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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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收支审计

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文1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一)财务预算责任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科学管理。包括:是否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部门预算);校内各部门预算指标的审批、调整等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是否积极稳妥;支出预算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有无赤字预算的情况。

(二)财务核算责任 会计基础工作是否符合规范,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包括: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在学校财务账户内统一核算,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取得了合法的会计凭证并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无超预算支出和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等问题;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合规,有无挪用、挤占等情况;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并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各类结余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等往来款项的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款账户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代管款项的核算是否合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制度;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的有关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有无隐瞒、遗漏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三)内部控制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财务处是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能否有效贯彻学校的有关财务决策,对学校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票据使用是否合法、规范;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合规,有无出借银行账户、公款私存的情况;票据、支票和印章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融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制定严格的贷款资金管理制度与办法,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各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查,账账、账卡、账实是否相符;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四)廉洁自律责任 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是否廉洁自律,是否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是否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是否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造成经济损失,职务消费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一)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是能够用数量标准来衡量的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和个性指标。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来设置特定指标。

一是通用指标。通用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广泛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指标。主要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共性方面,包括年平均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平均支出预算完成率、累计收入负债率、年平均债务依存度和年平均招待费支出比率五项指标。

(1)年平均收入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各年度财务收人计划完成情况,是任期内各年收入预算完成率的算术平均数,能够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在组织财务收入方面的业绩和努力程度,同时能说明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收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程度。计算公式:年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度实际收入÷年度收入预算)×100%。

(2)年平均支出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各年度财务支出计划完成情况,是任期内各年支出预算完成率的算术平均数,体现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在执行支出预算方面的业绩,以及为保证行政、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正常进行及事业发展投入资金与控制支出的能力,同时也说明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支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程度。计算公式:支出预算完成率=(年度实际支出÷年度支出预算)×100%。

(3)累计收入负债率。该指标反映高校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偿债能力,能够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承受财务风险的程度,如果累计收入负债率过高,则财务风险增大,将对学校的事业发展形成威胁。计算公式:累计收入负债率=任期到期年末累计对外负债总额÷任期到期年内学校经费总收入×100%。

(4)年平均债务依存度。债务依存度等于高校当年贷款额除以当年总支出,是任期内各年债务依存度的算术平均数,能够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支出对举债的依赖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借新债还旧债的情况。

(5)年平均招待费支出比率。该指标是高校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部门各年招待费支出比率的算术平均数,能够评价高校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部门招待费支出情况,衡量财务部门按规定范围、标准从事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廉洁自律的程度。年招待费支出比率=学校财务部门年招待费支出÷财务部门年总支出×100%。

二是绩效指标。主要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个性方面,是衡量每个评价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标,包括年平均学校经费自给率、年平均学校人员支出比率、年平均学校公用支出比率、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率和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自筹率八项指标。

(1)年平均学校经费自给率。该指标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非偿还性资金与经常性支出的比率,是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学校经费自给率的算术平均数,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组织收入、满足学校经常性支出的努力程度。计算公式:年学校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

(2)年平均学校人员支出比率。该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

各年学校对人员支出总额与事业支出总额的比率,是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学校人员支出比率的算术平均数,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经费支出结构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年学校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事业支出×100%。

(3)年平均学校公用支出比率。该指标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学校公用支出总额与事业支出总额的比率,是任期内各年学校公用支出比率的算术平均数,能够从另一个侧面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经费支出结构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年学校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4)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该指标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各年事业支出总额与折合后的各类在校学生平均人数的比例,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和年平均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分别是任期内各年生均事业支出、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的算术平均数,可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生均年培养成本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年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在校生平均人数×100%,年生均事业支出增减率=(本年生均事业支出-上年生均事业支出)÷上年生均事业支出×100%。

(5)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率指年度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的总和占当年学费总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年度四项经费合计值÷年度学费总收入)×100%,合格标准是不低于25%。在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对四项教学经费的保障程度时,除了运用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率指标外,还应关注生均四项经费增长情况,是否保持了持续增长趋势,是否为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资金保障。

(6)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率。该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基本建设贷款总额与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的比率,能够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基本建设资金贷款率=(任期内基本建设贷款总额÷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100%,“任期内基本建设贷款总额”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获得基本建设贷款的总和;“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基本建设资金总额。

