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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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的概念

宏观经济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宏观经济;影响

一、引言

目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处于白热化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仅是金融市场能长期良性发展的客观要求,尤其在伴随着资本账户开放,其也是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另外,从微观角度,利率市场化也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在促进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其融资体系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回顾并总结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的相关实证研究对利率市场化的实践之路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尝试性的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出相关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以期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以及金融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利率市场化的概念及改革进程

“利率市场化”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于上世纪60年代提出,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被引入我国并开始实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定义,利率市场化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经过近30年的长足发展,其基本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尤其从进入2015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明显加快。2015年,人民银行连续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存款利率上限,这显然是利率市场化迈出的关键一步。另外,利率管制的基本取消充分反映了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任何事物的发展总会带来双向效应。在利率市场化加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金融市场原有的相关制度架构能否与之相适应,金融机构的信用水平和综合能力能否胜任利率水平的决策权?

因此,如何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定价,维护市场公平定价秩序即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的首要问题。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部署,其把新阶段的工作重点转向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目前,为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尽快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新架构,加快改革目标的实现,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综合措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首先,2015年4月,江西省成立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其成员包括全国性银行省分行、外资银行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共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次,新增了10家机构成为全国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全国自律机制在以南昌银行、九江银行和上饶银行3家基础成员的基础上又吸纳了赣州银行,南昌、上饶、赣昌、吉安、九江、抚州、金溪、井冈山农商行和万安县联社1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再者,全国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存款利率定价方法,这促进了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其存款定价能力。当然,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仅只是依靠这些外部架构,从利率市场化改革本身切入也至关重要,然而要分析利率市场化本身,则必须分析利率市场化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

三、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1.利率市场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的相关理论。关于利率与宏观经济运行的相关理论,我们首先想到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凯恩斯在其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分析了宏观经济中两个重要概念利率与投资之间的关系,提出通过降低利率来增加投资从而达到扩大有效需求的目的。根据这一理论,通过货币供求形成的货币价格会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投入和产出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货币供求失衡若使利率降低,导致社会总体投资增加,进而使总需求增加,最终使国民收入增长;反之,利率上升,则会使投资规模缩小,总需求减少,从而导致国民收入减少。这说明了利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其次,由McKinnon和Shaw(1973)提出了金融抑制理论并发展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利率并不能反映真实的经济状况,这主要因为较为严格的金融管制。而金融深化理论更进一步与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相反而行。其指出了利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认为应该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实际利率,放松不必要的金融管制,优化资源配置,使资金向优化领域转移,提高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最终达到刺激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2.利率市场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的实证研究。这里主要回顾和总结最新的两个具有实际意义的实证研究。首先,黄志刚(2016)采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框架建立了一个小国开放经济模型,研究了资本账户开放和利率市场化的先后次序对宏观经济波动及社会福利的影响。一国的货币政策变动会扰动宏观经济并使其产生一系列波动效应,根据黄志刚的实证检验,利率市场化有助于减小这一系列波动效应。对于某种不利的货币政策实施后,若利率上升,则经济就会在短期内紧缩,这时候,央行往往就会采取一些反方向刺激经济的措施,根据其实证研究,利率自由化能够扩大这些措施的刺激效应,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滞后效应。该研究中提到了利率粘性的概念,这一概念与利率市场化紧密相连,即利率市场化能够很好的降低利率粘性,提高利率对市场供求的敏感性。因而在此种情况下,在经验分析下,利率市场化使人们在短期的紧缩态势中仍会保持对未来经济运行的乐观态度,从而并不会减少已有投资或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投资,因为他们知道在利率自由化的促进下,市场会很快恢复原状。

其次,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国外冲击下,利率市场化也有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比如,在一国未实现利率市场化以前,因为国际经济动荡或者国外利率上调,在本国资本账户部分开放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本国货币贬值,这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本国出口贸易,增加了本国总产出,但也造成了资本外逃的后果,使国内资本大量向利率高的国际市场转移,无疑恶化了本国企业的发展以及投资。这一效应在黄志刚的模型中并未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但理论上由于本国利率缺乏自由化而不能对国际利率的变动做出及时调整,从而使以上效应产生持续性,使出口和产出出现相对长期的大幅波动,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促进本国利率快速对国外利率做出相应调整,进而减小以上情况所产生的一系列不利的联动效应,从而起到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将此例应用到实际中,目前美国中央银行美联储多次传出要加息的利率决策,即便此政策并未实施,但它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负面效应已极为显著,比如自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从2016年10月份的单位美元兑人民币6.7到近日徘徊在6.88元,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其次,李萍(2016)通过建立利率市场化总指数,也得出了与黄志刚类似的结论。她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短期内,利率市场化可能会造成总产出的暂时降低,对经济增长产生负向影响,但如果从长期的角度去衡量利率市场化,其会促进高效的资金配置,提高整体资金周转率和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正面影响。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已拥有对利率市场化的大量研究,这无疑成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之路上的绿洲,既然利率市场化已迎来蓝海,所以需要更多的研究和理论来为其发展作支撑。这里尝试性地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应加快对利率形成机制的建立。前文提到,金融机构的信用水平和综合能力能否胜任利率水平的决策权这是利率市场化进入最后阶段所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第二,完善市场监管架构。回顾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金融体系发展历来遵循“先发展,后规范”的潜在规律,因此,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建立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架构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三,加强利率风险防范。这一点对实体经济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利率市场化的实现无疑放松了某些金融管制,加强了利率变动的自由化。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供求和自身资金状况来决定利率水平,市场必然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资金的不断波动必然引起利率水平的不断波动,从而加大了利率风险暴露的概率。利率的频繁波动对于实体企业的投融资决策将产生绝对影响,因此,加强利率风险防范是利率市场化以后,经济发展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所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黄志刚,资本账户开放与利率市场化次序对宏观经济稳定性的影响[J].世界经济2016,(9).

