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管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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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总结

广告监管总结范文1

为,指导盘活闲置商标。

3.进一步科学、规范引导争创驰、著、知名商标。立足产业发展需要,分级开展创牌辅导。

4.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健全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工商所对辖区内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回访一遍;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必须认真了解商标注册、使用情况,指导企业用好优惠政策。

5.建立健全制度推进商标行政保护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工作。区局适时通报商标办案情况,每半年评析一次“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机关商标监管人员与一线商标办案人员的互动。加强内外协作,积极发挥检查大队及工商所的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政企之间的协作,不断建立健全联手打假机制。

6.突出重点推进商标行政保护工作。突出日常商标监管重点,积极支持驰、著、知名商标企业跨区、跨省维权,加强涉台商标行政保护工作。

7.适时适度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商标行政保护工作。适时开展“打商标侵权

护海西品牌”专项行动,各工商所必须指导企业提前收集案件线索、整理权利证明、畅通联系渠道、提供鉴定便利等,增强保护效果。根据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专项行动。

8.积极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获得贷款。多宣传、多指导、多推动,深入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加强沟通、汇报,不断规范、推进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

9.推广商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标授权经营制度。加强与商标权利人、市场主办者、商户的互动沟通,调动多方积极性,进一步摸索经验,做深、做细、做出实效。

10.持续推进出口自主品牌创建工作。强化与企业的互动,建立常态联系;进一步指导企业做好商标境外注册工作,鼓励企业逐步扩大在出口商品上使用自有商标的比例;对遭遇国内外商标侵权的企业提供及时的维权协助。

11.不断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坚持把推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常态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一县一地理标志”工作,每个工商所要重点扶持一件涉农商标。要着重在管理、规范、发挥效应和保护上下功夫,争取实现注册一件、用活一件、规范一件、惠及一方。

12.加强商标监管信息化应用。继续做好新注册商标的录入工作,充实完善注册商标基础数据库。用好“福建省实施商标战略信息平台”,着重加强商标转让平台的应用。 14.加强业务培训。区局将适时举办商标业务培训班,要着重加强对工商所商标监管人员的培训,积极探索、总结工商所如何加强商标监管工作。把深入指导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商标监管工作由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

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组织领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导,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计划。要增强履职意识,把促进广告业发展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依据《关于促进××省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区实际,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明确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

2.深入广告企业调研,加大指导扶持力度。要加强调研工作,摸清广告企业底数,学习了解广告企业的管理知识和客观规律,深入探讨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加强引导广告企业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

3.突出广告专项整治重点。紧紧围绕把广告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的工作目标,继续重点整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等广告,做到“四个从严查处,一个严厉打击”。

4.增强广告案件查处震慑作用。要把重点放在查处大要案件上,严查快办典型案件,突破疑难复杂案件;对屡次违法广告的经营单位以及涉及的产品,依照有关规定暂停其广告业务或暂停广告;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对已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应依法做好涉嫌案件移送工作。 6.加强广告市场巡查监管。加大对广告企业的行业管理力度,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广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商所要落实片段长责任制,做好《基层工商所巡查记录表》的登记,建立对辖区广告市场的巡查监管制度。

7.加强广告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执行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广告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检查发现、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的广告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反馈。

广告监管总结范文2

一、净化广告环境,扎实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存在,对社会和人身健康安全等造成的极端危害性,也是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高的焦点热点问题。因此,一定自觉增强责任感、危机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降低履职风险,确保履职安全。

2、净化广告环境,扎实开展对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活动。一要继续坚持把“涉性广告、处方药品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督促媒体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审查把关职责,严禁刊播涉性广告和处方药品广告。同时,要坚持严格监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对人身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三要严格规范“科普性医疗广告”行为,加大对不具备资格和非正规的“小医院、小诊所”等带有虚假欺骗性的违法广告行为查处力度。四要积极探索对网络等新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监管方式、方法,规范监管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五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强化办案,加大对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美体服务以及电视购物、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违法广告数量多、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重点媒体的查处力度,坚持做到以查促管,不断净化广告环境。2014年广告案件要以《广告法》、《广告登记条例》、《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广告相关法律法规为处罚依据,沛城分局不低于20件,大屯、龙固分局8件,其它分局不低于5件,力争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3、构建广告监管综合执法,进一步形成虚假违法广告综合整治合力。要加强本系统内部沟通协调,实现广告监管从单一部门、单一条线、向跨条线的综合执法监管,形成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监管合力。

