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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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经济责任审计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文1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李谢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锦沛、莫锦柱和麦蝶娴同志担任,成员从镇纪检监察办、农业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财政分局(会计核算中心)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

二、确定审计对象及范围

(一)审计对象

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和市农资办的要求,这次审计对象定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我镇本次审计对象为审计期间(即*年5月到*年6月)的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长。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确定为*年5月到*年6月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在时间上追溯到以前年度,在范围上延伸到下属单位的账目。

三、审计目标和要求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查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查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市、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情况;审查有无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违反农村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经济问题,对其担任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长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必要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审计要求

1、审计原则及方式。审计人员应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在审计过程中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

2、严格审计程序。按照《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工作,做到审前有调查,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整改,确保审计质量。

3、明确审计重点。本次审计重点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分清经济责任。对审计期间有2人担任理事长的村(社区),要分清责任界限,正确评定被审对象的经济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分清被审计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5、用好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相关漏洞。

四、审计内容、重点和主要评价指标

(一)审计内容

1、资产审计:在审计任期前后资产变动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是否设有银行账户并按规定使用;债权是否催收有力,坏帐的核销是否符合程序,集体借款给个人的审批及管理;购入及处置固定资产是否符合程序;基建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付款、验收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和效益情况等。

2、负债、所有者权益审计:审计任期内负债、权益项目的重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借款和土地基金项目的变动。

3、收入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收入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收入是否完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截留收入(如存款利息是否入账)、设置账外账等情况。

4、支出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支出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支出审批制度的执行;接待费是否超标等情况。

5、公益福利分配审计:在核实任期内公益福利分配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有无超分配问题。

6、干部报酬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的干部报酬是否严格按照镇政府审批方案执行;有无变相增加报酬的情况等。

7、民主理财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制定、财务公开等民主理财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审计重点

1、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益情况。

2、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

3、财务收支是否真实。

4、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情况。

(三)主要评价指标

1、资产保值增值率。

2、任期内年平均纯收与任期前一年对比增减比例。

3、资产负债率。

4、任期内公益费用、福利分配及股份分红情况。

5、任期内平均接待费用。

五、组织人员培训

在开展审计工作前,组织各具体进行审计的委派会计进行培训,明确审计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统一方法,确保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审计时间安排

按照市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本次审计计划从8月17日至11月10日止,包括从发出审计通知书到出具审计报告各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7日,向被审计单位及对象下达审计通知书;

8月18日至24日,审计组编写审计实施方案、会计填写审计表格;并向被审计单位收集有关财务资料;

8月25日至10月8日,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实施现场就地审计(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对象(理事长)于审计组进驻日提交任期述职报告;

10月9日—18日,汇总审计底稿,讨论形成审计报告的初步结论,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0月19日—26日,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交被审计单位及理事长,征求其对审计报告初稿的意见;

10月27日—31日,审定审计报告;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文2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年初确定的审计工作总体思路和明确四项任务、突出三个重点、把握四条原则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推进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审计和调查1798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51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3.02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0.09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807万元,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49.95亿元,审计提出建议1173条并被采纳857条,提交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277篇并被批示或采用143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审计报告457份。广东省审计厅对深圳市审计局为全省审计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发来了感谢信,福田区审计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授予“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山、宝安两区审计局被评为广东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吴仲兵等4名同志被评为广东省审计系统先进个人,宝安区审计局实施的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管理绩效审计被审计署评为2008年度地方表彰审计项目。

