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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1
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现场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二、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并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工作中认真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
三、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紧系安全带?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当现场无防护用品时,本人会立即向施工负责人反映并拒绝施工。
四、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时必须处在“固定吸烟区”。
五、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其它明火作业。
六、保证班前、班中不参与饮酒
七、坚守个人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擅离职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极怠工、不顶撞领导、不滋事闹事。
八、当现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积极服从公司的安排与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
十、未经批准,不将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涉及安全、保密性的物品直接带进或带出施工现场。
十一、未经批准,保证不私自以各种形式变卖、倒卖现场物资材料。
十二、对公司管理存有疑问或意见时通过正确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不恶意散播或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极言论。
基建环保科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落实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监理单位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因此,工程监理应该在建设单位委托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责任。
1.正确认识监理的安全责任
在《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有关现行法规中,仅规定了建设单位有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造价的权利,而没有赋予监督施工安全的权利。既然建设单位没有监督施工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也不应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义务和权利。依据权责对等的一般性原则,监理单位承担的安全责任应该限定于监理过程中的“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而不是承包单位进行组织生产建设中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此外,《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指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该法约束的主体,是自身的经营活动可能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单位,不应包括为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即使监理单位可视为《安全生产法》中包括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涉及的安全事故是施工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出现的事故,绝不是监理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出现的事故,所以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施工企业自己施工人员的伤亡是施工企业的事,是施工企业及与其有连带合同责任单位的事,因此《安全生产法》所约束的生产经营活动主体,是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及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关责任单位,绝非是与施工企业无任何关系的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如果在监督管理活动中,因自己违反操作规程和规范造成自己的监理人员的伤亡事故,这时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才应为监理单位,才受《安全生产法》所约束,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初衷和本意。
2监理安全责任监督管理主体的认定与法律适用
(一)监理安全责任监督管理主体的认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因此应由建设局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职权。
(二)监理安全责任的法律适用,安监局援引的法律法规分别有《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先从法律适用上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出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而无论是监管责任人还是监理单位,都显然不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理单位从事的是监理服务行为,而不是施工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所以安监局把《安全生产法》以及由它衍生出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存在行政相对人主体认识上的错误。
其次,从行政机关执法依据上讲,县安监局以其行政职能不能援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来作出处罚,因为能够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不应当是安监局而应当是建设局。该《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虽然安监局与建设局都是行政机关,但不等于行政机关可以随意援引法律,任意进行处罚。其所援引的行政法规必须与其行政职能相对应,才能真正起到公正执法的作用。
再次,在法律适用上,对监理单位的行政处罚,应适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因为《安全生产法》没有对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如何作出处罚的规定,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当中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监理单位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无论单位和个人都有明确的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属于一般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即便监理单位应当受到处罚,也应适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而不是《安全生产法》。况且安监局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来确认监理单位违法,却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罚则来处罚监理单位,适用法律混乱,破环了法律的内在统一性。
此外,用不同法律条文认定同一违法事实,又用同一处罚条款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不同的行政处罚,其政策法律观念之淡薄,其行政行为之随意可见一斑。另外,处罚告知依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确有要求监理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的义务,但该法条对于监理单位履行义务的前提是在监理工作中发生严重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情况下,明显不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停工期间。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依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 号)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规定,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职责有: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4)监理单位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履行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为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完全履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定安全监理职责,不应再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其全部责任应由未执行监理指令私自拆除塔机的施工单位承担。此外,安监局认定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适用法律不当,程序混乱,以致作出了错误的处罚决定,依法应当撤销。
