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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管理制度范文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
第二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
第一款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入学的依据依次为:
1、按户籍就近免试入学
学生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按户籍地址就近安排。
2、按住址就近免试入学
户籍地址与住址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待区域内按户籍入学新生安排后,视各校招生情况,再按房产证(产权人是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
市政动迁户子女、移民子女、转业干部子女、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地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市蓝印户口(学生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根据蓝印户口或居住证注明的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沪教委基[2009]20号文件执行。
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普教科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订,入学依据若有调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少体校、特殊学校的招生工作与其他中小学同步。
第二款由教育局普教科制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业规划和入学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生源情况,对学区进行统一规划或适当调整,并于招生工作开展之前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和学区安排。
第三款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分班,并将新生信息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后生存学生学籍号。
第四款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免学、缓学申请表》,学校于八月底前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备案。
第五款按照《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学校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未按规定就学的学生情况报送区教育局或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由区教育局或镇人民政府提请其所在组织给予行政处分,促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第三条(关于班级学额)
本区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班级学额,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高中年级班级学额不得超过48人,初中、小学年级班级学额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
本区中小学应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班级数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学校办学规模。
第四条(关于转学的适用对象)
第一款义务教育阶段
(一)本区学校间转学
1、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原则上须予解决的对象:
(1)学生户籍随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迁入转入学校学区的。
(2)市政动迁、移民安置、部队转业落户转入学校学区的。
2、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须予解决的对象:
(1)本市户籍、因学生父母在转入学校学区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而住址变迁的。
(2)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或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学区内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口的。
(3)持蓝印户口者(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其居住证地址在转入学校学区的。
如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
3、个别确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提出转学申请的,学校在接收完上述两类学生后,班额仍许可的前提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跨区县(省市)学生转学
学生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市;本区迁往外区县,或由外区县迁回本区),需跨区县(省市)转学的。
第二款普通高中阶段
1、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申请回本区就读的。
2、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申请到本区高中学校借读的。
第五条(关于转学的申请手续)
第一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1类的两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学区对应学校原则上应无条件接受此类学生转学。
第二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2类的三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双方学校验证,接收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办理转学手续。
如学区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涉及的学校应服从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安排。
第三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3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严格控制。双方学校同意盖章,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四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县(省市)转学的学生,从本区中小学转出的学生,经接收学校同意盖章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在未收到转入学校接收函,学校不得擅自取消学生的学籍。
第五款凡属普通高中阶段转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材料,并推荐安排学生到校进行测试,对符合转学条件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有特殊困难需从外区县转入本区(或本区转入外区县)高中学校的,由教育局领导核准同意后,按要求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第六条(关于转学的申请时限)
