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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经济学的主要思想范文1
回顾整个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其演变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古希腊时期的经济伦理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经济伦理思想、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经济伦理思想以及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其中主要是围绕着亚当?斯密的“道德人”与“经济人”的关系问题——“斯密难题”而展开的。
一古希腊时期的经济伦理思想
阿马蒂亚?森说:“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eNicomacheanEthics》)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就把经济学科与人类行为的目的联系起来,指出了经济学对财富的关注。”
尽管现代经济伦理的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但追根溯源,经济伦理思想的起源是在古希腊。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德性主义认为,善和德性是至高无上的,人应当克制自己的物欲以追求道德、精神生活,超脱物欲诱惑,追求智能与真理;而以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为代表的快乐主义,则有别于柏拉图派的观点,主张道德与物质利益密切相关,“快乐与不适”决定了有利与有害之间的界限。为了调和上述两种对立的伦理思想和体系,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总结性伦理学说,他指出:“在财产问题上我们也得考虑到人生的快乐和品德这方面。自私固然应当受到谴责,但所谴责的不是自爱的本性,而是那超过限度的私意——譬如我们鄙薄爱钱的人就只因为他过度的贪财——实际上每个人总是多少喜爱这些事物,如自己的以及财务或金钱的。人们在施舍的时候,对朋友、宾客或伙伴有所资助后,会感到无上的欣悦。”同时他认为,正是人性的“不善”才会导致经济交换过程中的败德行为,他说:“对毁约行为的,对伪证行为的判罪,对富人的阿谀奉承,等等,据说这些现象都是起因于私产。但是这些罪行系出于另一全不相干原因——人性之不善。”
可以说,在古希腊思想家中,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提出了伦理的经济内涵,并进一步提出经济与伦理之间的关系。经济学研究最终必须与伦理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这一观点也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Politics)中得到了说明和发展。因此,亚里士多德堪称古代经济伦理思想研究的奠基人。
二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
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开始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马克思说:“古典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而亚当?斯密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派中是一个集大成者,他不但穷其毕生精力创作了划时代的经济学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而且以道德哲学教授的身份撰写了伦理学名著《道德情操论》。
纵观这两部巨著,不难看出《道德情操论》是《国富论》的基础,《国富论》是《道德情操论》道德哲学中蕴涵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案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系统地论证了自由市场经济是唯一符合效率与幸福原则的经济制度,他的《道德情操论》则试图对物质经济的运行予以强有力的精神指导。由此出发,斯密界定了关于市场经济道德基础的六大原则,即自尊、自爱、同情、互利、正义和虔诚,而且斯密认为市场的运行应当以这六大原则为道德前提。这一观点后来在将经济学和伦理学结合得最为紧密的穆勒的功利主义中表现得十分明显。总理曾经说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各位都很熟悉,他所著的《道德情操论》同样精彩。”温总理的话是对着两部论著的恰当评价。
可以说,斯密同时受到大卫?休谟的道德情操论和哈奇森经验主义功利论的影响,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也从而实现了经济学研究与伦理道德哲学研究(或者可以称为“经济人”与“道德人”)的“联姻”。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布隆克所指出的:“亚当?斯密是把他的经济分析与道德分析作为相互补充,而不是用经济分析取代道德分析。”
亚当?斯密的这两部著作的历史、学术地位是没有人能否定的,但后人对其中的“道德人”与“经济人”阐述的不同理解所引发的激烈争论,形成了经济学说史上所谓的“斯密问题”或“斯密难题”,或称“斯密悖论”。而这场争论,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延续了近百年,并形成了“对立论”与“统一论”两种不同的观点。
三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
新古典经济学是指19世纪70年代由“边际革命”开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马歇尔经济学说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学流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马歇尔以折衷主义手法把供求论、生产费用论、边际效用论、边际生产力论等融合在一起,建立了一个以完全竞争为前提、以“均衡价格论”为核心的相当完整的经济学体系。从19世纪末起至20世纪3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一直被西方经济学界奉为典范,成为当时经济理论的主流。新古典经济学学者主要关注的是如何确定市场交易条件,即如何确定价格;而他们不再关心的是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和等值性。因为在他们对经济学前提的假设中,新古典经济学提出:市场主体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市场机制在既定不变地运行、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完全信息。由此他们提出了“帕累托最优”的概念。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伦理道德被看作是完全竞争市场的一个隐含的既定条件,是一种完美的、理想的经济伦理状态。
这一阶段的经济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完善了“经济人”的假说,完成了“经济人”的伦理定位;提出了功利主义福利经济学,修正了古典学派的公平观;论证了经济与伦理的相互关系。但是,正如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指出的:“道德的力量也是包括在经济学家必须考虑的那些力量之内。”可见,在新古典经济学派,虽然实证经济学占据主流的分析方法,但规范分析仍然是经济学中重要的分析方法;虽然数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博弈论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在实证经济学的许多理论和命题中仍然包含着明确的或含蓄的伦理观与价值观。
四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伦理思想是以凯恩斯的思想为代表,特别是在他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所集中表达的价值观念: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决非是万能的,在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理应发挥直接干预和调控市场经济的作用,才能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凯恩斯在经济伦理上还有一个思想,就是鼓励奢侈,反对节俭。他认为节俭对个人来说是美德,但却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为如果无人消费就组织不起生产。他举了两个例子加以证明。一个是埃及金字塔例子,另一个例子是英国作家和经济学家贝尔纳德?孟德维尔的《蜜蜂寓言》。显然,凯恩斯是用了社会的标准来评价节俭伦理的。