二、提升监管效能,扎实推进户外广告监管到位

要以省市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户外广告示范街”创建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户外广告监管到位,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1、强化监管,扎实推进户外广告监管到位。继续推进“示范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认真按照市局关于对深化广告示范一条街的创建要求,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检查,进一步推进户外广告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局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沛城主城区所有的街道、路及各分局镇驻地主要街道、路,要确保实现市局提出广告“登记率、登记标识标注率、广告内容合格率、巡查监管到位及违法户外广告查处率”4个100%的目标要求。各分局要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监管台帐,做到每条街道户外广告条数、种类清,每则户外广告的广告主、广告者明。

广告监管总结范文3

一、工作成绩方面

年,在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的具体领导下,本人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标准,把好“出”、“入”关。

本人坚持把严格准入作为工作的重点,严格把好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关,坚持做到申报资料不符合不受理、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通过。今年以来共参与验收各类许可211件,撤销、收回、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7份。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无一例差错。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律。

在去年初步完成涉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诚信分级管理程序、评分规则、评分标准。逐步健全涉药企业和销售人员基础档案和数据库。研究开发涉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管理软件,实现计算机根据检查结果自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对评定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多渠道进行诚信记录公示,加大诚信企业的宣传报道和不良企业的曝光度,引导涉药企业提高自律意识。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推进药械远程监控。

针对我市涉药企业点多、面广,监管人员相对不足情况,为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效率和水平,我积极参与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加对涉药企业的监管,确定在全市涉药企业统一使用药品计算机远程监管软件。今年计算机远程监控工作纳入市政府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面对我市涉药单位多、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底,设备落后,经济基础差等不利因素,我局主动与电信、卫生、软件公司等部门联系,为涉药单位按装远程监控系统提供优质的服务。本人积极开展分类培训,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等措施,使网络覆盖到辖区内乡镇以上药械经营企业,初步实现全市涉药涉械企业全部与市局联网,实行网上监管的总体目标。全市1300家药品经营企业,已安装远程监控系统800余家,全面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创建活动。

针对我市医疗机构在从药人员服务能力、药品养护设施设备、药械的采购、管理、调配、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现象。为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巩固和促进农村药品“两网”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本人配合处长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一是联合市卫生局下发了《宿迁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动员会。全面发动,宣传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动员全市药品使用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积极投入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培训,展开督导。召开全市各医疗机构分工负责人和药剂科主任会议,专题培训有关法律法规,讲解《宿迁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药品使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其完善软硬件设施,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药品管理。四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按照“统筹规划、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五)坚持日常监管常抓不懈,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本人同市场处全体一道从四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一是大力推行药械市场“网格化”管理。即在辖区内以街道为单位分为5个“网格”单元,充分发挥每个单元内“两员”的作用,对涉药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网格”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二是对GSP认证后的单位开展“动态监控”。对通过GSP认证企业进行不定期地“飞行检查”;三是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的管理。制定质量负责人情况核查登记表,执法人员与企业经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谈话记录表,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督,保证了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同时,与被查单位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四是开展系列专项检查。注重将日常检查与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换证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药品分类管理、广告药品、含麻黄碱制剂、计生药械、蛋白同化剂、需冷藏储存的特殊药品、抗H1N1病毒药械、出租柜台、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票据使用等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有处理。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620人次,按照诚信档案分类对失信、严重失信单位,监管履盖率达100%,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计1200余份,发放整改通知书35份,查处未按GSP要求实施的药品经营企业10家。严厉打击了违规经营药械行为,规范了药械市场经营秩序。

(六)稳步推进,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行动,本人配合处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工作: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总结治贿工作成绩,查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盲区和薄弱环节,明确当前治贿的工作重点。三是通过多种途径组织人员学习外地治理商业贿赂先进做法,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建立挂钩帮护制度。将全市所有较大涉药单位进行分片,与市县局党组成员挂钩,局领导定期上门询谈和帮扶。五是结合实际,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进行全系统推行。

