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审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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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审计

工程招投标审计范文1

关键词:规范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制度 审计实务

在建筑市场交易中,我国主要采用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作为市场交易长期运行的结果而产生的,并为规范市场、是市场行为合理与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证。并对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对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但在实际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针对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国家应加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的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行为。

1、对当前我国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1.1陪标现象过多。现行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某些业主部门,将建设工程指定发包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因此招投标无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2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业主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来确定中标人。有时,业主授意或者暗示评标专家为业主意向的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使评标工作失去了公正性。招标机构应加强对评标专家及业主的关于招投标的培训,规范人员操作行为。

1.3中标单位违法转分包。转分包现象在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广泛存在。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后,直接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规模小的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而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不管理。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严重的隐患。

2、案例简介及审计方法

2.1发现招投标程序相关问题和审计方法

2.1.1采用比较分析法判断是否存在围标

案例:某建设单位办公楼外墙维修改造项目审计中,通过查阅《投标人报名签到表》及施工承包合同发现,熊某于2013年8月26日,以甲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参加该工程第一次投标,于2013年9月26日以乙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参加该工程第二次投标,这两次均未中标。熊某又于2013年9月28日以丙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参加该工程第三次投标,并于2013年11月14日与某中支签定了办公楼外墙改造及屋面维修工程的《建筑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得出结论熊某借甲乙两家建筑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丙公司在该招投标中进行围标。

2.1.2内查外调法判断是否存在围标

案例:某建设单位办公楼扩建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和建设单位一起检查X、Y建筑公司基本账户往来账,发现:

①在开标前,Z公司将款项转到X、Y公司的基本账户上。

②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第5日,X、Y公司将款项转到Z公司账户上。

③金额均为X、Y公司投标所交的保证金。

根据以上情况,确定Z建筑公司借X、Y建筑公司资质投标,Z建筑公司进行围标。

审计方法归纳:目前规定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因此,通过内查外调的方法查投标人基本账户往来款,看该投标人是否在开标前将款项转到其他投标人账户上,看其他投标人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款项返还给该投标人,且所转金额均与其他投标人保证金大抵相等,如果存在这一现象,就可初步判断该投标人进行围标。

2.2发现施工单位资质相关问题和审计方法

2.2.1内查外调法检验对投标单位考察报告结论的真实性

案例:某建设单位办公楼扩建项目审计中,在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考察报告中发现:“三家入围施工单位目前均未办理贷款卡,均无不良记录”。但查阅投标单位利润表,发现投标单位财务费用均发生了借方发生额,这说明投标单位有可能发生了银行贷款或民间借贷利息支出。带着这个疑问,审计人员将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在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进行检索,发现三家入围投标单位均有贷款卡。根据这一发现,审计人员要求三家入围单位提供信用报告,果然这三家投标单位均有不良信用记录。

审计方法归纳:在编制招标文件前,按规定建设单位要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内容主要是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信用记录、业绩状况、施工能力以及项目经理资质等情况。为此,内审可采用内查外调法检验考察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即通过向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向建设主管部门查询处罚情况;向安全管理局查询其安全状况等,来检验对投标单位考察报告结论的真实性。

2.2.2采用比较法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资质

案例:对某单位办公楼外墙改造及屋面维修工程审计中,《建筑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几个会议室合同包干价为120万元,承包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显示该公司为叁级资质,不能承包6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审计方法归纳:比较合同包干价和营业执照所能承包的项目合同金额,如果实际包干价大于其资质能承包的项目合同金额,则说明投标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

2.3发现施工单位专业人员资质问题及审计方法

2.3.1采用比较法查投标是否有效

案例:某建设单位办公楼扩建项目审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如果是法人委托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本人”,但查阅项目经理的资格证时发现,资格证中姓名边上带“*”,这种带“*”表示房屋建造师是临时建造师,既本身不具备投标资格,也不符招标文件上“被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显然无效。

审计方法归纳:将招标文件中对被委托投标人资质要求与投标人的实际资质进行比较,如果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那投标则无效。

