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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范文1
摘 要:语言学术语翻译的基本原则是准确、一致,但是语言学术语翻译不一致、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很多,作为现代语用学最重要的理论来源之一的“言语行为理论”,其译名以及相关术语的中文翻译都存在译名不一致以及未准确传达理论内涵的问题。此外,这一理论又和其它理论的中文译名相混淆,缺乏区别性,而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的文章却很少。本文对这一概念体系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甄别,区分该理论和其它理论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方面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遵循术语翻译的基本原则,探讨这一理论相关术语的恰当、贴切的中文译名。
关键词 :术语翻译 言语行为理论 准确性 一致性
一、引言
术语是专业语言的核心和灵魂,术语的标准化对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术语翻译的具体标准跟所有翻译一样,第一个要考虑的也是准确性”(姜望琪 2005:80)。语言学术语的译名亟待规范,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也值得专门探讨(罗天华 2012)。王宗炎(1987)提出术语译名的六条原则:通用、准确、明白、简洁、有系统性、有区别性。赵世开(1992)把语言学术语的译名简化为三条:准确、好懂、照顾系统。从上述对术语翻译的论述可见,“准确”是术语翻译中需要遵循的第一原则。语言学术语的翻译存在不一致和不规范的现象,表现为两个方面:同一个术语有不同的中文译名,且各个中文译名的意思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术语的准确性;不同理论中的术语又有相同的中文译名,造成了混淆,失去了区别性。这些现象影响到对语言学的理解和学术交流。作为现代语用学最重要的理论来源的“言语行为理论”[1],其译名以及相关术语的中文翻译也存在着译名不一致、和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不同甚至错误的问题,同时这一理论又和其它语言学理论的中文译名相混淆,缺少区别性,而这一问题得到的关注却很少。系统地梳理和甄别这一理论的概念体系,根据原文探讨各个相关术语的确切涵义和所指,区分该理论和其它理论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方面的不同,有助于找出恰当、贴切的中文译名。
二、文献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二战后英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奥斯汀(1962~2002)首先提出的。奥斯汀属于日常语言学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在他之前,大多数人都没有关于“言语行为”(speech act)的概念,他们把语句看作在实际上与陈述相同的东西,并且用研究语句的方法来研究陈述。由于奥斯汀、维特根斯坦和其他所有哲学家的工作,人们开始认识到,语言学习中所涉及的东西并不仅仅是抽象的语句形式,而是使用这些语句实施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正是通过说出这些语句完成的。这种认识为研究语言哲学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将语言研究变为人类意向行为的一种形式,由此产生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在语言哲学中,整个“言语行为理论”是对传统的语言研究狭隘性的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突破。
奥斯汀打开了语言学研究的新领域,他研究的具体问题是人们如何以言行事。他之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仅关心命题的真伪问题,但奥斯汀发现,很多情况下,人们说一句话并不是要表达一个命题,而是要做一件事情,例如宣布开会或给一个婴儿命教名(christen),这就是以言行事(陈国华 2007:F24)。
国内对于奥斯汀的介绍和引进始自1979年许国璋(1991)对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如何以言行事》)的摘译和介绍。近四十年来对奥斯汀及其理论的研究从未中断,一类研究主要集中于语言学领域,侧重于对“言语行为理论”的阐释和发展。一类研究致力于探究奥斯汀理论的哲学渊源和哲学意义。第三类研究属于应用研究,主要是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到不同研究领域。除了传统的领域如运用该理论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反讽(曲家丹 2006)、英语教学、翻译、广告、跨文化交际等等之外,有些研究也结合了较新的领域。陈海庆、张绍杰(2004)将之应用于分析语篇连贯性的问题。刘风光、张绍杰(2007)运用该理论中的以言行事分析诗歌语篇问题。付习涛(2004)认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为自然语言处理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尽管上述研究涵盖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很多方面,但是都未关注一个问题:“言语行为理论”这一中文译名是否确切,是否准确反映了原本的意义。特别是speech act theory,其最普遍的译名是“言语行为理论”,但是这一译名和另一常用的语言学术语“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使人无法区别二者的异同。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是奥斯汀自创的体系,概念是新的,术语也是自撰的,他将“言语行为”分为三种: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初学者很难理解其中的前缀il-,per-,将它们翻译确切则更为困难。
