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的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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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的内容

法律宣传的内容范文1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2008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恰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在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以各股(站)派一名法律宣传干事为成员组成法律宣传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周密详实的实施方案,并对此次活动所采取的形式、活动的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都作了细化分工,为这次法制宣传月(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是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按照全县统一安排,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在朝阳路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农业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册;在农牧局南院临街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平安城镇,打造平安易县”横幅。

二是举办法律法规宣传讲座。邀请我县知名律师就《宪法》、新农村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举办普法讲座,并制作录像。制作录像后,循环播放3场,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形式新颖、内容生动的法制宣传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及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是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12月15日,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充分利用农村服务工作站送法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册,切实将“法律十进”活动推向深入。

法律宣传的内容范文2

一、思想政治方面做到自学自悟自省自律

二0__年,我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培训,我能自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培训!,系统的学习了国家司法考试全部课程,九月份,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虽然败北但我不放弃学习,继续努力,这为我能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专业基础,通过学习,增强了思想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大局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了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业务工作方面做骨干当尖兵

二0__年,我主抓普法依法治理及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我时刻牢记党员的标准,大胆探索,创设多种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形式,不断开创兴隆台区法治工作新局面,服务大局,为我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以点带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0__年,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我能抓重点、抓骨干,以点带面;抓弱点、树典型,以强带弱。普法工作中,我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员工、流动人口为普法的重点人群,以不同人群为特点选出不同内容,开展全年系统普法教育。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普法中,我主要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为内容,分阶段地进行培训、辅导、考试,十一月,我与政府法制办同行联合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行政执法考试,考试合格发证上岗。严格地约束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对于青少年普法教育,继续落实《兴隆台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管理办法》,我担任区小、翰新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初、末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不同时期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律宣传活动,年初,开展《税法》宣传,年中,开展《企业法》、《公司法》宣传。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宣传活动。

2、法律进社区惠及千万家

几年来,按照司法部关于“法律进社区”“四个一”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了我区“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做到图书进社区,法律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在街道社区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制广场活动,九月,在锦采街道开展了法制广场活动,为居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进村、进社、入企、入校,做到家喻户晓;十二月,“送法下乡”活动,为村民送去图书和法律服务,现场免费为群众办理公证;在两节群众购物高峰期,我带领法宣同事与物价局一同在兴隆大厦门前宣传物价法;按照“四民主两公开”原则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开展11

1工程,在裴家、赵家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再创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近几年,人们对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愈来愈显现出来,我带领法宣股同事参与了税法、物价法、土地法等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四月,我参与了市节水办进行了《水法》宣传,并在全市进行“节水之家”评比活动,带动全体市民节约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法律进社区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十月,在振兴街道世纪社区举办了全市法律进社区调研会,九个街道社区作了经验介绍,与会交流。受到市局领导好评。

3、开展法律服务做好维权工作

二0__年,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我带领法援同事统一使用全国法律援助业务统一格式文书,规范了法律援助信息、统计和档案工作;《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我带领法宣股同事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一条街”活动;举办了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者学习《法律援助条例》培训班;向应受援人员发放法律援助卡;建立法律援助咨询网站();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服务;在学校青少年法律援助站设维权岗,积极参与团市委举办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十月,被评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先进单位,现正申报省级先进维权岗;积极参与妇、儿两纲十年规划中期评估活动,用法律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五十二件,收到良好社会效益;我带领法援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了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全年在市局以上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四篇;我组织协调“六部”、十八个街道开展法援工作,使法援工作再上新台阶,一直站在全市最前列。

4、介入服务大局

法律宣传的内容范文3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法律宣传的内容范文4

1、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去年我镇21个村建立的村级司法综合工作站的基础上,利用村级司法接待室和周四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形成了经常化和制度化的排查预警机制。并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点时段之前对我镇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排摸,制定防范预案,保证了其间的社会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镇“司法综合服务窗口”作为第一线职能窗口在稳定工作中的作用,为群众的申请调解和法律咨询提供便利,今年镇司法所直接受理法律咨询98起。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尤其是村居委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和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将尽可能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对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积极予以法律帮助,今年办理法律援助16件。

截至11月,我镇司法所直接受理解决人民调解案件35起,制作协议书18份,协助村调解委员会处理纠纷27起,各村调解委员会处理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95起,制作人民调解书163份。司法所与镇各职能部门、村调委会通力协作,确保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去京、去沪上访和去县集访,确保*社会政治的和谐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我镇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的工作机构的基础上,经过2009年的村委改选,我镇进一步充实了村级安置帮教小组的人员,依靠各村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帮教工作,教育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此外,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积极为他们联络各方,为他们帮困解难。今年年内已为4名刑释解教人员协调解决了建房、申请低保或临时补助等困难。