2.3.2采用核对法判断“五大员”和项目经理身份是否真实

案例:某建设单位办公楼扩建项目审计中,项目经理张某受A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参加投标,审计人员要求其提供在A公司的劳动合同或聘书、社保关系、工资表等,张某和A公司均无法提供,显然,张某并非A公司的员工,不具备代表A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参加投标。

审计方法归纳:①将投标单位“五大员”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身份要素,与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原件上的身份要素一一进行核对,判断其身份是否真实。②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五大员”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或聘书、社保关系、工资表等,判断“五大员”和项目经理是否是投标单位的员工。如果身份不真实,则投标无效。

3、结论

针对当前我国招投标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要采取完善现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建筑行业的腐败现象,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及法制化,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吴芳红.浅析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学时代,2012.01

工程招投标审计范文2

关键词建设施工;研究分析;招投标;审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 F239.4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在现代化的建设工程项目当中,招投标活动往往存在着一些漏洞和问题,并且对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其中应有的公正、公平以及公开等基本的原则形成了不小的冲击。在实践的招投标审计工作当中要及时的发现上述的问题,并且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方案进行纠正,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确保全过程的招投标审计工作可以顺利的、无阻碍的开展,加大对各个细节工作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建设施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可以更加高质量的开展,避免一些不利的因素对公平性和透明性产生直接影响。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需要进行分析的是现阶段建设施工项目在招投标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漏洞之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招标文件的设计不够规范,缺乏应有的原则性,并且对于一些重要的、关键性的信息表述不够明确和彻底,部分招标文件在施工项目的报价要求、技术指标、质量要求、付款的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等等方面表述的不够明确,有意的或者是无意的隐瞒一些重要的建设施工资料和条款,对于资金供应的基本方式以及建设的条件等重要信息的真实情况进行了特殊的处理,并且将一些相关信息通过某种方式和渠道传递给特定的投标单位,进而使得各个单位所获取的信息不一致,造成不公平竞争的环境,进而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报价水准。

其次,还存在有投标单位之间相互的联系和传统并且互相陪标等行为的发生,多个单位共同的抬标,进而造成了欺诈报价情况的发生,单位之间联系传统刻意的将报价抬高,进而使得实际建设施工量与清单工程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形成了不平衡报价的局面,严重的影响了建设施工项目的有序进行。另外部分施工建设单位还存在有内定施工队伍的现象,而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目的,仅仅是走过场、走程序,这样的现状也影响了建筑市场原有的公平性和透明性的原则,一些单位通过手段和方式在许多招标文件当中加入条条框框的限制,并且针对项目条款的设置还存在有歧视等现象,私下与其他单位进行沟通和融洽,并且在评标的现场对评委的评选产生公开的影响,最终以不正当、不合法以及不公平的方式使得施工队伍得到内定,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性原则。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审计程序和基本内容分析

根据上文的详细分析,可以对现阶段广泛的存在于建筑市场和建设施工项目当中的招投标主要问题和缺陷漏洞有着全面的了解。下文将针对建设施工项目招投标工作审计项目的开展进行全面的探讨,旨在更进一步的分析招投标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基本程序,进而促进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不断的完善与改进。

首先,在开标之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招投标审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在招投标工作当中是否存在有违规以及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出现,并且针对招投标的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分析文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对于文件当中的关键描述,需要分析其客观性,避免文字的描述出现相应的差错而影响到最终的报价水平。其次,审计的内容还包括有工程量清单的审计,一般来讲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部门进行编制或者是由相关的招标部门委托给具备有一定资质的单位、机构部门等进行编制而成的,工程量清单不仅仅是开展各项建设项目结算工作的必要依据,同时也是完成最终项目报价并且进行商务服务的重要基础环节,所以务必要在招投标审计工作当中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出现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并且保证文件的编制具有横向的可比性。

