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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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文1

【关键词】担保机构 银行 风险 建议

为有效扩大担保行业规模,促进担保业务的有序发展,近年来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银担合作、担保公司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担保业务和银行业务的双赢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诸多原因的限制,使得银担合作业务的风险渐显,本文将着重分析银担合作的风险,进而寻求银担合作双赢的有效路径。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张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逐渐规范,风险管控能力和稳健性有所加强。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3号令)下发后,全市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着力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逐步树立审慎经营意识,加强合规性建设,风险管控能力和经营稳健性有所增强。目前,银担合作继续改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业务有所增加。3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698694万元,重点支持了河西水电、张掖市龙达铁合金冶炼、西兴能源、九天商贸、华瑞麦芽以及源博农牧业开发公司等100多家中小型企业。目前,全市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有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6家。也有部分金融机构由于担保公司注册资金未达标、风险保证金不足、融资成本偏高等因素未开展此项业务。发放融资性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对担保公司主要有以下要求:一是担保公司准入后须向金融机构交一部分风险保证金,金额为注册资本的10%;二是向金融机构缴纳单笔贷款金额的10%—20%作为风险保证金。

二、存在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有效的准入及退出机制

目前,虽然有的行已经着手对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进行规范。但是缺乏一套系统科学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和指标,大都只是对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资本金以及资产结构等进行一些大致规定。并且,在准入、退出的流程、权责管理上也不够成熟。

2.对担保公司调查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目前,对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核定主要依据其注册资本额度、资产结构质量状况和在保余额。但是,金融机构核实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资产流动性存在较大难度。

3.对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难以到位

如与农发行发生业务联系的担保公司通常具有异地担保和分支机构较多的特点,对日常监管造成较大的影响。由于担保公司在多家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资金也散布在各个机构和被担保客户所在的开户行。任何一家开户行要想短时间内掌握担保公司的资金情况都比较困难。

(二)中小企业贷款存在的问题

1.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原因是金融信誉问题

中小企业大多数是创业时间不长,缺乏历史信用记录,而且其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反映企业资金的具体信息。这就形成了中小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而在简单的信贷业务中,银行批准、发放贷款,主要考虑的是发放出去的贷款能否按期收回,即企业是否会按期还本付息,履行诺言。判断企业能否履行还款义务的最好依据是过去的还款记录,但大多数中小企业在历史还款记录方面是空白的,从而使得银行及金融机构无证可考。加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滞后,金融机构在考察企业信用行动方面,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这也成为金融机构无法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原因。

2.抵押担保难是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直接原因

我市大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企业及私营企业存在经营规模小、负债高,自身的固定资产很少,靠租赁取得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等,不能满足银行关于抵押贷款抵押物的要求,而且,中小企业多采用挂靠、合作经营方式,企业的固定资产、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明确,这也构成了抵押的障碍。

3.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完善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

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大中型企业,使信贷资金流向大中型企业的意愿得以强化,而且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行业”集中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同时,中小企业贷款具有数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三、相关建议

(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初衷是为了有效分散金融风险,而不是转接银行信贷风险,因此建议建立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方式,在充分满足共赢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而担保额度一方面可以促进担保机构的业务量的扩张,另一方面也使得银行信贷规模扩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银行严格把握准入原则

商业银行在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时候,应该注意把握风险可控的原则,重点支持具备一定资金实力且业务发展良好、风险防控制度完善的担保公司,且在合作伊始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尤其要充分了解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公司背景、合规性以及注册资本是否属实等。

(三)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扶持政策

建议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用担保相关法律法规,由于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担保公司发展中的法律保障越来越欠缺,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担保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担保公司经营模式,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法律基础。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文2

关键词:勘察设计;境外项目;成本

Abstract: On the domestic survey and design enterprise of high-quality low-cost profits earned overseas projects proposed enhanced ability to resist risks overseas projects,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international talent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the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 negotiations, with a strength of enterprises to develop strong strong union and other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survey and design; overseas projects; cost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步实施以及企业化改革的深入,自收自支的勘察设计企业逐步转企后,即刻面临着国内勘察设计市场“蛋糕”萎缩、国际化大公司进驻、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困境,为此国内勘察设计企业开始瞄准建立国际型工程公司的转型目标,实施“走出去”战略,争夺境外市场“蛋糕”。据统计2010年勘察设计行业境外业务占比已由2000年的3.08%上升至5.19%,2012年以勘察设计为主业的勘察设计单位收入超过4亿元的企业中大多数已实施跨国战略涉足国际工程业务。

