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1

【关键词】校企合作 协同创新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5C-0077-03

协同创新是高职院校和企业产学研合作方式的升级,不断推动着高职教育在专业合作办学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校企合作的教学基本单元载体是课程,将校企合作下移到课程建设层面,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作为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适用型人才,我们利用校企合作平台,通过学校与企业的共同协作,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对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

一、“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教学内容与岗位实际需要脱节。不同的高职院校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的教学内容上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但设置的基本内容相差不大,主要包括食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食品质量管理工具、5S管理、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0、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食品质量认证等内容。近年来,在政府的积极倡导下,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小型食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食品企业朝着规模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企业的内审外培、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申请审核等岗位需求不断增大,有关的标准、条例、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地进行更新和修订,而教材的编写到印发也需要有个过程,相关的新规定、新要求无法及时更新到教材里。在这种背景之下,从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这门课程教学内容来说,就应该与时俱进,跟现有的食品质量管理岗位的需求内容接轨。

(二)教学方法不适应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内容相当一部分都是一些条款、标准、规定、要求等,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抽象性。而高职院校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弱,同时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对具体的食品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缺乏感性认识,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这些内容比较抽象、枯燥乏味、难以理解,仅靠死记硬背,碰到实际案例根本无从下手。

(三)考核方式单一,无法反映学生专业能力水平。由于课程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管理体系等各个模块内容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如果仍采用传统的期末笔试,结合平时作业情况和课堂考勤进行考核,并不能反映学生理解专业知识的真实情况。结合专业核心课程的要求,主要考核的是学生独立分析产品质量控制问题、质量管理的能力以及沟通、表达、团队协作能力。因此,考核方式的改革,τ谠銮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很有必要的。

二、“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协同共建课程。结合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专家对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所涵盖的岗位群进行职业能力分析,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在企业与学校的共同协作下,将实际的企业环境引入教学环境中,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进行课程改革。一方面,可以通过模拟企业生产的环境,以及改进教学实验设备,在校内建立相关的实验实训场所,使学生在校内的学习中模拟企业生产环境下的工作。另一方面,学校按照企业工作任务的需求提供设备,企业提供场地,建设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实训基地,将校内的教学环境扩展到企业生产环境中。企业日常正常开展工作任务,学校按课程安排要求引导学生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任务中,在企业文化的熏陶下培养职业习惯,将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协同建设成院校的教学基地。通过校企两方面共建,学校的教学环境与企业生产环境有效地结合起来,为协同共建课程提供了建设平台。

(二)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兼顾职业发展需要。课程设计既要培养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满足就业岗位需求,还要兼顾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的需求。课程涉及的内容较多,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有限的课时教学中,选择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抓住关键环节,使学生在模拟的企业环境中得到专业技能的提升。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因此,要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要在培养专业技术能力的同时,使学生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方面得到协同发展,尤其在职业素质能力的提升上,要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社会能力。

(三)课程教学过程与企业项目工作过程一体化设计。围绕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合理选择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学项目,整合课程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目标,以企业实际项目驱动教学,强调项目的真实性,作为学生技能培养的实战训练。通过校企协同方式,结合企业项目的工作过程,共建课程教学过程的设计方案。这种以企业已经完成的真实项目作为基础,通过教学改造成为一个典型案例的教学过程,使高职院校学生通过这个项目的学习,真实地接触到企业的项目工作过程。在完成这个项目学习后,学生还可以通过跟企业实际项目的工作方案进行对比,分析自己在项目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这样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三、校企协同创新共建课程教学改革的实施

