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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宣传范文1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应对2017年防汛抗旱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我区师生防汛抗旱主体意识,提升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将今年5月份定为“防汛抗旱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抓实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水旱灾害知识,提高灾前预防意识,减轻水旱灾害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
三、宣传内容
(一)防汛抗旱知识。洪涝、台风、山洪、干旱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工程险情处置、遇险人员救援及自救知识。
(二)防汛抗旱形势、防御工作重点。认识2017年学校防汛抗旱形势,本地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易发(影响)区域和防御工作重点。
(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包括学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台风防御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四、活动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认识。从自治区对今年的防汛形势判断以及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情况来看,我区今年汛期是一个正常偏丰年景,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气象变化的不确定性、极端天气事件呈多发态势等原因,今年我区发生流域性严重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影响,强降雨导致的中小流域、局部性洪灾不可避免。为此,各校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向师生宣传今年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从而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学区办、各中学要结合《2017年xx区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精神,加强对防汛抗旱宣传活动的领导,统一部署辖区学校及本校“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汛应急宣传范文2
(一)区台风、暴雨的特点
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21℃,年平均降雨量1388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年降雨量80%分布在至10月,11月至次年3月仅为20%。根据区的特点,每年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
区地处东亚大陆的东南缘,东临台湾海峡,故常受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袭击,每年平均有-5个台风影响或袭击,主要集中在7-9月。在台风登陆或影响时,不仅风力大,而且常常带来强降雨,引发沿海的风暴潮和河流的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威胁极大。
(二)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省防洪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的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政府办,同时设立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协调的职能。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即行使区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的职能,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以后,其下设的综合材料组、宣传信息组、督查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助理巡视员、区政府办主任、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园林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安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街道各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1)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解除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灾情统计汇总,并上报灾情情况。
(2)提出防洪防台风参谋意见,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
(3)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质和破坏、盗窃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4)区建设局:负责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房屋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街道及时转移危房住户。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抗旱期间,组织、协调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5)区监察局:监督、指导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汛抗旱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区经贸局:负责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抗旱用电的供给。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供给。
(7)区发改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9)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指挥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0)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在防台风期间,及时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的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防台风期间,及时开放校舍为街道疏散人员提供安全场所。
(11)区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2)区人劳社保局:在防洪、防台风期间,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人员调度。灾后,对参加防洪防台风人员进行考评。
(13)区城管执法局:在防台风期间,做好城市违章搭盖、沿街广告招牌等整治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14)区招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外资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5)区旅游园林局:负责园林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
(16)区文体局:负责组织、指导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天气状况和上级指示适时取消所有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
(17)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
(18)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园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9)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政府机关大楼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在防台风、防洪期间,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20)区工商局:负责做好汛期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21)交警大队: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
(22)消防大队:在防洪、防台风期间,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建抢险救灾突击队伍。
(2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危房的初步排查工作。防洪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地带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的安全转移。负责组织辖内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防汛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岗)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岗)做好交接工作。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的职责
(1)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负责人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传达领导指示或批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文件的起草。
(2)宣传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汛情、灾情及抗洪抢险的新闻报道;及时搜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及时收集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
(3)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政府办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落实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低洼地带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并统计上报。
(4)抢险救灾组:由区建设局牵头,区旅游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组建区专业救灾队伍;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军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5)后勤保障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指挥部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的食宿等。
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后,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根据需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招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卫生局应各派1人到指挥部协助办公。
三、防洪防台风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台风登陆前24小时,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及时收集信息,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提醒市民做好防台风准备。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收集实时洪涝灾情,滚动上报至区防汛办。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汛前工作准备
(1)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月31日前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区级抢险物资、器材由区防汛办统一采购,分储到各区级防汛仓库,区级抢险物资仅作为应急补充,抢险时应先用工程管理单位及街道储备的物资器材。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必须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预案;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应制定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各小(Ⅱ)型以上水库都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或备案。