国际市场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更是设计产品质量、设计成本控制的竞争,勘察设计企业作为技术型、智力型企业,具有与一般企业不同的特点,如何从勘察设计企业的实际出发,研究建立新的成本管理模式,适应境外工程项目的需求,已是当前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勘察设计企业面临的共同课题。为此,作者结合所在勘察设计企业近年来参与境外项目的实践经验,对国内勘察设计企业境外项目成本进行了分析和思考,针对境外项目成本控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控制风险,减少成本

境外项目因所在国家不同,往往存在着政治、经济、自然、社会、安全等众多风险,勘察设计企业要立足境外项目,争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因此,做好安全论证、科学管理、谨慎决策的风险控制工作,是勘察设计企业赢得境外项目利润的首要条件。

1.1科学评估境外项目风险

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境外项目的风险防控,建立企业境外项目风险管理评估机制,在境外项目开始前就要对项目所在国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工程技术标准、税收、治安、环保、政局、法律法规、风土人情等方面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依据企业发展状况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估,为项目的后续开展做好相应的准备,合理规避项目的潜在风险。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设立专门部门和专门责任人,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境外项目实施动态评估,有效防范和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1.2做好境外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勘察设计企业要根据境外项目风险评估的结果,在项目运作的各个阶段都要认真加强对风险源的识别、分析和管理,科学制定风险防范管理、危机预警管理、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安全风险防控、财务风险防控、技术风险防控、外事安全防控、经营风险防控等一系列的境外项目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并通过培训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勘察设计企业的境外项目风险防控管理的流程应与勘察设计的过程形成一个 有机整体,将风险管理整合到境外项目的业务流程之中,按照勘察设计的流程制订相应的措施来把握每个环节的防控工作,并将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同时,要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引导参与境外勘察设计的人员树立科学防控风险的意识,使风险防控时时存在、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深入人心。

2.培引人才,开源节流

勘察设计企业作为人才型、智力型企业 ,人力资源成本是勘察设计企业成本的主体,这决定了勘察设计企业不得不把人力资源成本作为其生存和发展中重要的因素来考虑。勘察设计企业参与境外项目,更要大力培养和引进国际化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研究属地化管理的科学化人才机制,建立一支适应国际项目开发的人才队伍,为境外项目的开源节流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

2.1加强专业技术骨干的国际化培育

为满足境外项目对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勘察设计企业要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骨干的国际化人才培训,可以通过与行业协会、知名国际工程公司等机构开展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专业技术培训,培育一批熟悉国际项目通用的专业化管理模式、熟悉国际工程合同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国家的政治文化和风俗习惯以及精通外文的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此外,勘察设计企业在大力培养国际化骨干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重点人才的保护,防止在国际同行竞争中骨干人才的无谓流失。

2.2引进急需的国际化人才

为适应境外勘察设计项目的需要,勘察设计企业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探索国际人力和智力资源的开拓,适时引进一些急需的国际化人才,来帮助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逐步实施。因此勘察设计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国际化人才引进机制,拓宽引进的方式和渠道,创新国际化人才管理和引入理念,重点引进熟悉国际技术标准、规范和运作规章以及国际项目招投标的专业性国际化技术人才,引进懂得商务合同、了解国际法律、善于跨国管理和经营的复合型国际化项目管理人才等。

2.3灵活聘用属地化人才

参与境外项目的勘察设计,除了了解境外项目所在国对行业技术的标准要求外,还需要了解当地宗教、文化、民俗等风俗习惯和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样才能使设计产品融入当地文化,使勘察设计企业被所在地居民所接受,进而提升勘察设计企业的国际品牌度和影响力。因此,可以根据企业和项目的的需要适当地聘用当地的一些技术或管理配套人才,一来可以在技术上是企业更快地融入当地要求,二来也可以在一些事务性的管理上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同时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资源还将极大地降低国内人员外派的成本,提高企业属地化管理的水平,降低境外项目实施成本,规避境外项目风险。

3.谈妥合同,减低成本

对于境外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企业需承担更广范围的风险责任,签订合同前更要全盘考虑,要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所属国家实际情况,多方收集各类信息,对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多争取对自己有利的避险合同条款。目前勘察设计企业遇到的主要影响因素为两个方面:一是汇率的变化,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欧元一路下滑,美元却有所提升,汇率的不稳定对于以外汇结算的境外项目来说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是业主因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资金不足,勘察设计款支付风险加大。

境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谈判与一般合同相比,难度较大,在开展合同准备前,应首先编制合同谈判大纲,大纲内容既要全面,又要有针对性。境外勘察设计合同中要特别要注意不可抗力风险和一些技术风险的明确,不可抗力风险常常是不可避免和不可控制的,所以只能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以降低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应事先规定各参与方对不可抗力风险的分担比例,技术风险则是遇到一些业主要求更改设计的技术要求,降低标准以节省造价或尝试新技术以满足创新需要,这些对于勘察设计企业来说都是具有潜在风险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各自责任。