(一)校企协同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通过走访、调研校企合作企业,分析食品企业的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选取适合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课程的主要内容,设计了11个教学单元、13个学习任务,选择的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符合实际工作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将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学习有机地组织起来,见表1。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力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文不断修订更新,而由于教材的编写和印刷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教学内容上也要及时地进行优化和更新,以便学生获得最新的资讯。这些信息的获取更多地来源于校企合作企业,因此,加强校企协同共建课程是关键所在。例如我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版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即在教学内容上及时增加解读新版食品安全法,对比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有哪些方面的差异。每年的“3・15”晚会一结束,立即选取其中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内容,通过视频、图解等方式纳入教学内容中。《食品安全法》自颁布以来,我国公布了许多食品安全家标准包括多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这些内容尤其是跟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有较大关系的,都及时纳入教学当中。在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前,食品安全的案例很多,但由于时间间隔太久,学生对此类案例感触不深。因此,在教学内容中,我们还注意收集、选取当地、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例作为教学内容,这样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的兴趣。例如2016年的“3・15”晚会报道了南宁市五里亭菜市场的某公司三黄鸡检测出了呋喃唑酮代谢物,我们将其作为食品生产危害分析中化学性危害的典型分析内容,由于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件,对学生的触动非常大,学生对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

(二)采用灵活多样的课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为了使枯燥、晦涩难懂的法律法规、标准、条款等变得通俗易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课程教学过程中,根据学习任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便于学生学习、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逐步培养职业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运用学生容易理解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把枯燥的文本条款转化为形象的事例,将学生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有机地结合起来,调动了学生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

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教学中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合作企业的典型食品生产为载体,在教学案例的选择时要注意针对课程教学内容,依据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岗位的要求,所选择的案例应该来源于本行业的生产实际,最好是有教师或企业兼职教师参与的案例。例如,在对食品工艺配方优化设计时,可以选取校企合作企业在产品开发的实际试验或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的实际试验设计作为案例,当学生完成正交试验设计时,再与实际的工作任务对比,让学生获得完成某产品试验设计任务的成就感。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中各种标准、条款,对于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来说是抽象和枯燥的,教师在课堂上费尽口舌地讲解标准条款,效果并不理想。采取将案例交给学生按照条款开展讨论,教师起到引导的作用,让学生在案例讨论中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模拟企业质量管理小组的工作过程。例如,在讲授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时,并不要求学生记一整套管理体系的内容,也不过多地解释条款的含义,而是根据岗位对能力的需求,要求学生能根据案例查找相关标准条款,判断案例哪些属于“符合项”或属于“不符合项”,对应符合或不符合哪一条标准要求,从而理解相关原理与标准条款。其中有些条款理解上有争议的,还需要经过精读和反复推敲及讨论。在教学过程中,尤其注重学生讨论的过程,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必要时教师进行适当引导。实施案例教学,对学生理解课程内容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学生对学习这门课的热情度也得到提升,也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2.任务驱动法。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将课程教学中学习任务与企业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任务的形式要求学生组成项目小组,对任务进行实地考察或由教师提供现场图片分析,按要求完成任务。例如在讲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时,通过案例讲解让学生懂得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的工作流程后,结合校企合作企业或校外实训基地,学生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后,给学生提出学习(工作)任务:根据给出的某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条件,拟订该产品生产过程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计划。从以学生小组的形式模拟企业组建HACCP计划实施小组,到最后学习结束时该产品系列质量文件制作任务完成,这种任务驱动教学的过程与企业的工作过程相仿,既达到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目的,同时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包括团队协作、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也大有帮助。

3.情境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将课堂转移到生产实际现场,直接在现场讲授,这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体验职业氛围,使抽象、枯燥的理论内容形象化,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讲授5S管理时,将学生带到食堂、学校实训中心,对照5S管理执行要点进行分析,让学生在现场场景中理解5S管理的推行要领和推进步骤,对食品企业在推进5S管理的意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还可结合任务驱动教学法,让学生完成宿舍的5S管理方案的制订。在讲授食品良好操作规范(GMP)时,可以结合校内的实训基地如食品加工实训室,通过现场考察,对照GMP的要求,指出实训室作为食品加工场所不符合GMP 要求的地方,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在讲授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时,可以通过观看从企业现场拍摄的图片场景,指出不符合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的地方,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是教师引导学生就某一个问题自由发表意见,鼓励学生寻找尽可能多的答案,但不需要考虑答案是否正确,而教师不对答案作任何评论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讨论、收集到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集体讨论,集思广益,促使每一个学生对某一个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过同学之间的讨论组合和改进,最终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例如在食品质量管理七工具之一的因果图的学习中,可以提出在食品生产中某一个质量问题,然后由学生分成学习小组,模拟实际工作^程中的生产质量管理小组,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制定对策表,提出改进措施。在这一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发挥组织、引导的作用,学生则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把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三)改革课程考核方法,综合评价学生能力。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方式,考核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注重对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指标包括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价。考核形式有个人独立完成和团队共同完成考核的形式,考核内容见表2。考核评价采取个人自我评价、团队互相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核内容和方式的改革,能更全面、更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综上,通过校企协同创新的课程共建,企业参与到高职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校企合作的平台可以使高职学生在学校学习时,能早接触、早熟悉企业的生产环境,为毕业后能够早上岗,尽快融入企业团队创造良好的条件。“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的改革与实践,在促进校企协同创新理念的融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文彬.基于校企协同创新理念的高职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J].职教论坛,2015(17)