(一)开展对保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年,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审计工作始终注意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市审计局完成了78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展了保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审计金额528亿元,核减工程造价41.41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512份,其中完成了3个含中央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6.61亿元,核减5403万元;完成了深圳市援建汶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组织人力投入对口支援甘肃陇南三县一区恢复重建的审计工作,及时掌握财政部门对口支援重建资金拨付和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派出审计组5次到现场跟踪审计我市援建的24个项目,荣获“深圳市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援建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光荣集体”称号。福田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金额25.7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442份,审计项目数及项目金额均创该区历史新高,核减2.37亿元。龙岗区审计局积极服务大运会重点工程建设,探索重大项目拆迁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项目300个,核减2.42亿元,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拆迁审计“龙岗模式”,受到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光明新区审计局创新工程变更备案办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定造价24.91亿元,核减1.88亿元,推动新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服务企业保增长”的要求,市审计局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在税收征管审计中披露了16家公司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市政府根据审计情况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通告》;对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科技研发、支持外贸发展、财政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和市国资委所属20家国企近三年来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影响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府储备土地管理、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运营以及四家市级体育场馆转为国有企业后的管理运营开展了绩效审计,深入剖析了我市各类企业、重点产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面临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审计署的充分肯定。罗湖、南山、宝安等区审计局加大了对财政性专项资金尤其是金融危机下政府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注重点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民生福利和社会稳定。

市、区审计机关年加强了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民生工程的审计,积极关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环境等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切实做到服务群众保民生。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披露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并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学校临聘人员编制不足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问题;对关系市民日常生活的冻猪肉储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出了储备轮换次数不够、部分时段库存量过低等问题;对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市欠薪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绩效审计,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房价构成等民生项目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福利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罗湖、盐田、宝安、龙岗等区审计局把教育领域作为审计重点,分别对区内重点学校财务收支、教育均衡化、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补助、学校教育经费收支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为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解决“读书难”问题服务;光明新区审计局对辖区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新增公交线路进行了绩效审计,促进了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的解决。

按照“服务基层保稳定”的要求,市审计局年组织安排对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反映了城中村综合整治进展、整治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促进加强社区城市化建设。盐田区审计局对社区建设及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引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收费行为等审计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已要求相关单位对照问题逐条整改。宝安区、光明新区审计局均开展了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及运营情况的审计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维护基层稳定的建议,引起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推进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年巩固和深化财政审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和行政问责。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注重全面掌握市本级总体财力情况,反映了涉及10个部门单位的24个问题,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并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市监察局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问责意见,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宝安区审计局注重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财务收支审计发现7家物资材料供应商涉嫌开具虚假发票等行为,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部门查处;部门预算审计查出某局下属单位违规发奖金等问题,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后已退回奖金。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8个,其中审计行政机关领导48名,事业单位领导24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6名,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35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南山、龙岗两区审计局出台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办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稳步推进,市审计局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委会,完成了2008年度23个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1名基本合格,1名不合格;福田、盐田、宝安等区审计局也分别配合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工作,其中盐田区对9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了评议,评定8名合格、1名基本合格,问责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阳光审计”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增强了审计透明度,在促进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审计局自2008年7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以来,至年12月已在互联网站公开审计报告139份。罗湖区审计局制定《罗湖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公开暂行办法》,审计报告直接在罗湖政务网上全文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审计报告89份。南山区审计局年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结果的直通车公告,区人大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被纳入区政府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专项督查令,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宝安区审计局也在本局网站上全文公告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龙岗区审计局汇编99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在龙岗政府网站上公告。

(四)加强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审计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市审计局着力解决审计管理中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落实审计组组长责任制、推行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健全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等九个方面加强审计管理,努力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业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罗湖区审计局年9月正式启用行政监察系统审计子系统,从审计项目进点开始到审计结果公告以及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全过程接受时效监督,通过自我加压,变压力为动力,加强了审计管理。龙岗区审计局顺利完成街道审计管理体制改革,4个审计所正式挂牌,改革经验获得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进展。市审计局实行了审计项目动态管理,预算执行审计通过使用AO现场审计软件加强了对市本级财政收支结构的深度分析,大多数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采用了计算机审计,审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审计目标。罗湖、龙岗等区审计局“联网审计”成效明显,南山区审计局《AO在科技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审计中的应用案例》荣获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项,是广东省计算机审计项目该年度获得的最高荣誉。