[2]王光远,利率市场化研究展望[J].投资研究.2013,(4).

[3]郑锦亚,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J].经济论坛.2015.

宏观经济的概念范文2

为从源头上监管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和结构,遏制局部投资“过热”的势头,中央已将土地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并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但笔者认为,将土地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需要明确一些基本认识。

土地政策不是宏观经济第三种调控手段。首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手段,而土地政策是直接以土地为实施对象,围绕土地储备、供应、转让、使用的所有政策的总称,它包括土地供应政策、土地税收政策、地价政策、土地金融政策等。严格来说,土地政策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是同一个划分标准下的分类。土地政策同后两者没有严格的界限,存在部分交叉。因此,如果将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新手段,哪怕是在特定阶段,也存在概念上的模糊和逻辑上的不清。

其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间接的调控方式,它们都是通过影响经济运行变量的改变来引导宏观经济运行。土地是引致需求,土地政策无法影响宏观经济整体运行的基本变量,它的调控范围相对狭窄,不能像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那样可调控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所以,它无法承担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职能。

另外,土地政策的制定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难以操作。而且,土地政策的执行手段尚不健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比皆是。

土地政策是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环节。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应该有利于制定有效的土地政策,以最适时地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调控目标的尽快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中经济变量的改变,往往不只产生一种效果,它在对调控对象产生正影响的同时,有可能对宏观经济的其它部分产生负影响。而土地政策的实施效果相对明确和直接,具有相当的刚性。比如,通过限制土地供应,直接限制投资过热;通过制定产业用地原则,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指向;通过增加保障性住宅用地供应,促进和谐社会目标实现;通过土地供应指标的控制偏向,促进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等等。

土地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局限性,决定了土地政策不能代替传统的宏观调控工具对整个经济结构、布局和规模进行调整,而应努力寻求建立与其它调控政策结合、配套的机制。

宏观经济的概念范文3

摘要:存贷比作为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业日常流动性和风险控制的指标,有着重要的意义,存贷比指的是国内各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的余额与存款的余额之间的比率,目前在国内这一比率被规定为最高不得超过75%,与此同时各家商业银行也通过该指标检测自身抗风险能力和收益能力,基于我国商业银行一般以表内业务即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为主,更高的存贷比也直接意味着更高的盈利能力和与此带来的更高的经营风险。

关键词:存贷比;政策;调整

2013年,一场没有征兆的“钱荒”席卷整个中国金融业,商业银行大面积资金紧缺,银行隔夜拆借利率一度飙升至13%,使得存贷比这一指标重新回到人们视线之中,商业银行希望提高甚至取消对于存贷比红线的限制,认为其不能很好的反应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本文对于该问题进行简要的阐述和分析。

1.存贷比的形成,宏观与微观

存贷比,特别是设定75%红线的存贷比政策,始于1994年,当时我国处在较高的通货膨胀水平之上,经济过热明显,消费物价指数一度创纪录的达到20%,普遍意义上我们认为超过5%就属于严重的通货膨胀,20%已经达到经济崩溃的边缘,因此当时各行各业都要配合宏观经济的从紧政策,特别是“双紧”政策,即从紧的财政政策与从紧的货币政策,而对于一些当时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资本充足率、整体贷款资产规模等金融手段,或者是因为条件不足或者是因为市场经济不完善,对于当时面临失控的经济局面都无法起到行之有效的作用,而监管当局迫切需要降低贷款规模,所以存贷比就成了行之有效的工具,1995年《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不能高于75%,时候证明该政策有效的遏制了当时的恶性通货膨胀,为宏观经济的稳定起到了经济作用。

随着金融业务市场化不断完善,金融业务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而存贷比这一简单的监管指标,对于保持商业银行平衡经营风险与盈利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依然处在相对传统的业务模式阶段,同业业务占比较低,主要依赖于存贷款业务,即低息揽储,高息放贷,获取利差,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就需要提高贷款规模,增加贷款额度,而商业银行本身因为流动性的需要,对于客户日常现金的周转。存款准备金、库存现金等都需要一定程度的准备,提高这些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就会提升银行抗风险能力,避免银行的支付危机。

由此可以看出,存贷比不仅在控制国家宏观经济过热上体现出其重要性和作用价值,也在银行自身风险控制方面提供了良好的保障,设定75%存贷比红线,对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都有巨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宏观上控制贷款增长,微观上保持流动性。