暑假期间统一在八月底前一周内办理,寒假期间统一在开学前3天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
因市政动迁、移民安置、部队转业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第七条(关于转学所需的材料)
初中、小学学生转学须提供:转学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高中学生转学须提供:高中录取材料(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分数、录取学校资质证明)、转学证明、学生评价手册、高中军训证明、初中毕业生材料、高中阶段学籍卡(本市高中学生还需提供社保学籍卡)。
外省市高中学生转入本区高中的,在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分数、录取学校资质等相关材料上需加盖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专用章,并提供高中学籍证明以及学校资质证明。
第八条(转学过程中的几条规定)
第一款本区各中小学发生学生增减、变动情况(包括转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款办理各类转学手续都必须严格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转出学校不得同时开出转学联系单及转学证明。
第三款凡符合规定,由外省市转入本区高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除外)的学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其居住地及学业水平情况,推荐安排到相应高中测试,根据测试成绩决定是否允许转学。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得擅自安排就读。
第四款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第五款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第六款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第七款转学过程办理中,双方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款对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学生,转入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书面测试,不得擅自安排学生留级。
第九款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十款转入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无转学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学生。
第十一款在区少体校、启德学校就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籍所在学校,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宜继续在少体校参加训练的,由家长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原就读学校或学生户口地所在学校应予接收。少体校、启德学校中途不招收学生,此类学生日常管理均由两校负责(包括学业考试、毕业考试、综合测评等工作)。少体校、启德学校每学期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招生情况后,方可办理相关的借读手续。
第九条(关于学生借读)
第一款借读的适用对象
学校应优先解决的借读对象是:本市蓝印户口;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适龄子女;外省市户籍持学区内房屋产权证人员的子女;港、澳、台、华侨子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
在班额许可的条件下,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逐步扩大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应优先满足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的入学需求。
第二款借读的申请手续
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持申请材料到借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非本市户籍学生借读申请表》,学校在班额许可情况下同意盖章后,由学校统一于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集体办理借读手续。
办理过一次借读手续的,在同一学段内持续有效。小学毕业后要求继续借读初中的,须重新办理借读手续,申请手续同上。
第三款借读生回原籍就读办理手续
借读生需回原籍就读的,须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盖章后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相应手续。没有办理过回原籍就读手续的,借读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任何材料。
第十条(关于学业评价)
学生评价结果的表达:小学阶段全部采用“等第制”、初中阶段提倡使用“等第制”、高中阶段采用“等第制”和“百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表达。
采用“等第制”表达时,一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80分以上”、“60—79分”、“59分以下”;中学艺术学科的“等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关于学生留级)
凡符合留级条件(参照《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同意并加盖公章,每年6月底前3天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留级手续。
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学校要掌握标准,严格控制留级学生比例,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
第十二条(关于学生跳级)
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后上报,由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审核批准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学生免修)
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允许单科免修。
第十四条(关于证书颁发)
各学段毕业生名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后,按市教委要求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关于学生休学复学)
第一款学生休学
学生符合休学条件的,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需提供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每次申请休学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二款学生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需提供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备案后,即可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经核准提前复学的,学校应将其编入原读年级学习;凡休学满半年以上,学生家长有要求的,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款休学延期
