清理和规范司法所标牌设置,加强司法所所容所貌建设,做到标识统一规范、环境整洁美观。要按照省厅要求,全面推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标识系统,确保应用覆盖面达60%以上,着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

三、进一步强化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引领和带动全市司法所向更高目标迈进

以组织更加完善、队伍更加充实、管理更加规范、环境更加优美、装备更加先进、业绩更加显著为基本要求,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标准要求为依据,加强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司法所进行认真的分类梳理,找准薄弱环节,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共同提高。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基层工作中亮点、特点,树立和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人人知晓创建内容、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要进一步细化创建目标,分解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努力在全市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司法所瞄准全省一流水平,朝着全省先进司法所迈进。各县区局要做好省级优秀司法所的申报,并做好迎接省厅组织的首批省优秀司法所的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市局将对全市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活动进行督查。

四、进一步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坚持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规范业务工作的开展。上半年组织一次司法所业务卷宗规范展评,评选规范业务卷宗参加省厅组织的司法所业务卷宗规范展评活动,推动全市司法所业务的规范开展。要围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理论和实践、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依法治理、民主法制建设等内容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大调解业务中人民调解案件的受理、调处技巧、卷宗归档整理、调解协议的起草与生效等业务知识等重点内容培训。年内,组织一次全市司法所长和司法所新进工作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