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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作用范文1
[关键词] 度洛西汀;谷氨酸毒性;神经元
[中图分类号] R9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6)11(c)-0030-04
Protective effect of Duloxetine on glutamate toxicity of cerebellar granule neurons and its mechanism
LIU Sixin HE Dan YU Xiaojun WANG Jiaqi
The Second Department of Neurology, the First Hospital of Changsha City, Hu'nan Province, Changsha 410005,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protective effect of Duloxetine on glutamate toxicity of cerebellar granule neurons and its mechanism. Methods The cerebellar granule neurons derived from CD-1 mice were cultured in vitro, all the neuron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eight groups: control group, glutamate group, Duloxetine group, Duloxetine+glutamate group, SB204741 treatment group, SB204741+glutamate group, LY294002 treatment group, LY294002+glutamate group. The apoptosis degrees of neurons were detected by TUNEL method, the levels of Ca2+ in neurons were detected by confocal microscopy fura-2. Results Compared with control group, glutamate toxicity could significantly increase the neuron apoptosis [(1.62±0.96) vs (13.98±3.49)] (P < 0.05), and Duloxetine could inhibit the neuron apoptosis caused by glutamate toxicity. Duloxetine could significantly decrease the increasing concentration of Ca2+ in neurons activated by glutamate toxicity. 5-HT2B SB204741 could significantly inhibit the neuron apoptosis and the increasing concentration of Ca2+ in neurons caused by glutamate toxicity, while LY294002 could only inhibit the neuron apoptosis caused by glutamate toxicity, which had no effects on the increasing concentration of Ca2+ in neurons activated by glutamate toxicity. Conclusion Duloxetine has the effects of inhibiting the glutamate toxicity of neurons, the main mechanism may be associated with the release of intracellular calcium store activated by the receptor of 5-HT2B, which cause EGFR activating PI3K/AKT/mTOR signal pathway indirectly, so as to inhibit the neuron apoptosis caused by glutamate toxicity.
[Key words] Duloxetine; Glutamate toxicity; Neuron
谷氨酸是中枢神经系统中最重要的兴奋性神经递质之一[1-2],谷氨酸毒性是指谷氨过度释放引起的神经元过度兴奋,造成神经元不同程度的损伤和死亡[3]。脑卒中、脑缺血、阿尔茨海默病和亨延顿病等多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共同特征是谷氨酸过度释放引起的神经毒性作用[4]。盐酸度洛西汀(Duloxetine)是新一代抗抑郁药物,属于5-羟色胺(5-HT)和去甲肾上腺素(NE)再摄取的双重抑制剂[5]。体内体外实验证明,度洛西汀具有抑制神经毒性作用[6],但具体分子机制鲜见报道。本研究采用度洛西汀干A,在体外培养的小脑颗粒神经元谷氨酸毒性作用后,观察度洛西汀对谷氨酸引起的神经元毒性作用的效应,并联合5-HT2B SB204741和LY294002探讨谷氨酸引起神经元凋亡和细胞内Ca2+水平变化,探讨其作用机制。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7 d龄新生CD-1小鼠[雄性,12 h光照/12 h避光,河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SCXK(豫)2005-0001];谷氨酸、多聚赖氨酸、LY294002、SB204741和MTT均购自于Sigma公司,马血清、DMEM培养液和胰蛋白酶购自于Gibco公司,荧光探针fura-2购自于invitrogen公司。
1.2 神经元原代培养
CD-1小鼠小脑颗粒神经元原代培养方法。取出生7 d的CD-1小鼠,断头后小心剥离小脑颗粒神经元,去除表面和沟回内的血膜,将纯化后的小脑组织进行反复剪磨,加1.25 g/L胰酶消化37℃,20 min,含血清培养基终止消化后,将小脑组织DMEM冲洗后后过100目筛,吹打细胞接种于24孔板和96孔板及多聚赖氨酸孵育4 h的盖玻片上,无血清DMEM培养基37℃,5%CO2培养箱24 h。换成含10%马血清的DMEM培养基,37℃,5%CO2培养箱7 d待用。
1.3 细胞处理
检测神经元凋亡,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共随机分为8组:对照组,谷氨酸组,度洛西汀组,度洛西汀+谷氨酸组,SB204741处理组,SB204741+谷氨酸组,LY294002处理组,LY294002+谷氨酸组。检测钙离子水平,小脑颗粒神经元细胞共随机分为3个4组:对照组,谷氨酸组,度洛西汀组,度洛西汀+谷氨酸组;或对照组,谷氨酸组,SB204741处理组,SB204741+谷氨酸组;或对照组,谷氨酸组,LY294002处理组,LY294002+谷氨酸组。其中度洛西汀、5-HT2B SB204741和LY294002预处理20 min后,再进行对照生理盐水处理或者刺激因素50 mol/L谷氨酸。
1.4 细胞凋亡测定
细胞凋亡采用北京中山生物技术公司的TUNEL细胞凋亡试剂盒,按照试剂盒说明书操作。细胞处理后进行细胞凋亡测定,采用多功能酶标仪在波长490 nm处进行光度值检测,并分别进行计数和统计分析。
1.5 细胞内Ca2+水平的检测
采用成熟分化的神经元细胞于盖玻片上以fura-2比例为1∶1000孵育30 min,等渗液冲洗去除荧光背景后,于共聚焦显微镜成像,激发光550 nm,发射光340 nm和380 nm,间隔20 s激光扫描1次,至刺激因素处理开始共观察15 min,检测45个循环。采用340/380比值计算细胞内Ca2+水平动态变化。为了降低细胞间差异,将所有检测点的340/380比值除以刺激处理时间点的340/380比值,刺激处理时间点的340/380比值标准化为1,相同处理组内各取20个细胞进行统计分析。
1.6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符合正态分布的使用方差分析,不符合正态分布的采用非参数秩和检验,以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神经元细胞凋亡
对照组含有少量的TUNEL阳性细胞,50 mol/L谷氨酸后,TUNEL阳性细胞显著增加,即细胞凋亡率显著升高。度洛西汀能显著抑制由谷氨酸引起的细胞凋亡增多。抑制剂包括5-HT2B SB204741处理组和AKT抑制剂LY294002处理组,与实验组50 mol/L谷氨酸比较,细胞凋亡率明显减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谷氨酸组的凋亡率与其他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1。
2.2 细胞内Ca2+水平