[2]师文添.高职“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J].农产品加工,2015(7)

[3]任秀娟,赵强,樊镇棣,等.《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5)

[4]汤高奇,蒋萌蒙,王彦平,等.基于岗位能力培养的高职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改革与实践[J].农产品加工(学刊),2014(1)

[5]金建昌,王楠,朱敏,等.基于校企合作的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广州化工,2015(1)

[6]彭铁光.基于校企协同创新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商场现代化,2015(8)

[7]贝惠玲.关于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课程案例教学之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0(10)

[8]王大红.《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教学优化简说[J].职业教育研究,2012(8)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2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剖析

1、强化食品安全基础性制度

草案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程序。

草案规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当将尚未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相关有害因素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2、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草案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贮存和运输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义务,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等制度,强化了食用农产品经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进出口食品经营、农村食品安全保障等具体管理要求。

3、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草案明确了监督管理部门上下级职责划分,完善了食品安全体系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制度,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了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和证据方面的相互衔接,增加了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专职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对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草案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求,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快速检测方法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或者行业协会的作用,增加了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

草案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司法鉴定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目录。

5、强化食品安全违法责任追究

草案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裁量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增设了故意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提出了案件移送期间相关行政处罚的要求。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6、对网售食品进行规范

草案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将网址、IP地址、IP审查许可证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息向平台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平台上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查询。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信息。

同时,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网址、IP地址等信息向颁发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有如未按要求提供入网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的;或者擅自转移、篡改、伪造、清除入网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交易数据的。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亮点

规定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

《食品安全法》只规定了“病毒性肝炎”等人员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条例》具体规定“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明确排除了乙型肝炎患者从事食品生产行业的限制。这是因为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播,不通过饮食传播。《条例》从法律上消除了对乙肝患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这是科学的态度,也向公众澄清了“乙肝不可怕”的事实。

食品生产和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在《食品安全法》已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基础上,《条例》补充规定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数量、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或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食品生产企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该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所有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医院有责任上报食物中毒等病人情况

《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过“两道关”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内必须上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违规不上报,给予警告处分;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0xx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餐饮服务者的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总结;分类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4-001-02

1 2009-2012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情况

1.1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基本情况

2009-2012年广东省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2481份,主要包括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标准,2009-2012年备案的企业标准状况如表1所示。

1.2 普通食品标准的备案情况

统计备案的食品标准,普通食品标准的数量最多,为了解普通食品标准中各类食品的备案情况和数量,省内各类食品的产品开发状况,按照GB2760的食品分类系统,对普通食品标准进行了分类,将普通食品标准分成了16类,各年度普通食品标准的分类情况如表2所示。

其他类 24 139 154 261

2 2009-2012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分析

2.1 备案食品标准的数据分析

广东省卫生从2009年8月份开始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因此2009年的备案数据不便与其它年份进行比较,分析2010,2011及2012年的备案标准总数,从备案标准的数量上看,广东省备案的企业标准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增长率分别为26%(2011年较2010年)和9.9%(2012年较2011年);其中普通食品标准是备案标准的主要类型,2009,2010,2011及2012年备案普通食品标准分别占本年度备案标准总数的65%,85.3%,86.8%,89.7%,并且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增长率分别为28.8%(2011年较2010年)和13.5%(2012年较2011年);保健食品标准是另外一类重要的备案标准,2009,2010,2011及2012年备案的保健食品标准分别占本年度备案标准总数的19.9%,9.46%,9.88%,10.3%,并且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增长率分别为32.1%(2011年较2010年)和14.8%(2012年较2011年)。

