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辩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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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辩论

道德与法治辩论范文1

一、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性及面临的困难

道德法治为主题开展相关的课外实践活动,通过这种形式引导学生建立对于道德和法治观念的认识,这种意识的确立对于学生来讲是极其重要的。此外,由于课外实践活动本身在教育教学中独特的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外活动中增进学生之间了解的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对于我国政治精神、法治的认识。

当下在进行道德与法治课外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依旧存在许多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说明。首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学校和教师对于通过道德与法治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的认识高度不够,多数学校并未把这个纳入学生的日常教育计划中去,这也导致了当下学生对于法治的认识和了解只是停滞在表面,从老师的角度来讲,也并未把这种新的理念贯彻到日常教学中去。其次,由于学生面临的课程压力增加,教师们也都认为课程太多,基础的学科课时都不够安排,如果再进行一些课外实践活动的话很可能会影响学生学业上的进度。最后,实践活动的规划和地点的选取以及随之而来的学生安全问题,由于许多学校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还不是很完善,进行道德与法治课外实践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具备,地区所能提供的社会资源也很有限等这些问题直接导致教师即便想进行相关的活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安全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课外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安全如果出现问题,对于学生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对于学校来讲,往往会受到学生家庭的问责,将过错归咎在学校。学校往往也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对相关工作的开展予以消极的态度。

二、在课外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国策的不断发展和落实,近年来对于通过道德与法治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的教学方法也在不断地摸索与完善之中发展起来。学校对此也一改往日态度,极力推进相关基础设施的完善工作,并且对于相关活动模式进行了许多创新。而对于培养这种素养的关键,我们进行以下介绍。

首先,对法治素养的培养要有系统有理念地进行。何为道德与法治?对于道德与法治的认识主要基于对我国政治意识的确立、理性精神的培养、法治意识的提升以及对于公共活动的参与这四个环节。学生对国家热爱,首要做的是认同国内的政治,能够从主人翁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这对学生的成长和抱负有很大的影响。其次,学生能够通过这些类型的实践活动以另一种角度去观察整个社会,对社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进行属于自己的独特思考。在这个过程中,建立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自觉履行义务的法治意识,做好国家的“主人”。在进行实践活动的时候也要注意活动的开展形式,例如辩论会、舞台剧等,学校在课程大纲的基础上可以与当下社会的政治话题紧密结合,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我国当下的政治体制;也可以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在实践活动中以小组的形式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思考这些巨大成就产生的原因,以及结合那个时期的社会背景对各个决策的出台做出自己的思考。

道德与法治辩论范文2

关键词:民法典;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实践运用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合理地运用这部法典,帮助学生增长民法典知识,提升民法典意识,指导民法典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学习民法典条文,增长民法典知识

学生的生活经验决定了他们的理解能力、水平和范围。“见多”才能“识广”。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加强民法典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从而丰富学生法律知识。教师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加强民法典条文直接呈现和学习,增强学生对民法典知识的直观感受。

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是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教师可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利用晨会、班会、宣传橱窗、问卷调查、知识竞赛等方式,选取民法典的条文,帮助学生了解民法典内容。现行统编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非常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多次在教材正文或者辅文中直接引用法律条文。例如在七(下)第10课“法律伴我们成长”探究2“感受法的关爱”中,就引用了宪法第4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婚姻法第21条、劳动法第15条等4部法律的相关条文。在八(上)第5课第2框“预防犯罪”中引用了刑法第13条和第17条等。八(下)很多正文就是宪法条文的直接引用。但是,当我们更深入地研究教材后,不难发现编者更多的是选取典型案例引导教学,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概括出基本原则和特征,并非每次都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