4.加强合作,分摊成本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境外建设项目都要求以战略联合体或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来承建,更有项目要求承包商带资开发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很难单独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国际投资公司或大型金融企业形成联合体,通过合作来取得市场的准入机会。再加上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发展国与国的关系,为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买方信贷、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等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落实到一些大型的基础建设项目往往会委托给国内的大型国有企业以总承包的方式去建设,因此开展与这些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是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境外项目的总要途径之一。

加强与国际公司的项目合作,通过与大型企业的强强联合,在合作中熟悉国际惯例及境外项目运作方式和流程,在合作中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自身的技术、科研、创新、服务和投融资能力,又能形成优势互补的效应,发挥联合体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成本优势、人才优势、经验优势和资源优势,扬长避短,共担风险,合作共赢,最终取得境外项目的利润最大化。

5.结语

建设部曾专门出台《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向国际型工程公司转型,这给勘察设计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现代化企业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国内勘察设计企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制订和实施国际化和综合化战略,增强抵抗境外项目风险的能力、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培育、提高国际项目合同的谈判能力、与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强强联合等,形成中国勘察企业低成本高品质的竞争优势,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提升我国勘察设计技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王凌君.我国勘察设计企业国际化的思考[J].科技创业月刊,2012(6):33-35.

[2]李祖齐.WTO后过渡时期大型勘察设计企业成功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对策[J]. 中国勘察设计,2006(7):36-39.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文3

关键词:成因分析 现状及难点 盘活清收措施 对策建议

一、形成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一)基本情况分析。2009年末,苏仙区支行共有开户企业22家,贷款余额61578万元,其中政策性及准政策性贷款13493万元,占21.91%;商业性贷款48085万元,占78.09%。年末不良贷款企业5家,金额13075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1.23%,占全市农发行不良贷款总额的99.2%。

(二)业务发展分析。2004年,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后,银监会陆续批复农发行开办新业务,作为地处城乡结合部的苏仙区支行,凭借地理区位优势和郴资桂经济开发走廊一体化发展优势,在全市农发行率先开展了新业务营销,在对评估、调查不太熟悉的情况下,简评估、粗调查,使一些贷款条件不成熟的农业小企业项目进入了农发行门槛,以致形成了部分农业小企业先天不足,后天难补的信贷风险隐患。

(三)监管情况分析。对新开办的商业性贷款业务,没有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尚在摸索中。因此,在新业务起步阶段,客户经理对如何管好首笔贷款跟踪、资金支付、企业现金流、企业经营动态分析、企业销货款回笼管理等,常常顾此失彼。因缺乏管理经验,对企业的经营分析不透,风险判断不准,对企业的资金盯不死、管不住,以致一些企业出现了经营风险,也未能及时发现和化解,导致了不良贷款的形成。

(四)机制建设分析。农发行新业务起步阶段,一些规章制度尚在建立和完善中,基层行信贷管理仍然沿袭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办法,这与商业性业务管理显然不配套,也不适用,与之相适应的约束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健全。从调查情况看,该行少数客户经理在贷款发放后,不及时深入企业跟踪管理,不及时分析企业经营动态,不及时分析企业经营风险,在企业出现风险后,未能采取重大事项报告制,以致造成不良贷款处置被动,清收难度加大。

(五)员工素质分析。从客户经理结构分析看,年龄偏大,素质参差不齐。该行7名客户经理中,40岁以上的5人,占71.4%;35岁以下的仅2人,占29.6%,年龄偏大;7名客户经理中,有2人是由会计调整到信贷岗位上的,信贷业务不熟,另有1人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监管任务。因客户经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给信贷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六)金融环境分析。目前农发行的商业性贷款,特别是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小企业贷款,基本上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法人代表绝大部分品德优良、诚实守信;但也有少部分企业法人品德恶劣,不择手段,千方百计从农发行骗取贷款。如该行支持的郴州朗坤生态野生养殖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与农发行建立信贷关系,第一笔贷款500万元,其中担保300万元,抵押200万元,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但贷款到期后,该公司的抵押土地属工业用地,因闲置多年未开发,国土部门要收回,企业法人则采取仿造土地他项权证办法骗取了500万元续贷,问题暴露后,企业法人逃之夭夭,导致500万元不良贷款难以收回。

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的现状及难点

(一)不良贷款现金清收难度加大。长期以来,农发行的贷款主体集中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深化,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基本停滞,已无清收潜力。其余正常经营的企业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粮棉油市场价格、自身经营机制等多种因素制约,经营利润微薄,自身消化能力有限,不良贷款现金清收难度越来越大。