(7)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自筹率。该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基本建设自筹资金总额与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的比率,能从另一个侧面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合理程度。计算公式:基本建设资金自筹率=(任期内基本建设自筹资金总额÷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100%,“任期内基本建设自筹资金总额”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总额;“任期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总额”指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基本建设资金总额。

三是修正指标。主要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的状况,是对通用指标、绩效指标的修正和完善,包括年平均职务消费指标、违纪违规资金总额和损失浪费总额三项指标。

(1)年平均职务消费指标。该指标是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履行职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的年平均额。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差、会务、通讯、办公等费用支出。年平均职务消费指标能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廉洁自律的状况。

(2)违纪违规资金总额。该指标是指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的资金总额,包括违规变更预算、虚增财务收支、虚列财务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少计少缴税金等发生的金额。反映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违纪违规资金总额越高,说明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越差。

(3)损失浪费总额。该指标是指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投资、借款及担保等行为造成的损失浪费金额。

(二)定性指标 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性指标是用于评价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资源配置状况以及资产安全完整状况等非计量因素,将无法计量却反映了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某方面状况的潜在因素纳入评价范围,通过分析判断,验证定量指标评价结果,得出综合评价结论,主要由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财务收支真实性、财务收支合法性和资产安全完整率5项非定量指标构成。

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该指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可从内部控制健全性的角度,说明财务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情况。计算公式: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审计调查问卷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100%。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内部控制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层次。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高于90%,没有遗漏关键控制点,认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若介于60%~90%之间,认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若小于60%,或者该比例虽然较高,但关键控制点有遗漏的,可认定其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本单位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可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角度,说明财务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情况。计算公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实际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100%。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有效执行、部分有效执行与无效执行三个层次。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为100%,认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大于60%,认定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小于60%,认定内部控制制度无效执行。

三是财务收支真实性,主要根据高校财务部门提供的账、证、表反映的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组实施审计后认定的数据进行比较来确认,是评价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财务收支是否真实的一项重要指标。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三个层次。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相符或差错在5%以内的,认定其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财务负责人任期财务收支状况;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差错在5%~10%之间)的,认定其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负责人任期财务收支状况: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证、表数据与审计认定的数据有较大差距(差错在10%以上)的,应认定其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财务收支状况。

四是财务收支合法性,主要根据审计组实施审计后是否发现财务负责人个人及其任期内学校存在财务收支违规违纪事实来确认,是评价其任期内学校财务收支是否合法的一项重要指标。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符合、基本符合、违反、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四个层次。凡在财务收支方面未发现违规违纪事实的,可认定为财

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凡在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在5%以内,情节轻微的,可认定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对违规违纪事实要披露;凡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在5%~10%之间,情节较轻的,应认定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凡财务收支方面有违规违纪事实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在10%以上,或金额虽然不大,但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问题,有重大违纪案件的,应认定为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财务收支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五是资产安全完整率,反映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本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情况,能评价财务负责人对资产管理控制的有效性,计算公式:任期内资产安全完整率=任期到期年末资产盘点数÷任期到期年末资产账面数×100%。单项审计评价可分为资产安全完整、资产基本安全完整与资产不够安全完整三个层次。若资产安全完整率为100%,认定资产安全完整;资产安全完整率大于95%,认定资产基本安全完整;资产安全完整率小于95%,认定资产不够安全完整。在进行审计评价时,既要对每个定性指标的执行结果作出单项审计评价,又要将其与定量指标结合起来,对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综合审计评价。如果认定财务负责人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无效执行、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或财务收支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资产不够安全完整,则综合审计评价为不称职,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运用

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文2

摘 要 近年来,如何对高校专项经费的应用进行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管理者面临的重大问题。本文从绩效审计的基本含义出发,剖析开展高校专项经费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和所需的条件,并对其审计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审计重点进行了详细介绍,提出了绩效审计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高校 专项经费 绩效审计

随着高校办学自的扩大,资金筹集渠道日益拓宽,加之国家加大了对高校的投入力度,教育经费大幅增加。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增强竞争力,各高校不断增加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怎样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实现资金的最优使用效果,是高校在发展壮大过程中要深思熟虑的关键问题。