而当代西方经济学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经济伦理思想。经济与伦理,从古希腊、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合”,到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分”,再到阿马蒂亚?森这里,经济学终于向伦理学复归了。正如瑞典皇家科学院在阿马蒂亚?森的获奖公告中所言——“阿马蒂亚?森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而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脆称阿马蒂亚?森为“经济学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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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经济学而成为一门新的学科,关键不取决于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分析方法。与旧制度主义者一样,新制度主义者也是从批判流行经济理论“过于抽象”人手,但降低抽象程度意味着要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建立在确定性和无限理性基础之上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假设。放弃这一基本假设的方法论无论是从整体上还是局部上说都是意义巨大的。本文首先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与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关系,进而讨论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特点,最后对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方法论进行比较。
一、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与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关系
诺思指出:“我们应注意不断地把传统正规新古典价格理论与我们的制度理论结合起来。我们的最终目的不是试图去替代新古典理论,我们的目的是使制度经济学成为对人类更有用的理论。这就意味着新古典理论中对我们有用的部分——特别是作为一套强有力分析工具的价格理论应与我们正在构建的制度理论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但这种批判并非全盘的否定,而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加以继承、发展和扬弃。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是一些有关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设,它隐含地假设制度是既定的,更多地关注经济的效率而忽略经济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思拉恩·埃格特森指出被新古典经济学忽略的三个问题:(1)各种可供选用的社会法规和经济组织如何影响经济行为、资源配置和均衡结果。(2)在同样的法律制度下,经济组织的形式为什么会使经济行为发生变化。(3)控制生产与交换的基本社会与政治规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它们是如何变化的。而这些问题恰恰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威廉姆森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从本质上说和微观经济学是一致的。新制度经济学在一些方面对古典经济学进行了继承,但新制度经济学的“新”也表明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1)新制度经济学给出了充分假设,即制度有深刻的效率因素。(2)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技术本质,也在于其独特的管理方式和结构。后者带来了不同组织类型中信息传递和激励的区别。(3)新制度经济学使用的比较方法是两种可行形式之间的比较,而不是将可行形式与抽象无摩擦形式进行比较。总之,新制度经济学和古典经济学的关系可表述为: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把制度作为内生变量的条件下,用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去分析制度问题,是对古典经济学关于制度变量假设部分的进一步发展。
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特点
新制度经济学流派在研究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制度分析的路径和传统。新制度经济学更注重从生活的实际问题出发,通过对现实生活的详细考察,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表现出鲜明的特点:第一,重视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以经济制度的产生、变迁及其作用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交易费用的存在必然会对制度结构及人们具体的经济选择行为产生影响。显然制度的产生和使用需要投入真实的资源,这里就不可避免地涉及交易费用,然而这样显而易见的问题却经历了很长时间才被认识到。不仅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即使是他们的批评者也都想当然地把这些制度和交易费用看成黑箱或无摩擦状态。这与他们在经济研究过程中舍弃制度变量紧密相关。第二,试图从文化、心理、历史、法律的角度寻找制度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基础。制度的一种产生方式是通过人类的长期经验形成的。当一种经验或习俗被足够多的人采用时,这种规则就会逐渐变成一种传统并被长期地保持下去,锁定为一种行为方式或传统习俗。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规则多数是在社会中通过一种渐进式反馈和调整的演化过程发展起来的。并且,多种制度的特有内容都将渐进地沿着一条稳定的路径演变。学者称这样的规则为“内在制度”。凡勃仑把制度形成的基础归于思想和习惯,“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联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思想习惯又是从人类本能产生的。加尔布雷思则认为,现实的“经济制度”(私有制、货币、商业、利润等)只不过是心理现象(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及其他非经济因素。注重对包括习惯、思想在内的内在制度的研究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鲜明特点。第三,新制度经济学一个重要特点是经验和案例的研究。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中,案例研究非常普遍。案例研究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同时,对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的研究,必须注意这样的事实,即小概率事件可能使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发生改变。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中非常关注“微观”问题,同时将个案研究提升到“一般化”的层次。阿尔斯通指出:“借助关于制度的理论知识和现有成果,案例研究方法常常是推动我们积累关于制度变革理论知识的唯一方法。”
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准和理论工具
新制度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基准就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的名字命名的,其核心思想是交易成本。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中,罗伯特·D·库特对“科斯定理”做出如下解释:“从强调交易成本解释的角度说,科斯定理可描述如下: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法定权利(即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效率。”科斯定理是认识产权功能的理论基准。科斯定理说明,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就所有制来说,无论它是国有或非国有,谁拥有财产对效益并不相关。而在现实生活中,产权的所有是同效益密切相关的。科斯定理的力量在于,它指出寻找答案的路径:究竟是现实生活中的什么因素与科斯定理的前提假设恰恰相反,导致产权与效益无关。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工具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现代产权理论大厦的基础。1937年,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等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的最终目的也是为节约交易费用。他指出,市场和企业都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和分工的方式(即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企业产生的原因是企业组织劳动和分工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组织劳动和分工的费用。一方面,企业作为一种交易形式,可把若干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和产品的所有者组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易,从而减少交易者的数目和交易中的摩擦,因而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了,伴随着市场交易的复杂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企业家指挥生产,因此,企业替代了市场。由此可见,无论是企业内部交易还是市场交易,都存在着不同的交易费用。