共聚焦荧光倒置显微镜检测结果显示,对照组细胞内Ca2+水平随时间变化无明显变化,15 min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谷氨酸组在给予谷氨酸刺激时间点开始细胞内Ca2+水平明显上升,约80%,15 min恢复基线水平。在处理后的1~10 min之间,谷氨酸组与对照组的Ca2+水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度洛西汀能显著抑制谷氨酸引起的细胞内Ca2+水平升高。见图1。
2.3 可能相关信号转导通路验证
采用5-HT2B抑制剂SB204741和AKT抑制剂LY294002联合50 mol/L谷氨酸,细胞内Ca2+水平变化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见图2~3。
3 讨论
研究表明,脑缺血再灌注、脑卒中和老年性痴呆是常见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具有发生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的特点,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活质量的重要原因[4]。脑缺血再灌注、脑卒中和老年性痴呆的共同发病特征是兴奋性谷氨酸毒性,这个谷氨酸毒性在疾病的病理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谷氨酸毒性作用易造成神经元不同程度的损伤和死亡,而神经元不可再生特性决定了使用药物治疗和预防谷氨酸毒性作用的重要性[3]。谷氨酸是中枢神经系统重要的兴奋性神经递质[1,5-6]。谷氨酸无法直接透过血脑屏障,在脑内谷氨酸和谷氨酰胺循环中星形胶质细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谷氨酸受体包括离子型谷氨酸受体和代谢型谷氨酸受体,其中包括AMPA受体在内的离子型谷氨酸受体是参与脑缺血和脑损伤的神经元死亡的重要活化受体[7]。脑出血等病理因素导致神经元细胞外液的谷氨酸浓度剧增,通过与突触后谷氨酸受体结合,引起细胞膜上的钠离子通道开放,大量钠离子进入细胞内引起细胞肿胀,造成神经元死亡[8]。另有研究报道,谷氨酸可以通过与NMDA谷氨酸受体结合,导致细胞膜上L-型钙离子通路开放,细胞内钙库释放大量钙离子,引起细胞内钙离子超载,重要体现在线粒体功能不全引起的延迟性神经元死亡[9-10]。细胞内钙离子超载具有多种原因,可能是由于细胞膜上的L-型钙通道活化而增加细胞外的钙离子进入到细胞内,细胞内钙离子升高后可以介导TRPC受体激活线粒体内的敏感性,增加由TRPC介导的细胞内钙库的释放,细胞内钙离子瞬间释放增加,导致细胞内钙超载[11-12]。从临床上应用安全的药物中发展和挖掘具有神经保护作用的药物成为临床上治疗脑缺血和脑损伤等疾病的重要策略[13]。
度洛西汀是一种5-HT和NE再摄取抑制剂,其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直接抑制5-HT摄取和NE摄取来增加细胞间隙的5-HT和NE的浓度[14]。本研究结果显示谷氨酸具有激活NMDA等谷氨酸受体作用,造成细胞内钙超载出现大量神经元细胞凋亡,度洛西汀通过与5-HT2B受体特异性结合,受体酪氨酸激活介导磷脂酰肌醇-3激酶(PI3K)/丝氨酸-苏氨酸蛋白激酶(AKT)通路引起神经元坏死[15-17]。另有研究表示度洛西汀与多巴胺能、肾上腺能、胆碱能、谷氨酸受体等几乎无亲和力,但未见报道度洛西汀直接结合5-HT受体[18],这与Ray等[19]报道氟西汀结合5-HT受体发挥抗抑郁作用相类似。动物实验表明,度洛西汀能减少大鼠大脑皮层5-HT受体密度和NE受体密度。度洛西汀推荐用于治疗化疗所致周围神经炎病变,止疼效果较好,但需要用药5周才能起效,与治疗抑郁症起效慢一致[6],因此度洛西汀治疗谷氨酸毒性作用神经元坏死也可能需要长期治疗起效[20]。
本研究应用度洛西汀处理能显著降低细胞内钙超载引起的神经元凋亡,在临床实践中度洛西汀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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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作用范文2
一、电力行业薪酬制度改革对激活人力资源的作用
大量事实证明,电力行业薪酬制度改革能够有效地激活企业的人力资源。薪酬改革制度改革可以优化工资分配工作,使专攻技术的员工获得更多的工资,如此一来,技术工人将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岗位上,从而提升技术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改革薪酬制度,引入激励机制后能够显著激发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成“能者多得”的局面,从而使各员工之间形成竞争,最大程度地激活人力资源。
二、电力行业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技能工资比例问题。目前,电力行业中员工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作比例不协调,技能工资在员工总工资中占比极高,而岗位工资的占比相对较低。由于技能工资的多少取决于员工技术贡献的大小,表面上看,这种薪酬制度是合理的,然而通过深层次的分析不难发现,如果技能工资在总工资中占比过高,则容易导致员工只重视自身的技术输出,严重忽视培养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长此以往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二)工资等级设置问题。现阶段,大部分电力企业应用了工资分等级制度,然而绝大多数电力企业的依据职工的职位等级来设置工资等级,这就意味着员工的职位越高,工资越高,职位越低,薪水就越低。电力行业是一个十分依赖技术的行业,某种意义上,技术工作的工作质量决定了电力企业的发展质量,现阶段,电力企业的工资等级设置存在问题,技术工人的工作难度高、工作量大,但是却得不到高薪水,这势必会加重技术工人对企业的不满,随着时间的推移,电力企业技术工人流失现象将加重。
(三)工资激励机制问题。总体上看,电力行业的员工工资较为优渥,员工工资中很大一部位为固定工资。就目前而言,电力企业员工工资中固定工资持续增加,而其他工资所占的比例逐渐降低,其容易导致员工丧失对工作的积极性,从长久的角度看,员工工资中其他工资的比例不断下降不利于企业工资激励机制的形成与完善。
三、如何改革企业薪酬制度
(一)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电力行业对员工综合素质的要求极高,为此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电力企业应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机制,通过合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来确保员工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与扎实的理论知识,从而满足新时期电力工作对员工的要求。电力企业应当做好针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面向员工的行业专家讲座与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力求最大程度地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是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高素质的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能够充分理解薪酬制度改革的意义并予以支持。如果员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则能够圆满完成各类生产任务,从而得到更高的工资,员工的薪水提升了,则对薪酬制度的认可度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这有利于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因此,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是有必要的,能够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夯实群众基础。
(二)完善工作制度。企业应当对工作制度进行规范与完善,致力于促使员工与企业之间形成平等的劳动关系。此外,电力企业需要大力优化员工结构,致力于打造一支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员工队伍,进而提升企业的发展效率与质量。电力企业应当从岗位测评着手展开工作,将企业内各个岗位对员工的实际要求作为原则,合理地压缩与增加各个岗位的人力资源,重视为企业补充新鲜血液。应当设立科学的竞争上岗制度,使员工凭借个人能力竞争上岗,企业应当确保岗位竞争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公开,确保岗位上的人才能够充分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三)完善考核方法。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企业可以让员工参股,或者实施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方式,使得员工能够在获取基本工资外通过获取奖励的方式来得到更多的工资,如此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独立审计作用范文3