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也可以看出这个法条要求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处罚前,必须履行责令其整改的义务,这是处罚的基本前提,执法机关未履行该义务,对监理单位的处罚行为是无效的行政行为。当地任何行政机关均没有对拆塔吊之事给予监理单位下达过限期整改通知书。既然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这样的法定义务,那么其对监理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就是错误的,是与《行政法》相违背的。
结语
监理行业其自身的特殊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复杂性,使得现行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引起混乱。随着监理市场的日趋成熟、规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政府有关管理监督部门不能超越法律,一味强调监理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更应该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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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伟业.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5(6).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3
关键词 建筑施工;施工技术;技术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1-0092-02
1 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施工过程中管理制度问题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建筑施工中不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不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导致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阶段城市建筑施工多属于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施工,通常这些建筑楼层高达几十层,甚至高达上百层,是非常复杂的建筑工程,对安全管理提出了较大的难度。这些建筑施工中的高层作业,不仅施工作业复杂,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建筑施工在高层作业时的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的窗户口、楼梯口以及电梯井道口等,就存在高层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隐患;高层作业的升降设备也可能由于未及时保养维护、年度检修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带来较大的损失。
1.2建筑施工过程中自身特点问题
建筑施工由于自身的复杂性以及周期长等特点,多个工种、施工工艺是需要交叉作业、同时作业的。因此,在同一个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部门同时作业,存在较多的露天作业、立体化的作业、变动大的作业位置等,使得在施工中诸多运输机械频繁使用,一旦作业操作层级之间通信联络不顺畅,就会面临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的建筑施工项目寿命周期较长,往往几个月,甚至多达几年。在较长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往往会逐渐淡薄自己的安全管理意识,引发施工安全事故;在较长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也存在变质、老化问题,也存在安全隐患。很多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工程后期或者工程竣工阶段,这都是因为建筑施工周期长,导致安全意识淡薄、机械设备老化所致的安全事故。
1.3建筑施工过程中技术因素问题
建筑施工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建筑施工技术也越来越先进,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建筑功能越来越多元化,这就对建筑施工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建筑施工只有满足建筑结构的要求,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实现各项建筑施工技术的整合兼容才可以。而很多建筑施工并没有综合考虑各项状况,致使存在安全质量隐患。同时,现阶段人们的审美越来越个性化,对建筑施工也提出了独特的要求,这无疑会加大建筑施工的难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很多建设单位没有结合建筑施工的实际状况设立科学的建筑施工管理体系,也未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在建筑施工技术人员配备方面,没有将建筑施工环节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接,导致建筑施工环节无人负责;甚至有的建筑施工人员并未进行安全施工技术岗位培训,导致施工人员在实际作业中由于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作业现象,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2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策略
2.1优化建筑施工技术组织管理体系
结合建筑施工项目设立健全的建筑施工技术组织管理体系,实现建筑施工技术专人负责,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实现总包、分包联动管理,落实建筑施工技术管理职责。在建筑施工的全过程管理中,结合项目前期、项目中期以及项目后期实现建筑施工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合理调度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实现权责利落实到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立以建筑施工合同为依据,以建筑施工工程总包为核心,建筑施工层级关系联动运行的施工技术管理机制,确保建筑施工全寿命周期内建筑施工技术组织高度协调配合和人员配置。另外,还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建筑施工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保障建筑施工顺利运行。
2.2加强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建设
建筑施工除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之外,还应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以明确的制度设计规范关键施工技术环节,指导建筑施工技术具体作业,保障建筑施工人员规范施工。如,健全建筑施工设计审批制度,确保建筑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前期能够结合建筑施工的现有条件,编制科学的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健全建筑施工设计变更核定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图按照设计变更制度、业主需求和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变更处理,维护建筑施工设计文件,确保建筑施工按照施工图施工;健全建筑施工技术复核制度,确保建筑施工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准确性,避免建筑施工中的错误,规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健全建筑施工技术交底制度,确保建筑施工人员了解建筑施工设计、建筑施工特点、建筑施工技术要求以及建筑施工注意事项等,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做到科学施工。
2.3强化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基础工作
强化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在建筑施工中合理应用科学的施工技术以及先进的施工设备,以科学的施工技术成果保障建筑施工进度,控制建筑施工成本,提高建筑施工工程质量,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关键点的控制,将建筑施工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尤其严格建筑施工现场材料把关;严格监督建筑施工关键点,按照建筑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以建筑施工技术制度把关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建筑施工操作行为,纠正违规作业,最大化保障建筑施工质量,确保建筑施工按时、保质交付。