而企业替代市场是因为通过企业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费用比通过市场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费用低。所谓交易费用是指企业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洽谈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与监督成本等构成。企业运用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可将市场内部化,消除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降低交易费用。科斯这一思想为产权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科斯的思想在很长时间内一直被理论界所忽视,直到上世纪60年代才引起经济学家们的广泛重视。尽管交易费用理论还很不完善,存在很多需改进之处,但交易费用这一思想的提出,改变了经济学的传统面目,给呆板的经济学增添了新活力。它打破了(新)古典经济学建立在虚假假设之上的完美经济学体系的一统天下,为经济学研究开辟了新的分析视角和新的研究领域。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使经济学更加完善,而且这一思想的提出,改变了人们的传统观念。正如科斯本人所说:“认为《企业的性质》的发表对经济学的最重要后果就是引起人们重视企业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那就错了。在我看来,人们极有可能产生这种想法。我认为这篇文章在后来会被视为重要贡献的是将交易成本明确地引入了经济分析。”也许,该理论目前应用于现实生活中还有距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对经济理论的巨大创新意义。四、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方法论的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方法论上的区别在于:前者采用微观、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后者采用宏观、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前者以科斯定理和交易费用为理论基准,后者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参照系。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以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主。个人主义的方法论意味着所有的经济绩效最后必须由个人行为来解释。新制度经济学派对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的假定予以继承,而不同意其理性人的假定,在现实世界中由于人所处的经济制度环境的复杂性及人自身能力的限制性,信息是稀缺的资源,因此总有意识地想把事情做得最好的人可能会导致:想达到理性意识,但又是有限的。所以经济人行为的有限理性就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二个基本假定。在其基本假定之后,他们仍继承了古典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同时就不可避免地使用与这一方法论相一致的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如,效用、效率、边际、成本收益分析、均衡等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和人所面对环境的理想化假定做出了更加切合现实的修正,并借助交易费用概念论证了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里,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相关性,得出了经济人活动其中的市场制度有改进的必要而不能被理想化和永恒化的结论。其对市场现实分析得出的产权理论,成为支撑其整个制度变迁理论大厦的基石。但其整个学说仍是建立在斯密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等经济人命题之上的,其研究方法本质上仍是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的制度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论,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成是一个自然发展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它既阐明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变迁,揭示了制度的动态性、历史性及其演变规律,又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阐释了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既分析了微观层面的制度,又分析了宏观层面的制度及其相互关系,体现了宏观与微观、抽象与具体的辩证统一。在理论分析中,坚持了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演绎分析方法。在理论和史实的分析中,坚持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分析方法。马克思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背景是他的社会历史哲学观。马克思的社会系统观、结构观、发展观、动力观和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化观,为其制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哲学工具,使其制度经济学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动态的、宏观的理论体系。
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方法论相似处在于:第一,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都对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结构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曾说过:“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新制度经济学明显地受到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作为分析对象,分析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迁,提出制度的动态性和历史性,这是借鉴经济学对人类社会经济制度产生、演变规律的分析。第二,都强调制度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马克思定义的“制度”即经济关系与竖立其上的上层建筑,它的变更不是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而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有自身的运动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制度对生产力有反作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能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反之则阻碍发展。新制度经济学则认为制度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起决定作用。在1971年发表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一文中,诺思明确提出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十分重要的观点。他说“制度安排的发展才是主要的改善生产效率和要素市场的历史原因。”在1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进一步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也就是说,新制度经济学更强调制度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等各种因素都不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它们不过是由制度创新所引起的某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最终推动经济增长的表现而已,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只有制度因素。
五、结论
古典经济学的主要思想范文3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主流经济学进入了一个不断变化的新时代。其表现是:一方面,原有主流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面临着众多新学派、新学说的挑战,另一方面,经济学视界内产生了很多新经济学分支,这些新学说或新分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缺陷,从不同层面展示了新古典经济学在未来的可能进展。本文试图对此领域的进展进行一个较全面的综述。
一、古典经济学的现代复兴:新兴古典经济学与新经济地理学
20世纪80年代先后兴起两个新的学派:一个是试图以现代数学工具——线性规划与非线性规划复兴古典经济学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思想的新兴古典经济学(New Classical Eco—nomics),另一个是试图用高级数学工具重新解读古典区位和空间理论而与正统经济学相容的新经济地理学(New Eco-nomic Geography)。