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是陈国华(1984:35)。他将speech act这一术语译为“言语动作”而不是沿用已有的“言语行为”。他认为有两个原因:1) 将act译为“行为”,其汉语意义与behaviour(行为),无法区别,而verbal behavior(言语行为)又是语言学的一个常用术语;2)acts是可数名词,“动作”也是可数名词,(如two directive acts指两个指使动作),而“行为”前面的量词只能是“种”,不能用来翻译单位意义上的acts。尽管这一探讨很有意义,但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固有的译名仍然被沿用下去。
王宗炎(1987)讨论了翻译中术语译名的问题,认为有如下的原因会导致译名的错误:1.误解原文,如对乔姆斯基的术语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误解而译为“语言习得方法”,而乔姆斯基实际上讲的是人类大脑中的一种机制(mechanism);2.原文意思清楚,译名意思含混;3.原文一名一义,译文一名两义;4.两个原名意义各异,译名的界限不大分明。他也分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它所包含的三种行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在理解上的困难以及给翻译所造成的困难,但是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译名。本研究在对“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相关的译名进行仔细分析梳理后,发现其译名的翻译所存在的问题和王宗炎的归纳基本吻合。
三、“言语行为理论”以及相关术语的译名辨析
通常speech act theory被译为“言语行为理论”,《现代语言学词典》也使用了这一译名,但是该译名和语言学中常用的另一个由斯金纳首创的理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因此,这一译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和原文的意思有偏差;原名名字意义各异,译名界限不清,一个译名对应了两个原名,失去了术语该有的区别性。speech act theory和斯金纳的verbal behavior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上都完全不同。verbal behavior 和speech act都是各自研究领域里重要的术语,作者选择某个单词自有其意图和含义,而汉语却用完全相同的字眼表示,未免会引起混淆和误解。Verbal Behavior是斯金纳的代表作,属于行为主义语言学说,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和心理学理论基础。斯金纳认为人类的语言行为不只是简单的刺激和反应,他研究可观察到的行为,以及为什么有这种行为,该行为是如何形成的,属于行为学的一种。其研究对象是可见的,能说出因果关系的,可控制的。behavior一词被翻译成“行为”由来已久,如behaviorism被翻译成“行为主义”。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verbal:1a:of,relating to,or consisting of words b:of,relating to,or involving of words rather than meaning or substance
behavior:1a:the manner of conducting oneself b:anything that an organism does involving action and response to stimulation c:the response of an individual,group,or species to its environment.
中文维基百科对行为的解释:行为是指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动作、行动方式,以及对环境与其他生物体或物体的反应。词性为中性。在人类或其他群居动物的社会里,有一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对动物而言,行为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受到内分泌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控制。综合上述释义可见,verbal behavior译为“言语行为”符合源语言的含义和用法。
和斯金纳一样,奥斯汀也创造了新术语,而这些术语对于理解奥斯汀的意图很关键,术语理解不准确,对其理论的理解也会有偏差。因此其理论中术语的中文译名不可忽视。奥斯汀主要关注说话的作用和说话者的意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他不研究言语如何起作用以及人的表现,他关注的是不同情况下说话者不同的目的,强调的是言语的交际及效果层面。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speech:1a:the communication or expression of thoughts in spoken words b:exchange of spoken words
act:a:the doing of a thing b:something done voluntarily
由上述释义可见,speech 侧重于交流,符合奥斯汀关注说话者意图的研究目的,而act侧重于某一具体动作,正是奥斯汀(Austin 1962/2002:94)所强调的“就通常意义而言,‘说某事’的举动,如‘封……为爵士’,就是以言行事,因此在这个层面就是研究言语,或者是整个言语的举动”[2]。克里斯托(Crystal 2008:446)认为,奥斯汀所谓的speech act并不是仅仅指 an act of speech(张嘴说话)这一动作,而且指a communicative activity(交际活动),并且交际活动是其术语的重心所在。其翻译不仅要表达出系统性,还要表达出区别性,因此,将speech act theory译为“言语行为理论”,既和已有定名的“verbal behavior”相冲突,也不完全符合奥斯汀的本意。“言语举动(speech act)”(陈国华2007:F24)这一译名既可以避免和verbal behaviour的译名相冲突,又强调了“说话”这一具体动作和交际目的,更为符合奥斯汀原意,同样,speech act theory可以译为“言语举动理论”。