例如,八(上)第5课“做守法公民”第1框“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中,在探究分享部分列举了违反合同、侵犯肖像权和知识产权的行为,在随后的正文部分就概括了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包括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法律条文帮助学生理解。教师在这部分教学中可以适当增加民法典第509条、第1019条以及第123条等相关条文。呈现相关民法典条文后,教师可以设计一个“阅读与反思”环节:(1)这些法律条文告诉我们民事违法包括哪些形式?(2)你能列举生活中与这3条民法典条文相关的案例或社会热点吗?(3)你还能找出与“民事权利”“合同的履行”相关的民法典条文吗?在解决3个问题的过程中,学生感性地认识了民法典,在查阅更多的民法典条文的过程中,澄清认识,丰富法律知识。

2.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或者通俗易懂的视频,帮助学生理解民法典条文,增强民法典知识。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公民生活与法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而法律知识相对而言是晦涩难懂的。想要帮助学生形象化地理解教材知识,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教师可巧借主流媒体关于法律的宣传短片,完成教学任务。如3D动画大片《当哪吒遇到民法典》中的“独家招式泄密记”“高空坠物伤人记”“贷款购物被套记”“离婚冷静和好记”,这一系列动画故事配套相关民法典条文,生动幽默,帮助学生直观了解民法典知识,理解法律的本质与作用这一教学重点。当然,教师在选取视频时,需要仔细甄别,不能只追求趣味而忽视教育性;同时视频不宜过长,5分钟以内比较适宜。在找不到合适视频或者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教师还可以选择更加直观明了的宣传漫画。

二、解决情境中的问题,提升民法典意识

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呈现、分析案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脑中对很多法律问题还是一片空白,对于事情的是非曲直并不清楚,所以,教师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可以将民法典条文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培养学生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1.创设生活化、有冲突的情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有冲突、生活化的案例,更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领他们主动探寻,培养他们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树立法治信仰。例如,笔者在教授八年级上册第5课第3框“善用法律”这一课时,就选取了这样一则案例:2017年10月8日,小黄在杭州市骑共享单车时,把化妆包忘在了车筐里。等她回来寻找时,车和化妆包都不见了。小黄通过监控视频找到了当天自己离开后把车骑走的小姜。小姜称,自己捡到化妆包后就扔掉了。小黄列了一张清单,写明化妆包里的东西价值约1700元,要求小姜赔偿1000元。最后,经当地民警调解,小姜赔偿小黄500元。在大多数学生的认知中,我们应该拾金不昧,见到贵重物品要交给失主或者警察,不重要的东西则会随意处理掉。案例中的失主要求赔偿,警察也支持,这与学生已有的经验发生了冲突,较好地引发了学生求知的欲望。此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查找民法典条文,寻找警察这样做的法律依据。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引出民法典条文第316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个教学案例中,教师运用民法典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情境问题处理得有理有据,同时也帮助学生丰富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学生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及相信法律、依法办事等观念,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坐出租车下车开门时,后方来的电动车撞上出租车车门,谁应承担损失?在小区里开车撞死没有拴狗绳的名贵小狗,需不需要赔偿?当然,教师在创设情境时,可以配合设问,分段呈现,这样更能激发学生深入学习的兴趣。

2.优化问题设计,激发求知欲。

教师设计问题时应注意呈现冲突,留有悬念,激发学生探究未知的意愿。例如,笔者在教授八年级上册第5课第3框“善用法律”时,在呈现上文中提到的捡到遗失物的案例之前,做了这样的提问引导:(1)你捡到过东西吗?(2)你遇到过捡了别人的东西又将其丢弃的事情吗?(3)捡到的东西被丢弃以后,失主找到你,让你赔偿,你会赔偿吗?通过3个追问,教师成功地调动起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随后,教师呈现上文案例,引发学生思考:“你从案例中的小黄身上,学到了什么?”通过讨论交流,学生明确了要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和尺度,而非主观臆测,从而激发自觉学习法律、尊重法律,养成用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和习惯。

三、指导生活实践,熟悉民法典的运用

立德树人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目标,不仅仅局限于课堂,更应该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要求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运用法律指导生活,离不开法律知识,特别是民法典知识。