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备案后,可继续休学。
第十六条(关于学生退学)
学生符合退学条件的,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大龄学生退学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备案。退学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备案后,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第十七条(关于学生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须经教育局普教科委托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一学期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学年后,确有悔改表现,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权限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第十八条(关于学籍管理责任部门)
本区学籍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是教育局普教科,负责本区学籍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和解释,并指导、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范文2
学校管理中的制度管理和人本管理是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从区别而言,首先它们是管理学史上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从泰勒的科学管理(以制度管理为主要手段)到人本管理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进步,是社会物质文化的发展和人的自主意识、民主思想增强的具体表现,是以物质财富管理为中心的管理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转变,这是区别之一。
第二个区别是管理的人性假设不同。制度管理(科学管理时期的主要管理手段)是以“经济人”假设为管理基础的,而人本管理则是以“社会人”假设为管理基础的。“经济人”假设只看到人性的消极、自私的一面,而“社会人”假设则注重人性积极的方面。学校中的制度管理也是一样,尤其是私立学校,怎样给教师确立人性假设,或者说确立什么样的人性假设理念,是科学管理还是人本管理的主要区别。如果学校管理中只注重强调制度管理,不重视人的合理需求和平等意识,那就如“科学管理”一样,是以物质管理为中心,管理者只注重办学效益和经济收入,把教师当成工具使用。而人本管理则是人为管理的核心,以满足人的合理需求和有利于人的发展为出发点。
第三点区别是人本管理的处延大于制度管理。现代的制度管理能体现人本管理的一些内容,但不能体现人本管理的全部。比如人际关系和感情投入,无法完全体现在制度管 学校管理中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首先人本管理作为一种理念,它统帅制约着制度管理。也就是说不同的管理理念有不同的人性假设。不同的人性假设的管理理念,有着不同的制度管理。比如同样是人事管理,“经济人”假设人事管理则主要是计算工时,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进人、管人、出人。而人本管理的人事管理,则要考虑个人兴趣、爱好、适应性和个人的发展,并视其为学校的财富,充满人性化的特点。
其次,制度管理体现人本管理的理念。人本管理下的制度管理更注重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更注重管理的教育职能。
在现代学校管理实践中,应以制度管理为主,人文管理为辅,两者长短互补、相辅相成。制度管理是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管理中的体现,是一种“刚性管理”,必须建立权变管理机制与之相适应。它必须与人本管理相结合、相辅相成,如果把人本管理称为“柔性管理”,制度管理和人本管理相结合则是刚柔相济。刚柔相济才能产生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制度管理严肃认真,赏罚分明,足以立威,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是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基本保证。无论是哈佛大学还是北京大学,还是北大附中,他们都有比较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每当他们介绍自己的管理经验时,首先要向大家介绍他们的制度管理,这就是制度管理为什么在七种管理手段中名列第一的原因。然而它的不足也是十分明显的,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如果没有权变理论与之相适应,制度管理就会走向死胡同。特别是人本管理理念和人的情感,制度管理是无法涵盖的;管理者的作风格,制度管理也是无法涵盖的,而这些是任何一个成功的管理不可缺少的要素,是弥补和完善制度管理之不足的重要调剂。所以制度管理必须以人本管理为前提,而人本管理则必须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人本管理注重感情投入,它可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掘人的潜力,它是完成管理目标和逆境中克服挫折、增强凝聚力的重要因素。中国古代管理中所说的“恩威相济”,就是指现代管理中的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和谐统一的管理。人本管理是管理者施“恩”的过程;制度管理被看做是立威的过程。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则是“恩威相济”的成功的管理模式之一。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范文3
中职生反学校文化之成因一:教师及行政人员的管教方式
学校组织基本上是一种科层威权体制,学校中的行政人员及教师扮演威权的角色,对学生进行监督与控制。在中职学校,管理压力更胜于教学压力。职业学校行政人员及教师(特别是德育处的管理人员和班主任)为了促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学校的要求,常常采用例行化的策略来管理学生。尤其是当学生违规时,学校老师或行政人员则会采取惩罚措施来维持秩序,甚至威胁、命令学生,对学生加强行为控制。班级内部发生的事情,一般由班主任自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会向德育主任汇报并备案。班与班之间的矛盾或打斗,理应先由年级组长进行协调处理,再作汇报。但许多班主任嫌麻烦,无耐心认真了解事情经过,往往直接送交德育处处分。而德育处主任一般让违纪学生写下事情经过,之后分别谈话,再者侧面调查或借助监控录像,处分之前通知家长到校告知对该学生的处理意见,最后全校通报公示。实际上,德育主任并非全然了解违纪学生本人,或许事情经过洞察分明,但探究违纪事件的真正根源并非明晰,处理学生时大多也只是为“严肃校纪校风”而息事宁人,事件的隐藏问题并没有真正得以解决。部分被处分学生表面应承,实则内心有说不出的隐痛,最后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就变得十分疏离。当学生之间连成一气时,就公然表现出违规行为,无视学校的权威。
中职生反学校文化之成因二:师生关系
史基米德的研究发现,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会影响学生对学校生活的满意度。教师的态度愈倾向人性化,则学生愈积极参与学校活动、认同学校的文化;反之,教师愈具有专制的倾向,则学生的学校生活品质愈差。学生不具有向师性,自然就不会尊重教师,就不会服从教师的教导,学校的主流文化就很难通过教师有意识地向学生传递。中职生这样的一批中考失败大军,自身的定位要求和家长的教育重视度较低,整体素养较差。在现实的教学中,他们的表现时常与教师的教育教学要求相差甚远,所以教师时常会给部分出格的学生贴上“问题学生”的标签。每班的问题学生至少十人左右,由于精力有限,他们会把主要的精力放到那些成绩、表现相对较好的学生身上,对所谓的“差生”基本上不管不问,使他们处于一种无人问津的状态。“差生”认为,教师根本不关心他们,也不喜欢他们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可否认,有些教师还存在体罚的情况,引起学生的不满,从而引发对教师权威的进一步怀疑。本应该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被破坏了,教师与学生处于不对等的关系中,极易造成自尊心较强的中职生对教师和学校的反感、抵触,从而导致他们对学校主流文化和主体价值观的排斥。