而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三个acts: 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的中文译名情况更为复杂。最常用的是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其它相对应的译名分别还有:1.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2.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4.说话行为,施事行为,取效行为;4.话语行为;5.话语施事行为,话语施效行为。这些译名是否全面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和内涵,还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的解读。
细读原文,先看奥斯汀如何阐述“locutionary act”。“言辞举动”大约等于说出某种感觉和指称,这还是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意义”[3]。(Austin 2002: 109)由原文可知,“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只是奥斯汀把言语举动抽象化后所分析出的其中的一个层面,并无内外之别;奥斯汀也阐述了关于“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和“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的关系,“我们可以说,通常而言,实施‘言辞举动’本质上也是实施‘以言行事举动’,这是我打算采用的术语。因此,在实施一个‘言辞举动’时,我们也在做这样一个举动:问或回答一个问题,给出信息或确认或警告。”[4](同上:98)可见,“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是同一言语举动的另一个层面,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in- or il- or im- or ir-意为in,within,toward,所以将其译为“言外行为”正好与原意相反。奥斯汀对另一个术语“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的表述是:再进一步讲,实施一个言辞举动的同时也在实施一个以言行事举动,同时也还在实施另一种举动。说某件事常常是,甚至通常是对听众,说话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产生某种效果…我们把实施这种举动称之为“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5](同上:101)。
这段话更加清晰地阐明了所谓的三个acts并非把一个言语举动切分为三,事实上是做了一个言语举动就一定同时有这三个举动,奥斯汀原文一直用的是“sense”,即从不同的层面来剖析同一言语举动,也即在阐释奥斯汀理论的核心“说话就是做事”。“per-”在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中的释义是through,所以perlocutionary 表示透过locution完成的举动。姜望琪(2005)在分析了奥斯汀的理论和原文之后,也认为在实施一个locutionary act时,也是在实施下列行为,如提出或回答问题,提供信息、保证或警告,宣告一个决定或表达一种意图,认为奥斯汀在挑战传统的把说话和做事、言论和行为对立起来的观念。如果将locutionary act译为“言外行为”,就将其理解为游离于言说之外的行为,如此奥斯汀所谓的“说话也是一种行为”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命题。另一方面,将三种acts译为“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则忽略了奥斯汀在阐述该理论时所强调的“言语是一种具体举动”,而且,“力”和acts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没有对应之处。因此,本文认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较为确切的译名分别为:1)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2)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3)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陈国华 2007:F24)。
四、结语
原则上一个术语指称一个概念,一名一译是理想的,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准确地翻译术语需要研究其概念、所指对象、文体特色、语义区分度、语境以及术语产生的背景。术语译名的统一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多个译名并存的局面常常存在,原有的译法可能会被新的译法取代。在遵循一定的术语翻译原则的基础上,逐渐地规范术语翻译,促进其标准化,不仅是语言学发展的要求,也是翻译学研究的要求。
注释:
[1]“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中文译名,但是和另一语言学理论“verbal behavior”的中文译名完全相同,本文将会详细对比二者的异同。
[2]英语原文:the act of‘saying something’in this full normal sense I call,i.e.dub,the performance of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 study of utterance thus far and in this respects the study of locutions,or of the full units of speech.
[3]英语原文:A locutionary act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 uttering a certain sense and reference,which again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meaning”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4]英语原文: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 is in general, we may say,also and eo ipso to perform an illoctionary act,as I propose to call it.Thus in performing a locutionary act we shall also be performing such an act as:asking or answering a question,giving some information or an assurance or a warning.