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区审计机关坚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执行新的审计“八不准”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开展了以审计业务培训、文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月”活动,举办了第七届全市审计机关体育运动会,全面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涌现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增强了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审计工作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度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工作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科学审计理念、规范化建设、现代审计技术的实践和推广存在不足,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仍然需要加强。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新的一年审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从国际环境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渐减弱,世界经济呈现明显复苏迹象。从国内环境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已作了全面分析部署,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力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也就年的审计任务进行了统一部署。从深圳自身发展来看,今年将迎来特区建立30周年大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兴产业增长、大运会筹办、区域板块新的开发与提升、城市全面更新改造以及一系列民生项目启动等,将为深圳新一轮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明确我市新一年经济工作要抓住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这条主线,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抓创新、推改革、优环境”六个方面展开。审计机关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总理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切实安排好年的审计工作。

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性,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继续以绩效审计为主导,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年全市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等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把绩效审计与审计调查、检查面上情况与审计重点项目、揭示问题与推动完善制度、促进当前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政府投资和新增贷款、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的审计调查,检查财政支出、政府投资的结构和投向,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大运会场馆、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城市安全、住房保障、公交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降低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审计中,既要关注改善民生情况,揭示和反映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要关注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益的措施和办法,更要注重严肃查处在民生工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围绕我市城市发展建设中水污染的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积极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严格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及科学有效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对直接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同时也要关注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等。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围绕“守法、守规、守纪、尽责”的要求,紧紧把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坚决揭示和反映违法违纪违规及失责问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该处理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审计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

(四)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审计,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围绕中心做好审计选项工作,注重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政府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不仅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审视审计掌握的情况,去分析和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角度去研究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还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统筹和部署审计工作,去安排和调配审计资源,去组织和实施项目审计,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这些年的审计情况看,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违法犯罪的手段、方式也在不断翻新。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定时期内,尤其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当前,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示和查处违背产业、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等政策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揭示和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同时,要更加注意结合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揭示制度方面和制度落实方面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和审计整改制度创新,促进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三、把握规律,坚持创新,争当新时期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深圳审计工作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我们要认真总结基于审计实践形成的认识、观点,汲取发达国家和国内的先进审计工作经验,把握审计工作发展规律,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担负起历史使命,更好地在服务科学发展这一过程中,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争当全国审计系统排头兵。

(一)创新审计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

要创新审计管理,着力解决审计资源调配和整合问题,切实处理好审计任务、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强项目计划的整合,做好各项目之间、年度项目计划与长期发展规划之间的整合和衔接,加快完善项目库建设。巩固和发展现有的综合审计或一体化审计模式,加强审计内容的整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方面需求。根据项目特点,科学选择审计、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等方式,加强审计方式的整合。

(二)加强审计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工作进度,年审计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国家审计准则和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也将实施,要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深圳绩效审计立法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经常化,全面推进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注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的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以金审工程为依托,以创新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基础,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机关行政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审计信息快速通道和共享平台,提高审计管理信息化的整体水平。要提高审计业务实施的信息化,探索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跟踪审计系统,加强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提高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

(四)注重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要牢固树立审计成果意识、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时效和高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真实的信息和依据。注重加强综合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通过对多个单项审计结果,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多个时期进行分析,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建议,提升审计成果的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领导干部要多花一些功夫,多琢磨全局性、宏观性的问题,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宏观思维能力,指导和参与审计成果的精加工、深加工,切实提升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文3

一、从严教育,筑牢自警自律“防火墙”

一是突出经常教育。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廉政课堂、经验(典型)交流会等形式,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设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利用“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领导干部到革命烈士记念馆、革命胜地、革命老区等教育基地缅怀先烈,接受教育,发扬优良作风。二是突出警示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观看影像资料,到看守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等,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他们从中吸取教训,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突出自我教育。结合“廉政课堂”等活动,领导干部着重从思想观念、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社会管理、服务群众、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认真查找影响制约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我教育、自我剖析、自我整改。

二、从严防范,筑牢日常行为“防火墙”