(二)不良贷款处置手段缺少多样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贷款的手段有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信托处置、破产清算等。而农发行不良贷款处置手段仅局限于现金清收、呆账核销、以物抵债及表外欠息减免。手段的单一性严重制约着农发行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进度。

(三)贷后监管工作薄弱。一是少数行仍存在“重贷轻管”的现象,贷后监管工作薄弱,不能及时发现贷款使用和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是极少数行为了完成不良贷款“双降”和收息任务,放新收旧,掩盖了贷款的真实风险。当企业经营和支付发生危机时,已错过了清收处置的最佳时机。

(四)信贷资产的法律保护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淡化,但作为政策性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托国家赋予其粮食购销的特权,资金运用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使得政策性信贷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这也是农发行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根源所在。二是在国有粮食企业改制过程中,农发行债权的法律保护相对薄弱,农发行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依据。三是出于对社会稳定等政治因素的考虑,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对地方利益的偏袒现象仍然存在。农发行主张债权,依法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赢不了钱,保全信贷资产显得尤为艰难。

(五)以物抵债难,变现更难。一是在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力偿还到逾期贷款时,银行为保全信贷资产,不得不降低以物抵债的门槛,导致其接受的抵债资产存在先天缺陷。

(六)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支持不够,加大了不良资产处置成本和难度。一是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农发行与资产管理公司享受着不平等的政策待遇。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抵债资产时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优惠。而农发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上优惠政策很少,在接受和处置抵债资产时重复征税,不良贷款处置成本较大。如抵债资产从取得到处置变现,需要交纳的税费多达10余种,占抵债资产价值的20%~40%。二是不良资产处置面临诸多法律问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而目前法律尚未明确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人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对其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裁,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屡有发生,使不良贷款有效处置难以实现。

三、对策与建议

(一)要坚持有效发展,不能盲目发展。“有效发展”是农发行的基本经营方针。“有效发展”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有效发展,就是要走政策、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之路;就是要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起抓;就是要人的全面发展和内控管理一起抓。尤其在信贷业务发展上,要严把准入关,坚持贷款条件,宁要稳定有效发展,不要快速盲目发展。

(二)要坚持执行制度,不能违规操作。银监会颁布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和总行16项信贷管理制度,是实现农发行有效发展的基本准则,必须贯穿到业务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规范操作,不得取舍,不能搞我行我素。要抓住当前银监会和总行布置的“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契机,努力营造执行制度、防风险、防案件的良好氛围,确保全行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三)要坚持履职尽责,不能监管缺位。切实履行职责,用心监管企业,才能及时发现风险,才能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客户经理要做到“腿勤、手勤、口勤”,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经常分析企业经营动态,经常反映企业风险状况,真正落实尽职记录管理。客户经理要创造性地开展监管工作,认真总结监管工作方法和规律,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及时防控和化解贷款风险,为实现银企双赢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不能放松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是实现农发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发展业务,加强管理,防控风险,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队伍。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层培训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不能抓了业务发展而放松队伍建设,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期分批组织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员工正确处理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廉洁办贷,争创业绩。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文4

众筹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面向大众的融资模式。筹资者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展示自己的创意,自己的项目,向潜在投资者展示自己的独特创意、将项目落地实施的计划,以及预期给予投资者的回报。这种回报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一种服务。潜在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浏览意向项目,择优选择适合自己的创意项目,进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并获得预期回报。

1 优化众筹融资模式的途径分析

(1)结合众筹模式特点择取适合众筹模式的项目

虽然众筹融资模式具有众多优点,但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利用众筹融资模式。目前众筹行业主要分为四种模式:股权众筹、债券众筹、权益众筹、公益众筹。其中权益众筹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众筹模式。权益众筹即创意回报型众筹,顾名思义就是给予出资人以融资项目中的创意的产品或服务。

(2)制定颇具吸引力的回报 重在项目推介

在目前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以及对于非法集资的限定和众筹融资模式的一大特点之一:非现金、非分红回报,在这种情况下,极具吸引力的投资回报就变得更为重要,因此对于项目发起人来说,如何在项目极具创意的情况下设定出可以保证成本、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回报就变得十分重要。因而,筹资者要将投资回设定趋向合理化、多元化。

众筹融资模式的潜在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是获得项目筹资成功并付诸实施后的产品或服务的回报,为此,一个众筹项目提高成功率的根本是要设置颇具吸引力的回报。另一方面,在回报设计上要注重层次化和多样化,这样可以适应于不同的投资需求者,提高众筹项目筹资的灵活性。