[5]英语原文:There is a further sense(C)in which 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rein an illocutionary act,may also be to perform an act of another kind.Saying something will often,or even normally,producing certain consequential effects upon the feelings,thoughts,or actions of the audience,or of the speakers,or of other persons.…we shall call the performance of an act of this kind the performance of a“perlocutionary”act.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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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范文2
论文关键词:言语表现形式;合作原则;言语行为理论;会话分析
《白象似的群山》是20世纪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颇具特色的短篇小说之一,该小说语言简明清新,内容蕴含丰富。海明威通过巧妙安排句法结构、精确的用词以及男女主人公之间一系列对话的描摹,很好地呈现了两个男女主人公微妙的心理变化。
这部小说中人物没有确切的身份,整个故事甚至没有一个确切的历史时间,只是截取了一个名叫吉格的年轻姑娘和一个美国男人在西班牙某个小火车站的酒吧门口喝酒候车时的一个生活片段,而二者间的身份、关系则是通过一系列对话呈现的。仔细研读这番对话,会发现男女主人公之间逐渐凸显的不和谐关系及其鲜明的性格特征,语用学理论中格莱斯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为研读这部小说的语言特征提供了新的方法。看似平淡无奇的一番对话,我们可以通过语言形式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捕捉其交际的意图和行为,洞察交际双方的社会关系。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为弥补索绪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提出的。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都有着一种默契的合作,说话人和听话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使整个交谈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流的目标和方向,这种合作使他们能够持续进行有意义的言语交际。¨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遵循这四条原则,能促使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达成默契,以顺利完成交际。但在实际交际中,人们常常出于礼貌或其他原因有意违反这四条准则而产生言外之意。合作原则为我们赏析小说中的对话提供了新的方法。小说《白象似的群山》中违反合作原则次准则产生的言外行为较为丰富。
一、违背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数量准则包含两个方面:(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数量准则规定了人们说话时应提供合适的信息量,不应多说,也不应少说。如果违背数量准则,会产生相应的语用效果。违反数量准则的言外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靠超出必要信息量的信息产生言外之意,另一种情况是话语中有意减少必要的信息量,从而含有某种言外之意。
在《白象似的群山》开篇对话中,女孩吉格问男孩“我们该喝点什么呢?”男人的回答是:“天太热了!喝啤酒”。对话之初,男主人公就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数量准则,女孩只是问喝点什么,而男主人公则附加了信息。天太热了,女孩用了“我们”和较为委婉的“应该”,而男人则不假思索地决定喝啤酒。可见对话中的这个美国男人有着很强烈的权力意志。尔后,在等待侍者奉上啤酒的空档中,女孩望着远处的群山说:“他们看上去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喝着啤酒漫不经心地说:“我没见到过”。此番对话使得两个年轻恋人之间的冲突逐渐产生。吉格觉得远处的群山像白色的象群,男孩则不以为然地辩解道,“光凭你说我没见到过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可以看出在这段对话中女孩用象群来比喻远山的说法显然是她个人感性的观点,而男孩对自己的异议进一步补充说明则有意违背了“数量准则”中的次准则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而吉格对男孩的反讽则进一步加深了二者对合作原则的违反程度。
二、违背质量准则的言外行为
格莱斯有关质量准则包含两个次准则:(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小说中随着两人进一步的交谈,读者逐渐获悉是女主人公吉格的怀孕使得男人感到心烦,希望女人做流产。而女人的回答言不及义,经过一段关于山和酒的开场,男人首先提出手术,随着交谈的深人,他们的分歧变得越来越尖锐起来。如文中这段对话:
吉格:我们能再喝点别的吗?
男孩:好的。
男孩:啤酒很不错。
吉格:太好了。
男孩:吉格,那真的仅仅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甚至根本算不上是一个手术。我知道你是不会介意的。
上述对话中,年轻男人借着女孩问他再喝点什么的机会趁机又想说服女孩去把孩子作掉,甚至把在女孩看来非常紧张的手术说成是一个简单的只需注入空气就一切正常的手术。显然男孩在这段言谈中刻意地违反了质量准则,他对女孩期待的回答由于口是心非缺乏真诚而产生了言外之意。年轻的吉格要承受失去孩子的身心痛苦,因而有着复杂的心理和情感,而男人则坚持让她流产。因此二者之间以往那种平衡、和谐的关系逐渐打破,冲突则进一步升级。
另外一处明显违反合作原则的对话在小说的尾声部分,两人的分歧达到紧张的程度。两人话语交锋的中心是是否做流产手术的问题。
男人:好的,如果你不想做手术你不必勉强自己。如果你不愿意我是不会让你做的。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手术。
吉格:如果我接受手术了。你会高兴吗?你会爱我吗?