坚持“未雨绸缪、重在防范”,完善落实好谈心谈话、重要事项报告等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是谈心谈话早提醒。进一步贯彻落实区领导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打破固有的面对面谈心谈话方式,创新开展电话访谈、函询等等,随时约谈相关干部。二是有关事项早报告。强化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反腐败日常报告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个人的住房、投资、婚姻、子女等有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同时,完善区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动态信息库,努力从源头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八小时外”强监督。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巡访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及社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回访、联席会议等制度,采取调查问卷、社区走访、定向专访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廉洁。今年以来,共实施社区巡访300多人次,其巡访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开,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文4

近年来,__街道立足于扩大作风效能建设的范围,从街道实际出发,通过教育对象、廉政责任、工作载体、审计监督这个“四个延伸”,不断强化基层作风建设。

一是延伸作风建设教育的对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成立后,街道纪工委及时跟进,狠抓窗口作风建设,以创建省级“示范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示范单位”为契机,开展“窗口建设”行动,以查促建,加强业务水平、窗口形象管理,并开通“__”勤廉热线,大力抓好窗口作风建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树立良好工作形象,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同时,加强对村(社区)书记、村(居)监会成员、村两委成员等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纪、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廉政知识问答、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加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

二是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各行政村制定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村党支部书记,强调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对村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党纪警告处分的实行扣分,对受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加强对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规范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阳光村务网全覆盖;加强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村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履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个党政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村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并对村干部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廉政谈话,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我街道邵家渡村已于__年获评浙江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并顺利通过复评。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文5

【摘要】通过统计分析,笔者发现新疆上市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披露数量偏少,二是披露内容不均衡,三是披露质量不高。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规不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薄弱及监督机制不健全。在此基础上,本文从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提出了改善建议,以促进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有效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关键词 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策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新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CGL1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研究”(项目编号:050214C13);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新疆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涵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3TD002)。

【作者简介】韩金红,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

一、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偏少

目前,新疆上市企业总计38家,尽管2008~2012年这5年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逐步增加,但总体来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相对较少。笔者通过统计分析发现,2008年新疆仅有3家上市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增至4家,2010年、2011年分别增至7家、12家,尽管这3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逐步增加,但社会责任报告总体比例仍然较低,最高仅占上市企业总数的31.58%。2012年,有12家上市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数量与2011年持平。同时,我们还发现,2008~2012年的5年间,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频率有所差异,5年来只有1家企业能持续5年社会责任报告,这期间过2次、3次、4次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分别有5家、5家和2家,总计有24家上市企业从未过社会责任报告,占新疆上市企业总数的64.86%,这再次说明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偏少,多数企业并不能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为详细了解未社会责任报告的24家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笔者仔细研读了这24家上市企业2012年的年报,对年报中社会责任相关内容的披露程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有37.50%的公司在年报中没有关于社会责任相关内容的披露,有20.83%的公司在年报中仅做了简短披露,只有37.50%的企业详细披露了关于社会责任的内容。

(二)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均衡笔者通过仔细研读新疆上市企业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发现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均衡,大部分社会责任报告对环境、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这5个方面进行了实质性的披露,却很少涉及债权人和供应商的信息。我们对于样本报告的社区类、环境类、股东类、员工类和客户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做进一步分析:未披露相关内容得0分,粗略披露定性描述得1分,详细披露定性数据得2分,简单披露定量数据得3分。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尽管所有企业对上述5个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都进行了披露,但并不均衡,平均得分最高的是“员工”,为2.83 分,其次为“环境”和“社会”,分别为2.42、2.17分,客户相关信息披露得分最低,为1.75分,大部分公司对此方面仅做了简单的陈述,尤其是消费者权益部分,较少有公司披露。

(三)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1.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喜不报忧”的现象比较突出。12个上市企业中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定量信息少、定性描述多。部分社会责任报告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充斥着各种口号式的内容,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缺乏深度,仅侧重于描述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但没有披露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实际取得的效果。

3.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可靠性存在缺陷。截至目前,新疆上市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没有一家经过第三方审验。