一、高校专项经费的概念界定

高校专项经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拨付给高校,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的资金。它是与高校基本经费相对应的概念,在高校年度预算中安排或下达,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经费、大型修建和购置经费、科技三项费用、三重建设(重点科研、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项目、“211”工程、“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科研专项、课程建设经费和后勤专项及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院控经费等。

二、绩效审计的概述

1.绩效审计的含义

绩效审计是效率审计、效果审计和经济审计的总称,又称“3E”审计。绩效审计是财务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由之路,是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高校专项经费指高校除维持日常运转外,结合学校长期规划,以预算专门经费的方式用于教学平台搭建、科研平台建设、校园环境治理等的专项经费,其经费来源包含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专项财政拨款、学校事业收入以及经营收入等。

2.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比较

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以查错纠弊、保证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为目的,其对管理改革以及风险防御的作用极为有限,已经远远达不到现代高校管理对内部审计的要求。而绩效审计则是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寻求进一步提高绩效、完善管理的途径为目的,与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审计范围更广,评价系统更丰富,建设性作用更为突出,更能满足高校管理的需要。所以,推行绩效审计,特别是在专项经费管理中推行绩效审计,加强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是高校内部审计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对高校改革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高校专项经费绩效审计开展的必要性

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管、杜绝腐败的需要

只有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建立健全制度与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

通过绩效审计的评价功能,可以发现不足,明确优势,改进管理水平,调整资金投放结构和比例,以期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3.提升高校内部审计水平的需要

审计的职能要从单纯的坚持违纪违规、错报错漏,专项报告及建议改进影响效益的环节和制度。

四、高校专项经费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1.审计目标

对高校专项经费的绩效审计,目的是对审计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法规,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又可以完善绩效审计理论,推动高校专项资金审计的绩效审计化发展,同时,利用专项资金审计的结果,进一步积累绩效审计的工作经验,为全面开展绩效审计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主要任务

(1)年度预算安排的合理性

查看决算报表中,一些每年度均有预算安排的专项,二级单位在上报下年预算计划时,是否同时送报该专项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预算。

(2)审核专项经费申报的预算

在决算报表中查看,上级财政在预算安排时,是否考虑该专项当年结余情况,如何安排预算。

(3)专项经费结余资金的处理情况

财政拨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申报的预算使用和管理、按时高效地完成;校内预算项目如有结余,是否考虑调整该专项项目预算金额,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已完成项目专项经费结余挂账是否进行及时清理和调账归零。

五、开展高校专项经费绩效审计的对策

1.相关法规的完善

法规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权威性,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指导审计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目前,我国对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还缺少高层次的专门立法,现有的国家关于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仍停留在较高的原则性层次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应制定有关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专门法律,进一步提高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

(2)加快建立相关法规的配套制度,对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基本原则、审计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外部审计力量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操作指南和审计准则,促进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绩效审计宣传,树立绩效审计观念

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文3

在高校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下,高校的招生规模、教育设施等也在不断提高,使高校的经济规模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现阶段高校的财务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影响着高校的财务利益。一旦高校的运营状况不佳,则会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提高了高校财务风险发生的几率。因此,建立审计防范制度,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高校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财务风险审计的重要性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大,加大了高校的财务风险。因此,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具有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满足了高校发展的需求。在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审计工作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高校一旦出现财务危机,必将会给学校带来一定的影响,只有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化解财务风险,有利于高校的快速发展。

第二,满足了财务发展的需求。根据高校财务管理的需求,对财务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现代化的审计职能,为财务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满足财务发展的需求,实现了高校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

第三,满足了审计工作的需求。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做好内部的审计工作,善于借鉴先进的成功经验,加大防范财务风险工作,保障高校的经济利益。

二、高校财务管理中的现状问题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现阶段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了账目收支不透明、公款私存的现象出现,致使财务管理制度松散,收支不平衡。同时,在高校财务管理中,资产不实制约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发展,加大了财务成本的风险,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财务部门责任不明确

现阶段高校的财务部门缺乏相应的管理体制,采取自收自支的管理方法,导致财务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并没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机构,不能有效的控制财务管理,造成不同程度的资金流失,加之高校各部门对财务管理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高校领导的财经意识淡薄