一、“十一五”以来电子发展基金主要成效
电子发展基金设立于1986年,是中央财政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十一五”期间,我们扎实做好电子发展基金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安排了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关联性强、带动性大的项目,为产业较快实现企稳回升、加快结构调整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2010年,电子发展基金累计实际投入34.71亿元,支持项目1825个,突出支持了五个方面。
(一)重点支持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显著增强了产业竞争力。
软件、集成电路、关键元器件及其材料是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基础产业,也是基金一直重点支持的领域。
――软件业领域。以提高软件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为核心,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和工具软件开发,建立中间件构件库和应用开发平台,完善嵌入式软件发展环境。针对软件服务化趋势,加快培育信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累计支持项目561个,安排资金9.31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国基础软件打破了国外软件长期垄断的局面,自主知识产权数据库产品得到广泛应用,中间件研发水平大幅提升,中文办公软件成熟度不断提高,应用软件实现快速发展。2010年,软件产业规模达到13364亿元,占电子信息产业比重为18%。
――集成电路领域。以打造芯片与整机大产业链为目标,重点支持了3G移动通信芯片、数字多媒体处理芯片、平板显示和LED控制芯片等研发和产业化。累计支持175个项目,安排资金3.96亿元。比照电子发展基金管理模式,2005年,国家设立了集成电路研发资金,累计支持项目209个,投入19.5亿元。
――新型显示器件领域。围绕突破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和薄弱环节,基金以面板生产为重点,安排项目89个、资金3.68亿元,支持了PDP、TFT-LCD、OLED等产品领域和玻璃基板、显示光学膜、背光源等关键环节,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
(二)完善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光二极管、太阳能光伏等新兴领域产业链条,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基础。
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网络演进升级需要,基金注重对新兴领域的引导支持,培育新的优势产业。加快推进计算机和视听产业升级,确保骨干产业稳定增长。
――第三代移动通信方面。以新一代网络建设为契机,投入资金2.28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22亿多元,支持TD-SCDMA项目88个,涵盖芯片、操作系统、终端、测试仪器仪表等,推动形成了完整的TD-SCDMA产业链,为大规模试商用和正式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发光二极管(LED)方面。投入资金5900万元,支持了20个项目,推动LED芯片制造、器件封装以及检测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建立LED产业标准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取得一系列关键工艺和技术的突破。
――太阳能光伏方面。围绕电池及专用设备、硅材料生产及循环利用等环节,投入资金3650万元,支持项目26个。我国已基本掌握多晶硅及太阳能电池的关键工艺技术,制造设备国产化率超过50%,太阳能电池产量跃居世界首位,形成了较完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
――信息安全技术产品方面。投入资金2.96亿元,支持了29个项目,在防火墙、防病毒、防入侵、身份认证、网络隔离、安全审计、可信计算、备份恢复等领域取得较大技术突破,产品种类不断丰富。
(三)培育骨干企业和扶持中小创新型企业相结合,推动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2010年,电子百强企业半数以上曾得到基金支持,这些企业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基金重点支持了9家龙头企业,投入7.09亿元,华为、中兴、联想、大唐等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基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四)完善行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
自2007年起,基金先后投入7200万元,带动地方投入7亿多元,支持国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支撑平台和18个地方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辐射全国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2010年,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软件收入达到10643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80%,聚集效应明显。
(五)大力支持信息技术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十一五”时期,基金选择汽车、机械、服装等行业,投入资金6700万元,支持了51个工业软件和应用电子研发项目,提高了对两化融合的支撑能力。通过倍增计划,基金投入1.48亿元,支持了徐工集团等204个企业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基金还支持了一批服务于“三农”的产品研发和应用,支持了维哈柯、蒙古等少数民族文字软件研发和推广应用。
二、“十一五”期间电子发展基金使用和管理的体会
第一,制度不断完善是用好财政资金的前提条件。基金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在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方面形成了示范。
第二,良好的工作机制是管好资金的重要支撑。基金管理形成了部门配合、部省互动、司局协作的工作机制。财政部和工信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地方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参与组织和管理。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和基金办成员依据职责,携手合作、互相支持,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整体协调性。
第三,适应产业发展内在规律是确保项目成效的必要条件。基金根据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优先支持产业发展急需、关联性强、带动性大的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不断增强核心产业竞争实力。进一步将支持领域向产业两端倾斜,加大新型材料和核心领域专用设备的研发投入,从源头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第四,创新支持方式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基金管理不断创新,自1999年开始,拿出部分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对企业进行支持,探索创业投资支持方式,开创了财政资金按基金管理、以创投方式支持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模式。