(3)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防控

由于众筹模式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金融模式,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用风险就变得较大,因此加强风险控制也是增进投资者投资积极性、提高筹资成功率的必要手段。譬如,可以对项目发起人实名认证。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实名认证是规避项目信用风险的起点。一个值得投资的项目必须要有一个值得信赖的项目发起团队做支撑,因此对于众筹平台来说,一定要将对项目发起者的身份、对项目发起团队的实力以及项目筹资成功后的顺利实施进行严格的考核,以此作为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点,这就要求对项目发起者进行实名认证。

(4)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与服务

一个项目能否按照登陆众筹平台时的计划顺利实施对能否最终实现对投资者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对项目考核的内容上不仅要对项目的计划情况进行考核,还需要加强对项目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给予投资人回报的监督。另外,众筹平台还要发挥平台自身优势,践行平台"让梦想落地"的初衷,发挥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督促与辅助作用,以真正实现项目孵化器的功能,并从事中降低项目的违约风险。

(5)对筹集资金进行分批次发放

项目资金的如何使用与周转对众筹模式的风险控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鉴于众筹模式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对项目资金实施第三方托管将有助于降低众筹模式非法挪用投资者资金的风险。众筹平台一定要帮助投资者和项目发起者做好所筹集资金的第三方监管工作。这不仅可以解决投资者对资金挪用的担忧,而且有助于督促项目发起者将资金按计划使用和按期完成项目进度安排,以期拿取下步项目实施资金。一旦项目失败,将有助于降低平台返还资金的风险。

(6)对资金用途进行实时监管与反馈

众筹模式的最大优点之一是面向大众,给陌生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搭建了桥梁,使投融资实现了跨越时空的对接,但也正是如此才使得信息变得更加不对称,增加了投资人与筹资人的信用风险问题。众筹平台对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进行及时、准确的反馈对减少信息不对称有着重要的作用。

(7)完善平台对项目发起者的服务功能

鉴于项目发起人多为科技人员和具有创新意识的创意者,产品从概念成品,再从成品到量化生产的难题,平台要发挥其对项目的孵化功能。为此,众筹平台应该更加注重向产业链的整合发展,重点不仅仅在于帮助项目筹集所需要的实施资金,而是应该注重以平台为依托,提供人才、渠道、管理等多种资源的支持,成为依托于网络的产业资源整合平台,帮助创业项目或创意人完成整个项目流程,实现自我提升乃至职业发展。

2 优化众筹模式的意义分析

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分析,众筹融资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型的融资模式。众筹模式自身具有融资效率高、融资渠道广、融资成本低、融资风险小的特点。由此可以看出,众筹融资模式自身即是一种金融创新,这种创新不仅可以深化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目前的投融资现状。

从筹资主体角度分析。这种将项目事先面向市场,由市场决策的手段更是一种市场化的创新。这样做不仅能够检验项目自身的市场前景如何,而且通过平台意向投资者或支持者的交互式对接,有助于项目发起者更加了解市场、更加贴近市场的需求,进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从发掘创新人才角度分析。众筹融资模式将实现从"草根创业者"到"创意实施者"的转变,同时也使"梦想落地"成为可能。众筹融资模式解决了初创者筹资无渠道、筹资对象难觅的困境。另一方面也为初创业者解决了创业缺乏辅导的难题。为此,众筹融资模式必将发掘出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从项目发起者的项目标的物角度分析。众筹融资模式必将催生出更多独具创新特性、更具市场潜力的产品,并将有助于创意产品从概念走向成品再到量产阶段,进而促进我国技术创新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3 促进我国众筹行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一)规范众筹平台 提高众筹平台的质量

截至2014年12月,全国约有110家正在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可见众筹平台在我国的增长速度极快。面对目前众筹行业迅速的发展以及众筹平台数量迅猛增长的态势,要想实现对众筹行业的最佳监管与风险防范,首先要设定众筹平台的标准门槛,对众筹平台加以规范。这样做具有以下优点:(1)对众筹行业的监管成本、监管难度大大降低。通过对众筹平台设立的门槛有助于众筹平台提高质量和服务品质,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对众筹行业的监管成本。(2)有助于众筹平台加强风险防范与规避。(3)有助于加强众筹平台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二)完善众筹行业的立法

众筹行业在中国一直以来是走在法律红线-"非法集资"的边缘。众筹行业要想在中国稳健快速的发展,完善对众筹行业的立法就变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股权众筹方面,如果能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或者是实施细则将有助于众筹行业的运作程序更加规范,进而促进我国众筹行业的发展。

(三)引导众筹平台走向特色化发展

通过政策支持引导众筹平台注重垂直延伸发展,不仅可以为项目筹得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可以通过筹得辅助项目成功的各种资源,进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实现众筹平台作为项目"孵化器"的功能。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文5

