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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辩论范文1
一、选择恰当辩题,创设愉悦情境,激发辩论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开发学生创造力的源泉。合适的辩论题目能有效激发学生参与辩论的兴趣。如:在《杜绝不良嗜好》这一课的教学中,针对部分学生沉迷于上网的现象,就“中学生上网的利弊”设置辩题,由于这―辩题点中了学生心里的疑虑,大大提高了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活动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创设愉悦的辩论情境和氛围,也是激起每一位学生参与辩论活动兴趣的有效手段。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因此,在辩论活动中,要放手让学生自己设计课堂辩论的方案,自己布置辩论场地、准备道具。如在“中学生上网的利弊”的辩论活动中,学生自己布置活动场所、安排席位、设计辩论的程序,并增设了多媒体投影设备,同时,邀请老师观摩、点评。这样,学生参与辩论活动的积极性就被自己创设的情境和氛围有效激发起来,对辩论活动倾注了大量的热情,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二、挖掘学生潜能,发挥学生主体,做好辩论准备
辩论活动中,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是活动的主人。在明确辩题后,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自己组成辩论正方和反方,然后放手让学生根据各自论点收集、整理辩论材料。同时,在收集、整理材料的过程中,鼓励学生自己去操作、考察、调查、探究。使学生课堂获得的间接经验转化为学生的直接经验,把课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让学生形成自己独特的个人感受和见解。
如:在“中学生上网利弊”课堂辩论的理论准备阶段,几个平时专心读书从不关心网络的学生在其他同学的帮助下,利用网络收集辩论材料,了解到了网络的精彩,针对“学生迷恋上网影响学业”这一观点,从心底发出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一感叹。
三、增强发问能力,把握问辩技巧,提高辩论能力
“学贵于思,思源于疑”,现代心理学认为:一切思维都是从问题开始的。因此,增强发问能力,把握问辩技巧,是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发展学生创新能力的关键。
首先,要善于提问。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因此,在辩论过程中,要让学生在大胆质疑的基础上,敢于超越教师,大胆表达、交流自己的观点,鼓励学生在辩论过程中即兴发挥,使辩论双方在唇枪舌剑中进发出创新思维的灵感。如:在关于“道德和法律哪个更重要”的辩论中,正反方在展开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得出了“德治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社会规范的维系既要靠法律,同时也要靠道德,而德治社会是法治社会基础上的升华”这一创新性的结论。
其次,要敢于反问。一个好的辩手要想在辩论中立于不败之地,决不会坐等对手连连发问、侃侃而谈,而是善于寻找对方漏洞,及时反击,致对手于尴尬的境地。如:在“道德和法律哪个更重要”的辩论中,当一名正方辩手问出“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靠道德调整,社会不也照样发展吗?”这一问题时,反方一辩手马上反问道:“那人类社会是从什么时候进入文明时代的?不正是到奴隶社会,有了文字,有了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人类社会才进入文明时代的吗?”这一反问,不仅赢得了掌声,也为反方奠定了胜局。可见,抓住要害,适时反问,其效果是不同凡响的。
四、讲究论辩道德,淡化胜负意识。把握辩论目的
辩论是“文明的争吵”,是带有“敌意”的语言行为。辩论过程中,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论辩道德观尤其重要。要让学生明白辩论的目的不是一决高低,分个输赢,而是通过辩论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润物无声”的意境中把知识转化为能力。
当然,在辩论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教师要引导学生重视辩论过程,平和对待结果,淡化胜负意识。教师要注意把握时机,及时引导,避免学生之间可能出现的对立场面;同时,要巧妙地为辩论双方搭好下台台阶,做到课堂辩论张弛有度。这样,辩论才能达到在实践活动中体现学生主体、发展学生能力的活动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甫运主编.《中学政治教学参考》.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钟启泉主编.《新课程师资培训精要》.北京大学出版社.