三、进一步做好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工作的思考
“十二五”时期,我们将贯彻信息产业“十二五”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过去五年各省区市管理部门和企业反映的问题,以提高资金使用的质量效益为核心,创新管理制度,完善支持方式,进一步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申报、评审程序。加强中介机构为申报企业提供研究、咨询服务的监管,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强项目评审前对专家权利与义务的宣讲,督促专家履行评审职责。利用申报通知、基金网站加强申报企业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追踪问效。电子发展基金是补助工艺技术的开发以及新产品的研发的,资助资金只能用在这个范围内。要继续加大对项目的追踪问效力度,严格审查资金使用开支范围,科学评估使用效果,确保效益充分发挥。
独立审计作用范文4
一、关于独立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从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但独立审计准则对某些只作原则性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时更多地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有些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能对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等进行量化,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会大大增强,可以省去许多职业判断的麻烦,同时在出现诉讼时也有一个衡量标准。事实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刻也离不开职业判断。因为每个审计业务都有不同的特点,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等诸多因素,用一个不变的数量指标来规范种类繁多的审计业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是行不通的。
国外会计职业界也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把某些职业判断转化为定量指标。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比较发达,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美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公认审计准则(GAAS,相当于我国的基本准则)、审计准则说明书(SAS,相当于我国的具体审计准则)及审计准则解释(对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从其内容来看,虽然GAAS和SAS是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但是,它们提供的指导却比人们所希望的要少。许多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准则应当对如何决定应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作出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减少审计决策的困难,并保护注册会计师免受审计不当的指责。然而,准则过于具体,将使审计工作由一项专业判断性工作变成一项机械的证据搜集工作。所以,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从审计职业和审计服务对象两方面考虑,经过并权衡利弊后认为,过于具体的审计准则恐怕比过于抽象的审计准则为害更大。如果注册会计师不结合审计业务具体情况,不把握审计准则的精神实质,照搬照抄,机械套用,就不能实现审计目标。那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如何解决独立审计准则可操作性的问题的呢?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制定审计指南、出版行业出版物。审计指南是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说明书的具体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内容比较详细,但权威性较小。目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指南有审计抽样、建筑合同的审计、互助基金会的审计、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等。行业出版物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的审计程序研究、各式各样的技术研究、审计教材以及会计审计杂志。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行业出版物的权威性与可操作性关系如下:
如果把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与美国的相比较,结构比较接近,但地位有所不同。美国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则,其公认性和权威性是随着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逐渐树立起来的,并最终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承认;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经财政部批准施行,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法定地位。有鉴于此,其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可操作性问题可通过制定审计指南予以解决。
二、关于审计收费问题
事务所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承接业务时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审计收费是决定事务所成本与收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事务所业务竞争的突出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事务所通过竞争可以把最好的服务提供给客户,另一方面,竞争的加剧又使得事务所降低审计收费,甚至牺牲审计质量。这似乎是个难以解决的矛盾。从国内外注册会计师职业竞争的特点看,价格竞争是个不争的事实,但会计职业界一直将价格竞争视为错误的激励因素,因为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而且,在许多人看来,价格降低所带来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导致本应在行业和客户之间建立的互信关系逐渐弱化。美国的一个研究组织在研究了价格与执业质量关系后得出以下结论“时间和预算压力经常导致审计不合格。我们相信,(时间和预算压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过度的价格竞争——也就是说,会计公司过低收费导致的竞争。”衡量一个行业的竞争是否有效和有益,往往由消费者根据产品、服务的质量以及价格的高低作出判断,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对其他行业那样作出恰当的评价。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约束下进行业务承揽与竞争。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基本上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但也有一些注册会计师反映,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审计成本太高,目前审计收费普遍较低,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有时导致亏损。这个问题可能存在,但不应完全归咎于独立审计准则。