通过将每月司法局下发的名单和与各村村委了解的情况相结合,切实掌握我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数量和他们的生活状况,认真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的建设。截至11月,我镇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100人,其中2009年回归的社会的服刑人员23人。依据市司法局针对八类对象列为重点对象的要求,建立了重点帮教对象的一人一档,同派出所、村委、社工一起开展重点帮教工作。今年8月,司法所与禁毒办、社工一同前往*市第三劳教所,接回一名涉毒劳教人员,并为他做了尿检,结果为阴性。表明对象已基本摆脱了。

年内司法所联合我镇两所中学、镇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派出所,积极开展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针对我镇两位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依照年初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计划,在年内展开了一系列的帮扶关爱活动。一名关爱对象是20*年矫正期满的缓刑对象的女儿,去年被列为关爱对象,司法所和社工站与她的父亲一直保持联系,并在每季度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她的学习、生活近况。在9月新学期开学之时,司法所的干部对她家进行的走访时,赠送了她一套学习用品,鼓励她好好学习。另一名关爱对象的父亲现在监禁于*市第三劳教所,家中没有人能承担起监护职责。2009年3月,由县安帮办、县青保办,镇司法所召集召开协调会议,镇民政办、镇青保办、东安村村委会、*中学等单位参加。会上商议决定为对象指定临时监护人,为她解决生活来源。4月12日和6月20日,镇司法所和妇联两次共同前往该对象家中进行探望,赠送她一套学习用品及200元的慰问金。9月,司法所与*市第三劳教所取得联系,咨询为该对象在劳教的父亲办理所外执行劳教的手续。10月16日,县安帮办、镇司法所与东安村委的干部一起,对该对象的父亲开展了“进大墙帮教”的活动。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年社区矫正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市、县司法局要求,严格落实矫正措施,规范工作制度,做好社区矫正的基础性、规范性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09年我镇新进入社区矫正18人,期满结束矫正9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27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5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镇司法所同社工一起,按照监管规定对矫正对象分别建立档案,做好个人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思想状况等方面的台帐记录。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开始宣告、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各方面的管理。除每月对每一名对象进行一次个别访谈外,至2009年11月初,共组织了6次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其中进行了两次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此外司法所积极为社区矫正人员帮困解难,2009年中,司法所为其中为1人办理了劳动手册,为其中4人申请办理低保,为2人提供临时补助。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律宣传工作方面,我镇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同我镇各行政村和居委会合作,在各村办公处和草棚镇解放新街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律宣传挂图和法制宣传横幅。

2009年,司法所组织参与公务员学法活动5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6次,制作专题广播宣传材料44期,播放法制文艺电影1期,设置法律宣传专栏13期,组织参与法律知识讲座11期,参与镇党委组织法制宣传早市活动2期,散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7628份。

*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的*市第20届宪法宣传周期间,为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镇司法所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活动。

12月1日上午,*镇在草棚镇举行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十余个单位部门共同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在人流量大、周围居民多、人员相对集中的草棚镇上,宣传内容包括《婚姻法》、《收养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政策汇编》、《禁毒法》以及反等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人员20余人,制作标语4条,展板16块,黑板报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在12月3日和5日,分别在*中学、海桥中学进行了“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讲座活动。

法律宣传的内容范文5

1、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和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大力开展对弱势妇女实施社会援助活动,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继续扩大援助的范围,如增加了交通工伤事故赔偿,干涉婚姻自由,离婚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处理等法援事项,缩短了受理立案期限,较好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利。近6年来共解答涉及妇女和未成年法律咨询500人次,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0件。

2、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妇女、儿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宣传纳入普法内容,多次组织宣传教育人员及法律工作者、优秀律师到全县各农村和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已达90%。

3、认真做好“两劳”释放、妇女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岐途。

法律宣传的内容范文6

一、目的意义

成立区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的目的是围绕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等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为我区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内容

法律服务团分设四个组:法律宣传咨询组、律师服务组、公证服务组、调解服务组,分别从专业人员中选调专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法律宣传咨询组服务内容:开展“建设项目未动、法制宣传先行”活动,宣传与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开展送法“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进行专场法律咨询服务。

(二)律师组服务内容:建立“合同草签,律师把关”的工作机制,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论证及具体的行政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对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引资融资、协商谈判、落地建设等提供法律依据。把组织服务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并注意发挥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组织对中小企业的重大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进行研讨会诊,组织协调指导律师中小企业有关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协调指导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防范法律风险,为区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小企业做好服务。

(三)公证组服务内容:在重点项目招投标中,对法人资格、投标资质、授权委托书等进行公证证明,并对招标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在重点项目贷款中,对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等进行公证。在重点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拆迁过程的证据保全、安置协议进行公证。在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中,对资质证明、质量证书、评估(鉴定)报告进行公证。组织对中小企业需办理的入股投资、融资担保等重大公证事项进行集体分析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公证机构承办各项公证业务,积极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四)调解组服务内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立重点建设项目人民调解指导组,协调指导项目所在地司法所,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组织协调指导中小企业所在地司法所,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周边社情民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及。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成立区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切实做好服务经济建设工作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切实为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法律服务团各专业组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及时衔接配合,有效地延伸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的形式和途径,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