(一)新兴古典经济学
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看来,古典经济学的核心就是劳动分工与专业化。因为无论是从经济学的开创者亚当·斯密的整个理论体系来看,还是从更早的经济学传统来看,它们均以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理论作为其研究的重要支点。新兴古典经济学就是这样一股试图用现代分析方法复兴古典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思想的思潮。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背景是20世纪50~60年代兴起的线性规划和非线性规划理论以及交易成本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代表人物以杨小凯 (x.Yang)、黄有光(Yew-KwangNg)、博兰(Borland)、贝克尔(Berker)和罗森(Rosen)等为主,超边际分析则是其基本分析工具。他们认为,所谓边际分析就是决策中有关某变量取值“多”与“少”的问题,而不是“做”与“不做”的决策。他们宣称,一旦用超边际分析方法来分析市场和价格制度如何决定社会分工水平,则马歇尔新古典经济学缺陷便可克服,现代经济学各个分支学科都可以在一个统一框架内合乎逻辑地被加以组织,许多经济现象都可以用专业化和交易效率提高来进行解释。
新兴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1)每个决策者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而在新古典经济学那里,消费者决策与厂商决策是互相分离的;(2)每个人作为消费者喜好多样化消费,作为生产者喜好专业化生产,而专业化生产不同于新古典模型中的规模生产,专业化生产与每个人生产活动范围大小有关,而与厂商规模大小无关,这样,所有个人专业化生产合起来就表现为社会分工和网络效果;(3)每个人面临的总收益和总成本将决定整个社会的专业化水平和模式。新兴古典经济学所谓的超边际分析并没有抛弃边际分析,而是兼容了边际分析,并依旧强调一般均衡、经济人自利、成本一收益分析等。其缺点在于很多理论假设还不成熟,一些重要假定和结论是否站得住脚,还有待时间和实践检验。
(二)新经济地理学
“新经济地理学”的前身是所谓“经济地理学”。按照保罗·克鲁格曼的观点,经济地理学可能是德国几何学、社会物理学、循环累积关系、当地外部经济和地租以及土地利用五大传统的某种综合。事实上,从整个经济学的理论演进来看,其直接源头则是古典经济学中的农业区位理论。农业区位理论以城市作为一个假定来研究其周围农业土地利用模式,这种处理方法暂时回避了“城市如何产生”的问题,从而使它能够在完全竞争和报酬不变的经济学框架内研究城市周围的土地利用问题。但随着城市和空间在经济发展中重要性的不断上升,这种解释法无助于理解城市区位产生的内在机制的缺陷便成为其致命伤,从而使后来的经济地理学走进了其研究的尽头。
令人欣慰的是,20世纪60-70年展起来的很多有力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博弈论、信息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20世纪 70-80年代开始应用于现实。另外,数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涌现出很多新的发现——混沌理论、控制理论、耗散结构理论、新进化论等。这些发展客观上均为新经济地理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经济地理学”(New Economic Geography)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保罗·克鲁格曼(P.Krugman)、福吉塔(M.Fujita)、西赛(J.F.Thisse)、维纳保斯 (A.Venables)等。他们主要解释了经济活动中区位或空间的内生性问题,以及为什么在有的地区或者地点出现厂商或者消费者的集聚,而在有的情况下却出现完全相反的过程。为此他们引入了三个关键概念:不可分性(indivisiblities)、报酬递增(increasing returens)和不完全竞争。不可分性意味着某些生产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作用会促使生产成本的下降;报酬递增则意味着一定的固定投入之后会产生源源不断的报酬,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斯密所说的“分工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完全竞争则是保证报酬递增和不可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当某个地区的制造业发展起来之后,形成工业地区,而另一个地区仍然处于农业地区,这样,两者之间的角色就会被固定下来,各自的优势就会被锁定,从而就会形成中心和外围的关系。
“新经济地理学”理论的优点在于处理了空间异质性、空间集聚与分散、城市形成、多中心城市的兴起等关键的空间经济学问题,这些问题在此以前的模型中均没有很好解决。其缺点在于该理论研究过分依赖数学模型,经验应用尚不丰富,许多模型结论有待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如果将新兴古典经济学与新经济地理学这两个学派进行一个横向比较便会发现,在两者的产生背景、所运用的模型、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释结果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共同性。(1)两者均产生于20世纪80-90年代,而20世纪50-60年代经济学领域的一系列进展均构成其理论基础;(2)两者均试图在现代的躯体上恢复古典经济学的思想;(3)两者模型的基础均是1977年的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Dixit andSiglitz,1977)的垄断竞争模型;(4)两者模型的结果均产生多重均衡。这些共同性意味着,经济学家均认识到了现代经济学面临的困境,并且在越来越多的问题上形成了共识。
二、对人类行为与心理的重视:行为与实验经济学的兴起
对人类行为、心理的重视早在古典经济学时期甚至之前就已存在。但新古典经济学不考虑人类行为和心理的缺陷,近年遭到越来越激烈的批评和反对。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就是这一批评的典型代表之一。
(一)行为经济学对人类行为和心理的重视
1.经济学家对人类偏好的认识存在局限性
传统经济学认为,人们的效用取决于其自身的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但行为经济学近年的发现表明,人们在进行经济决策的过程中,其个人的偏好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决策者个人与他人的比较,而并不一定依赖于决策者的收入和消费的总水平。这意味着经济学在进行效用分析的时候,应该将人们的习惯性消费水平作为一个重要的决策变量纳入效用函数。又如,传统经济学的一个核心命题是人们的偏好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这意味着经济学家可以依据一个固定的贴现率对不同时期的储蓄进行贴现。但行为经济学发现,人们对现时效用和福利的关注往往要强于对未来效用和福利的关注,这意味着人们的偏好在时间上是不一致的。毫无疑问,这些新认识大大加深了经济学家对人类偏好的认识深度和广度。
2.人们进行决策时遵循前景理论
在不确定条件下,人们进行决策遵循的是所谓前景理论,而不是传统经济学所谓的主观期望效用理论(subjective eX--pected-utility)。
主观期望效用理论意味着人们在一种概率状态下的偏好水平独立于另一种概率状态下的偏好水平,而前景理论并不这样认为。首先,行为人主观上的决策权重会影响最终的决策。其次,行为人心理上的参照点以及财富水平相对于此参照点的变化也会影响其最终决策。这意味着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原先的期望效用理论将面临着被改写的命运。再次,在这些有关偏好的新认识下,人们主观上的判断将会与“理性”决策之间存在很大背离。比如,在信息模糊和不完全情况下,人们头脑中原先保留的偏见可能会得到强化,从而使这种偏见愈演愈烈。这意味着人们在形成判断的过程中常常会受到事物典型特征的过多影响,从而使最终的判断与经济学所谓的理性判断出现偏差。
(二)实验经济学对人类行为与心理的重视
实验经济学对人类行为与心理的重视则与行为经济学不同。就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论特点而言,它更重视对金钱刺激在决策中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它也更加关注实验设计的重复性;就研究的领域来看,实验经济学更加关注市场结局,而行为经济学更加关注个人行为。比如,实验经济学的重要奠基者V.史密斯就先后进行过多次有关价格机制的实验。获得的结果与市场运作的结果基本相似,这表明通过实验可获得对市场机制的正确认识。此后,实验经济学家还针对拍卖市场运作机制、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以及放松管制、私有化、公共物品提供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
就实验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意义来看,正如史密斯所表明的那样,它可以检验或区分不同的理论,探讨理论失灵的原因,为构建理论提供实验基础,比较不同的制度环境对经济理论的影响,评价理论的政策含义,为制度设计提供检验场所等。实验经济学带给经济学的启示是:制度具有重要性,市场相互作用中人们具有不自觉的最优化行为,决策的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人们的行为具有公平性偏好等。