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决定审计质量。获取审计证据的耗费就是审计成本,审计质量与审计成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之一就是为注册会计师解决这对矛盾提供一个平衡点。毋庸置疑,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要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否则,事务所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独立审计准则要实用,就必须指导注册会计师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形成合理的意见。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合理确信”而非“绝对保证”就是一个例证。注册会计师不能对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提供绝对保证,只能提供一个程度较高的合理保证,这个合理保证可以将会计报表中的信息风险降低到客户可接受的水平。因此,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当审计质量与审计成本发生冲突时,审计质量应当是第一位的;不然,注册会计师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必然会遭受经济及其他方面的巨大损失。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美国审计准则说明书——证据事项》也规定:“作为一个指导原则,在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和信息的有用性之间应当有一个合理的关系。在测试某一特定项目时,费用和难度本身并不是省略该测试的正当理由。”
由此可见,独立审计准则是保证执业质量的重要规范,注册会计师不能借口审计收费低,就可以不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国内外发生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表明,尽管审计收费可以不一样,但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是一样的,审计收费低不是注册会计师不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正当理由。因此,事务所要提高经济效益,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效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独立审计准则允许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初步审计策略、分配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选择测试类型和审计程序等情况时选择审计成本较低的。此外,各级协会要加强业务监管,打击恶意低价竞争。有些事务所不但采取恶意低价竞争,而且还以向他人支付佣金、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败坏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只有加强业务监管,严肃惩处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才能真正实现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公平竞争。当然,改革审计收费制度势在必行。审计收费应当以审计成本为基础,而审计成本则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目前许多事务所按资产总额作为计费基础,容易造成以审计收费来确定审计工作量。随着条件的成熟,我们应当按照国际惯例来改革审计收费制度,提倡按不同资历审计人员的小时人工费率和工作量的乘积来审计收费。
三、关于独立审计准则超前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师法》制定的。为了保证准则的性、权威性和实用性,我们在制定时,遵循了务实原则、接轨原则、配套原则和科学原则。从来看,基本上实现了上述四个原则,尤其是接轨原则贯彻得比较好,认准则立项、拟订初稿、征求意见到修改定稿等都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准则规范的与国际审计准则差异不大。但也有一些注册会计师反映,独立审计准则制定超前,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于这个问题,也应该加以具体。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技术规范,也是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注册会计师只有掌握了独立审计准则,才能更好地完成审计业务。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素质参差不齐,独立审计准则对某些注册会计师可能是“超前”了,但如果通过和实践,掌握了它,就变得不超前了。此外,我们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还有基于如下原因:
首先,全球一体化和资本的跨国流动推动了各国审计准则之间的协调,国际审计准则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国际审计准则是由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例定的。IAPC成立于1978年,其会员有来自发达国家和家的会计职业组织,其宗旨是代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审计及相关服务准则,并促使各会员国自愿接受,以促进审计和相关服务准则在全世界逐步统一。国际审计准则是各国会员组织协调的产物,它既借鉴了发达国家先进的审计技术,又照顾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具有普遍适用性。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审计准则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可以迅速提高发展本国的审计和实务水平,避免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弯路。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制定审计准则时都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如澳大利亚、英国及我国香港等在其审计准则后都附有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比较,比较结果都是大同小异。可以说,国际审计准则是审计专业技术方面的国际惯例,与会计准则相比,审计准则更是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世界银行信贷部主任鲁道夫·安德森在谈及对中国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看法时说,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审计准则时考虑到了不同、不同国家、不同文化和背景,中国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应当借鉴国际惯例,汲取国际审计准则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经验。
其次,从东南亚危机的教训来看,一个国家应当具有要求较高的审计准则,不能迁就于落后的审计实务。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日内瓦一个研究组织调查了国际会计公司当地的事务所审计的东南亚5国73家公司和银行,这些当地的事务所尽管代表国际会计公司,但其审计质量却远低于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能对危机的发生及时报警,是导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独立审计作用范文5
【关键词】独立审计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未来趋势
一、独立审计存在的问题