2.4实施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
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需要按照项目进度计划来开展各项工作,项目进度计划作为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是衡量建筑施工项目进度的指标,是保证建筑施工工程按时完成的依据。笔者认为在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结合建筑施工方案以及建筑施工程序设计建筑施工项目进度表;第二,在建筑施工项目进度表中要体现出建筑施工项目进度、项目程序以及项目工程方向等,还要体现出建筑施工工艺措施;第三,建筑施工项目进度是不断变化的,需要编制项目短期实施计划以调整项目进度。建筑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是结合项目逻辑关系、项目施工工艺以及项目组织结构,以网络计划图和甘特图形式绘制的。
2.5设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责任制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设立是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开展的。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中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负全面责任,应设立分级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工序中每位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每位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各自职责。建筑施工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纠正现场施工违章作业,以安全责任制规范建筑施工技术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另外,还应设立建筑施工安全设施方案,增加建筑施工安全设施的投入,预防控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建筑施工安全损失费用,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发展。
建筑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项目,质量作为建筑施工的核心工作之一,是需要实施有效建筑施工综合管理工作的。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以健全的建筑施工技术组织管理体系、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建筑施工进度的技术管理和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责任制优化建筑施工管理,保证建筑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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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峰.对当前我国工业建筑施工技术发展趋势的探讨[J].科学之友,2010(2).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安全管理
一、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审查安全体系。安全体系主要包括施工时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员配备工作以及安全责任制,另外对于安全体系的检查还应包括所有可能引发危险的因子的相关排出措施。(2)审查施工方案。对于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审查我们应该着重注意方案中对于安全性考虑的比例和安全性的科学预计指数为多少。注意方案中场地布置时是否有出现不和理现象,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的预备措施,以及施工步骤上和施工人员的安排上是否有违规现象例如对于某些特殊人员像大中型机械的操作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等。对于施工场地的方案一定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远离人员居住地,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均应加设避雷装置”等。(3)检查设备安全性。施工设备的安全性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息相关。在报纸上由于企业的贪小便宜购买不符标准的设备最终酿成祸端的事故比比皆是。所以在安全准备时期我们还应该对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测。新设备应注意检查是否可以承受工程强度,是否可以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等证明用于检查。对于老设备应该注意是否该进行维修和维护,以及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并做相关记录用于以后的测评。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自控工作
(1)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包括思想上的安全培训和行动上的安全培训。所谓思想上的安全培训就是着重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宣传另外不定时的多频率的对建筑施工的所有人员举办安全性讲座。而行动上的安全性培训,即培训相关施工人员的正确安全的操作措施以及面对紧急事故时应该如何进行安全急救和逃生,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相关安全性演练。只有建筑施工中每个人都可以在心中牢记安全,才可以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氛围,才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安全性事故的出现。另外为了推动安全培训,建筑施工中可以进行突击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对于表现好的进行奖励,对于表现差的予以惩罚。(2)建立安全责任制章程。安全责任制章程主要是用于对安全检查和防护的责任进行划分,进行责任到人的规定,对于每一个人在安全自控中的责任都进行明确的规定。通过安全责任章程从面到点进行安全性自控,其中明确的分工和惩罚措施可以将安全压力进行传输,使其从领导层、管理层到作业层,进行层层分解、传导安全压力,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安全生产的最前沿,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安全管理。(3)安全不定期检查。安全责任章程制定后,还应该不定时无规律的进行安全性检查,对于可以引发事故的安全患一一进行排除,及时发现苗头及时扼杀,防止大灾难的酿成。对于不定期检查的结果还应该进行剖析和责任惩罚。在一次次的检查中使得安全责任制度可以顺利贯彻执行。而对于安全不定期检查的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负责人可以随机抽查成立了安全巡检组,对发现的重点安全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检查整改结果,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时的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防火消防措施。建筑施工大多数时露天进行,而且较多的利用涉及到高压电的大设备,另外线路较杂乱,还有很多易燃原料所以在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中首要注意的就是安全防火措施。而安全防火措施中应该注意的就是消防器械的充足,以及大设备的及时检修和对于线路应该进行统一安排,易燃原料也应该离建筑施工现场较远。(2)施工现场急救措施。施工现场极易出现危险状况,所以对于危险紧急现象我们还应该注意施工现场急救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紧急救援和危险情况的改善。对于紧急救援应成立多支现场紧急救援小组,保证紧急情况时的及时出现。(3)建筑施工防雷措施。如今的建筑施工多为高空作业,在建筑施工时涉及到的很多设备例如起重机等都很容易遭到雷击,而且雷击电压十分大危害性显著,所以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性防范我们还应该注意防雷措施。
四、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保证
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来说,相关负责部门应该给予积极的支持与投入,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安全性管理的顺利执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建筑企业的本身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出现都会导致企业也大量的经济损失以及名誉的影响,而且在如今建筑业蓬勃发展的时期,安全投入的资金不大,却可以保证高额的汇报,真可谓小投入大丰收。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5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防御策略