2.存贷比与流动性之间的关系分析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指:银行满足存款人提取现金、支付到期债务和借款人贷款需求的能力。这一概念基本借用了商业会计关于流动性的概念,流动性的强弱主要依赖于变现的时间和变现的损失,在会计领域,衡量流动性比例的主要有流动资产与负债的比例指标体系,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分别衡量流动资产(现金等价物、应收款项、存货)、速动资产(现金等价物、应收款项)、现金资产(现金等价物)与流动负债的比值,速动比率可以较好的提供一种流动性参考指标,而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率近似于会计上的资产负债率,只能衡量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间的比率,实际上,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当下主要体现为期限错配的问题,即较短期的负债,配比较为长期的资产,导致在集中偿还期产生了巨大的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这正是因为在存贷比考核制度下,不考虑流动性,大量吸收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存款额度,而又将贷款投放到偿还期较长,流动性差的政府融资平台或者长期贷款项目上所带来的恶果。

综上所述,存贷比虽然可以有效的限制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降低经营风险,但是精确度不足,不能很好的体现流动性问题,容易造成短期存款与长期借款期限错配的问题。

3.存贷比与宏观经济

前文所述,从宏观的角度看,存贷比的设定主要是为了控制经济过热,降低整个市场货币投放规模,即通过控制资金总量来调控宏观经济,它与银行存款准备金目标相近,手段不同,法定存款准备金控制的是源头,通过各家银行的资金来源控制,达到控制各银行货币规模的效果,而存贷比是通过控制各家银行的贷款规模,即在整个市场存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存贷比,收放贷款规模。

存贷比最终是否能有效调控宏观经济呢?存贷比控制宏观经济的原理是降低提高存贷比来降低贷款总量(存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贷款总量的降低又导致货币供给量的降低,从而影响宏观经济,在整个传导链中,贷款总量的降低是否会导致货币供应量下降,令人存疑。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完善,两者的关联关系也在进一步减弱和降低,人民币贷款余额与货币总量指标M2在一九九三年时为94.45%到二零一一年时为65%,在计划经济时代下,贷款余额基本等于货币总量,而在市场经济下,贷款余额占货币供应量的比重不断降低,虽然依然有较大影响,但已经不是完全正相关的关系,如果完全依赖存贷比作为宏观调控手段,其正效果将会下降,副作用将会提升。

4.结论和改革建议

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现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以资产、负债业务为主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改变,通过谋取利差盈利模式没有改变,存贷比的设置,有利于商业银行控制自身风险,有利于监管部门降低系统风险,同时,在宏观调控上,虽然贷款规模与M2货币总量的关系不断减弱,但是结合银行存款准备金等其他政策,依然可以有效控制货币总量,因此我们认为,现有的存贷款比率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但是与此同时,存贷比指标对于商业银行也产生了期限错配,无法真实反映流动性的问题,应该通过增加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来精细化对于流动性的监管,具体方法如下:

一是扩大一般性存款的统计口径,增加存贷比中,存款的基数,将非存款雷金融机构的存款按照配比原理纳入存款中,这样做不仅让分子分母更加配比,也可以减少目前商业银行利用同业存款来在季末完成业务考核的行为。

二是增加流动性比率的考核,将原有的单一存贷比指标考核改进为不同流动性资产负债比率的指标系,按照流动性的强弱将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同业借款等不同贷款分比率计算,可以有效地提高流动性的考核。(作者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朱维英.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的存贷比研究[D].郑州大学,2011.

[2]郑志瑛,郑乙歌,郑九歌. 提高河北省银行业存贷比对策研究[J]. 经济与管理,2010,07: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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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报记者 曹蓓. 商业银行受困75%“红线” 各方论剑存贷比走向[N]. 证券日报,2013-01-04B01.

宏观经济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宏观经济;商业银行;不确定性;信贷风险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飞速发展,我国市场经济正在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增长速度放缓对经济下行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市场风险、货币政策与经济走势均处于不确定状态。而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主题,商业银行在不确定宏观经济环境下,将面临更多的市场风险。一方面,银行的信贷水平难以保持在较高的水准,贷款质量难以得到较高的评价,尤其是中长期贷款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中,信贷资金的安全问题备受考验;另一方面,政府的监管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动态等等,都对银行的信贷业务带来极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亟需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要避免在不确定性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受到诸多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现状

根据稳定运营原则与审核会计原则,商业银行会对风险资产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鉴定,并产生贷款的分类,作为衡量资产真实性与坏账准备金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银行信贷体系中,贷款风险的分类由资金监管者进行管理,采取科学化的方式判断贷款的风险级别,并对贷款的质量给予客观的评价。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进程中,针对不良贷款的分类情况,共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94—1997年,在商业化改革时期,商业银行采取四级分想的内控效果。类似信用造假、员工监守自盗、内外部勾结转移资金等情况时有发生,不利于预防金融风险,无法满足银监会监管的根本要求。通过观察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内部控制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缺乏良好的内控环境,形式主义盛行,缺乏权力的有效监督与管理,评价与激励机制有待完善;针对信贷风险的评估,在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内部评级方法、信贷风险评估技术以及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等方面都需要有所改善;信息沟通的缺乏,信息化的程度不足,严重信息披露失真等问题有待改善;监督机制还有待改善,各级内审部门的监督职能有待提升。