2、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预警
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暴雨洪水预警级别分为较重(II级)、重大(I级)两级,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Ⅲ级)、较重(II级)、重大(I级)三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工作目标。
2、进入汛期,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
1、暴雨洪水灾害
1)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暴雨(预)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必要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及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2)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下设的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的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3)应急结束:降雨过程基本结束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2、台风、风暴潮灾害
1)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1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办注意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市气象台及海洋环境预报系,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办要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2号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4)区领导根据联系各街道及部门的分工情况,分头深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7)区防汛办要主动与市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及风暴潮的预报,及时报告指挥部。
(8)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渔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要按照市、区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回港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9)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10)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3)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3号通知”,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通过电话、防汛视频会议系统检查部署防御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区防台风紧急会议,区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动员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4)各级各部门要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值班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出关闭旅游景点、学校停课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室外大型社会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区防汛办要主动与气象台等部门了解台风和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通报。
(7)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市、区防汛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8)莲前、滨海街道要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9)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0)区防汛指挥部的宣传信息组及时将我区的防台抗台工作动态通过相关媒体予以报道。
(11)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应急结束:市气象台台风警报解除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区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信息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2、应急队伍保障
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旅游园林局、驻军部队等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3、交通保障
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
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等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
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根据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要求,街道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社区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防汛应急宣传范文3
一、抓好防汛机构建设
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指挥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与各相关单位、乡镇、电站签定了38份<2020年度防汛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基层。8月19日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全力推进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了1个乡(镇)1个兼职防汛工作人员和180个山洪灾害危险区五级监测责任人暨(县级责任人28名、部门监测责任人46名、乡级责任人10名、村级责任人66人、监测点负责人148人),从人员配置上进一步完善了机构建设,确保日常工作开展的规范化。
二、思想早动员,预案早修订,物资早准备,队伍早组建
一是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扎实开展了水法、防汛知识宣传,并重点加强了对山洪灾害防治,灾害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和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洪患意识,提高全民的洪涝灾害警惕性。二是及时下发汛期各项工作相关文件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电站水库安全度汛的通知》(乡防指办〔2020〕3号)文件,要求各乡镇、水库电站及在建电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切实提高各项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级总体预案已编制完成,并提交县政府予以转发。三是加强值班值守,按照省、州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从5月1日起开始实行两人24小时的值班制度,同时按要求下文各乡(镇)、电站水库从5月1日起已开始实行24小时的值班制。四是成立以民兵、武警、公安干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主体应急突击抢险队伍11支1221人,为今年安全度汛奠定良好基础。五是按照省、州要求,在汛前签订了专业技术公司对我县已建设的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站点:9处自动雨量站、6处自动水位站、7处自动气象站、1处县级预警平台的山洪预警防治体系进行了检查并定期维护合同,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在汛期发挥应有的效益,六是及时落实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其中储备救生衣20件、防汛工具300把、麻袋5000条、编织袋1.5万条等防汛物资,可调用应急车33辆,应急发电机12台,并与县平君五金店签订了(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协议)为成功避险奠定了基础,六是开展了演练43次、(其中:企业7次、乡村级36次、涉及村落51人、参与人数1988人次);要求每一位参演人员认真学习演习的内容,总结演习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和心理素质的锻炼,并掌握处置预案的内容,对不同事故方案的演习要举一反三;在事故处理时,要把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展的趋势汇报清楚,达到最有效的处理事故;减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要认真熟悉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提供了保障。
三、强化隐患排查与检查,落实重点防控与监测
一方面加强了全县范围的防汛安全检查。排查山洪灾害危险区180处,重点山洪灾害隐患点56处,共计出动11支队伍24余组次150余人次,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隐患点制定了防汛抢险预案、落实专人监测预警,建立了隐患台账,夯实了防灾减灾基础。另一方加强河道管理,对全县河道内乱堆、乱放、乱建阻碍行洪物进行了大排查。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要求防汛责任单位进行防汛演练,以达到抢险队伍招之则来,来之能战,有效的检验各点的防洪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奠定基础。
防汛应急宣传范文4
1.1编制目的
为提县交通运输局应对洪灾的能力,切实做好洪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县公路、水运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洪灾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公路、水运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局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因暴雨和河流洪水造成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对我县范围内突发性洪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事件,在职责范围内执行相关要求。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管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全面动员,科学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确保安全度汛。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1.1组成
组长: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2.1.2工作职责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所辖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所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2.2局防汛办公室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股,负责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2.1组成
主任:分管防汛应急工作的领导
常务副主任:局运安股负责人
副主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2.2.2工作职责
负责传达上级防汛抗洪应急有关指令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落实防洪经费;负责安排防汛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完成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防汛工作任务。
2.3局防汛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办公室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道路运输防汛组、水路运输防汛组、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恢复重建工作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宣传和后勤保障组,各组在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2.3.1道路运输防汛组(设在局运安股):负责道路运输防汛应急的统筹协调,保障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组成