(七)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药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涉药广告监管是广大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难点之一,由于涉药广告法律法规的不完备,监管机制不够成熟,加之药品广告涉及诸多利益主体,关系错综复杂,导致涉药广告监管难度大。为有效规范药品广告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本人配合处长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药品广告监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我市虚假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增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政府、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了药品广告综合监管制度和协作机制,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药品广告。二是建立监测网络,强化技术支撑。建立药品广告监测中心,明确专人对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投资近40万元安装启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实现对药品广告的24小时全天候、全频道监测,强化了技术支撑,提高了监测效率和监管质量。全年共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违法广告96条,已全部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部门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三是严格依法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在日常监测中,认真核查药品广告的内容。通过现场核实、网上查询、电话询问等方式,检查药品广告有无批准文号,是否存在扩大功效、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夸大功能主治的违法药品广告,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四是实行企业药品广告不良行为备案制。建立广告企业诚信体系,探索建立“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把药品违法广告行为严重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监测对象。五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由我局牵头,联合工商等成员部门,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治理违法药品广告“飓风”行动。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10人次,对980家涉药单位查行了检查,对75个广告药品进行了抽验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药品违法广告的24家涉药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整治努力营造了公开竞争和群众入放心购药消费的市场环境,违法药械广告刊播率与去年相比隆低了50%。

(八)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市年度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责任分解及重点工作计划,本人参与开展了以“安全文明医药经营网点”为主题的平安创建活动。会同工商等相关部门制订了《宿迁市“安全文明药品经营网点”创建活动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以及验收标准等内容,并通过组织召开全市涉药单位动员大会,对创建建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动员、讲解、部署。

(九)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为积极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理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方向,提高涉药人员专业知识、服务能力及业务素质,增强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年初,本人参与制定了详细的全年学习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共举办了医疗机构药事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新办药店负责人培训班7期,受训人次达2100多人次。此外,我们为了扶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还采取了上门授课方式,对沭阳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宿迁恒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进行“手把手”示范培训。

二、工作态度方面

广告监管总结范文4

关键词:药品广告;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广告(DTCA);药品广告监管;处方药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3.0073.02

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广告(Direct-to-Consumer Advertising,DTCA)是指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做的药品广告,主要提供有关药品、疾病症状、疾病风险等信息。美国是目前允许处方药DTCA的两个国家之一,其DTCA发展经验值得许多国家借鉴。加拿大毗邻美国,易受美国DTCA的影响,所以加拿大关于处方药DTCA的立法讨论十分深入。本文主要从药品广告环境、药品广告监管情况、DTCA发展情况等方面介绍美国和加拿大的处方药DTCA情况,希望对我国讨论处方药DTCA起到借鉴作用。

1美国

1.1药品广告环境

自1997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改变其对处方药DTCA的监管开始,DTCA特别是媒体上出现的DTCA的数量一直显著增长。21世纪初,处方药DTCA成为增长最迅速的广告类型之一。2006年美国DTCA花费达到了55亿美元,2007年降到48亿美元,2008年则降至44亿美元。最近的统计数据表明经过两年的锐减后,近几年DTCA花费似乎已稳定在45亿美元的水平。

1.2药品广告监管

美国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广告历史悠久,18-19世纪就有很多专利药广告在报纸上出现。这种情况直到1906年才被管制,那时议会通过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用于规范产品标识。1938年,议会通过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构建了现代药品广告监管的框架。1951年议会颁布了FDCA的Durham-Humphrey修正案,将药品分类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1962年Kefauver-Harris药品修正案把处方药广告的控制权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移交给FDA。

DTCA由FDA和FTC共同监管,但FDA对DTCA的作用更大。FDA条例要求DTCA既要提到广告药品的品牌名称,还要描述所治疗的疾病,提供:①药品副作用、禁忌症、警告和注意事项的“简要介绍”;②药品风险和益处的“公正平衡”。

1997年,FDA放松对DTCA的管制并颁布新的DTCA播放准则。新法规要求在媒体上播放的DTCA只需包含“主要风险”的信息,而非完整的“简要介绍”。依据“主要风险”的要求,广告必须描述药品的主要风险和最常见的副作用。DTCA要让消费者能从其他途径(如本地免费电话、网站、平面广告)获得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信息,而不用在广告中提供“简要介绍”。2004年FDA了新的平面广告指导原则草案,要求使用更明确的语言或方式来描述风险的内容,让消费者更有可能理解风险。