中职生反学校文化之成因三:文化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设置
威利斯的研究发现,反抗学校的学生往往认为学校所提供的知识与技能与将来的工作无关。既然学校的课程本身就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如果学校再对学生提出过高的要求,则更加可能导致学生反抗行为的发生。这种观点后来被有关学者的研究证明,当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师的教学内容不能及时反映社会发展时,学生的理性求知就会与教学相悖,当这种相悖达到学生不能承受时就会产生对立和反抗。如有些学校尽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硬件条件特别是专业课的配套实训条件还是比较欠缺的,且学校提供给学生的课程多属于理论、抽象层次的材料。对于文化基础较差的中职生而言,这些抽象的学习材料难度比较大,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很好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如高一学生数学教材里居然设有微积分,电子专业的专业课教材竟是高校学生用书。连中考都不能过关的他们,理解掌握这样的教材内容几乎没有可能。这样的教材内容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入学不久就会产生落差、失败感和挫折感,从而形成消极的学习态度。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没有考虑学生发展的具体情况,也没有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些课程又没有实训场所进行操练学习,致使他们感觉学习是教师强加的,而他们所熟悉的生活却远离专业、远离教学,在学习上产生消极的态度。当消极的学习态度继续恶化或蔓延到其他方面时,他们就会对教师产生抵触的心理,对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产生反感和抵触,如对教师的提问不理不睬、经常迟到旷课,甚至在课堂上与老师直接发生冲突等,于是中职生反学校文化的倾向也就随之出现了。
中职生反学校文化之成因四:职业教育的评价机制
学校教育协助学生学习将来进入社会所需要的各种角色,这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但事实上,学校往往忽略了社会对学生角色需求的多样性,而以学生的成绩为单一的评价指标。美国社会学者柯恩认为,当青少年的言行无法符合学校的单一标准时,便产生了适应上的窘境。这些适应不良的青少年因为“同病相怜”而结合在一起,并认同一套他们所能接受的价值体系或行为模式,此时,反学校文化的倾向就随之出现了。当前南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虽然不像初高中那样追求什么升学率,但学生的ATA考试、市民英语考试、普通话考试、就业实习压力让学习能力不强的中职学生的学业负担有增无减。学校评价体系的单一化,也造就了教师以所谓的证书来评价学生,以拿证为尺度来实现对学生的关心。在考核证书控制学生学习的情况下,证书成了对学生的“评鉴”,成了区分优等生、差生的标尺,甚至有的学校根据证书数量及等级进行实习推荐,也使得学业较弱的非“问题学生”对学习、对教师抱有不正确的态度,丧失学习的积极性,慢慢加入“异军突起”的队伍,产生叛逆的行为。
此外,学校文化与评估标准直接涉及学校的行为规范与学生行为规范之间的关系。由于现代社会学校入学制度更多地采取非选择性的入学方式,因此,学校中学生的异质性程度不断提高。由于中专校的生源不仅仅局限于同一个地域,所以学生的异质性程度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更高,这就客观上形成了学校文化的多元性。来自不同地区、具有不同背景的学生,其文化价值、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常常与学校的要求不一致,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某些学生可能习惯于家庭或地区的某些语言和行为方式,但是,这些语言和行为方式可能是学校所不允许的,由此,这些学生的言语和行为也违反了学校的主流文化,被归为反学校文化之列。久而久之,这些学生就会背离学校主流文化。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财务管理 制度改革
一、当前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观念与国家财政管理改革层层推进,不相适应 近几年来,国家财政管理改革逐步实施,中小学校收费资金施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全面实施政府采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层层推进,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校财务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中小学校资金筹措的相对困难与中小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中小学教育已从“精英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与此同时,中小学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新校区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提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三) 固定资产价值体现不准确,欠公允。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与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不相适应。现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较大。而中小学校财务工作中对货币资金的管理非常重视,相关的管理制度十分完善。而当货币资金转化为实物资产时,在管理工作中就会出现许多薄弱环节。中小学校在购置大型设备时,缺乏专家评估认证;学校资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与校办企业、后勤总公司等经营单位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学校资产长期不按规定盘点,学校合并时资产清查、移交手续混乱,资产账实严重不符;许多大型专用仪器设备不能在全校范围内共享使用,闲置资产无法调剂,“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十分严重,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流失浪费,资产使用效益低下,违背了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
(四)事业收支全部采用收付实现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比如:每年九月是学费收入最集中的阶段,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学生的学费拖欠到第二年,这部分欠交的学费未在当年确认为应收债权,虚减了资产。而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减值准备,又导致资产虚增。再如,有些基建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无法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使学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显不实。