分析广东省备案食品标准的数据,无论是年度备案标准总数还是普通食品标准与保健食品标准数量,均呈现增长趋势,从标准层面上看,说明广东省食品行业新产品的开发速度较快,食品的发展呈上升趋势;对标准所进行的数据分析可以了解省内食品标准备案的整体状况,也为科学引导、调整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依据。

2.2 备案普通食品标准的分类分析

普通食品标准中,备案数量最多的食品类型为饮料类、调味品类及粮食制品类,三类食品标准的数量分别占到当年标准总数的(19.8%,25.6%,27.6%,31.8%),(7.8%,15.3%,15.7%,12.3%),(9.0%,10.8%,9.9%,10.3%);水果及蔬菜制品、肉及其制品、可可、巧克力制品及糖果制品、水产及其制品类标准也占到了一定的比例,分别占当年备案标准总数的(5.6%,6.7%,5.5%,7.4%),(6.4%,5.8%,4.4%,4.1%),(0.86%,2.5%,5.3%,6.4%),(2.3%,4.0%,3.0%,3.9%);其它产品类型如焙烤食品,酒类,蛋及蛋制品,甜味料,脂肪,油脂制品,乳及乳制品产品标准相对较少。

从各类食品标准的统计数据看,广东省的备案食品标准同其他省份如山东、新疆[1,2]有相似的地方,比如饮料类的产品标准均有较高的备案标准数量,在三个省中,饮料类标准均是排在前三位的;但广东省的备案产品具有自己的特点,2010-2012三年中,除饮料外,广东省的调味品与粮食类制品标准一直是备案数量最多的两类食品,尤其是调味品,虽然不是大的食品种类,但在广东省的食品行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山东和新疆的统计数据看,除了保健品和饮料类标准,其它种类的备案标准百分比均会发生变化,而广东省备案数量最多的三类标准则相对稳定,从整体上体现了广东省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山东省和新疆自治区备案数量最多的为保健食品标准,保健食品的标准数量在广东省虽然占了较大比例,但一直是排在饮料、调味品及粮食类制品之后,这也是广东省备案标准不同于其它省份的地方。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4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 渎职罪 监管

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表现的新形势,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罪名可以确定为:食品安全监管罪、食品安全监管罪。①本文试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法律适用、立法背景及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建议增加犯罪未遂情形的法律规定。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具体强化措施和工作要求。但刑法条文中却没有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是立法实践与司法精神脱节的产物,应当在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中,增加犯罪未遂的情形,相信此举不仅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到威慑作用,而且能对预防犯罪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建议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界定标准。食品安全法中,仅对食品安全事故概念作了规定,但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界定标准,至今仅存在理论探讨,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有学者提出:“应尽快制定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食物污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食品污染未达到事故认定标准时只能称为是食品安全事件,与食品安全事故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②依据检察机关处理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的司法实践,事故通常应从死亡、重伤、轻伤人数,以及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方面予以界定。但食品安全事故存在着间接损失的不可预知性。例如,加入三聚氰胺的奶粉所造成的婴儿的实际伤害和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笔者认为在界定安全事故标准时,除了考虑传统项目,还应考虑年龄等其他因素。