针对高校财务管理的现状来说,高校部分领导以“顺利开展教育工作”为由,自取自支,私藏“小金库”,使高校的财务状况收支不平衡,出现财务风险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校财务紧张的情况,限制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防范高校财务风险的审计预警措施

(一)建立防范高校财务风险的审计体制

在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上,采取相应的内部审计预警措施,从根本上降低财务的风险,确保财务预算没有出现赤字现象。例如:建立举债指标,合理的控制举债规模,完善预算审计工作制度,防止出现高校财务预算超出的现象,加大对日常财务收支的管理,保障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

(二)增加高校财务审计人才资源

审计工作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各部门管理人员应该加大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在财务管理中增加审计技术人才,解决财务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使财会人员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责任与义务,从根本上降低高校的财务风险。

(三)采取现代化的审计技术

由于现阶段高校财务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加大了财务风险的发生,采取现代化的审计技术已经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只有加大对审计技术的研发应用,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准确性,才能有利于审计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将审计工作的有关数据进行专门的数据录入,方便财务人员的查询应用,避免因为传统审计工作疏忽造成的财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大大增加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更好的使用现代化的审计技术,促进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对高校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办学效益,降低高校财务风险的发生。因此,加大对高校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能从根本上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工作。例如:高校的公用经费收支、人员费、通讯费等,要制定相关的管理体制,形成密不可分的制约关系,并设立财务监督小组,通过日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整体控制,提高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真实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务风险的发生。

(五)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工作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知识技能、经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财务管理的质量,尤其在当代的经济发展中,加大对财务人员的知识技能培养,建立专门的培训部门,针对不同的技能人才,以多种方式实现财务技能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技能更加多方面发展,培养出职业技能较高的财务工作人员,使财务人员明确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能够更好的投入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从根本上降低高校财务风险的发生,做好审计预警机制工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推动了高校财务管理的长足发展。

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文4

关键词:高校 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我国高校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由财务预算控制、管理制度控制、总会计师机制控制构成。只有建立与完善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才能保证高校各项事业活动顺利进行。

一、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控制

近年来,审计署在《审计结果公告》中指出教育部下属高校存在年初预算不细化、不完整等情况,必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规范预算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高校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全面预算控制,将学校各项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一)合理编制预算

高校作为非营利机构,首要目的是维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转,在预算程序上可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在预算方法上适于采用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以提高高校预算管理水平。高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证高校的预算编制能够合理透明。高校应该明确各项预算收入,细化各项预算支出。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高校应该充分考虑自身办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资源的使用状况及效率进行综合考虑,以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和规划。高校预算编制要对经常性预算支出和建设性预算支出进行统筹,在编制方法上,采取零基预算和弹性预算相结合的方法。学校要把预算下达到校内各个教学系统和行政系统,把学校的各项内容与目标采用预算的方式来确定,以此作为高校实现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二)控制预算执行

在制定出合理的财务预算后,高校应重点监控财务预算执行情况。高校应建立健全以“预算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二级预算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分级管理。明确各院系、各职能部门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形成科学的预算控制体系,目的是为了确保预算的严格执行。各教学和行政部门应在预算体系的基础上,严格对组织收入、合理控制支出进行落实。在预算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业务时,要随时了解预算支出情况,对于不按预算支出进度开支的行为,要及时提醒;对于超预算行为,要拒绝办理。确需追加预算时,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三)考核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情况一方面反映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各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为制定、执行财务预算提供参考。因此,一方面应由学校审计机构定期对全校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审计,包括对各院系和职能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效果等。另一方面,应建立高校预算管理系统,对各院系和职能部门的预算实时监控,对于执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编制调整预算并进行审核,严格控制资金流向。除此之外,还应进一步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就各院系、职能部门的预算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作出评估并进行奖惩。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控制

(一)预决算控制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规定:“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预算管理是通过对资金运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按项目和类别控制校内各单位的各项资金支出,将高校的资源配置加以量化。高校决算管理是指高等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通过制度将学校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程序之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对大额资金的支出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学校各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二)资产控制