男人: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知道我并不担心这个手术,因为相当简单。
吉格:那么我就做吧。因为我并不在乎我自己,我只在乎你。
男人:如果你不愿意我是不会愿意让你做的。
这段对话中男人再次有意地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于女孩而言,和怀孕的事相比,她更怕失去男人对她的爱。为了一如往昔的爱,她可以委屈自己承受流产的风险与痛苦,而男人不断地强调这个手术很简单,同时又重申他很在意,一如既往地爱女孩,要女孩知道他有多么的担心她,如果女孩不愿意,可以不去做手术。显然他说了对自己和对女孩而言都不真实的话,女孩作为听话者始终处于这番对话的弱势地位。
根据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要通过言语成功地实施某一行为,必须满足一些“适合条件”,舍尔则进一步把适合条件归纳为:命题内容条件、前提条件、诚意条件和根本条件。要使任何言语行为得以成立,必须满足这些条件。言语行为理论,同样也适用于分析这段对话。作为对话中的男孩,也作为说话人处于优势地位,因为具备实施命令的条件;二是他对听话人吉格的要求虽然过分,但吉格在言语角色上的被动,无论情愿与否,她最终肯定会为了维持两人的爱而去执行男人的话。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男孩通过他的言行成功地达到了说服女孩完全听从于他的行为。因此这部小说中的两个人物形象逐渐鲜明地呈现给了读者,年轻女孩微妙而复杂的心情,对爱情的珍惜;男人则呈现为固执而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
言语行为理论与反讽范文3
关键词:幽默 会话含义 合作原则 字幕翻译 绝望主妇
一、引言
对幽默的研究由来已久,最早是从美学角度进行的,随着认知的不断深入,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越来越多的学科开始论及幽默,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研究领域。“近三十年来西方语言学家运用‘会话合作原则’‘关联理论’‘礼貌原则’‘言语行为理论’以及语境、预设、指示词等语用学理论、认知科学的‘概念合成理论’等分析幽默话语,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1](P90-93)而幽默广泛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交际之中,“Pocheplsov(1981)把幽默分为情景幽默和言语幽默。情景幽默是产生在特定情景中的幽默,比如:猴子模仿人类骑车。而言语幽默是借助语言媒介达到的幽默效果,笑话就是典型的言语幽默形式。”[2](P49)美国的情景喜剧之所以备受观众喜爱,就源于其间的言语幽默。观者能否真正理解其会话含义的幽默需要译者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做铺垫。因此,本文从合作原则视角出发,以经典美剧《绝望主妇》中的对白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幽默的产生,旨在探讨如何在字幕翻译中实现对等翻译,使观众能更好地理解会话的幽默含义,从而使影视作品完成其文化交流及娱乐的目的。
二、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
格赖斯认为,真正的会话含义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关于人们如何运用语言的理论”[3](P11)。它不是单纯从语言系统内部(语音、语法、语义等)研究语言本身要表达的意义,而是通过透视语境与话语的关联性,研究话语的真正含义,解释话语的言外之意[4](P110-113)。人们所说的话和人们说话的用意之间常有一定的距离,这种话语的用意就是“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会话含义“无疑是间接语言的一种表现形式”[5](P138)。留意一下日常生活便会发现,会话含义其实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人们说话常常是话中有话,带有弦外之音,但在理解过程中,需要借助谈话者的知识和推理能力。语言学家格赖斯提出了著名的会话含义理论,认为言语交际双方在使用语言时要遵守合作原则的四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联准则及方式准则。为此,人们在言语交际中要遵守真实、充分、关联、清楚等原则和准则。说话人直接遵守或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会产生特定的隐含意义,达到特定的交际意图。
会话含义对语言具有极大的依赖性,言语幽默也要借助语言媒介,因此,字幕翻译时也应实现对等,让观众体会到幽默。“曾宪才(1993)也指出,译者碰到有会话含义的语句时,一般只译出其语义意义,其语用意义留给读者去推理、体会,译者无需代劳。如果不顾及原文语境,将语用意义也译出,反而会弄巧成拙。”[6](P48)如果原文中的对白违背了合作原则,那译文也应违背合作原则,其暗示的含义让观众自己去体会和推导,以确保不失原剧中的幽默内涵。
三、合作原则及其违反在《绝望主妇》中的应用
“《绝望主妇》这个横扫第57届电视艾美奖15项提名的ABC大热剧集征服了美国,吸引了亿万人的眼球。它是唯一一部专门关注女性,尤其关注已婚女性的新兴连续剧。它既拥有神秘的剧情,又拥有许多有趣的瞬间。”[7](P103-104)下面列举一些剧中对白,以揭示主人公是如何通过违背合作原则的四条准则来传达隐含之意达到幽默效果的。
(一)违反数量原则的幽默对白
根据数量原则(Quantity maxim),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
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
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同样需要遵循这条准则,但必须把原文中的信息完全地传递给译文读者,而不是根据译文读者的需要来表达。而且,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不得增加原文中没有的信息,也不得减少原文中本有的信息。
(1)Tom:Wow...I was convinced that you would think it was a dumb idea.