同时在评标、开标以及定标的过程之中,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招投标审计。在开标过程之中进行审计,需要将重点放在文件书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的、无误的送达,而文件书的密封性是否问好、文件是否真实、客观、符合相应的法律政策规范和条例的规定、是否符合建设施工项目各方面的要求和标准、相关的投标单位的数量是否达到要求等等。而在定标审查的过程之中,需要确保最后的评选情况是否与评委签字报告的结果维持一致,是否存在有不合理的现象。总体的而言,严格的开展招投标审计工作,对于维持高质量的建设施工项目的工作效率、保证各方的利益、确保各个企业均处于公平的、透明的竞争环境有着巨大的价值和作用,并且也是我国现阶段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规则、指明今后工作方向的一个重要发展手段。

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措施和方案分析

逐步的针对现阶段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且找到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根本性缺陷所在,最终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达到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目的,是今后工作的重点。树立制度至上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首先,国务院和各省、各行业都制订了相应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这是指导我们开展各项招标工作的基本依据。其次,对于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各单位也应有具体的制度规定,以使招标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要逐步提高审计地位,树立审计权威,并赋予审计部门相应的职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审计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将审计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作为一项制度,同时赋予审计部门一定的职权,使审计人员不仅能够充分参与招投标审计监督、发现不合法行为,并且有相应的职权对不合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只有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专业人员才能发现招投标活动中的问题。因此,招投标审计人员要注意加强相关方而的业务学习,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根据上述的分析,只有不断的针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并且对工作体系进行调整,才能够确保所有的文件编制科学性以及招投标工作开展的公正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对现代化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探究,并且对主要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重点的论述了招投标信息不透明以及文件编制不合理等因素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并且对招投标工作审计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确保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具有横向可比性,并且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均处于严格的监督和规范性的制度管控之下,最终保证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可以顺利而无阻碍的进行,避免不利因素对最终的报价结果产生影响,提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黄文杰. 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2】陈金榜. 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运作模式探探析【M】.工程建设,2012, 5:50- 53.

【3】黄强卫.浅析建设施工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审核和工作的加强【M】.现代施工,2011.10

【4】张华.浅议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J】.现代施工,2012.4:56-57

工程招投标审计范文3

关键词:市政建筑;建设工程;工程项目;项目招标;招标审计

一.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在城市建设中,市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法逐步完善,项目招投标审计就是其中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实施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二、招投标前审计监督

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之前,项目审计人员要对招标准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要认真听取招标单位对项目招标范围、发包方式等关键因素的解释。要确保招标通知书和审核招标文件的一致性,要注重标底的编制质量和编制过程,需要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一)审计招标条件。

l、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要审查,确认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得到相关部门同意,检查核对建设项目是否被列入国家的投资计划。

2、对招标前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查。要查看工作场地征用、通路、通电、通水等基本准备工作情况。要检查工程概算同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检查设计标准是否超过相关规定。

3、对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要审查投资概算有无缺口,是否准确,投资资金来源渠道是否正当。要确认建设资金能够依照投资计划及时到位。

4、对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进行审查,查看投标工作机构是否完备,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检查其组织形式是否合乎规定,有无存在违法乱纪现象。

(二)招标方式的审计。

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一般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在指定的电子网络、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工程招标公告,在所的招标公告要注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数量、性质、实施时间、地点和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同时要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业绩情况等基本内容和相关文件。采用邀请招标时,一般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资质信誉好、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特定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审查招标是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还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如果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要审查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三)审查项目招标程序。

审查项目招标程序,需要审查招标单位所编制的招标文件是否得到批准,有没有按照规定发出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要审计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合规,要确认保持同招标方式规定的一致性。对工程招标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通过查看是否将谈判、评标和决策分开,来看是否作到权责分离。

三、注重招投标过程中合法性、合理性审计,加强事中监督。

招标中的审计监督主要是对招标投标现场程序上的监督,包括对开标、评标、定标程序上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计监督。为有效杜绝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操作以及腐败问题,必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监督,使招投标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都置于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因此,对项目的招投标审计,应把重点应放在、开标、评标和定标这三个环节之中。

(一)、开标的审计

通过审查招标单位是否违反规定进行暗箱操作、是否当众组织开标等,对各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工作人员当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要时刻做好开标过程的记录工作,随时存档备查。若开标时发现异常情况,例如:投标文件破损、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人签章的,应当当众宣布作废。