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实验经济学家——弗农·史密斯(V.Smith)和行为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内曼(D.Kah— neman),这似乎是对行为经济学的一个很好评价:(1)它对人类行为和心理的认识程度大大加深,对经济行为背后根源的洞察已大大超出了传统经济学家们的想象;(2)经济学的很多假设和原理建立在较弱的心理学和实验基础之上,在以心理学和实验为基础的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新认识下,传统经济学的很多假设和命题面临着被改写的命运。比如,“经济人”假设是整个经济学体系中最根本的假设之一,传统经济学常假设人是完全理性的最大化行为者。但是,行为经济学的有关发现证实,经济个体的行为除了受利益的驱使以外,还常常受到自己“灵活偏好”及个性心理特征、价值观、信念等多种心理因素影响旧。所有这些均意味着传统经济学中很多有关人类行为的假设需要进行某种修正,而这种修正正是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目前从事的事业。
三、经济学工具的革命: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之所以可被称为经济学工具的革命,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博弈论对理性经济人如何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研究比传统经济学更为深入
它认为个人的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个人的选择,更依赖于他人的选择,因而,个人的最优选择不仅是自己选择的函数,也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显然,这不仅扩展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视野,而且也使经济研究变得更加精致和科学。正因为如此,20世纪70年代以后,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呈现加速趋势。博弈论成为主流经济学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这并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博弈论和经济学之间的内在统一性使然。
(二)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工具主义色彩还可以通过考察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两个基本假设而获得更深刻的认识
新古典经济学有两个基本假设:(1)市场是充分竞争的,(2)局中人之间信息充分,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但在现实中,这两个假设均难以满足:(1)市场局中人的人数常常是有限的,市场也是不完全竞争的,于是市场局中人之间往往是直接的相互影响;(2)现实中市场局中人之间的信息往往并不充分,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要进行一项有效的制度安排,就必须满足“激励相容”和“自选择”条件,而这一扩展恰恰是信息经济学研究的范畴。可见,传统经济学研究的是不存在外部性条件下的个人决策问题,而博弈论以及由之衍生出来的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是存在外部性条件下的个人决策问题,这使得融入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新古典经济学真正成为所谓的“现代经济学”了。
(三)博弈论及其应用研究的信息经济学之所以可称为经济学工具的革命,还体现为博弈论的数学特征
1944年冯·诺依曼(V.Neumann)和摩根斯坦(0.Mor-genstem)合作完成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The Theory of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一书所讲的博弈论,实际是数学的一个分支,与经济学并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到了后来才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20世纪 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的生产日益集中、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垄断和寡头势力不断增强、经济生活中各种力量的联合和对抗不断强化,这使得各国政府出于一定目的开始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使得经济生活中的相互作用和制约更进一步强化。注重经济生活中各个方面相互影响、作用、依赖和制约的博弈论符合了当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始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并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
1982年,斯蒂格勒因他对经济管制和信息经济学的贡献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1994年,与信息经济学密切相关的三位博弈论大师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1996年,米尔利斯(J.Mirrlees)和维克里 (w.Vickery)因对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的突出贡献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2001年,信息经济学领域再次捧回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些事件表明:(1)博弈论作为一种有效分析工具,已经取得了经济学界的普遍认同。(2)经济学中的很多问题,在引入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和新结果。另外,将博弈论引入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也使制度经济学有了自己的方法论基础,使其在融入主流经济学的道路上大大前进了一步。还有,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把博弈论引入宏观经济分析,也是现代经济学发展的一个新的方向。
四、对制度和体制变迁的新认识:新制度经济学与演化经济学
(一)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制度和组织的研究加深了经济学家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认识
1.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理论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在考虑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考虑到人与人之间关系,尤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因此,从这一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学为主流经济学开辟了一个全新研究领域——交换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它依然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范式,采取了一些与之兼容的分析方法,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它的缺陷,因而客观上推动了主流经济学的发展,赋予它新生命力。
2.新制度经济学重新评估了市场、组织和制度安排的资源配置作用。认为市场和组织都存在运行成本,正是在市场成本的边界上出现了节约交易费用的组织。市场和价格并不是惟一的配置资源手段,国家干预和制度安排都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其理论对于人们认识市场经济的本质与作用、组织和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交易费用的节约等内容都具有重要意义。
3.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可应用到许多领域。比如制度起源(如科斯)、制度变迁(如诺斯)、制度结构(如威廉森)以及生产的制度结构问题等,从而使传统经济学的现实性大为增强。总之,新制度经济学带给人们的不仅有理论上的启迪,更重要的是它还给予世界以更多的现实关怀㈣。
(二)演化经济学借鉴生物进化论思想方法和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获得了对制度和体制演变规律的新洞见
演化经济学在当代的杰出代表是理查德.R.尼尔森(Richard R.Nelson)和悉尼.G.温特(sidney.G.Winter)两人。他们认为,企业之间也存在自然选择,盈利的企业会不断增长,而衰败的企业会不断萎缩,最终会出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经济主体的目标是追求利润,但并不一定是利润最大化;人并不一定完全理性,而可能是有限理性;经济均衡只是暂时的而不可能是长期的。
演化经济学加深了经济学家对制度和体制变迁的认识,这可从其分析框架看出:(1)其研究对象是随着实践而变化的某一变量或者某一系统,该变量或系统表现为一个动态过程;(2)这些变量和系统的变化具有一定随机性和扰动性,又通过系统的筛选机制而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3)演化的关键在于其系统的筛选机制和过程。一个演化理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依赖于对该筛选过程的把握。、通过系统的筛选机制生存下来的特征具有一定惯性,因而很多变化量在较长时间内有着一个非常清楚的演化轨迹。