法律与道德辩论范文2
为让学生深刻地体会文章的时代背景,我让学生反复诵读,并结合文章内容理解其中的含义。其中第二段诸葛亮向后主提出赏罚公平的建议,宫廷和相府对官员奖惩应有统一的标准,使内宫和外府刑赏之法不同,能依法办事,赏罚分明。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从而自觉增强法制意识。在实际教学中,通过学习苏教版教材八年级下册《汉字》专题,我们知道汉字蕴含着的丰富的审美和诗意,有着深厚的文化蕴含和美丽,同时为延伸此专题的内涵,在讲授时笔者结合汉字“法”的说文解字进一步阐释法的含义与美丽。在教学过程中,补充东汉时许慎《说文》中指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从水”强调法律应该公平如水,鹿是传说中的神兽,能辨别曲直,指在审理案件时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廌”辨曲直其实是一种审判活动。当人们相互间有分歧有争执时,由廌公平裁判,当人们的行为不端、不公正时,再由神兽行使处罚。通过这样的学习,既增强语文学科的趣味性,又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利用语文教材,取之于教材,用之于法制教育,可谓一举两得,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二、立足语文课堂,有效开展活动,拓展学生法律思维空间
语文学科是一门工具性很强的学科。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语文教材,深入钻研语文教材中的德育元素,不断地利用有限的语文教材从而更好地渗透法制教育,拓展学生法律思维空间。语文教材中的《威尼斯商人》是全剧第四幕第一场,也是全剧的。这场戏描写了威尼斯法庭审判“割一磅肉”的契约纠纷案件的经过。教学前我先从网上下载状、答辩状、判决书文书,先让学生学习,然后角色分工让学生分别扮演主人公夏洛克写状,鲍西娅为安东尼奥写答辩状,随后在课上展开模拟法庭进行辩论,让“法官”主持法庭辩论和审判活动,并最后写判决书在“法庭”进行宣判。通过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有效地增进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以及对戏剧特点的认识,同时也让学生学习法律文书知识,学习法庭辩论技巧等,在充分研究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课文内容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并利用语文课堂,及时拓展第二课堂活动。这样既自然直接,又快捷有效地开展活动,能更好地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
三、立足语文课堂,有效展开论辩,增强学生法律思辨能力
法律与道德辩论范文3
关键词 林木盗窃法 合理意志 道德正义 道义
中图分类号 B8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539(2012)04—0046—06
1842年10月间,年仅24岁的马克思积极参与了对第六届莱茵省议会辩论的评论,连续發表了几篇重头文章。其中,马克思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的评论,对普鲁士封建主义法律关系和道义观进行了深入剖析,第一次公开维护贫苦民众的人权和物质利益,尖锐地抨击了议会辩论维护林木所有者等级特权、背离法理和道义的行径。评论不仅显示了马克思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逻辑力量,而且突破了德国思辨哲学的空泛模式,从意识形态深及现实社会的经济领域,直入法理和正义的根底,并开启了他终其一生对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
一、关于森林法的道义辩论
19世纪40年代,在普鲁士还存在着这样的社会现象:小农、短工和城市居民因贫困和破产而不得不去采集森林中的枯木残枝,用于家庭烹调和取暖。按照世俗惯例,这是他们的“习惯权利”,也是人应有的自然权利。但是林木所有者把贫民捡拾林中的树木枯枝看作“盗窃”,要求用法律加以惩处。于是,普鲁士政府决定颁發新的法规,惩治这种“盗窃”行为。莱茵省议会于1841年6月15日至17日就林木盗窃法草案进行了辩论。这是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关于现实经济问题的辩论,马克思把它看作省议会“在坚实的地面上演出的大型政治历史剧”。
莱茵省议会属于普鲁士王国内的省级会议,由四个等级的代表组成,包括诸侯和上层贵族代表、骑士或下层贵族代表、城市的代表、农民和小农业主代表。拥有地产是参加省议会选举的主要条件。省议会的权限是商讨地方经济和省的行政管理问题,以及政府提交的一些法案和提案。这次关于森林法的辩论显然是关于地方经济和行政管理的重要现实问题。辩论一开始就發生了法律和道德、不法和犯罪的界限问题的交锋。下面仅举两例。
例一:偷拿林木是否属于盗窃?城市代表反对把普通的违反林木管理条例的捡拾林木行为归人“盗窃”范畴。骑士代表则反驳道:“正因为不把偷拿林木行为算作盗窃,所以这种行为才经常發生。”马克思针对后一种观点批判道:打耳光不算杀人,但能否说正因为打耳光不算杀人,所以打耳光才成为经常發生的现象,因此立法者就应当把打耳光的行为算作杀人?