二、不确定宏观经济中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分析

(一)不确定性的风险

所谓不确定性,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代表着不可度量的风险。而“风险”一词在信息经济学中,可以等同于“不确定性”概念。在金融领域,风险就是获得经济活动资金的同时,基于不确定性的情况,同时可能需要面对的经济损失。简单来说,在金融与经济领域,“风险”就是不确定性。客观存在的“风险”,往往也存在着普遍的规律性,根据理性的判断与决策,人们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降低不确定性。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与科技的不断革新,市场经济社会生活也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在信息化的发展进程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对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存在着明显的影响。以银行信贷业务为例,银行得到企业信息后,需要对照审核信息标准与流程发放贷款,而对于信贷的风险性,银行可以透过专业的人才采取专业的手段,做出预见性的评估。但基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则很可能引发贷款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造成市场秩序的紊乱,引发金融风险。无论是从宏观经济角度,还是从微观经济角度,银行信贷风险的根源,就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

(二)银行危机与信贷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贷业务的利润十分丰厚,但信贷风险也随之而来,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类别。时下,我国商业银行正在面临着三重发展危机,即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附加风险以及市场经济的自身运营风险。面对严峻的国际市场挑战,商业银行需要及时构建自身的风险防御力,结合自身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色,构建科学化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在市场化的经济发展路径中,我国金融业正在不断与国际接轨,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愈加明显。面对一系列的外部风险及内部风险,商业银行能否强化信贷风险的管理与防范,将直接关系到社会金融资本的利用率及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不确定宏观经济与金融风险传导机制

作为兼具企业与银行特质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的发展受到多种要素的影响,不管是微观经济要素还是宏观政策要素,都会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影响与冲击。在改革开放的市场化发展路径中,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一直在不断改变,包括经济增速不稳定、通货膨胀及国际金融影响等不确定性问题,也一直在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发展。金融的不稳定性,决定了市场发展的更多种可能。基于不确定宏观经济背景,过度负债与通货紧缩成为了金融风险的传导要素。市场经济的一路上升,不仅仅取决于内在要素,同时也需要外部条件的引导。目前,全球范围内,金本位制度依旧发挥着主要作用,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动态,一旦某一个国家出现经济萧条,就会造成金融风险的传导。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典型的案例,这场危机引起了全球性的“金融海啸”。

(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机理分析

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体制对于信贷风险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对于产业升级转型的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其信贷风险与社会体制有着更紧密的关联。剖析我国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主要源自于银行内外两个层面。从内部情况而言,银行自身的体制不健全、产权主体地位缺失等情况,以及执行力不足与人力资源状况不佳等问题,都是引发信贷风险的潜在影响因素;从外部情况来说,我国宏观经济的变量波动,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巨大波动,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与数量,很可能瞬间引发信贷风险。与此同时,有待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也是导致信贷风险出现的根本原因。

三、不确定宏观经济环境下防范信贷风险的策略

(一)注重宏观经济不确定下的信贷风险分析

通过对近些年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的观察发现,在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展期,人们对于市场前景普遍看好,且商业银行对于信贷项目也有着足够信心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通过采取扩大信贷规模与放宽政策等方式,让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贷款。然而,在显著的顺周期性背景下,这种信贷标准的降低,最终会导致通货膨胀情况的发生,而政府为了避免通货膨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便会采取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增加利率的方式降低企业的投资需求,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与此同时,在不确定宏观经济背景下,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全球经济周期也保持在较强的同步区域,这意味着各个国家的经济波动,均会影响到国内的经济与金融发展态势。伴随着我国近些年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市场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也越来越高。基于开放经济环境,商业银行不仅要注重国内的政策变化所产生的信贷风险,同时更要提前预判国际经济的不确定动态作用。

(二)完善我国银行业信贷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建立多项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例如,建立以分级审批为核心的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建立权责分明的信贷岗位责任制度,建立独立运作且相互制衡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建立信贷风险的电子化控制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信贷风险的管理,通过明确责权利的各项要素,并迎合时代的发展,采取电子化的技术制衡内部管理的各个部门,有效避免“人为风险”与“道德风险”,均有益于对信贷风险的控制。第二,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更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例如,营造良好内部控制环境,健全法人结构,营造信贷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力度,推动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授权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完善信贷风险评估体系,全面强化风险管理部门的定位,强化信贷风险的评估技术实力。第三,良好的执行离不开良好的监督。商业银行需要通过构建独立的内部审核监督体系,理顺稽核体制,避免监守自盗的风险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提高宏观经济不确定条件下的行业信贷配置效率

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配置而言,我国不确定宏观经济的影响十分明显,所以通过提高行业信贷配置效率,强化配置决策,将有利于规避信贷风险。首先,要从行业角度出发,对于贷款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商业银行要有全面性的了解,要洞悉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对行业的全面性考核,辨别行业风险与企业基本风险。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宏观经济周期的规律性,通过合理配置信贷资源,降低行业风险。其次,要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态势,正确做出风险预警,在借助现代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下,深入分析企业的有限信息,深入分析信贷风险,选择成长型优、发展潜力大的行业或企业,作为优质信贷资源配置首选,通过优化配比降低风险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风险存在着波动性与联动性特征,商业银行在行业观察与企业观察过程中,要全面考量上下游企业的具体表现以及关联度较高的行业所存在的风险情况,避免风险的蔓延与传导,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条件下,更有针对性地提升行业信贷配置效率。