(五)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全面,现行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报送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等,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实质上,学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恰恰是以现金流入和流出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现金流量表,无法及时掌握学校某个时期内现金的流向、变化状况等信息。此外,学校财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较笼统,大部分学校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很粗浅,有些甚至没有披露,不利于会计信息的阅读、理解,也会影响管理层的决策。
(六)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与财务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不相适应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财务工作的任务也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中小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多元化,管理起来很复杂;财务工作要转变理财理念,加强会计核算,解决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信息,促进学校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要加强对校内各单位(部门)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财务部门要善于和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社会中介机构等打交道,应对各种检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然而,中小学校中某些财会人员法律法规观念淡薄,职业道德较低;为学校“当家理财”的主动意识不强,为师生员工的服务意识不够;部分人员学历和业务水平偏低,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较少,特别是在财务工作领导岗位上的高级会计人才更少,许多学校的财务处(科)长是非财会人员;部分财会人员计算机知识掌握得不够,计算机使用能力较低,影响了中小学校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综合以上这些存在问题,中小学校财会人员自身素质与中小学校财务工作任务的复杂性的矛盾日趋尖锐。
二、解决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观念,主动适应国家财政管理改革。国家推行的财政管理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益。这些改革政策符合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有助于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助于加强中小学校经费使用的管理,有助于不同中小学校会计信息的比较和评价,有助于与国际中小学校会计信息接轨,也有助于提高中小学校自身管理水平。由此,中小学校应积极应对国家财政改革政策,主动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意识,节约意识,成本意识、风险意识
(二)依法管理资金,满足中小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的资金。中小学校校长作为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依法管理使用好教育经费,已成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中小学校应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渴求。 由于政府对中学教育投入的不足,加上近年来中小学招生人数大幅增加,而社会私人办学单位又急剧增多,再加上中小学校基础设施老化、教学条件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小学校快速发展的“瓶颈”因素。
(三)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当前,随着中小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选派政治思想素质高、懂技术、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国有资产的购置或建设进行论证;强化各处室、各年级对国有资产使用保养等的监督、检查;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国有资产的变动、变卖、调配使用、出租、评估、合作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点、核实,严防流失。
(四)改革预算拨付方式,中小学教育要全面实行免费教育。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基本实行免费教育,但高中教育还没有实行免费教育,待高中教育也实行免费教育后,学校经费如何保障将是相关部门急需考虑的新问题。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更应科学地计量中小学教育成本,财政部门应改变以往以教职工编制数为主要依据拨付预算的方法,应以生均教育成本为参考依据向中小学校拨付教育经费。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环境,为促进中小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校财会队伍建设,是做好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保证。
总之,中小学教育越发展,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就显得越为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解决中小学校财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这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作者简介:
姓名:徐慧敏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4.9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范文5
方法;结果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4)04—0021—01
实习,对于中职学校医护专业学生而言,既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检验,又是掌握实际操作技能的重要平台。做好中职学校医护专业学生的实习管理,不仅是学校实习、教学管理部门的义务,而且是所在实习医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2013年7月中旬开始在甘肃省省级医院实习的1009名实习生,采用了焦点团体座谈会的方法。我校围绕中职学校医护专业学生在医院实习的具体情况,共派出2个调查小组,选派教学、学生管理部门人员及班主任、实习生代表参加,分别与 10家省级医院的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带教教师及医技主任进行了团体座谈。
二、结果分析