围绕做好“生财”文章,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是着力稳增长。注重政策的协调性、针对性和稳定性,增强“三驾马车”的驱动力和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等“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临时性下浮部分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累计为企业减负近150亿元。二是着力促转型。推动“四换三名”、产业集聚区、浙商创业创新等重大战略实施,切实做好政策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全省地税系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6亿元,增长10?郾6%,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58亿元,增长23?郾6%。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高层次创新团队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扎实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试点工作,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节能节电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围绕做好“聚财”文章,进一步壮大政府可用财力。坚持依法治税,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提升收入质量,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93?郾4%,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提升站位,健全税收预测和分析机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加强分税种分行业税源管理,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及股权转让等非劳动所得税征管。运用第三方信息开展税源数据比对和税收风险管理,夯实基础、挖潜增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虚开发票等行为,整顿税收秩序。

夯实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地税管理水平。深化《税友龙版》应用,完成省局到市局的数据下行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加强信息系统运维和需求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推动地税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工作流管理,通过对工作环节的限时设定和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夯实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活动始终,并将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税审批管理事项。全省地税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由4项减少为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122项减少为16项,省地税局实现“零审批”。办税服务再提速,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6?郾5分钟压缩到3分钟,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由8?郾7分钟缩短为6分钟,窗口评价满意率由95?郾5%提高到98?郾4%。创新服务载体,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纳税人之家”等税收主题活动。搭建并完善12366语音服务、税企通等税企交流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走基层访企业活动”,坚持省市县上下联动,重点走访省级产业园区、重大税源企业和浙商回归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普法,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夯实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以财税文化为引领,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约束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培养使用机制。加强分层分类培训,探索业务处(科)室与综合处(科)室结对互帮互学机制,总结推广“花钱少、效果好、可复制”的在岗培训模式。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与税收业务工作互促互进,借助《税友龙版》等信息化手段,构建“科技+制度”的防控模式。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以公开促廉洁。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升干部“廉商”。

下一步,全省地税系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牢固树立“五大理念”,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市场理念。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要善于用市场观念和契约精神来统筹地税工作。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尽量减少行政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理念,将法治思维拓展到税收改革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要求,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清理,避免将税收政策作为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的“招牌”和“筹码”,刻意打造税收“洼地”,搞恶性竞争;要提高依法治税能力,绝不能为完成任务去收“过头税”。要强化执行和监督,树立规矩意识,将行政权力用制度、信息化技术等手段加以固化,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增加违法违规成本,提高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三是牢固树立发展理念。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场变革,要认识到转型成效和改革红利的释放是长期的、必然的,暂时的“阵痛”,是为了夯实做优税收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既要保持定力,注重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更要突出政策的精准发力,通过税收杠杆的撬动,切实改变浙江产业结构“低、小、散”的状况,发挥好产业集聚区的功能,推动产业向“高、新、特、优”方向发展。

四是牢固树立底线理念。守牢政策底线,确保税收平稳健康运行。制定出台税收政策,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不要把胃口一下子吊得太高;要把可能遇到的情形都考虑进去,不仅要看当前的可支付能力,还要看长远的可支付能力;不仅要测算直接的支出,还要评估因“羊群效应”可能带来的隐性支出压力。

五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利用税收杠杆充分调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各种积极因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把监管触角延伸到税收运行的细节末梢,同时,要注重加强内部绩效管理,以内促外,提升效率。

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和举措,研究谋划我省的应对之策和改革思路。加强税制改革宏观研究,对中央和地方的税种划分提出合理化建议;密切关注“营改增”、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重大税制改革,认真研究改革内容、制度设计、征管配套措施及对地方可用财力的影响,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从法律依据、市场规律、现实意义等方面梳理地税行政权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组织机构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积极推进市、县地税局领导异地任职,加强系统“三师”等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切实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绩效管理在我省地税的试点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对“四换三名”、扩大有效投资、浙商创业创新、新型城市化等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税收政策,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建立健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发挥税收政策的“正向引导”和“逆向倒逼”双向调节作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稳定财源税源,下大力气培育新兴优质税源,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努力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夯实房产土地税源信息基础,在存量中寻求增量。

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范文6

关键词:网络借贷;小微企业;对策研究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迅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小微企业解决了中国1.5亿就业人口,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由此可见,小微企业正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以及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与之不相对称的则是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其快速性与风险性的融资特点,使得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民间借贷的高成本也无法为小微企业提供持续有效的资金支持。融资障碍直接导致了小微企I错失投资、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变更生产模式等发展机会,极大地制约了小微企业的成长,从而也必然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活力产生影响。因此,帮助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2017年3月,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政协五次会议召开,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促进P2P网贷平台风险防控和健康发展的提案》,认为应积极探索适合P2P网贷平台规范发展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有效监管架构。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将大数据与金融业务相结合,使得传统金融焕发了新的生命力,为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带来了转机。邹辉霞,刘义等(2015)认为,与目前我国传统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较高、贷款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相比,在个人投资和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具有手续方便、无需担保抵押、融资方式灵活、不受地域限制、涉及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传统融资渠道难以顾及的小额信贷需求,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P2P网贷模式为资金的快速高效转移与资源的有效配置搭建了桥梁,但当前我国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缺失,制度缺乏规范,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等也凸显了P2P网贷行业的重大隐患。