1.以民法典为参考,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知行合一是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落脚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主动开展一些专门的法治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思维。我们可以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在身边”演讲比赛、法律情景剧展演等专门的法治实践活动。教师在设计活动内容时,要尽量选取与学生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和场景,并以民法典作为活动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例如,模拟法庭活动需要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在模拟法庭上进行质疑辩论,进而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升华情感。如果没有对法律条文的学习,模拟法庭就会变成部分学生对法律概念及原则的诵读,从而失去开展这一活动的实际意义。

2.以民法典为指南,指导学生生活实践。

道德与法治辩论范文3

【关键词】初中生;道德与法制;法制意识;对策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施行,初中生法制意识建设被摆在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无论老师和家长都开始关注对初中生法制意识的培养。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学校在知识学科方面投入较大精力,但是针对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学仍旧停滞不前。根据新课标的道德与法制教材的编写内容要求,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实现学生能够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初中属于人生观与价值选择、道德意识等个人品质正在形成的阶段,在这个时期如果不能对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加以很好的引导,则容易出现性格孤僻、自私、意志力薄弱,不能以法律来要求自己等问题,轻则影响初中生个人的学习生活,不加以控制可能会触发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律教育,培养出一批具有法律意识的有为青年。

一、初中道德和法制教育研究现状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道德与法制教育教学的力度,但处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加以重视和解决,会影响教育改革的目标与成效。本次研究针对温州市某初中的学生与家长进行了调查,累计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68份,主要调查内容为道德与法制课中法制教育研究对学生的影响程度与接纳程度。

根据调查问卷分析,有86名同学对学校目前的道德与法制课不满意,112名同学表示道德与法制课的进行与否对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有70名同学对教学的内容和方式表示满意并受益匪浅;只有89名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在接受学校的道德教育课之后有不同以前表现,而另外的家长则认为自己的孩子进步不明显或者根本没有进步。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目前的道德与法制课中的教育研究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

(一)教师对法制意识教学停留在表面

在新课改的大环境下,教师们对于道德与法制课的教学尤其在法制意识教育方面普遍存在着两种极端现象,一方面,有的老师仍然采用以往教学方式来进行法制教育。例如:放放视频,看看课件,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教育停留在表面。这就会导致学生对法律意识培养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很好摆正学习法律的态度;另一方面,有的老师只是单纯对法律知识进行简单介绍,没有深入去讲解拥有法制意识对学生自己的帮助。并且,这些教师讲解内容晦涩难懂,导致学生对学习法律、培养自己的法制意识没有落到实处,影响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造成初中生法制意识得不到很好建立。

(二)法制意识教学素材缺乏没有很好切合实际

目前大部分学校采用的都是的《道德与法制》教材,作者在对初中的《道德与法制》教材进行梳理之后发现,教材所展示的内容都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而没有结合具体的案例来体现法制意识的重要性。例如:在教材中,篇幅少,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什么时候用、怎样去运用缺乏讲解,因此,需要教师收集整理素材。在课本当中,教材没有给学生提供相应建立法制意识的步骤和对策,让学生缺乏正确的思想引导,导致很多学生特别渴望树立法制意识,但是苦于没有正确指导,法制意识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建立。

二、加强法制意识培养的对策

(一)创新新型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对法制意识的认识

单一的教学模式必然会被学生和社会淘汰,法制意识的培养作为道德教育上重要的一部分,必然要采用多元的教学方式,不能将教学禁锢在教室内、课本上。在实际的道德与法制课的教学过程中,老师必须展示自己的创新水平,给学生发挥主动性的机会,尽一切可能的为他们寻求实践的可能性。如在学习《与法同行》一单元时,就可以由学校负责联系当地的法律部门,为专业的法律人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深化培育法制意识,强化课本上的教学内容。在《在集体中成长》时,就可以利用诸如拔河比赛、运动会等活动,加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沟通。