演化经济学的主要议题是解释经济变迁,它把经济看成一个演化的复杂系统,该系统呈开放状态,系统演化的结果难以预测。影响系统演化的基本因素包括:系统内部成员之间的差异性和易变性以及系统的选择机制(这个选择机制受到内部压力和外部环境的影响)。演化经济学借鉴了生物学最新的一些研究成果,利用它们解决经济系统存在的重要难题,这样的交叉研究对于认识人类社会、组织行为、经济系统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演化经济学对制度的关怀再次印证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很多思想,这对于认识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制度的形成、制度结构、制度对经济系统的作用等都均具有重要意义。2.演化经济学表明,经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演进过程,其中偶然事件、历史进程等扮演了很大作用;同时,演进过程也可能带有一定的惯性和稳定性,因而经济发展本身是一个不可逆的历史进程,其中既有规律性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程度上的混沌或者无序状态。这为人们认识经济系统的发展、变化及其复杂性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模式。3.演化经济学考虑了经济发展中的非线性、报酬递增等被新古典经济学遗弃的现实主义特征,这对于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五、结论
现代经济学在当代的新进展从不同层面展现了近年经济学发展的新动向。如果进行简单的分类,可将博弈论、演化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列为经济学工具上的某种革命,因为它们要么是运用数学工具,要么在运用其他学科的方法理解经济学理论的道路上大大前进了一步;其他的新进展——新兴古典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行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则可归结为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展,它们不过是将被经济学过去所遗忘、忽略或不重视的研究内容重新带回经济学的殿堂。在这当中,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和人类知识的进步无疑是它们共同的时代背景。这表明,时代的发展对传统经济学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以上所述的几个新动向不过是经济学与时俱进在客观上的表现。
古典经济学的主要思想范文4
数理经济学在20世纪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主流方法。然而,在我国却是20世纪末才逐渐开始学习和应用。国内较早对数理经济学进行系统研究的是杨小凯先生,后来他在国外创建了超边际分析的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二、对数理经济学的不同理解
如今人们对数理经济学的理解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数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学中的数学问题,其研究方法不同于纯数学的方法(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而是可以通过查询文献,了解数理经济学中所提出的数学问题,然后对它们进行解决。这种观点可称之为经济学中的数学问题研究,根本算不上是一门独立的科学,所以说这种理解不可能是数理经济学的合理解释。第二种观点认为:数理经济学与经济控制论并不是经济学新分支,它只是采用更多数学工具来描述的微观、宏观、国贸、福利经济学等经济领域问题的。这种观点是将数学作为工具,使用于经济研究领域,也不能算做是独立的科学研究,所以说这也不是对数理经济学的合理解释。第三种观点认为:由于经济系统的大规模与复杂性,任何定量计算的结果都不可能是十分准确的,采用较为艰深的数学工具,在最宽条件下来“定性”描述经济系统的行为,则可能更准确地描述经济运行规律。人们常称之为侧重于理论的数理经济学,例如由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等人创立的理论一般均衡分析等。第四种观点认为:数理经济学要给出具体的即使是不十分准确的计算结果,其主要内容为一般均衡分析或可计算的一般均衡分析。例如在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斯卡夫、冯•纽曼、列昂惕夫等人创建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计算的一般均衡分析,目前已常见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市场、资源市场、及国际贸易的开放等各类经济系统的分析报告之中,并形成了很多精典的数理分析模型。第五种观点认为:数理经济学就是经济控制论,只是将规划解的存在性与求解方法等问题的研究作为数理经济学的核心,而经济控制论侧重于讨论稳定性、能控性、合理性、一定时空内到达合理位置的能达性等。数理经济学试图以经济系统的确定性关系、随机性关系、经验性关系等方程来描述经济现实,建立看包括决策系统、对策系统、线性系统、非线性系统、灰色参数系统、集中参数系统、分布参数系统、精确系统、模糊系统等等各类经济分析系统模型。上述各种认识各有不同的侧重点,是从不同的视角来理解数理经济学。他们的多数人只是将其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或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独立的进行数理逻辑的分析。很少将其视为经济学发展的重要的历史阶段,或是经济学的成熟标志。这种不从历史必然选择的视角,来观察经济学的演变规律的做法,不仅是保守思想的体现,更说明其对经济学掌握程度。从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上观察经济学的发展,自马歇尔之后的新古典经济、新古典综合经济学、甚至包括新兴古典经济学都可以看作是数理经济为主流的重要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是近代经济研究的主要成果。
三、数理经济学的研究意义
总结经济学的发展进程,从语言逻辑的局部观察,到数理逻辑的系统研究,不但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也是科学研究进步的必需。数理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发展的必然阶段,其在经济研究中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经济分析的前提假设使用数学语言描述能准确无误,可以减少后续的无用争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论和意见分歧,究其产生的根源多是观察问题的视角和分析问题的基本假设前提上产生的差异造成的。其次,数学语言是各类语言中逻辑最为严谨的科学,所以使用数理逻辑进行的推理将最为严准,可以防止漏洞和谬误。第三,数理推理过程,可以得到仅凭直觉无法或不易得到的结论。第四,数理分析有利于后人在此基础上继续开拓。第五,可以在理论基础上得出精确的结论,减少经验分析中的表面化和偶然性。
四、数理经济研究的方法
古典经济学的主要思想范文5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法律经济学的产生背景
古典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学的研究涉及很多社会制度的问题,所以经济学研究也一直做着法律的研究。从早期古典经济学一直到美国制度学派,都在经济学研究当研究者法律制度的作用[1]。但是,在20世纪20-3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主导,社会制度被作为资源配置的前提,所以对法律问题的研究开始减弱。但是,经济学当中仍然在研究反垄断法律和公共事业管制的问题,因为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对当时社会的冲击很大。进入20世纪70年代,是法律经济学的成长期,这个阶段多数的经济学家并没有直接参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波斯纳等法学家最开始进入了法律经济学这个领域,主要是以经济学的视角对法律进行评估。波斯纳使用经济学的方法,对所有法律可能涉及的领域进行了分析,完成了对法律经济学的初步构建,从而让法律经济学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学派[2]。虽然波斯纳的最初目的使用经济学的角度进行法律的研究,以及使用经济学概念来研究法律,但是很多经济学家看到这种方式表明了经济学在法律当中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律经济学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逐渐完善,法律经济学也有了全新的面貌,这也使得法律经济学作为一种思潮,开始进入欧美意外的国家,并且受到了国际的认同。很多政府机构和公共团体都接受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在美国,很多政府规章都会经过成本-收益的评价才能被确立。很多经济学家都参与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工作,还有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合作,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法律经济学开始进行模型化地对法律规则进行研究,使用数学分析理论分析对法律法规进行研究,研究的成果和数量在不断增加。而且,为了适应教学的需要,《法和经济学》等教材相继出版,更推动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法律经济学的逐渐被确立,也开始逐渐分化。法律经济学是多个流派并存的,在个时代,开始向权利、正义、效率等方面有更多的研究,让法学、经济学和哲学相结合,建立了全新的经济法哲学观点,拓展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并改善了研究方法。其中麦乐怡就努力突破波斯纳的框架,并且将意识形态的内容也纳入到了法律经济学的领域当中。