(二)、评标的审计

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关系到审计过程是否严密公正。评标过程中应秉着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立足于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临时采取其他标准进行评断。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实施,评标人要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客观,不得因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有所偏袒。在完成评标工作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推荐至多3家合格的候选人,最后在标价低、工期短、社会信誉好、工程质量高、施工组织管理严密、安全度高的单位中确定合意的中标人。

(三)、定标的审计

定标主要指由评审小组依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标准,确定对中标单位与招标者签订履行承包施工合同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进行审查。包括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审查投标单位有没有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盖章等相关手续。第二,审查定标的流程、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如实的做到以低价中标,定标价格是否虚高或虚低,符不符合市场规律。第三,审查中标单位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定标审计,主要看其中标结果是否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审计人员要注意公开招标的工程公告范围和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是否违规进行邀请招标等。

四、招标后监督

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后监督,主要通过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追踪制度,注重收集反馈信息,实行反馈监督,调查了解关于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意见,并听取对招投标的有关建议。招标后监督过程中,若发现招投标过程中的或幕后交易等严重问题,要严肃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要移送有关机关。

另外,要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手续是否齐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完整;合同核心内容要以投标书和招标文件为依据,要防止签订“阴阳合同”;要审计合同的基本内容,确保规范、完整。

五.结束语。

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审计是加强市政建设管理的必要措施,通过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督,注重招投标过程中合法性、合理性,实施全面监督和管理控制。

参考文献:

[1]叶忠文.加强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计策略[J].长三角,2010,04(7):33,35.

[2]谭静,张书宏.浅谈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审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2).

工程招投标审计范文4

关键词:招投标制度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

Abstract: Construction Cost Management is a long time fixed at the core, in the form of government pricing, its essence is the planned price system, its biggest flaw is a serious curb the comprehensiveness of the competition.

Keywords: bidding system reform; Bill of Quantities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5-0020-02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是以定额为核心,以政府定价的形式存在,其本质是计划价格体制,其最大的弊端是严重遏制了竞争的全面性。传统造价管理模式下的定额项目和水平总是和市场相脱节,远远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建筑产品的市场价和企业真正的竞争实力,极易诱导投标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去获取标底,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运作。

作为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正式实施,是适应市场定价机制,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这项改革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发生了由传统 “量价合一” 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同时也表明我国招投标制度真正开始踅入国际惯例的轨道。

一、工程量清单与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作为投标企业报价的统一依据。

工程量清单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为潜在的投标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此外它还是计价和询价、评标的基础;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为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的确定市场化。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每个分项的综合单价,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

二、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

1、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定额作为指导性依据不再是指令性标准,标底只起参考性作用。由于实现了量价分离,标底审查这一环节可以被取消,甚至可以不设标底,避免泄露标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程序上规范了招标运作和建筑市场秩序。

2、凸显合理性: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对各招标的工程量由招标方统一提供清单,有利于投标单位竞争,有利于发挥投标单位的自身优势和提高投标单位的素质,同时避免了预算工作的重复性和计算工程量的矛盾。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方便工程结算,推进建筑企业适应市场的发展。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机制,并且可以从细节上衡量投标企业的作价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于正确评标。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招标法规,它是招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完善招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投标向规范的市场经济过渡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标方式。

3、缩短招投标实施周期: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充分发挥标底中已有的工程量作用,节省大量的人、材、物,有效缩短招标时间、提高功效,克服由于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

4、统一的报价依据,规范招标行为,公平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有利于廉政建设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行为,并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引起的在标价上的误差,可以从细节上衡量投标企业的作价水平及其合理性,有利于正确评标,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所有投标单位均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因素,自主进行报价,是企业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真实较量。

5、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市场风险做了明确的分担。招标方确定量,承担工程量误差的风险,投标方确定价,承担价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造价管理和招标方式,它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市场的作用,优化各种相关资源的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克服混乱现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加速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有利于我国更快更好地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无疑是工程招投标价格的逐渐市场化,最终形成市场价格机制,使工程招投标价格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趋于合理。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在我国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中全面实施和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仍然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1、因现行定额对于项目的划分过细,过于繁琐,从而可能导致工程量清单的形成过于依赖定额,阻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因此必须改进现行预算定额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使其符合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清单列项相对粗放的要求。