例二:偷拿枯木和树枝是否应同盗窃枯枝或砍伐活树一样惩罚?城市代表认为,如果把偷拿枯木、树枝的行为都当作盗窃行为处理或同砍伐活树同样惩罚,那就会把并不是有意犯罪的好人推上罪人的道路。另一位代表反驳:有人先把小树砍伤,等它枯死后再当作枯树拿走,因此应该把这种行为当作同盗窃一样的行为处罚。马克思针对后者反驳说:这是为了幼树的权利而牺牲人的权利。“如果法律的这一条款被通过,那么就必然会把一大批不是存心犯罪的人从活生生的道德之树上砍下来,把他们当作枯树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事实上,林木所有者占有的只是林木本身,而树木已经不再占有从它身上落下的枯枝。因此,捡拾枯枝与盗窃林木是本质不同的两回事,不能混淆是非,模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
法律与道德辩论范文4
摘 要:当代社会,学生可以从很多渠道获取道德与法治知识,老师填鸭式的教育往往会让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尤其是当学生处在初一的时候,填鸭式的教育很有可能让学生对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失去探究学习的兴趣,导致学生只会死记硬背课本上的内容。而开放式的教学模式,不仅能让学生学会自己探究道德与法治的知识,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和谐的师生关系。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互动;开放教学
一、初一道德与法治开放式教学概述
初一道德与法治是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一门兼具思想和教育的课程。它是法律知识和道德水平的基础,它能引导学生学习法律与道德,让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思想水平,所以是一门极其重要的课程。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学习,教师需要让学生对它的内容感兴趣,让他们有兴趣了解它,探究它。而传统的教育就是老师“填鸭式”的教育,这往往会让学生觉得这门课程枯燥无味,从而渐渐地对这门课程失去兴趣,导致不会主动去探究它,只会死记硬背课本里的东西,甚至对于不理解的地方,也不会主动去弄懂它。但是开放式教育就不一样了,这种教育方式弥补了传统教育方法的不足,它将传统填鸭式的教育改变为学生与老师进行讨论互动的学习方法。在课堂上,老师将书本上的内容讲述给学生听,然后进行讨论,其间学生可以就书本上的内容做出自己的理解,并将自己的理解分享给全班同学,与此同时,教师要根据学生自己的理解,点评学生理解的内容是否正确。正确的话,就对学生进行鼓励,给予肯定。如果学生的理解是错的,那么老师就要指正出来,帮助学生找出错在哪里,及时改正。通过这种开放式的教学,让老师与学生成为亦师亦友的伙伴,增进了师生情谊,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的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进而学会去探究、了解它。
二、在课堂实施道德与法治开放式教学的方法
1.列举案例法
列举案例法是根据教科书的内容,找到生活中对应的例子列举出来,比如说,老师这节课教的内容是“对社会负责”,就可以用詹天佑举例子,通过他为国不计名与利,在当时国内无资本、无技术、无人才的艰难局面面前,因为拥有忘我的吃苦精神、积极的爱国精神,他走遍了北京至张家口之间的山山岭岭,用远远比外国人计划少的钱、少的时间修完了京张铁路。这种为国家、为社会奉献的精神就可以让学生在课堂上讨论探究。在这种开放式的授课方式中,老师与学生进行互动沟通,教师成为学生亦师亦友的伙伴,共同探讨。老师引导学生进行探究,让学生脱离了死记硬背教学模式下的学习,而是通过探究获取知识,这样获取知识的方式让学生不仅能在快乐中学习,而且对学到的知识记忆牢固,理解透彻。
2.辩论法
老师根据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教科书上的内容,列举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提出关于道德与法治的问题,让学生结合生活中的实际例子,用自己学到的道德与法治的知识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种利用生活实际例子来授课的方法,使抽象的理论知识实质化,让学生能更好地学习、理解道德与法治的知识。同时,老师在教授不同的知识点的时候,可以引用不同的例子,让学生进行辩论,老师在评价学生辩论的内容时,要指出学生错误的观点,并找出错误的原因;肯定正确的观点,让学生感受到自信,使学生从实际例子中学到的知识更加深刻,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加透彻。
3.模拟教学方法
老师在授课的时候,尤其是在复习知识的时候,可以根据生活中的实际例子,例如法律咨询的事例,让学生扮演事例中的每一个角色,例如受害者、法律咨询师、承担责任者,以及事件的见证者,让学生说出事件中涉及的有关道德与法治的知识点。同时,老师针对学生事件中没有考虑到的道德与法治知识进行解析。这样不仅活跃了课堂的教学气氛,还提升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让学生对学到的道德与法治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三、开放式教W的注意点
所谓的开放式教学并不是单单让学生自己去学习、去探究,还需要老师在一旁指导。因为学生的理解能力不够,尤其是初一的学生,所以有时候会对一些问题及知识的理解不足或出现偏差,这时候就需要老师给学生做讲解,让学生学得正确,学得明明白白。但是老师不是开放式的主角而是引导者,例如当一些知识点在教科书上的解释很不清晰,让学生很难理解的时候,老师要引导学生联系实际,让学生慢慢地将整个知识点理解透彻。如果是传统教育,当学生遇到问题,老师一般都是直接给学生诠释知识点的含义。这样做只能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开放式的教学中,老师引导学生去探究问题,这不仅能让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更加深刻,而且还能激发学生探究问题的兴趣,让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