1. 中职学校医护专业实习生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中职学校医护专业实习生表现出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着装举止不规范、缺乏基本的医疗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等问题。在学习中,他们表现出理论知识不扎实、基本概念不清晰、主动学习意识与基础操作能力差等问题。
2. 医院、学校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医院的带教教师年轻,带教中过于重视技能传授,忽视理论知识与人文素质教育,医院对学校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反馈不够及时。学校课程设置不合理,理论教学不扎实,教师缺少临床见习,学校安排的实习计划与临床有差距。
三、对策
1. 建立“双导师”教学制度。即学校与实习医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列出实习教学计划,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学校选派医护专业的教师到医院进行临床见习并兼实习指导教师,形成医院有总带教、一对一带教,学校有专业带教教师指导的“双导师”教学制度。此外,学校可以聘请医院的带教教师,让他们提前介入带课。通过建立“双导师”教学制度,能够真正实现医院、学校、教师、学生多方合作共赢。
2. 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在学校与医院协商制定有针对性的实习教学计划后,需要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可以安排在实习前的一个月;岗前培训的教师可以聘请医院的带教教师和实习管理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可以结合临床实践,对实习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主人翁意识教育、安全防护教育,以及职业规划、医院管理制度与实习生管理制度培训等;岗前培训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团体讲座、多媒体演示、管理制度与基础知识识记等。
3. 建立预警召回制度。(1)实习预警的实施流程。即医院实习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学校实习管理部门与医院、实习生进行确认,实习指导班主任反馈给实习生家长,学校登记备案。(2)实习召回的范围有:实习预警两次以上(含两次),旷工,发生医患纠纷,较为严重地违反了实习生管理制度。(3)实习召回的实施流程。即医院实习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学校实习管理部门与医院、实习生进行确认,实习生结束在该医院的实习,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反馈给实习生家长,实习生自行联系实习医院,重新计算实习时间,学校登记备案。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管理、卫生管理、钥匙管理、出入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 校团委办公室职能
第三条 办公室职能
第一项 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委员办公、专职团干办公;
第二项 举行小型会议;
第三项 收发各项文件;
第四项 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
第五项 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
第六项 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
第七项 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 办公室物资管理
第四条 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 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 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
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
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旗帜、彩带等。
第七条 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 物资使用与保管
第一项 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不得挪为私用,杜绝奢侈浪费;
第二项 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
第三项 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项 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
第五项 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
第六项 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进办公室开会;
第九条 物资借用与归还
第一项 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仅供团委内部使用,库房物资可外借;
第二项 办公用品一般不得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务必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借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所属办公室;
第三项 团委内部借用库房物资,无需写申请书,但需要事先与相关负责人说明,并填写相应的“物资借用归还登记表”;
第四项 其他组织借用库房物资,务必遵循《校团委物资借用程序》相关规定;
第五项 团委内部或其他组织在借用库房物资期间需保管好物资,若物资有所损坏或丢失,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十条 物资清点与整理
第一项 办公用品每两个月清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数量、损耗情况,并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已经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
第二项 办公设备每月清点一次,并填写《校团委办公设备清点登记表》。如有丢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作相应惩罚;
第三项 库房物资每月清点并整理一次,详细记录每种物资库存数量、损耗数量等情况,详细填写《校团委库房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损坏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已损坏物资。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文档管理
第一项 不得随意翻阅保密文件和老师专用文件;
第二项 可以翻阅非机密文件,查阅后及时放回原位;
第三项 办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调出办公室,若需调出,必须经团委书记同意;
第四项 不得对外透漏未正式发文的文件内容;
第五项 定期清理储物柜,及时归档文件。
第六项 案应归类保存,他人不得随意拿取、修改、丢弃。如有需要,需出示有关证明。资料可适时输入电脑,以保留备份。
第七项 非团委委员不得翻阅桌上、抽屉里的文件资料。更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出团委办公室。
第五章 文件整理
第十二条 整理信件
按照来信人的类别分为团县委信件、外校团委信件、其他信件三类,并将各类信件分别置于对应文件夹内。
第十三条 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来源地的类别分为团县委发文、县直团工委发文、校团委发文、内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将各类文件按分类放入各自对应的文件夹内。