作者:李洁 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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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的概念范文5

摘要:构建宏观审慎监管的制度框架已成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议题,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实施涉及多方面的利害关系,因此急需解决金融业监管的协调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自2007年以来国际和国内金融监管趋势的变化,并阐释了宏观审慎监管的政策内涵及框架;其次分析了国内金融业协调监管的现状和不足,进一步说明了金融业协调监管机制的必要性;最后分别从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结合、宏观审慎监管与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及宏观审慎监管的国际间合作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的协调监管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协调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4004905

在后危机时代,注重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和爆发,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已成为全球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关键环节。“十二五”规划也已明确提出,我国要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这充分表明了我国金融监管方向和理念的重大变革。宏观审慎监管的政策目标就是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它既不等同于宏观的货币、财政政策,也不同于对微观层面金融机构的监管,因此,它不仅需要一系列对单个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同样也需要与汇率政策、利率政策、行业政策以及一些逆周期政策在内的调控和监管政策的配合。宏观审慎监管具体政策的实施涉及多方面的利害关系,因此如何解决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金融业监管的协调问题,对于保证各政策层面宏观审慎监管目标的一致性、监管工具的有效性,以及监管政策的最终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监管趋势的变化:从微观审慎到宏观审慎

金融监管之中的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概念的区分由来已久,国际清算银行总裁 Andrew早在2000年就曾明确提出将“金融稳定划分为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两个维度”[1]。微观审慎监管关注个体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边际,它的目标是降低个体金融机构破产的风险;而宏观审慎监管更关注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它的目标是降低整个经济体系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成为国际金融监管趋势变化的转折点。危机发生前,多数国家主流的监管理念来源于巴塞尔协议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思路,然而随着次贷危机的爆发,并迅速蔓延至全球,人们普遍意识到仅仅关注单一机构稳健性运营存在重大的缺陷,各国的金融监管由微观审慎转向了宏观审慎的监管理念。

1 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和内涵

“宏观审慎监管”概念的提出,最早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9年6月,库克委员会(Cooke Committee)在一份工作文件中首次提及了“宏观审慎”(Macro-Prudential)这一概念,当时主要针对的是国际银行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风险管理问题,强调与宏观经济方向有关的调控与监管。80 年代中期,国际清算银行(BIS)也同样将这一概念运用在国际银行业,在公开文件中又正式提出了“宏观审慎监管”一词,主张维护整个金融系统安全稳定,降低整体的系统性风险[2]。但由于当时全球金融、经济一体化程度较低,系统性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国际上普遍认为针对银行业的微观审慎监管足以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所以,宏观审慎监管仍不被人们所关注。直到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暴发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在1998年的一份报告中明确提出,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是实现银行持续、有效监管的两种途径。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以后,国际社会重新反思传统金融监管方法的内在缺陷,并更加关注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宏观审慎监管”一词开始广泛出现在金融文献中,并成为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议题。2009 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一份有关货币政策的报告中首次提及“要将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纳入宏观调控政策框架”。 随后,央行多次强调我国应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降低并防范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2012年3月,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的建设正式列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

虽然实践中各国都在强调宏观审慎监管,但其具体定义并没有一致意见。国际清算银行认为“宏观审慎监管是微观审慎监管的有益补充,其监管对象应为整个金融系统”[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报告认为,宏观审慎监管是指必须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对金融体系稳健的影响,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运营。2011年11月,针对目前对宏观审慎政策的内涵认识模糊、界定不清等问题,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联合了 《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和框架》报告并提交给20国集团戛纳峰会。该报告对宏观审慎政策进行了明晰的界定,即“宏观审慎政策是指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以运用审慎工具为手段,而且以必要的治理架构为支撑的相关政策。”[4]

2宏观审慎监管的政策框架

(1)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

在有关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研究中,普遍认为一国的中央银行应该作为核心主体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职能。一方面是因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应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而中央银行是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主体;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宏观体系的现状和动态的了解更为迅速且掌握更多的信息,监管政策的制定更具针对性,政策的实施更具有效性。

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宏观审慎监管,欧美等发达国家成立了专门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美国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美联储、财政部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识别系统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应对和解决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风险隐患;欧洲央行和欧盟各国央行成立了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它不仅是欧盟宏观审慎监管的最高级别决策机构,也是相关监管法律和规则制定主体。

(2)宏观审慎监管的工具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并不具备专属性,各国应结合各自国情和金融体系的特点进行设计和选择。2009 年底,针对各国宏观审慎监管工具运用情况,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对 33 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各国央行已开始积极使用多种宏观审慎监管的工具,这些政策工具均具有普遍的逆周期性,即当信贷扩、经济位于上升通道时,监管工具的实施更为严苛 ;当信贷萎缩、经济低迷时,适度放松监管标准。

“目前可以将各国监管机构运用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分为三大类:一是主要以降低金融体系内在关联性和负外部性为目的的监管工具,这主要是指解决金融机构共同风险暴露问题的一系列监管措施;二是以降低杠杆和期限错配放大效应为目的的政策工具,具体如外币贷款限额和期限错配比例限制等;三是抑制信贷过度扩张和资产价格泡沫的政策工具,如对特定行业的监管资本要求、贷款成数和债务收入比例进行逆周期调整”[5]。