1.3DTCA立法尝试和改革

由于FDA监督和积极监管DTCA的能力有限,所以美国的立法者开始留意到这个情况,但限制或禁止DTCA的法律没有被通过。有一项具有争议性的提案原本可能会禁止或暂时暂停新药的DTCA,这与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的一份报告目的一致,这份报告要求新药审批通过两年后才能进行DTCA,而且DTCA中要包含特别警告。百时美施贵宝公司(普林斯顿,新泽西,美国)和辉瑞公司(纽约)自愿在新药审批后分别隔一年和六个月才进行DTCA。众议员亨利・瓦克斯曼(D-CA)也提出一项受限禁令,他赞成在逐项给予的基础上授权FDA在新药审批通过后的一段时间禁止DTCA。

即使如此,美国任何实际禁令都很有可能不被通过,且可能对DTCA的未来监管产生风险。由于商业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所以2007年议会关于设立DTCA暂停期的提案并未通过成为法律。保护商业言论自由可能会打击FDA限制未标识用途的药品促销方式的权力,这表明完全禁止DTCA的可能性不大。

美国公布的DTCA监管改革尝试包括:①建立了药品市场、广告与联络处(DDMAC);②通过了一项修正案-关于“公正平衡”规定准确性的监管法规;③规定DTCA描述内容中立并需包含风险信息;④要提供相关扩展资源。考虑到当前监管制度的作用有限,而且不可能立法禁止DTCA,DTCA法规应着重于改善当前DTCA监管过程,并增加已有DTCA内容的价值和有效性。为改善监管系统,可将监管系统整合入安全交流系统,也可利用DTCA传播广泛的优点向有风险的患者人群提供目标药品的信息。可通过要求披露比较分析来增加DTCA的质量。上述努力以及关于公正平衡地报告广告信息的尝试,都符合当前美国监管法规。

2加拿大

2.1药品广告环境

广告监管总结范文5

回首2009,赣州电视台之所以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实现了较高比例的经营增长,关键还在于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

实行频道制改革,变一个积极性为多个积极性。对于江西许多城市电视台来说,电视频道只是个播出平台,电视台的内部管理基本上是以部室或中心为基本单元,称为部室制或中心制。频道制是相对部室制(中心制)而言的一种新的运作管理模式,其核心是对内以频道为基本的管理单元,对外以频道作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2009年,赣州电视台在总结前一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频道制改革。面向全台公开竞聘频道总监,实行总监负责制,由电视台授权总监管理频道资产和频道运营,实行责、权、利的统一,由频道全面负责人、财、物的管理,负责节目制作和经营管理。频道制改革,确立了频道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使频道能够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竞争策略,频道参与市场竞争的灵活性、便利性得到大大加强;使节目运行和频道经营联动机制的建立成为可能,经营频道的理念得以确立和推行;使单一市场主体变为多个市场主体,一个积极性演变为多个积极性。赣州电视台实行频道制改革一年来,各频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你追我赶,有分有合,节目质量和社会影响不断提高,收视率和市场份额直线上升。2009年,《赣南新闻联播》《630播报》市场份额分别同比增长111%、168%。收视市场份额的提高,使广告经营大幅提升成为可能。

建立广告监管中心,广告经营、监管两分开。多年以来,赣州电视台一直由广告部独立负责全台的广告经营,价格制定、广告洽谈、合同签订、播出下单、执行监督、客户服务均由一个部门负责,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管理混乱,跑冒滴漏严重,广告规模和经营增幅一直处于较低的增长水平。为适应频道制改革的需要,2009年初,赣州电视台成立广告监管中心,广告经营权和监管权分开。监管中心负责价格监管、合同监管、播出串片、播出监管,各频道负责广告洽谈、合同签订、客户服务。广告经营权、监管权两分开,有效防止了频道间的价格大战和广告资源的跑冒滴漏,确保了频道制改革后广告经营有序、健康地发展。2009年赣州电视台各频道的广告价格普遍上涨了10%―30%,广告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品牌广告的比例逐步上升,特别是赣州一套的品牌广告已占65%以上,彻底摆脱了城市电视台医疗广告当家的境地。