四、总结
开放式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能够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知识。相比传统教学模式下的学生被动接受老师传授的知识,开放式教学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开放式的教育能让课堂气氛更加和谐,老师与学生能够就课堂上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能够对道德与法治知识进行探究,进而激发学习热情,更好地巩固知识,同时能让学生与老师的关系更加和谐。所以开放式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是符合初一阶段特点的教学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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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两类问题,由于其性质不同,学校采取的措施也可能有所不同。对于社会问题,学校只能采取防御性措施,只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将学校与外部进行相对隔离,避免外部可能带来的危险,而对于这些外部活动的主体不能施以积极地行为,因为后者并非处于其教育职责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对于内部问题,学校则可以采取积极性的措施,比如对学生进行积极的管理和教育,以避免相关安全问题的产生。内部问题一般表现为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学生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冲突。其原因也可以分为两大类:心理原因与外在原因。所谓心理原因是指诱发内部保卫问题的各类主体所具有的不正常的行为动机;所谓外在原因则是指在上述各类主体不具有不正常的行为动机的前提下,而诱发内部保卫问题的客观情形。前者包括学生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以及因此具有的不正常的心理因素,而这些因素在外部条件的刺激下则可能转化为危险行为。而那些纯粹的外部刺激,也可能使一个人做出偏激行为。当然,在大多数情形下,心理原因才是诱发一个行为的主要驱动力,因为一个人的行为总是和他的内在动机紧密结合在一起并且保持一致的。
法制教育对解决上述问题的价值所在
既然在大多数情形下,心理原因才是内部问题的主要原因,那么,我们就必须借助能够针对这一原因的解决途径来减少校园保卫工作中的问题。这些途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心理疏导;二是法制教育;三是道德教育。本文将分两个层次着重分析法制教育方式的价值和意义:其一,法制教育为何能够解决上述问题?其二,法制教育与其他解决方式相比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特性。提到法制教育,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法律知识的传授,而且主要是那些部门法的知识,比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各个具体部门法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这样的理解是妥当的,因为,法学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以这些具体的法律体系作为其主要内容的;但另一方面,这样的理解又失之偏颇,因为它仅仅看到了法律技术性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其目的性或理念性的一面。我们正是在后一种意义上才主张法制教育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要理解本文的主张,必须首先了解法律所蕴含的目的或理念,以及法制教育对这种目的理念的弘扬。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是造就具有理性的个体。我们知道,法律是解决纠纷的工具。在一个以法律为主要治理工具的社会中,法律的地位高于一切,这也是我们一贯倡导的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为了解决纠纷,法律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理性地考虑和审视事物之整体,并在此基础上运用相关规则去解决问题。简言之,理性渗透在每一条具体的技术规则之中,如果没有此精神理念,法律的运作将是一种空谈。
在保卫工作中重视法制教育,首先就是要在与内部问题相关的主体中间培植起一种理性精神。这种精神首先体现为一种冷静的克制,在面对他人的言行甚至诱惑时,理性的判断可以使得一个人具有控制自己的能力,他不会随意激发自己内心的激情,并做出过激之事。相反,他会克制这种激情,并顺从理性的进一步要求。理性的第二个要求就是使一个人能够用一种反思的精神去对待其他的人或事物。在一个人克制不正当激情的基础上,此种反思能力使得他不会进一步盲从他人,而是在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去鉴别所面对之人或事情的真伪正误,因此,反思精神的主要内容就是独立地判断。这样,我们可以初步将理性理解为克制和独立判断的精神。在此种精神之下,一个人会反思自己内心的激情,并对所有人之言行的正误进行合理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内部问题的原因———不正当的心理动机———都将在理性之下得以合理地控制,如果能够这样,它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舒缓。法律的另一个目的是培养法律意识,确切地说,是培养一种规则意识。理性的主要寄托和表现就是在抛却不正当激情之诱惑的前提下,运用规则而不是感情去解决问题,而感情极容易将我们导向冲动的边缘。学校中许多突发事件就是因此而发生的。