Lynette:Well,it’s a little dumb.But compared to what I was thinking...
Tom:What were you thinking?
Lynette:Well,it’s just...I saw you two together,and I...I didn’t know that you were...And she looks so...For God sake,Tom,the woman has to be somewhere.Just sigh the dam lease.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1)′Tom:哇……我还以为你认为这主意糟透了。
Lynette:是有点糟,但跟我原来想的比起来……
Tom:你原来想的什么?
Lynette:只是……我看到你俩一起……我……我不知道你们……她看起来很……拜托……Tom……她要赶去别的地方……快签了那个租约。
在《绝望主妇》中,Lynette和Tom是一对夫妻。例(1)这个情节的背景是Tom迷上了玩乐队,但Lynette不喜欢Tom在自家车库玩,于是Tom就从一个比较火辣的从事房地产经销的那里租了一个仓库。而Lynette无意中发现正在交谈中的二人,以为Tom有婚外情,当发现不是时,有少许尴尬。她虽没有明显地说出自己本来的想法,违反了数量原则的第一条原则――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但其断断续续的话语泄露了她的心思。原文中是断断续续地没有回答完整,则译文也需要违背数量原则,不可以补充完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感受其内心的尴尬,推测出Lynette的担忧及先前的想法,所以对此处的对白采用直译即可。
Lynette自从有了孩子,一直在家里做家庭主妇。当她无意中发现Annabel(Tom的前女友)是Tom现在的工作搭档时,心里焦虑不安。她特意邀请Annabel去家里做客,然后让她欣赏自己的孩子们画的一幅全家福,以此来显示自己家庭的和睦。
(2)Annabel:That is so adorable.When did you do that?
Porter:Today,mommy told us to.
Lynette(Nervous laughter):I just told them to paint something nice,the sentiment is all theirs.
Porter:But you told us to――
Lynette:Hold on,honey,grownups are talking.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2)′Annabel:画得太好了,你们什么时候画的?
Porter:今天,妈妈让我们画的。
Annabel:我让他们画点好看的东西,画什么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Porter:是你让我们这么画的。
Lynette:等等,大人在说话。
原剧的对白中儿子Porter的回答违背了数量原则的第二原则――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的更详尽。Porter本身只需回答“今天”就可以了,但他多回答了一句“妈妈让我们画的”,直接让现场气氛变得尴尬,让观众忍俊不禁。但是剧中Porter的第二句话显然是一句不完整的话,而翻译过来的对白却是完整的。这个情景的幽默也在于读者的推敲,所以Porter的第二句对白“But you told us to――”也适合直译为“但是你让我们――”,将余味留给观者推敲。
(二)违反质量原则的幽默对白
根据质量原则(Quality maxim),谈话人要注意:
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
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也就是说,“当发话人故意说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话时,便产生了夸张、反讽、隐喻等语言现象,而这些修辞手段往往与幽默效果密切相连”[8](P130-132)。这就是违反质量原则而产生的幽默,在翻译过程中,要求译者准确地传达原文中的信息。所谓准确的翻译,就是把原文转成译文之后,译文提供给读者的信息与原文提供给读者的信息一致。例如:
(3)Bree:Orson!You are amazing!...
Katherine:That's great.Well,better go marinate those scallops for the lunch tomorrow.
Orson:Oh,scallops?
Katherine:Done?
Orson:Done.I also made the pesto mayonnaise and I put the individual cobblers in their ramekins.
Bree:Oh.Well,it looks like we're all set until the morning then.Hey,why don't you,uh,take the afternoon off?
Katherine:And do what?
Bree:I don't know――read,relax,give yourself a pedicure.
Katherine:Fine.What do you bet I take my socks off and see Orson's already done it for me?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3)′Bree:Orson!你太棒了……
Katherine:挺好的,我还是去为明天的午餐腌制扇贝吧。
Orson:哦,扇贝?已经腌好了。
Katherine:好了?