审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以及缺少应有的职业谨慎。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在同行业中取得一席之地,忙于不断扩展业务增加客户量,从而遗落了最重要的道德规范的培养与教育,致使从业人员审计职业道德不断缺失,因为所谓的利益忘记了自己的工作本质,引发公众信任危机。再是注册会计师本身存在的惰性以及对某些审计问题存在的侥幸心理私自省略了一些审计程序,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错误,损害了其独立、客观的公众印象,一定程度上欺骗了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外部投资者也产生了一定的损失。
外部审计环境的压力以及计划与督导的不完善。行为学家库尔特·卢因,他提出了关于人类行为的著名公式:B=f(P,E)。式中,B 表示行为,P 表示人,E表示环境。简而言之,人的内在需求被外在环境因素刺激后就会引发发某种行为动机,在动机的支配下会产生满足需要的行为。在外部环境的挤压下,如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竞争压力,有些会计师为了留住固定客户,追求经济利益不得不配合企业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完善的计划与正确的督导是独立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只有对审计工作作出合理的计划安排,对助理审计人员的工作作出一定的指导与监督,必定能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的提升,又可降低审计成本,实现独立审计问题的最小化。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知识储备以及审计的相关经验不足以及社会责任感的缺乏也导致了独立审计的相关问题。与国外不同,我国独立审计的历程起步较晚,独立审计的相关经验不足,审计人员从事该项事业时间比较短,相关的专业知识判断能力也有很大程度的欠缺,而且某些审计人员严重失职,缺乏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感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必须增强其责任感,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注册会计师一定要具备完善的执业谨慎态度和专业胜任能力,树立审计风险理念、培养出高尚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对所从事行业应具备的行业信誉理念。我国的审计从业人员在一定要在各个方面更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为了更好的培养其从业人员的知识增加其知识储备,每年可以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的考试,提升其从业人员的知识储备,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输入为国、为民的使命感,增强其责任感,将其所缺乏的社会公众感逐渐提升,从自身解决问题。
独立审计监管体系不健全且惩处措施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我国独立审计监管体系以财政部门、证券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三者为主体。但未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其中财政部门对各级审计监督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证券会的本职工作是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加以制定,尽其最大能力确保所监督的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但它没有权利直接监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活动;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督的重点应该是欺诈、舞弊,但其没有必要的手段与正确的措施用来保证其监管职能的落实。以上三者的主要问题导致了独立审计监管体系的失效。再者,关于民事赔偿机制严重缺乏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在实际运行中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存在着以下问题如主体资格的难以确定性、缺少相关法律致使注册会计师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难以界定、诉讼费用过高但赔偿金额较少等不利情形,种种原因致使民事赔偿诉讼的门槛过高、而且赔偿的金额有限,主体动力不足。诉讼过程中存在重行政处罚轻民事、刑事处罚,我国的监管部门更倾向与以行政处罚的惩罚方式追究责任,对于行为极其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行为才吊销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从以上叙述可知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而临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几乎为零,监督与惩罚存在的制度缺陷是独立审计问题更加严重。
审计市场价值导向失准。由于我国现行的制度安排,独立审计并非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只是政府机构 “模仿国际惯例”的一个附带产物。市场需求主体对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缺乏内在需求,即企业需要的只是一份政府管制机构认可的审计报告。这是因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一些稀缺资源,比如新股上市资格、已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等仍由政府控制,企业要获得这些资源就必须达到政府设定的条件。这使得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包括审计需求)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制机构。那些自身质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只能采用对财务报表进行乔装打扮或者弄虚作假的手法来达到融资的目的。此时,高质量的审计意见不仅不会帮助这类企业获得利益,可能还会降低他们的利益。所以,我国审计市场总体上并不需要、甚至还会排斥高质量的审计意见,而那些能够顺利取得政府管制机构认可的审计意见则大受欢迎,市场价值导向严重失准。
二、如何完善
重视独立审计的职业道德的约束作用并不断加强诚信教育。会计师事务所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应该不断加强对其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将其纳入员工工作计划之中,努力引起每位员工的足够重视。设立职业道德教育专项资金,举行定期培训活动,采用“和风细雨”的方式将道德教育深入人心。
优化外部审计环境并进行审计工作的合理规划。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为了在行业内留有一席之地,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对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发现的某些审计问题不得不采取回避的态度,更有甚者帮助企业美化财务报告从而用来遮掩问题,为了解决独立审计的此类问题更应该肃清外部审计环境的影响,针对企业对独立审计人员所给的行业压力,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使注册会计师无后顾之忧,可以坦诚自己的意见,其次,在每次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务必做好必要的审计计划,并对相关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正确的指导与监督,实现效力最大化,各方共同努力使独立审计更加完善。