第十四条 整理部内文件部内关于大型活动的文件也要定期进行整理。
第十五条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1、上交时间为每月1、2号,上交纸质版至团委办公室;
2、每篇信息请写清楚标题,标题和正文要严格区分,没有标题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报送信息时请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如2013年10月23日);
4、上报信息的内容要体现出各组织的工作内容,反映学校发展动态,可涉及团的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总支、团支部等,能及时反映本校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活动;
5、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必须严把质量关。每条信息要主题明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重点突出、言之有物,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数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 印章管理
第十六条 团委印章使用规定
第一项 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携带印章出办公室;
第二项 印章使用时,按要求正确使用,要爱护好印章,不得乱扔、乱敲印章;
第三项 非正式文件、通知,一般不加盖团委印章。
第七章 值班管理
第十七条 值班管理旨在加强各值班人员工作效率,规范其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 值班时间、地点与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20
值班人员:各级团总支委员。
第十九条 办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项 协助老师完成所需工作;
第二项 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项 及时跟进未完成工作;
第四项 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第五项 完成文件签收、签发工作;
第六项 整理未归档文件;
第七项 发放、整理各类报纸、团刊、杂志;
第八项 老师外出期间,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待来访师生,应热情接待,并记下详情。若有人借用办公室东西的,做好记录。
第九项 工作汇报,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向老师汇报;
第十项 管理物资,包括接收各组织物资借用申请书、登记、领取、验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项 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第十二项 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项 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嬉戏、大声喧哗;
第十四项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项 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环境卫生,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值班结束离开办公室时,务必保证所有电源、门窗等均关闭。
第八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办公室卫生清理
第一项 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对办公室进行打扫;
第二项 各级团总支委员定时对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督促整改;
第三项 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及时清理办公室的垃圾,确保办公室整洁。
第二十一条 卫生要求
第一项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办公室吸烟、吃饭、酗酒等;
第二项 办公室的地面、桌椅要保持干净,桌面上尽量不放置其他物品;
第三项 每次会议结束时,应把椅子放回桌下,清理桌面上的物品。
第九章 钥匙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钥匙使用规定
第一项 办公室钥匙指定专人佩戴,其他人不得仿造。一经发现,严厉处分;
第二项 非团委委员借用钥匙时,必须向老师报告,老师同意后,方能借出;
第三项 若钥匙遗失,及时报告老师,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办公室财产完好无失。
第十一章 出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出入规定
第一项 非团委委员、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团委办公室;
第二项 团委委员不得随意带人进入办公室;
第三项 非团委委员若有紧要事出入办公室,必须向团委委员说明理由,委员同意后,方能进入。
第十二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例会分为团委例会和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两种。
第二十五条 团委例会
1、参加人员:团委书记、各级团总支委员、各级团支部书记;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一月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暂定于教工会议室 ( 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各级团总支委员);
3、主持:团委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组织部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
1、参加人员:学校团委各级团总支委员;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五下午17:1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定于团委办公室; (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各级团总支书记,由各级团总支书记及时通知本级委员)
3、主持:团总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组织部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考勤规定
1、例会执行严格的考勤规定,全体与会人员须于会议前在考勤表上签到,团委例会、内设机构会议均由组织部负责考勤;
2、与会者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团委书记或各级团总支委员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3、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否则按缺席而论;
第二十八条 处分条例
1、凡会议期间无故迟到5分钟到10分钟者,在会议上做口头检查;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而论;
2、无故缺席一次者做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上做检查,缺席两次者给以通报批评;
3、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者,经团委会议讨论,各级团总支同意,予以撤消相应职务;
5、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