当学生及其他内部问题的主体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具有这种规则意识,能够首先想到通过正当的规则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依靠武力或不正当的人情世故,学校的保卫工作则会受益匪浅。法制教育还可以达到另一个目的,就是使人们养成“法律的道德”。“法律的道德”,又称为“中等程度的道德”,是作为法律甚至法学存在之前提而必须予以遵守的道德情操。这种道德表现为:在完全的利他主义和彻底的利己主义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在面对冲突时,规则解决的方法所要达到的道德目的就是:不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作出彻底的牺牲,除非这种牺牲在法律允许的界限之内。这种以“过度禁止”和“比例适当”为内容的公正之道德,可以使得法律能够在很多情形下兼顾冲突各方的利益。如果能够通过法制教育,将这种“中等程度的道德”———也是相对较易遵循的道德———贯彻在内部问题之各方主体的行为之中,则同样可以促使学校的保卫工作良性发展。
前已述及,与法制教育的方式相比,心理疏导的方式也可以对内部问题的解决做出贡献。心理疏导主要是利用心理学研究的成果,对相关心理问题进行解决。然而,在严格的心理学层面上,心理疏导并不涉及规则和道德,因为以事实为主导的学科,一般都将价值判断排除在外。如此,则心理疏导虽然可以对主体的心理问题在心理层面上进行解决,但对于主体正确价值观的养成,其作用则有所局限。道德教育方式也可以在自己的范围内解决问题,但对其局限我们也不能不察。我们通常所言的道德———即传统道德———在程度上往往高于“法律的道德”,即它往往要求一种较高程度的利他主义,一方当事人往往为此要做出更高的牺牲。这种道德虽然可以作为教化的工具加以运用,但是在解决冲突上与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法律之道德”相比,可能略逊一筹。因此,在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中,此种意义上的道德教化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的方式。
法制教育方式的具体要求
既然法制教育对于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的问题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学校工作的管理者,就应该设法推进校园内部的法制教育工作。首先,应该在校园内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这些法制宣传活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即为常规的方式。考虑到其经常性,它最好以具体的班级为单位,由相关的教师和学生组织负责进行。并且应该采取能被学生们接受并喜爱的活动方式,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比如,通过观摩具有相关内容的影视作品,并对它们进行讨论;或者在不同的班级或者学生组织之间组织辩论,以培养学生的社会问题意识和理性辩论的精神。辩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培养一种思考方式,而这种方式对于培植法律理性和反思精神而言是必不可少的。第二种即为非常规的方式。考虑到这种方式并不要求经常性地实施,所以可以学校相关部门为核心,进行组织并鼓励学生参与。比如,可以定期或者在某些具有重要意义的日期举办一些宣传活动,让法制观念通过这些活动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心灵之中,以此培养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理性精神。考虑到上述宣传活动的局限性,我们认为下述建议可能更具效果:在校园中设立以培养理性、规则意识为目的的公共课程。#p#分页标题#e#
法律与道德辩论范文6
关键词:政治教学; 人文精神
中图分类号: 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7-048-001
一、 关于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是指一种人文素质,即一个人的品质、思想、人格、情绪等各方面表现出来的社会文化修养。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每个人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过渡都是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下完成的,每个人都要被动地受到社会规范、价值、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一个人的人文精神也在其中逐渐形成的。
人文精神是人文主义的核心。我们现在提倡的人文精神教育,实质是一种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其核心是引导青少年一代更好的洞察人生、净化灵魂,深刻地理解人生目的和意义,找到正确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二、人文精神的重要作用
