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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审计范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以改造中低产田为手段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领导,加大部门沟通与协调,积极推进我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周世育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县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专门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室内各项制度健全,并抽调6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编制规划、合理布局
我县从发展思路、总体布局、方法步骤、资金筹措、责任要求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划及实施过程中,按照“定好一张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宴”的思路,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变过去各涉农项目的“单枪匹马”、“各自为战”为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集团作战方式,真正做到共搭一个台,同唱一首歌。一是科学设定项目区。坚持在农田基本保护区选择项目区,依据土地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和良好生态环境等条件的片区,搞好项目区设定;二是工程合理布局。按照基本达到“土地平整、道路相通、沟渠相连、桥涵配套,农田作业机械化、农田防护林网化,农业设施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水系、村庄等内外部条件,进行项目区灌排、交通等工程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工程的全覆盖作用;三是捆绑项目跟进。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后,集中捆绑各负其责,国土、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土地平整,水利负责解决灌溉渠道“最后一公里”。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本着分工协调,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全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统一规划和实施意见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我县集中统一制定了2011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领导小组集中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采取分线进行工作衔接和项目申报,分块运作实施,有效地发挥了项目资金最大效益,促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部门之间的共同发展,整合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1、资金整合情况
2011年我县积极组织项目编制与申报工作,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共计3138.8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745.8万元,小农水资金1750万元,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计划面积2.1万亩。
2、项目运行情况
我县成立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县财政、发改委、水利、国土、农业、农业开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方方面面齐抓共管的格局。领导小组成员经常就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资金整合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设有专门办公场所,下设督查组、施工组、协调组、资金监管组,各组分工负责,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重点走好“三步棋”:一是落实项目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指挥部、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要求,成立各个项目建设指挥分部,任务完成情况与指挥分部工作人员业绩挂钩,营造了互促互比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实行交流互促。不定期组织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到各个项目工地进行学习交流、交叉检查,督促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狠抓现场监理。我县采取专业监理与群众监理相结合,在项目区选择热心集体事务、有责任心的受益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赋予工程计量签字权,形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有效抵制了“豆腐渣”工程出现。
3、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统一监管。一是对发改、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重点投入,避免了资金使用的分散性与盲目性,突出了资金使用的“拳头”效应;二是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实行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填写资金申请计划,财政分期分批下拨资金,并向受益区村民公布,接受监督。三是工程竣工后,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局进行审计,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建设资金落在实处,真正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工作宣传情况
高标准农田审计范文2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2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硬业升级发展;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2013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出减费降费措施,中央层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496项,地方取消收费600项以上,2015年以来又出台了一系列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企业社保费用支出的举措。但必须看到,目前收费名目较多、乱收费等问题依然突出,给企业加重负担。下一步,要深化认识,深挖潜力,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以更大决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要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和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为市场增添活力。
会议认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也能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一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打破区域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把应招标的项目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二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建筑设计和建设水平,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培育咨询、施工等专业企业。三要加强承包履约、劳动用工等管理,严防拖欠工程款。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会议指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健全规划、资金等统筹机制,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协调开展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生态保护等建设。二是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全国统一数据库,依托遥感监测等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是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
会议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和废弃物回收等制度,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原有处罚措施外,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高标准农田审计范文3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采取多样形式,着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和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
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土地日”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6月25日上午8︰30至11︰00
地点:以县博物馆广场为中心
范围:磁州路中段路北侧(检察院至供电公司)
活动内容:各责任单位负责制作沿街悬挂活动主题有关条幅,设置咨询台,布置展板,发放土地日宣传材料,营造现场气氛。