二、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完善

对于上市企业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早期的规定多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这些法规只是从不同主体出发规定企业应对这些主体的权益加以保护,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披露要求涉及很少,法律条文都相对零散,而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直到2006年深交所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才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虽然之后陆续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编制和评价提供了依据,但编制指南只是为广大的中国企业提供社会责任报告编写的依据,不是法律法规,没有法律效力。综上所述,我国并没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及其信息披露的专项立法,现有法律、法规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定缺乏操作的细则和实施的标准,还没有形成一个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给实施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行为。

(二) 上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意识不高

1.新疆上市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内容认识不统一,缺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新疆部分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解狭隘,他们认为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就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部范畴,而保护环境、慈善捐款等是政府的职责,与企业无关,对此他们漠不关心,更没有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

2.新疆上市企业对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新疆部分上市企业并没有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比如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对环境保护、慈善公益责任的履行及相关信息披露可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最终可提升企业价值。

(三)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督机制不完善

1.在宣传及推进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方面,当地政府的引导及监督作用发挥不足。新疆政府对于企业合法纳税等社会责任方面履行状况监督较好,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督导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加上理论研究的滞后、国家政策的不完善,导致当地政府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引导作用发挥有限。

2.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督不力。目前,新疆民间自发性监督组织数量非常少,同时,社会各类民间非政府组织社会活动的推动作用明显不足,导致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力量有限,社会公众监督的整体影响力薄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督促进作用不明显。

综上所述,当地政府及社会对与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较少、质量不高。

三、加强新疆上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建议

(一) 完善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

要加强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必须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奠定法律基础。

1.国家应当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及时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后果。

2.国家应当在《劳动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分别规定本领域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履行方式、信息披露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3.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配套实施细则,在立法过程中,采用指导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员工责任及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以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

(二) 强化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

1.政府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企业培训等方式增强新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有效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时,这对企业价值的提升及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各级政府可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有意识地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3.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情况,形成全社会重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社会氛围,为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4.将社会责任的观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成为企业的价值理念和长期信仰,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三) 完善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督机制

完善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督机制,是促进新疆企业积极、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保障。

1.政府应设立监督机构,对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可比性等进行审查监督。同时,监管机构应与企业保持较高的独立性,以确保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审查监督结果的可靠性。

2.要建立社会责任审计制度,监督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相关信息披露质量有赖于严格的约束机制。目前社会责任审计缺乏,因此可借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将社会责任审计融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以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3.严格执法,对于不能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新疆上市企业,要进行严厉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促使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参考文献

[1] 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07,(7).

[2] 张兆国,梁志钢,尹开国.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2).

[3] 王青云,王建玲.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研究——基于沪市2008~2009 年年报的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12,(3).

[4] 翟华云,刑丽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研究[J].中国民族大学学报,2012,(1).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范文6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20*年市级收入预算完成4597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6.13%,同口径增长19.5%。市级当年实际支出完成45632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1.38%,较上年增长8.39%。结转下年支出43*4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8.62%,较上年下降10%。20*年市级一般预算总收入(包括当年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县区净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共计666578万元,较上年增长7.83%。一般预算总支出(包括结转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周转金等)共计665998万元,较上年增长7.83%。收支相抵,市级财政累计净结余580万元。

总的看,20*年度*市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市十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计1296万元。20*年度该单位将收取的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检测费、预防性体检费,共计1786万元存入单位帐户,并只将部分收费491万元集中缴入财政,余款1296万元未上缴纳入预算管理。

2.市财政局在安排20*年初预算时,有部分资金没有批复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抽审的2个业务处年初都有预留预算资金,影响了预算资金分配的透明度,预算管理也不规范。一是该局农业处年初将全市统一安排补助县区的7800万元,仅落实到项目,未落实到单位,占年初预算农业资金总安排的45.35%。该部分资金实际执行中分配到县(市)区6570万元,分配到市直单位1230万元;二是该局社保处年初预留专项公用指标5315万元,占当年安排公用支出总数的58%。该预留资金实际执行中安排市属各医院4223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济165万元,安排市直部门补助927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偏小。市财政局自20*年开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941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实际完成政府采购支出2558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数为年初预算数的27倍。