(二)丰富教材中法制意识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道德与法制》的教材虽然内容和形式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但教师可以针对实际情况来丰富法制教学内容。例如:教师可以给学生讲解具体法制意识对学生的帮助,在生活中怎样去运用学到的法律。并能够采用学生喜欢的、可以接受的方式传达给他们。在课堂上,可以加入辩论会、情景剧、集体活动等等学生喜欢的教学形式,传达正确的法制意识,鼓励学生按照法制教学内容来要求自己,促进他们成为一名具备法制意识的好学生。

(三)注重在生活中运用法制意识

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初中生形成良好的法制意识,懂得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道德和法制教育最终落脚点,应该体现在社会行为而不是口头甚至是考试。所以,教师要鼓励学生在生活中树立法制意识,把法律思维运用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要选择拿起法律来捍卫。切不可采用暴力行为,通过武力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当自己购买到伪劣产品,要及时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系,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合法权利。同时,学生在享受到自己法律权益时,也要注意不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避免给他人带来损失。

初中生正处于人格培养的重要时期,这个时候能否培养一个正确、健全的道德r值观对学生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这也是课程改革对《道德与法制》教学内容提出的新的要求。教师需要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充分挖掘教材的内涵,通过初中生喜欢的多种多样的授课方式,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并最终教育学生将法律意识践行到社会中。

作者简介:曾晓(1985.5-),女,籍贯(精确到市):浙江省温州市,职称:中学二级,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教育。

参考文献:

[1]刘新初.浅谈初中道德与法制课的情感教育[J].2016,12.

道德与法治辩论范文4

1 中职生法律教育的现状

1.1 道德素质水平普遍偏低。道德素质偏低的首要因素就是中职生生源的参差不齐。他们往往在家长的悉心庇护下成长,不完全懂得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也不了解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复杂环境,因此形成了道德素质偏低的现象。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只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不求回报甘于奉献。

1.2 法律观念不强。中职生处于身体和心理成长的萌芽期,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全面形成,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法律观念、意识较模糊,容易因来自外界的诱惑和影响而无法掌控和把握自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学生中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培养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我国中职学校对于法律知识的培养却缺乏重视度,教育者们只注重文化课、基础课的教育,却忽视了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

2 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职业学校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职学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学生专业技能上的培养,甚至有些学校提出了文化基础课要为专业课让路的口号,由于受到时间、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有些学校取消了一些德育课程,从而使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成为空谈,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2.2 法治教育内容比较落后和单一。目前,虽然许多中职学校都开设了一些法律课程,比如有的学校开设了《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但是该课程涉及内容过于宽泛,缺乏系统性,再加上很多教师停留在照本宣科的阶段,很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而一些学校虽然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但是该教材的内容也是非常的滞后和单一,适应中职生特点的案例比较少,学生学习积极性也不高。

2.3 法治教育主体自身的素质不高。目前,很多中职学校的法治课程老师很少是法律专业出身,这些老师自身缺乏必要的法学修养和实践经验,自己自学书本理论知识再直接讲授给学生,一遇到实际问题,便束手无策,甚至解决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3 对策和方法

3.1 完善现有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针对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开设的法治课程比较少,内容过于宽泛单一,偏重于理论,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适时调整课程设置。首先是结合专业情况开设一些法律课程,比如商贸类的专业,可以开设《经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幼师专业可以开设《教师法》课程,那么学生除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之外,还可以了解一些与其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

3.2 提高法治课程授课老师的素质。针对目前科班出身的法治授课老师缺乏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对策:①条件允许的学校可以适当引进一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到教室群体中;②可以从社会上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来学校任教;③在现有的教师群体中挑选一些人到高校或者机构进行专门学习和培训。通过这些方法,就可以弥补现有法治课程科班人员不足的问题,从而形成一支以法律课、德育课教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

3.3 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治教育。针对现有教材内容的局限性以及法治课枯燥无味的特点,针对内容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同时尽量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寻找一些典型、真实、贴近生活的案例,调节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特点,播放一些漫画、动漫或者小视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法治教育和宣传的目的。