中图分类号:TU7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214-01
重视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遏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可以优化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企业在整个建筑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生产安全的重视,全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但建筑事故的多发性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安全生产整体形势依然严峻,探索有效的安全防御策略已迫在眉睫。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当前,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操作程序不够严格规范,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文件得不到切实落实,致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同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淡薄,一些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降低了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层面相互交叉,权责不分明,对现场作业中存在的一些违章现象和隐患问题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场地道路不畅通、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等现象屡有发生。
2.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施工队伍素质偏低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一些施工企业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和施工装备落后,主要的施工机械、机具缺乏必要的保养和定期维护,部分老旧的设备得不到及时的更换,有些甚至为节省开支购买质量低劣的防护用品等,致使设备低劣,施工安全受到威胁。建筑施工队伍素质偏低,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我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大多以农民工为主,自身操作技能不高, 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意识差,缺乏应有的施工安全知识,对安全问题提前预判能力不足,发生危险时自我保护能力差。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且综合素质不高,甚至有些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缺乏足够的培训投入,只重使用,不重培养,导致许多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知识难以更新,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筑施工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偏低。
3.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工作不严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应工作制度、 信息交流机制以及联合执法机制,监督人员严重不足,同时现有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都无法满足当前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使得政府的安全监督难以完全覆盖。一些地方部门在贯彻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要求时执法不严,流于形式。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只停留在一般工作布置上,甚至是口头上;在安全检查中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和,敷衍了事;在抓安全生产积极性上,自上而下呈现逐渐弱化的趋势;在事故调查处理时,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卸责任。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等多个政府监督执法部门缺少有效的沟通,往往各行其是,导致遇事无人管或人人都管的局面,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监督执法的力度和权威。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防御策略
1.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安全是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予以十分重视,以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包括:首先,要建章立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如,《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等。其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建立从企业最高管理人员直至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全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完善各层次的管理职责,将安全管理责任制贯穿到施工生产过程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之中,使施工现场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能按操作规程严格进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以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施工安全提供保证,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协调有效的进行。再次,明确安全目标,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本企业、部门、 班组、 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系统的安全目标,从企业到现场层层落实,切忌走过场。同时,要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折不扣的实施;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施工安全必须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工作以应对突发状况,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性。
2.加大建筑施工安全资金投入,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首先,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投入所需比例的安全资金,合理的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增添、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措施的落实和职业健康的保障上;其次,施工企业要积极引进和运用先进可靠、安全适用的施工工艺、 技术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大安全技术研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 科技创新来推动施工安全生产,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和能力。最后,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对全体作业、 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并结合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消除违章作业,避免发生事故。另一方面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本专业、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总之,施工企业必须把安全教育作为平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施工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教育对象、 施工阶段特点采用灵活的方式常态化进行。