推行大型活动项目制,整合资源捏紧拳头办大事。频道制改革后,往往出现频道之间互不配合、各自为战,甚至互相拆台的现象。如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城市台频道制改革后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2009年,赣州电视台出台了《大型活动项目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需整合全台资源才能举办的大型活动,经台里立项后,面向各部门、频道公开招标;中标部门、频道为项目人,有权整合全台的人力、技术、节目资源;涉及各频道的广告资源进行频道间内部结算。《办法》的出台,使分散的频道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可以握紧拳头办大事。2009年,赣州电视台通过项目制运作,成功举办了首届电视观众节暨25周年台庆系列活动、首届中国(赣州)国际脐橙节、航拍赣州活动,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特别是由赣州一套承办的首届电视观众节暨25周年台庆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但充分地展示了赣州电视台建台25年来发生的可喜变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树立了品牌,而且通过市场运作,获得经济效益200多万元,纯利100多万元。

广告监管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的规范管理,提高药品流通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深刻理解GSP的精神实质,自觉按照GSP规定经营药品,完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经营药品质量可控。增强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感,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查处和纠正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行为,发现以各种形式挂靠经营等出租出借“许可”权利的应当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

(二)强化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继续做好GSP跟踪检查工作,主要是药品质量控制制度,采购渠道及药品供应商资质的合法性,有关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随货同行、原始凭证等),各项记录的真实性,药品储存养护的规范性等。今年未列入跟踪检查的企业要结合日常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有举报投诉的要重点检查。发现违反GSP规定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警告和整改、停业整顿和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按照省局的要求,各县局自6月份开始,务必于每月的上旬将上一个月县局检查填写的《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统一上报省局市场监督处备案。

(三)加强疫苗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疫苗购销渠道和储运管理。查处无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违规经营疫苗的行为。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秩序,加大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和相关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出现在媒体虚假药品广告上的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严禁药店参与虚假广告的传播,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群众投诉多、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要进行监督抽验。二是做好媒体药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的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完善药品广告协查机制,形成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建立药品虚假广告紧急停播、停刊工作建议制度,及时制止虚假广告的传播。四是严格执行违法药品广告的统计上报制度,每月三日前按时将上月监测的违法广告情况填表上报,零数据也应上报。

(五)认真贯彻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登记销售、药师在岗情况的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要予以纠正。自5月1日起,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管,要对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台账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要加强对达标“规范药房”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回潮现象。全面推进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社区医疗服务站等县以下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

(七)加快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争取年内推行应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计算机管理系统。各县要结合专项检查做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对企业信用进行规范而科学地评价,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和道德信用。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

一是检查对象: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基层医疗机构、有关广告媒体。重点检查疫苗经营企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GSP飞行检查中有严重缺陷项的企业、有投诉举报的企业、有加盟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在城乡结合部的药店和近年来在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

二是检点:药品批发企业:有无挂靠经营行为;药品采购渠道及相关的合法资质,随货同行票据等原始凭证、验收复核等记录的真实性;质管人员在岗情况,新办企业一年内变更质量负责人及质量机构负责人;在库药品养护及不合格药品处理;企业有无向无证商店超市等供应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加盟药店的配送、店堂广告、门店擅自进货等。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兼职挂职;出租出借柜台;药品供应商合法资质、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和登记销售、店堂广告、乙类非处方药店超范围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基层医疗机构:向无证的机构或个人采购药品、储存条件、过期失效药品处理、有关记录、管理制度。有关媒体:广播、电视中各类有关药品广告的专家讲座。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药品流通秩序专项检查从**年5月开始,12月中旬基本完成。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至6月初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布置工作。

第二阶段:7月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店要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和本方案的检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得回避、隐瞒。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做好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8月至11月底开展监督检查,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除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外,还要对药品经营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他们是否按照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对有举报投诉的要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对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走过场的企业要提出警告。

第四阶段:12月总结提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整理和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果、经验、问题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为探索和建立药品流通长效监管机制做贡献。总结报告内容:检查工作总体情况,包括企业自查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药品流通领域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情况和有关违规问题处理情况;加强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市、县药品监督部门要认真学习《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认真落实省局药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全力做好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