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引入声誉模型,对事务所内全体成员的行为起到一定程度的激励作用。声誉的作用在于为关心长期利益的参与人提供一种隐形激励以保证其短期承诺的行动。声誉效应不能保证人选择最优努力水平但至少可以让人努力做到最好,以增加其长期效用。若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声誉的载体”,为了维护事务所的良好声誉,每个注册会计师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增加并维护好这一无形资产。在独立审计过程中更加谨慎而且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在加强。再者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每年都进行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再教育,这一举措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比如会计信息技术的发展,当客户的会计信息系统引入了比较复杂的现代技术时,注册会计师只有不同技术及其处理过程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方可以对客户的财务数据进行有关的审计测试。独立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了确保审计最终结果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形成正确的决策,必须将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引入声誉模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完善独立审计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其惩罚措施,对独立审计真正程度上起到威慑作用。独立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针对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我们应该在法律中尽可能的明确主体,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改变以往处罚中“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现状。在具体案件中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几乎前所未有。这种畸形的民事赔偿法律机制情况使违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受到的物质利益损失极少,对一些违规现象的滋生起了催化作用。由于微弱的行政处罚与较轻的刑事处罚并未对会计师事务所起到真正的威慑力,不能使他们在面对雄厚的经济利益时产生处罚的恐惧,更不能动摇其追逐更高利益的心理。以引起较大轰动的琼民源案来为例,判决的最后结果令人瞠目结舌竟然是两人分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引起的恶劣社会影响来说处罚实在是太轻。所以对一些注册会计师来说,如若通过舞弊欺诈等非法行为能够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尽管获得相关处罚但与其得到的利益相比仍然值得冒险一试。为了良好、安全、诚信的审计环境的建立,应当竭尽所能严肃对待注册会计师的民事制裁的相关缺陷,争取形成以民事制裁为主、行政和刑事处罚为辅的法律责任体系。
纠正审计市场畸形价值取向,实现能力与价值取向的有机统一。某些企业为了获得融资,不得不使其财务报告更加完美,以便增加其获得融资的可能性,然而较高质量的审计意见不但对帮助这类企业获得利益无益,还有可能降低他们的利益。因为以上矛盾的存在,所以我国审计市场总体上并不需要、甚至还会一定程度上排斥高质量的审计意见,而那些能够对顺利取得政府管制机构认可有利的审计意见则大受欢迎,从而引起市场价值导向严重失准。简单的说是市场上供与需的矛盾,即市场本身在有时并不需要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前提下,若事务所单方面强烈去追求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其引起的直接后果是不但增加了审计成本,甚至更有可能造成失去市场份额的风险。事务所本质上并不是财政拨款的非营利组织,而是自负盈亏、自我寻求发展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却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行为。那么,哪种质量的审计报告能够使事务所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则这种质量的审计报告就会在市场上盛行。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得不以降低审计质量为代价,迎合客户的需要,从而可以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扩展其业务。一些事务所因为不能独立地根据审计情况发表公正真实的审计意见,以致丧失应有的职业道德与企业管理当局“共谋”作假也就成为“顺其自然”的事情了。而某些独立性较强、信誉较好的事务所不但不能借此开拓业务。反而会让不少客户“敬而远之”。势必造成审计市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事务所被挤出审计市场。
三、未来发展趋势
追求独立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三者的有机结合,达到令信息使用者满意的最佳平衡点。不论是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还是内部审计,都是审计工作,这是三者最本质的联系。对整个国民经济而言,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共同构成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相互不可替代,没有主导与从属的关系。外部审计的结果对内部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通常,外部审计(不论是政府审计亦或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因其接触的社会面广、业务种类多,经验较多从而比内部审计有其特有的优越性,比如对业内动态有更好的理解与掌握、新的规则及其运作方式的更好契合,从而其审计结果有时会起到为内部审计指点方向的有益作用,从而对内部审计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特别是政府审计,其结果往往会作为一个单位内部控制不可逾越的标准。作为一种标准矗立在此,三种审计结果可以互相参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通常,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外部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评时,就须对内部审计的设置及其工作进行了解,还可利用内部审计结果。同样,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之间的审计结果也可以互相参考,以提高工作效率。
独立审计与计算机更加紧密的结合,逐步形成并完善计算机独立审计。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也给独立审计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企业内部的相关会计资料的记录与保存离不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为了更加出色的完成审计任务,必须与与时俱进,进行独立审计的方式变更,技术与人工的结合,相信更能加快独立立审计的发展,也要在审计过程中注意权责划分与职责分离。
职业责任赔偿保险制度更加合理化,为审计目标的实现提供后备保障。职业责任赔偿保险制度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更加谨慎,避免了某些不必要的失误,使独立审计的准确性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为公正、合理的审计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更加雄厚的后备力量。
独立审计作用范文6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审计工作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独立审计是实现审计工作的保证。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要力争做到独立审计,确保审计的效果。