Orson:我还做好了意式香草汁,还把酥皮水果馅饼都放进小烤盘里了。
Bree:看起来明天早上的活都干完了。嘿,要不你下午休息吧?
Katherine:去干什么?
Bree:不知道,看书,放松,修修脚趾甲。
Katherine:好吧,我看我脱下袜子会发现Orson已经帮我修好了,你跟我赌吗?
Bree和Orson是一对夫妻。Bree事业成功,而Orson因有入狱经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决定和Bree一块工作。他竭力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于是将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提前完成。Katherine原来是Bree的合作伙伴,但她是一名中年单身女性,孤独地生活,工作是她的全部,会令她过得更充实一点。当她发现无事可做可以休息时,调侃说当她脱下袜子会发现她也不用修指甲了。此处Katherine的回答很明显违背了质量原则第一条――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这句话明显是不真实的,所以直译即可,Katherine的故意违反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自己的不满,觉得Orson没必要将她的工作提前完成。
(4)M.J.:All right.We are gonna get to see“Tom and Jerry”.
Susan:Uh,Tom is my doctor.Jerry is his nurse.When I’m late,boy,they really go at each other.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4)′M.J.:太好了,我能看《汤姆与杰里》了。
Susan:呃,Tom是我的医生,而Jerry是他的护士,如果我迟到了,他们会打起来的。
苏珊和儿子MJ在超市收银台前排队付款,MJ抱怨如果不快点的话,就看不到动画片《汤姆与杰里》了,苏珊称她要赶去医院做透析,于是大家便让她排到最前面。MJ激动地说道:“太好了,我能看《汤姆与杰里》了。”这时所有的人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苏珊,苏珊连忙解释说汤姆其实是她的医生,而杰里则是他的护士,如果她迟到了,医生和护士就会打起来。不过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Susan说的话并不是真的,而是为了解围所编造的谎话,违背了会话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中国观众在看到这里时不一定能够一下子明白,可以在翻译这段对白时用括号来注明“Tom and Jerry”是一个动画片名,这样能使观众更好地理解这段对话的含义,得到与美国当地观众所欣赏到的类似幽默效果。
(三)违反关联原则的幽默对白
关联准则(Relation maxim)规定在交际中,说话要贴切。
这条准则运用在翻译中就是指译文的表达要清晰无误。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时采用符合译语规律的语言,以便译文能顺利地被读者看懂,顺利地接收译文的信息。关联准则要求谈话与主题有关,但有时说话人为了含蓄地表达自己意图,会有意选择绕开正题,含沙射影地表明自己的态度或观点。
(5)Susan:What’s so funny?
Mrs.Huber:I was just thinking of that expression“I’ll make mincemeat out of you”.Mincemeat used to be an entrap made of mostly chopped meat,so it was like saying“I’ll chop you up into little bits”.But that was centuries ago.Today,mincemeat is mostly made up of fruit,spices,and rum.There’s no meat in ie,and still people say“I'll make mincemeat out of you”.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5)′Susan:你笑什么呢?
Mrs.Huber:我在想那句话,“我给你做了肉馅饼”。肉馅饼从前是指切碎的肉,所以就像是在说,我要把你碎尸万段。但这种表达早就过时了,现在肉馅里面主要是水果香料和朗姆酒,里面已经没有肉了,但人们仍说“我给你做了肉馅饼”(我要用你来做肉馅饼)。
当胡贝尔夫人在伊迪家失火的废墟中偶然发现苏珊家的杯子后,她决定借此来威胁苏珊。当天晚上她敲开了苏珊家的大门,然后就发生了例(5)这段对话。胡贝尔夫人对苏珊的回答显然是牛头不对马嘴,由“I’ll make mincemeat out of you”(我要把你剁碎)这一玩笑话引申出她的心里话“I’ll chop you up into little bits”(我要把你剁成碎片)。“make mincemeat out of”是美国俚语,有“揍扁、打烂、彻底击碎”义。因此,胡贝尔夫人看似不相干的回答,违反了关联原则,却有意地道出了她的真正来意,那就是紧紧抓住苏珊的把柄,对其进行威逼利诱。所以剧集在翻译时用括号解释了这个俚语的内涵,目的是使译文观众产生和原语观众一样的幽默感。
(6)Bree:Are you doing drugs?
Andrew:What!?
Bree:Change in behavior is one of the warning signs,and you have been as fresh as paint for the last 6 months.That certainly would explain why you are always loched in the bathroom.