当前,加强资产控制已成为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重中之重,资产控制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1.加强流动资产控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规定,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必须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按规定程序核销。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存货进行清点,保证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控制。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账实相符。第一,高校应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处,购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控制,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第二,应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购置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使用、账务处理、报废、处置等做出规定,规定购买、验收、保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人,从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监督与管理;第三,应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以及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制度,定期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评估,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期抽查评估结果,将院系或专业作为二级核算单位对其实行全面管理。

3.加强工程项目控制。湖南省审计厅《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对全省81所公办普通高校债务的锁定审计,核定2010年末债务总额182.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拖欠工程款占79%,平均每所高校负债2.26亿元。因此,高校工程项目的控制必须作为高校内部控制的重点来抓。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高校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目标。对于耗时长、采用分包方式的工程项目,要严防舞弊行为。要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项目支出。

4.加强无形资产控制。高校领导应增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从制定规章制度入手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规定,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

5.加强对外投资控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高校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投资收益及出租、出借收入应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如果出现因投资不慎导致资产浪费或闲置的,则按“绩效评价制度”对部门给予考核。

三、建立健全总会计师机制控制

教育部于2011年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公告》中决定公开选拔6所试点直属高校校长暨总会计师并公布任职人员名单,之后将继续推进公开选拔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延伸到每所高校。

(一)建立健全总会计师选拔、提升机制

《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规定,总会计师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委派,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异校或异地任职,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从采取“委派制”的各高校的实施情况不难看出,受委派的总会计师不熟悉高校的文化背景、人际环境以及规章制度,所以,应在全国建立“高校总会计师人才库”,根据各高校特点选拔合适的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1)道德素养。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和职工利益,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性,并严于律己,公正廉洁。(2)专业技能。总会计师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战略与风险管理、资本运作、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还要熟知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等相关学科内容。

(二)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履职保障机制

应明确总会计师主要职责权限以及履行行政职权的保障机制。总会计师的工作内容包括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参与高校会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参与制定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管、参与财务收支预测及编制财务报告、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并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参与相关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聘任。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决定了总会计师在处理工作时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做到客观、公正、公允、独立判断,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经济监督的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总会计师日常监管机制

总会计师主管学校财务工作,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必须建立总会计师定期报告履职、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制度。其由政府委派,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长的双重领导与监督,工作过程及结果也受到校内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所以,在实施时应建立定期轮换制,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将合格的总会计师在各高校进行轮换,杜绝违法犯罪,也有利于提高总会计师的工作能力。

(四)建立健全总会计师评价机制

应完善高校总会计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建立评价机制,建立牵制总会计师的内控制度,向校长及党委定期汇报工作,包括财务状况、资金收支活动。财政、教育、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总会计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及人事调动的依据。

总之,高校的财务改革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高校的内部会计控制也必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只有不断完善我国会计控制制度,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坚定不移地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确保高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而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J

(注: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C1266)

参考文献:

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文5

[关键词]高校合同审计 必要性 困境

高校合同审计,是指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本校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结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咨询活动,是内部部门非财务审计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日常经济管理的一部分,物资购销、人事聘用、科研协作、合作办学、房屋租赁、借款贷款等经济活动,都需要签订法定的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在这一背景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 开展合同审计,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就笔者在从事高校合同审计工作中的经验、感悟略论一二,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高校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凸显合同审计之必要

1.风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不像企业那样有强烈的风险经营意识,参与对外经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人员很少抱有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他们多是基于学校不受损失或者少受损失以及寻求职能部门职责的完成和个人责任的最小化出发,致使各项对外经济合同不能做到保证学校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人员由于并非法律专家,不像作为合同对方主体的企业那样久经考验,对于合同的套路及陷阱烂熟于心,可能无法识别一些有损或者将来有损学校利益的条款,合同潜在风险加大。如某高校后勤部门在房屋出租方面就曾经出现过一次签十年的租期,完全没有考虑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就是风险意识淡薄、签合同没有经验的表现。