一、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十分重要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十分重,它是审计的灵魂。首先,它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客观公正的前提。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提供的信息可信度就差,而当信息的使用者、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使用了这样的信息,就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其次,它会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注册会计师不能独立审计就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近年来随着个别上市公司造假案的曝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事件也纷纷浮出水面。这些情况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再次,独立审计是注册会计师的安身立命之本。近年来发了许多因为注册会计师不能独立审计而出现问题的案件,透过对这些案件的反思,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审计人员只有严以律己,提高对独立性的认识与要求,行业的诚信才能恢复与发扬。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受到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尽管有所进步,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影响,还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
(一)市场无序竞争
注册会计师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拥有自已的客户,关系到生存发展。为了生存,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谋求经济利益不是在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上下工夫,而是通过各种人事关系,采取给回扣、支付信息费;收费标准就低不就高或以各种名目打折的办法大搞杀价;不顾后果,对客户的违法违纪情况视而不见,对客户提供的经济资料,不进行认真审查或干脆不审查,甚至在没有与客户见面的情况下,就出具审计报告等做法。这些做法使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审计失去客观公正,审计质量下降。
(二)相关部门干预过度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的发展,主要是政府行政力量推动。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要求方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需求空间的扩大,尤其是某些法定审计项目的出现,也主要是政府不断通过立法形式拓展的结果,而并非来自客户的自发需求。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受到了来自上市公司、当地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压力和利诱。有些政府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搞垄断、封锁,行政干预事务所现象继续存在。而一些被审计单位也往往借助于行政权力,对事务所施加压力,影响审计意见。一旦行业、地区利益与其他利益发生矛盾,会计师事务所难以摆脱所属行业或地域部门自身利益的束缚,客观公正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迫于本身生存需要,不得不屈从于政府的压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就无从谈起了。
(三)监管体制不完善
注册会计师的信用标准除了与自身的人格素养有关外,很大程度上还受所处的职业环境及监督机制的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整体信用环境不佳,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一种运行良好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独立性的审计人员责任追究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背景而异,过于随意,这样一种约束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审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低信用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得更多额外收益,而不受到惩罚,或者是收益大于成本,那么低信用者的最佳选择是不讲信用。当其他注册会计师发现信息缺实者可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自己因为讲信用却受到损失时,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用程度就会在利益驱动过程中降低。
三、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对策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在实践中认真加以解决,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审计者自身能力和素质
要发展人无我有、人有我高业务,避免在传统、低层次业务上竞争。如,建立行业性的会计师事务所,使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专门从事某一个行业的审计业务,改变现在的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包括各个行业的现状。这样做既有利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的确定和对其业绩的考核,也有利于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相关业务审计的熟练程度和积累经验,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另外建立行业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减少被审计单位由于对审计结果不满意而随便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威性,提高审计职业地位同时也使会计师事务所在同被审计单位的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提高其独立性。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强强联合,强弱合并,通过合并重组,不仅客观上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而且也增强了抵御来自客户压力的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并且也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地域垄断的局面。
(二)强化市场化建设,减少行政干预
政府部门的干预和影响极大地弱化了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对审计独立性的要求。为此,政府部门必须明确职能,进行职能转变政府应充当独立审计市场的宏观调控者,只有当市场出现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时才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独立审计市场,真正发挥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的调控作用。
(三)健全法制法规
要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治理行业执业环境,加强《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制裁力度,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注册会计师就不敢,只顾眼前利益,冒险帮助企业出具虚假报告而毁坏自己声誉、断送自己的前程。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与禁入制度,严把行入门制度,规范审计市场有序运行,保护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