关于立案标准问题的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刘旭红、李京,曾对立案标准提出过自己的建议,其中关于学校师生提出了特别规定。例如,食品安全监管案导致10人以上,或者学校师生5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可以立案。笔者认为,基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老师不应特殊照顾,只有学生具有特殊性。另外,学校要作界定,因为一群小学生食物中毒可能引发的后续病变,与一群博士生是不同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根据年龄划分更为科学,例如依造成未成年人多少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进行划定。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罪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在定罪量刑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假如出现这样一个案例,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产、自销、自检一种假药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如何定罪量刑?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判处生产、销售假药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数罪并罚判处,即判处食品安全监管、罪和生产、销售假药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数罪并罚。笔者认为,因为司法实践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事案件属检察院自侦自办的范围,所以人民法院判决时,以实际的数罪并罚判处更为妥当。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立法背景及相关问题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信仰缺失、贫富差距增大等问题凸显,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频发,国家200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然而,人们发现仅有违法犯罪分子是不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摆上人们餐桌的,国家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才是导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销售市场的关键。随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广东省高要市工商局城西工商所原所长朱健文等国家公职机关工作人员的下马,政府开始重视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修正案(八)中,特意增订了安全监管渎职侵权罪,此举必将给意图违法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威慑,并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重大的推进作用。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为严格的食品监管国之一,其食品安全的保卫战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19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大工业迅猛发展,美国进入镀金时代,食品贸易扩展至全国,大规模的城市化使食品供不应求。③社会财富急剧增长带来了毫无道德约束、不顾社会后果的行为,食品市场出现了制伪、掺假、掺毒、欺诈等诸多问题,牛奶掺水、咖啡掺碳,更有甚者,牛奶中加甲醛、肉类用硫酸、黄油用硼砂防腐。④1906年6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纯净食品药品法》,此举标志着联邦政府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时代的来临。食品药品昆虫管理局(以下称FDA)成立,FDA收集了大量的事例,来证明《纯净食品药品法》无法解决FDA所面临的执法问题。他们还举办了名为“恐怖之家”的展览,⑤媒体称美国的食品市场为“美国恐怖屋”。FDA还促成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的通过,此法扩大了FDA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权力,奠定了美国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

中国如何更好、更快地解决此问题?笔者认为仅依靠立法手段是不够的。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条的滞后性比较严重,加之中国长期处于熟人社会,因此在加大立法建设的同时,政府应有所作为。首先,建立新形势下的道德体系。其次,应建立受害者跟踪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害者负责。再次,不断更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逐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例如瘦肉精,1988年欧洲就禁止将其用于饲料添加,而同时期我国却将其作为科研攻关项目甚至高校“重点课题”予以推广,20世纪90年代末期才开始查禁,流毒至今未尽。⑥由此,要想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查办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检察机关有正确的办案态度。涉及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案件,大多数为有争议、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检察机关往往背负强大的舆论压力。办案人员要用证据说话,依照程序办案,注重案件细节,既要统筹兼顾,又不能畏首畏尾。⑦

办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注意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介绍其查办“假酒真相”案件的体会时,着重指出这次办案依靠的是集体智慧。“12·23”专案组成立后,市院由监察处一名副处长带队,抽调侦监、公诉力量组成案件质量指导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既确保了案件质量,使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同时又加快了提请逮捕、审查环节的办案时限,避免了重复取证,节约了诉讼资源。⑧

检察机关建立情报网络,改变坐等办案的模式。依据现行侦查体制,侦查机关的被动性特别突出,有关案件线索往往是由于犯罪分子内部分赃不均、矛盾激化或媒体暗访曝光而暴露出来。例如“3·15瘦肉精事件”就是由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率先曝光的。由此可见,借鉴香港廉政公署侦查职务犯罪的经验,实施特情和卧底侦查制度就显得极其重要。这既提高了办案人的主观能动性,又有利于对重大职务犯罪的侦查和预防。⑨

总而言之,现在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仅仅是刚刚立法,典型案件还不多,因此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很多空白或疑惑。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定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渎职犯罪行为,必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注释

①刘旭红、李京:“试析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2011年第2期,第109页。

②陆仲寅、须莉燕、嵇羚:“浅析食品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0年第6期,第537页。

③丁则民等主著:《美国内战与镀金时代(1861-19世纪末)》,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5~305页。

④刘慧萍:“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百年历程”,《魅力中国》,2010年第22期,第62页。

⑤董晓培:《美国纯净食品的联邦立法之路》,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6月。

⑥伊璐璐:“安全事件频发,加强规范食品标准”,《中国食品安全报》,2011年1月6日第A02版。

⑦周习武:“怎样理解和把握有争议、有影响的案件”,《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2009年第3期,第118页。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5