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现状
(一)芝加哥学派
法律经济学的产生主要来自于芝加哥法学院,芝加哥法学院可以认为是法律经济学的源头[3]。目前芝加哥学派在法律经济学处于主流地位,并且无人能撼动,科斯和波斯纳都是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芝加哥学派坚持芝加哥大学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传统,对法律经济学的核心观点在于财富最大化、效率最大化,并且坚持市场观念。以新古典主义的边际分析、均衡分析、成本效益分析作为主要的分析方法。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主要来自于三个基本命题:1.波斯纳定理:市场的交易成本如果过高就会一直交易,财产权利要赋予珍视财产的人2.斯密定理:自愿交换对个人是互利的3.科斯定理:交易费用为零和产权界定充分的情况下,外部因素并不会影响到自愿的配置,此时消费者或者生产者受到市场里互惠互利的思想引导交易谈判。芝加哥学派主张法律需要具有可行性、公开性、程序性、效益目标性,并且法律条文之间也要有合理的结构,尤其是法的效益,需要处于整个结构的核心。在进行法律的效益的评估中,波斯纳不再使用帕累托优势标准,遵循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用效率取代了正义这个在法律当中并不明确的而内容[4]。但是这种方式也受到了主流的哲学家和法学家的反对。
(二)公共选择学派
法律从指定到实施,都和政治决策密切相关,所以需要有关于政府的时政经济理论,以便能够研究政府政策的偏好,对于国家和社会种不同的利益团队所产生的影响。公共选择学派所研究的就是这类问题,以布坎南、尼斯坎南、图洛克、罗尔斯为代表,研究当中对先发的选择和改革、法律程序、公证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法律经济学家施密德也将公共选择理论引进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完善了法律经济学的市场本位。在布坎南的研究当中,对科斯定理进行了主观契约注意的重构,用主观契约注意中的一致同意去检验波斯纳和科斯所研究的效率。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派学者认为宪法是所有规则中最高层次的规则,不仅直接对经济产生作用,也会影响到其他的法律制定和执行,并且能够对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保护社会中的各种规则。政治哲学家和公共选择学派学者罗尔斯认为,在“无知之幕”下作出选择的才能是足够公正并且是富有效率的。同时,公共选择人学派还认为,利益集团的游说、贿赂也会影响立法和司法制度的变迁,这会导致法律制度的中性和无偏性在外界利益的影响下难以保证。公共选择理论最大的贡献在于打破了过去对政治、司法、立法过于理想化的分析,更看重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成本,使得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不再只是在产权-市场-效率这个循环中进行循环论证,而是能够更对规范意义上的政策进行研究。
(三)制度分析学派
制度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高阔塞缪尔斯、施密德和威廉姆森,在研究当中,制度分析学派不再像芝加哥学派过于强调效益最大化,也不会进行极端分权市场进行讨论。法律在制度分析学派看来是一个可供选择的过程,通过对法律经济学的现象进行制度分析,并且会研究其中的交易费用,从而在多种制度方案当中,研究出费用最低的制度。产权理论的德姆塞茨、巴尔泽也是制度分析学派的学者,是虽然这些人并没有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但是法律经济学也受到了他们的影响得到了全新的分析视角,或者使用了不同的理论技术进行分析。一定程度上来说,这种现象反映了法律经济学正在和制度经济学相融合,而且也说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在寻找法律制度和经济系统之间的关联。
三、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变得比较平缓,无论是全新的领军人物还是新的是论著都没有出现。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一直在扩大,并且展现出了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
(一)对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的突破
为了能够寻求研究上的突破,学者开始反思法律经济学的定位。麦乐怡认为,“法与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虽然有联系,但是仍然有很大程度的不同,所以二者应该是有所区分的。同时,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还需要寻找全新的思维和方法,于是批判主义法学、自由主义法学、自由意志法学、新的研究都收到了法律经济学研究者的重视。
(二)系统反思和综合性的研究
一些学者认为,发个经济学虽然有着结合,但是并不是一致的,这就导致一些研究虽然能够互补,却也有一些研究存在着竞争性。这也导致了制度主义、公共选择学派等学派的成立。为此,需要将法律经济学的理念记性综合,辨别出哪些才是法律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束语
古典经济学的主要思想范文6
经济学何以被泛化
中国当前的经济学研究有着学科泛化的倾向:在相当程度上缺少方法和范式的通约,缺少基本陈述的约定;在知识背景和理论训练方面,则缺乏一种学科的技术规定性。
1979年以后,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学的社会需求增大,经济学逐渐成为社会科学中的强势学科,即所谓的“显学”。而且,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学术观点、政策建议,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改革政策选择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由于社会需求增加,大学的财经类专业成为热门专业,几乎所有综合性大学乃至理工科大学都设置了财经类院系和专业。
然而,在对经济学“需求”和“供给”的膨胀中,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学科界定、学科规范却处于相当程度的迷乱中。中国的经济思想原本就缺乏实证思维的传统,加之学科分界不清晰、理论训练不正规,致使中国经济学研究和经济分析缺乏足够的科学性。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汪信砚教授曾在《光明日报》上发表过《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分野》一文,指出中国现行的学术体制和学科分类系统将“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社会科学”(soccial science)混同为“人文社会科学”是很不恰当的。我也同意他的这种讲法。因为,人文学科不属于“科学”(science),它是一种以“人学”为旨趣的“价值体系”,其思维方式是非实证的,即非“规范的”,其所研究的命题都是“价值命题”。而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属于“科学”范畴,是一种以“物学”为旨趣的“知识体系”,其思维方式是实证的,研究的是“事实命题”而非“价值命题”。根据科学思维的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应致力于趋向价值中性,摆脱“价值负荷”,以符合实证性和可证伪性。
根据科学方法论,科学是人的一种有条件的认知过程。科学理论是一种公理化系统,理论语言、基本定理、对应规则应该具有统一的认识论意义。科学研究对知识背景、知识结构、理论训练有选择标准和定向标准,理论要明确、可识别、给出信息量,这就是范式要求和可证伪要求。而经济学,正是在方法论上接受了证伪主义和科学研究纲领,实现了所谓“研究框架的进步”,使经济学理论研究更符合公理化、体系化、逻辑化特征。
经济学需要框架约束
经济学是一个科学理论体系,所以是有严格的框架约束的。同样,对经济学、经济学者的批评也不能没有学科框架约束。不然,讨论根本无法展开,经济学界也只能“集体失语”了。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是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热点论题。对此论题,有从和谐社会角度讨论的,有从居住权利角度讨论的,有从贫富角度讨论的,更有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讨论的;有的论者掏心掏肺地要房地产市场以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求为己任……尤其是对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各方论者更是兴趣所致,连篇累牍地发表“空对空”的分析文章。
其实,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也有很强的专业性。对研究工作而言,亦有一定的信息量要求和理论训练要求。如果是作经济学分析,还需要有具备一定的约束条件的分析框架。虽然,“人的居住问题”不单是经济性的,还是社会性的、政治性的、文化性的,可以从多种学科角度讨论。但若是具体到房地产市场本身,则基本上是一个经济论题,要求在经济学的框架内讨论。
面对所有人群几乎是无限的改善居住需求,市场的甄别机制是支付能力。随后,当价格被市场发现、决定之后,在价格面前,不论哪一个阶层,有无级别,是否名流,统统不管用,只看支付能力,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平等性。只要价格不控、扭曲,它所包含的信息就是最全的,它所引导的资源配置就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在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上确实可能有缺陷,但市场机制终究还是比任何其他机制更公平。而且,由于市场的甄别机制是支付能力,就会激励人们努力提高自己的支付能力,社会经济也会因此发展。