2、重视标书编制工作的精确性和严肃性。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后,极易出现标底编制单位放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的情况,因此必须重视编标工作的精确性和严肃性,加强对编标单位行为的规范,制定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要求,对必须包括的内容予以一定的强制性;同时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疑问,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及误差项应及时加以更正,并以书面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合法利益。一旦中标,除非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将不予调整,这样既提高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度,又方便了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招投标审计范文5

关键词:审计 招投标虚假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129-01

1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招投标虚假问题的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行为。有些地方或者企业为了当地或者企业内部理由、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在招标过程中,从招标文件上设置重重障碍,对外来企业或者外部企业排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手握职权的某些部门,滥用权力,向施工单位强行“推荐”工程队伍等。(2)暗箱操作,违规招标。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有合理招投标手续的项目,这些单位明面上不能公然违规。表面上在市场内形式上进行招投标工作,事实上阳奉阴违,暗箱操作,私自定下符合自身利益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另寻其他单位报名,并在内定承包对象后找其他企业单位陪标,走走过场,更有甚者,在开工签订合同后再办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和资料,本末倒置,应付监察部门,招投标工作成了走程序过场。(3)借用资质投标。投标单位并不具备开展施工的资质,缺乏相应工程的硬件、软件设备和条件,假借他人企业的资质施工,或中标后,把项目通过分包转包的方式,转接给其他工程队伍,获得工程利益,导致工程次序混乱,工程质量没有保障。(4)“串标”“围标”和“陪标”现象严重。招投标过程中,违规现象总结有几种:“串标”“围标”和“陪标”。[2]围标就是指,多人联合哄抬价格,提高报价,获得不正当利益。个人或者承包商挂靠多家施工单位企业,在投标招标过程行为中,不具备开展条件,资质能力不够的个人或者企业为了招投标成功,在多家资质较高的单位挂靠资质证明,制作多份投标书,假用他人单位的名义招揽工程。一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私下勾结,相互串通,使招投标失去了公正。

2 招投标虚假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制管理监督不全面。首先,我国法律法规在招投标问题上,存在一定欠缺,法规体制不健全,在招投标过程中,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和规范性,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漏洞,一些人为因素影响过大。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市场制约监督体制不完善,改革方案未落实,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最后,对招投标机构的监管不严。(2)操作人员法律意识欠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文化程度低,思想素质低,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个人思想技术水平都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重视业绩,缺乏法制观念。还有一些公司领导负责人、干部,没有坚持自己原则,,为一己私利,热衷权势,金钱,深受西方腐朽糟粕思想的印象,对“权、钱、色”缺乏抵抗力,心中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严重。为了当地企业发展,或者企业内部发展,一些行政部门或者单位领导行政干预过多,直接内定施工单位,对外封锁,垄断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全面性展开。(4)监管力度不够,监督手段不科学。招投标工作漏洞较多,给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手段获得利益提供了便利条件,全是监管力度不严,监督手段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不科学,信息化程度不高,负责监管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也没有严格按章办事。只有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严格监督,杜绝审计招投标的虚假情况。