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认监委注册管理部及其主要职责及在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出的工作和贡献,认识HACCP体系在食品行业发挥的重要作用,本刊记者特别采访了认监委注册管理部主任顾绍平先生。

三个部门,四项主要工作

顾主任首先介绍了注册管理部的部门设置及职能划分。注册管理部下设注册一处、注册二处,及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三个职能部门,各部分有相应的工作职责,且分工明确。

1 进口食品境外企业的注册管理

注册一处主要负责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工作,这也是认监委成立以来主要的工作职责。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提出进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对欧洲(含独联体国家)、美洲(植物产品除外)和大洋洲国家(以下简称有关国家/地区)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卫生注册备案工作规划、计划,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国家/地区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备案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向有关国家/地区推荐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及组织异地评审、复查和注册通报工作;负责接待相关境外机构来华检查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有关食品卫生注册管理的国内外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以及进口食品卫生注册综合业务工作等。

据顾主任介绍,目前在认监委获得注册资格的境外企业约12000家,水产品行业自今年5月开始纳入注册范围,预计2015年左右将全部纳入注册,届时获得注册资格的企业将超过20000家。另外,目前与注册管理处保持往来的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已达到63个。

对于我国目前进口食品境外企业的注册管理工作,顾主任补充道:从职责来看,认监委对已注册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对国外生产企业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和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重新评估。在定期或者不定期复查中,发现食品注册企业所在国(地区)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或者食品注册企业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问题的,将通报其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并取消该企业的注册资格。已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生产场所、生产工艺、注册产品品种、卫生质量体系等,必须经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核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国家认监委办理变更。

从形式来看,认监委目前主要推动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工作,将高风险食品行业一类类向前推动,逐步纳入到进口注册的范围之中。例如,最初纳入范围的是肉类行业,然后是水产品行业,再接着是乳制品行业。在政策方面,因为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实际上是一种境外源头的控制,在国际法上涉及到域外法权的问题,这也是我国采取目录制推动的主要原因。

2 出口食品企业的注册管理

注册二处主要负责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提出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的管理制度、规章的草案;研究提出对美洲(仅限植物产品)、亚洲和非洲国家(以下简称有关国家/地区)实施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工作规则、计划,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国家/地区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工作,及相关评审、复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向有关国家/地区推荐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注册工作,组织异地评审、复查和注册通报工作;负责相关境外机构来华检查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综合业务工作,与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有关的交流工作,以及GMP(良好生产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HACCP等应用的研究和推行工作。

为了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于2011年10月1日施行。根据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将不予出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该规定明确要求,对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生出口食品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者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其他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撤销其《备案证明》,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据顾主任介绍,目前出口食品备案企业有13000多家。经认监委推荐获得国外注册的企业有3000家,6000余厂次。罐头、水产品、肉类、速冻蔬菜、果蔬汁、速冻方便食品和乳制品等7类出口食品企业需建立实施HACCP体系,是国内率先与国际接轨,在食品安全控制领域应用和推行HACCP体系的范例。顾主任强调说,《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因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这两年的发展中,认监委也着重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信第三方认证及调整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入手,通过职能转变和“管检分离”,逐步地改进并优化注册备案管理机制。

3 食品农产品的认证管理

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工作主要由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负责,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认证和HACCP认证;另一类是与产品质量等方面相关的认证,包括无公害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

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提出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工作方针、法律、法规的草案以及相关的建议和意见;研究提出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制度的设立意见,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组织管理和协调各项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承办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与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有关的准则、指南、标准的研究和宣贯工作;承办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办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证书、标志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承办HACCP及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对于注册管理部的分工及职责,顾主任总结说:“上述三个处室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从整个注册管理部的工作可以看出,与食品安全关系非常密切,但工作职责又不仅限于食品安全,还涵盖卫生注册、清洁卫生、质量、贸易等方面,工作涉及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注册备案及检验检疫等多个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检验检疫环节,各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质检总局的直属机构,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应用HACCP,鼓励开展HACCP认证的意义

HACCP体系自20世纪50年代末创立至今,已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在我国,HACCP体系自引入并应用至今,已经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原料安全性控制、食品生产、食品与原料流通过程以及餐饮等领域。