4.市财政局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名义违规办理退库1200万元,且审批部分支出不规范。20*年度市财政局安排1200万元以“国有商业企业计划亏损补贴”退库形式拨入市财政局商业处“副食品风险基金”帐户,主要用于县(市)区项目支出等。从该帐户当年度支出情况看,20*年度由该帐户批拨资金761万元。其中491万元资金不规范。如个别县区财政局申请菜篮子工程建设补助90万元、50万元,在没有考察论证的情况下,实际批复30万元、2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定额及其执行情况的问题

1.部门间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存在差距。一是预算安排存在差距。抽审9个单位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平均为3.57万元,其中最高单位是最低单位的2.29倍。二是实际支出水平差距较大。9个单位人均实际支出平均为5.51万元,其中最高单位是最低单位的4.23倍。

2.年初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差距悬殊。经审计核实,9个单位人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是年初预算的1.48倍。其中差距最大的单位实际执行是预算安排的2.18倍。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定额偏低,致使单位将其他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财政部门未根据现行财力变化及时修订预算定额,20*年部门预算定额仍沿用20*年制定的定额标准。二是预算审批不细化,致使执行中标准不统一。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其资金安排与行政性收费收入挂钩,将部分返还款用于弥补正常公用经费。三是市财政局部分专项指标年初未安排具体单位。在实际执行中以追加“业务费”等形式安排,形成再次分配。

(三)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收支情况实施审计时,分别对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简称农高区)、市卫生局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发现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业资金。20*年,全市共安排农业资金12564万元,其中安排农高区1068万元,审计调查发现农高区在管理、使用农业资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低价出租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农高区将财政投资226万元建立的大棚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收取租金650元/亩。经测算,上述资产年成本造价为4461元/亩。至审计日,实际未取得任何收益,有投入无产出。二是市财政局未按项目进度拨付农业项目资金。20*年度市财政局批复农高区一农特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情况仅需60万元,超出项目进度拨款240万元。三是农高区多报土地租金预算,争取财政资金49万元。

2.公共医疗资金。审计调查市卫生局时发现,该单位滞留、沉淀公共医疗专项资金较大。截止20*年底,公共医疗专项资金累计结余1*2万元(贷款财政贴息结余655万元),其中20*年当年结余742万元,占全年拨入总额的76%。滞留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提前拨付贷款贴息资金,导致资金延压滞留,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3.落实“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政策。一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高区等4个单位部分收费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政策,涉及收费资金达2009万元。二是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20*年度未将收取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按月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当年度该单位“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月平均余额近3362万元,年底才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四)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问题

20*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59577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9%,同比增长18.3%,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177816万元,同比增长6.9%。全市总计批复减免税款1*71万元,同比下降7.8%。截止20*年末全市总计欠征税款21405万元,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欠税,占欠征税款总额的75%。审计全市地税系统13个单位,并延伸审计调查79个纳税单位,重点对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及市级保留企业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762万元,其中少征税款7457万元。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税收征管部门在完成税收计划后,将当年应入库的税款延迟到下一年度征收,计2438万元;二是审计调查的45户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税款的申报及交纳情况,有问题的单位为25户,少征税款69*万元。造成这些单位少征税款的主要原因,既有税务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房地产、建筑项目税收属地管理政策方面存在着不完善、衔接性差等因素,又有部分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造成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所致;三是个别征收分局对市级保留企业税收征管不到位,主要是将3户保留企业的部分税款264万元混入区级(其中有2户税款148万元在财政体制改革运行前混入区级,后未调库),影响市级收入101万元。此外,审计调查发现,市政府济政发〔20*〕18号文件对部分市级保留企业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纳税级次没有明确界定纳入市级收入,如中国网通(集团)和*移动等2个*市分公司为市级保留企业,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各区县分公司实现的税款,市地税局仍按体制改革前由市分公司分别缴入各区县级国库,20*年度涉及税款1*0万元。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教育资金。审计和调查市教育局及44个下属单位和学校,发现在管理和使用教育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教育资金757万元,其中市教育局挤占教育资金483万元,用于安置原教育教学设备厂分流职工;市教育局所属五十九中筹建处挪用教育资金245万元,用于自办企业的建设及经营;市教育局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及个别学校,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发放补贴、招待费等29万元。二是向非教育部门出借教育资金80万元,长期未能收回。