(3)宏观审慎监管的制度安排

宏观审慎监管的制度安排主要考虑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国际上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美国、法国等为代表的多头监管体制;另一类主要以英国、日本等国为代表的统一监管体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多头监管体制,在多头监管体制下,各个监管主体往往只关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局部金融风险,容易忽视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从而造成金融体系的风险积累。在新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下,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有助于更好地将整个金融市场纳入监管体系。

第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决策和实施应采用相机抉择的方式。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往往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因此在宏观审慎监管在具体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不仅需要按照已有的政策和规则进行操作,还需要根据危机的进展和未来的趋势对政策干预的力度和时机进行灵活地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对宏观经济造成的成本。

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监管协调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最早可以追朔到“2000 年9 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建立了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并确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创新及其监管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6]。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框架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方面是针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而制定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做出原则性的要求,明确协调监管的框架和制度;另一方面体现在协调监管的组织形式上, 即“金融监管联席会议”。通过相关协议的签订,对协调监管的具体事宜,如权责的分配、信息采集、交流机制等做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

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刚刚起步,并未制定针对宏观审慎监管专门的协调机制,同时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金融监管协调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架构不合理,监管部门间缺乏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等问题。但同时,政府和央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已意识到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协调力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从宏观审慎监管相关理论的发展和各国对此的实践经验不难看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政府、央行、金融机构等众多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还要考虑各个层面政策工具的制定和实施。因此这必然需要各个部门、各项政策的共同协作和协调配合。而金融协调监管是就为了更有效地实现各个层面监管的目标。在监管主体方面,通过协调机制促进监管当局之间信息交流与合作,避免监管决策和行动出现矛盾;在政策制定方面,完备的协调机制能够提高宏观审慎政策制定的准确性,拓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制定者的视野,降低系统性风险;在监管工具实施方面,建立国内、国际层面监管的协调机制,能够抑制整个金融体系风险的积累,减少由于宏观审慎的政策差异可能导致的监管套利机会,提高宏观审慎监管的效率。总之,在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建的初级阶段,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尤为紧迫。

三、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的金融业协调监管机制

1 实现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结合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已充分说明,仅仅关注个体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边际和运营风险难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单一个体金融机构的经济行为即使是理性的,但整体金融机构决策的结果却并不是最优的,甚至会隐藏和积累风险,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从而陷入博弈的困境,即个体理性并不代表集体的理性。不难看出,一方面,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对维护整体金融体系稳定的无力根本上在于缺少宏观的视野,不能以降低整体金融体系风险的角度进行决策,这就必然需要宏观的政策工具与之相匹配;另一方面,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是从系统的、宏观的视野进行审慎分析,识别并评估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而这不可避免对微观层面的金融机构进行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在对个体金融机构考察和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宏观层面的判断,因此需要在微观和宏观监管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实现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结合。

(1)实现监管指标的有效结合

建立宏观审慎的监管指标体系,调整已有的微观审慎监管指标。个体金融机构的监管指标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当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监管指标更容易收到正面的反馈,无法及时反映隐藏和积累的的风险;在经济处于下降周期时,又容易放大风险的负面效果,造成监管政策的过分保守。因此引入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在经济上行时期提高监管指标的要求,衰退时期则采取更为宽松的监管指标,以抵消经济的波动;同时调整以往的微观审慎监管指标,指标的设定应顺应宏观审慎的要求,注重考察考察各监管机构的联动性指标,降低风险跨机构传播的可能性。

(2)建立微观监管机构之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各个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忽略系统风险积累的根源在于各监管主体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过高的信息采集成本。因此,建立顺畅的、低成本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政府应建立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并做出明确的制度安排。首先,加大对信息共享平台运作的技术支持,提升平台的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准;其次,明确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间信息共享的具体方法和路径;最后,尽快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相关的数据库。对宏观经济层面和各类金融机构所反馈和采集的信息进行动态的识别、采集和整理,并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3)建立跨部门的协调监管机构,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责

改变我国目前“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格局,成立跨部门的协调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的协调监管。在已有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赋予该机构更明确的权力和职责,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安排;建立协调监管机构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划分与其他监管部门监管权责界限,提高协调监管机构的执行效率。

2 实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都是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都以实现经济平稳运行为目标。但是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来源于不同的政策框架和范畴。宏观审慎监管是属于金融监管范畴的概念,是为更好地实现金融监管而提出的,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政策,本质上是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但两者的调控对象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交互影响。那么在二者实施过程中如何实现最佳的协调配合,发挥最大的效应,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货币政策主要的政策目标是抑制通胀、实现经济增长和完全就业,货币政策的实施主体是以控制货币供给、调控利率等措施而实现其政策目标。因此,货币政策的实施与制定,既需要考虑货币供给的平衡,也应重视金融体系的稳定。但很多研究表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与金融稳定的相关程度很低,货币政策当局往往更重视前两者政策目标的实现,而忽视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成功的宏观审慎监管可以降低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保障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通畅。同时,货币政策也可以通过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因此,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可以通过有效的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和补充,发挥更大的政策效果。