组长:分管道路运输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运安股、县运管所、县公汽管理站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运安股、县运管所、县公汽管理站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出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负责指导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并及时调整因灾受阻客运班线,确保广大群众出行。
2.3.2水路运输防汛组(设在县海事处):负责水上运输防汛应急的统筹协调,保障水上运输运力的调配和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1)组成
组长:分管水路运输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运安股、县海事处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运安股、县海事处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落实防汛用船。负责组织和协调防汛抗洪急需或抢险船舶的调用,组织船舶疏运有关人员、物资;负责所辖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指导督促各港口、码头企业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做好船舶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负责防汛抗洪有关河段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落实我局职责内清障物资的储备和筹集;负责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
2.3.3交通基础设施抢险组(设在局建管股):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防汛应急抢修,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和畅通。
(1)组成
组长:分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建管股、县公管所负责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成员:从县交通综合执法队、局建管股、县公管所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做好所管辖公路的巡查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及在建交通项目的隐患排查,并负责组建公路工程抢险队伍,准备抢险施工机械,对汛期出现的水毁工程及险情及时抢修、排除和维护,确保公路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收集各县区水毁公路信息,并指导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抢修保通工作。
2.3.4恢复重建工作组(设在局规划股):负责受灾交通基础设施灾后规划重建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规划股、局建管股、县公管所负责人。
成员:从局规划股、局建管股、县公管所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管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受灾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2.3.5应急资金保障组(设在局财务股):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财务股负责人
成员:从局财务股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资金,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2.3.6宣传和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期间的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宣传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1)组成
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成员:从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任务
负责联系有关媒体,宣传报道防汛抢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依法向社会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公共信息;负责组织局各个工作区、宿舍区汛期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具体组织落实遇高洪时的职工及家属搬迁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洪水退后,搞好环境卫生及灾后恢复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和报告
3.1.1信息收集
进入汛期,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局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任何个人一旦发现水灾情况,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或局防汛办公室以及县各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确保预防工作得到及时开展。
3.1.2信息报告电话
县委总值班室电话7823007;县政府总值班室7822279;县应急管理局7997119;市局值班室2332830;县防汛办7824153;局机关3130025,传真7822605;县海事处3130203;县运管所7821680;县交通综合执法队6151265;县公管所7879606;县公汽管理站7820906。
3.2预警行动
局防汛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建议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处置应急程序,向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逐级在行业系统内预警信息,通知行业系统单位、企业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3.2.1及时将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通知各成员单位,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3.2.2做好防汛前期应急准备工作;
3.2.3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3.3预警级别划分
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涪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3.3.1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8000立方米/秒(重现期2年),预警级别为Ⅳ级,用蓝色表示。
3.3.2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3200立方米/秒(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预警级别为III级,用黄色表示。
3.3.3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61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或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预警级别为II级,用橙色表示。
3.3.4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75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预警级别为I级,用红色表示。
当上级启动预警级别时,县交通运输局执行相应的预警级别。Ⅰ、Ⅱ级预警在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准备工作;Ⅲ级预警配合县水利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Ⅳ级预警由局防汛各工作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防汛应急响应指令或接到交通运输系统单位报送的水灾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动本系统资源和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4.1.1Ⅰ、Ⅱ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Ⅰ、Ⅱ级响应指令,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召开紧急防汛工作会议,启动本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3)部署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落实人员、物资和运力,实施防汛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挥工作;
(4)各防汛应急工作组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运力调度、防汛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抢修、港口、路桥抢修、航障清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5)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水灾造成的损失;
(6)做好防汛后期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局防汛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因特大水灾受损的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4.1.2Ⅲ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Ⅲ级响应指令,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2)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3)组织相应的运力和机械,落实防汛应急运力、抢险物资的调配准备工作;
(4)加强对辖区范围重点公路、桥梁和港口设施的巡查和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做好汛情信息、防汛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4.1.3Ⅳ级应急响应
当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的Ⅳ级响应指令,或系统单位上报的汛情达到Ⅳ级响应级别时,立即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局防汛应急工作组会议,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防汛工作;
(2)检查局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做好防汛应急动员,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保持与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联系,密切注意水情变化。
4.2应急结束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应急响应结束指令后,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为:当Ⅳ级应急响应指令是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出时,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出应急响应结束指令后,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当Ⅳ级应急响应指令是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时,局防汛办公室接到局防汛应急各工作组应急终止处理意见后,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确认汛情得到控制时,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人员保障
防汛时期,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部投入应急准备工作,在本单位的组织领导下纳入局防汛办公室统一指挥,履行本单位相关防汛工作职责。
5.2应急经费保障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每年要申请预算安排防汛应急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开展防汛应急救援、应急演练工作,确保防汛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5.3应急运力和设备保障
5.3.1防汛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县运管所负责组织落实。