当然,市场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房地产市场也不可能满足各个层次收入者改善居住的需求,这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了。所以,为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条件基本不是一个市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是政府职能问题。为此,政府可以利用某些市场手段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如美国政府成立的“房地美”、“房利美”等房地产金融机构。可见,经济学研究如果没有学科框架约束,那就只能是一种“辩术”或文字游戏,与科学无关,与应用亦无关。
然而,时值21世纪初,中国学术界仍未确定这样一种学术规范或者学术思维,人们的分析、讨论、批评基本上没有学科框架上的约束。但是,在经济学框架中,市场就是市场,它天生没有特殊阶层利益取向,也不可能被“调控”为特殊阶层利益服务,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市场。同理,在经济学框架中,经济学会先假设收入和财富积累都是合法的,随后再在此前提下讨论收入分配问题。如果说收入和财富积累是由非正当行为获致的,这就超出了经济学框架,已不再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或政治问题了。
经济学的框架约束是很严格的。如果把框架放松,经济学的解释力就会大大下降。除非出现类似交易成本理论、理性预期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理论上的进步。人当然不仅仅是经济动物,人的行为是多方面的,人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人的思想也是复杂的。但是,经济学只分析人的经济行为。在经济学框架中,人的经济行为基本可以处理成收益与成本的计算,即价格比较。如果横插一杠子,以人的其他社会行为规范来指责经济学的功利性,甚至指责经济学“不讲道德”,那就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此外,经济学之所以比较有活力、有科学性,是因为它非常注重从其他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汲取方法论养料。正因为经济学是一个科学理论体系,所以是有严格的框架约束的。同样,对经济学、经济学者的批评也不能没有学科框架约束,不能没有一种“专业基本素质”的训练和“科学共同体”在话语系统、概念系统方面的约定。不然,讨论根本无法展开,经济学界也只能“集体失语”了。
以收入分配分析为例
经济学与其他社会人文学科在一些问题上的观点及观念分歧,不在于道德准则或道德目标,而在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差异。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界、人文学界的不少学者针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发表了不少包含道德诉求的文章。由于参与讨论的学者学科背景各异,因而,分析视角和分析框架各异,得出的结论差异也很大。
的确,收入分配不单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以自身的利益立场、知识背景、信息获得为基础对此发表言论。但收入分配根本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对此的讨论也基本上应在经济学的框架中展开。不然,泛学科的、情绪化的所谓“学术讨论”不仅容易缺乏客观的判断标准,难以达到科学意义上的共识,还可能会影响公众舆论,进而影响政治、经济乃至社会发展进程。所以,我认为,经济学与其他社会人文学科在一些问题上的观点及观念分歧,不在于道德准则或道德目标,而在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差异。
经济学所称的效率是经济效率。经济效率包括生产的效率和交换的效率。生产效率的检验标准又是唯一的,即以最小成本生产;交换效率的检验标准也是唯一的,即没有人能够在不使别人受损的情况下使自己受益。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在“生产者和消费者往往具有最大化理性”以及“市场价格信息完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竞争性市场体系会达到经济效率,并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根据经济学的逻辑,效率是引致财富净增长的源泉,而竞争性市场体系则是达到效率的通道。但如果引入公平这个概念,分析就变得复杂。因为,如何定义公平以及如何操作公平是一个难题。
经济学教科书曾给出了四种关于“公平”的定义:平均主义――社会所有成员得到相同数量的产品;罗尔斯主义――使社会中境况最糟的人的效用最大化;功利主义――使社会所有成员的总效用最大化;市场主导――认为市场结果是最公平的。因为根据经济学方法,任何一项选择都是有成本的,所以比较了以上各种选项的成本,大多数经济学家选择了功利主义对公平的定义。当然,也有一部分经济学家会选择市场主导的公平观点,认为竞争性市场进程的结果是公平的,因为它总会奖励那些最有能力和工作最努力的人。
大多数经济学家之所以选择功利主义对公平的定义,是因为这种定义与经济学的效率标准是相吻合的。经济学认为,如果一个人财富的增加不是以他人财富或效用的受损为条件,那么这种个人财富的增加会引致社会总福利的净增长,因而是有效率的。这一判断标准就是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帕累托最优”。如何达到“帕累托最优”?经济学的回答是:自由公平的交易。
以上分析所要说明的道理是简单明了的:经济制度与社会财富增长有直接的关联,有效率的社会制度安排将引致社会财富的净增长。而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应当是一个能保证自由公平交易的制度。经济中运用非自由公平交易手段而获益的空间越小,这个制度越有效率,个人财富的增加越能同时引致社会财富的净增长。反之,如果个人财富可以通过非自由公平交易获得,那么这个制度就是无效率的。据此理念,一个社会可以在资源禀赋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变革极大地提高社会财富的增长速度,推进经济社会的进步。这也是经济学所揭示的市场经济制度之价值所在。实际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既反对平均主义,同时也关注收入差距悬殊问题。在这种原则看来,平均主义与收入差距悬殊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现。因此,我认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讨论收入分配问题。第一,以收入分配为表象的利益关系调整是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收入差距扩大是在绝对收入水平总体上升、贫困人口持续减少的条件下发生的。第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社会应更加关注收入差距问题,也将更有经济能力、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共同富裕。第三,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不能摒弃效率原则,不能损害经济发展这一基础。因为收入分配调节的目的是共同富裕,不是共同贫穷。
如何看经济学的不同流派
大抵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新自由主义”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这两个名词在中国频繁出现,学术界及经济思想界对新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政治学思想及经济学思想进行了大量的引进、研究和讨论。
尤其是进入了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有关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讨论渐趋热烈。但在这些激烈的讨论中,不少论者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渊源、学派形成、治学基础、主要观点把握得并不准确,有些理解甚至是错误的,争议的一些论题及观点也多有“泛学科”色彩。例如,“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理论界的表现是:私有化的所有制改革观、多要素创造价值的分配观、完全否定国家计划的市场改革观、主张一切产业都无须保护,等等。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个学派。作为一个经济学流派,其信奉自由主义即自由市场经济理念。1947年,哈耶克(F.A.Hayek)曾邀请38位信奉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在瑞士朝圣山的杜帕克酒店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团体,旨在坚持斯密所主张的“自然的自由秩序”,坚守自由文明,反对各种形式的集权主义。这一学术团体被称为“朝圣山学会”。就此,朝圣山学会将欧洲和美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聚合在了一起。一般认为,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聚合,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学派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