责任单位: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农牧局、水利局、交通局、人劳社保局、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文广新局、教育局、工商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计生局、物价局、审计局、供电公司、磁州镇。
(二)营造“土地日”活动氛围
1.县电视台、发展报开办“土地日”专题栏目,集中宣传报道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情况,刊播土地公益广告。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县电视台、发展报。
2.县电视台在活动期间每日播出滚动标语。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县电视台。
3.悬挂土地日宣传标语、横幅。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各乡镇、部门。县政府督查室进行巡回检查。
4.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张贴“土地日”宣传主题标语。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手机发送短信。发送对象:县内全部手机移动用户。
发送内容: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请自觉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时间:6月25日组织承办单位:县移动公司、联通分公司。
(三)各乡(镇)、各部门活动安排
“土地日”宣传周期间,各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与县同步,上下互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把组织开展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发展报、部门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高标准农田审计范文4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绿色建设的起步之年。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增加优质森林资源总量与林业效益,是加快沿海开发的重要基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做好2014年全镇的绿化工作十分重要。现就2014年度全镇的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沿海大开发的历史性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区域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资源总量为核心,以提升绿化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林业效益为抓手,坚持量质并举,突出“四大”重点工程;坚持区域化规模生产,产业化提升林业,合作化致富农民,突出高效林业发展;努力开创城镇园林化、河堤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生态新格局,为全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任务目标
2014年新增成片造林1529.6亩,其中:新建用材林850亩、新拓桑园和果园679.6亩,结合国家国土整理项目,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1000亩;四旁植树131025株;新增苗圃建设800亩;建设道路绿化19.6公里;集镇新增绿地3.2万平方米;新增绿化达标单位10个,园区新增绿地20亩,按照绿色示范村的标准和要求,努力做好方东村村庄绿化,全力打造两条园林式街道,新增公共绿地一个。
三、工作重点
重抓“四大工程”建设。
㈠成片造林。2014年全镇成片造林面积为1529.6亩,镇域范围内的大中型河堤全部退耕还林,方塘河堤沿线的方东、陈文、郝苴要配合镇林场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充分利用茧丝行情回暖的大好时机,大力宣传发动蚕农拓植桑园,邱墩、丰桥、新街、周洋、堤东、方塘等村,要大力发展蚕桑生产,力争建成10个百亩连片桑园组、2个千亩连片桑园村。
㈡集镇和中心村绿化。集镇绿化按照新型小城镇标准兼顾集镇中长期规划相配套,在上水平、升品位上下功夫,2014年力争将九莲路和府前路建成园林式街道。政府广场改造增绿,新街大桥南、北绿化广场推陈出新,新增客运站西侧绿化广场,中心村绿化结合绿化示范村建设标准,把方东村建设成为省级绿化示范村。
㈢工业园区绿化。新街镇工业创业园区为新建的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100亩,2014年将高起点、高标准搞好绿化,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打造绿地精品工程,新增绿地面积20亩。
㈣道路绿化和农田林网补植工程。2014年将已绿化的镇内30多公里的市镇道路、农村四级公路全面补植,修剪完善一遍,切实做好路边的绿化管护工作,新建的五条农四路要高标准做好绿化,路肩按80公分的要求,开挖好界沟,做到路田分开,绿化的苗木规格要高,以常绿树为主,建成高标准的通村林荫大道,同时将弶富路和新海路、新洋路按市级路道绿化标准打造成绿色长廊。农田林网补植工程,结合国土整理项目,在沿海、堤东、东海等村组织实施,树种以高大的水杉和意杨为主,达到防风护田的效果。
四、工作措施
㈠统一思想,加强绿化建设组织领导。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是造福当代、泽被子孙的千秋伟业,也是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任务、措施、责任三落实。要紧紧抓住冬春绿化造林的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规划、早部署、早行动,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合力推进农村绿化建设。
㈡广泛宣传,营造植树绿化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农村绿化造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绿化造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义务植树的公众参与度,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推进我镇绿化造林工作的强大力量。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建设“希望林”、“青年林”、“同心林”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增绿护绿、改善环境、造福后代的浓厚氛围。
高标准农田审计范文5
张家港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地势平坦,沟道纵横,共设8镇1区,全市国土面积986.73km2,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04hm2,圩区面积4.18万hm2。2010~2012年,张家港市开展了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资1.6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0.18万hm2,建成电灌站120座、防渗渠道156.53km、过水涵洞1025座;治理圩区2.64万hm2,建成各类排涝站68座、圩口闸27座、圩堤8.99km、信息化管理中心3处。2013~2015年,张家港市又开展了第五批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示范重点县建设,计划投资1.61亿元,对全市10个项目区内的0.45万hm2农田和0.64万hm2圩区水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存在问题
张家港市在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考虑到镇(区)出资和拆迁清障等环节,为便于协调,由各镇(区)成立项目法人,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尽管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2.1镇(区)项目法人管理水平不一,个别镇(区)明显薄弱
有的镇(区)项目法人的工作意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标准与要求有差距,工作走流程,具体管理细节不到位。如:对设计图纸、招标方案缺乏有效审核,造成施工变更多,参建单位数量多且难管理,同时对项目建设缺乏有效管理,对参建单位的人员、质量、进度、安全缺乏有效控制。
2.2参建单位工作态度和管理水平不一,个别单位存在挂靠转包现象
监理、施工单位中标后,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单体小、结构简单、易于管理为借口,管理人员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个别施工企业甚至在中标后直接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个体施工队伍,从中收取管理费,却没有一个公司人员参与管理。个别监理单位,过多考虑自身经济利益,到场监理人员少,吃、住、行均要依靠施工单位,不能公正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由此造成个别工程开工无施工方案,施工不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进度、资料收集拖拉,档案资料不规范等种种问题,影响工程验收和使用。2.3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不完善,对农田灌溉工程重建轻管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排涝站、引水涵闸,有一套较为齐全的运行管护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但对规模较小的农田引排设施和灌溉设施,却在建成后直接交给村里负责管护,没有一套完善的管护制度,存在产权不明、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使得管护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影响工程使用和效益发挥。
3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张家港市高度重视,利用第五批高标准农田示范重点县建设契机,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适合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方法。
3.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建设程序