Danielle:Trust me,that is not what he is doing.
Andrew:Shut up.Mom,I’m not the one with the problem here,alright?You are the one always acting like she’s running for mayor of Stepford.
Bree:Rex.Seeing as you’re the head of this household,I would really appreciate you saying something.
Rex:Pass the salt?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6)′Bree:你嗑药了吗?
Andrew:什么?
Bree:行为异常就是嗑药的表现,在此之前的半年里你都不很正常,我想这就是你经常躲在卫生间的原因。
Danielle:相信我,他在卫生间可不是干这事。
Andrew:闭嘴,有问题的不是我,你才是那个表现得像要竞选市长似的人。
Bree:Rex,作为一家之主,你得说些什么吧。
Rex:把盐给我。
例(6)是Bree与孩子们在餐桌上的一次争吵,当Bree要求丈夫Rex帮忙管教孩子时,丈夫却出人意料地对女儿说“把盐递给我”,“这时他转移了争吵的话题,含蓄地表明了自己的中间立场,缓解了餐桌上的紧张气氛,最终及时结束了这场争吵的局面”[9](P121-122)。Rex的不相干的回答是在表明自己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争论到此为止。
(四)违反方式原则的幽默
方式准则(Manner maxim)要求在谈话中:避免晦涩的词语;避免歧义;说话要简要(避免赘述);说话要有条理。
丈夫Tom出差刚回家,Lynette请他陪同自己参加Bree举办的宴会,Tom以自己累了为由拒绝了她,后来Lynette通过照片发现丈夫出差还陪朋友喝酒了,她很生气。
(7)Lynette:No,but when I say “we’ve been invited to a party”,don’t whine about your exhausting 60-hour week.Put on your dancing[g]’shoes and take the mother of your children out for a good time.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7)′Lynette:不,但当我说我们去晚宴吧,别老拿你一周工作60小时敷衍我,穿好你的舞鞋,带着我一起共度美好时光。
“The mother of your children”指的就是“我”,但Lynette没有用“me”,而用了这个更长的表达方式,除表达“我”这一概念外,还表达了“孩子他妈”这层意思,她想以此来显示丈夫与自己之间的不公平待遇。“同时,通过提及孩子来拉近两人的关系,取得丈夫的同情,隐含的意义为我是你孩子的妈妈,看在孩子的份上你也该带着我出去。翻译时,应该保留原语的表达方式,让译文读者也获得隐含的意义,因而译成‘孩子他妈’会更加贴切。”[10](P176)Lynette的回答违背了方式原则中说话要简要的原则,目的就是强调自己为了他们的孩子所牺牲的娱乐时间,希望Tom能理解而陪伴她一块赴宴会。
(8)Lynette:I got my boarding pass.
Mc Cluskey:Do what you need to do and don't worry about the kids. I'll keep them out of trouble.
Lynette:Isn’t this crazy?...And what if I see him with another woman?What then?
Mc Cluskey:I own a gun.
剧集对白翻译如下:
(8)′Lynette:我已经换了登机牌了。
Mc Cluskey:去做你想做的,不要担心这些孩子。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
Lynette:这是不是太疯狂了……那如果我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呢?我要怎么办?
Mc Cluskey:我有把枪。
例(8)是Lynette无意中发现Tom在出差时还有鲜花电影的票据,怀疑其有外遇,然后与邻居Mc Cluskey发生的对话。当Lynette说如果发现真的有外遇怎么办,Mc Cluskey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回答说“我有一把枪”。Mc Cluskey的回答违背了会话的方式原则但表明了自己的立场,那就是绝对无法原谅这种行为。
四、结语
在会话过程中,谈话双方或者一方可能会通过遵守或者违反一项或几项合作原则的准则,使言语产生幽默效果。本文运用合作原则对美国情景喜剧《绝望主妇》中的幽默对白进行分析,旨在使译者和受众能够更加理解情景喜剧中的幽默,了解幽默是如何产生的,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幽默语言,提高语言的运用和鉴赏能力。在合作原则的指导下,可以从质量、数量、关联以及方式等方面来实现目的语与源语之间的一致,尽量保持信息的原有状态,使译语观众获得与源语观众相同的感受,从而达到文化传播与交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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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杨红娜.合作原则指导下的字幕翻译――以《绝望主妇》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