3.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方式,加大安全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巡查制度, 改进安全监管方式,主动出击, 加大执法力度。在施工资质的审查环节以及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人关。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从重点监督检查施工主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对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执法检查,迫使各方责任主体自觉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真正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在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记人安全管理台帐,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停工整顿,不能带病作业。要认真履行复查程序,待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施项目中至关重要的大事,它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探索、思考、完善新的方法,新的防护措施,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有效运作。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6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因而努力提升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是建筑行业必须正视的问题。针对建筑施工中常见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规避措施,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为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培训不严格
参与建筑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但这一项在很多施工企业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培训时间短、培训不全面、考核不严格等情况比比皆是,很多施工人员无证上岗,在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缺失的情况下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安全管理制度并未跟上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对于很多影响建筑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合理的制度来予以制约,对施工企业缺乏监管。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也比较滞后,难以满足建筑行业的要求。
缺乏安全责任制
安全事故发生后需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为事故承担责任,但目前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并不乐观,企业负责人到项目经理再到班组负责人并未按照责任制度来进行责任分配,安全运行机制不健全。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建筑主观部门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安全生产资金方面投入不足。不为安全生产设立专门的款项,使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安全培训等缺乏资金支持,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安全管理工作缺少专业性的人才,使建筑安全管理始终才处于不尽科学的状态之下。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不高,难以形成吸引力。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在建筑施工之前,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之前,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和施工的组织者都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进入施工场地,保证每个施工人员都是持证上岗。安全教育的时间、项目、深度都必须达到相关要求。如果施工人员需要转换岗位,那么新岗位的各项安全教育必须跟上。除了初期的教育之外,建筑行业的管理者还需定期接受建筑安全培训,然后将不断推陈出新的安全教育内容传递给施工人员,使他们始终在最科学、最全面的安全知识指导下进行作业。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得以落实还需要制度的保障,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建筑施工始终在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对于没有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建筑企业,要严格限制其进行建筑施工,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之后要严格执行,使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加强,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施工人员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同时要对建筑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行为就要记录在案,对建筑企业进行惩处。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来约束建筑行业的施工行为,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必须有企业相关负责人为事故承担责任,因而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就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去,负责人在安全责任的驱使下会投入更多精力采取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可以按照层级落实下去,一级对一级负责,对落实情况也要进行考核,避免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状态不佳的企业要引进先进的管理思路,带领所有员工开展学习,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企业要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每位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将安全生产谨记心中,不能有不负责任的思想和行为,从每个人做起,防止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增加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管理的进行需要一定的经费来予以保障,作为建筑管理者要为安全管理适当增加投入,使建筑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下去。对于施工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做出准确的工程预算,在这个基础上专门设立安全生产经费,仅用于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使专款专用得到切实落实。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运用缴纳风险押金的方式来提升安全管理的责任心,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企业需要承担比较大的损失,企业在资金压力下会采取措施将事故率将至最低,起到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作用。
加强建筑用工管理
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施工人员的操作失误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而建筑施工人员是安全事故发生时的主要受害群体,因而必须要加强建筑用工管理,减少人为造成的建筑安全事故。首先要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使他们在强烈的安全意识指导下进行施工作业。其次是与施工人员的输出方或是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协议,确保安全事故责任到人。第三就是加强施工项目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作为管理者要发挥教育、指导、监督施工的作用,掌握所有施工人员的个人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结束语:
总之,鉴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关部门必须要正视现阶段的主要安全问题,采取措施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施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张素珍.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的重要性[A].土木建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C],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