5.3.2防汛应急运输保障船舶由县海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防汛应急宣传范文5
防汛救灾心得作文素材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防汛指挥部防汛减灾工作要求,我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认真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经过全镇人民共同努力,我镇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防汛减灾各项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峨山的和谐稳定、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现将我镇今年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教育。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我镇将此工作列入了重要日程。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镇长、大调办副主任为副主任、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提高群众对防汛工作的认识,通过召开镇、村组会议,加大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针对赶山河、虎溪河、卢堰河、格子沟、团结水库和工农兵水库等防洪区段村民重点加强宣传。
二、完善制度建设,细化责任分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_抗旱防汛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责任分工、应急抢险、灾情报告、值班安排等任务。应急抢险、灾情报告、值班安排均落实了具体人员,明确了具体责任,为我镇安全度汛切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摸排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旱、汛情况观测。多次组织人员对防汛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惠邻8、9组内涝隐患点落实了专人监测,并落实惠邻村支书、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雨天的水域情况,一旦有险情发生,立即逐级向上汇报,并及时组织抢险人员疏散群众、抢救财产,限度地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陈家大院容易内涝的7户群众分别落实了投亲靠友避难点,确保洪水一旦来临,能够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各村设立旱灾、汛情况观察员,由村水务员担任,负责观测本区域内旱灾和洪水发生情况,能在做好灾情及时报告同时,组织人员,迅速在现场解救伤员、疏散村民、抢救财产。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损失减到最小。
四、加强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我镇及时制定了防汛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了一次演练。在演练中,应急分队一接到险情报告,立刻紧急集合,并迅速赶到险情发生地,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开展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医疗救助、后勤服务等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了一旦发生险情,队伍能快速反应、有序战斗、尽力量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五、配足配齐防汛物质,做好管、存、用工作。及时清点了防汛物质储备情况,完备了抢险车辆、沙石石块、木桩、锄头、编织袋、雨衣、救生衣、救生绳、食物等物质储备。储存物质做到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随时取用。
六、严格防汛值班,确保讯息畅通。根据相关要求,镇、村(社区)、相关各单位均制定了防汛值班表,落实了值班人员、健全了防汛值班制度,严格要求主要领导、值班人员等在岗到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落实了各村(社区)具体灾情报告信息员,确保了灾情信息及时发现、迅速上报。七、下一步防汛工作计划: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更新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村(社区)防汛应急工作职责。二是强化镇机关防汛值班纪律,并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督查力度。严格要求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突况及时上报。三加大汛期排查治理力度,一旦发生汛期事故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
防汛救灾心得作文素材2
项目部防汛工作在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使防汛工作形成段段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工作有检查、任务有安排,保证了汛期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了今年防汛防洪工作的各项任务。
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防汛指挥机构,明确防汛责任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单位个人负责制,成立以于陈东旭同志为组长,李开志同志为副组长,各组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布置防汛抢险工作各项要求。库区内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的建立,明确了防汛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为做好库区防汛防洪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结合库区实际,对《防汛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修编更加突出了防汛重点,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指挥体系,明确了防汛职责,并按新的汛情预警及颜色制订了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使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监督施工企业建立防汛体系并将项目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值班人联系方式上报防汛办公室备案。
三、精心准备队伍和筹措物资,做到未雨绸缪今年,项目部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组建了以专职防汛人员为队长的专业防汛抢险巡查队和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工程抢险队共计30人。4月8日,组织专业防汛抢险巡查队伍进行演练,提前练好内功,为防汛抢险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力准备。与此同时,建设局按照管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并在汛前逐项检查防汛物资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补充,并建档立卡,做到有备无患。
四、巡查防汛重点部位,科学合理调节水位对库区的重点防汛部位,制定了专门的防汛预案,并落实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汛情。对人工围堰、泄洪排水沟渠等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对上游巡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大坝及围堰可能存在的渗漏、裂缝、滑坡、垮塌等安全隐患。同时科学合理调节水位,指定在水库上游设立水位监测员,实行24小时水位监测,明确了水位监测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了早预测、早监测、早报告,为确保安全度汛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严格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监控制定并完善干部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项目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相关施工责任单位设置固定防汛值班室,并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准时到岗,按照区防汛办要求及时将雨情、汛情向施工单位通报并做好相应应对措施。做到了一般事务自己处理,特殊事件或遇紧急汛情、灾情及可能发生的重大隐患立即向管委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防汛应急宣传范文6
为强化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扎实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辖区安全度汛,街道防指决定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分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和迎接区防指综合检查三个方面开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务求提高检查实效。
(一)单位自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部署有安全度汛任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防台风预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各单位要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汛前整改到位。
(二)重点行业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在部署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行业防汛防台风检查。行业检查除对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防台风预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单位自查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外,各单位还要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和安全度汛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综合行政执法XX中队重点检查城市防洪除涝设施运行情况,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廊和城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度汛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重点检查燃气、建筑工地等安全度汛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落实汛期危旧房屋安全治理措施情况等;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检查景区景点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旅行社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情况;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检查国家矿山地质公园山体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情况;检查油气管道等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重点检查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保障措施等;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等。
(三)迎接区防指综合检查。
4月底区防指将组织成立综合检查组到街道开展综合检查。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市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包抓镇(街)、重点区域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市中汛旱字〔2020〕3号)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各类预案修订情况、防汛检查开展情况、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抢险物资队伍情况、培训演练情况等,重点关注防洪工程、工矿企业、学校、城市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易受暴雨洪水威胁的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要把人员转移安置措施作为检点内容。综合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和查阅文档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部门按照以上检查内容的规定认真落实,做好迎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