2.热源及管网建设费(简称建设费)。审计和调查市热电总公司及8个下属和相关单位,发现在收取、管理和使用建设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热源及管网建设费欠收数额大、收缴率不高。20*年至20*年,市热电总公司3年收缴率分别为76.9%、67.5%、75.6%,平均收缴率为73.2%,截止20*年末欠收24851万元。造成收缴率低、欠收额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征收部门缺少征收力度,如*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一项目,应征收热源及管网建设费2156万元,实缴250万元,收缴率仅为11.6%,至审计日征收部门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催收。二是20*年擅自减免建设费395万元。其中:市热电总公司批准减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政公用局等3个单位办公楼、宿舍楼项目建设费358万元。市区域供热公司以核减开户单位供热面积的形式,减免2个单位建设费37万元。三是挪用、出借建设费1712万元。截止20*年末,市热电总公司向其所属非管网建设企业投资以及出借建设费1712万元,其中:挪用建设费向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龙力热电开发公司等3个单位投资1296万元;向北郊保温管厂等6个单位出借建设费416万元。

3.彩票公益金。审计和调查市民政局、体育局及20个下属和相关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无基本建设计划、无相关评估手续,为市社区服务中心购置综合楼。20*年7月市民政局动用福彩公益金结余1841万元,购置4140平方米综合楼。二是大量公益金滞留、沉淀,影响公益金使用效益。20*年底、20*年底市民政局分别滞留2645万元、2638万元,20*年底累计滞留数相当于当年拨入总额的0.5倍。市体育局分别滞留447万元、456万元,20*年底累计滞留数相当于当年拨入总额的1.3倍。另对市社区服务中心等3单位审计调查发现,3单位20*年度共计收到民政部门拨付的公益金400万元,至审计日,全部挂帐未使用,没有发挥公益金的使用效益。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体育等部门未能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公益金;二是财政部门对项目计划把关不严,未能按照用款进度拨付资金,往往年终集中拨付,拨款后又未及时跟踪检查,致使大量公益金滞留、沉淀于部门。

4.住房公积金。截至20*年底,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达*.35%,住房公积金实缴率为91%。当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成2*841万元,支取65266万元,发放个人贷款73840万元。审计表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致使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济钢集团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公积金缴纳基数,损害了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公积金业务尚未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职工的公积金仍由集团社保中心管理,该集团自19*年开展公积金业务以来,未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三是力诺集团(包括原永宁制药厂)等民营企业仍未实行公积金制度,损害了职工利益。

5.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市审计局对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漏报小麦种植面积。有8个县(市)、区的39个乡镇,漏报小麦种植面积1.16万亩,直补资金15万元。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直补资金发放到农户。有2个县(区)的3个乡镇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直补资金40万元发放到农户。三是部分跨区包地农户未获得直补资金。6.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市审计局对“一县十三乡”扶贫资金投入、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有关县(市)、区未按规定及时配套资金。截止20*年底,各县(市)区应配套资金800万元,实际配套资金211万元,欠配套资金589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73%。二是乡镇以下自筹比例过高。20*年商河县乡镇以下自筹比例为90%,其他县(市)区的13个乡镇为50%。