3 对于招投标虚假问题的对策研究和分析

(1)招标前政策法规的制定。开展招标活动的内审工作,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健全、科学的内审制度,这是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通常情况下,企业要按照企业内部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例如《招投标管理方法》《招投标内部审计办法》《招投标责任追求管理办法》等。(2)招标前内部审计准备工作。充分健全的招标准备工作是保证招投标正常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企业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内部审计一方面要企业自身要拿出相关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招标书和相关技术附件,通过对文件内容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合理、准确等,对于相关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要相对应的提出整改意见。如果审核内容涉及到技术细节方面的,要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性。另一方面,动态管理,对于工程预算,能进行市场询价的尽量进行市场询价,聘请相关专家咨询,为后续评标打下坚实基础。(3)严格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计监督。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的审查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内部审查主要内容有:一是审查投标人的合法性,其中包括投标人公司法人或组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资质是否符合签约规定,企业是否能正常运作。还应该审查投标人之间股权关系和内在联系,避免出现关联企业作假的“陪标”现象。二是审查投标人实际承接标的能力。通过检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生产证、资质证、财务情况等,确保投标人有条件资本进行招投标工作。要对投标人可信度进行分析调查。调查投标人以前工作的经验和信誉问题、以前工作的履约情况、业绩情况。通过以上方面的审查,检验投标人是否实际具备投标能力,筛选最优投标人。(4)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要加强审计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是工程招投标环节的核心内容,是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手段。开标时,主要审查投标人投标书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有效:内容上看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形式上看标书是否规范。(5)招标结束后要跟进监督。要加强对招标结果的跟踪审计验证招标结果是否准确,进一步验证招标结果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这是招标审计工作的后续手段。

4 结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进入小康社会的经济基础,然而,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导致了在许多领域,为追求自身利益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招投标过程中表现尤为频繁,我国招投标虚假问题严重,但是要看到的是《建筑法》《招投标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招投标虚假行为有着遏制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维护好招投标工作,切实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肖逸生.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建设监理,2003(1).

[2] 张黎.论建设领域虚假招标对策及建议[J].建筑与工程,2011(29).

工程招投标审计范文6

一、招投标前审计监督

招投标前,审计人员应对招标准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听取招标单位对招标范围、方式和发包方式的解释,审核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标底的编制过程、编制质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一)招标条件的审计

l、审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看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2、审查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情况,看工程场地的征用、拆迁,通水、通电、通路等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是否完整,设计标准是否超过规定。

3、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落实情况,看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建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4、审查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完备,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合规。

(二)招标方式的审计。

1、审查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和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内容,公告后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对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工作。邀请招标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好的特定法人(或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2、审查招标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机构(中介组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等。

(三)招标程序的审计。

1、审查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是否已经批准,是否按规定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其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招标方式的相应规定一致。

2、审查招标单位出售、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组织投标单位在招投标前进行解答疑难问题。

3、审查工程招标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情况,看是否作到权责分离。具体看是否做到谈判、评标、决策分开;参与标底的编制和审定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要接受统一安排,防止弄虚作假、“明标暗定”;不准事先组建评标小组,要在评标前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法临时组建,以防止贿赂评委操纵评标;对选聘的评委要进行资格审核,看是否有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不“达标”人员。

(四)标底的审计。

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衡量标准。因此,对标底制定的审查也是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要重点审查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法有效;看是否由相应执业资质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来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套用定额是否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标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有无提价压价,人为调整标底问题;还要注意对标底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五)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

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重点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达到工程建设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质量,是否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优良的施工和安全生产记录,还要结合该投标单位近年来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中哪些项目取得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评定的等级证明等。要深入实际考察,防止企业靠不正当关系取得资质蒙混入围,防止借用或者骗取高资质企业名义投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备应有能力的单位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招标中审计监督

对招标中的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程序上的监督,审计监督其程序上的合理和合法性,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一)开标的审计。

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当众组织开标,有无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问题;开标时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是否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破损,或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又无投标单位法人签章的应当当众宣布为废标。

(二)评标的审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标。评委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完成评标后以书面形式推荐2至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然后招标人授权评审小组,将社会信誉好、标价低、工期短、工程质量高、施工组织管理严密、守信誉的单位(施工队伍)确定为中标人。

(三)定标的审计。

定标审计主要是对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的审查。

1、审查定标的程序、方法是否合规,是否切实做到合理的低价中标,定标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2、审查投标单位提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盖章及有关手续。

3、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0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后监督

反馈监督,注意建立信息反馈和追踪制度,主要收集反馈信息,调查了解对招投标的意见,听取收集对招投标的建议。对发现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幕后交易、等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针对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要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合同是否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要防止签订“阴阳合同”;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经济法规等国家规定要求,合同中责任和奖罚是否明确等。

要把好甲乙双方履约关。要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出发,监督甲乙双方是否严格贯彻经济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有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