2013年6月4日,张家港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张家港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批复》(张政复〔2013〕22号),成立张家港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为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市级项目法人,下设前期、工程、财务、综合四个组,负责全市农村水利项目前期的方案申报、任务分解、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以及项目实施中的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项目验收等,并要求各镇(区)相应成立镇(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简称“镇(区)项目部”]为“市指挥部”的现场管理协调机构,在“市指挥部”指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项目前期的征(租)地、拆迁清障和地方协调工作,做好镇(区)资金的筹集和工程下拨资金的审核,协助“市指挥部”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负主责。同时,依据《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细则》(苏水规〔2011〕1号),出台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张水规〔2013〕1号),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同时,还需向市水利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监督,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实行工程跟踪审计和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等。
3.2完善机制,加强考核,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方案设计的审查,由“市指挥部”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设计图纸、重大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实施。二是加强招标工作管理,“市指挥部”会同“镇(区)项目部”对工程分标方案进行审核,考虑到施工单位管理方便,一般要求每标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同时做好对招标编制的招标文件和招标限价的审核,针对现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不到位问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人1天不到岗罚款2000元。三是加强工程检查、检测和考核,为做到对原材料、成品、设备严格把关,供应厂商要报“市指挥部”审核,由“市指挥部”、“镇(区)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经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场,采购合同需报“市指挥部”备案,同时“镇(区)项目部”负责对发票、进货单和产品的核查,杜绝发生以次充好的现象。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利用微信平台加强监管,并要求监理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情况实时反馈给“市指挥部”和“镇(区)项目部”。对于水下工程,必须经“市指挥部”和市质监站验收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市指挥部”还通过参加每周工程例会,不定期抽查现场和资料,听取监理单位、质监站和农民义务监督员汇报,以及安排“镇(区)项目部”对监理单位人员、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等方法,及时掌握工地管理人员出勤、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资料整理、文明工地创建等情况,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处罚,并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不定期在全市通报。同时,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还将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纳入了苏州市水利局的季度考核中。
3.3规范流程,强化审核,加强资金管理
建设方案申报前,要求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向张家港市水利局、财政局书面承诺计划建设内容和愿意承担的资金金额。实施方案审核批准后,张家港市水利局做好各镇(区)建设任务的分解和建设资金的分摊,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市财政局负责在文件下达后3个月内按每月30%、40%、30%的比例,将中央、省、市及各镇(区)承担的建设资金收缴到位。建设资金实行市级财政报帐,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工程资金执行月支付50%,完工验收支付至70%,竣工验收支付至80%,满1年保质期无质量问题支付至100%。先由用款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再由“镇(区)项目部”和“市指挥部”审核同意,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并以文件形式告知各相关单位及参建人员。“市指挥部”不定期检查参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杜绝帐目不规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3.4完善制度,加强管护,发挥工程效益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正常效益,2014年,张家港市利用被列为2013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维修养护试点县的契机,投入624万元,对全市4.18万hm2圩区内的防洪除涝设施和第二批重点县项目区内的0.18万hm2农田灌溉设施进行管护。同年9月和10月,分别出台了《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4〕9号)和《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张水建发〔2014〕36号),从建章立制入手保障了管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圩区防洪除涝设施定性为公益性设施,明确管理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为镇(区)政府(管委会),水利站受镇(区)政府(管委会)委托进行管理,日常运行管护由水利站委托个人或专业队伍负责,重大维修通过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费用由镇(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农田灌溉设施定性为生产经营性设施,明确管理主体为村经济合作社,因为土地已经流转,日常管护由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经营者直接负责,大的维修由村经济合作社通过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水利站做好技术指导,费用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镇(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和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各级管护资金均依据考核结果下发。2015年,通过加大管护试点工作的力度,明晰设施产权,总结管护方面好的经验,制订合理管护费用标准,为下一步将国土、发改、农委实施的农田灌溉设施全部纳入管护范围,实现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全覆盖打下基础。
4结语
高标准农田审计范文6
一、重点抓好方案编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一是以专业设计为支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发挥专业特长,实现工程设计的科学性。二是发挥农发部门专家的技术优势,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与服务。三是借助农民专家的实践经验,了解过去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现实需求和工程设计建议,使规划设计更贴进群众实际需求,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抓好机制创新,激发农民参与热情
一是工程质量请农民把关。在专业监理的同时,选派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村级质量监督小组,配合监督工程质量,质量好不好主要由群众说了算。同时,在工程竣工后,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验收,并得到他们认可后才算通过验收。二是项目信息让农民知晓。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座谈等形式宣传农业开发政策,结合村务公开,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工程布局、投工投劳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布监督电话。通过“阳光”操作,使开发工作更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着重抓好资金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实行区级报账制。坚持“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的三专制度,做到资金拨付五方会签,保证了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真正完全用于项目建设,确保了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实行项目审计制。由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做好工程预、决算的审计监督,杜绝项目预、决算编制中虚列开支、高估造价、降低标准等现象的发生,使农发部门对工程建设做到清清楚楚管理,明明白白埋单,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