2.没有专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管理和审核

我校在出台合同管理办法之前,合同的管理与审查是分散进行的,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对外合同的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审核与监督,更像是一种资料的整理与保存。在我们和各兄弟院校的交流中了解到,其他未开展合同审计的高校也基本属于此类情况。合同管理没有明确的载体(制度与机构),就无法对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进行监督,各部门的合同无法及时整理和归档,学校领导不能全面了解对外合同的签订情况,财务部门依据没有经过一定监督程序而形成的合同进行对外付款,很容易带来潜在的资金风险和法律纠纷。

3.合同签订主体不当,合同印章使用不规范

按照《合同法》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高校是一个独立法人,学校下属的学院、部门不是一个独一的法人机构,无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但是,高校下属单位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明确对外合同的签订主体,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此外,许多高校没有设置合同专用章,有的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下属各职能部门或者学院的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如此不规范的印章使用行为,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

综上,高校在合同签订行为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从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高校十分有必要开展合同审计。合同关系是一种严肃的法律关系,合同审计也应当是一丝不苟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内审部门通过合同审计加强合同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二.高校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合同审计工作

如前所述,从强化内部控制的角度考虑,合同审计应是一个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系统化的工作。以下就日常合同审计工作中应当关注的内容,并按照合同的签订过程顺序谈一下高校内审部门如何开展合同审计工作。

(一)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这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包括:核实合同草本所称标的物确是学校教学或者科研活动所需要;确认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实合同所涉及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合法。

应审查的资料包括:物资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法人(或个体)营业执照的原件;对方相应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对方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对方从事类似交易或服务的证明材料。

审查的主要内容:1.与合同主管部门沟通,合同所称标的是否必须购买,单位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需要;该项资产或服务采购活动是否列入计划(尤其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是否已落实了相应的资金来源。2.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3.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标的名称是否规范;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是否达标;价款支付方式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学校财务规定;涉及到外币结算的,是否注意到相应的外汇风险;运费、安装调试费是否包含在所报价格里还是另行约定;质保期限是否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是否会耽误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售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对于一些重大的、特殊的经济合同,如果审计人员不能把握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防止在合同中存在技术方面或者法律方面的问题。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计

这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包括: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出现变更状况,核实其理由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

审计的主要内容:1.以金额或者风险为依据选择相应项目,深入到合同主要责任部门,检查合同涉及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未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合同,查明其原因,分清双方责任。2.审查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检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理、合法。4.审查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三)合同履行结束前的审计

这一过程是指在合同临近履行期限,双方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即将终结前所进行的审计。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这一步骤审计,只有那些标的金额巨大,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应有选择的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项目清算时、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决算时,需对所涉及的合同协议进行细致的审查。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做过多的陈述。

三.高校内审部门开展合同审计中的困境与对策

首先是规章制度缺失的问题。由于合同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时间较短,不像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那样已经有一套成熟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评价体系遵循。目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的意识也不像财务管理那样强,还没有系统出台诸如资金的使用办法、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等等一系列有关合同的规章制度。在合同管理工作都是不甚规范与严密的情况下开展合同审计一大问题是审计的评价依据不足,我们不能只抱着《合同法》这棵大树缘木求鱼,《合同法》中的条款更多的是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与违约责任承担等原则性问题,对于合同审计操作性方面的却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开展合同审计之前,学校首先要做的是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与合同相关的物资购销、人事聘用、科研协作、合作办学、房屋租赁、借款贷款等活动的相关规定,合同审计部门据此制定合同审计相关制度。这些制度与规定应当明确哪些经济合同必须通过合同审计程序才可以签订或者履行;明确审计部门、合同职能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不同责任;明确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明确合同的审计重点与要点;明确未经审计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款项。这是开展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只有制度不断完善,才能使合同审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逐步制度化、常规化。

其次是如何营造良好的合同审计环境问题。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并不能保证合同审计一定可以顺利开展,还有一个工作环境的问题必须重视。审计部门要认识到,对于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来说,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比,合同审计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们要消除有些人对于这项工作的误解,也许在他们看来,既然有收付款环节的财务审核把关和事后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合同审计看来就是一项多余的和制造麻烦的事情。这些职能部门或者个人进行的物资购销、课题研究等项目通过了立项与经费审批等诸多“难关”,好不容易进行到了合同签订环节,又多出一个合同审计,顺利的话罢了,不顺利的话他们难免会产生情绪,抵触合同审计,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我们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合同审计与事后的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一样重要,通过合同审计,尽可能把风险在合同履行前最小化,不仅是对相关部门和个人乃至整个学校利益的维护,更是对职能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的有效化解。在合同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应抱着服务的态度,多听取职能部门的意见;若意见不一致,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晓以利害,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帮助职能部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开展合同审计除了争取职能部门的理解外,学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同样十分重要。学校领导应树立这样一个理念:开展合同审计后再进行的财务收支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如果没有重大的审计发现,并不能说明审计无成效,这种“没有问题”的审计结论,恰恰是把监督关口前移的合同审计的成效。