本文将分析当前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特点,结合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出P2P网络借贷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适用性与风险性,这对更好地为资金需求方和理财需求方搭建高效的网络互动平台,保障资金供求双方的利益,让小微企业更好地借力于互联网金融以实现更蓬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背景与特点

所谓P2P借贷是一种结合了信贷与互联网的新型产物,省略了传统借贷中的中介机构-银行,取而代之的是贷款者与借款者的直接交易。贷款者将其作为一种低风险的投资,并且回报率较为可观;而借款者可以省去在银行借款的繁冗手续,简单快捷的获得借款。双方都获益的交易模式让P2P借贷自出现起就备受瞩目,成为互联网新星。

1.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全球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始于2005年3月,理查德?杜瓦等人在英国伦敦成立的Zopa。此后,各种P2P借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国际上较为知名的有Prosper、Lending Club等。国外的P2P平台通常采用传统的P2P运作模式,其核心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等”以及“资金不流通”的问题,平台仅仅进行借贷撮合,自身并不参与交易或者担保当中,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国外P2P借贷操作流程

参考来源:知乎日报

2.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2007年,拍拍贷在国内成立了第一家P2P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正式进入中国。进入2010年后,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脱媒以及民间借贷的火爆,P2P贷款呈现出爆发性的态势。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2月,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已达5882家,交易额达到2043.41亿元。同时,与英美国家相比,我国的P2P业务形成了中国化的特色,主要表现在运作模式的创新,其基本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参考来源:知乎日报

通过上图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传统P2P业务中,P2P平台只充当纯粹的信息中介,不直接参与交易,而是为理财客户提供借款人的详细信息,并从每笔交易中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同时,国外P2P平台具有完善的信用考评机制,它们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级,并据以匹配不同利率、不同金额的贷款,以此控制风险。相比这下,由于我国由于征信体系的尚不成熟,商业征信机构运行历史短,数据积累少且可用度较低,个人的信用行为难以得到反映,因此为了解决信用记录缺乏问题,实现风险控制,我国P2P平台引入了线下审核调查与提供担保的模式,并承担了贷后追偿、处置的工作。而线下征信和责任担保必定会增加平台的运作成本与风险,从而也推高了平台向参与者提供的服务费用。

三、P2P网络借贷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优势与风险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比重低、财务信息透明度低、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较弱等经营特征,因此具有独特的融资需求。其“融资期限较短;融资额度较小;在抵押担保上缺乏土地等传统抵押物”等融资特点导致了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着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1、融资渠道不通畅,主要为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2、融资需求大,资金缺口上升;3、融资成本高。小微企业往往难以满足银行的抵押条件,而有息民间借贷利率高达18.1%,几乎高达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由此可见,融资需求与融资成本双双高升,使得小微企业举步维艰。而P2P网贷恰恰是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针对上述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P2P网络借贷有着巨大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隐患。

1.优势

针对我国小微企业当前的融资问题,笔者相应地总结了P2P网络借贷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优势所在:

(1)交易方式灵活便捷,融资效率高

传统银行借贷不仅门槛高、限制多。同时贷款过程中往往需要繁复的材料准备以及冗长的等待过程。而小微企业所融资金通常用于购买原材料和短期应付款等项目中,具有数目小、时间急、频率高的特点。因此,快捷便利的P2P平台更加符合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同时P2P网贷的交易手续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并允许参与者自主灵活地进行利率、期限、金额等决策,大大提高了资金借贷的效率。

(2)融资渠道创新、资金来源广泛

根据前言所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但融资渠道单一,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民间借贷,都很难满足其资金需求。而P2P平台的贷款人通常为有闲置资金并有投资需求的个人,P2P网贷使得民间资本进一步释放,加快了金融脱媒。同时,P2P借贷的投资决策主体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单一决策,而是有多个投资人共同决策项目,从而形成了分散网格状的多对多渠道,即多投资人与多贷款人的交易形式。

(3)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当前我国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中长期贷款最高达4.90%。截止2017年3月12日,全国成交量排名前20的W贷平台平均预期收益率情况,除了拍拍贷高达17.98%外,大多平台的收益率均未超过11.5%。同时,P2P借贷利用互联网科技,大大简化融资流程,也使得企业的操作运营成本较低。由此可见,在银行信贷难、民间借贷高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2.风险与不足