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对独立程度是影响二者协调配合的关键因素之一。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及信贷变动情况不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对独立程度也将变化,从而二者之间协调配合方式也有所不同。在货币政策较稳健、信贷总量变动程度较小的情况下,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关联度下降,二者的政策目标、实施工具等相互的影响程度降低,但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灵活性将更高,对潜在风险的敏感程度更高。此时,央行及监管协调机构在货币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应更多地使用宏观审慎的监管方式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经济失衡,货币政策过度紧缩或宽松的情况下,宏观审慎的监管政策将很难奏效。因此二者的协调合作应在审慎的货币政策的基础上的,同时货币政策的变动也应以宏观审慎监管的效果作为风向标,以避免相互冲突,抵消彼此的政策效果。

(2)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财政政策通过政府支出、税收等手段调节社会需求,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与货币政策相比,财政政策更偏好于实现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的目标,它更容易忽略宏观系统的稳定性和金融风险的积累。因此财政政策的实施更需要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相配套。一方面,借助宏观审慎监管,可以及时识别和评估财政政策工具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完善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也保证了财政政策调整的空间和运行环境的稳定性。

实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更好协调配合,首先,应保证政策实施主体间顺畅、良好的合作交流机制。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当局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时应充分了解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动态和监管反馈的最新信息,保证未来的财政政策适应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也应科学地评估未来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平稳性的影响程度,适时调整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抵消财政政策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建立政策实施主体间的合作交流机制,明确彼此的权责,制定统一的解决方案。其次,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保持一定的稳健性。政府在应对突发性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为了重建信心,防止经济体系崩溃,往往过度使用财政政策,这将限制未来宏观审慎监管政策调整的余地,甚至造成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瓦解。

3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运用应实现最有效的国际合作

鉴于宏观审慎监管国际合作的不足,一些国际性的组织和金融机构开始积极地呼吁、指导各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协调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和金融稳定论坛(FSF )早在2008年便就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达成协议,建立彼此的信息共享和沟通的机制,同时双方的合作框架还对宏观审慎监管方法、金额监管指标、资本金监管规则、跨境监管以及各国央行的宏观审慎监管等内容做出明确的安排和规定。我国在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方面也取得显著的成果,在开拓并巩固了与多个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的同时,逐渐在国际领域的协调监管合作中由规则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而目前,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我国尚未进行相关的国际合作。未来我国应积极倡导、参与建立的宏观审慎监管的国际标准,并努力成为规则的主动制定者,最大限度减少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制度成本;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上的金融协调机构,共同治理和防范全球经济体系的风险;与贸易、金融往来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的平台,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从而更有效地运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保持国内和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

参考文献:

[1] Andrew, CMarrying the Micro-and Macro-Prudential Dimensions of Financial Stability[Z]Basel,Switzerland,2000

[2] BIS The Term “Macroprudential: Origins and Evolution”[J] BIS Quarterly Review,2010,(3)

[3] BISCycles and the Financial System [R] 71st Annual Report,2001 123-141

[4] IMF-BIS-FSBMacroprudential Policy Tools and Frameworks [R]Progress Report to Gzo,2011

[5] 钟震宏观审慎监管相关研究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7):49-55

[6] 贺聪,洪吴,王紫徽,等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反思与构建设想[J]浙江金融,2012,(4):13-16

[7] Borio,C Towards a Macroprudenti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R] BIS Working Paper,No 128,2003

[8] Perotti,E ,Suarez,J Liquidity Risk Charges as a Macroprudential Tool[J]Mimeo University of amster-dam,2009,(10)

[9] Hanson,S ,Kashyap,A ,Stein,J A Macroprudential Approach to Financial Regulation[J]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10,(1)

[10] Borio,C,Drehmann,M Towards an Opeation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Stability:“Fuzzy”Measurement and Its Consequences[R]BIS Working Papers,No 284,2009

宏观经济的概念范文6

关键词:

一、政府活动范围的界定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共部门的存在是以“市场失灵”为前提条件的。通常认为,市场在这些方面是无力的: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外部经济;不公平的分配;宏观经济效率低下,等等。因此,公共部门必须介入,其目的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矫正不公平的分配格局;通过税收、支出等来影响物价、就业以促进经济的增长。这正是市场经济赋予政府财政的职能。

政府财政的职能决定了政府的活动范围:(1)通过税收和支出,提供私人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使资源在私人邹门和公共部门之间合理配置,纠正由于“外部经济”和“私人生产成本递减”而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2)通过税收和支出,使收入分配更公平合理;(3)利用政府预算来维持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市场经济制度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这个成果不仅属于资本主义,也属于社会主义。作为市场经济,它既可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搭配,也可以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搭配。我国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市场经济的共性,也有其特性,因而夕政府财政的活动范围也就不同。