2002年,国家认监委《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第3号公告)。该规定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HACCP的行政规章,包括企业HACCP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机构开展自愿性认证、官方开展强制验证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它的出台标志着中国HACCP体系的认证、验证和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2009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这一规定表明HACCP体系在食品安全控制及管理过程中,将被作为一项长期的手段得以更深层次的应用。《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推广HACCP体系。今年,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配套法规《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要求全部输美食品企业在已有的GMP基础上,按照HACCP的原理建立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今年也了《国家食品安全控制导则》,作为各国设立食品安全官方控制体系的指南,该指南明确提出,HACCP是国家食品控制体系的预防性控制手段,官方主管部门应推广应用。由此可见,HACCP认证已逐渐在各国官方管理中成为一项重要手段,且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对于HACCP体系的宣传普及,国家认监委从2002年开始已举办了十一届全国性的HACCP应用研讨会,累计征集论文1800余篇,有160余篇优秀论文在大会上发言交流,来自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认证及咨询机构的2000余位代表参加了历届研讨会,通过面向全国的网络视频现场直播及提问答疑,已有十万网友参与到研讨会的交流讨论中。研讨会旨在帮助指导我国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树立预防为主、过程管理的理念,探讨和解决在HACCP体系建立、实施、验证与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研讨会对促进中国HACCP应用研究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已经形成中国HACCP研究活动的常设性、旗帜性论坛。

对于HACCP体系的应用,顾主任指出,HACCP有别于传统的质量控制方法,它通过对原料、各生产工序中影响产品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各种危害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而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将危害预防降低到消费者可接受水平,确保食品加工者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食品。他指出,从企业自控体系角度来说,HACCP是预防性的安全措施,但HACCP不是孤立的,它是建立在食品安全计划基础上的,例如以GMP为基础的SSOP。每个HACCP计划都反映了某种食品加工方法的专一特性,其重点在于预防,在设计上侧重防止危害进入食品。

食品安全法案例及分析范文6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实践;内容;方法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作为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食品企业和高校的高度重视。“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对提高食品专业学生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涉及多个学科的内容,知识点较多、理论性较强,学生在理解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现阶段此门课程的教学授课形式单一,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严重降低了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因此,如何对课程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使学生牢固掌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培养他们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已成为“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教学改革的重点。

1改革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质量

1.1改革理论教学

1.1.1完善理论教学内容

当今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知识更新迅速。作为知识的承载体———教材,却往往落后于社会发展。一般而言,专业的教学内容具有稳定不变性,但科技引领着食品质量管理方法的不断变更,使得教学内容必须与时俱进,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陆宗道、刘金福等编著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教材为例,虽然在阐明理论的同时,还适当的举例来进一步便于学生的理解,对枯燥理论知识的传授有着较好的作用,但是书本知识有限,所以无法及时补充更新内容。在学生学习教材理论的同时,还要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让他们了解到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国内外的最新发展动态,把先进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法和资讯及时地向学生们讲授,使他们掌握最新的知识。

1.1.2适当删减重叠知识

每门课的授课学时有限,在有限的时间内要讲授完所有知识是不可能的。即使做到,也会使每部分的知识点讲解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使学生似懂非懂。因此,教学内容需要改革,力求知识结构合理、内容精炼,更易掌握。江苏大学食品专业除了此门课程外,还同时开设了“食品安全学”“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感官评价”等课程。因此,将此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放在品质、安全管理等相关概念、食品品质成本管理、食品安全支持体系、食品品质和安全检验等方面,删除与“食品安全学”重复的内容(如HACCP、ISO9000等),删除与“食品感官评价”重复的感官检验等。这样不但突出了此门课程的学习重点,而且使知识结构更合理,便于学生的学习掌握。

1.2改革实践教学

1.2.1重视实验课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构成了高校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现阶段大部分学校重视理论教学而忽略了实践教学。实验是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为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打好基础的关键环节。“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所以开展实践教学,刻不容缓。实验课与理论课一样有自己的教学大纲和完整的实验内容,并最后有实践操作的现场考核。课程大多以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为主,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研究能力、提高他们的文献阅读能力,以及设计实验方案能力、动手实践能力与团结合作能力。