人文精神对一个中学生来说,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信仰。只有当中学生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时,才能有更高层次的追求与发展,才能更加积极向上、乐观进取实现人生目标。第二,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中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树立法制观念,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具有必备的道德修养,这是最起码最基本的人文素质。第三,正确的价值观、健康的心理。良好的人文素质能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责任感,自尊自强自信,具有健全的独立人格。第四,文化艺术修养。中学生的修养情操将深远地影响其发展,通过人文精神的教育,能使学生平时注重高雅艺术的欣赏,关注人的心灵,关注人的情感。
三、初中学生人文精神现状
据我调查了解,初中学生人文精神贫乏,出现了人文精神的缺乏和失落。集中表现在:精神家园迷失,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颓废空虚;缺乏人生理想和积极进取精神,高分低能,有才无德;滋生拜金主义、物欲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缺乏独立人格,人文关怀冷漠、自私,承受挫折能力较差;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行为方式失范,违背伦理道德,违反法律规则等。上述现状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四、在初中政治教学实践中进行人文精神教育
近几年南京市中考政治试题充分体现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渗透了浓厚的人文思想,在注重科学精神的同时,以人为本,凸显了人文精神。因此,初中政治教学应提倡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的教育,这是新世纪素质的要求。
一、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入手有效地进行人文精神的教育
1.在教学目标上,思想政治课必须体现“学习知识、培养能力、提高觉悟”三位一体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贯彻人文精神教育,“三位一体”中要突出觉悟的提高和行为的养成,把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关爱放在中心位置。
2.在教学内容上,从人文精神角度看,初一思想政治:心理品德
重在帮助学生塑造独立的人格,发现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初二思想政治:法律知识。倡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观念,民主意识,培养对美好社会公正、平等秩序的追求。初三思想政治:国情教育。更加着力于人文精神的培养,教育学生肩负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强调人、社会、经济、环境、资源之间的协调发展。
3.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应当用情感教学积极调动学生的情感
一方面,上课时注意用饱满的激情传授知识,用富有感情的语言渲染情感,用生动的事迹树立榜样,用各种教具和图象吸引学生的感官,使其在心灵深处产生共鸣,在美的感受中陶冶情操,在愉悦的心境中开启智慧。另一方面,运用教师人格力量,尊重每一个具体的教育对象,而不是无视学生的情操个性,简单粗暴地对待学生,否则学生不可能进行创造性的学习和交流。
二、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人文精神教育的实践
1.钻研教材,寻找人文精神的切入点
在授课时,及时进行点化和升华,这样就把知识纳入到更深刻的人文背景中去,做到知识和人文精神的融合。例如,在讲初二“法律规范经济行为”时,我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归纳出基本知识点,经济活动中规则即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依法办事。进而具体分析这些规则所蕴涵的深刻的人文精神,教育学生要诚实守信,自觉守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当途径维权。至此,这个学习过程也超出单纯对知识的把握,而是上升到人文精神的层面,并且形成了一种道德追求。
2.上好时政课
一是精心挑选时政资料,选取原则是尽量能体现当代人文精神。二是着重对所选的时事资料进行深刻的分析,有倾向性地进行人文精神教育。例如评述美国发生“9.11”事件时,不能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单纯地强调美国的霸权主义,而应该以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来教育学生,对美国人民在灾难面前表现出强烈的人性关怀,从而让学生有宽广的胸怀对待生命,珍爱生命。
3.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
通过教师的适当引导,学生对充满挑战和竞争的社会进行深入调查,使同学们通过接触现实生活,锻炼了自己的实践才能。因此,这个过程也就形成了人文精神的培养过程。例如,在讲“我国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时,指导学生对本地区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分组讨论形成共识:①本地区有哪些严重的环境问题?②造成的原因是什么?③请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具体措施?最后,引出“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树立环保意识和增强社会责任感等人文精神。
4.举办辩论会、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人文精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