虽然P2P网络借贷为小微企业打开了新的融资大门,有效地帮助小微企业走出融资“难”、融资“贵”的窘迫境地。但是P2P借贷的本质仍是投资活动,是投资便会有风险,加之我国的P2P业务相较于传统模式有所异化和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所以无论是对借贷双方还是平台本身,P2P业务的风险与不足之处都显得更加突出。

(1)监管缺失导致道德与法律风险

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惊人之势迅猛增长,对金融界的影响力也逐年上升,而相应的行业规范与监管机制却难以跟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尚未完善,现有的法律政策并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P2P借贷的现金管理采用“资金池”模式,P2P平台以“做市商”的形式全权管理借贷双方的往来资金,使得相当一部分P2P平台为谋取利益或为自身资金需求而虚构融资项目;或卷款跑路或非法集资,使得我国P2P网贷行业蒙上污点。

(2)信用风险

在P2P借贷活动中,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与相关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借款人自行披露与平台进行线下调查审核,当前我国的P2P平台大都缺乏专业能力,难以实施有效尽职的调查。这就使得P2P贷款存在极大的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加之借款人往往缺乏抵押与资产证明,从而极易衍生出大量坏账。当前,我国P2P平台并不愿意披露真实的坏账率,但从数据上来看,2013年全年,国内先后有75家P2P平台出现问题;2014年,有275家P2P平台出现问题;2015年,这一数值快速攀升至896家;2016年前3个月,共有260家平台出现问题,且呈现逐月上升态势。除个别平台属于蓄意欺诈外,多数出问题的平台都是因过高的坏账率所致。

(3)资金来源风险

P2P网贷门槛低,参与度高,个人投资者众多,投资方把资金放入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其资金的来源渠道无从可知,也有可能是非法所得,若投资者资金来源是非法性的,一旦被政府或第三方获知,资金即被收回,因此小微企业的资金会出现断链,而出现更加被动、困难局面。由此可见,P2P借贷虽为小微企业融资带来福音,却也带来了新的资金风险。

(4)网络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涉及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而大部分P2P平台对自身系统的维护与防范相当缺乏,保密措施及其不到位。这不仅使得平台时常遭遇黑客攻击导致系统瘫痪、数据被恶意篡改,严重影响网站服务,更是造成了参与者的个人信息被大量泄露甚至滥用。安全事故频发,科技风险突出,已成为影响P2P平台健康运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重大隐患。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立足于近年来成为大众焦点的P2P网络借贷业务,从P2P业务中国化模式特点与小微企业融资突出问题出发,综合分析了当前我国P2P网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优势,认为P2P网络借贷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有相当大的积极意义,但其中的风险与缺失也不得不被正视。

1.建立法律法规体系,明确P2P平台的法律地位

2016年8月份,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成为P2P网贷监管的纲领性文件。正如今年两会上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所言,《暂行办法》只是初步明确了P2P网贷平台的基本性质、业务规则等内容。但相关的准入标准、运作规范等实施细则尚未落地,P2P网贷风险防控和健康发展还任重道远。因此,应该尽快出台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P2P平台法律地位,设立市场准入门槛与业务范围,完善网络借贷平台的退出机制。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监管架构,完善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与政策体系,才能有助我国的P2P业务更加健康的发展,更好地保护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网贷参与者的切身利益。

2.建立面向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信用体系

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始于2006年,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信用也仅仅局限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基本没有被纳入信用体系之内。若能建立起面向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信用体系,特别是加强个人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能大大减少P2P平台线下审核调查成本,从而减轻借贷双方参与资金融通活动的成本,更能减少当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问题,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3.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体系

将网贷活动中的资金交由独立的第三方托管,能够有效引导网贷平台回归到单纯信息中介机构的本质,避免了当前P2P平台“资金池”模式所带来的违反法违规现象,有助于增强网贷行业自律性,净化网贷行业当前混沌、无章的环境。

4.企业自身加强建设

全新的融资选择,对小微企业来说意味着新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小微企业应加强企业自身建设与业务的透明化,减少网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为P2P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邹辉霞,刘义.P2P网络借贷模式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商业研究,2015.

[2]李朝晖.我国P2P网络借贷与小微企业融资关系的实证研究.财政金融,2015.

[3]于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吉林大学,2013.

[4]张菊朋.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态势与中长期境况.企业发展,2013.

[5]李志强.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与信息化对策.当代财经,2012.

[6]沈建男,骆建文.基于P2P网贷平台下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管理策略.现代管理科学,2015.