第三是缺乏专职合同审计人员以及兼职审计人员的合同审计知识、能力缺乏问题。高校经济合同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尤其一些技术服务合同,其关键控制点并非一般的审计人员能够把握,合同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签约的法律意识,还要具备一些专业技术的学习、消化能力,才能在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减少和避免纠纷,防止上当受骗的同时有效地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专职从事合同审计的人员相对缺乏,大部分合同审计任务是由非专职审计人员承担的。审计部门需优化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在人员配备上考虑合同审计之需要,如果自身人员结构无法满足合同审计的需要,对于技术性比较强的合同,可聘请兼职合同审计人员或者顾问,实施交叉审计。另外,内审部门必须明确,合同审计只是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不能由审计部门全部包办代替,审计的职责只是对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同条款内容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其他内容不应纳入审计范畴。

四.结论

合同审计工作是控制学校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内审部门,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合同审计的新思路、新方法。

参考文献:

[1]傅四礼,邹家骊,颜永红.浅谈高校合同审计.教育财会研究,2005;6

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范文6

高校审计是指高等学校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等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见,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高校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种形式。

1.监督职能

高校审计的主体职能包括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其中监督职能是基本职能。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监督职能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监督的职能,但这三者的监督方式、监督力度都不相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且高等学校的审计应当对高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独立地监督,所以,监督职能应该是高校审计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

2.管理职能

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首先是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控制与监督作用。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效益观念的增强,投资主体的拓展,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经济的壮大,高校审计在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同时,利用其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更多地围绕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开展工作,逐步发展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学校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已经成为高校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取决于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观念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审计人员本身,包括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二、目前高校审计的现状与发展的思路创新

审计力量不足。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一部分高校合署办公,由1至2名工作人员;有的高校虽设有,也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两三名审计人员,在职的审计人岗或“转业”到审计部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计人这项工作,素质参差不齐。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足。高校在配置审计工作人员时把关不严,把一些没有审计能力的人安排在审计部门,致使审计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当前很多高校还是使用过去传统的审计方法,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数据的对错。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效率低、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强化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参与督促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国家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高校审计工作纳入高校党政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审计工作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广泛征集审计线索。省级审计机关、高校审计部门应在高校内外广泛宣传审计工作,扩大高校审计线索来源途径。改革现行审计主体,改变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人员孤军奋战的状况,引入“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的强制性、权威性职能,形成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真实的优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经验丰富、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优势。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部门、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等制定审计计划,召集注册会计师进入高校审计现场,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中的询证、计算、实际盘点等具体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复核确认,审计机关负责终审并出具审计意见,公布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报告的监督、执行和反馈等后续审计。

1.增加审计经费,提高审计工作物质基础条件,建立审计经费的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充分考虑对其审计工作的经费安排。

2.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中除基建审计等专项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几方面作为审计重点,能控制经费、预防腐败、发现问题、健全制度。①对财务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否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并及时足额入账等。②对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学校各类资产状况是否安全完整;公用经费和专用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设备费分配方案是否合理,设备的使用效益如何。③对基建规划处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面积;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情况。

建立评价体系,优化审计成果在高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实,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将从此不作选拔和任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高校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把高校审计反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依据。审计评价可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社会效益方面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师生员工对审计结果的满意度,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审计工作的一杆标尺;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采取对被审项目和社会同类项目经济效果进行对比,从中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发现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将高校审计结果列入高校主要负人业绩考查内容,维护高校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庆龙.内部审计价值(第二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刘高焯.审计学(修订本).立信会计出版社,1996.

[4]葛长银.审计经典案例评析.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