道德与法治辩论范文5

关键词: 职业院校 法治教育 德育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繁,人们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更关注。职校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重要实践性人才群体,其是否具有法治意识,其法律素养如何,关乎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影响和谐社会能否构建。当前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法治教育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法治教育状况不容乐观,忧虑有三。

(一)学生接受的法治教育缺失严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法治教育作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历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课程设置上,在整个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中,仅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有个别章节的内容涉及法治教育,而且内容较为单薄,缺乏系统化。在实践层面,设立法治教育研究室或专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辅导机构的院校寥寥无几,甚至对学生已经触犯法律的部分案例的分析,也将大部分成因归结于心理问题和道德问题,强调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道德教育,而归因于法治意识、法治教育缺失的较少,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也不够切实。学生接受的学校法治教育仅仅局限于高等教育寥寥无几的片段式的法律课程,没有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不利于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对“法治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法治教育流于表面。

学校德育,多把对法律方面的教育表述为“法制(rule by law)教育”,而不是“法治(rule of law)教育”,这是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定义表述为:“已制订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而“法制”仅仅指现阶段的国家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总汇。法制与法治既相互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制是法律制度,是人们活动的规范;法治则是以法制为基础的社会状态,没有法制的法治是不存在的,但是有法制却未必有法治,例如希特勒统治时代即有法制而无法治。其次,法制强调的是实在的规范与秩序;法治则是对法制的价值要求,它要求法律制度贯彻自由、平等、人权等,同时要求法制在程序上、形式上也应当是公正的。在学校教育中,长期将“法制”等同于“法治”,造成在德育课中仅仅简要介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而并未完善地论及法治观念;仅仅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造成学生的片面理解,将法律简单地等同于惩罚与负担,而忽略法律本身维护公民权益的本质,没有树立起权利本位的意识,部分学生对侵权行为麻木,对违法行为冷漠。这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不利于职业院校学生素质的提高。

(三)职业院校重职业教育,法治教育的力量相对薄弱。

我国职业院校的蓬勃发展时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职业院校的建校时间普遍短暂,学校德育既缺乏深厚的底蕴,又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而且许多职业院校建校以后忙于学校的扩展和学生的就业,在重视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将法治教育放在较为次要的地位。当前职业院校的法治教育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德育课中“法律基础”部分的课堂教学,二是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相关教育。同时,职业院校思政队伍对法治教育的底蕴不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多数主攻思政、哲学等专业,既缺乏法律方面的理论基础,又缺乏法律方面的实践经历,很难准确把握对法治的理解,自然无法在教学中将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清晰完善地传达给学生,从而导致教学过程中的照本宣读,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教学力量薄弱是导致教育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面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现状,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对策。

(一)对法治教育进行系统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应适当加大法治教育在德育体系与教学计划中的比重,延长课时加大内容量,有条件的院校可以设立法治教育教研室、法律咨询室,为全校学生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同时,结合专业技能课程加强各个专业部门法的教学,使学生切实了解该专业的工作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

其次,加强法治实践教育,一方面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庭审,从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中切实感受法律的威严与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也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讲座,听取第一线的信息,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与法治现状。另一方面可以在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成立法学会,开展辩论赛、案例讨论会、模拟法庭,引导学生观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马克思说过,人们从事的活动,总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关。把法治教育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起来,能使学生熟悉自己本行业的法规,提高处理行业纠纷的能力,从法律层面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与学生的接触最多也最为深入,如果能够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的法治教育能力,在解决学生纪律管理、人生引导、奖惩事项办理、心理问题排解等工作的同时,恰当地辅之以法治教育,就可以使学校德育工作更为全面。学校还应该引进专门的法治教育从业教师,强化法治教育队伍,因为专业的法律教师能够准确把握法治的意义与法律发展的进程,保证法治教学的质量。