1.2.2理论与实践结合

除开设实验课外,还专门设置了本门课程的课程实习。通过选择一些知名大规模的食品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可以提高教学的质量与效果,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巩固。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每年都会组织学生前往南京雨润公司、镇江中储粮公司、恒顺酱醋公司、上海益海嘉里公司、光明公司等单位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这样的课程实习,学生不仅可以了解到相关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与技术要点,而且还可以了解到相关产品目前所采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最后要求学生针对此门课程的工厂实习,总结一些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尝试寻找解决方案。这样既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又让他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了他们的创新与实践能力。

2改革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

2.1启发讨论教学法

启发讨论教学法是启发式教学法和课堂讨论相结合。启发式教学是指教师在教授过程中,引导学生主动、积极、自觉地学习知识的教学方法[1]。传统的教学方法仅仅是发挥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单方面的教授,学生们被动听讲或者不听,教学质量不尽人意。为了调动学生们学习的主动能动性和积极性,教师在对教材内容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把要求学生们掌握的知识点,以具体问题的形式给出,然后让学生带着这些问题在阅读教材的过程中寻找答案,并展开小组讨论。最后,教师对学生给出的观点加以评价分析;或者是让学生们课后自学一些章节,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共同讨论,进行竞赛。这种方式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加教师与学生课堂上的互动,活跃了课堂气氛,加深学生对讨论内容的理解与记忆。

2.2案例教学法

课本上的知识是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教材上的案例受出版桎梏也是有限的。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教师选取与知识相关的典型案例讲授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最后总结的一种互动与集体协作的教学方法[2]。如在本课程的教学中,“质量管理的数学方法与工具”这一章节中的统计方法、作图方法等,采用案例教学法讲授,将枯燥乏味的理论与具体的案例结合,不仅可以让学生们牢记这些概念和公式,而且加深了学生对其的理解与应用。选取像“冰激凌李斯特氏菌中毒”这样的典型事件作为案例教学,让学生们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了解造成事故的原因,知道预防与处理的措施,使他们意识到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采用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让学生们了解一些典型的案例,而且可以让他们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全面地分析这些案例,既巩固了他们的理论知识,又调动了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实践能力。

2.3网络电化教学法

随着时代的进步、计算机网络化进程的加速,传统的教学模式已逐渐被电化教学取代。电化教学法是一种新兴的教育方法,它借助于网络、多媒体,由声音加图画构成,直观易懂,让学生身临其境,将书本上枯燥乏味的知识变得生动活泼起来,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同时,网络上资源丰富全面,可以有效地弥补教材的一些不足,充实教学内容。而且网络的普及,不仅可以使学生查阅到更多的资料,而且方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在教学的过程中,针对讲课的知识点,让学生查阅相关的资料,在课堂上相互交流讨论。既增加学生的查文献能力,丰富他们的阅历,又增加他们的交流表达能力,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综合考核法

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考试,而是希望通过学习的过程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此,采取平时成绩、实验操作与期末调研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法。平时成绩由课堂讨论和回答提问相结合,占30%。很多学生平时不听讲,考前突击一下,就可以取得理想的成绩,但过后就忘。因此,通过课堂讨论与回答提问结合就可以有效地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而且通过提问也可以了解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时做好教学计划的调整。实验操作成绩占30%,是考察学生们独立动手能力的环节,提高他们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期末调研采用撰写论文的形式,占总成绩40%。让学生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通过一些市场调研或者利用互联网了解国内外的食品热点问题,给出自己的见解,撰写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论文。这样不仅拓宽学生学习的渠道,而且锻炼他们搜集资料、独立思考、给出意见的能力,为以后从事质量管理方面工作打下实践基础。

3结语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新兴学科,教学必须理论联系实践。教学内容必须有合理的理论体系,还要有形象生动的案例。随着科技的进步,不断涌现出大量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新方法。因此,此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及时完善,教学方法需不断改进,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出高素质的食品人才,推动食品行业的进展。

参考文献:

曹慧,徐斐,管骁,等.食品质量管理学教学工作中的创新与实践[J].科技信息,2010(14):473-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