(六)其他审计

1.重点工程建设审计。20*年,市审计局继续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截止20*年底,3个区指挥部重点建设工程累计到位资金70.80亿元,累计工程支出59.59亿元。审计参与了3个区指挥部的69个建设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定额标的为14.35亿元,最终定标为10.50亿元,节约资金额为3.85亿元;对大明湖扩建工程、燕山立交和经十路1-3标段等项目的拆迁补偿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补偿金额12.52亿元,审计收回拆迁资金1569万元;对经十路1-3标段和燕山健身广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减工程结算值*01万元;对监理、招标、拆迁评估、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区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规范,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明显提高,费用开支总体合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复补偿拆迁资金417万元。如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将已按第208号政府令给予补偿的7735平方米房屋(含土地价值),又按第205号政府令给予*金銮集团土地补偿,造成重复补偿金额268万元。二是经十路工程1-3标段等完工项目工程结算滞后。截止20*年底,工程实际支出59.59亿元,账面挂账资金42.40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1%,造成财务账面不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去年,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3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首次开展了对县(市)区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表明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但部分领导干部还存有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所管理的部门单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一是原市房地产开发拆迁办公室等5个单位发现有经济案件涉及金额470万元,有关人员已全部移送纪检、检察机关,有的已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市口岸办公室等7个单位私设帐外帐、“小金库”,金额达410万元。三是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跑马岭景区建设委员会等9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881万元。四是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征地办公室、土地监察大队,市规划局等5个单位违规收取各种费用4863万元。五是市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农工商集团所属公司收到历年累计拨入的财政补助资金21862万元,未转增国家资本金,会计信息不能清晰反映国家的投入情况。六是长清、市中区政府20*年至20*年上半年编报和执行财政预、决算时,有的将预算外资金作为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虚增财政收入。有的未按规定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影响了财政的收支规模,致使财政预、决算不实金额达11599万元。此外,个别区政府年初预算编制偏紧,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预算追加较多、审批存在随意性,致使人大审批的年初预算缺乏约束性和严肃性。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规及发现的财政预算管理问题,审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处罚和提出了整改建议,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加大整改力度,绝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纠正。3.公共基础设施效益审计。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今后审计工作发展方向的要求,市审计局在效益审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对市水质净化一厂、二厂进行了效益审计,重点查清了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发挥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净化一厂工程建设迟缓,未按期完工,且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滞后,致使3.15亿元投资不能如期发挥效益,形成资金浪费。(2)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低,1.37亿元的设备闲置,水质净化厂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水环境和小清河水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善。(3)污水处理运行体制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运行模式,水质净化厂为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完全靠政府投资,不适应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直接影响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和效益的发挥。(4)中水回用项目规划、建设滞后,不能实现污水处理的资源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不到体现。二是市热电总公司所属区域供热公司巨额资产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区域供热公司于2001年底筹建燕翅山热电厂,20*年5月投资8000万元(其中贷款7000万元)先行建设了热电厂的配套工程———经十东路蒸汽主管网工程,于20*年9月竣工。由于种种原因,热电厂建设计划未能实现,蒸汽主管网闲置,每年400余万元的贷款利息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由于埋置地下的蒸汽管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锈蚀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机构撤并及银行帐户审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审计局于20*年9月起,分别对全市机构改革中20个撤并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纳入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管理的231个部门、单位的银行帐户及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及财政专户款3168万元。其中市国资局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等计2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市成教局收取教育基金等131万元、市救助站收费409万元未缴财政专户。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98万元。其中主要有市中小企业局20*年挤占乡镇企业发展资金86万元弥补行政经费;市民政局从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中垫支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生活补助费409万元。三是私设小金库及帐外资金267万元。其中市拆迁办将收取的拆迁周转房水电费、房租等117万元,形成小金库,用于支付餐费、补助和奖励等1*万元。5.粮食财务挂帐审计。去年,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会同财政、发改委、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对*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至20*年5月的财务挂账进行了清理审计。审计表明:*市粮食购销企业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发挥了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截止20*年5月审计核实财务挂帐为2.15亿元,较企业累计挂账审增5733万元。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粮食企业受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顺价销售造成购销倒挂,增加了新的亏损挂账。二是有的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粮食企业出现亏损。三是企业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的费用支出数额较大,人为的调节利润,影响了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增强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从审计情况来看,财政部门在分配部分财政资金时,未将其细化到用款单位及项目,使资金的分配缺乏透明度,不利于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随着政府资金管理监督机制运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客观上对财政部门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提出了更高的细化要求。财政部门要及时修订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