(二)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

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重点,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深层次的原因是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君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唯一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君主既可一言废法,又可一言兴法”,“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只希望有“明君”、“圣君”的统领,有“包青天”式的好官,而远离法律。德主刑辅、特权思想、法律工具主义、耻讼等观念根深蒂固,对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存在负面影响。另外,社会环境也会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当下我国社会转型引起社会秩序的剧烈变化,社会上种种利益分配、法的实施存在不公等现象都会给学生造成负面的影响。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的信仰和社会领域其他各种信仰一样需要人们有意识地培养,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就必须以树立法律信仰为核心,使现代法治的精神――公平、民主、正义、效率等内化为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在青年学生心中的权威。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提升公众特别是青年学生法律意识的任务尤其艰巨。学校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对青年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离不开全社会法律信仰的普及与社会环境的改善。

综上所述,针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加强法治教育的过程中,首先应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改进课程设置,增加法治实践,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放在核心位置,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为祖国输送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建设者,真正发挥职业院校在建立法治国家、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1]吕小燕.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与分析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1.18.

[2]谢山河,黄章华.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08.7.

道德与法治辩论范文6

根据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即道德教育应当服从于追求受教育者思想道德修养的改善和提高及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以及开展大学生道德教育工作的唯一追求目标就是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提高他们为人民和社会服务的思想品质。当代大学生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思想可塑性大,如果忽视课堂教育这个重要的领域,道德教育就会缺少较大的优势。一个人的世界观的形成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而且在形成中还会有反复。因此,必须把道德教育工作贯穿于教学活动中,让大学生在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这样才能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法学课程教学中进行道德教育的基本路径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体现和表达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它们均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既关系密切,但也有不同之处。在评价大学生是否优秀时,不仅要评价他们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能力,同时应从思想道德品质修养和行为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因而,在法学课程教学中,采用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有利于使学生掌握道德与法律的平行关系,以及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交融关系,理解“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为了更好地在法学课程教学中进行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可以采取下列两种基本路径。

1、理论教学路径

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因此,在法学课程教学中,可以针对已上升为法律内容的最重要的道德问题进行探讨,对学生进行道德情感教育,如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真善美教育,等等。在法学课程教学中,可以利用宪法中有关“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等的内容。民法中有关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公平原则。婚姻家庭法中的“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继承法中的“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等等。通过在对上述法学课程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

2、实践教学路径

法学课程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其他司法实践与观摩活动。案例教学是一种以案例设置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式。相比传统教学模式而言,它更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批判思维。为了在教学过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首先,应当有意识地选择一些典型的大学生犯罪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案例,在案例分析中寓教于理,将伦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如在法学课程教学中引入马瑞丰案例和李征案例。这两个案例的基本情况是:2005年10月4日,马瑞丰是河南郑州市某职业学院学生,一直以来都被家长、老师和同学认为是好学生的大学生,但是他为了得到一部手机,竟然伙同社会人员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2006年8月8日,在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的一个小村庄里,江西某医学院22岁大学生李征拎着镢头20分钟连伤8人,7人致死,其中3人与他有点“小恩怨”。这些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因不懂法而造成的,这种犯罪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一样,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中个人的思想品德修养与接受的道德教育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其次,对案例的分析不能仅停留于表面,而是深挖掘其所包含的对大学生具有道德教育作用的内容。其三,注重在教与学的互动中进行道德教育。案例教学以来源于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为基础,分析该案例中所牵涉到的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点。针对案例中涉及的某些思想道德等问题,教师引导学生综合利用自己所学知识探寻出妥善的解决方法。法学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传授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但是对学生进行道德伦理观念的灌输也是法学课程教育内容的一部分。随着教学手段和方式的现代化,如果仍旧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起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与此同时,道德教育也是如此。因此,运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样化安排,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同学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其优点是能让更多的同学参与案件的分析,容易从群策群力的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而且使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老师不再是单纯教育者和大案提供者,而是平等的案件参与者和学生的帮助人;再如打破课上与课下的界限,书本与现实的分割,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经常性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大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道德情操与道德行为。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