如果说“市场失灵”是公共部力介入市场的前提的话,那么,在我国,由于市场机制正在发育过程中,其市场“失灵”的领域和程度相比之下就会更大一些,因而公共部门的范围也就比资本主义国家大一些。更何况在我国:(1)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国家被赋予了更多的管理经济的职能;(2)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增长的任务远比其它任务更为重要。所以,除了西方国家政府财政活动的一般范围以外,我国政府财政投资将在社会总投资中保持有一定的数量。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的短缺,由于企业、个人行为在市场机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缺乏规范性,因而,通过政府储蓄进行投资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政府选择的投资领域中,首先是基础设施的投资。促进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和劳动力,而且也·需要发达的交通、电力、通讯和商业服务等。很多国家的经验表明,没有较好的基础设施环境,经济增长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项目的经济收益率证实,财政投资在GDP中所占份额上升到某一点时,农业和工业项目中的生产率就会明显提高。据统计,财政投资在GDP中的份额上升到10%时,经济收益率会提高6%以上。国家财政投资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统一市场和传摇信息,最终使企业的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其次,我国政府直接经营和控制的行业,不仅包括了西方国家直接经营的邮电、通讯、公路、铁道,而且还包括原材料、电力、化工和一些新兴产业,这对改善我国的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功能财政

在财政思想史上,“功能财政”是相对于强调预算收支平衡的“健全财政”而言的。“健全财政”是建立在“市场经济自动调节论”基础上的一种财政思想和财政制度,而“功能财政”则是在否定这一理论的前提下,强调财政调节并服务于经济的一种思想和制度。从极端的意义上来说,“功能财政,,就是彻底取消“财政平衡”这一概念,但实际上,它不过是强调了财政和,经济的关系,即所谓的财政经济学。

“功能财政”的思想通常表达为“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这是对财政和经济关系的本质一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根据价格所提供的信号自由选择进入的行业和部门,政府的作用不是去限制他们的选择,而是帮助或协助他们作出最佳选择,同时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可见,政府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对经济进行千预和凋节。当然,调节经济必然会造成政府开支的增大,由此可能出现财政赤字。这时,政府就面临着一种选择,要么放弃财政收支平衡,要么放弃对经济的必要调节。前者着眼于财政收支本身的平衡,而后者则着眼于宏观经济的平衡。

维持财政收支平衡,一方面保持了政府节俭的美德,另一方面防止了财政赤字对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但代价却可能是宏观经济的失衡。按调节经济的需要增加政府开支,可以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但由此而产生的财政赤字可能又会反过来破坏宏观经济的平衡。由此可见,如何认识财政赤字是作出这种选择的关键。实际上,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需要考查三个条件:(1)私人部门的储蓄和投资之间是否存在盈余?有多少盈余?来自国外的储蓄有多少?(2)商品市场上的供求状况。(3)是否还有闲置的资源?在这些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即财政赤字是审慎的情况卞,木能为了财政的平衡而放弃宏观经济的平衡。所谓财政经济学的思想,不过是这么一种思想,即财政只不过是政府的一种手段,而最终的目的是在于保持整个宏观经济的平衡。财政政策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存在的。

三、对财政调节手段的再认识

财政政策的实施要借助财政调节的诸手段,如税收、支出、补贴、申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其它各手段都是向接通过价格来调节的,只有处理好和价格手段的关系,才不致降低市场机制的效率。在此夕我们仅就税收、支出和补贴三种财政手段作以下分析。

(一)税收。市场经济以价格为核心,人们在对生产、消费、储蓄、投资等作出选择时,都是以价格信号为依据的。如果政府的征收改变了商品的价格,那么,就会改变经济主体的选择。如果市场机制是有效率的,政府征税应以保持中性为原则。那么,政府征税时怎样才能尽可能地不影响市场价格,保持市场机制的高效率呢?答案是,政府税收应尽可能地减少额外负担,并坚持税负公平的原则。对生产者来说,完全竞争和没有外部影响的市场是生产高效率的必需条件。不完全竞争的消除当然不是税收所能办到的,然而,减少纳税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征税成本,保持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却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企业生产的外部影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税收还可以通过替代效应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影响。政府对某种商品课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自然就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消费改变后,通过价格传递既会使经济效率提高,也会使经济效率低下。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流转税是以直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方法来调节企业生产的,它不同西方国 家直接作用于价格的商品课税。首先,我国流转税调节经济的作用不是通过价格信一号传递的。其次,我国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互不交叉,各种商品的税收负担难以横向比较,这样会影响到商品相对价格的合理性。再次,所得税按经济性质不同分设不同种类的办法,不能保证企业有一个公平的外部环境。最后,税收制度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不利于企业长期投资决策的作出。

(二)支出。税收决定了资源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配置比例,支出决定着政府支配的资源在公共部门内部的配置比例。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一下财政投资的原则,以及“准公共产品”的定价间题。

1.财政投资的原则

政府部门投资与非政府部门投资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目的,因而投资的方向和安排投资的原则也就不同。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也需要注意投资的经济效益(尤其要防止以社会效益为借口而牺牲经济效益),私人投资考虑的因素,如边际投资效率和利率的比较,,投资对产出的影响等,在政府投资中也必须适当考虑。在对生产性投资作出安排时,应采用“成本一一效益”分析法,详细论证,选出最佳方案。

2.“准公共产品”的定价

政府提供的“准公共产品”如教育、公共交通以及其他公用事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价格应该尽可能考虑其成本的大小。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补贴和不必要的开支,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消费者的盲目消费,适当的收费和免费提供相结合,将会使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